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茜美容学校:从供给制到职务等级工资制——新中国建立前后党政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的演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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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供给制到职务等级工资制——新中国建立前后党政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的演变(3)杨奎松

  对等级工资制的调整与毛泽东的思考

  比较《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中所见这一时期毛泽东的批示及电报,他对土改、“镇反”、“三反”、“五反”等政治运动和其他政治思想问题的关注明显较多,而对于实行工资制和依照等级划分干部收入标准问题,则很少具体过问。

  个中原因,我们目前还无法做出准确的解释。可以想见的关键原因或许在于,建国之初在涉及经济体制建设方面,都有苏联的经验和模式为依据。①「据1940年苏联职务等级工资的标准,月收入最高者可达10600卢布,而月平均工资仅有339卢布。当时工人最高最低工资之差,甚至达到31.3∶1.关于苏联工资制的相关情况,可参见谢米诺夫:《苏联工资等级制度》;鲍里斯。迈斯纳主编:《苏联的社会变革》,第33-35、125-127页。」中共刚刚执掌国家政权,管理如此大的一个国家,最初不能不较多地受到苏联经验的影响。也正是基于苏联的经验,中共财经方面的工作人员,实际上从延安时期开始,就把产生于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工资制,视为实现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最合理的分配形式。他们并且相信,基于按劳分配的原则,必须要打破在共产党人中流行的平均主义观念和分配形式。

  因为,“从平均的供给制到混合工资制,再进入全面工资制”,即“从绝对平均主义到相对平均主义,再逐渐过渡到按劳得酬”这种分配原则的发展逻辑,还在延安时期就已经深深镌刻在多数共产党领导人的头脑中了。②「陕甘宁边区政府财政厅编印:《经费供给工作的简单总结(初稿)》,1945年10月,湖北省档案馆藏,ZNI/174/63.」中共进入东北大部之后,迅速依照苏联模式开始推行工资制,并在激励进步的理由下,开始把苏联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实行的职务等级工资制也照搬过来。

  同时,由此造成的一个吊诡的现象是,因为相信苏联的分配制度才是最合理的、真正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分配制度,中共各级领导人在进入各大中城市之后,很快发现自己所要建立的新的分配制度,必须扩大各个不同等级的级差系数,才能符合苏联模式所提供的“合理的”分配标准。如1949年中原临时人民政府在武汉地区所进行的关于旧工资制的调查材料中,就明确提出: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工资制度“存在着平均主义工资率”,每级工资增加率仅在3%与1.3%之间,“实难刺激工人的积极性”。其福利津贴的分配,因为太过照顾下层职工,从而使得“各级间实际工资更为接近,平均主义更为严重”。③「中原临时人民政府工业部工资科:《武汉地区工资材料》,1949年12月15日,湖北省档案馆藏,GM8/27/30-43.」

  此后,各地方政府在统一混乱的工资分配办法时,最感头疼的也是如何才能够通过拉开工资级差,克服国民党统治时期旧工资制度中的平均主义现象,“刺激技术进步和发展生产”。④「《中南区统一工资暂行办法(草案)》,1950年5月25日,湖北省档案馆藏,ZNI/208/43-44.」结果,新中国成立后工资改革的最重要工作之一,就是要破除国民党时代旧的薪给制度所造成的平均主义的观念和制度障碍,“反对和防止平均主义”倾向,突出强调“它是按劳取酬的最大敌人,生产中的障碍,应严格批判”。①「《郭局长关于工资等级制度初步改革方案的报告》,《工资等级制度改革学习文件之一》,1951年,湖北省档案馆藏,ZNI/307/6.」

  关于国民党时期行政公务人员的工资标准情况,我们可以从表11中获得一些了解。由表11可以看到,战后国民政府文官的薪给标准,除总统和五院院长外,共37个级别,每级的相差数,最少5元,最多120元,相邻各级之差较为平均,最高级和最低级之比,亦仅为14.5∶1.而表10所列1956年人民政府所定工资标准,等级虽然只是30个级别,少于国民政府上述标准7个级别,但每级的相差数扩大许多。以每一级的最低档为例,其最多差到55元,最少仅差2元,有27.5倍之多;最高和最低工资差距之比例,更达到36.4∶1,超出前者一倍以上。即使除去相当于国民政府总统和五院院长级别的主席、总理、委员长级,最高级与最低级之差也达到26∶1之数,仍高出许多。相比之下,国民政府时期的薪给标准,确较1956年人民政府所定的工资标准还略显平均。②「当然,注意到国民政府时期文官薪给标准中最低一级高于当时普通工人月平均收入一倍左右,新中国1956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中最低几级均低于当时普通工人月平均收入的情况,可以看出1956年的工资标准不仅是一个较低的标准,而且其设计思想也大不同于国民政府的意图。有关1946-1957年上海普通机器工人工资收入水平的情况,可参见《上海民族机器工业》(下册),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794页;《上海市国民经济统计》,1958年12月,上海市档案馆藏,B127/1/954/4.」

  如果说,新政权上述分配标准着力扩大等级差的目的,在于想要通过拉大等级待遇差距来激励工作人员的上进心和工作积极性,那么,1956年的这一新标准亦明显存在问题。因为其低级别级差远小于国民政府时期工薪级差,即表11所列之标准。其4个最低级别间每级相差只有2元,然后依次是2.5元、4元、4.5元、5元、5.5元。可知1956年标准至少在较低的10个级别中,其级差甚至更小,更不具备所称刺激进步、鼓励多劳多得的作用。

  实际上,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就明确提出过,即使是在资本主义政治制度之下来争取无产阶级最基本的政治权利的斗争,共产党人也应当坚持提出“所有官员的薪金没有任何差别”的政治要求,以求最大程度地限制因等级制所造成的种种流弊。③「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在德国的要求》,《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4页。」以后在《法兰西内战》一文中,马克思更认为,无产阶级政权下的公职人员应当一律实行低薪制度,即所谓“从公社委员起,自上至下一切公职人员,都只能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报酬。从前国家的高官显宦所享有的一切特权以及公务津贴,都随着这些人物本身的消失而消失了”。④「马克思:《法兰西内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5页。」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些主张能否完全照搬,或可讨论。但此后欧洲国家,凡社会党或工党执政时,都努力尝试了近似的分配方法,影响到如今的欧洲多数资本主义国家政府公务人员工资收入普遍差别不很大。在这方面,苏联的做法与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未来革命政权下公职人员应有待遇的设想,却是南辕北辙。苏联所建立起来的职务等级工资制及其党政干部内部的分配差距,甚至大大超过了欧美日本等资本主义国家公职人员收入分配的差距。⑤「在资本主义各国中,除极少数国家,如加拿大、新加坡外,一般如英、法、德,公务员,包括行政长官在内,最高最低工资差,一般仅在8-10倍上下,美、日亦仅在20倍左右。参见孙正民、崔爱茹编著:《国外公务员工资制度与工资立法》,北京:法律出版社,1993年,第24-213页。」

  然而,无论是对于马克思、恩格斯的上述主张,还是对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美、日本等资本主义国家公职人员收入分配的情况,毛泽东这时似乎都不甚了解。从他的读书生活情况看,他在1950年代初显然还没有读过马克思、恩格斯的上述著作。①「参见龚育之、逄先之、石仲泉:《毛泽东的读书生活》,北京:三联书店,1986年,第18-34页。」这或许也是他不能对等级工资制的建立表示异议的重要原因之一。正是基于这种情况,再加上党内对苏联经验的迷信,在毛泽东读过的《国家与革命》一书中,列宁又突出强调了社会主义条件下只能实行“形式上平等、实质上不平等”的“按劳取酬”原则的观点,苏联顾问不时地公开宣传斯大林关于“谁根据平均主义原则来规定工资等级制度,谁就离开了马克思主义,离开了列宁主义”的说法,②「参见谢米诺夫:《苏联工资等级制度》,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工资训练班讲义,湖北省档案馆藏,ZNI69/1-2.」如此等等,都使毛泽东在这一问题显得无所作为。他只能把问题归结为金钱本身,用他的话来说就是:”钱这个东西是很讨厌的,可是我拿它也没有办法,现在谁拿它也没有办法,列宁也没办法,总归还得有。”③「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编:《毛泽东遗物事典》,北京:红旗出版社,1996年,第531页。」

  但是,毛泽东到底是相信共产主义的,他不是不清楚作为共产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至少应当是建立在收入分配相对平均的基础之上这个道理。并且,他出身农民家庭,生活一向较为随意和简朴,生平又“最讨厌钱”。④「关于毛泽东生活简朴和长期不喜欢经手钱的情况,可参见《毛泽东遗物事典》一书,以及建国后一直为毛管理生活开支的李银桥撰写的《在毛泽东身边十五年》(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1年)。」再加上他一向反感中国传统社会中那种“冠带巍峨”、“仆从如云”、“高堂广厦”、“锦衣玉食”,“出则舆马,入则高坐;堂上一呼,堂下百诺”的官僚政治形式,他更习惯于供给制,对实行工资制本身并不热心。而一向重视自身经验的他,基于革命战争年代的经历与供给制的尝试,在内心里对苏联强调要利用物质刺激,即靠拉开等级间在收入分配上的差距来调动人们工作生产积极性的办法,多少会有些怀疑,也应属无疑。⑤「类似的这种思想倾向,在建国前夕刘少奇、邓子恢等人的言论中,也都有所反映。」

  还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就对供给制中的等级趋向,以及由此产生的庞大官僚机构表示担忧。

  1947年3月胡宗南部占领延安,毛泽东明确表示这是好事情。至少“打碎了庞大机构、官僚腐化”,逼得过去那种“衣分三色,食分五等”的供给制标准也改了。他甚至讲:”供给标准就这样好,打到南京上海都不要再提高。”⑥「《谢觉哉日记》(下),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167页。」

  1949年中共中央初进北京城,在中南海怀仁堂开会时,一位军队将领当场提出:资本家吃饭时要摆五六个碗,解放军吃饭是盐水加一点酸菜,这不行,军队应当增加薪水。与会者多表示支持。毛泽东却当即提出不同意见。他直截了当地反驳道:”这恰恰是好事。你是五个碗,我们吃酸菜。这个酸菜里面就出政治,就出模范。解放军得人心就是这个酸菜,当然,还有别的。现在部队的伙食改善了,已经比专吃酸菜有所不同了。但根本的是我们要提倡艰苦奋斗,艰苦奋斗是我们的政治本色。”⑦「转见《毛泽东选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年,第328-329页。」毛泽东的这个表态,清楚地反映出他对通过利用等级差或扩大收入差距的办法,来激励人们努力工作,进而体现社会主义式的多劳多得的分配特色这种观点,未必那么赞同。

  多半是基于上述种种情况,毛泽东对工资改革问题,一连几年都相当低调,很少介入。直到1956年春,即斯大林去世两年后,苏共召开第二十次代表大会,公开承认斯大林模式存在严重问题以后,他才逐渐开始出来讲话。

  在初步开始反思几年来照搬苏联经验利弊得失的情况下,他尽管委婉却很明确地开始提出:现在的工资标准把收入的差距拉得太大了。在1956年全面推行工资制度改革前夕,他就特别在党内高层中指出:“我们历来提倡艰苦奋斗,反对把个人物质利益看得高于一切”。工资可以增加一些,但要“主要加在下面,加在工人方面,以便缩小上下两方面的距离。”①「毛泽东:《论十大关系》,1956年4月25日,《毛泽东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8页。」

  毛泽东的这一提醒显然没有发生任何作用,1956年公布的工资标准较前没有任何带有趋向性的变化。对此,毛泽东显然不满意。工资改革工作的帷幕刚刚落下,他就在八届二中全会上对现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提出批评。他在为大会做结论时专门就此表示了自己的意见:“现在高级干部拿的薪金和人民生活水平相比,悬殊是太大了,将来可以考虑也减少一些薪金”。他并且提到,不仅是薪金的问题,实际上还有特殊待遇的问题,“一是物资供应,一是警卫太多,必须很好地注意加以改变,以身作则,才能号召人民艰苦奋斗,同甘共苦。”②「《毛泽东在八届二中全会上的结论(传达要点)》,1956年11月,《毛泽东思想万岁》,1967年,无出版单位,第166页。」正是基于这一点,据说毛泽东坚持不接受最高级别的工资待遇,只同意拿404.8元的工资。③「《毛泽东遗物事典》一书依据毛泽东历年生活费收支报表所记,说毛泽东从1955年7月中国实行薪金制开始,每月工资即为404.8元,以后一直没有变动过。(第510页)此说尚可存疑,因为404.8元的工资标准,应当是在1960年中共中央再度明令降薪以后确定下来的。」

  毛泽东在八届二中全会上的批评,终于引起周恩来等人的重视。1956年的工资改革刚刚完成,国务院就迅速拟定降薪方案,上报中共中央。经毛泽东和中共中央批准后,国务院很快发布指示:党政高级干部,即行政10级以上干部全面降薪。”各级降低的比例是:一至五级为百分之十,六至八级为百分之六,九至十级为百分之三。”降薪后,行政1级由560元降为504元;2级由505元降为454元;3级由450元降为405元;4级由400元降为360元;5级由360元降为324元;6级由320元降为301元;7级由280元降为263元;8级由250元降为235元;9级由220元降为213.5元;10级由190元降为184.5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最高工资与最低工资的差别系数,从28∶1变成了25.2∶1.④「《国务院关于降低国家机关十级以上干部的工资标准的规定》,1956年1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史料选编(1953-1957)》(劳动工资和职工保险福利卷),第628-629页。」

  党政工作人员高低工资之间相差25倍,在毛泽东看来仍旧太多。正如毛泽东所指出的,这不只是高薪问题,而且还有特殊待遇的问题。行政10级以上的高级干部,虽然不再同时享受供给制的待遇,但他们依旧享受着供给制残留下来的紧俏和质优商品的特殊供应(时称”特供”),并且多数因工作关系,分别享受着秘书、警卫、司机、勤务、保姆、厨师以及医疗和专车、住房等其他中低级别干部所不能享受到的各种特殊待遇。

  有关各级干部在工资以外的待遇和享受问题,很大程度上参考了苏联人的做法,制定了相当细致复杂的具体规定。所有这一切,自然都是严格地按照等级来划分的。比如几级以上可以配厨师,几级以上可以配勤务,几级以上可以配警卫,几级以上可以配秘书,几级以上可以配专车,包括不同级别的干部享受何种档次和牌子的专车等都有具体规定。以最典型的住房标准为例,开始实行工资制即有了严格按照等级分配的规定。像上海市,1956年就按照行政级别将各级干部住房划分成了十几种待遇标准,明文规定:特甲级可享受200公尺以上的“大花园精致住宅”;特乙级可享受190-195公尺的“大花园精美住宅”;1级可享受180-185公尺的“上等住宅公寓”;4级则只能分得“半独立式普通住宅中等公寓”;5级只能分得“120-135公尺的新式里弄住宅”;6级只能分得100-115公尺的“有卫生设备的普通里弄住宅”;7级只能分得80-95公尺的“无卫生设备的石库门房屋”;8级只能分得“老式立柱房屋”;9级以下只能分得“板房简屋”,如此等等。①「《上海市人民委员会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全部实行工资制和改行货币工资制的命令的有关文件》,1956年1月,上海市档案馆藏,B1/1/1401/12-15.」

  实行等级制度,拉大工资差距,不能带来毛泽东所期望的效果的一个更重要的例证,就是在干部评级过程中所发生的种种问题。毛泽东发现,高级干部的工资待遇提到如此之高,各种问题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层出不穷。仅仅因为级别稍有不同,待遇有所差别,就有人公开吵架告状,以至痛哭流涕。毛泽东对此极为反感。他不止一次地在党内公开批评说:工资固然应该增加,但“现在看起来工资有些不很适当,已引起人们的不满。”而更奇怪的是,级别高了,工资多了,“闹地位、闹名誉,争名夺利这个东西也多起来了。过去的那个拼命的精神,过去阶级斗争的时候,跟敌人作斗争的时候,我们那种拼命的精神,现在有些同志身上就消失了。讲究吃,讲究穿,比薪金高低,评级评低了痛哭流涕??据说还有几天不吃饭的”。“为个人利益而绝食而流泪”,这算什么?他甚至气愤地训斥道:“至于你那个几级几级,就是评得不对也要吞下去!”②「毛泽东:《在山东省机关党员干部会上的讲话》,1957年3月18日,《毛泽东思想万岁》,第275-276页。」

  废弃供给制,实行工资制,固然是不可逆转的一个现实。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毛泽东越来越认定,这未必是一种进步。他断言,共产党人仅仅是因为要迁就现实,才不得不做这样的让步。但让步的结果,却让出一个“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③「这是1974年毛泽东在谈到八级工资制时的说法。毛泽东:《关于理论问题的谈话要点》,1974年12月,《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3册,第413页。」的“等级制”来,这实在是让他始料不及。他对工资制改革所带来的等级制的后果,公开表示置疑:“供给制改成工资制,让一步是必要的。但是,那次改变有很大缺点,接受了等级制,等级森严,等级太多了,评成三十几级,这样的让步,就不对了。”不仅高级干部的薪金太高了,而且因为你高一级,我低一级,那么大的差别,弄成“父子关系,猫鼠关系”,把党的传统都丢掉了。④「毛泽东:《读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谈话记录》,第68页。」

  权力高度集中的等级制与高工资、高待遇一旦结合起来,不可避免地会使整个社会重新回复到传统的“官本位”的孵化器中,进而导致政治渐趋官僚化。对于这种趋势,毛泽东曾反复批评,并多次发起政治运动,开展整风。他为此再三提议降低高级干部的待遇,且强调供给制的好处,甚至一度赞同做部分恢复供给制的尝试。⑤「毛泽东在1958年10月明确肯定了张春桥颂扬供给制、批评等级工资制的文章,认为“张文基本上是正确的”。《人民日报》、《解放军报》都为此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多数人认为不该中断供给制的传统,肯定供给制是革命的、先进的、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最好的一种分配制度。一些地方还部分地开始实行供给制的办法。毛进而在11月上旬的郑州会议上讲道:”我们要恢复供给制,但要保留适当的工资制,保留一部分多劳多得还是必要的。”转见《毛泽东传》,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237页。」正是在毛泽东的这种压力之下,1959年2月和次年10月,中共中央又两度下令降低高级干部的工资。1959年明令降低最高的1-3级党员干部的工资标准,将三级工资合并,降到460元。⑥「《中共中央关于降低国家机关三级以上党员干部工资标准的决定》,1959年2月7日。」1960年又下令17级以上党员干部降低工资标准,1-3级再降12%,4级降10%,5级降8%,6级降6%,7级降4%,8级降2%,9-17级降1%.降低后的1-3级工资标准为404.8元,与最低工资标准之比为20.24∶1.

  十分明显的是,随着中苏两党关系破裂和他日渐认定苏联社会主义已经蜕化变质,毛泽东对这个问题的担忧逐渐变得愈发强烈起来。他对苏联党之所以走向“修正主义”的一个基本判断,就是建立在苏联党政工作人员已经蜕变为一个享受高工资、高待遇的官僚特权阶层的认识之上的。他再三提醒说:”既有高薪阶层,就一定有低薪阶层”,而且后者一定占多数,因此,“这个社会里的高薪阶层是有危险性的”。①「毛泽东:《读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谈话记录》,第742-743页。」经毛泽东亲自修改审定的“九评”苏共中央公开信中,就突出强调了这一观点。公开信在详尽剖析了苏联特权阶层的种种表现之后,明确写道:”绝不要实行对少数人的高薪制度。应当合理地逐步缩小而不应当扩大党、国家、企业、人民公社的工作人员同人民群众之间的个人收入的差距,防止一切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享受任何特权。”②「《关于赫鲁晓夫的假共产主义及其在世界历史上的教训》,1964年7月14日,《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9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第68页。」

  毛泽东对中共党内出现特权阶层高度重视,力图采取措施予以防范。1966年“文革”的发动,固然与党内权力斗争有着密切关系,但至少在毛泽东看来,他所反对的“修正主义路线”及其“走资本主义当权派”,很大程度上就是中国这种官僚特权阶层的代表。“文革”发动之初,群众斗争矛头直指干部特权问题,与此也不无关系。

  然而,毛泽东到底没有、也不可能找到更好的方法来改变这一切。他一度设想过并且推动过的“干部参加劳动”、“五七”干校,都不可能成为一种根本替代现有分配制度或阻遏等级制负面影响的有效办法。这也正是为什么虽然已经再也无法回到供给制去,毛泽东却还是常常会念供给制的好处,相信“实行供给制,人还健康些”。③「毛泽东:《读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谈话记录》,第474页。」这样一种困惑与遗憾,到他生命最后一刻都萦绕在脑海之间,挥之不去。④「前引毛泽东1974年的说法即是毛去世前发表几乎最重要的感慨了。其原话是:“中国属于社会主义国家,解放前跟资本主义差不多,现在还实行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货币交换,这些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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