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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14:34:51
关于列宁党内民主思想的论争与评价 期数: 2010年9期上    栏目:学术探讨   作者:杨 萍    来源:中国集体经济
    摘要:针对建党初期实行的“集中制”原则,列宁曾与其同时代的思想家们展开过激烈的思想交锋。针对列宁的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内民主理论与实践,国内外学者也从不同的立场和角度进行过不同的评价。要对列宁党内民主思想有正确的认识和评价,就应秉承实事求是和辩证分析的原则来进行。既要看到列宁的党内民主思想及其实践确实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又不能因此抹杀列宁为无产阶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所做出的历史性贡献。
 
    关键词:列宁;党内民主;论争;评价
 
    对列宁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内民主思想如何认识和评价,长期以来是一个焦点问题。从列宁时代的“战友”们到后来的社会主义者都有一些看法,从某些西方学者到我国学界的学者也都曾站在不同的立场从不同的角度有过不同的评述。笔者在此对具有代表性的观点进行综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见解。
 
    一、列宁时代的论争
 
    列宁的民主集中制思想,特别是建党初期的“集中制”原则,在当时既受到了马尔托夫等孟什维克的指责,也受到了列昂•托洛茨基、罗莎•卢森堡等人的批评,他们认为,这种集中制会扼杀党内民主,形成少数人的独裁。
 
    马尔托夫等人指责列宁在党内实行“农奴制”,把“集中制”诬蔑为“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主张实行所谓“广泛民主制”。列宁同马尔托夫等孟什维克分子在这一问题上进行了毫不妥协的斗争。列宁指出,“集中制是唯一的原则性思想,应该贯穿在整个党章中”,关于“广泛民主制”,列宁认为,“在黑暗的专制制度下,在宪警到处进行选择的情形下,党组织的‘广泛的民主制’,只是一种毫无意思而且有害的儿戏”,“谁想在专制制度下建立一个实行选举制、报告制和全体表决制等等广泛的工人组织,那他不过是一个不可救药的空想家。”
 
    当时的第二国际著名革命活动家罗莎•卢森堡对列宁的集中制思想也提出批评,认为列宁主张的集中制本质上是官僚主义的集中制,是“不顾一切的集中制”,他过分突出集中制,忽视民主制。针对卢森堡的批评,列宁在《尼•列宁给罗莎•卢森堡的答复》一文中指出:“卢森堡同志认为,我是在维护一种组织制度,而反对另外一种组织制度。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我在这一整本书中,从第一页起到最后一页止,都在捍卫任何一种可能存在的党的组织的任何一种制度的基本原则。”
 
    列宁的集中制思想也遭到了后来成为其伙伴的列昂•托洛茨基的批评。他认为,列宁实行集中制容易导致下列结果,即党组织代替党,中央委员会代替党组织,最后独裁者代替中央委员会。因此主张必须防止集中制变成压制党内不同意见的工具。对此,列宁在1904年写了《进一步,退两步》一书,对集中制的意义和内涵作了进一步的阐述。他强调,由于处于沙皇专制统治,党处于非法地位,只有实行严格的集中制,才能保证党在组织上的统一,发挥党的战斗力。所谓党的集中制,一方面党是按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要求每个党员必须参加一个组织,服从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必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部分服从中央的原则。另一方面,在党内生活上,任何一个党员或党组织有权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有权批评中央的错误,中央机关应当认真研究这些意见,应该容许党内不同意见的争论,容许一定范围内的思想斗争。
 
    应该讲,罗莎•卢森堡、列昂•托洛茨基等关于发展民主和防止官僚主义的看法是有一定道理的,但他们在关注未来的危险时,却忽视了俄国当时的迫切任务,脱离了俄国和俄国党的实际。事实上,列宁提出集中制这一概念,是针对俄国当时毫无自由和民主可言的特殊历史条件的,后来随着条件的变化也由“集中制”发展为“民主集中制”以至“工人民主制”。
 
    二、中外学者的评价
 
    对列宁的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内民主理论与实践,国内外学者从不同的立场和角度进行过不同的评价。
 
    原苏联流亡西方的学者阿•阿夫托尔汉诺夫认为,“列宁就是要建立一个由独断专行的中央所领导和控制的等级组织网。”美国学者罗伯特V•丹尼尔斯认为,列宁的民主集中制是一种强制命令。他指出:“在实际决定政策时,民主集中制就等于绝对的纪律和军事等级制度的强制命令”,“尽管列宁多次表示过拥护民主原则,但他运用集中观点的结果却使民主理想成了幻想”。而西方学者戴维•莱恩则认为,列宁的民主集中制也有可取之处。他指出:“列宁关于党组织学说的第二个可取之处涉及到党的决议形成过程,即一切决议的制定和实施都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中国著名学者高放教授认为,列宁是在极其困难的历史条件下筚路蓝缕,开辟党内民主之路的,列宁在执政前就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出并实施了一些关于实现党内民主的措施,并在执政后进一步发展和探索党内民主的问题上有很多建树。并且列宁本人也具有较高的民主素养。但他也认为,列宁民主思想中也有不周之处。万福义教授认为,列宁所主张的民主集中制,是民主的集中制,而不是民主制和集中制的简单相加,更不是个人或少数人集权的官僚主义集中制。他认为,在列宁时期,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内的生活和党内斗争都充分体现了党内的民主原则,列宁作为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在决策问题上表现出了良好的民主精神和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当然,列宁晚年提出的加强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和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思想并没有真正实现。尹彦教授认为,列宁时期的党内民主并不是完美无缺、放之四海而皆准和适应一切时期、一切历史条件的,列宁时期因为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党内民主远远没有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的道路。但列宁时期的党内民主是极其珍贵,极有价值的,许多方面是不能否定的。
 
    三、笔者对列宁党内民主思想的认识
 
    综合上述观点,对列宁的党内民主思想应该本着实事求是和一分为二的原则来评价。既应当看到由于当时诸多条件的限制,列宁的党内民主思想及其实施确实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但是也不能忽视列宁的党内民主思想所具有的巨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列宁党内民主思想的理论贡献
 
    第一,列宁比较系统地揭示了党内民主的含义、实质、原则和基本内容。
 
    列宁作为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的缔造者,在不同于前人的时代条件下,在马恩党内民主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党内民主思想,不仅揭示了党内民主的实质,而且系统提出了党内民主建设的基本原则。
 
    就党内民主的含义和实质来说,列宁有两段非常概括性的论述。列宁指出:“现在整个党组织是按民主原则建立起来的。这就是说,全体党员选举负责人即委员会的委员等等,全体党员讨论和决定无产阶级政治运动的问题,全体党员确定党组织的策略方针。”“俄国社会民主工党是民主地组织起来的。这就是说,党内的一切事务是由全体党员直接或者通过代表,在一律平等和毫无例外的条件下来处理的;并且,党的所有负责人员、所有领导成员、所有机构都是选举产生的,必须向党员报告工作,并可以撤换。”列宁这两段非常相似的话语,揭示了党内民主的实质是,全体党员是党的主人,党的一切权利属于全体党员。
 
    就党内民主的原则和基本内容来说,从我们对列宁党内民主思想进行梳理后可以看出,在民主集中制总原则的指导下,有四大基本原则:党内平等原则;党内选举原则;党内自由讨论原则;党内集体领导原则。至于党内民主的具体内容则包括:保证全体党员都积极参加党的生活,参加讨论党所面临的一切问题;在服从多数的前提下,尊重少数人的意见,保护少数人的正当权利;排除一切委任制,从下到上一切机关都实行普遍选举制、报告制和监督制,党内选举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和程序,代表可以行使罢免权;对一切最重要的问题在党的决议未通过之前,展开广泛的讨论,充分自由地进行党内批评,集体制定全党性的决议,坚决反对个人专断和个人崇拜;使召开党的领导机关的公开会议成为一种制度;党的监督机构要独立行使监督权,党的舆论要经常对领导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等等。
 
    可以说,列宁关于党内民主建设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为我们党内民主建设提供了更为全面的理论依据。
 
    第二,列宁揭示了党内民主的程度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变化的规律。
 
    列宁不仅提出了党内民主的实质和基本原则,而且揭示了党内民主随形势的变化而变化的规律,为我们发展党内民主提供了科学的方法。列宁指出:“革命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根本否认能找到一种绝对正确的、对革命过程中的一切阶段都适合的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相反,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应当完全取决于具体的历史环境的特点以及由这种环境直接产生的任务。”列宁非常重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来不教条对待马克思主义党内民主理论,而是随着历史条件和革命形势的变化以及党的成熟程度,来发展党内民主的。在十月革命胜利前,他认为,在自由的政治条件下,选举原则可能而且必须居于完全的支配地位,但在专制制度下这是做不到的,“在秘密工作的条件下,彻底实行党内民主化是不可能的”,而“一旦有了公开活动的条件就立即向工人政党的民主组织过渡”。十月革命以后,国内战争基本结束后,列宁和俄共(布)提出:“目前形势迫切要求新的组织形式,这种形式就是工人民主制的形式。”“现在,当党愈来愈公开进行活动的时候,可能而且应该最广泛地实行这种监督和领导,不仅受党的‘上层’的监督和领导,而且要受党的‘下层’,受全体加入党的有组织的工人的监督和领导。”从列宁时期党内民主建设的实践来看,无论是从“集中制”到“民主集中制”的发展,还是由“极端集中制”到“工人民主制”的过渡,都遵循了党内民主的程度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变化的发展规律。
 
    (二)列宁党内民主思想的历史局限
 
    列宁在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的指导下,结合俄国的实际情况,对党的民主建设进行积极的探索,取得了一些丰硕的成果,但由于当时存在的诸多因素,许多有价值的思想没有被付诸实践。同时,列宁的党内民主理论与实践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给后人进行党内民主建设留下了较大的研究空间。
 
    第一,由于历史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从总体上看,列宁强调集中有余而民主不足。
 
    列宁强调集中有余而民主不足主要是由各种因素决定的。首先,20世纪初的俄国,是一个沙皇专制的封建帝国,多数国民缺乏西欧那样的民主观念,更谈不上具有一定的民主素质了,而且俄国整个国家的文化教育也相当落后,列宁也曾把文盲作为新生的苏维埃俄国的两大敌人之一。其次,俄国的社会环境没有给党提供实行民主的外部条件,沙皇政权也坚决禁止革命党的活动和存在,对革命党人进行残酷的镇压,派出大批宪警到处搜捕革命党人,使得革命党人无法进行正常的民主活动。秘密活动的党需要集中统一,即使在执政后,列宁也始终处在以剧烈的阶级斗争为特征的战争与革命的条件下,实行党内民主的环境并不宽松。最后,俄国当时是欧洲最落后的资本主义国家之一,是资本主义链条中最薄弱的环节。大量存在的落后的自然经济,造就了广大国民自由散漫的农民习性,俄国社会民主工党早期在组织上是自由涣散的,极端民主化、无政府主义倾向和各行其是的小组习气在党内泛滥。党内的派别活动更是严重,这种地方上的狭隘性和“手工业”的活动方式,使工人阶级在反对沙皇专制制度和资产阶级的斗争中不能形成强大的和有效的进攻性力量。为适应俄国革命斗争的需要,列宁清醒地认识到在俄国要使党发展壮大,就必须把工人阶级组织起来,克服这种极端民主化、无政府主义等自由涣散倾向,摒弃小组习气,把党建成集中统一的强大的革命组织。此外,列宁的建党时期,正是第二国际修正主义盛行和泛滥时期,伯恩施坦等人改良主义思想对各民族国家的工人阶级政党影响非常大,极端民主化、无政府主义倾向在党内泛滥,列宁为了克服这些消极现象,建立新型的无产阶级政党,相对来说强调集中比较多一些。
 
    第二,列宁关于党内民主的某些想法含有某种理想化的成分。
 
    列宁作为一个伟大的理论家,作为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的缔造者,他对新的事物怀有无限的憧憬,且又没有很多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因此在他的一些思想中也不免会带有一点理想主义的色彩。
 
    例如,列宁的通过“同志式的影响”来防止个人集权化的想法就具有理想化成分。针对有人提出的如果中央偶然出现一个大权在握的无能的人,严格的集中制就很容易断送整个事业的意见,列宁在1902年9月写的《就我们的组织任务给一位同志的信》一文中指出:“这种情况当然可能发生,但是不能拿选举制和分散制作为防止出现这种情况的手段,在专制制度下进行革命工作,无论在多大范围内搞选举制和分散制,都是绝对不能容许的,并且简直是有害的。任何章程也不能防止这种情况的出现,只有‘同志式的影响’才能防止。保持领导不是靠权力,而是靠威信,靠毅力,靠比较丰富的经验、比较渊博的学识以及比较卓越的才能。”列宁的这一想法是太过于理想化了,对个人权力的制约和防止个人专断集权最终只能通过制度建设来实现。
 
    再如,列宁的通过民主的方式解决接班人问题的想法。列宁晚年写的《给代表大会的信》中对当时的六位主要领导人的优缺点,都做了比较全面客观的评价。希望他们互相合作,加强集体领导,没有采取指定和暗示接班人的做法。而且这封信不是写给中央委员会,而是写给了作为党的最高权力机关的党的代表大会,因为接班人问题应该由党代表大会讨论和选举。列宁本想通过民主的方式解决接班人问题,但是事与愿违,后来证明列宁的设想不切实际。列宁还想通过吸收一定数量的工人、农民来扩大中央委员会的人数,以此加强集体领导。但是工农优秀分子如果没有特殊的天赋,不经过长期的训练、学习,是很难监督政治家和理论家等领袖人物的。同时令列宁想象不到的是,斯大林借此机会安排亲信,增加自己的选票,为打败反对派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因此,从历史实践看,从当时的各种特定历史条件看,列宁的这一思想不免也含有理想化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