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专用车牌:《新民周刊》?:谁坏了药家鑫之父的“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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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周刊》 :谁坏了药家鑫之父的“名誉”

(2012-02-02 18:15:27) 转载标签:

杂谈

兰和评论:网络黑帮,我已做过深刻定义:网络黑帮,是现实黑社会的网络化存在。在现实网络化,网络现实化的今天,黑恶势力逐步向网络隐秘转移。无规则、无底线、无廉耻,将现实中被压抑的人性最丑陋的一面,借助虚拟空间尽情张扬,并逐步形成一种商业模式,独霸一方,顺者昌,逆者亡。所以,虚拟世界远比现实真实,远比现实凶险。这种手段,玷污网络自由精神,压制真实声音,制造商业化的虚假民意,最终达到影响司法、决策乃至政策走向,从而实现某个体或某群体的私利。长此以往,网络世界蜕变为杀戮场,无人能成为幸存者。

 

 

谁坏了药家鑫之父的“名誉”

2012年02月01日 15:49 来源: 《新民周刊》

  在大多数人看来,这是“药家鑫案”的“续集”,虽然原告药庆卫及其代理律师都一再声明,此案是一个独立的名誉侵权案,与药家鑫案的最终判决并无瓜葛。药庆卫声称,张显的不实言论对他们夫妻的名誉造成严重伤害,要求张显当众道歉,赔偿一元。

  他曾被人称为“杀人犯”的父亲,新浪微博上“药家鑫之父药庆卫”的认证,让他的微博自去年5月31日开通起,便备受瞩目。

  他是“药家鑫案”中,受害者家属的民事代理人张显,曾被无数网民视为“惩恶扬善”的英雄。而今,面对药庆卫关于“名誉侵权”的起诉,他又一次被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不同的是,这次,他是被告,是网络谣言的“制造者”,甚至有人怀疑他就是所谓“网络黑帮”的领头人。

  时隔半年,两位同是农民出身的高级知识分子又一次在法庭上相见,原、被告身份的转换,使药庆卫此次起诉的动机成为了社会各界议论的焦点。“名誉侵权,要求张显当众道歉,索赔一元”,究竟是药庆卫对公民权利的依法捍卫,还是一场蓄谋已久的报复之举?

  2011年12月29日,药家鑫之父药庆卫状告张显侵犯名誉权一案在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开庭审理。在大多数人看来,这是“药家鑫案”的“续集”,虽然原告药庆卫及其代理律师都一再声明,此案是一个独立的名誉侵权案,与药家鑫案的最终判决并无瓜葛。

  起诉缘由

  药庆卫在新浪微博上透露,“家鑫走后,我们夫妇陷入了悲痛与自责中。张显在网络上的谩骂、羞辱,散布的大量不实言论,让我们雪上加霜,亲属因谣言的猜忌使我们孤立无助,我们被沉重的思想压垮了身体。我爱人更是语无伦次,经常自言自语:‘后悔没有给孩子做最后一顿饭……’现已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焦虑症。家里犹如人间炼狱。”

  不可否认,作为药家鑫的父母,药庆卫与妻子是“药家鑫案”中除死者张妙外的最大受害者。用药庆卫代理律师兰和的话说:“事情过去这么久,到现在,药家夫妇去市场买菜,还有人指着他们称‘杀人犯’的父母。言辞犀利刻薄,毫无回避之意。”

  英国电影《最后的绞刑师》中曾出现过这样的一幕:作为绞刑师的阿尔伯特·皮埃尔珀恩特每次为犯人实施过绞刑之后,都会对犯人的遗体进行清洗、着装等一系列细致入微的入殓工作。当有人提出不必给这些罪人如此完善的料理后事时,阿尔伯特·皮埃尔珀恩特严肃地回应:“他已经用生命偿还了犯下的罪过,现在,他清白了!”结合此情此景,如今死者已矣,药家鑫案中的受害者张妙如此,药家鑫本人也是如此。

  在药家鑫被执行死刑后,药庆卫曾发表了这样一篇微博:“药家鑫现已用他的生命做为赎罪。但网上仍有某些对我们夫妇进行人身污辱和攻击的言论。和此前一样,甚至有些还完全是不实言论。对此,我们夫妇在悲痛之余,表示愤怒。”

  不难想象,一对年过半百的夫妻,在经历了儿子开车肇事、杀人;家庭成员被一一“人肉”;以及网络上对其位高权重试图干预司法的种种猜测,和儿子最终被执行死刑等一系列的巨大打击后,现在,是以怎样一颗脆弱的心灵在面对惨淡的人生。

  2011年12月29日,药家鑫之父药庆卫状告张显侵犯名誉权一案在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开庭审理。作为原告药庆卫的代理律师,兰和在代理词中对张显的侵权行为陈述如下:“被告张显原系药家鑫案被害人家属民事代理人。自今年4月以来,其通过在新浪、搜狐、腾讯、网易等各大门户网站开设的微博、博客,散布了针对原告及其家人的系列言论。现已证实,其中部分事实陈述性言论未经调查核实,大都纯属虚构;此外,诸如‘杀人犯父母’、‘开除人籍’、‘做婊子立牌坊’、‘既要消灭药家鑫的躯体,还要消灭药家鑫的灵魂’等暴戾侮辱性言论,所在多有。”

  兰和认为,张显试图通过网络传播途径,利用社会矛盾,捏造原告官商权贵身份背景以及军队采购黑幕,树立原告官僚、富商、军队蛀虫等社会形象。给原告之子药家鑫贴上“官二代”、“富二代”、“军二代”等敏感标签,刺激公众神经,激化社会对立情绪,将原告及其家人推向社会舆论批判层面。

  对此说法,张显回应:“侵权之说并不属实。我从未说过‘药家鑫为官二代,富二代’,‘药庆卫的名誉一文不值’等等,这些都是原告方自己编造的。我是听到药家鑫的辩护律师路刚在3月23日庭审时说‘药家鑫并非官二代,富二代社会渣滓之流’。我听后就感到纳闷,律师当庭怎么说出与药家鑫案无关的话来了。当时我就预感可能有人在故意分散人们的注意力了,有意制造社会对立,企图将此案复杂化,企图将药家鑫看做是社会当今矛盾的牺牲品。我在开始使用新浪微博谈论此案时,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也在网上对网友关于此问题做了上述回应。我没有对药庆卫先生有侵权行为。”

  在药庆卫2011年10月11日发布的新浪微博中,曾公布了一段据说是张显与他进行的通话录音,该录音中,药庆卫曾提到由于张显在网络上的一些言论,导致药家鑫外公被网民“人肉”,随后又遭到各方言论的攻击。据网友透露,这条“肇事”微博是张显2011年4月3日发表于新浪的,内容如下:“这个军代表的家庭到底是什么背景?药家鑫的外公原来到底是干什么的?这些都值得我们去挖掘!一般一个退休的外公,外孙考上大学了,奖励1万元,不可能让他用5000元买手机;拿5000元去臭美(搞双眼皮和拉嘴角,去美容院搞美容)。不一般!”

  目前,在张显的新浪微博中,记者并没有找到网友所说的涉及药家鑫外公的言论。据此,有相关人士认为是张显出于种种原因考虑,删除了该微博。但也有关注此事的网友称,自始至终,张显的新浪微博里都没有这样的言论。

  药庆卫在面对媒体采访时,始终表示此次起诉张显名誉侵权,原因在于张在药家鑫案审理过程中,对药家背景分析的不实言论,并非一些人所猜测的那样,为张显“言杀”药家鑫“讨命”。

  但张显在就此次被起诉事件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明确表示:“药家鑫故意杀人案和药庆卫的名誉权纠纷,从法律上讲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案子,表面上看来没有关系,但内容实际上是有关系的。没有药家鑫的残忍杀人,也就没有张显的代理这回事,也就没有张显及民众们的震怒。药庆卫及其两个代理人都认为是我‘言杀’了药家鑫,可见药庆卫不是为名誉而打官司,实际就是在向张显讨命来的。所以药庆卫此次上诉是与药家鑫的判决结果有关的。”

  “翻案”之说

  药庆卫对张显侵犯名誉权的起诉之举,使药家鑫案在尘埃落定6个月后,又重新回到了舆论的中心。与此同时,张显“言杀”药家鑫的观点也在网络上掀起一阵议论狂潮,很多人甚至开始质疑药家鑫当初是否应该被执行死刑。

  一位新浪微博名称为“沙牧”的认证用户,曾在2011年5月27日发表博文,对社会上要求判处药家鑫死刑的呼声表示质疑:“既然他是自首的,又有悔过之意,为何非要让他死呢?”这条博文后被药庆卫起诉张显的委托代理人转发,许多网友因此猜测:“药家此次状告张显名誉侵权为虚,意图为药家鑫翻案为实。”

  针对这样的“翻案“之说,药庆卫代理律师兰和在接受采访时一再强调:“网友们站在旁观者立场上提出的翻案猜测,没有任何意义。对于药家夫妇来说,药家鑫杀人已被执行死刑,即使翻案,人死不能复生,又何必翻案?”

  药庆卫曾在药家鑫被判处死刑时对媒体表示,自己尊重法律,尊重判决结果。而兰和则向记者表示:“目前,药家鑫已死,这样的判决结果不尊重也没办法。但从我国的刑事政策上来讲,药家鑫当时的量刑实则存在弹性空间,死刑、死缓皆可。”

  关于张显“言杀”药家鑫一说,兰和并未正面回答,只是间接提出,我国刑法的目的实为保护生命,并非单纯的惩罚犯罪。在药家鑫案中,张显身份为“受害人家属的民事代理人”,其职责应该是为张妙家属争取最大限度的经济赔偿,并不具有要求如何判决药家鑫的“求刑权”。

  在兰和看来,张显在药家鑫案中的诸多表现,完全是“杀人偿命”的简单逻辑,思维也是一种“冤冤相报”的暴力模式,采访中兰和甚至提出:“张显只是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的物理教师,根本不懂法律,可笑的是,在药家鑫案中,由于他的高调言论,很多人误以为他就是受害者的代理律师。”

  对于兰和提出张显并不懂得法律的观点,张显坦言:“我是一个普通的人,虽然不是法律人士,但天地良心和基本公序良俗还是明白一些。对人命案子作为民事代理人不为之动情是不可能的。我是教师,对自己的言论是负责的。一是一二是二,事实胜于狡辩。我认为语言有时的激动,这仅仅是人们喜怒哀乐情感的真实流露,只要坚持基本的道德就不会出现法律上的越位现象。客观上我的言行也没有超越法律的底线。”

  谈到药家鑫案的最终判决,张显表示:“我们从判决书上来看,法院并没有因为张显对药家鑫案的态度和在网络媒体上发表的言论,而影响到药家鑫的审判,法院就是‘你说你的,我判我的’。药家鑫被判处死刑,是法律之规定,是法院秉公执法的结果,那是他自己咎由自取,怨不得任何人,当然也怨不得我一位普通教师身份的张显。”

  网络上的“黑帮”传说

  药庆卫代理律师兰和在接受采访时曾提到,他在接受张显侵权案后,曾遭到一系列的言论攻击。有些攻击性言论甚至根本不涉及案件本身,其内容完全是最粗鲁的“骂娘”形式。

  出于一名律师的职业特点,兰和在注册新浪微博之初,便在自己的微博上公布了自己的联系方式,那时,他还没有接手张显侵权案。但随着药庆卫起诉张显事件的持续升温,他的手机开始经常接到陌生号码打来的恐吓电话,带有威胁性质的短信更是不计其数,网络上甚至还建有许多带有类似“千刀杀兰和”字样的QQ群。兰和告诉记者,自己的手机曾经在一天里接到几十个同一陌生号码打来的电话,接起电话对方便直接开始辱骂,毫无道理可言。后来通过自己的私下调查,该号码持有人为南京某网络公司的一名小老板。

  “张显的拥护者多为一些网络暴民和网络黑帮,作为一名律师,我这样说是有根据的!他们虽然都是采取匿名形式,但从IP地址上看,这些人员主要集中在广东、深圳、江苏等地,且攻击方式完全是团队化有组织的。在张显因被起诉一事向药家道歉时,这种骂声会马上停止,后来药庆卫坚持走法律途径,这种骂声又集中出现。从这一点上,不难看出,他们背后是有组织的!”采访中,兰和断言这些攻击自己的“网络黑帮”与张显有关。

  在药庆卫起诉张显的消息向社会公布后,药庆卫本人及其代理律师兰和便开始生活在一种随时会受到言论攻击的恐怖气氛中,随后,这样的攻击范围迅速扩大到所有支持药庆卫起诉的人身上。据兰和讲,现在即使是素不相识的网友,只要有人敢站在药庆卫这边说一句话,就立即会在网络上遭到群体性的攻击。攻击者甚至会通过“人肉搜索”的方式,持续不断地骚扰别人的家庭和工作单位。

  这不是一起简单的名誉侵权事件,案子背后有多股复杂力量在操纵,这些力量在网络商业化的背景下,出于经济利益等原因,利用自己的压倒性势力,将一种声音无限放大。但这并不是大多数网民真正的内心意愿。谈到所谓的“网络黑帮”,兰和为其下了这样一个定义。

  与此同时,说到因网络而招来的言论攻击,张显却认为,自己也是其中的受害者。“言杀”药家鑫的言论一出,网上甚至有人公开叫嚣:“出一万元买张显的一只脚!”张显表示,说自己与传说中的“网络黑帮”有关,完全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肆意栽赃,是具有暴力倾向的软刀子杀人!

  乱相背后

  在药庆卫代理律师兰和与张显各执一词的猜疑中,公众虽各有看法,但若说起所谓的真相,似乎永远是一个虚无缥缈的相对概念。也许就像药家鑫案一样,每个人都是受害者。双方在利用网络工具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或多或少在这起公共事件中遭到了反对声音的强烈质疑。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者沈杰在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指出:“目前,网络管理是中国的软肋,国内并没有一个健全的互联网管理机制,同时,从社会发展的进程上看,现阶段中国公民也没有达到可以自觉约束本人网络言论的先进道德素养。”

  诚然,即便是在网络上用匿名的方式发表言论,公民也应该对自己说的话负责,微博不是人与人之间毫无文明约束的调侃平台。在沈杰看来,就现在国内网络约束滞后,道德规范欠缺的情况而言,很难为网络侵权制定一个衡量标准。

  抛开案件本身,沈杰认为,当前的社会,由于贫富差距而产生一些问题,使得很多旁观者往往会比直接利益受损者反应更加激烈。在这种心理的驱使下,诸如“药家鑫”、“李刚”等群体事件,就变成了一根引燃不满情绪的导火索。而公众表达的手段往往是过激和非理性的。这就合理解释了,为何兰和张显二人均称自己在网络上受到了言论恐吓。

  对于是否存在“网络黑帮”的疑问,沈杰表示,自己未经调查,不能妄自断言。但在网络商业化的背景下,只要是建立在有利益的基础之上,一种言论通过某种倾向性的诱导,能使部分人获利,就有可能出现一些左右网络言论的集团。具体到此案中,是否有这样的集团参与,还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的调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