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拉瑞亚丁叔锤:(中篇四)南非与中国的“二元土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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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篇四)南非与中国的“二元土地制度”

2010年04月13日 16:22:22分类:未分类房价 地王 土地制度

  中国的“新农村建设”提法有久远的历史,在改革前的“学大寨”运动中就有过这个口号,但是在2005年重新高调地提出“新农村建设”时,其内在动因其实有两个:一是由于此前(尤其在“非典”事件中)暴露出农村教育与医疗危机严重,社会上出现要求国家财政承担责任、为农民建设普惠性公共服务体系的呼声,这个意义上的“新农村建设”,其实是改变过去对农村抽取“原始积累”、只取不予、竭泽而渔的做法,其原则是“多予少取”,其性质是弥补“欠账”而不是建什么“新村”,是实现普世公认的基本社会保障,而不是展现什么“中国独特的发展模式”,其内容主要是以教育、医疗为主的农村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建设。这个意义上的“新农村建设”势在必行,笔者过去也一直提倡,近年来在这些方面也取得了不少成就,这是应当肯定的。
   但是当时也有很强的另一种声音,那就是把“新农村建设”看成是与所谓“西方式”城市化、市场化、私有化相区别的“中国式道路”。当时一些“三农”专家著文极言“西方城市化模式”带来的“贫民窟”等问题如何如何恐怖,断言这条路我们走不得,并对如今“农民工”大量涌向城市的现象极表忧虑。他们这方面的说法与当年南非的“三农专家”汤姆林森对黑人进城的担忧十分相似,汤姆林森正是因此提出建设“黑人家园”,而他们也因此提出“新农村建设”,并且两者都自命为一种独特的发展模式。一些人甚至走向对此前农村改革给农民“退出权”的质疑,提出所谓“小岗要学南街”和“重新集体化”的命题。对于“圈地、招商、建大城”现象中滥用公权力造成的弊端,他们不是强调维护农民的权利不受权力的侵害,而是像汤姆林森那样,主张进一步强化政府管制,用强大权力来“收地、拆房、盖新村”。他们与汤姆林森一样持有“宁可给补贴,绝不给权利”的思路,希望以国家财政投入来取代人权的改善。在推行“工业分散化”、农民就地消化,改业不进城、离土不离乡、发扬“传统”、抵制“西化”、遏止农民外流,严禁农民私有土地,鼓吹“回乡创业”与“农民工回流工程”等方面,他们与汤姆林森的设想也很相似。而这些措施与城里的“梳理行动”相呼应,其实还是要维护那种排斥性体制。
   唯一重要的不同,就是他们不像南非那样追求“黑人家园独立”。他们当然不可能也不必要求“新农村”“独立”,因为通过那些在南非已逐渐失效、而在中国仍然行之有效的排斥性政策,中国的“农民工”本来就难以得到“国民待遇”,用不着在形式上把他们贬为“外籍劳工”。
   
   按照这样的思路,“新农村建设”就会在“政府主导,但农民非主体”的状态下变成大手笔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当然,如果财政投入足够大,在追求“形象”之余也能够做一些有用的事--南非在“黑人家园”也做得不少。但如前所述,尽管南非在这方面的投入比我们更大,“黑人家园”计划总的来说还是彻底失败了。我们的“新农村建设”难道能不引以为戒吗?南非“黑人家园”那些设施不管是不是黑人所需要,基本还是国家投资建的,而我们的一些“波将金村庄”却是官家决定、农民掏钱,财政补贴比例只有10%甚至更少,官家掏农民的钱制造“形象”,漂亮的房子却大部分时间都空着,农民照样在城里打工--(图:新农村建设)就像“黑人家园”的最终结果一样,这种做法能持续吗?
   显然,问题不在于乡村该不该复兴,也不在于所谓“西方式的城市化”能不能超越--什么叫“西方城市化”?西方这么多国家难道有什么统一的“城市化模式”?哪怕是同一个国家,纽约与拉斯维加斯的“城市化”难道是一回事?关键在于农民(黑人)的命运由谁决定?农民选择进城,付出劳动就应该得到尊重,不能“上等人”看不顺眼就赶走他们。农民选择在村,他们的地权就应该得到维护,不能“上等人”看上了眼就一把抢来,无论“圈地招商建大城”还是“收地拆房盖新村”,都得以尊重农民的权利为基础。这些道理难道只是在“西方”成立吗?也不能说想左右农民命运的人就居心不良。其实连曼德拉都对汤姆林森关心“黑人发展”表示某种程度的肯定:汤姆林森至少懂得一味驱逐黑人是不行的。但是他以主人的姿态说:我多给你点钱,打发你回乡呆着,不许来这里给我添乱!有自尊心的人能就范吗?
   121.李新烽:《南非土地制度研究》,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农业经济系博士论文,2000年,7-8页。
   122.李新烽:《南非土地制度研究》,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农业经济系博士论文,2000年,28-31页。
   123.M. Bole-Richard, Victimes de la Politique d' "Urbanisation Ordonnee": Les "Surplus People" en Afrique du Sud. Le Monde, 1-4-1987.
   124.李新烽:《南非土地制度研究》,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农业经济系博士论文,2000年,27页。
   125.徐歌:《独闯非洲》,中国文联出版社2004年,106页。
   126.秦晖:《什么是农民工的“退路”?》,《经济观察报》2009年2月23日。
   127.Govan Mbeki, South Africa: The Peasants' Revolt. Harmondsworth, UK: Penguin Books, 1964,此书网络版见非国大官方网站。
   128.中国失地农民的规模一直没有准确的说法,前些年流行的几种说法在3000-6000万之间。最近于建嵘认为早在2002年失地农民的数量已达6630多万人,约占中国公民总数的5%;(于建嵘:《深入到失地农民中去》,《南方周末》,2005年7月14日)如果是这样,如今这个数字不可能低于7000万。
   129.《民进中央:失地农民数量迅速扩大2020年将超1亿》,《中国青年报》,2009年03月14日。
   130.据中央电视台2001年9月21日《今日说法》节目:“如此土地流转”报导。
   131.《中华工商报》2009年8月10日,《大宗土地流转监管不能缺位》
   132.如“蒋巷事件”在农民告状、镇上出动警力“维持秩序”、中央电视台等暴光此事后,11月间《中国民兵》杂志却推出重头通讯《挺进鄱阳湖》称:“广东省共产党员xxx跨越千里当农民,率领一支以民兵为主体的青年科技队伍挺进江西省鄱阳湖畔,租种南昌县蒋巷镇土地5万亩,……体现了农业先进生产力发展的方向,引起了江西省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云云。而山东沾化“中澳公司”圈地后外资竟无下文,官府在这种情况下居然又把土地转给另一家公司,并多次抓捕上访人员。事件迁延至今。
   133.农口有专家告诉笔者:全国失地农民数字是根据全国征地总规模除以农民人均有地规模得出。但是很多农民并非全部土地被征,因此全部失地的农民会少于此数,而部分失地的农民则超过此数。但国际上所谓“无地农民”并非仅指完全无地者。只要余地不足以谋生都算,如果这样,则我国的“无地农民”已经为数惊人。
   134.Keith Griffin, Azizur Rahman Khan and Amy Ickowitz,Poverty and the Distribution of Land.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Riverside, 2000. p.80.
   135.Azizur Rahman Khan and Carl Riskin, "Income and Inequality in China: Composition, Distribution and Growth of Household Income, 1988 and 1995,"  in China Quarterly, No. 154, June 1998
   136.L. E. Neame, The History of Apartheid, London,1962. P.119.
   137.纳尔逊.曼德拉:《漫漫自由路》,谭振学译,山东大学出版社2005年,160页。
   138.Govan Mbeki, South Africa: The Peasants' Revolt. Harmondsworth, UK: Penguin Books, 1964
   139.夏吉生主编:《南非种族关系探析》,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148-149页;宁骚:《试论南非班图斯坦制度》,《北京大学学报》1980年第1期,88页。
   140.英国人在黑人区设立的议会1/4成员是白人,3/4是黑人,但议会是咨询性的,其决议要白人行政长官审查后才能生效。
   141.纳尔逊.曼德拉:《漫漫自由路》,谭振学译,山东大学出版社2005年,155页。
   142.L. E. Neame, The History of Apartheid, London,1962. P.78.
   143.夏吉生主编:《南非种族关系探析》,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145页。
   144.夏吉生主编:《南非种族关系探析》,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146-148页。
   145.夏吉生主编:《南非种族关系探析》,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151页。
   146.葛佶:《南非--富饶而多难的土地》,世界知识出版社1994年,107页。
   147.1991年共约1685万人,见夏吉生主编:《南非种族关系探析》,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