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拍手歌下课铃声:事业单位改革论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13:32:06

模糊不清和摇摆不定

改革开放30年来,事业单位的改革已经进行多次,为什么到现在仍未取得明显效果,最根本一条原因在于事业单位在角色和定位上的模糊不清和摇摆不定,没有明确事业单位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础设施的主体地位。事业单位一方面要承担社会公益服务功能,另一方面又需要在成为市场自主经营主体,也就是说,一方面,事业单位要为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一方面,还要求事业单位自己挣钱养活自己,由此派生出“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伪事业单位,以及“差额补贴”的“半事业单位”,导致社会公益性严重不足,恰如老百姓所说,有利可图的打破头,无利可图的没人问。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有事业单位之名,无事业单位之实,服务行为和定价原则日益市场化。

在市场大潮冲击下,在价格杠杆和自身利益驱动下,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社会服务功能日益丧失,企业化经营的后果必然使某些社会事业逐渐产业化,如医疗卫生、基础教育、城市给排水等行业的某些事业单位。基础设施变成基础产业,必然导致基础性价格随市场供求关系持续上涨,群众生活负担加重,怨声载道。

“半事业单位”在社会公益服务与市场供求关系的夹缝中求生存,图发展,“有钱养兵,无钱打仗”,必然出现基础设施陈旧老化,关键设备多年失修,人才流失,单位自我“造血机能”逐渐丧失,可持续发展后劲不足,全行业社会公益服务能力减弱,例如,文化文物、农村水利、农业综合服务、社会救济等行业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政事不分的问题根子在以往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彻底,某些纯事业单位(由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的事业单位)职能转变尚未完成。这类事业单位在经费渠道上是事业单位,在职能上是“准行政机关”,社会管理与社会公益事业服务边界不清。某些退出行政序列的“全额预算事业单位”既履行原有的行政管理职能,又承担社会服务任务,既接受财政拨款,又依法征收各种法定“规费”,还根据行政机关批准的“服务性收费”项目收取服务费。行政机关对“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行政委托立法不够,行政主管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委托行为不规范,委托事项与编制、费用、责任、权利、权益和社会公益服务项目不配套,导致这类事业单位参与社会管理事务的积极性较高,实施社会公益服务的积极性不高,有权有利的事,大家争着做,没权没利的事尽量少做,甚至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