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猬法则的哲学启示:大连老建筑闲谈—016旅顺日本关东都督府法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9 10:40:27

旅顺日本关东都督府法院

     旅顺日本关东都督府法院,位于大连旅顺口黄河路北一巷31号现旅顺口区医院院内,主建筑主楼落成于1906年。建筑落成后,先是入住了关东都督府的高等和地方二级法院,此后随关东州行政管理机构的变动而屡次更名。1947年后,这里成为苏军主导下的关东公署的所在地,此后先后成为中苏友谊医院,旅顺市立医院,旅顺口区医院,老建筑2004年经全面整修后现开辟为旅顺日本关东法院旧址陈列馆。

(旅顺日本关东都督府法院建成时的状况)

 

(旅顺口区医院院内的原日本关东法院旧址复原现状,修复时山花比例失调、天平摆针遗失)


        此建筑是一座具有典型古希腊复古风格的新古典主义建筑,看过此前大连中山广场老建筑的朋友们,对此建筑风格一定不会陌生。六根爱奥尼柱支起的门厅、其上规矩的三角山花装饰、楼顶圆形拜占庭式穹顶、规矩对称的楼体造型,还有那些木刻楞式的墙体凹槽摆设等等,这些设计元素并不陌生,也是具有典型古希腊风格的新古典主义建筑的设计手法。因为这栋建筑的功用是用作法院,所以,在三角山花造型之上,设置了一个象征天平的造型设计,中间的摆针、两边的天平秤座抽象而清晰,恰似三角山花支起的一架天平秤。这栋建筑的设计者是关东都督府民政部的前田松韵,也就是前文介绍过的大连中山广场第一栋建筑大连民政署的设计者,这个天平秤的造型毫无疑问是寓意着法律的公平和公正。但是,法律从来就只是执政者的工具之一,能否体现真正的公平和公正,这不是一个建筑造型所能决定的。

        最早,这里是沙俄建于1902年的一座兵营。日俄战争后,日本关东都督府利用两栋兵营建筑中间的空地,加建了这栋主建筑。在当时的这栋建筑里,设置了高等法院大法庭、地方法院小法庭、临时关押所、办公室、会议室、宿舍等房间。客观地说,这栋建筑无论从设计风格、与老兵营建筑的结合、建筑功能形象设计、法院功能设计等方面,都可算是一栋成功之作。

 

(原旅顺关东法院的内部复原展室现状,左起分别为高等法院大法庭、地方法院小法庭、庭长办公室) 

        日本在统治关东州的四十年间,其司法制度也是随日本的司法演变而逐步发展的。在起初的几年时间里,司法实行的是军政制、司法委员制,后来逐步成立了司法审理所和法院,实施的是调解制。1908年,日本国内实施新刑法,关东州的法律制度也逐步成型,随后关东都督府颁布了《关东州裁判令》、《裁判事务执行令》等一系列新法规,司法制度步入正轨,调解制被废除,改为辩护制。此后,进入二审制法院时期,从一定意义上说是人治向法治转变的进步。1924年12月,关东厅修改了《关东州裁判令》,并颁布了新的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在高等法院内设置复审部和上告部,审判程序也从二审改为三审。这样就形成了比较规范的地方法院初审、高等法院复审部复审、高等法院上告部终审的三审制格局。同时形成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在法律体系的构建上是完整的一套规则。但是,清晰的制度并不代表清晰的审判。司法历来都只是统治者的工具而已,关东州的法律当然是服务于日本殖民统治的,站在不同角度,罪与非罪根本不可能有一致的观点,政治犯的甄别犹甚,就是那些民事和简单的刑事犯,都无处不显统治与反统治的激烈抗争。

        1923年后,二级法院中的关东地方法院迁移大连,这里成为关东高等法院的所在地。在这里判决的著名案例,包括1910年2月判处安重根绞刑;1942年3月抗日防火团的审判等。1909年10月,韩国义士安重根在哈尔滨火车站刺杀了日本首相伊藤博文,次年2月,关押于旅顺的安重根在经过11次审判后,被判绞刑。1942年,苏军领导下的国际情报组织,俗称大连抗日放火团被破获,87人被判刑,其中纪守先、秋世显、邹立升等12人被判处死刑。这两个案件,都是轰动一时的大要案。至于其它各种案件则不计其数,据当时资料记载,从1906年至1935年,高法判决的民事案件4865件,刑事案件3197件,而地方法院同期受理的案件数量更多。在不同的时期内,法律规定也是怪异而极端,像战时经济统制法时的“吃大米算经济犯罪”、“公开谈论满洲弊端算思想犯”等,都非子虚乌有。那时的整个日本都处于癫狂状态,本应公正的法律也难逃一劫,而在法律涉及之外的滥杀无辜更是说不清、道不明了。

(左图为安重根刑前遗照,右图为被刺杀于哈尔滨火车站的伊藤博文)

(安重根在旅顺监狱关押时的墨迹,其手印明显可见曾作为“断指救国会”成员的标记)

        1945年8月,随着苏军坦克部队进驻旅顺,关东法院随着日本的投降而自然解体。1947年4月,在苏军主导下,旅大地区首届各界代表大会在旅顺召开,并成立了旅大地区最高行政管理机关的关东公署。其办公地点就设在此栋建筑内。关东公署统辖大连市、旅顺市、金县、大连县。1947年12月,关东公署由旅顺市迁至大连市西岗区斯大林广场1号的现大连市人民政府,并与1949年4月改称旅大行政公署,1950年12月更名为旅大市人民政府。1948年1月,原关东法院旧址成为旅顺中苏友谊医院的所在地。1953年3月,中苏友谊医院移交给中国政府,并更名为旅顺市立医院,1962年随着旅顺市降格为旅大市政府下辖的一个区,这里又成为旅顺口区人民医院。

(左图为1917年时的关东法院,右图为此建筑修复前的旅顺口区医院)
 

        2003年,在这里的法院老楼处开始筹建日本关东法院旧址陈列馆,此后对老建筑进行了全面的复原及修缮,经过一系列准备后,2006年5月,这个名为旅顺日本关东法院旧址陈列馆的建筑正式对外开放,成为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又一处场所。

(这是2006年开辟为旅顺日本关东法院旧址陈列馆后的现状图) 

        人治与法制本就是一对天敌,其矛盾是会永远相伴而生的,法制的地位有时会显得很尴尬。当初在关东州,以至于后来的“满洲国”,法制的地位都是如此。一方面,军方不愿意法制来干扰自己的决定权利益,而稳定的社会又需要用法制来维持长治久安。所以在日本统治关东州的四十年时间里,法律是在关东军的强权下畸形发展的。需要了就出来装饰一下门面,而大部分时间则只是一个强权政治下的玩偶而已。其实,一个社会发展得是否成熟,用法制的发展状态衡量一下很管用。时至今日,用这个试金石衡量一个国家和社会的进步程度,仍然是屡试不爽的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