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赤水天气预报:“张显现象”之网络暴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23:06:46
再谈“张显现象”之网络暴民
(2011-08-28 14: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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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和评论:顶着高知帽子的键盘暴力,口吐莲花的言杀技巧,低成本高效率地实现话语霸权。名曰公平正义,实则党同伐异。“张显现象”辱没斯文,堵塞言路,叛逆潮流,祸乱公序,伤天害理。若放任自流,则回归荒蛮,重创理性,激化矛盾,厝火积薪。 原文地址:再谈“张显现象”之网络暴民作者:嘶哑
再谈“张显现象”之网络暴民
什么是网络暴民?网络暴民具备“广博”的知识,却缺少智慧;有着“极高”的道德水准,却缺失宽容之心;拥有“洞察”一切真相的能力,却认不清自己本身;具有“大师”级别的文笔,日书万言的能力,却不停演绎着语言的暴力;有着极大的团结心,目的却是要致陌生人于死地;时时刻刻高举着法律的大棒,给别人定罪却不需要证据;将自己幻化为英雄和勇士,口口声声诉说着正义的故事,却仇视一切,不是并肩作战的朋友,就是苦大仇深的敌人。
有媒体理性分析并激烈抨击了中国网民的"键盘暴力",对网民滥用语言暴力,谩骂并进行人身攻击等行为进行质疑,对个人权利的严重侵犯行为有着网络犯罪的迹象表示担忧。可是,网络暴民以所谓的道德为出发点,无视现行法律和伦理底线,谋求通过平民草根话语权,使用语言暴力进行诽谤、谩骂等人身攻击,利用人肉搜索力,无视他人隐私和个人权利,广为传播当事人真实身份信息并极力煽动对当事人现实生活攻击,直接导致当事人精神创伤并崩溃,当事人家人和朋友受到牵连,一并受过,甚至当事人所在单位、学校等一并成为被攻击对象,此行为的发动者、事件进程的推动者和积极以相同行为方式参与其中。
近日,发生在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的微博中的辱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兰和的事情明显具备网络暴民的特性。兰和律师由于代理了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的案件,兰和律师微博中每天都会有几个或者十几个网名不停的在侮辱、谩骂,骂的语言极其下流,比流氓、泼妇骂大街还要龌龊不堪。当兰和律师视谩骂为无物之时,这帮网络暴民就像蝗虫一样“奔袭”到兰和所在单位“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的微博,以威胁、造谣、抹黑等等无聊、卑劣的手段继续进行人身攻击,企图以这种形式,逼迫律师事务所和兰和屈服,不再代理药庆卫的案件。据网友爆料称,这种“集中式”的围攻兰和律师和其所在单位的方法,是有关业内人士支招,认为在评选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关键时刻,给律师事务所和兰和律师施以压力,以网友的所谓“评价”逼迫兰和律师和单位放弃此案件的代理,达到“釜底抽薪”的功效,让药庆卫只能放弃诉讼。
这只是在药案中网络暴民露出的冰山一角。记得那位药案的公民代理人第一次出场的时候,就渲染起网络狂潮。什么公安机关侦查不力,什么检察机关“认定自首情节非法”,什么是军队黑幕等等毫无边际的谣言让网络暴民中的中坚力量"愤青",开始四处出击,并不断将包括央视等众多媒体“疑惑,批驳”的体无完肤,不管你是多大牌的人物,想骂就骂,想侮辱就侮辱,处于网络暴民包围之下的药庆卫,在被四套房,被督军,被蛀虫,被指搞出“军队利益纠葛”,“政法黑幕”之时,毫无招架之力,只能噤声。但是,网络暴民还是不能放过,原因非常简单,谁让你是死刑犯的父亲,你就该被侮辱,被欺凌,被尽可能的放大缺点。而别有用心的人,暗地里窃喜,用简单的暴民思想实现自己的目的,成本是何其的低,效果又是何其的好!当正义的心纯粹的变成发泄的冲动时,正义已经变味了,用尽了人间最恶毒残忍的语言,像利刃一样刺向所谓的敌人并想致其死地,这个时候的人性已被兽性的嗜血而替代。
诚然社会不是完全公平的,机会也不是人人平等的,但大部分人的成功还是依靠自己的努力得来的。但是,当网络暴民们把对这个社会的一切不满都用极端的观点去以偏概全时,用最粗野下流肮脏、不人道不人性的方式发泄于他人的时候,用几十倍乃至百倍言论去淹没任何一点试图理性讨论的言论时,网络暴民走向无知无耻无赖的大道已经敞开。
网络暴民在获得了极高的话语权体验,却不知道有些话是需要有个一底线的,网络中的公平不是拿来抨击和强暴的,而是需要大家共同爱护的,越是自重,网络才会越有价值,而越是暴民化,即便是通宵达旦的依靠和别人争论来表达自己的意见,也是虚无的,因为没有理性的讨论,就什么也价值也不能产生。有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会把自己那种无视法律、只有放纵的行为从虚拟的网络世界中带到现实生活中来。大部分网络暴民键下的文字透出的都是冰冷的嘲讽和谩骂,久而久之,很多网络暴民的心也开始变得冰冷了,公民的“名誉权”和“隐私权”在他们眼里也就不值一文了。大多数网络暴民都不会仔细阅读和分析事件的来龙去脉,需要的只是过足战斗的瘾,为了什么战斗,为谁战斗,都变得不在重要了。
我国现行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其中之一就是明文规定禁止擅自公布和宣扬他人隐私。在没有获知信息真实性和没有合法获得取证的情况下,通过语言暴力攻击当事人,将他人隐私曝光,是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位媒体人的致歉
(2011-09-07 10:52:35)转载▼
标签:杂谈
兰和评论:药家鑫案已成历史,本律师依旧秉持初衷,尊重法院的判决。但在此过程中,一种汹涌的被暴戾情绪绑架的碎片化的“正义”信息裹挟了民意,席卷起很多人内心的恶念。我是一个人性本善论的信仰者,坚定地认为,作为肉体凡胎,每个人的内心和身体一样,都是柔软的,但恶意很大程度来源自私心和情绪。药案之所以典型,在于在信息化的今天,单维的不实信息居然全面垄断舆论,很多人蒙蔽其中,先是愤怒,继而成了帮凶。我曾将此定义为“张显现象”。热血值得称道,但血过热也会灼伤自己戕害他人。萨达姆曾说过:“当你愤怒的时候,千万不要做任何决定。”因为这个时候,人很容易被情绪绑架,所做出的任何自认为的所谓正义之举,也成了失控的正义。药父案,还原了一个被妖魔化家庭的真实一面。当一切都冷却下来时,当真相逐步显现时,有人选择了逃避,有人选择了狡辩,也有人选择了忏悔。
一位媒体人刊文向药家鑫父亲致歉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周虎城
在得知药家鑫之父药庆卫家庭的真实情况后,我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中。在药家鑫被判刑前的一次电视辩论节目中,鄙人力主判处这位年轻的凶手以死刑。判死刑并没有错,任何人都应当为其犯罪行为付出相应代价。但在争辩的口角之中,显然我受到了误导,把药家鑫视为了特权家庭的一员。这其中,有一定程度是受到了药案受害人张妙的代理人、西安某高校副教授张显所发所转网络言论的误导。因此,在药庆卫状告张显一案中,我不得不反思自己之前的行为,在一个信息化碎片的时代,找到真实的信息是多么的重要。
药庆卫称,张显在其开设的多个微博、博客上捏造事实,对他进行恶意攻击,污蔑他收入非法等,“大量不实言论,让我们雪上加霜,亲属因谣言远离使我们孤立无助,家里犹如人间炼狱”。在药庆卫的起诉状中,在第一次的诉讼请求中,仅是要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未要求张显给予一分钱的补偿。对此,张显表现出了大无畏的气概,表示“这是个无聊的游戏,我陪他玩”,“与某某的生命相比,药庆卫的名誉一文不值”等等。但在药庆卫看来,此举对其造成了进一步伤害,因此变更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张显在人民日报、南方周末等20家媒体上连续刊登30天3000字的道歉信,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元钱。对此,张显回应说:“这个玩笑开大了。我一个平民百姓,能在这么多家媒体刊发3000字的道歉信?这肯定是不可能实现的。”在最新的微博上,张显则继续和药庆卫辩护律师兰和开战,并邀请其辩论。
辩论不重要,重要的是真相究竟是怎么样的,或者说,我们有没有被不实的言论所误导。从各方面的调查来看,药庆卫显然不是什么特权人士,也不是什么富豪大款,只是一名普通百姓罢了。张显在当时有一句流传甚广的话:“任何人不管他权有多大,官有多高,背景有多深,家里多么殷实有钱,只要他撞了法律这根红线,那他在正义和法律面前都会变得苍白无力。”此话掷地有声,确属正义之言,但在当时情景下,网友难免会据此判断药家背景深厚。对特权阶层不满的社会情绪之火一旦被点燃,再难熄灭。于是,网络上下,对药家的指责之声滔滔不绝。道理不错,对象错了,其结果便是天上地下,错得离谱。这个案子已经不是药家鑫该不该死的讨论,不是张显代表张妙家庭来维权的对错,而是药庆卫要维权和张显的表达权有没有底线的问题了。
不管如何,当时的社会情绪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被劫持了。非理性成为主流,药家鑫为他的杀人行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问题在于此罪并非其家庭行为,却让其家庭背上了沉重的道德枷锁,显然,被劫持的社会情绪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利于公平、公正的。我们应当反思,在出现某一事件后,我们是不是应当谨慎、谨慎再谨慎?是不是应在信息不明的情况下慢一点下结论?是不是应当着力于推动相关方面掌握和发布更多的信息以窥全貌?
作为曾经在药案中被误导的人士,谨向药庆卫先生致歉,向公众检讨。
2011年09月07日 08:27
http://news.ifeng.com/society/special/yaojiaxin/content-2/detail_2011_09/07/9002120_0.shtml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兰和-张显隔空论战(完整文字版)
(2011-08-26 22:06:24)转载▼
标签:杂谈
兰和评论:感谢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著名的中国之声栏目,感谢王娴记者的辛苦工作,向全国人民公布了一个事实:张显先生自始至终对药庆卫家庭情况一无所知。张先生在一无所知的前提下,向全社会公布了诸多药庆卫惊人的身份背景和家庭内幕,从而引发众怒。一位理工科副教授,传播作风“严谨”若此,令人刮目相看。
张显-药家鑫之父药庆代理人兰和律师隔空论战
中广网北京8月26日消息
(旁白)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备受关注的药家鑫案以药家鑫本人最终伏法而尘埃落定。但不久前,药家鑫的父亲药庆卫以“侵害名誉”为由,将被害人张妙的代理人张显告上法庭,却把人们的关注目光再度聚拢。
法院确定开庭日是9月13号,但双方却按耐不住,率先在微博隔空开战。
昨晚(25日)20时38分,药庆卫的代理律师兰和首先在微博上发言。他说,药庆卫要的仅是张显的一句道歉。但直至今日,张显依旧大放厥词,造谣滋事。他们已经向法院提交增加诉讼请求申请,并在法院判决前不接受张显任何形式的道歉及和解要求。
张显随后在微博上回应。他说,药庆卫的代理律师兰和说自己大放厥词造谣生事,是无中生有,自己从来没有说过这样的话,并质问:一个律师竟然信口开河?
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双方隔空开战起来。
昨晚记者对这两位“代理人”分别进行了采访。
·关于“侵害名誉”
张显:很可笑陪他玩
兰和:讨公道
记者:不知道您现在收到法院的传票了吗?
张显:收到了。
记者:是九月?
张显:九月十三号。
记者:最初您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您惊讶吗?
张显:我感到奇怪。
让张显感到奇怪的,是药家鑫的父亲药庆卫以“侵害名誉”起诉了他。9月13号双方到法院做证据交换,距离药家鑫被执行死刑两个月,距案件发生11个月。
药庆卫的代理律师兰和说,状告张显是药家人自己的主意,对于张显曾经利用微博等网络空间传播的关于药家的不实言论,他们要讨个公道。
兰和:给逝者以尊严,给生者以空间。张显的言论很大程度上挤压了药庆卫夫妇生活的空间,比如说出去以后各种各样的非议,包括亲戚邻里之间的非议。
这些“张显的言论”,曾经被广为转载,包括张显所说药家的四处房产、药庆卫的军中要职身份,以及药家鑫的“官二代”或“富二代”背景等等,兰和说,他们正在积极搜集并保留来自网络的证据。
而张显似乎有着另一种看法。
张显:对于我来说这是一场无聊的游戏,我就陪他玩吧。
记者:那您准备应诉吗?
张显:我感觉这是很简单的,要准备的话一会就准备好了。起诉我的理由感觉到非常可笑,说我网上转载了别人的东西,伤了他的一个什么名誉。
·关于“张显的言论”
张显:是“转载”
兰和:不接受“转载”辩解
张显不止一次说到自己的言论是“转载”。
张显:我对他们家的情况一无所知,包括到了今天我也不知道。
记者:对于他们家里各种背景的真相是什么您不知道?
张显:我跟你一样,难道你知道了吗?包括你也不知道。网上有什么理由说我转载的理由不实呢?实不实让他拿出证据来吧。
显然,对于这些基本的细节,双方的争议始终没有消除。作为药家委托的发言人,兰和说,所谓“转载”的辩解他们不能接受,而在被称为“后药家鑫案”的药庆卫状告张显名誉侵权案披露至今,兰和也首次公开表示要对张显追索赔偿。
兰和:他们要求很简单,只需张显给他们承认个错误,给他们道个歉,表明他说的不是事实。我们之前在我们的诉讼请求里面,只是要求第一是删除他的言论,第二要求他赔礼道歉,道歉形式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这些都没有做要求。基于他目前的表现,我们通过和药庆卫这种沟通,决定增加相关诉讼请求。
“大学教师”PK“律师”
张显:做的是对司法的监督
兰和:张显角色定位不准确
在网络微博上,张显和兰和的实名认证理由分别是“大学教师”和“律师”,这个身份的差别也是张显一直强调的,他把自己叫做“公民代理人”。
张显:我仅仅是个公民,是一位有良知有社会责任感的教师。作为一个教师,我今天做了这件事,我感到问心无愧。我对得起我自己的职业,就是在帮一个没有文化的人说话而已,维权而已。
不是律师,在法庭上的确被区别对待,但兰和说,豁免权不能沿用到所有地方。
兰和:说我不是律师,或者我没有律师身份,但是我从事法律方面的事务。豁免权只局限在他在法庭上的表述,法庭之外有些不负责任的造谣,针对案件本身的评论等问题,他是没有豁免权的。
兰和甚至觉得,张显对自己的定位根本就是一片模糊。
兰和:张显当时的问题就是在于自己角色定位的不准确。在药家鑫案中,他只是被害人家属的代理人,在很大程度他把自己演变成公诉人了,法官,媒体记者,或是街道小市民。
因为一场案件风波,大学教师张显和律师兰和文字交战一直不休。
张显:我张显和兰和在职业上是有不同的。
兰和:打官司之前我根本不知道张显是谁。
张显说,他所做的是对司法的监督。
张显:法律需要民众的基础,不是个别精英的独裁,在目前公平正义的取得,是需要民众和媒体利用网络对司法进行监督。
兰和说,站在代理人席位,行为应有限度。
兰和:在当事人授权范围内,依法表达观点,依靠事实证据和自己专业知识,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旁白)在药家鑫一案当中,张显到底是伸张正义的英雄还是没有言论底限的不合格的代理人?站在不同的立场和位置,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回答。但这起诉讼的意义或许并不在于此,而在于他向所有人提出一个问题:我们如何能够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惟有客观事实,才是最高权威。
中广网北京8月26日消息(记者王娴)
中国青年报:药家鑫之父诉张显直指不实信息之殇
(2011-08-25 09:42:53)转载▼
标签:杂谈
兰和评论:言杀,亦是一种人治。利用弱势身份散布暴戾倾向的虚假信息行为刀锋所向,是这个社会脆弱的道德神经。但药父案的深远价值,不仅局限于社会的道德教化。
药家鑫之父诉张显直指不实信息之殇
本报记者 桂杰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08月25日 11 版)
http://zqb.cyol.com/html/2011-08/25/nw.D110000zgqnb_20110825_1-11.htm

5月20日,第一个奔出法庭的药家鑫案原告民事诉讼代理人张显,向守候在法庭外的媒体宣布判决结果。
CFP供图
“非常感谢雁塔区法院给了我们能在公正、公开场合下说话的机会,也感谢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及兰和律师给我们提供的法律帮助,希望通过这次诉讼能还我们夫妇和家人平静的生活。”这是8月7日,药家鑫父亲药庆卫在微博上最后一次更新的内容。18天过去了,截至记者发稿,药庆卫没有再更新微博,而他诉张妙家属王辉的代理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副教授张显“侵犯名誉权”一案,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已经进入证据交换程序。
交通肇事后杀人被判处死刑的药家鑫一案,原本已在公众心目中尘埃落定,为何硝烟再起?此案对于律师和公众来讲又有哪些意义?中国青年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自由的网络言行也要有所敬畏”
从介入药家鑫案到药家鑫最终被判死刑,微博和博客一直是被害人张妙家属代理人张显的阵地。张显的微博粉丝有8万多。药案审理期间,张显一直在微博上向公众报告药案的进展和他掌握的各种信息。然而,很多信息在药庆卫代理律师兰和看来是“不实的、侮辱性”的言论,且这种不实言论将公众的情绪引向一种偏激的方向。例如,张显曾在4月23日10时39分发布微博,“据媒体披露,在房价高企的西安,药家在市区内居然有四处房产,结合药家鑫平时生活之奢华,买五千块手机,花巨资整容,开十四万元私家车,药家资产超出药父母收入水平数倍。”在央视《看见》等节目的采访中,此条微博后被证实为虚假消息。
此前,4月22日13时43分,张显在微博上发布:“任何人不管他权有多大,官有多高,背景有多深,家里多么殷实有钱,只要他撞了法律这根红线,那他在正义和法律面前都会变得苍白无力。”
兰和告诉记者:“对药家鑫案本身和药的家庭,我之前也曾有过误解,和很多人一样,我只是一个围观者,甚至抱着期待的心态在等待药家鑫的死刑判决。但当我等到这个期待中的结果时,突然感觉异常失落。这个年轻人的死对我内心冲击很大。我当时是以一种什么样的心态来围观同类的死亡?我开始反思和忏悔。”
此后,兰和开始有意识地关注关于药案的所有言论。“其中张显的言论尤为激亢,很抓人眼球。张显在其微博中表现出对药家鑫执行死刑态度之坚定、言语之暴戾以及各种臆断性语言,令人瞠目。”他说。
“自由的网络言行也要有所敬畏,不能没有边界。否则,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在兰和看来,“中国是一个法治社会,药家鑫与其说是被法杀,还不如说是被言杀,不能说一些人聚集在一起就是民意,它很容易被鼓动,民意不能成为司法判决的决定性因素。法院应该有'你说你的、我判我的’的勇气和担当,否则不如把人扔到大街上由民众动用私刑。”
“张显的所谓正义模式不能成为范式。”兰和说。
“说民意可以影响判决是对法律的侮辱”
8月7日,药庆卫在决定起诉张显的当天,在微博上发布了这样一条信息:“家鑫走后,我们夫妇陷入了悲痛与自责中。张显在网络的谩骂、羞辱、散布的大量不实言论,让我们雪上加霜,亲属因谣言而产生的猜忌使我们孤立无助,我们被沉重的思想压垮了身体。我爱人更是语无伦次,经常自言自语:'后悔没有给孩子做最后一顿饭……’现已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焦虑症。家里犹如人间炼狱。”
药庆卫表示,他自2003年转业后自谋职业,家庭年收入在两三万元,近几年才有五六万元。尤其是在药家鑫案件发生后,他在外找工作变得更加困难。
“他把我说得这么有钱,连我家里人都对我有意见了。”药庆卫说,自己的亲戚多在农村,接连两年好几个亲戚身患绝症,曾向他借钱,因自己也不富裕,于是婉拒了。而曾经到过药家的兰和则告诉记者,除了过去的旧军装以外,整个夏天药庆卫只有两身衣服替换着穿。
6月26日,药庆卫通过微博对外表达自己的心情:“药家鑫现已用他的生命作为赎罪,但网上仍有某些对我们夫妇进行人身污辱和攻击的言论。和此前一样,甚至有些还完全是不实言论。对此,我们夫妇在悲痛之余,表示愤怒。”
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张显说,4月23日他通过微博发布的“药家在市区内居然有四处房产”这条微博,是有网友在他的微博回复中留下的,他没有核实也没有标明消息源就进行了转发。记者问道:“为何不通过回复留言的方式转发?”张显说:“不太懂微博的操作方式。”
张显承认,自己在微博上发布的一些信息是道听途说的。比如5月12日,他通过微博发布的“药家住200平方米大房子”“楼上的富人”等两条信息,是到药家楼下和楼下老头老太闲聊时获得的。
“所谓诽谤的话都是我引用的,我的目的是监督法律公正,担心有权有钱影响法律的公正。”张显说,“官二代和富二代不等于就是社会渣滓,不等于是负面评价。除非他们用的是来源不明的钱,否则请拿出穷的证据来。”
药家鑫案二审判决死刑的当天,张妙所在村子的村民在法院门口放起了鞭炮,当天的微博上,审判结果成为议论热点,更成为众望所归。有人评论说:“忽报人间曾伏虎,泪飞顿作倾盆雨”。
对于有人担心民意会影响法官判决的说法,张显表示很愤怒。他说:“民意是监督法律的,说民意可以影响判决是对法律的侮辱,是对法官的玷污。”
“有些案件似乎只有暴露在阳光下才能得到公正的判决”
张显告诉记者,3月22日,药案一审开庭前一天,主审法官张某约他办代理手续,并请他做一下村民的工作,不要都到法院来旁听,怕影响法庭秩序。然而就在第二天,庭审现场却来了400名大学生旁听,还对药家鑫是否该判死刑组织了民意调查。“这么大的案子,能让学生来决定吗?”张显说。
谈到药案时,北京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刘新兵至今还记得庭审时的这一细节:“稍微有庭审经验的人都知道,如果没有法院的批准,别说在庭审上搞调查,就是摸出一根笔记录两句话都会被法官给收走。”他说,希望通过此次起诉和判决能够让我们看到药家鑫案的全部真相。
“为什么药家鑫父母拖了7个月的时间不见受害者?为什么法院对药案一审判决推迟开庭?为什么要当庭对学生搞民意调查?”在刘新兵看来,张显对于司法不公和药家背景显赫的担忧,也是很多公众的担忧所在,“这些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是谁主导的,应该给大家一个说法。”
事实上,在中国,无论是案件审理前还是审理过程中,从律师、公民代理人、检察官口中说出的带有明显主观评价的意见普遍存在。随着博客、微博的兴起,不少律师已经把博客和微博当成小通讯社,随时披露信息。
律师周泽、杨金柱都将博客作为信息发布平台。在代理湖南省公安厅副厅长杨建农案、贵州一起黑社会案等众多热点案件时,周泽将会见受阻、证人被抓等信息一一披露,一度引发当地公权力机关不满。在近期发生的北海律师伪证案中,杨金柱对该案的进程连续播报,信息同样十分详尽。
在一些受到公众关注的焦点案件中,如杨佳案、邓玉娇案、上海“钓鱼执法”案、李昌奎案等审理和宣判的过程中,律师的声音、网络的声音、媒体的声音更是源源不断。
“严格地说,律师需要理性,但在目前的中国社会,理性往往很脆弱,有些案件似乎只有暴露在阳光下才能得到公正的判决。”刘新兵说,“律师在无助的情况下,有时只能借助舆论来达到一种平衡。”
据了解,在美国,对于审判,凡属“对司法程序有产生重大偏见的高度可能”的言论,律师和检察官都不得发布。如当事人、被告人、证人的品行、声望的信息;有哪些证据会出示;被告人是否做有罪陈述等信息,都被认为可能影响公正审判。律师和检察官可以公开发表的言论,仅限于非常基本的诉讼事实,如诉讼阶段的时间表等。这些信息往往也可以从公开的审判记录中获得。
“作为律师,我们呼吁确立中国审判的宣传规则,也希望法院能够对焦点案件给予更多的信息披露,同时能够公正审理,不受任何外界因素的控制和干扰。”刘新兵说。
检察日报:正义岂能靠谎言煽动舆论实现
(2011-09-12 10:12:50)转载▼
标签:杂谈
兰和评论:造谣是为了监督司法。不得不佩服张显副教授的聪明才智,手段与目的间如此不合逻辑的牵强关联,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实在具有独创性。这样的逻辑模式,很容易让这个国家丧失是非与公序。善的目的,为什么要用恶的手段来实现?只能说,所谓善的目的的表述,是为了掩盖恶的手段造成的恶果。此役战至今日,已到拨云现日的阶段,一切伪善的口号、邪恶的手法都将大白于天下。我们所处的是一个百家争鸣思想解放的时代,我很庆幸自己能生活在这个时代。温家宝总理说,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这是高层释放出的前所未有的民主信号,必须珍惜和善用。
检察日报:正义岂能靠谎言煽动舆论实现
8月4日,药家鑫之父药庆卫诉张妙家属王辉的代理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副教授张显侵犯名誉权一案,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双方这次对簿公堂,焦点不是药家鑫的有形之刀对张妙的杀害,而是张显的无形之剑对药家鑫父母名誉的伤害。药父诉称,自2010年年底至今,张显在其微博、博客上捏造事实,把药家鑫说成“官二代”,对自己谩骂、羞辱,引起公众误解,使自己的社会评价急剧降低,精神上承受着巨大压力。日前,张显接受媒体专访,表示在网上发布、转载网友的质疑和猜测,主要动机是为了监督司法,并称采取的这种“发动舆论”的监督方式,“是我当时唯一的路”(8月22日《中国青年报》)。
作为药家鑫杀人案被害人家属的代理人,对于该不该判处药家鑫极刑,张显当然有权表达自己的意见,即便他的意见是偏激甚至荒唐的,也不应因此受到法律的追究。不惟张显如此,任何关心此案的网友、公众,都有就此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这从法理上很容易解释:“意见”属于价值判断的范畴,在民主多元社会,各种价值判断皆应容许,不应有何者正确或何者错误,进而运用司法权等公权力加以鼓励或禁制的现象,而仅能经由“言论之自由市场机制”,使真理愈辩愈明,从而达到去芜存菁的效果。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张显在药家鑫之父提起的侵权之诉中就稳操胜券、没有侵权之虞。原因不在于张显表达了何种意见,而在于他不仅仅发表了意见,还散布、传播了一些有关药家鑫家庭背景等方面的事实,比如把药家鑫说成“官二代”、指责他的家人通过种种手段干预司法等等。
意见可以不问对错,但事实的真伪,却是法院认定是否构成侵权所必须考量的。一旦这些所谓的“事实”被认定为严重失实,构成对药家鑫父母的诽谤或侮辱,那张显注定难逃侵权责任。
张显说,他在网上发布、转载此类信息,“主要动机是为了监督司法”。可是,这并不能成为免除其侵权责任的合法理由。相反,为了实现所谓“正义”,不惜造谣传谣,以此“发动舆论”、“绑架”司法,这是一种非常值得警惕的恶劣倾向。张显只是一个公民代理人,但他所采取的“发动舆论”的手段,在部分执业律师中也大有市场。比如,有的律师一接到案子,首先关注的不是是否存在犯罪事实,而是虚构事实,一口咬定其当事人之所以受到追诉,是受到公权力的打击报复,是“因言获罪”,并在媒体上大肆渲染,以求得公众的同情,借此煽动舆论,给司法机关施压。
正义,必须实现;但实现正义,绝不能以罔顾事实甚至造谣传谣的方式。对此,媒体需要保持足够的警惕,严守采编规范,严把报道事实关,不受蛊惑,不为以谎言煽动舆论的人推波助澜。司法机关亦须增强抗干扰能力,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拒绝舆论绑架,不给以谎言煽动舆论的人以可乘之机。
作者:李国民新闻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中国青年报:“善的目的”无法为“不择手段”担保
(2011-08-25 10:19:40)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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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和评论:“张显现象”,本质而言就是一场网络版的文化大革命:高尚的目的、高亢的口号、高昂的情绪,一切文明、理性、秩序、良俗都被浩浩汤汤的“正义目标”淹杀。对常识的认同与维护,对安全、幸福、真实和真理的追求是一个民族在劫波渡尽后的艰难回归。
中国青年报:“善的目的”无法为“不择手段”担保
2011年08月23日 08:44 来源:中国青年报
http://www.chinanews.com/fz/2011/08-23/3276075.shtml
近日,药家鑫的父亲药庆卫把药案受害人张妙的代理人张显告上了法庭,起诉对方在微博、博客上捏造事实,恶意攻击和诽谤自己的名誉。针对这些“指控”,张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坦承,他所发布的关于药家有背景等信息,“有的是从微博后面评论里转帖来的”、“没有时间核实”。同时,也他表示,“一些出位的言论是为了监督法院”、“药家鑫父亲的名誉跟张妙的生命相比不足一提”。(综合近日《南方周末》、《法制日报》相关报道)
虽然张显已经意识到自己一些曾被广泛传播的言论,属于无事实根据的谬论,但显然,他非但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这些言论有什么问题,反倒拿一些他所认为的更重要价值,比如“监督司法”、“名誉权与生命权相比不足一提”等,来为自己辩护。言外之意是,为了这些更为宏大的善的目的,即便我的言论与事实有些出入,也是可以被容忍的。
这显然是站不住脚的诡辩。没错,司法的确需要监督,但监督司法,一方面有许许多多正当途径可供选择,另一方面,从来都没有法律规定为了监督司法就可以不择手段,甚至使用违法侵权的手段。至于说名誉权与生命权相比不足一提,更是荒谬。在法律上,所有的权利都应该受到同等的保护,如果说权利也有三六九等之别,那么“权利剥夺权利”的强盗主义逻辑就会盛行,一些所谓“并不重要的权利”就会在“更重要的权利”面前显得岌岌可危。
从这个意义上讲,张显并非不懂得这些基本的法律常识,而其真正的目的,也许是想通过如此义正辞严的“拔高”,来为自己寻找庇护的依据,从而想方设法免除其应当承担的名誉侵权责任。要知道,在自己有错在先的前提下,再没有比把自己的错误行为和一个非常宏大的善的目的“绑”在一起更能迷惑公众,更能让自己站在道德制高点上了。
但不管张显的言论有多大的迷惑性,还是禁不起法律逻辑的辨析。所以,我一点都不担心,张显在司法的诉辩环节,能靠这些与“名誉侵权”没有任何关系的“道德宣言”,占得任何法律上的“便宜”。不过,虽然笔者对个案进入司法程序的结果表示乐观,但要提醒的是,张显在言辞中所表达出来的“善的目的可以使手段正当”的思维,却有着深厚的现实文化背景,值得特别加以警惕。
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政府机构,经常以“善的目的”来为自己“不正当的手段”进行辩护。比如,有的地方违法进行强制拆迁,造成了公民的财产甚至人身损害,但当地政府却以“为了当地长远发展”为自己辩解;还有的地方城管人员对摊贩大打出手,却美名其曰“为了城市秩序和环境”,等等。事实上,对于这些现象,马克思早就有过精辟的阐述,“用不正当手段达到的目的,不是正当的目的”。
再好再善的目的,都不能为手段的正当性提供担保。所有的宏大叙事都不是遮蔽个人权利的理由,对于个体来说是这样,公权力的行使更应如此。尤其是在我们这样有着以宏大叙事来遮蔽个人权利传统的国度里,更应该好好集体重温一下两百年前法国作家沃维纳格说过的那句名言,“给别人带来不幸的人有一个共同的借口,那就是他们的出发点是好的”。(志灵)
也谈“张显现象”(2011-08-23 16:29:04)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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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也谈“张显现象”作者:嘶哑
也谈“张显现象”
——暴戾的,失去控制的言行成为“张显现象”的真实写照
药家鑫杀人案并没有随着药家鑫被执行死刑而尘埃落定,相反,争议声越来越大。药家鑫以恶毒的手段取人性命,理所应当被执行死刑。但是,随着药家鑫父亲药庆卫诉药案受害人张妙的代理人张显名誉侵权的案件开庭在即,受害人代理人张显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种种行为受到了公众的广泛质疑,而张显本人在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也承认,他所发布的关于药家有背景等信息没有核实,并称自己一些出位的言论只是为了监督法院。(引自《法制日报》)
张显作为代理人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本无可厚非。但是,这种不“拿证据说话”,妄自揣测,虚构事实的在其微博,恶意攻击和诽谤犯罪家属,发布对己方有利的舆论的行为,被药庆卫的代理律师兰和称为互联网的“张显现象”,的确应该引人深思和反思。
此前,我曾经戏谑说“张显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张显在新浪、腾讯、网易和搜狐的“粉丝”群体累计达20余万人,这种广泛的“群众”基础使张显“未经核实”的虚假信息随着互联网的传播,将药庆卫的“冷漠、无情”和受害者的“无助、悲惨“形象的传播出去,将案件的话语权牢牢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而一些不知身份的网友如青梅煮酒518、赵满幅律师、皇城御猫、蓝天下的阳光11等更是发挥“各自优势”,对假消息,假资讯更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种虚假的消息,更让周斌、傅尉冈等“揭竿而起”,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就开始进行着所谓的“善举”捐款,而当张显在知道药家的情形并不是自己所说的那样的时候,有网友竟然能“警告”张显不能脱离轨道。这个时候张显已经无法控制舆情了,汹涌的舆情被一伙“狂热”的人(包括一些学者、律师和所谓的社会精英)所掌控,张显这个时候已经不是一个人了,只能称之为“张显现象”了。
央视柴静在《看见》在节目中以平和的角度,揭示了药案中不为人所知的真相。节目一经播出,让很多“狂热”的人逐渐冷静下来,冷静反思药案带来的警示作用。此时“张显现象”还在持续发酵。辱骂声照样延续,什么柴静是瞎子,是选择性失明;什么中央电视台是谁的电视台;更为可笑的是有人竟然还在说药庆卫的能量很大,央视又一次被买通了。
其实,在药案审理过程中很多人都在质疑张显的说法,更有人怀疑张显大放厥词的“黑幕、蛀虫、富二代、官二代和军二代”和营造出的“悲情”,不要药家“带血的赔偿”的目的除了标榜的“正义”之外,还有其他目的。此言是否是事实,有待考证,但是,当虚假信息绑架了网民的“正义”,网络便会出现猜测和谣言,在此种情况下,网民便会成为“网络暴民”,网络舆论便愈加暴戾。此时,出现'国魂毛泽东’中的《网络红军剑指何方》的血腥文章也就不足为奇了。
互联网为广大网友提供的是公开透明的信息和自由平等的辩论空间,网友们通过辩论找到共识或者“公意”才是正常的一种舆情表达。“张显现象”反映出来的恰恰相反,只要你不信张显副教授的言辞,你面临的可能是狂热下的被伤害,被人肉搜索,公开侮辱,恣意辱骂成了一种常态,只要他骂政府的你不信也得信,只要他怀疑政府有黑幕的你必须附和,只要他侮辱犯罪家属你必须盲从。此时药家“被显赫的背景”了,使得药家陷入了网络暴力之中,无力再为自己辩解什么。借用一句很隐晦的话来讲:“你懂的”。
张显将自己的不实言论现在都归纳为“为了监督政府”,对于一些司法腐败,公众形成了“钱大于法,权大于法”的定向思维,张显利用了“官二代”、“富二代”犯案的恶劣影响的舆论导向,以压倒性的舆论“迫使”司法机关要按照所谓的“民意”不敢“官官相护”,这在某种程度是上“绑架”了司法,形成了以“张显现象”为指向性新的“人治”。如若不重视“张显现象”就不会实现真正的“司法公正”。
暴戾的,失去控制的言行成为“张显现象”的真实写照。反思“张显现象”其重要性不输于案件本身。张显作为公民委托代理人,其职责就是为受害家属争取最大的利益,但是张显作为民事代理代理人,靠谎言,谣言虚构事实,明知自己说了假话,还大话炎炎的说什么“从来没听说过犯罪家属告受害者家属的事情”,岂不知,防卫过当也会承担法律责任,何况你是有意制造虚假舆情。张显在民事部分并没有为受害者争取什么利益,还“激情”的法庭上“放弃带血的赔偿”,而这种将法律规定的赔偿和法律救济称之为“带血的赔偿”本身就具有很大的煽动性,也是法盲的具体表现形式。放弃了“带血”的赔偿,却接受了网络捐赠,这能否也可以被称之为“张显现象”?
让法律回归法律的框架下,案件不要再受“张显现象”的干扰才是国之大幸,民之大幸!
南方周末 :谣言是捅向这个社会的“第九刀”
(2011-08-14 10:39:22)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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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和评论:药家鑫手中的刀早已放下,但很多人心里的那把刀依旧高举,借助谣言的力量,一刀刀扎向他的父母,扎向这个社会的信任与良知……
药家鑫身后事:谣言是捅向这个社会的“第九刀”
2011-08-05 14:25   南方周末
广州网友小侯想不通,药家鑫已经忏悔并为之付出代价,“为什么人们好像很享受他的死亡?”“集体快意围观、欢呼别人的死亡,这挑战我做人的底线”。于是,她决定去药家看一看,看看药家鑫生前到底是不是“官二代”、“富二代”。
广州网友小侯飞抵西安是在6月27日,在东郊一个十字路口,小侯见到了死刑犯药家鑫的父亲母亲。
那时距离药家鑫执行死刑过去20天。一块大石头落了地,网络世界的围观者们已经散去。小侯心里还是堵得慌。她记得新闻播报的镜头里,药家鑫穿着黑白条纹的T恤,隔着铁栅栏签字的手在发抖。那天上午,他被蒙面带到行刑室,注射氯化氢死亡。
此后,尚有教育学家在电视台上剖析:药家鑫的“鑫”字由三个“金”组成,表父母爱财,是金钱绑架了教育。
小侯想不通,药家鑫已经忏悔并为之付出代价,“为什么人们好像很享受他的死亡?”集体快意围观、欢呼别人的死亡,这种行为挑战了她做人的底线。
她想让自己安心。她决定去看看药家鑫的爸爸妈妈,这对一直回避着公众、谨小慎微的父母。
他人即地狱
看上去,父亲药庆卫比微博上的照片老了一轮。瘦,花白头发,很虚脱的状态。母亲段瑞华还算精神,圆脸,梳两个辫子。只是后来小侯才知道,其实药母的失眠很严重,卧室里一柜子全是安眠药。
单位的老房子一百来平米,旧但干净。每天,段瑞华一遍遍地扫地、拖地、擦桌子洗碗,她不能停下来,一闲就止不住想,然后崩溃大哭。一度,从西安市台到陕西省台再到中央电视台,每个频道都是药家鑫杀人,他们不能再看电视。
小侯来到药家鑫的房间。进门就是一架钢琴,药从小弹到大的,如今搁着他的遗像。小侯凑拢看他,“一张乖乖巧巧的孩子脸”,她记起有北大教授孔庆东说,“这是一张杀人犯的脸”。
夫妻俩不怎么出门,茧一样把自己困在家里。每到晚上十点过,他们就竖起耳朵,希望门外有点动静。以往这个时候,该是药家鑫结束钢琴课回家了,他开门的第一句话是,“我回来了”,天天如此。
这对失去儿子的夫妻试图构建自己的新生活,却徒劳地走不出来。失去儿子的痛苦、儿子杀人的耻辱感和对全民义愤的恐慌,死死缠绕着这对夫妻。
药庆卫觉得自己成了“三头六臂的妖魔”:上街买菜,别人不打招呼,就在背后指指点点,说这就是那谁的爸爸;
他们去给儿子的红色克鲁兹小车——“肇事车辆”过户,在交管局,听说是药家鑫的家人,很多人跑过来,掏出手机一阵狂拍,药庆卫“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
山西老家也回不去了——网上疯传药庆卫是有钱的大官,农村的老家人听说了,朝他借过几次钱,药庆卫拿不出来,老家人就说这人不实诚,还藏着眯着。
药庆卫对南方周末记者说,时至今日,他们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正常的生活秩序完全被打乱。这样的打击,甚至比药家鑫的死还要命。
药庆卫有心脏病,有时说着说着就犯病,捂着胸口大口喘气,让小侯“感觉他摇摇欲倒”。
沉默的螺旋
小侯眼里,药家是守规矩、内向的一家人,有些胆小木讷,和网传的“师级、团级身居要职负责军械采购的蛀虫”相去甚远。药庆卫在部队呆过,转业后在一个兵工厂担任生产线质检员。段瑞华曾在一家有毒的工厂做工,四十来岁便退休了。
从药家鑫杀人到药家鑫被执行死刑,相当长一段时间里,这对夫妻采取了把头埋起来的鸵鸟态度。四五十家媒体在楼下候着他们的时候也有过,只是他们心里有太多的怕,不敢露面,还曾在外边租了间房子躲着。
那阵在网上,药家鑫已然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人们难以想象这个钢琴十级、有雪佛兰开的大学生,会在把人撞倒以后,残忍地将对方捅死,尤其他还在口供里说:“怕农村人难缠。”
这是“我爸是李刚”刚刚热火的中国,网民们心底的怒又一次被挑起。药家鑫被斥为“药八刀”、“药渣”,许多人被裹挟到这种愤怒里。
2010年12月,北京一家媒体试图从人性的角度还原药家鑫的成长轨迹,比如性情温和、平时大家觉得他是个好孩子。之后当事的记者被人肉搜索,有网民质问,“你的笔值多少钱?”
待到2011年4月,中央电视台对药案一审进行报道,这起案件遂被全民关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在点评案件时提及,“捅八刀杀人是弹钢琴的习惯性动作”,被冠名“著名犯罪漂白家”。
2011年4月14日,庭审前,西安中级人民法院向500名旁听人员发放调查问卷,征求量刑意见。这更被认为是有“幕后黑手”,“居心何在”。事后,据西安中院内部人士向南方周末记者解释,陕西高院在这一轮司法改革中推行陪审制度,问卷调查只是他们对上面司法政策的一个回应。他们当时认为药案事实非常清楚,量刑没有分歧,中间也没有人说过要轻判。之所以选择药案做民意调查,缘于案件涉及大学生,“是个法治宣传的好时机”。
越来越多戏剧性元素的出现,让更多的围观者涌入。有人是因为“富二代、军二代、官二代”想当然的仗势欺人,有人是因为激情代理人张显的“爆料”迭出,有人是因为受害者张妙那场悲情葬礼。公共领域里,大家在高谈阔论,发起各种投票,药家鑫该不该杀?
广州的网民小侯向来不大关注新闻。每天工作忙得够呛,有时间去当志愿者,探视孤寡老人。直到4月的一天,她在报摊上看到这样一则报道,《药家鑫师妹认同杀人:要是他,我也捅》。这样的冷血让她匪夷所思,她愤怒了。她开始在网上查找相关资料,不久后她却发现:这是一篇假新闻。
信息熙攘的年代里,声高者得。药父药母仍然噤声,茫然无措地面对谣言四起。那段时间,他们忙着两件事:一、借钱,给药家鑫买车以后家底已经空了,他们得为张妙的赔偿金筹钱;二、给看守所里的儿子买了文学名著《飘》等等。
他们的沉默让公众疑窦丛生。到后来,做什么错什么。元旦时候,药家鑫配合看守所的工作,在联欢会上唱了一首歌。视频传到网上,大伙又愤了:药家鑫有特殊待遇,他可以上台去唱《传奇》!
“我只能叹,对于某些人来说,只要他人身上有了污处,就不再有一丝清白了。”小侯说。
“第九刀”
药家鑫二审维持原判,死刑。网络上的叫骂者冷却下来,恢复了常态。
6月7日早晨,父母被批准去见药家鑫十分钟。他们不知道,这是死亡的前兆。
儿子对着父母说的第一句话:爸爸,我爱你,妈妈,我也很爱你。我先走了,等我投胎长大后,你们再走,再投胎做我的孩子,我再好好照顾你们。
第二句话:爸爸妈妈,我没有坐过飞机,也没有坐过轮船,你们以后带上我的骨灰,带我去坐一次飞机,坐一次轮船吧。然后,把我的骨灰撒到大海里。还有,西安园博会开了,去看一次,也把我带上。
最后一句:爸爸,我要捐献我的眼角膜。
小侯在药家听药父药母讲述了这些事后,回到家就记述所见所闻,写了长文《药家鑫案后记》放到网上。
网络评论逾千。大多数网友留言说,看完心里很难过。网友“Yoyoxikk”写道:“我很矛盾,当时那么地希望药死,此刻又很同情药家。两家人都是受害者。”网友“天将亮号角响”说,谣言是捅向这个社会的“第九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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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对人类生命的同情”,知名律师陈有西也转载了这篇文章。他加了一段按语:“药案审理期间,我一直没有说话。因为情况不明,而按报道的情节和我的法律判断,药犯罪情节太恶劣,以现有中国法律,应当活不了。因此我要说话,肯定是说对其不利的话,当时主杀主留两派吵得厉害,我不用掺和进去。”
但跳出案件的生与死,这样的结局对加害者药家鑫来说,也是一个悲剧。陈有西原本打算给文章起名《魂归天国》,但又顾虑“说药去天堂会有很多愤青愤怒”,他想了想,把标题改成了《魂归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