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km 091:公民遵纪守法需要一个法治的社会环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20:59:52
《特别文摘》2011年12期刊登了《绳子后面》的文章说:“路过十字路口,红灯亮起,交通协管员就会将一根栓有多面三角旗的绳子拉起,自行车行人便乖乖的停步。”“杭州不拉绳子,要靠交通协管员拉下脸来呵斥、驱赶;没有协管员的路口,禁行线就如同虚设。”“成龙参加博鳌论坛时说:‘中国人是要管的,否则便会为所欲为’。”接着作者还发了一通自己的议论。虽算不上高明,但谈的是社会现实问题,当今每个中国人应该好好思考一盘的。所以我想就文中作者的观点谈一点看法。
作者问:“拉绳就能把人管好?”“绳子约束了人的行为,未能约束人的违规欲望。身在绳子后面,心还是越过了绳子。被管是不情愿的,被迫的。代表规则的绳子,对绳子后面的国民来说,是一种异己的力量。”此番言论,让我如坠五里雾中。无论绳子还是法律制度所代表的规则,约束的当然是人的行为,怎么能约束人们违规的欲望呢?法律制度本来就带有强制性。哪些事不能做,否则就要受到处罚。并且法律制度是无情的,不会因为你而心生怜悯之情。以此震慑大家做事不得违法违规。这就是现实。作者竟然想象法律制度代表的规则,不仅约束人们的行为,还要约束人们私心杂念所致的违规欲望。这不是把法律制度当宗教信仰了吗?如果人们真能把法律当宗教来信奉,那人类社会就不仅可以没有军队,连警察都可以不要了。这种奇思妙想,也算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太理想主义了吧。
作者进一步夸夸奇谈:“什么样的人才会把遵守规则看作是自己的需要?什么样的人才会把法纪看做是维护自己利益的手段?是公民。”显然,作者把国民与公民作了严格的区分,其实这是玩文字游戏。叫国民也好,公民也罢,都有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也有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与责任。而且并非人们有了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与责任,就一定会把遵纪守法看着是自己的需要,把法纪看作是维护自己利益的手段。“把遵守规则看作是自己的需要,”这话说得太动听了。也对也不对。狭义地说,法律制度主要是用来约束人们私心杂念下的损人利己行为的,带有强制性,谁乐意接受这种东西?广义地说,人都需要法律制度的保护。谁也没有三头六臂,总有可能成为弱者的时候,希望人人遵纪守法,形成一个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显然对自己有好处。遵纪守法当然也是自己的需要。“把法纪看成是维护自己利益的手段,”这个人人都会。问题是成了一个有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与责任的公民,就一定遵纪守法,而不会把权利当作徇私的工具,权力用来寻租,反而更利于成为一个不守规则的违法违纪者?真不明白,公民何以在作者眼里如此完美无缺。任何人用法律制度约束别人时,都知道其重要性,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而当法律制度与自己的个人私利相左时,往往又会私心杂念占上风。所谓完美无缺的公民是不存在的。
作者最后说:“中国人是要管的,这话有一定的合理性,有个前提条件必不可少:首先应该被管的,是权力。”岂止中国人是要管的?人都有私心杂念,都会违法违纪,都是要管的。欧洲的地铁不确认所有乘客的车票,却没有人逃票。是因为他们的守法意识都很高吗?绝对不是。欧洲地铁虽不确认所有乘客的车票,却有纠察队不时进行随机抽查。而一旦发现有人逃票,就会给予严厉的处罚。其罚金足以让人望而却步。正是这一招,才使欧洲地铁没人逃票。试想没有纠察队的随机抽查,他们会自觉吗?欧洲人不也要管吗?
中国人现在是不太遵纪守法,但根本原因在哪里?政府执法官员带头违法违规,执法犯法,老百姓怎么还会重视法纪的严肃性,而自觉遵守呢。这是谁都明白再简单不过的事。真的是中国人素质很低吗?成龙自以为高人一等,居然瞧不起自己的同胞,未免有些轻狂。在这里我也要说句,当今中国有些艺人其实毫无特别之处,就因为有舞台让他表演,一部小品一场电影就成名人明星了。让那些穷毕生精力默默耕耘的科技工作者,如屠呦呦一类可尊敬的人,光环居然不能望其项背。这实在是当今中国诸多怪状之一。别忘了艺人在历史上是可以称为戏子的,其社会价值可想而知。
首先该管的是权力。这句话算是说到点子上了,然而很可惜,作者却没有讲得更明了些。要人们遵纪守法,首先必须营造一个法治的社会环境。要营造一个法治的社会环境,关键在于政府执法官员时时事事严格遵守法律制度,依法依规办事,让法律制度显得庄严神圣不可冒犯,人们对法律制度怀有敬畏之心。而要政府执法官员一丝不苟按照法律制度办事,不执法犯法,徇私枉法,自己首先带头违法,必须要监管好他们手上的权力。这种监管,并不是要限制削弱他们手上的权力;更不是廉洁自律之类的口号,和带薪休假式的处罚了事;而是当他们权力滥用乱用违法违纪时,必须给予严厉的处罚,撤职,剥夺他们的权力,直至刑事处罚。只有这样,政府执法官员手上的权力才可能真正监管好,而不滥用乱用执法犯法。一个法治的社会环境才可能出现。老百姓也才可能成为具有强烈法律意识的公民。
其实这道理大家都懂。为什么现在却往往做不到,反而官官相护成常态呢?原因又在于现在是民主社会,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政府官员是为人民打工,成为人民公仆了,手中的权力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管。况且,圈内人同体监管,也是无法与圈外人异体监管相比的。不让人民这个主人行使监管权力,让公仆来监管公仆手中的权力,焉能监管得好?这才是官官相护现象不断,法治倒退的根本原因。据说金太宗为解酒馋偷盗了国库,事后被丞相发现,于是群臣决定处罚这位奢侈浪费的昏君。将金太宗连挟带架请下宝座,依律打了二十棍子。打完将他搀回宝座,群臣又一起下跪请罪。看看古人多么依法依规办事。想想我们现在如果发现领导有贪腐行为,是告发,还是包庇隐瞒?除非自己与这位领导关系闹僵,不想在这个单位混下去了,否则想刚正不阿都是不敢的。这不是法治的倒退吗?
如何让人民监管好政府官员手中的权力呢?只有对政府领导人实行民主选举,和让人代会充分发挥监督约束作用。而要让人代会真正担负起监管之责。现在这个样子行吗?唯有让人代会与政府行政分开运作,同时让人民代表民主选举。
衡阳柏坊铜矿 唐铁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