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小宝小品雨露均沾2:居大不易白居易??(选修课《古代才子那些事儿》第七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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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大不易白居易  (选修课《古代才子那些事儿》第七讲

(2010-03-23 13:58:46)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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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教育随笔

   提到白居易,我们常会想起他那两句小诗:“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据说这是他十五岁的时候所写。

公元789年(贞元五年),白居易18岁,随父在衢州任上。这一年,著作郎顾况“坐诗语调谑,贬饶州司户”,路过此地,时为文学青年的白居易,抱着一腔热诚,到他的下榻处,登门求见。

  著作郎,是官名,掌碑志、祝文、祭文修撰之事,隶属秘书省。官位不低,从五品上,

实际却是坐冷板凳的闲差。在这个有声望,无权势,有地位,无利益的清水衙门里混口饭吃,绰绰有馀,生老病死,保证待遇。但图功名,求利禄,想发达,往上爬,却并非是值得留恋的地方。顾况认为自己“当得达官”,有点不安心,有点不自在。

  中国文人之吃亏,多在于自我感觉良好。因为当时先后为德宗相的柳浑、李泌是他的朋友,一言九鼎,大权在握,安排一份要职,应该不会有什么困难。可他疏忽了一点,这两位是政治家,而非纯粹的文学家,谈谈诗歌,怡情悦性,饮饮老酒,消食化痰,当无不可。但要让他俩向皇帝举荐,要朝廷叙用,委以重任,授以达官,就不能不心存顾忌了。

  谁能把握得住这位大牌诗人的自由主义呢?万一吊儿浪当起来,万一胡说八道起来,谁来替他擦屁股?果然,“吴人顾况,词句清绝,杂之以诙谐,尤多轻薄。为著作郎,傲毁朝列,贬死江南”(李肇《唐国史补》)。

  顾况就这样被踢出长安,谪往饶州。途中经过衢州,碰上拿着自己作品求见的白居易。一般来讲,官员倒台,通常也就狗屁不是了,立马可怜兮兮,一脸惶恐,只有他努力搭理人,而无人再像以前那样巴结他了。而文人失败,哪怕失败得很惨,只要确实写过有一点影响的东西,还是会有人刮目相看的。至少那些文学后生们,才不在乎你犯过什么错误,戴过什么帽子。于是,遂有了白居易受到顾况赏识的这段佳话:

  白乐天初举,名未振,以歌诗谒顾况。况谑之曰:“长安百物贵,居大不易。”及读至《赋得原上草送友人》,诗曰“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况叹之曰:“有句如此,居天下有甚难,老夫前言戏之耳!”(王定保《唐摭言》)

白尚书应举,初至京。以诗谒顾著作。顾睹姓名,熟视白公曰:“米价方贵,居亦弗易。”乃披卷首篇曰:“咸阳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即嗟赏曰:“道得个语,居即易矣。”因为之延誉,声名大振。(张固《幽闲鼓吹》)

为什么顾大诗人会如此嗟赏?这两句诗对仗工整,衔接自然,表意又丰富。这诗往那里一放,就是一个难以企及的高度,而一个少年人能写出这样的诗来,在长安自然就会站得稳了。这一点,顾况是没有判断错的,白的诗名后来已远远超出顾况了。

  白居易这次面谒顾况,与他“初举”、“应举”了无关系。白居易第一次来长安应进士试,是在公元799年(贞元十五年)。而顾况被贬饶州,为公元789年(贞元五年)间事。后来,顾况隐居茅山,为公元793年(贞元九年)间事。这位早就受了道箓,早就隐居山林,怎么可能跑到长安去,专程为白居易鼓吹说项呢?所以,真实的历史,应是顾况在贬官南下途中,与白居易有了这次接触。

  类似的文字记载,还见诸于《唐语林》、《全唐诗话》、《唐才子传》等书。说明顾况赏识白居易,道路传说,反响很大,才留存文人笔墨之间。那时,白居易才十九岁,名不见经传,而顾况乃诗界大腕,文坛掌门。尤其在李白、杜甫、王维等顶级大师死去之后,就他独撑唐诗一片天,因此,他的评价等于给白居易打开了文学之门,也把他推上了仕进之途。

  名人发话加之作品过硬,白居易顿时成了明日之星。这对他公元800年(贞元十六年)第四名进士及第,公元802年(贞元十八年)登书判拔萃科,公元806年(元和元年)中“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公元807年(元和二年)任翰林学士,便一路绿灯,通行无阻。唐代的科举制度,仍受九品中正制度影响,缙绅豪门的保举,名流雅士的推荐,十分要紧,干系重大。这位继续高举盛唐诗歌风韵的前辈,出来为白居易打包票,还有哪位主考官,敢不当回事呢!

  这则文坛佳话,实际意义不仅如此。顾况所说的“居大不易”和“居天下有何难”,并不是无足轻重的闲话,而是确实值得我们所有人深思熟虑的真理。

  “居”仅仅是指遮风蔽雨的屋子吗?若这样简单化的理解,那可就大错特错了。所谓“居”,大者,概括天下;中者,泛指人际;小者,意味周遭;实者,物质世界;虚者,精神空间。一言以概之,“居”即人的生存环境。对文人来说,尤其那些真有才华,真有思想,真有灵感和想象力的作家、诗人,追求既广阔,又自由,无拘束,无疆界的创作天地,那是尤其不可或缺的“居”。

一个关在笼子里的鸟,可能感到寂寞和无奈;一个关在笼子里的人,可能感到痛苦和悲哀;而一个关在笼子里的作家或诗人,那很可能就会发疯。因此,顾况这句看似无意的戏谑之言,具有非常深刻的内涵。

他在仕途上也比较顺,年纪轻轻的,便做了左拾遗,那是专门给皇帝提意见的官。发现君王的疏漏,政治上的弊端,便写出奏折来,呈上去。白居易做得非常认真,以敢言直谏、慷慨陈词著称。这是前面提到的他的多血质性格所决定的。在元和十年(这是他生命转折的关键一年)以前,他是经常上书,面折廷争,谠言诤论,以忠忱报效自任。《旧唐书》本传里,有这样一段关于这位关东汉子有点倔,有点犟,有点拧,有点一根筋的性格描写:

  王承宗拒命,上命神策中尉吐突承璀为招讨使,谏官上章者十七八,居易面论,辞情切至。既而又请罢河北用兵,凡数千百言,皆人之难言者,上多听纳。唯谏承璀事切,上颇不悦。谓李绛曰:“白居易小子,是朕拔擢致名位,而无礼于朕,朕实难耐。”绛对曰:“居易所以不避死亡之诛,事无巨细必言者,盖酬陛下特力拔擢耳,非轻言也。陛下欲开谏诤之路,不宜阻居易言。”上曰:“卿言是也。”

  白居易一生,亲历德宗、顺宗、宪宗、穆宗、敬宗、文宗、武宗七朝,几乎目睹了唐王朝由盛而衰的转型期里的全部败象。朝政之腐败,宦官之猖獗,党争之恶斗,藩镇之割据,外族之纷扰,战乱之频仍,灾难之常至,百姓之呻吟,对诗人而言,不可能不产生感同身受的认知和触动灵魂的震撼。

因此,他早期的文学观点是属于干预生活的绝对现实主义者。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中国知识分子的忧国忧民心结,在动荡岁月里的责任意识,在危乱年代里的经世热忱,是不可遏止的。

他除了做文章,还写诗歌。他倡导了一种诗风,叫作“新乐府”。他认为吟山诵水的诗歌远离了现实,不行,必须通过诗歌反映现实。就像当初的汉乐府一样。反映民间疾苦,传达底层的声音。他写了五十首“新乐府”,还写了十首“秦中吟”。他想通过这样的创作来弥补自己在写奏折中做不到的事情。我们初中学过的《卖炭翁》就是这类诗歌。

下面的这些诗句是“新乐府”中的。

“一丈毯,千两丝!地不知寒人要暖,少夺人衣作地衣。” (《红线毯》)

“夜深烟火尽,霰雪白纷纷。幼者形不蔽,老者体无温。悲端与寒气,并入鼻中辛。昨日输残税,因窥官库门:缯帛如山积,丝絮似云屯。(《重赋》)

  “一丛深色花,十户中人赋。”(《卖花》)

    看得出来,他的矛头是直接指向豪门权贵的,“少夺人衣作地衣。”“一丛深色花,十户中人赋。”简直就包含了一种严正的警告。

这些诗歌所表现出来的强烈的政治色彩,鲜明的时代气息,勇敢的批判精神,高昂的抗争意识,无不激起共鸣;所反映出来的统治者对于被统治者的残酷剥削,贪婪榨取,无尽搜刮,民不聊生的惨状,无不义愤填膺。他的这些诗篇,满城传唱,万众吟诵,然而,也触犯了既得利益阶层。

  正如他在《与元九书》中所说:“权豪贵近者相目而变色”,“握军要者切齿矣”,遂导致他第一次面临“长安居大不易”的失败,尝到了生存环境没有调适好的苦头。

反正,中国文人的脐带,如果系在大地母亲身上,系在民族国家身上,系在人民大众身上,你就不可能和统治者心血相通,你就不可能使统治者龙颜大悦,你就不可能不因为你的干预时政,挑战丑类,揭露败恶,批判权贵,说了些真话,道出些实情,而不遭受统治者的修理。

年轻的白居易,未必能够理解顾况对他姓名调侃的真意。因为这位著作郎,其实也是在长安“居大不易”,才卷铺盖走人的。不过这一点白居易到公元815年(唐元和十年),才明白其中堂奥。

那年,他四十四岁,按孔夫子教导,已是过了“不惑之年”的这位诗人,对诗人白居易来说,是不太愉快的一年。三年前,他的母亲陈氏不慎坠井死亡,按封建社会的葬礼制度,父母死,其为官之子,应交卸公差,苫块尽孝。公元814年的冬天,他守丧阙满,由渭南的下盿老家回到长安,重新就职。例该继续他先前所担任过的京兆府户曹参军,充翰林学士等职务。

  京兆府的户曹参军,大概相当于首都民政局的书记或局长之流。不过,白居易倒用不着上班,只是一个坐领干饷的差使。因为宪宗李纯对他比较满意,遂额外施恩,使其多得一份外快。这次回京复命,尤其十分意外的,竟得到了一份令人羡慕的东宫肥缺。

这样破例的安排,自是陛下一直对他的好感了。唐代的帝王,对于出类拔萃的诗人,还是相当高看的。虽然李纯有时很烦作为谏臣的白居易,鲠直进言,顶撞冒犯,恨不能扁他一顿,但总觉得这位关中汉子,克尽厥职,忠忱可嘉,何况诗又写得那样的好,具有广泛影响,所以就提拔了他。 

估计,李纯本想拔擢他的,但李纯的左右,也就是围在皇帝身边的人,不想太拔擢他。凡统治者身边构成人墙的近臣内侍,亲信宠幸,都非等闲之辈,特别是执政中枢的高官,朱绂紫绶的权贵,深感一位关注政治、关注现实、关注社会的诗人,有太多的机会与帝王直接对话,未必是件好事。为不让他多嘴多舌,碍手碍脚,便说服李纯,打发他到东宫去服侍太子去了。

因此年初,诗人开始在东宫坐冷板凳,当上班族去了。作者的心情阴沉索然。想做事,无事可做,想说话,无人在听,于是,只好写诗,诗也写不出振作,写不出神采,只有一片怅惘,满纸苍茫。“病身初谒青宫日,衰貌新垂白发年。寂寞曹司非热地,萧条风雪是寒天。远坊早起常侵鼓,瘦马行迟苦费鞭。一种供君官职冷,不如犹得日高眠。”(《初授赞善大夫早朝寄李十二助教》)

是年六月,在诗人的眼皮子底,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行刺案,震惊咸阳,自然也轰动全国。事情的缘起是这样的:“六月,癸卯,天未明,(宰相武)元衡入朝,出所居靖安坊东门,有贼自暗中突出射之,从者皆散走,贼执元衡马行十余步而杀之,取其颅骨而去。又入通化坊击(宰相)裴度,伤其首,坠沟中,度毡帽厚,得不死。”(据《资治通鉴》)

这桩连续行刺宰相的案件,充满戏剧性,但也充满荒诞性。第一,是在光天化日之下的首善之区,肆无忌惮地进行的;第二,作案后,贼众扬长走脱,并四处放风:谁要查案,就接着杀谁,谁敢破案,就先把谁灭掉。猖狂得不可一世;第三,一时间,南衙北司,束手无策,卫戍缇骑,破案无门,政府陷于停摆状态;第四,更滑稽的是,“京城大骇,自京师至诸门加卫兵,宰相导从加金吾骑士,出入则勾弦露刃,每过里门,诃索甚喧;公卿持事柄者,以家僮兵仗自随。”整个城市弥漫着世纪末的恐惧。

诗人仍旧改不了那多血质,好冲动,重感情,易愤激的性格,于是,丹墀觐见,直陈己见,“首上疏,急请捕贼以雪国耻。”诗人上纲上线,一下子提到举国之耻的高度,满朝文武无一不惊悚万分的同时,也无一不瞪着眼睛瞅这位诗人,太夸张了吧?

  然而,在纷扰的现实面前、在动乱的政治面前、在不平的社会面前、在灾难深重的人民大众面前,诗人不可能掉过脸去,不闻不问,在那里山呼吾皇万岁万万岁的。我估计他参谒宪宗时,肯定理直气壮,义正辞严。他会激昂慷慨,他会声色俱厉,如果闭上眼睛不看,塞住耳朵不听,咬住嘴巴不说,我还称得上是一个诗人吗?

这种对于政治的关注,对于现实的关注,对于社会的关注,用今天的语言来说,也就是对于人民大众的关注,自古以来,这份良知,有其可贵一面,但也有给中国文人带来不幸的致命伤一面。由于无法装聋作哑,由于无法麻木不仁,要呼吁,要呐喊,要盛世危言,要警钟长鸣,也就成为有史以来无数文人悲剧的成因。

很清楚,这次刺杀武元衡和裴度,是割据河北、淮西的王承宗、李师道等军阀,对中央政府的公开挑衅,乃尽人皆知之事。但诗人看到的根本问题,却在于执政无能,姑息养奸,军纪窳败,剿抚不力,当道懈怠,略无戒备,宰衙乏策,应急无方上面。所以激动,所以愤怒,大声吼出,“岂有国相陈尸路隅,不能擒贼?”如此未闻的“朝廷之奇耻大辱”吗?他在上书中,要求追究责任,一查到底,要求严惩不贷,决不宽容,主政者不能辞其咎,当事者不能诿其过,否则,国将不国,民将不民。

  李纯的左右,当然不好指责诗人的话不该说,而是抠住他的话不当说。他的话是对的,但从他嘴里说出来的时机不对。“宰相以宫官非谏职,不当先谏官言事。会有素恶居易者,掎摭居易,言浮华无行。执政方恶其言事,奏贬为江表刺史。”当此群情涌动,舆论大哗,责难声起,无法平息之际,穷于应付,一筹莫展,焦头烂额,无计可施的官员,正憋了一肚子火,没处撒气。你一个东宫的左赞善大夫,用得着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嘛?

于是,下放,谪为江表刺史。然而,事情还没有完,诗人的东宫同事,也是他的诗界同行,后来成为中书舍人的王涯,趁机狠狠地踹他一脚。“诏出,中书舍人王涯上疏论之,言居易所犯状迹,不宜治郡,追诏授江州司马。”中国文人最没起色的行径,就是这种自相残杀了。他这一挑头,闹得李纯也不能太悖众议来保护白居易了。

也许统治者日理万机,一时疏忽了你也有可能,可统治者手下的牛头马面、打手爪牙,却绝不是吃干饭的。于是,过了初一,过不了十五的白居易,到底被那些嫉恨他的人,新账旧账一块算,只有捏着鼻子“出佐浔阳”。宋计有功《唐诗纪事》卷三十九载:“元和十年秋,或言居易母堕井死,赋《新井》诗,出为刺史。王涯言其不可,乃贬江州司马。”下注:“论盗杀武元衡事,宰相嫌其出位故也。”

为什么会被贬?因为越位了。什么叫越位,就譬如一间屋子里有很多人,比你有发言权的多的是。你的爹妈,你的娘舅姨妈,还有你的大哥二哥,表兄表姐,轮不着你第一个抢着说话。 “居”之所以“大不易”,就因为你不是鲁滨孙,那荒岛上只你老哥一个,你怎么折腾怎么是,可你在这个屋檐底下,你耍跟头把式的话,还得注意不要碰到别人。

白居易就是未能在此时此刻的生存环境中调适好自己的位置。这样做,当然就全方位的得罪了权贵。他们提起他就变色,就扼腕,就咬牙切齿。这样他就在京城呆不住了,于是就被贬到了江州。这时,他是非常痛苦的。这种痛苦究竟有多深呢?读一读元稹《闻乐天迁九江郡司马》就知道。              

残灯无焰影幢幢,此夕闻君谪九江。垂死病中惊坐起,暗风吹雨入寒窗。              

能使他的好友元稹从“垂死病中惊坐起”,你可以想可见这件事所带来的震撼。

白居易这时是需要调适自己的心理的,他要让自己从原先的外在的愤懑状态渐渐地走向平和。走向内心,以适应这种打击和变化。

他果然就这样做了,从此以后再也不写那些忧国忧民的诗歌了,而转向写闲适诗了,去追求诗歌的艺术上的造诣了。

《琵琶行》就是在这个转折点上所写的一首关键诗。这是一篇长篇叙事诗,但是这首叙事诗的目的不在于给我们讲述一个故事,而在于抒心中的感情,浇心中的块磊。

前面的序言中一些话要从反面去理解才可以。“予出宫二年,恬然自安”,真是这样吗?“是夕始觉有迁谪意”吗?这显然是假话来的。你看看《琵琶行》里他是这样描述自己的境遇的:“住近湓江地低湿,黄芦苦竹绕宅生。其间旦暮闻何物?杜鹃啼血猿哀鸣。”苦不堪言,如何心安?

这诗一开篇就渲染了一种气氛,这是琵琶女出场的气氛,也是整个故事展开的气氛。客中送客的情形,本来就够悲凉了。而这情形又恰恰发生“枫叶荻花秋瑟瑟”的秋季——这是一个让人没有好心绪的季节。寂寞秋江,四顾寥落,举杯相对,醉不成欢。喝酒没有管弦相配,那叫“喝闷酒”。琵琶声和琵琶女就是在这个时候出场的,在最需要音乐的时刻,它就来了。描写音乐的声音是很困难的,因为音乐是诉诸听觉的,它不像视觉形象易于描写和展现。但琵琶女高超的技艺轻易就达到了:

“转轴拨弦三两声”,仅仅一个调弦校音定调的动作,“三两声”里,就已经使人察觉出她的感情了;“弦弦掩抑声声思”,起初的演奏传达出了她低沉、抑郁的情调,流露出她不得志的哀怨之情;“低眉信手续续弹”,是写她演奏的神态,在一种不经意中她已流露出了对往事的伤怀。

这一段诗人用了许多具体而贴切的比喻,把极其抽象的音调的高低强弱、节奏的舒缓急切的种种特征,十分形象地描绘了出来。“大弦嘈嘈如急雨”,那是急切而沉浊的弦音;“小弦切切如私语”,那是清幽而细促的弦音;“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那是疾徐抑扬、清脆错杂的弦音。你从幽婉动听的琵琶声里听到了“间关莺语”;又从琵琶声的断续和阻塞中听出了“幽咽泉流”。这琵琶声再轻缓下来,就像结冰泉水那样又滞又涩,弦好像凝结不动了,声响暂停了,但你还能从中体味出“幽然暗恨”。你正在进入一片寂静之中时,乐声突然又响起了,这一回是激越雄壮的,有如“银瓶乍破”,水浆迸流;有如“铁骑突出”,刀枪齐鸣。而就在这弹奏的高峰时刻,琵琶女当心一画,“四弦一声”有如“裂帛”,戛然而止。

作者听出了这是一首沉重的心曲,这倾注感情的演奏,已经暗示了琵琶女的的悲惨的身世。

原来琵琶女也有着非常得意的过去。那时,她青春年少,身价很高,红遍长安城。毫无疑问,她的演技是第一流的,但更主要的是她的姿色出众。有姿色的时候,在那个富贵圈子里,她就非常得宠。可是后来人老珠黄。其实这时候她的技巧更娴熟了,但是“五陵年少”需要的只是她的姿色,这个没有了,她就失宠了,从人生的巅峰状态,一下子就掉下来了。“门前冷落鞍马稀”,这一句陈述,包含了多少辛酸!再后来,嫁给一个商人,又没有真感情,她的一生就这样完了。她通过演奏琵琶,哀哀怨怨之中,把自己的身世给寄托出来了。

我们可以把这首诗的写作看作是作者内心调适的过程。这首诗有非常清楚的对应关系。琵琶女的身世,和作者的身世。琵琶女的故事是一个引导,引出了白居易自己的故事。他通过这个故事的叙述,舒缓了自己内心的苦闷。

琵琶女有两个东西,一是姿色,一是技巧,他丧失了只是姿色。

 那么白居易失去了什么呢?他的文章仍然是第一流的,他失去的是皇帝的宠爱。而在皇帝面前了失了宠,你就什么都不是了。

诗人从琵琶女的厄运联系到自己。一个弹,一个听;一个是年老色衰,一个是仕途坎坷。身世虽不相同,而离乡别井、天涯沦落则完全一样,因此从内心深处发出了千古绝叹:“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这两句诗既同情琵琶女,又伤感自己的不幸,说明造成彼此不同遭遇的根源完全是共同的。诗人被贬到浔阳后,一直卧病在黄芦苦竹之中。花朝月夜,只能取酒独酌,每天听到的,是杜鹃悲啼,猿猴哀鸣。诗人抚今追昔,命运与这位女艺人多么酷似!

这首诗对后代人的影响,主要就是能够给那些失意的文人浇自己心中块磊。有几首经典的诗歌有这种作用,比如《离骚》等等。后来的人吟诵到这首诗中的“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时候,既可以是与同时代的人同病相怜,又可以是与白居易隔代呼应。就是从这首诗中,从白居易的经历读到了自己的经历。

经过这次冒傻气、吃苦头以后,他终于懂得必须调适个人的生存环境,才能在“居大不易”的外部世界里,努力顺应,才能达到“居天下有何难”的目标。这是了不起的觉悟,也是诗人此后一辈子谨行不渝的方向。他在给好友元稹写的信中,这样报告他在江州的近况。“今虽谪佐远郡,而官品至第五,月俸四五万,寒有衣,饥有食,给身之外,施及家人,亦可谓不负白氏之子矣。微之微之,勿念我哉!”官职降了三级,工资少了一半,至少衣食不愁,也就聊堪自慰了。他在《重题》中写道“宦途自此心长别,世事从今口不言”,在《咏怀》中写道“面上灭除忧喜色,胸中消尽是非心”。一个充满正义感的诗人很悲哀的在现实的打击面前转型成了一个不倒翁。

  白居易活了七十多岁,在中国古代文人中,算是长寿者。后四十年,他一直贯彻始终这个目标,一直身体力行这个方向。第一,努力在物质世界中,营造最为适宜的生存条件;第二,努力在精神世界中,拓展最大限度的自由空间。成为唐代众多文人中间过得最快活的聪明人。

  在中国,其实聪明的文人多的是,但活得不那么辛苦,不那么操劳,不那么忧心,不那么负担的聪明人,却很少很少。白居易有一首诗《吾土》,“身心安处为吾土,岂限长安与洛阳”,这恐怕是他对于“居”这样一个大题目最为通脱、最为豁达的诠释了。 

  据清徐松撰《唐两京城坊考》,白居易在长安的四个坊里生活过,有过自己的屋宇房舍。基本都在东市之东,约相当于今日北京城的东四环部位。但是,京城对他来说,仍是“居大不易”。

  小的人居环境,未能尽如人愿,是与对大的政治气候未能周全应对存在必然联系的。公元816年(元和十一年),他就在诗中写道:“行年四十五,两鬓半苍苍。清瘦诗成癖,粗豪酒放狂。老来尤委命,安处即为乡。或拟庐山下,来春结草堂。”此时,就已经萌发出《吾土》诗中“岂限长安与洛阳”的不再逗留首善之区的逃避想法。

  你可以责备他的退缩,他的软弱,但你不得不认同他这种聪明人的选择。作过斗士的人,不一定要当永远的斗士到底。我们总是以完人,全人,尽善,尽美,去期待谁,要求谁,指望谁,推动谁,说到底,其实是一种残酷,一种不堪负荷的道义承担。鲁迅的《聪明人、奴才和傻子》一文,绝对是人世间的真实写照。

  在宋叶梦得《避暑录话》中,有一番诠释诗人远离官场纷争,跳出政治绞杀,彻底改变自己,全方位调适的精彩分析:

  白乐天与杨虞卿为姻家,而不累于虞卿;与元稹、牛僧孺相厚善,而不党于元稹、僧孺;为裴晋公所爱重,而不因晋公以进;李文饶素不乐,而不为文饶所深害者,处世如是人,亦足矣。推其所由得,惟不汲汲于进,而志在于退,是以能安于去就爱憎之际,每裕然有馀也。自刑部侍郎以病求分司,时年才五十八,自是盖不复出。中间一为河南尹,期年辄去,再除同州刺史,不拜。雍容无事,顺适其意而满足其欲者十有六年。方太和、开成、会昌之间,天下变故,所更不一。元稹以废黜死,李文饶以谗嫉死,虽裴晋公犹怀疑畏,而牛僧孺、李宗闵,皆不免万里之行。所谓李逢吉、令狐楚、李珏之徒,泛泛非素与游者,其冰炭低昂,未尝有虚日,顾乐天所得岂不多哉!

  要知道,对中国文人来说,最大的诱惑,是握权,最大的机遇,是升官。假设换一个人,这样的人际网络,这样的夤缘关系,这样的后台背景,这样的机遇门路,还不得半夜做梦都笑出声来。这不等于阿里巴巴四十大盗的那座藏金洞吗?只消一句“芝麻开门”,还有什么要求,什么欲望,不能满足的呢。

  可白居易像有洁癖一样,远离一切是非,逃避着所有邪恶。这就是诗人令我们钦佩的地方。因为他表现出来一种高尚的约束,这可不是随便一个中国文人能够达到的境界。佛家讲“戒”,就是提倡自我约束。就是为了清心寡欲,洗却凡尘,修心炼性,超度通脱,尔后有可能的成佛成仙。然而,这对凡夫俗子而言,谈何容易。戒所以为戒,正因为不戒,若是世人都戒,也就无所谓戒了。惟其不成,这才有戒。

  大千世界,充满诱惑,芸芸众生,六根不净,欲望也就成了饮食男女几乎无法抑制的本能。因此,不戒或许更接近于人的本性,有无可指责的一面,但也有不可恣肆的一面。所以

能戒,能约束,更多体现出一种人格力量。

白居易之了不起,即在于此。前人对其卷入漩涡中,然后跳出是非外的洁身自好,也有很高评价。

“乐天素善李绅,而不入德裕之党,素善牛僧孺、杨虞卿,而不入宗闵之党,素喜刘禹锡,而不入任、文之党。中立不倚,峻节凛然”(葛立方《韵语阳秋》)。

“予按乐天尝与刘禹锡游,人谓之刘、白,而不蹈司马党中。及与元稹游,人谓之元、白,而不蹈北司党中。又与杨虞卿为姻家,而不陷牛、李党中。其风流高尚,进退以义,可想见矣。呜呼!叔世有如斯人之仿佛者乎?”(晁公武《郡斋读书志》)

  白居易聪明、睿智地不断地调适生存环境,不停地拓展精神空间,从而延续他的人生,他的诗歌,奠定了他在历史上的不朽价值。之所以如此也有社会环境的因素。中唐残酷的党争倾轧,黑暗的政治迫害,无望的社会沉沦,深重的民族危机使他除了逃避躲让之外,别无选择。

  他在《与元九书》中,曾经这样自我担承过:“微之,古人云,‘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仆虽不肖,常师此语。大丈夫所守者道,所待者时。……故仆志在兼济,行在独善。奉而始终之则为道,言而发明之则为诗。谓之讽谕诗,兼济之志也;谓之闲适诗,独善之义也。”

  白居易被贬江州以后,在那里编纂了他的第一部诗集。从此,诗人实际上中断了他的政治性很强、现实性很浓的讽谕诗写作。于是,他在独善之义的闲适诗方面,另辟精神空间,创“元和体”,别出蹊径,独树一帜,改变了唐代诗风。

  文学是要变的,作家也是要变的。不变的文学,必死无疑。古今中外,很多真正的作家,最后采取自杀的手段结束生命,就因为这种没有出路的彷徨所致。当代很多大作家、老作家,已经写不出东西,还要硬写,还要一本书一本书地推到我们眼前,也真是奇观。

  再没有比迁延中唐长达四十年之久的朋党之争,更能暴露中国知识分子那最污浊,最阴暗,最寡廉鲜耻,最见不得阳光的丑恶灵魂了。钱易在《南部新书》里,讲了一则小故事:“白傅与赞皇不协,白每有所寄文章,李缄之一筐,未尝开。刘三复或请之,曰:‘见词翰,则回吾心矣。’”看看这个李德裕,是个什么东西,也就无须废话了。

  因此,白居易在开辟新的精神空间的同时,也在另谋新的生存环境。

  《旧唐书》卷一百六十六说:“居易初对策高第,擢入翰林,蒙英主特达顾遇,颇欲奋厉效报,苟致身于谟之地,则兼济生灵。蓄意未果,望风为当路者所挤,流徙江湖。四五年间,几沦蛮瘴。自是宦情衰落,无意于出处,唯以逍遥自得,吟咏情性为事。大和已后,李宗闵、李德裕朋党事起,是非排陷,朝升暮黜,天子亦无如之何。杨颖士、杨虞卿与宗闵善,居易妻,颖士从父妹也。居易愈不自安,惧以党人见斥,乃求致身散地,冀于远害。凡所居官,未尝终秩,率以病免,固求分务,识者多之。”

  也许,任何一个信口雌黄的人,任何一个站着说话不嫌腰痛的人,任何一个习惯于高调指责一切的人,大可以痛斥白居易的软弱、转向、后退、认输。可是,善良的人们,怎么不能替这位诗人想一想,他为什么要冲锋陷阵,为什么要慷慨就义,为什么要奋不顾身,为什么要一往直前呢?

文学在变,生活更在变。

  公元835年(大和九年)“甘露事变”发生,白居易写过“彼为菹醢机上尽,此作鸾皇天外飞。去者逍遥来者死,乃知祸福非天为”(《咏史》)。“祸福茫茫不可期,大都早退似先知。当君白首同归日,是我青山独往时”(《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感事而作》)。从这些诗句里,我们看到在那场血腥的政治屠杀中,他对于能够侥幸逃脱,未遭杀身之灾,是心有余悸的。但另外一方面,我们也看到,实际上他是在肯定自己这些年来为改变生存环境所作出的努力,是值得的。

  因为,大约从公元824年(长庆四年),除太子左庶子分司东都洛阳,便基本上离开“居大不易”的长安。而从公元829年(大和三年)起,一直到公元846年(会昌六年)去世,就一直居住在洛阳外郭城东南端的履道里。得以存在下来,得以进行创作,得以享受生活,得以安度晚年,成为快乐神仙。

  他写过一篇文章,题曰《池上篇》,讲述他在洛阳履道里那个精神家园里的幸福时光。

  十亩之宅,五亩之园。有水一池,有竹千竿。勿谓土狭,勿谓地偏。足以容膝,足以息肩。有堂有庭,有桥有船。有书有酒,有歌有弦。有叟在中,白须飘然。识分知足,外无求焉。如鸟择木,姑务巢安。如居坎坎,不知海宽。灵鹤怪石,紫菱白莲。皆吾所好,尽在吾前。时引一杯,或吟一篇。妻孥熙熙,优哉游哉,吾将终老乎其间。

  这篇得其所哉的短文,至少可以说明一点,在长安“居大不易”的白乐天,终于在洛阳静静的伊水边,实现了当年顾况对他“居天下有何难”的期许。

  世事短暂,文学长久,聪明如斯人者,才真是值得我们钦敬啊!

简而言之,白居易写诗最大的特色是通俗。他不像李白那样惊世骇俗,也不像杜甫那样对苦难体验非常深刻。但他有一种强烈的底层关怀意识,他诗歌中的意象都是世俗化的、大众化的。在面向民间这一点上,他做得比谁都彻底。

他作为诗人,在当时中国人之大多数心目中的无与伦比的尊崇,非同凡响的声望。

  “自长安抵江西三四千里,凡乡校、佛寺、通旅、行舟之中,往往有题仆诗者;士庶、僧徒、孀妇、处女之口,每每有咏仆诗者。”

  “日者又闻亲友间说:礼、吏部举选人,多以仆私试赋判传为准的。其余诗句,亦往往在人口中。仆恧然自愧,不之信也。及再来长安,又闻有军使高霞寓者,欲聘倡伎。妓大夸曰:‘我诵得白学士《长恨歌》,岂同他妓哉?’由是增价。又足下书云:‘到通州日,见江馆柱间有题仆诗者,复何人哉?’又昨过汉南日,适遇主人集众乐,娱他宾。诸妓见仆来,指而相顾曰:‘此是《秦中吟》、《长恨歌》主耳。’”

  “二十年间,禁省、观寺、邮候、墙壁之上无不书,王公、妾妇、马走之口无不道。缮写模勒,炫卖于市井中,或持之以交酒茗者,处处皆是。”(元稹为《白氏长庆集》序)

  “开成中,物价至贱,村路卖鱼肉者,俗人买以胡绡半尺,士大夫买以乐天诗。”(胡震亨《唐音癸签》引《丰年录》)

  更有甚者,一个诗人,能得到上自帝王的知音,下至黎民的拥戴,白居易恐怕是绝无仅有者。

  “唐宣宗李道龙闻白居易死,以诗悼之曰:‘缀玉连珠六十年,谁叫冥路作诗仙。浮名不系名居易,造化无为字乐天。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文章已满行人耳,一度思卿一怆然。’”(《唐诗纪事》卷二)

  而据唐段成式《酉阳杂俎》,白居易竟有如此热爱其诗歌的追星族,简直令人叫绝了。“荆州街子葛清,勇不虏挠,自颈以下,遍刺白居易舍人诗,成式尝与荆客陈至呼观之。令其自解背上,皆能暗记。反手指其去处,至‘不是此花偏爱菊’,则有一人,持杯临菊丛。又‘黄夹缬林寒有叶’,则指一树,树上挂缬,缬窠锁胜绝细,凡刻三十余处,陈至呼为‘白舍人行诗图’也。”

打开整部中国文学史上,与大众如此呼吸相通,生息相关,声气相连,心神相交的文人,还真是很少见有与他相匹敌者。

当时有一个说法,叫做“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有一个笑话,有个妓女说,我诵得白学士的《长恨歌》,岂同他妓哉?他早期写“新乐府”和“秦中吟”时,常常读给那些老人听,你们能够听懂吗?能够听懂,那就可以发表。他追求的就是这样一种境界。现代很多作家是不会去追求这种境界的。街上拉个人,作品读给你听,你能够听懂吗?能够懂了,作品就可以拿出手。

因此,如果我们能够给白居易授一个名号的话,真可以叫他“民歌手”。

 

白居易有两个很有意思的癖好,一个就像我们身边有很多人在经济困窘的时候或者是收入低下的时候恨不得一分钱掰成两半花,因此会把自己每笔收入和支出都用一个本子记下来一样,然后到某个特定的时候算算账,有的家长在培养孩子理财意识从小也有很多人采用这招。这一点,不得不佩服白居易,这位大诗人,居然有本事,能够用诗的语言将他的历年收入进账,或津津有味,或斤斤计较,或有零有整,或多寡不均,吟哦出来,这真是开中国诗人的先河之创举。就算是当代也还没有见任何诗人,在自己的作品里,以诗歌的形式,写他的月工资收入者。

令人匪夷所思的同时,不能不令人深为钦佩,因为别的诗人做不到,也做不好。宋人洪迈的《容斋笔记》里,有一则《白公说俸禄》专谈此事。

一个诗人或作家,在创作中有这种敢为人先的勇气,非大气魄者不敢为。作为诗人的毛主席,曾经在“文革”期间,发表出来两首诗词,其中连“土豆烧牛肉”,“不须放屁”,都入了诗,也是中国诗歌史上的别开生面。做文章的人,要有《庄子·知北游》所言的过人本领:“是其所美者为神奇,所恶者为腐朽。臭腐复化为神奇,神奇复化为臭腐。”韩愈在《进学解》中也提倡过的:“玉札丹砂,赤箭青芝,牛溲马勃,败鼓之皮,俱收并蓄,待用无遗者,医师之良也。”不拘泥,少顾忌,多尝试,敢放肆,也是为做文一道。

洪迈的《容斋笔记》,认为唐代官员的工资,其实不高,白居易的收入,应该说是微薄的。很显然,如今的什么粮补,菜补,独生子女费,或者国家特殊津贴,或者哪家文学杂志的高额奖金,都不可能有的。但就这点工资,诗人还是很满足的,还有点感恩戴德,不过要写进诗里,大概有点难度,因为工资总离不开数字,还不仅仅是化腐为奇的事情了。

但是,白乐天是大手笔,一一都写了出来,真不简单。

     为校书郎时,也许是个科级干部吧!“幸逢太平代,天子好文儒,小才难大用,典校在秘书。俸钱万六千,月给亦有途,遂使少年心,日日常晏如。”

不久,升左拾遗,工资增加了一倍,“月惭谏纸二千张,岁愧俸钱三十万。”这二千张谏纸,纯系诗人为了三十万俸钱的对仗而虚拟的了。

为苏州刺史时,地县级干部,又是江南头等富庶地方,好像油水更充足一点了。“十万户州尤觉贵,二千石禄敢言贫。”

      随后,白居易调进中央政权机关,为太子宾客,分司洛阳时,工资已是他参加工作时的十倍。“俸钱八九万,给受无虚月。”接着,升为太子少傅,工资达到他一生的最高程度,而且工作还相当清闲自在。“月俸百千官二品,朝廷雇我作闲人。”

一直到了晚年,退居林下,回到洛阳履道里他的大宅子里颐养天年,还能领到百分之五十的养老金:“寿及七十五,俸占五十千。”也就很不错的了。

从二十几岁参加工作时的月薪万六千,到七十五岁吃劳保时的五十千,看来唐代的通货膨胀情况,还是说得过去的。从苏轼羡慕白居易的诗,“我似乐天君记取,华颠赏遍洛阳春”,可以看出,即使如洪迈所称的清贫,仍拥有这样的兴致和乐趣,使一生颠沛流离的苏东坡向往不已,证明诗人的工资收入相当可观,才能过上优渥的生活。

那时,他在洛阳龙门一带,经常请客聚会,野游踏青,笙歌弦诵,赏花吟月,晚景是很惬意的。苏轼还写过一首诗,提到了“我甚似乐天,但无素与蛮”,他认为自己也是与白居易同样是很浪漫,很喜欢小女子的诗人,但没有白公在洛阳家中拥有一个小歌舞班的条件。这素与蛮,是一位善舞,一位能歌的,是相当漂亮的年轻女子。诗人能供养得起这样具有艺术才能的女侍,娱悦晚年,可让苏东坡着实地羡慕。

洪迈说白居易一生清贫,是以他的标准衡量的。洪迈的父亲为洪皓,礼部尚书,大哥洪适,尚书仆射兼枢密史,二哥洪遵,中书舍人,官至资政殿学士。一门皆为官宰,大富大贵的官宦人家,自然会在《容斋笔记》里说白居易的生活为清贫了。其实,诗人行将下世时,还不能说薄有资财,他曾在诗中交待:“先卖南坊十亩园,次卖东郭五顷田,然后兼卖所居宅,仿佛获缗二三千。

看他拥有的这一份房地产,和府中供奉的小歌舞团,别说中国诗人望尘莫及,外国诗人怕也是做梦都想不到的。苏轼为北宋人,洪迈为南宋人,按说,东坡先生的话似乎更可信些。孰是孰非,也就不去管它了。但白居易,一不假清高,不耻谈钱;二敢在作品中,为他人之不为。这两点,值得称道。

晋代王夷甫自命清高,终生不言钱字,他老婆用钱将他的床团团围住,使他下不了床,他得招呼奴仆移开堆积的钱,太太就想看他怎么不说出这个钱字。可王夷甫就死活不说,以免玷污了他的清高,而曰“阿堵物”。不言钱,未必表明他清高到哪里去。计较金钱,一点也不影响文人在文学史上的地位。谈版税、稿费,对那些盘剥作家的出版商砍砍价码,也不见得就是俗不可耐,锱铢必较,也不见得就等于利欲熏心,一个文人,只是不要钻进孔方兄的眼里出不来,又有何妨?像白居易能把工资写成诗句,也是一种另类的风雅,给历史留下一丝半缕的信息,也有其可取之处。

在《红楼梦》里,史湘云吃烤鹿肉,林黛玉嫌膻臊,直欺鼻子,史湘云说,这回我们大吃大嚼,回来却是锦心绣口。她就用“是真名士自风流”这句话顶她,还说“你们都是假清高,最可厌的!”这一句率直的话,可谓掷地有声。所以,就怕碰上像《儒林外史》中的范进,嘴上说是守丧食素,却夹了一个大鱼圆子塞进嘴里,那种吃将起来的假惺惺,矫情,拿捏,才叫人恶心。碰到这类又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的伪善者,才叫人讨厌呢!

谈钱,不见得俗,为钱,而失去自我,那才完蛋。这是白居易这类诗作的一大警醒。

另一个爱好则是饮酒。白居易将酒、诗、琴,视作“北窗三友”,但在他的诗集中,写琴的诗,其实是屈指可数的,而写酒的诗,却比比皆是,荦荦大观。他的全部诗歌中,至少有四分之一,或五分之一,与酒有关。

在中国,无数好酒的诗人,写了无数出色的饮酒诗,从曹操的“何以解忧,惟有杜康”到陶渊明的“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凡声名遐迩的好酒,也都留在了诗人的作品里。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捧读他们这些锦词绣句,那佳醪浓浆的口角噙香,那金盏玉杯的诗情画意,那酩酊陶然的情致风雅,那玉山倾倒的酣畅淋漓,仍令人不禁酒兴大发的。好诗如好酒,耐人玩味,好酒如好诗,让人心醉。

而处于酩酊状态下的那些唐朝诗人,酒喝得越多,诗写得越好,据宋·叶廷《海录碎事·酒门》:“李白每醉为文,未尝差,人目为醉圣。白乐天自称醉王,皮日休自称醉士”。

虽然,“李白斗酒诗百篇,天子呼来不上船”,但唐代诗人中,李白写酒的诗,在数量上远不及白居易。“白乐天自称醉王”,当非虚言。一部《白香山集》,真可以说他是一位诗中有酒,酒中有诗的文学大师。

   在《醉歌行》中,他把适可而止,尽兴为善的饮酒哲学,写到了透彻的地步。

              朝亦独醉歌,暮亦独醉歌。  未尽一壶酒,已成三独醉。

              勿嫌饮太少,且喜极易致。  一杯复两杯,多不过三四。

              便得心中适,尽忘身外事。  更复强一杯,陶然遗万累。

              一饮一石者,徒以多为贵。  及其酩酊时,与我亦无异。

              笑谢多饮者,酒钱徒自费。      

   还有一首《劝酒歌》,更把人生的况味,世情的参悟,写到了极致的境地。

              劝君一盏君莫辞,劝君两盏君莫疑,劝君三盏君始知。

              面上今日老昨日,心中醉时胜醒时。

              天地迢遥自长久,白兔赤乌相趁走。

              身后堆金拄北斗,不知生前一樽酒。

              君不见,春明门外天欲明,喧喧歌哭半死生。

              游人驻马出不得,白舆素车争路行。

              归去来,头已白,典钱将用买酒吃。

     白居易到了晚年,还写下《劝酒十四首》,虽醉眼朦胧,但对世界看得异常清晰;虽酒意盎然,但对人生保持相当清醒。诗前的那短短序文,大致可以看到这位自封“醉吟先生”的诗人,是如何沉醉于酒乡之中,而有特别冷静的思考了。

      予分秩东都,居多暇日,闲来辄饮,醉后辄吟。苦无词章,不成谣咏。每发一意,则成一篇,凡十四篇,皆主于酒,聊以自劝,故以《何处难忘酒》、《不如来饮酒》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