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提琴音阶指法教学:杨支柱:黄金高热、余斌热中的清官情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3 18:20:42
黄金高热、余斌热中的清官情结


杨支柱

去年黄金高“穿防弹衣反腐”的新闻广为传诵的时候,我是有所怀疑的,就像我过去对于吕日周、仇和有所怀疑一样。当后来传说黄金高包养情妇被“双规”时,我是倾向于相信他有罪的。当然我只是宁可信其有,并不敢确信,今天也还是一样。但我怀疑对黄金高的查处是否会进行到底,因为经过新闻炒作之后,黄金高对于福建官场已经变成一只烫手的山芋:不惩处吧,担心有人学黄的榜样,彻底破坏官场的行规;惩处吧,人们又会说连“穿防弹衣反腐”的英雄都这么肮脏,福建的官员还有救吗?如今我终于看明白,内部反水对官场的威胁更大,舆论的谴责相对而言是无关紧要的。这使我进一步体会到,所谓“舆论断案”,本质上是领导断案的一个工具,并不是领导断案的原因。对“舆论断案”的批评,很可能是钳制舆论的借口,而不是司法独立的保障。
福建官场为了惩罚叛徒,已经把黄金高彻底抛弃了。据华夏时报2005-08-10报道,黄金高涉嫌受贿案,经南平市检察院审结后,已于2005年8月3日向南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检察院指控:“黄金高在1993年至2004年担任福州市郊区副区长、晋安区副区长、福州市财委主任和连江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任用和专项资金的拨付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计人民币368.53万元、美元22.8万元、寿山石30块(价值26万多元)、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1.7万元)、金砖一块、白金项链二条,其中黄金高索贿人民币127.7万元、美元16万元。”
同一个黄金高,去年将他“穿防弹衣反腐”的事投书人民网,被人们当作“反腐英雄”广为传诵。这种戏剧性的变化,自不免引起纷纷议论,再一次形成舆论热点。才过了一天多,网易上这条新闻后面就有了1600多个跟贴:“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多少年后,真相又会是什么?”“我们的特色:说你是反腐英雄你就的是,说你是腐败分子你就得当。”“我只有一声冷笑,只有一声长叹!”“画虎画皮难花骨,知人知面不知心!看来我们是真的谁都不能相信了!”“没揪出来时都是反腐倡廉的干将,出了事就痛打落水狗。这样的马后炮听的太多了。”“天下的乌鸦一般黑,只不过他倒霉而已。”“人怕出名猪怕壮,这下演砸了吧?哈哈。”“别只查他受贿,还要查他还给谁行贿过?不然他怎样当上的书记?”“也是组织部门考查过的。”“共产党再不找到一个监督、竞争的对立面就完了。大多数的官员就这么毁了。”“狗咬狗,一嘴毛!”“少了一个饱的,会来一个更饿的。”……
这些片言只语尽管类似于街谈巷议,但某些议论所反映出来的理性、深刻与它们组合在一起时视角的全面,远远超过那些职业、半职业的评论家在各种报纸上发表的所有有关评论文章的总和。
然而去年黄金高“穿防弹衣反腐”成为新闻热点的时候,舆论却是一边倒的:相信并同情黄金高。有理由怀疑,今天能够非常清醒地思考并评论黄金高其人其事的网友,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去年在网上发表过很可能是受蒙蔽的错误言论。其原因,除了新闻垄断所造成的信息不对称外,我想也可能反映了我们骨子里的清官情结:虽然我们对官员们的操守持普遍怀疑态度,可是我们多么希望黄金高“穿防弹衣反腐”是真的!
原因不除,结果不灭。虽然我们现在对黄金高事件有了清醒的认识,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会犯同样的错误。在前些日子网民对余斌案的热评中,我又看到了同样的问题。
据长沙晚报8月3日报道,湖南某临湘市副市长余斌在任教育局长、副市长期间,收受贿赂9.5万元,违法所得10万元,其中,有15.47万元已被用于扶贫帮困、社会赞助和公务活动。余斌被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二审维持原判。
早在7月下旬余斌“受贿扶贫”的事已经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如今又再一次形成舆论热点。跟黄金高“穿防弹衣反腐”不同的是,这次报刊上的评论对余斌受贿扶贫的评价基本上是否定性的,仅仅承认余斌比那些受贿后生活腐化的人要强,具有一种“次道德”。不少评论家、律师、法官和法学教授通过发表评论或答记者问的形式发表了类似的看法。但网上几乎占绝对优势的跟贴认为,余斌收受他人钱财的目的不是占为己有而是用于公益事业,不构成受贿罪,他是个清官!其实报刊评论已经把道理讲得很清楚:受贿过程早已完成,金钱在谁的手里就是谁的,用来扶贫的是余斌自己的钱,只能算是事后做好事,功罪不能相抵,正如杀一人后再救一人仍然是杀人犯。有评论家说网民们是因为见多了大贪,对好官的标准降低了。这真是扯淡。许多网民对余斌表达的并不是同情,而是崇敬;另一些网民虽然承认这样做不妥,但又认为这是曲线救民,是不正常的官场中不得已的选择。依本人的看法,网民们听不进法律专家和评论家的道理,是因为他们有自己的逻辑。通常情况下不道德未必犯罪,故意犯罪则是极其严重的不道德。网民既然认定了余斌收钱是为了扶贫,认定了他是个清官,自然不会认为他会从事跟职务有关的故意犯罪。所以说服网民的最简单的方法,就是釜底抽薪,否定或怀疑余斌是个清官,打碎他们的清官情结。因此说服网民的重点不是如何证明余斌受贿9.5万元,恰恰是对没有认定为受贿的“违法所得10万元”进行质疑,对还有没有其他难以证明的受贿行为进行怀疑。
受贿这种罪行,行贿的人通常因为得了好处不会揭发,只要受贿的人自己不承认,大多数是会被漏掉的。如果受贿后把一定比例的所得用于公益事业,不但可以有助于自己升官,还可为自己东窗事发买个保险,比黑道洗钱还合算。而且受贿越多,保险买的越大,受贿者也就越安全;因为一个官员所受多次贿赂不可能同时被告发。多年以前,岳阳就发生过官员被捕后称所收的钱都捐给了灾民和幼儿园的事,结果一查他捐的款比他被告发的和自己承认的受贿总额还多,省里又有人为他说话,结果省检察院被迫把他放了,还在湖南日报上公开向他道歉,称他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好官”。(杨支柱《地下室磨牙集》第59-60页,上海三联2003)余斌的捐款居然没有他自己交代的非法收受的他人钱财多,又没有能够在法院开庭前解决问题,看来还是比这位“不可多得的好官”技差一筹。
当然余斌是到了法庭上才提出所谓扶贫问题的,他的被判刑(虽然是缓刑)本身也证明他没硬后台,估计他的问题不很大,也许他确实是权力斗争的牺牲品。其实黄金高又何尝不是权力斗争的牺牲品?虽然余斌看来远不如黄金高受贿多,但两人都是相当有胆略的人,不肯遵守官场行规在斗败时服输认栽,而是想出奇兵反败为胜。这是要冒风险的。余斌天天答记者问为自己叫屈,这么一闹已经把岳阳市检察院和中级法院都得罪了。如果哪天检察院再找到一笔余斌的受贿的证据,法院再判他几年,那也不足为奇。他不是女儿出国上学了吗?查查有没有朋友给送过钱。尽管这次法院把所谓朋友送的钱认定为“违法所得”,下次要认定为受贿金额他也奈何不得。他的朋友讲义气不肯出卖他吗?那还不容易解决?抓来威胁利诱一番,扛得住的没几个!其实如果我们没有清官情结作祟,我们现在也能在余斌案不对称的报道信息中找到许多疑点:教育局的同事都说他的好话,中校学校长、老师就可能讨厌他的政绩工程;朋友们说他的好话,老百姓的看法就可能相反;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同事说他的好话,被查处的违纪干部就未必;下属说他的好话,上司就不见得。为什么记者只报道了前者而没有报道后者呢?如果没有调查,是不是也有清官情结在作祟,太希望中国出清官了,所以才顾此失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