放虎归山的反词是什么:长沙廉政---在中共长沙市第十一届纪委第六次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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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为推动长沙又好又快率先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在中共长沙市第十一届纪委第六次全会

暨全市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袁观清

2008年2月29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7年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安排今年工作。市委召开常委会专门听取了汇报,并就今年全市反腐倡廉建设进行研究。润儿书记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现在,我受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常委会的委托,向会议作工作报告。

一、2007年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7年,在省纪委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共同努力,全市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市纪委监察局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

(一)强化组织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进一步增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润儿书记多次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活动,亲自点评市直机关作风建设情况,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等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了“既要反腐又要‘打伞’,既要立规又要执纪,既要责人又要律己”的要求。剑飞市长要求我们坚持从严治政,努力建设务实、高效、透明、廉洁政府。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将反腐倡廉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不断健全,通过抓任务分解、抓专项交办、抓责任上肩、抓目标考核,巩固和发展了反腐倡廉工作“全党动手、齐抓共管”的大格局。望城县、长沙县、芙蓉区、岳麓区等单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天心区、市教育局、市工商局积极探索党政正职监督,取得成功经验。市财政局、市农办等单位加强各类基金、村级财务监管等专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廉洁自律,有力推动了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营造了风正气清的发展环境。各级纪检组织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促进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联动、协同作战。

(二)强化中心意识,服务大局促发展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扎实推进作风建设。按照市委要求,市纪委牵头组织开展以“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的市直机关作风建设活动,重点解决行政审批多、服务态度差、行政成本高、办事效率低等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着力理顺工程报建、工程招投标重复审批等问题,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各自职责。27家单位的有关项目审批时限压缩了三分之一以上。推行首查先行责令改正、全程代理服务等多项人性化执法和服务措施,提升了服务水平。出台控制行政基建、压缩精简会议、规范公务用车配备等“六项规定”,对“四项费用”(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交通费)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要求增幅较大的单位作出说明,有力促进了市直单位行政成本的降低。着力优化经济环境。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重点督促落实行政审批超时和缺席默认制度。针对企业税费负担过重、行政审批时间过长、企业非正常开支过高等问题,拍摄并组织观看《对比》专题片,督促有关单位抓问题整改。全市开通35条全天候行政效能投诉热线,市本级受理有效投诉302件,办结283件,办结率达93.7%。开辟“绿色通道”,对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等重大项目实行全程委托代办。开展中博会签约项目专项效能监察,市本级重点督办了12个项目。严肃查处破坏经济环境的案件,市本级共受理77件,办结74件,办结率达96%,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率先在全省出台行政问责办法,对两名干部进行问责,并通报全市,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作用。深入开展纠风治乱。认真治理教育乱收费,查处各级各类学校乱收费问题16个,清追违规资金142.8万元。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探索实行药品集中网上限价竞价采购,为群众让利7107万元;对医药虚假广告和“医托”现象进行了严厉打击。查处和纠正损害坑农害农问题112起,涉及金额275万元;查处涉农“三乱”行为,减轻农民负担4573万元。认真清理评比达标活动,市本级撤销157项,合并10项为4项,各区县(市)237项一律取消。结合全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对55个政府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开展了民主评议;开办《行风热线》电视栏目和网上“纠风之窗”,解决问题856个,查处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问题52个;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查办商业贿赂案件238件,上缴财政5582万元。

(三)强化教育管理,反腐倡廉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浓厚。认真开展“勤政廉政,富民强市”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举办新任县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知识培训班和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事迹报告会,开展“读廉书、写廉文、思廉责”征文活动,各级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自觉性普遍增强。与市委组织部、市妇联联合开展“家庭助廉”活动,举办了“家庭助廉”先进典型表彰暨正反典型事迹报告会。举办了廉洁从政演讲比赛和第二届廉政文化建设展演,组织8000多人观看反腐倡廉花鼓戏《手心手背》、2万多人观看廉政电影。在星沙之声电台开通“廉政之声”,一报一台“廉政聚焦”栏目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廉政文化活动,廉政文化社区景观、教育基地、主题公园等各具特色、异彩纷呈,全市评选了12个廉政文化建设优秀示范点。结合落实中纪委“八条新规”,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执行市纪委出台的“十个严禁”和“六项规定”。全市领导干部上交无法拒、退的红包礼金220多万元。认真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清理项目28个。督促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报告和公示制度,全年申报登记682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275人次。

(四)强化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宽。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缩减后的357个市级行政许可项目进窗率达97%,123个行政许可项目实现审批提速,平均提速6.25天。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和国土出让招拍挂。“双告知”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推行“合理低价评审抽签法”,定标范围由造价1000万元以下扩大到造价2000万元以下,抽签率达100%。出台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办结率为100%。将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全部纳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范围,推行了经营性土地网上招拍挂。重点督办了20宗违法用地的清理和纠正工作。创新财政管理制度。市本级参与政府采购的行政单位增加到546家,政府采购覆盖面达到99%以上。市本级330家单位进入财政部门预算,160家单位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深入调研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29类基金的征、管、用等情况,制定并落实《长沙市基金监管实施意见》,重点加强住房公积金和社保基金的监管,促其规范操作、安全运行。检查了移民、扶贫、水利、引水工程建设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进一步完善。加强村级财务管理。针对城市化进程中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出台具体规定,开会专题部署,切实加强城郊村财务监管,督促落实村级公务零接待、村账乡代理服务等制度,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五)强化监督制约,公共权力的运行进一步规范。率先开展党政正职监督试点。按照省纪委要求,在天心区、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开展党政正职监督试点,重点督促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和工程建设等规定,形成了“有关组织大胆进行监督、党政正职主动接受监督、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重点督促落实“两述三谈”、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监督措施,各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1854人次,开展各种谈话729人次、党内询问和质询46人次。首创重点工程项目负责人廉政谈话制度,对29个项目单位的负责人及时教育、提醒,促进了工程廉洁。全市100多个县处级单位召开了以作风建设为主题的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重点对6个市直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区县(市)换届工作进行巡视监督,及时发现、督促纠正和解决了一些问题。落实拟提拔任用干部任前征求纪委意见的规定,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创新纪委委员监督方式,5个市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接受市纪委的考评和市纪委委员的点评,探索出了一条深入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的有效途径。扎实推进阳光工程。全市166个乡镇、街道已有130个建立政务中心,开展电子监察试点,网上审批积极推进,我市再次被评为“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全市297家国有集体控股企业全部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面达70%,我市再次被评为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城市。1069家公用事业单位推行了办事公开。

(六)强化案件查办,惩治腐败的综合效果进一步彰显。全市共受理信访举报3376件,立案630件,涉及638人,处分417人,涉及县处级干部9人,乡科级干部95人,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人员69人。比较典型的有:市电业局原总工程师倪军等人系列违纪违法案,浏阳“五·四”交通事故系列案,望城县教育局原局长李新华等人受贿案,市卫生学校原校长黄厚坤受贿案,岳麓区麓山南路和湖南大学拆迁工作中9人违纪违法案等。各级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63件180人,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42人;各级审判机关审结经济犯罪案件211件346人,审结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90件121人。着力完善内部监控制度,严格案件检查措施,确保了办案安全,案件合格率达到100%。“乡案县审”率达到100%,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全部执行到位。认真开展“四个一”(一份分析报告、一份整改建议书、一个座谈会、一份整改情况报告书)活动,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七)强化自身建设,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一年来,我们以各级纪委换届为新的契机,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这一荣誉为新的起点,以“创学习型机关、建和谐型集体,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为新的要求,以“班子建‘四好’,干部争先进,工作创一流”为新的目标,狠抓自身建设。一是抓素质提高。举办了自身建设培训班,通过学习、讨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更加统一、方向更加明确、作风更加务实、精神更加振奋。创办《长沙纪检监察》内刊,成为干部学习的园地、指导工作的窗口、交流经验的平台。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举办了三期新任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完成中纪委、省纪委调训任务8批69人。二是抓严格管理。重新修订了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进一步明晰。同时,对干部实行了轮岗交流和竞争上岗,极大地调动了干部积极性。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专门文件,对所有派驻机构的业务工作和部分干部工作实行了统一管理。注重配齐配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力量,有的地方在村(社区)一级设立了纪检委员,有的地方还配备了乡镇专职纪委副书记。三是抓监督检查。明确监督检查室为内部监督机构,出台并认真落实《长沙市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办法》,主动接受特邀监察员和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员的监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未发现违法乱纪的问题。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一些领域大案要案时有发生。奢侈浪费、红包礼金等突出问题仍然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尚未得到有效遏制。有的地方和部门单位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没有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抓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落实上尚有差距。有的领导干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也还不完全适应反腐倡廉的新形势、新要求。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08年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任务

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要求将其贯穿于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辟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提出要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坚持拒腐防变警钟常鸣,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以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明显的成效取信于广大干部群众。对此,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切实做好各方面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明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保持全党在指导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原则问题上高度一致。增强高举旗帜的坚定性,始终保持纪检监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与时俱进地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促进长沙又好又快、率先发展提供有力保证。更加自觉地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各个方面,不断探索和拓宽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大力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努力营造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政风建设的重点,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促进社会和谐。要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使领导干部保持清正廉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按照“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和实效性,努力建立比较完善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2008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重大决策,按照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为推动长沙又好又快率先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围绕中心,着力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加强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省、市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开展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优化经济结构和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视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政令畅通。配合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对市场价格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和坚决纠正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问题;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落实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着力纠正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加强对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推进作风建设。继续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坚决纠正举办节庆活动过多过滥等问题。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推进规范津补贴工作。严格审批因公出国(境)团组,坚决制止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旅游行为。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年内原则上不再审批楼堂馆所建设项目和基本建设“三个一律”的规定,纠正违规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的行为,继续开展对党政机关组织职工新建商品房的专项监督检查。认真抓好公务用车的清理、定编工作,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行为。继续抓好市直单位财务支出“四项费用”公开,坚决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绩效管理。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继续围绕行政审批、服务态度、行政成本、办事效率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行政执法最低标准处罚制度试点,推行检查审批制度;督促落实收费公开、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收费,不断促进阳光政府建设;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加强公用事业收费监督;督促抓好行业协会“五脱钩”工作,对与挂靠行政单位职责不清、存在依附连带关系的“官办”中介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坚决纠正强制入会、摊派会费、强行服务等行为;深入开展窗口服务竞赛活动,以新的市政务中心投入使用为契机,推行一站式审批,优化窗口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告知、两次办结制度,督促落实超时默认、限时办结制度;继续开展专项效能监察,重点督办一批重大投资项目的落实;推行重要岗位内部轮岗和对外交流制度;以关注民生、提高效能为重点,继续拍好反差内参片,教育和促使各级干部依法办事、高效行政;办好效能投诉专用热线,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投诉网络体系;强化行政问责,着力解决机关干部中存在的缓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重点查处一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

(二)关注民生,着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重点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对环境污染防治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环保职责、严重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地方和单位,要追究有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严肃处理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征收征用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重点解决上学、看病、涉农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督促抓好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清理工作,督促各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落实学生奖励资助政策;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积极配合做好省为组织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积极探索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认真开展对中央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继续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查处侵害农民利益问题。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不正之风;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扎实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继续安排有关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开展自评和接受评议,在基层站所、中小学校和医疗行业开展评议活动。进一步健全评议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完善考评办法、抓好问题整改,提高民主评议活动的质量和实效。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努力办好电台、电视台、报纸和网站的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形成老百姓广泛参与的立体评议网络。

(三)从严治党,着力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保持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案件,非法批地批矿、低价出让土地和矿产资源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金融领域违规授信、内幕交易、挪用保险资金、违规处置不良资产、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利用司法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重点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对受贿、行贿行为都要严厉惩处。

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注重政策策略,既查清问题、挽回损失,又确保稳定、促进发展。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加大组织处理工作力度。完善和规范案件检查工作流程,严格贯彻执行实体性规定和程序性规定。发挥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健全查办案件的协调机制,提高有效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

加强信访举报和案件审理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加大直查快办工作力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加强基层信访基础工作;进一步强化信访监督。推进审复分离和审理助辩工作,健全对受处分党员的思想教育和回访制度,保障党员权利。

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继续深入开展“四个一”活动,充分运用办案成果。既要注意剖析典型案件、通报大案要案,总结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又要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努力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四)深化教育,着力促使党员干部自觉拒腐防变

巩固完善大宣教格局。充分发挥党的宣传教育机构作用,健全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各有关部门反腐倡廉宣传职责,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整体合力,形成多渠道、全方位、广覆盖、立体式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

突出抓好对领导干部的教育。深入开展“勤廉为民、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内容,着力加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教育。创新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教育形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组织勤政廉政优秀领导干部巡回报告活动。适时举办新任领导干部廉政培训班。

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落实《长沙市廉政文化建设三年规划》,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把廉政勤政教育和艰苦奋斗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及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增强全社会反腐倡廉意识。继续抓好《廉政聚焦》、《廉政之声》等新闻媒体栏目建设。积极协助省纪委拍好《责任与共》政论片,认真组织廉政征文、公益广告大赛和反腐倡廉文艺展演,办好反腐倡廉成果展。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重点工程项目指挥部。着力打造“廉政文化创新工程”和“精品工程”,建立一批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组织开展观摩活动。

(五)拓展领域,着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干部人事制度、投资体制以及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对市直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新一轮清理,实行重大项目审批会审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督促检查,巩固完善财政综合预算、“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支付等方面的成果;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认真实施“管采分离”改革,规范采购行为;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设;把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加强投资评审工作,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各类基金监管,重点抓好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房屋维修基金的监管;强化对行政事业单位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的二级机构财务监管,加强对各类支农惠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继续清理“小金库”。加强对干部推荐、考察、选拔和任期回避、交流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严格按程序征求纪委对提拔干部廉政方面的意见,防止考察失真、“带病提拔”等问题。实行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代建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机关监督制度,规范司法行为,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问题。

继续抓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国有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等方面制度的创新。按照项目法人制要求,突出抓好对市重点工程的监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谈话制度和“双告知”制度,扩大工程建设项目“合理低价评审抽签法”的实施范围,加强对已中标项目设计变更情况和项目评审的监管,着力解决围标串标、低中高结等问题。在市本级全面推行国有经营性土地网上招拍挂出让,加强对国有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和土地整理项目招标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四县市土地招拍挂统一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探矿权、采矿权招拍挂出让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的监管,防止内部交易、暗箱操作。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和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使审批的事项、内容、结果全部公开,突出抓好规划、国土审批公开。督促应建未建的乡镇街道建立政务中心。继续抓好电子监察和网上审批的推行工作。扎实推进村务公开。继续抓好厂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树立一批示范单位,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的比例。

大力推进农村基层、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和高等院校、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乡村财务和农村集体资产处置的监督检查,巩固和扩大城郊村财务监管工作成果。适时召开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加强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高等院校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加强对招生、财务、基建、采购、科研经费、职称评定的监督,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试行票决和程序记录办法,试行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任期制,加强任中和离任审计;深入开展企业效能监察,加强对经营管理者履职行为过程的监督;严格执行中纪委提出的“七不准”要求,切实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

(六)关口前移,着力构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督促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经济责任审计等党内监督制度,重点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公示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廉政电子档案。严格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针对当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行为;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证券投资行为的具体规定,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坚决处理干部违规违法收受房屋的问题;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

切实加强对党政正职的监督。按照省纪委的要求,在全面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有效推行对全市各级党政正职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党政正职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人事、财政资金使用、基建工程项目和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情况的监督,重申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和工程建设的规定,督促抓好落实。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接受监督的制度,充分发挥党代表的监督作用。认真实施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坚持和完善部门“一把手”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纪委全会报告制,继续安排一批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报告责任制工作,认真抓好有关问题的交办和整改。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完善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和社会公示、社会听证制度,探索建立决策反馈纠偏机制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决策的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继续开展对市直单位的巡视,配合省委巡视机构开展对区县(市)的巡视。认真组织特邀监察员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他们的监督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继续以“班子建‘四好’,干部争先进,工作创一流”为工作目标,以“创学习型机关、建和谐型集体,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为活动主线,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树立良好形象,把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成为“公平正义之家”、“可信赖之家”。

加强组织协调,营造良好氛围。各级纪检组织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组织协调职责,协助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带有全局性的重要制度,是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有效载体,也是便于实际操作的组织协调机制。要认真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办法和措施,向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要主动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使党政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同时,促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纳入全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形成制度。要定期向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以及职能部门通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注意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责任制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正确处理主办、协办和督办的关系,对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抓的重点工作,要毫不放松,牢牢抓在手上;对于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抓的工作,要发挥主抓作用,同时注意调动相关部门积极性;对于其他部门按照自身职责抓的工作,要加强指导、协调、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

加强探索创新,注重工作实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拓宽视野,主动研究新问题,努力探索新途径,善于总结新经验,推动工作创新,注重工作实效。比如,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要按照市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长沙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目录》的要求,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党员干部队伍中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抓好有关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落实,努力解决“无制度可用”、“制度不管用”和“有制度不用”的问题;在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方面,要认真研究解决监督滞后、监督乏力、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增强监督的有效性。通过落实预防腐败的各项措施,努力使党员、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把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充分体现到纪检监察工作之中。要紧紧围绕上级部署的、市委市政府要求的和老百姓十分关注的工作,深入调研、大胆创新,攻坚克难、抓出成效。

加强学习教育,提高能力水平。各级纪检组织要按照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不断提高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能力,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的能力,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要按照“四好”要求,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做“六个表率”,带头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干事创业、勇争一流的局面。激励、引导和督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加强学习,熟悉并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熟悉并掌握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本职工作所需的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现代科学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本领。积极开展培训工作,针对纪检监察机关人员结构发生的变化,加强对新进人员的培训;注重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和培养,促其加强党性锻炼和工作磨炼。

加强监督管理,树立良好形象。认真落实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规定。各派驻机构要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做好工作的主动性,找准定位、责任上肩,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每年要主动向市纪委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扎实开展理想信念、作风纪律、廉洁自律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成为加强学习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严格自律的模范。要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形成工作高效运行和对执纪权、监督权有效制约的机制。强化内部监督措施,充分发挥内部监督机构的作用,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尤其是办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拓宽外部监督渠道,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要加强绩效管理,形成争先恐后赛实绩、你追我赶创一流的生动局面。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在乡镇配备专职纪委副书记,提倡在村级设立兼职纪检员,推广在社区设兼职纪检员制度,探索加强市管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办法。进一步加大干部轮岗和交流力度,从各方面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做到学以修信、公以表信、廉以养信,切实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

同志们,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在省纪委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牢记使命,不负重托,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市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推动长沙又好又快率先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