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德提克怎么玩:用间谍头脑思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23:45:16
揭秘各种血迹隐藏的秘密(图)
↑滴落状血迹,血液受重力作用从一定高度呈自由落体滴落于载体上形成的血迹。一般用于分析加害过程中受伤人员的活动轨迹。如果在离开尸体或加害地点一定距离处发现孤立或成趟的滴落状血迹,则其为嫌疑人受伤出血所留的可能性极大。

距地10cm,90度角滴落
                                   距地50cm,25度角滴落
                                   距地50cm,45度角滴落
                                     距地50cm,70度角滴落
                                       距地50cm,90度角滴落

距地100cm,45度角滴落
                                    距地100cm,70度角滴落
                                 距地100cm,90度角滴落
流柱状血迹,血液受重力作用沿载体表面乡下运动所形成。受载体的形态或位置变动影响,可出现弯曲、转折或者分叉等形态改变。流柱状血迹能客观反映受伤时体位及体位变化情况,一般为被害人所留。

流柱状血迹,血液受重力作用沿载体表面向下运动所形成。受载体的形态或位置变动影响,可出现弯曲、转折或者分叉等形态改变。流柱状血迹能客观反映受伤时体位及体位变化情况,一般为被害人所留。

流柱状血迹,血液受重力作用沿载体表面向下运动所形成。受载体的形态或位置变动影响,可出现弯曲、转折或者分叉等形态改变。流柱状血迹能客观反映受伤体位及体位变化情况,一般为被害人所留。

抛甩状血迹,远距离

抛甩状血迹,沾血的物体运动时黏附的血液因惯性甩离运动物体而在其他载体上留下的血迹。嫌疑人持械反复加害被害人时常形成,故可用来分析嫌疑人在加害被害人时所处的位置及挥动凶器的方向。如嫌疑人在作案过程中手臂受伤出血,其血液可能混杂于形成的抛甩状血迹中。

抛甩状血迹,沾血的物体运动时黏附的血液因惯性甩离运动物体而在其他载体上留下的血迹。嫌疑人持械反复加害被害人时常形成,故可用来分析嫌疑人在加害被害人时所处的位置及挥动凶器的方向。如嫌疑人在作案过程中手臂受伤出血,其血液可能混杂于形成的抛甩状血迹中。

抛甩状血迹,占旭的物体运动时黏附的血液因惯性甩离运动物体而在其他载体上留下的血迹。嫌疑人持械反复加害被害人时常形成,故可用来分析嫌疑人在加害被害人时所处的位置及挥动凶器的方向。如嫌疑人在作案过程中手臂受伤出血,其血液可能混杂于形成的抛甩状血迹中。
疾走时滴落的血痕,箭头示疾走方向
                                      喷溅状血迹

喷溅状血迹,人体动脉血管破裂所形成的。喷溅状血迹往往提示第一现场,即加害的起始位置。被害人早侵害后如追赶凶手或本能逃跑,沿途会形成趟的间断喷溅状血迹,一般为被害人所留。

血泊,具有一定提及的血液聚集所形成的血迹。除地面潮湿的稀释状血迹外,常见于嫌疑人冲洗破坏现场地面痕迹,或冲洗清理自身黏附血迹时所留。此图为杀人现场地面血泊。
溅落状血迹,有血液之处受碰撞、打击向四周溅散所形成的点状血迹。常见于嫌疑人持钝器反复击打被害人,此时溅落状血迹中常夹杂抛甩状血迹。一般是被害人所留。

浸染状血迹,血液在有吸附性的物体(如衣着、纸张等)上所形成的血迹。常见于出血伤口相应的部位衣着上,其形态与出血量、体位、物质质地、浸染时间有直接关系。(编辑/陆伟)
里德九步审讯法

美国警方普遍使用的里德九步审讯法,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里德九步审讯法不仅仅是用于审讯和反审讯,在日常生活的人际交往中,商业谈判中,很多时候都会用到类似的心理战技巧。所以看下此文对我们PSK提高个人整体的能力还是很有帮助的。
首先你要知道,在美国约有42%到55%的嫌犯都是在审讯时认罪的。
但是让一个人认罪并不是件容易事,并非像人们想象的一样:怒视嫌犯,当面与其对质,再告诉他杀人凶器上遍布着他的指纹,于是嫌犯交代了所有犯罪事实。
没有两次审讯过程是完全相同的,不过审讯大多都利用了人性中的某些弱点。这些弱点的暴露一般依赖于人在经历截然相反的极端时所产生的压力,如主宰和服从、控制和依赖以及后果的最大化和最小化。如果审讯者能根据嫌犯的个性和经历,将环境和技巧有效地结合起来加以利用,那么即使是最顽固的罪犯到头来也会坦白招供。
警方审讯并非总是都是这么复杂。直到20世纪初期,在美国,刑讯逼供还是一种广为接受(即便是不合法的)的做法。只要嫌犯签下一份弃权书,声明供词是自愿招出的,那么警方通过“酷刑逼供”(不给食物和水、用强光照射、折磨身体和长期隔离,用橡胶管和其他一些不会留下伤痕的器械鞭打)获得的口供通常在法庭上都是可以被采纳的。不过,在20世纪30年代至60年代间,对警务战术的整顿逐渐改变了审讯方法。
虽然美国最高法院早在1897年就反对非自愿招供,但是直到1937年情况才开始真正发生变化。在布朗(Brown)诉讼密西西比州一案中,最高法院抛出一份“自愿”供词,而这份供词是在警察反复将嫌犯吊在树上鞭打后获得的。法院的裁决很清楚:通过暴力获得的供词不能作为法庭审判的依据。到了20世纪50年代,不仅警察通过殴打嫌犯得到的供词被视为非自愿供词,而且通过以下这些方法获得的供词,也将被视为非自愿供词:对嫌犯的拘留时间超过必要长度、不允许他睡觉、进食、饮水或者上厕所、许诺当嫌犯招供后给其某些好处,或者威胁嫌犯如果不招供则将对其实施某些伤害。
这是个好消息,至少它说明在你被刑讯逼供时,你知道这不合法。
疑犯被捕时通告其“米兰达权利”(你有权保持沉默…)已经是一些国家或地区执法人员规定的必要步骤。所以你在那些国家和地区被捕时一般没必要特意强调自己可以保持沉默或给律师打电话,倘若你在另一些国家和地区被抓,既然你没有律师,也就没必要大喊什么要求民主—不要惹怒执法人员
关于测谎仪,下面有两个好消息和两个坏消息:
好消息1是,即使在科技比较发达的国家(比如美国),由于适用价格昂贵,测谎仪的应用并不广泛。
坏消息1是,似乎你的所在并不是一个“科技比较发达的国家”,而众多简易测谎仪被广泛应用。
好消息2是,测谎仪的测试结果几乎从未被法庭认可过
坏消息2是,通过对测谎数据的观察,一名叫约翰.里德的分析师,开始注意到被测对象都呈现出某些外在的、一致的生理信号,而这些信号与测谎结果相一致。里德继而发明了一种不以机器为基础的审讯体系。它依靠一套特定类型的问题和答案来暴露嫌犯的弱点,审讯者可以利用这些弱点从嫌犯口中获得供词。
比如里德的九步心理控制法就是目前美国使用最广泛的审讯技巧之一。
在下一部分,我们将详细了解此体系。
关于快速审讯,也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是,宪法规定:如果警方在拘留和审讯嫌犯三天后仍未能找到罪名指控他,那么警方就侵犯了嫌犯享有合法程序的权利。如果警方将某人吊在树上,对其鞭打使其招供,那么警方就侵犯了嫌犯不被要求自证其罪的权利(以及其他权利)。
坏消息是,这是美国宪法。
在开始审讯之前,你要清楚,在美国,多达80%的嫌犯放弃了他们保持沉默和请求律师帮助的权利,允许警方实行全面的审讯。这是错误而愚蠢的方法。
现代审讯是对人性的研究。我们中的大多数更喜欢与看似和自己类似的人交谈。一旦交谈开始,就很难止住。一旦我们开始说实话,就很难再说假话。当警察告诉我们,在一户两天前失窃的人家中,发现室内的门把手上有我们的指纹,我们会变得紧张,哪怕在入室行窃过程中我们一直戴着手套。
除少数情况外,为得到嫌犯的供词,警察可以对其撒谎。因为我们认为,即使面对着证明其参与作案的假物证,一个无辜的人也绝不会承认她并未犯过的罪行。遗憾的是,事实并非总是如此(下一部分将谈到更多的假供词)。不过,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警察为什么在审讯中使用欺骗性战术。
心理控制甚至在审讯者开口之前就已经开始了。审讯室的实际布置旨在让嫌犯感到最大程度的不适,并使他从刚迈入室内的那一刻就开始感到无助。经典的审讯手册《刑事审讯与供述》中建议,审讯室应该是一间狭小、隔音的房间,其中只有三把椅子(两把给警察,一把给嫌犯)、一张桌子和四面空空的墙。这样的布局能营造出一种无所遁形、陌生而又孤立无援的感觉,从而在审讯过程中强化嫌犯“让我出去”的意识。
这本手册还建议让嫌犯坐在一张不舒服的椅子上,使他无法触到任何控制器,如电灯开关或者温度调节器,以便加剧他所感到的不适,诱发他的依赖感。单向透视镜是审讯室中的理想附加摆设,因为它不仅能增加嫌犯的焦虑,还能让其他警察观察到审讯过程,并帮助审讯者确定哪些技巧有效,哪些技巧无效。
在里德审讯的九个步骤开始进行前,会安排一个首次会谈,来确定嫌犯是否有罪。在首次会谈中,审讯者尝试着用随意的谈话创造出一种没有威胁氛围,从而在自己与嫌犯之间建立起友好信任的关系。人们更喜欢和信任那些与自己类似的人,因此警察可能会要求分享嫌犯的某些兴趣或信仰。如果嫌犯开始向审讯者谈及一些无关痛痒的东西,那么当讨论转到犯罪问题上时,他就很难停下不说(或开始说谎)。
在首次会谈中,警察通过观察嫌犯的反应(包括语言反应和非语言反应)建立在开始真正施加压力前的基准反应。警察随后会将此基准作为参照点。
确定基准的方法包括:向嫌犯提出各种能够让其使用大脑不同部分的问题。警察会问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有的需要回忆(仅仅是回想),有的需要思考(带有创造性)。当嫌犯回忆某些事情时,他的眼睛经常会右移。这就是他的大脑正在刺激记忆中枢的外部表现。当他在思考某事时,他的眼睛会上移或左移,这是他的认知中枢正在活动的反映。警察要牢牢记住嫌犯的这些眼部活动。
下一步是质问嫌犯。警察首先会问几个有关犯罪事实的基本问题,并将嫌犯的反应与基准进行比较,判断他究竟在说真话还是在撒谎。如果审讯者询问嫌犯案发当晚在什么地方,并且嫌犯如实回答,那么嫌犯就会回忆当晚的情况,他的眼睛就会右移;如果他在编造不在场的供词,那么他会进行思考,他的眼睛就会因此而左移。如果审讯者确定嫌犯的反应表明他在撒谎,并且其他所有证据都证明是他有罪,那么便将开始进行针对有罪嫌疑人的审讯。

一次真正的审讯
2003年9月1日,密歇根州底特律市诺维警察局的维克托.劳里亚用他在里德技巧培训中学到的知识对尼科勒.米歇尔.弗雷德里克进行审讯。
弗雷德里克两岁的继女安.玛莉被送往急诊室时已经奄奄一息,身上有多处明显遭到虐待的痕迹。弗雷德里克是她的第一监护人,在安.玛莉被送往医院之前一直是弗雷德里克在看护着她。由于在第一次正式调查后弗雷德里克便被控有罪,于是两天后警方展开了对她的审讯。
劳里亚先做了一次简单会谈,只是通过一种无威胁的谈话方式来确立弗雷德里克的基准反应:
劳里亚:作为一个母亲,你如何评价自己?
弗雷德里克:嗯,我认为我、我很称职。我的意思是,你知道我有点过于苛刻和严厉,但有时候孩子犯错我却没有及时管教。    劳里亚:你觉得安.玛莉是一个什么样的孩子?
弗雷德里克:她是个非常难伺候的孩子。她会,嗯,一直哭个不停。总想被人抱着……我是说安她,我是说她看起来总是像被别人打过一样。你知道,她总是到处乱爬或干点别的什么。我总能在她背上看到淤伤或擦伤之类的痕迹。她的腿总被撞伤。
由于弗雷德里克看起来在为安.玛莉的受伤找借口并为自己辩护——“她是个很难伺候的孩子”——而且由于当伤害发生时她正在照看安.玛莉,所以劳里亚推断弗雷德里克有罪,并对其展开了审讯。他进入了微妙对质环节,让弗雷德里克知道她会怎样被识破:
劳里亚:警方有一整套调查办法,可以判定伤害是怎样造成的以及伤害发生的时间。
弗雷德里克:……我认为我们实在无法弄清到底发生过什么,因为只有安自己才知道事情的真像,而如果确实发生过什么,要让安说出来也实在是太困难了。我这么说并非想要表现出无礼或有什么其他用意,我只是想知道调查需要花多长时间。
劳里亚:是这样,像我之前所说的,对于这些伤痕我们能做的是,根据其是新伤还是已经开始愈合的旧伤来判断伤痕产生的时间。你知道,因为医生、法医学家和病理学家都会来研究这些东西的……
弗雷德里克:好吧。
劳里亚:如果鉴定结果表明,淤伤是在最近24小时内造成的,你对此作何解释?而且,如果有人怀疑这些伤痕是你造成的,你觉得他们为什么会怀疑你?
弗雷德里克:嗯,除了我还有别人在那里。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怀疑我。
……
劳里亚:你怀疑还有谁会这么干?
弗雷德里克:不,我不知道。这正是我要说的,有好长一段时间我都不敢相信她受伤了,正如我所说的,我们要是听见动静就好了,你知道……
劳里亚:在昨晚房子里的所有人或来过的人中,告诉我你能保证绝对不会伤害安.玛莉的人。
弗雷德里克:……我知道约翰是不会这么做的。布雷恩也不会。
劳里亚:谁能为你担保?
弗雷德里克:嗯,也许约翰可以吧。但我不可能去伤害她,我不需要有人为我担保,嗯,我相信医生说的话以及造成淤伤的原因,医生说的话我都相信。
警察开始编制一个关于失控情况的主题——弗雷德里克并未预谋进行虐待,她只是一直没有清楚意识到她的行为已经就是虐待。不过弗雷德里克不喜欢这个主题。她问警察为何不肯相信她说的话。于是劳里亚将主题改变为“一瞬间”的失控,在那一刹那,弗雷德里克伤害了安.玛莉。他认为,安.玛莉的淤伤明显不是跌倒造成的。淤伤的造成另有其人,也许正是因为凶手在一刹那间失去理智。这回弗雷德里克开始倾听,明显在坚持“一瞬”这一限定条件。
劳里亚又进一步地发展了主题,加入了安.玛莉难缠的性格以及照顾她的难度——责备受害者,弗雷德里克之前就已经显示出了这种倾向。她开始点头,而劳里亚则已准备好了选择。他告诉弗雷德里克,“如果不给已经发生的事情一个解释,人们便会往最坏的地方想”。暗含的两个极端已经呼之欲出:一个冷血、恶毒、向蹒跚学步的孩子伸出魔爪的母亲,和一个在照顾难伺候的孩子时瞬间失去自制能力的母亲。这种方法见效了。
根据劳里亚的陈述:在两天的审讯中,弗雷德里克从未问起过安.玛莉的状况。当审讯快要结束的时候,我向她提到了这一点。她尽力想让我相信,已经数次询问过安.玛莉的伤势。然后她问我孩子的最新情况。我告诉她安.玛莉已经脑死亡,恐怕救不活了。弗雷德里克说道:“哦,上帝啊。我要变成杀人凶手了。”于是我又花了45分钟,运用各种主题试图从她口中得到更多信息。在几次试图否认知道任何详情或曾有过导致安.玛莉受伤的行为后,她承认了自己曾摇晃过安。在承认摇晃过安之后,弗雷德里克崩溃了,她哭了起来。她说:“我杀死了那个小姑娘。我杀死了那个小姑娘。”
安.玛莉最终不治身亡,弗雷德里克因一级谋杀重罪受审。她被认定有罪,被判处终生监禁,并且不得假释。
确保在审判时能够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并使其为所犯罪行付出应有代价的最好方法就是让她招供。问题在于,尽管供词在法庭上的作用举足轻重,但用它证明嫌疑人有罪并不可靠。这是围绕警方审讯战术的一项主要争议。
如果你有律师的话
对抗警方审讯的五种技巧(不招供)
摘自“freeBEAGLES”对动物权利保护者(和其他人)的建议,其中关于如何在警方审讯中不让自己或同伴获罪,作者是这样说的:
1.保持沉默。
2.保持沉默。
3.想象墙上写着“我行使保持沉默的权利”,在整个审讯过程中一直盯着这些字。
4.时不时地打破沉默要求请律师。
5.培养对审讯者的憎恶之情,以使自己不致落入他的圈套开始说话。
上面介绍了警察审讯时的一些常用技巧以及应对方法。但是,如果你有同伙,你得额外注意几点:
《正当防卫法全集》中警告,如果你与同伴一起被捕,你需要保持头脑冷静。事先要商量好,在每人都找到律师前,谁都不能吐露一个字。同时要提醒自己谨防被警察利用人被隔离时产生的多疑心理大做文章。这本全集之中还为多人同时被捕的情况提供了警告:如果你们要讨论应对策略,千万不要在警车的后座上讨论。如果警察把你们塞到一辆车中然后就走开了,那是他们正在对你们录音。
然而我认为多人同时被捕是最容易招供的情形,除非事先商量的滴水不漏或是在关押时找到机会串供,否则警察利用同伙之间的猜疑与不信任可以轻而易举地让你争着供出一切。
审讯一直是个备受争议的话题。任何时候,只要一名执法人员带着一位平民走入房间并关上房门,人们便会问房间中到底会发生什么。在任何时候,只要警察带着一份供词离开房间,更多的问题便会接踵而至。招供是被强迫的吗?警察是否侵犯了嫌犯的权利?
但真正更大的问题可能是下面这个:警方的审讯过程能否一直公正?究竟该如何设计审讯程序,才能使嫌犯自愿坦白招供?关于警方审讯技巧的公正性和道德性的辩论一直在继续,并且其中有几个问题一直是争论的焦点。
首先,审讯是一个假定有罪的过程。其目标是使嫌犯招供。审讯一旦开始,警察在努力使嫌犯招供的过程中就会不自觉地忽略一切可证明其无罪的证据。这是一种普遍的心理现象——人们通常会“过滤掉”那些不符合自己既定观点的证据。审讯旨在让嫌犯极度紧张,因此嫌犯会由于承受压力而表现出一些信号(如整理外表、焦躁不安等),警察会认为这些是嫌犯有罪的有力证明,但这些信号有可能只是一个无辜者在被冠上莫须有罪名时的一种紧张表现。还存在一种潜在强迫的问题。尽管警察没有明确表示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但是他们可能会在措辞和语调中暗示出类似的承诺和威胁。比如,当警察劳里亚告诉尼科勒.弗雷德里克“如果不给已经发生的事情一个解释,人们便会往最坏的地方想”时,弗雷德里克可能把这句话理解为:如果认罪,但是只要解释清楚为什么这样做,后果就会比保持沉默要轻。
一般来说,围绕警方审讯的对许多人权问题的都与一个事实有关,那就是心理审讯技巧和洗脑技巧之间有着惊人的相似。审讯者不经嫌犯同意便试图影响嫌犯,人们认为如此使用心理战术是不道德的。在洗脑过程中用来使洗脑对象感到不适、混乱和不安全的技巧,都与审讯中使用的技巧类似:
.侵入嫌犯的私人空间
.不允许嫌犯说话
.使用恰恰相反的两种选择
.把招供作为摆脱审讯的手段
.嫌犯经受的压力越大,他能够进行审慎、独立思考的可能性就越小,也就更加容易受他人建议的影响。如果嫌犯是未成年人或是精神病人,这一点会表现得更为明显,因为他可能缺乏对精神控制策略的识别和抵御能力。
如果审讯过程的设计目的在于造成被审者产生非常巨大的压力,以至于使其为了逃离这种局面而招供;那么这一过程得到的很可能会是假供词。研究者估计,美国每年会出现65到300起假供词事件。
下面是调查人员披露的几例假供词事件:
1.1973年彼得.赖利(Peter Reilly)一案
当彼得.赖利的妈妈被发现在家中遇害时,他只有18岁。经过康涅狄格警方八小时的审讯后,他终于供认是自己残忍杀害了母亲。根据他的供词,陪审团判定他犯有一级谋杀罪。后来,直到有新证据表明罪犯另有其人,法官才将其释放。这时他已在狱中服刑三年。
2.1982年小厄尔.华盛顿一案
小厄尔.华盛顿是一个IQ只有69、被心理学家描述为“轻度智障”的人。在接受审讯后,他承认自己奸杀了一名19岁少女。仅凭供述,他就被判有罪并在监狱中度过了18年,其中有一半的时间都是在死囚区。在原定行刑日之前的第九天,弗吉尼亚州的州长将其赦免,因为DNA证据显示,真正的罪犯是另外一名男子。
3.1989年“中心公园五人团伙”一案
在长达20多小时的审讯后,五个十几岁的少年 ——14岁的雷蒙德.桑塔纳(Raymond Santana),16岁的哈雷.怀斯(Kharey Wise),16岁的安特罗恩.麦克卡里(Antron McCray),14岁的凯文.理查森(Kevin Richardson)和15岁的优素福.萨拉姆(Yusef Salaam)——承认强奸并殴打了一名在纽约市中心公园慢跑的女人。在真凶于2001年认罪前,他们已在狱中被监禁了6到12年(五人中有四人作为未成年人接受审判)。DNA证据表明,这个人才是真正的中心公园强奸犯。 ·

特工之观察力训练——对人的观察
在技能性训练中,由于摄影(包括密拍)、驾驶(包括驾车跟踪与反跟踪)、化装等几项本身的技术性较强,就训练本身可值得一提的并不多,所以主要以下边这些技术为例进行介绍。(注:由于这些方面很少有资料可供借鉴,故其中绝大部分是我个人揣摩而成的,仅为一家之言,权作有兴趣朋友的一个参考吧) (一)、观察力训练: 培养自己具备敏锐的观察力对于任何有志于从事侦探工作的人而言,都是必须通过的一课!
在侦探的实际工作中,需要观察的事项很多,而且在具体运用时,观察与分析、判断等思维过程也往往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而所谓要提高观察力,首先就应搞明白两个问题: 1、究竟该观察什么(观察的目的性)?——只有明确了这一点,才能集中注意力! 2、如何才能在各种现象中去发现可疑与线索?——这就取决于观察者本身的观察技巧与知识储备了! 下边,我们就以此两点为前提探讨一下几种最经常的目标的观察要领与训练技巧: 一、对人的观察:会看人,是一个侦探在平时工作与生活中必须具备的素质!广义上的会看人,包括对目标人员的体貌特征、性格、经历、职业、现实处境、当前意图等诸多情况的观察与判断!在这里,从侦探实际工作需要与观察力训练的角度,所谓的“会看人”主要指对目标人员三方面情况的观察。 (1)、一般性观察,亦即基本体貌特征观察:如观察对象的身高、面像、发型、体态、习惯性动作、服饰等。
(2)、身份背景与当前意图观察:这一着是平常用得最广泛的!打个比分说,侦探在外经常要主动与某人结交,在事先对对方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如何与对方搭上讪呢?这就用得上这类观察及相应推理能力了——如果通过对这个人的服饰、外表、气质、言谈能对其职业、身份背景、现在处境(现在出现在这里是打算做什么,等人还是办事?……)作出判断,那么对于侦探确定能被对方感兴趣的接触方式肯定是有帮助的! 方法: 1、从现象看本质:现象有真象与假象,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外部表像与内在本质的偏离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大!一个人的衣着打扮、神态气质(如果还不放心,还可以留意一下他的言谈举止)在通常情况下就能够很直接地反映出这个人所属的阶层、文化程度与职业背景。只不过要真正能看准,那就要求侦探本身要有相当的社会阅历,熟知社会各类人士的一般打扮与行为举止特点。 2、由小及大:很多侦探小说里都有这样的例子,从一位绅士外表光鲜但衣领油腻看出他实际上居无定所;从一个人买长途车票的目的地与选择的交通工具判断他是出公差还是办私事,及其经济状况、消费倾向!
3、投石问路:当通过一般方法还是无法确定对方的身份与背景时,设个局或安排一个短暂的接触(象伪装成社会事务部门的调查人员进行社会调查、找个女搭档拿个摄像机,化装成记者伪装采访;或者直接就某事求助等),看看其反应或套套话就行了! 训练方式:培养良好的观察人的能力关键在于三点,第一有明确的观察目的与观察意识——亦即知道要对什么进行观察及应从哪些方面去观察一个人;
第二,有较丰富的社会阅历并掌握相关的背景知识——观察者只有对要观察的对象领域有一定了解,才有可能从旁人看起来平常的地方看出不平常之处!发现疑点,作出判断;第三,平时多实践,养成随时随地对身边人员的体貌特征、身份背景与当前意图进行观察和判断的习惯!只要肯这样坚持下去,其观察人的能力肯定会有较大的提高! 下边,就介绍一个根据以上三点所细化的观察训练计划:时间:可安排一个月为一个训练阶段,地点:一般在车站、机场、大型商场等各色人出没较多的场所。(有条件的,还可安排在监狱、看守所等地,这里更有利于对各类罪犯的外表神态进行观察)方式:每次按工人(其中又可具体分工厂工人、水电维修、电信线路维护、清洁工、搬运工人等,具体根据个人需要而定)、农民、军人、警察、公务员、商人、专业人士(律师、会计师、记者、广告策划人)、业务人员等标准,选取1--2名作为“模特”,将其体貌特征(身高、面像、发型、体态)、衣着、与人讲话或静思、休息时神态、习惯性动作一一记录下来,描写应尽量准确传神。
在不会引起麻烦时,亦可用像机将这些“模特”在不同场合、情境下的样子拍下来。每天晚上回去后再根据像片对记录再作修改,直到自己看了满意为止!这样坚持二、三个月,当每类被记录的人都不少于二十个,记录下来的“模特”总数达到一千个以上,这时就可以进行归纳分析工作了!按照上边或自定的类别,把各类人在与人交谈、走路、购物、休息时的神态分类列成一个表,这样就能对不同身份、背景人员在不同场合下的外表、装扮、神态获得一定规律性的认识!借这张表与观察记录过上千人的神情举止的经验,往后再在外边与人接触,要观察判断出对方的职业、此刻估计比起福尔摩斯来也差不了多远了!
(3)对人的“安全性”观察:安全性观察顾名思义就是对目标人员是否对自己或他人具有危险性所作的观察!很多朋友在观看警匪片或侦探电视剧,或者阅读此类书籍时,常为其中主人公那种对危险的准确洞察力与预见性所折服!在现实生活中,情况当然没有那么悬!不过比较有经验的警探或侦探对突如其来的危险往往能预先有所察觉,这倒是很普遍的,里边的奥妙说起来也没什么巧——主要也就是因为他们掌握了一套实用的观察方法,并在实践中把这种观察能力和意识训练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罢了! 呵呵,感兴趣是吧?!下边我就对这种观察的要领与训练方法作一个介绍!此类观察的目的就是及早发现可能的危险以利于作出防范!结合一般近身袭击所采用的方式以及袭击者在采取这种行动时在生理与心理上必然产生的一系列变化,此类观察的核心就是“四看”: 1、看眼神与面色:记得是古书里曾说过:血勇(小勇)之人面赤,骨勇(中勇)之人面白,而神勇之人面不改色!确实,当一个人要对另一个人(甚至还是很有自卫能力的人)进行袭击时,其肾上腺素加速分泌,其脸色与眼神没有一点异常变化,其可能性是很小的!因此,直接地盯住可疑接近人员的眼睛,往往能奏奇效!——对方若心中有鬼,不是立刻就在表情上流露出来,要么就是不敢直视你的眼睛! 2、看手:无论是枪支还是刀具很多情况下都是直接拿在手上,若一个人接近你时你看不到他的手,那就很值得提高警惕;另外,在一些场合中,对方即便身手上未拿凶器,但他确对你有不利企图时,手一般也会攥得很紧! 3、看脚步:当处在不安全的环境里,特别是在那种旁边无人的小胡同里,若对面走过来的人虽然面部表情、手上都看不出有什么异常,但接近你时却步履异常凝重、小心的话,那你就得小心了!——他多半是对你有所企图的。
(有时也排除另一种情况:他本身也怕你对他不利) 4、看腰部、腋下与小腿:这主要针对接近者可能携带武器而言的!侦探在工作中接触的人员很杂,其中不乏一些亡命之徒,有的甚至就直接是仇家或与自己有过过节的人,对于这类人而言,发起袭击一般是没有多少前奏的!因此有必要保持高度警惕。从一般常规来看,若行为人携带枪支,大多藏在腰部、腋下!有时为了更隐蔽,若他买到了脚式枪套的话,他也有可能把枪藏在脚套上!到时要用,只要把蹲下来,就可出枪!刀具从常规而言,也主要是夹在掖下或绑在小腿上! 掌握了这类观察的要领后,训练本身倒是比较简单了!警察训练缉捕术时有专门就擦肩而过时制服对方的训练科目,有一人对一人、两人正面对一人、两人前后对一人等几种情况!因为此类训练时也是要求缉捕人员神态与举止应尽量放松!所以侦探若自己也安排几次此类演练,并将整个过程摄像,通过事后重放,是很容易让人对此类袭击一般环境及袭击者本身的各种掩盖性动作神态有所认识,并加强自己在这类场景观察的敏锐性的。
特工基础课————观察力练习
1.站在马路旁,用两秒钟扫视一辆快速驶过的车牌号,然后回忆,多加练习,可以扫视一眼就记住一辆车的车牌号。
2.选一件物品,仔细观察几分钟(时间不能过长),做一个小时自己喜欢的事后(比如看电影等)不看原物并画一张图。画完后比较原物,之后再画一次,直到没错为止。
3.走路时目测到达下一标志物(比如电线杆、站牌等)所需的步数,然后核对,多加练习,以提高目测判断距离的能力。
4.在商场,估计下柜台里的商品数量,再仔细数一数核对一下,多加练习。
5.如4,数一个柜台前的人数。
6.在人群中,仔细听某个人说的话,判别内容,并多加练习。
用间谍头脑思考:十条规则
1.无论在哪里,让你的行为与这里的人一样自如。
2.有目的地行动。这句话意思很简单,就是不要总站在旁边,好像等待事情发生,更不要总是看表。采用无害的行为占据自己的时间,有些间谍推荐手持一本书,既减少别人的疑心,还可以读书打发时间。
3.融入其中,假装若无其事。不要由于紧张而去和别人闲谈。
4.开发你的评估能力。无论你在哪儿,做什么事情,都要先对对方进行评估,推测将要发生什么事情,哪怕微不足道的小事。见证的结果越多,统计的样本就越多,下一次推测就会更可靠。
5.学会信任自己的本能。
6.不要做第二次推测,但是稍后做分析。应在一瞬间做出判断,而不是花费好几天时间琢磨一件事,犹豫不决,摸棱两可的选择一个机会,好几个月后发现自己的判断完全失误。
7.留心你周围的一切。我们都以为自己了解周围的一切,其实并不是,或者至少没有真的注意。每周在同一地点例行航班控制的人,就会麻木得容易错过细节。
8.学会适应欺诈。
9.接收你的怀疑。记住关键原则,当你怀疑他而使得自己有罪恶感时,他就是行为最可疑的人。
10.提高记忆力。
推理最基本的常识
(一) 死因分析
发现死尸后必须回答三个问题:死者身份、死亡时间、致死工具。
烧死
电死
死者的发稍有些微烧焦,身体肌肉极度僵硬,这是高压中电而死的特征。
电流从手指尖流进身体所形成的烫伤,会使手指成为灰白色。
枪杀
溺死
毒死
死者皮肤成粉红色,且有些斑点由皮肤内向外呈出,明显是氢氧化钠(NaOH)中毒致死;若毒在胶囊中。则至少要融化15分钟才能显出毒性。急救时最好用含蛋白的东西漱口,如:牛奶。PS:氰酸钾是难溶于冷水的。
吃了氢酸钾可能会引起窒息死亡(氢酸钾有杏仁味)。
若是在花上下毒,花本身也应先枯萎。神经类的毒素不会造成这样的影响。
表面看起来是咬端舌头“自杀”的死状,有时是因为吸入毒气或屯如毒物引起痉挛造成的。
毒菌有很多种,有些还会发出猛毒的毒素。毒菌还可以拿来做药,但还有毒性,所以平常最好别吃。
二氧化碳中毒:人周围气体中含超过20%的二氧化碳,那么吸入后会剧烈痉挛,几秒钟便会咬舌而死且身体冰凉。二氧化碳比空气重,所以会沉在特定空间的下面。
硫化硫酸钠(漂白剂)能解氢酸钾毒。
食用亚硝酸钠一定量时,也会至人于死。急性中毒只有少量毒性进入骨髓。
有机磷中毒后,在生前就会表现为瞳孔缩小,这个征象在死后仍然会保待。
坠死
自杀
自杀是枪抵着脑袋开时,会在弹恐周围留下烧焦的痕迹,且周围皮肤的颜色也会加深。且子弹进入的洞比出的洞小,血流的也较少一点,一般情况下只有自杀才会留下焦痕。
勒死
喉部明显有一道深深的紫色痕迹,瞳孔放大做痛苦状,舌头有时伸出且变成紫黑色。
上下唇粘膜出血,颈部有点状表皮剥落,及皮上有片状出血,眼结膜出血等表示有扼颈过程
死者若被人扼住颈后用钝器打击头部会造成颅内严重损伤,呼吸系统衰竭死亡。
死亡前的心情
肺部穿孔,即使想呼吸也会因肺部无法扩张而不能顺利呼吸,这便会造成窒息死亡。死
前大概能痛苦挣扎10~15分。
溺死:口中稍带水渍,瞳孔放大,且有出血现象在眼粘膜上,耳膜也会因水压而造成破
裂引起出血。
中毒:嘴唇先泛起微紫色或黑色,接着身体其他部位也会出现此现象;眼睛有时会瞪着
,两手紧握拳头,腰腿蜷曲等。
被勒死:喉部明显有一道深深的紫色痕迹,瞳孔放大做痛苦状,舌头有时伸出且变成紫
黑色。
把盐素与酸性的清洁剂混合后,会产生有毒气体。
如果人的内脏被弄破,会有一种特殊的内脏气息。
(二)至死凶器
用钝器打击人的头部甚至会造成锉裂伤。通常第一击不会有血溅出,但伤口周围会有伤痕,第二击在同一地方,血才会喷出。
弹孔的大小是用来估计射击距离用的,入口越小越近。具体还要看不一样类型的枪和子弹。
(三)辨别身份
职业
外科医生的食指上会留下一道深而明显的痕迹,这是因为经常打包扎线所留下的。
凡是在海上打鱼为生的人,脚趾都是分开的”——只有脚趾分开,才能在摇晃不已的渔船上站稳。
年龄
少年罪犯步子短,脚印瘦小,脚印之间的距离往往不规则,步行的路线往往弯曲。
青年罪犯往往脚印大,步子跨得大,脚印之间的距离均匀,走直线。
中年罪犯走路稳、慢,脚印间的距离变短。老年罪犯的步幅变得更短,足迹中脚后跟的压力比脚掌重。
脚印的后跟凹印很深,前掌浅,说明走路的人挺胸收腹,身子比较直。
“假若一个人能够毫不费力地一步跨过四尺半,他决不会是一个老头儿。”血字的研究--《福尔摩斯侦探录》
齿尖开始磨损,约为13~23岁。
齿尖磨耗,露出黑点(齿质点),约为24~35岁。
齿质大片暴露,约为36~55岁。
齿质全部暴露,可以看到齿腔,约为56岁以上。
从牙齿的生长情况,也可以判断年龄。比如,乳齿一般在6个月左右长出,2岁时长满20个。7至8岁,开始换牙,左右上下第一大臼齿开始生长。11岁左右,乳齿全部换成恒齿。16岁前,长出第二臼齿。25岁左右,长出第三臼齿(即智齿)。
读懂别人的“肢体语言”
如今,大家都知道通过观察面部表情来了解对方的心理,但却很少注意到“手脚动作”的作用,在很多时候,肢体动作会在不经意间表露出一个人的心理。
有一段时间,乒坛常青树瓦尔德内尔总是中国乒乓选手夺冠路上的拦路虎。为了找到瓦尔德内尔的软肋并战胜他,中国乒乓球队的教练员和运动员通过反复看录像,终于发现每当瓦尔德内尔在比赛最紧张的时候,他都会下意识地提一下袜子。
“后来,我们和瓦尔德内尔打比赛的时候,只要看到他提袜子,立刻就有招了,而且很灵。”世界冠军王涛这样说道。瓦尔德内尔不经意间的动作却暴露了自己的弱点,正是肢体表情的真实表现。
根据相关研究,一个人向外界传达完整的信息,单纯的语言成分只占7%,而55%的信息都需要由非语言的体态来传达。同时因为肢体语言通常是一个人下意识的举动,它也很少具有欺骗性,所以在想了解他人的心理状况时,肢体动作是一个很好的参考工具。
观点倾向——手势不是“白做的”
只要对一个人谈论某个观点或意见时的手部动作稍加观察,就能发现他对该观点的态度。如果在开会讨论某个观点时,你发现坐在对面的同事在发言时,辅以右手来做辅助手势(左撇子正好相反),你就可以基本断定他对该观点持赞同的态度——因为手势不仅可以吸引对方注意,更重要的是可以加强谈话的效果。手势的动作幅度或力度越大,说明对该观点的倾向越大。
期望度——手掌相互摩擦
这样的动作有两层含义:除了对眼前事情有较高的期待度,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当我们玩骰子时,如果期望出现一个好点数时,往往都会把骰子在手掌间搓几下再投出去;另外就是对眼前事物的有着一定把握性,在许多文学作品的描写中,踌躇满志的人总喜欢做出双手摩擦的动作。
自信的姿态——指尖相对
和手掌摩擦相比,一个人如果做出双手指尖相对动作,则更加清楚地表明:此人对某事胸有成竹,或者是自信度非常高。细心观察的话,会发现这种手势经常出现在上级和下级对话的场合。如果有人就某个问题做出这样的手势,你就应该知道对方比较有把握了。而一个人在指尖相对和手指交叉的动作中频繁地变换,则表明了这个人处于一个对事态进行衡量、评估的状况。
抉择时刻——手指摩擦手掌
处于怀疑或需要抉择的情况下,人们通常会不自觉地用手指去搓或者去抠手,最典型的行为就是手握成拳状,拇指与其他手指搓动,或双手相握时,用一只手的拇指搓或轻抠另外一只手的手掌心。根据心理学的研究,这种手部方式的接触往往有安慰大脑、减压的功效。
思考或是敷衍——手部支脸
这个动作我们经常能够在听课或是开会时见到,但其中的含义却非常丰富。如果你的同事在你发表意见时,将手放在下巴或者脸颊处,同时食指、中指竖立紧贴面颊或是抚摸下巴,则说明这个人正在分析思考你的话语。但如果他对你的话题失去兴趣,却又不得不表现出感兴趣时,你会发现,支撑的部位会发生变化——不再是手指,而是手腕。
腿脚从不说谎
大部分人都对自己的脸部非常在意,而且会有意识地控制面部表情和头部姿势。但大部分人对腿部和双脚的动作却不太关注,所以很少有人会考虑掩饰或者伪装这部分的肢体动作,所以,当想了解一个人的想法时,腿脚是一个绝好的突破口。
腿部先放松
每个人可能都有这样的感觉,如果当下的事情与自身无关或者是气氛非常轻松时,往往腿部都会先放松下来。留意一下谈判或者是开会场合,当一个人发表完自己的观点之后,往往第一动作就是将蜷起来双腿向前伸直,这样身体能够得到最好的放松。
脚的方向
脚部转动的方向,尤其是脚尖的方向是表明对方是否想要离开的最好信号。与人交谈时,如果发现对方的脚不再对着你,而是向另外一个方向转动时,自己就要识趣的意识到可能出现什么问题了。如果有人在与你谈话时,脚尖却不自觉地向某个方向转动,你就要明白,此人是想要离开了。如果你发现,对方的脚在不停地转向摆动,则说明对方可能不情愿离开,但不得不走。
脚尖或者脚跟着地
生理学研究发现,当人的情绪高涨时,身体会不自觉地做出背离重力方向的动作。典型例子就是人极度高兴时,往往都会跳起来。所以无论是脚尖着地、脚跟抬起,还是脚跟着地、脚尖抬起,都是个人积极情绪的表现,尤其是女性表现的最为明显。如果一位女性在接打电话时,如果脚跟着地,脚尖却向上抬起,你就可以基本断定,电话的内容绝对是正面信息。
腿脚叉开
无论是坐姿还是站姿,叉开双腿,都能使人的身体姿态看起来更加稳重。其实这也是一种强烈的信号,显示出当事人的态度会较为强硬,如果你发现一个人的腿从并在一起到叉开,你基本上可以肯定这个人越来越不高兴。
如何判断一个人的职业
如何判断一个人的职业,我想凡是对侦探推理有兴趣的朋友,也许都已经做过类似的尝试,比如说无聊的站在公交车里判断周围的一些人的工作,又或者说悠闲的坐在路边的咖啡茶座看着人来人往,想着他们可能的职业。
看过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中《血字的研究》这一部分的朋友不知还记不记得有这样一段:
“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加拉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推断和分析的科学也象其他技艺一 样,只有经过长期和耐心的钻研才能掌握;人们虽然尽其毕生精力,也未必能够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初学的人,在着手研究极其困难的有关事物的精神和心理方面的问题以前,不妨先从掌握较浅显的问题入手。比如遇到了一个人,一起之间就要辨识出这人的历史和职业。这样的锻炼,看起来好象幼稚无聊,但是,它却能够使一个人的观察能力变得敏锐起来,并且教导人们:应该从哪里观察,应该观察些什么。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表情、衬衣袖口等等,不论从以上所说的哪一点,都能明白地显露出他的职业来。如果把这些情形联系起来,还不能使案件的调查人恍然领悟,那几乎是难以想象的事了。”
这是一篇让华生觉得夸大又无聊文章中的一段,但这篇文章在小说中正是福尔摩斯先生所写的。华生为了表示他对文章作者的鄙视,说出了“把文章作者关在按三等车厢,让文章作者猜测每个人的职业,而用1比1000的赔率进行赌博”的话。 而就在接下来的小说中,福尔摩斯用通过了自己的观察和分析表示了最初就知道华生是从阿富汗来的论断,并且还进一步的推出了一位来送信的邮差以前是海军军曹。
"没有那回事。我当时一看就知道你是从阿富汗来的。由于长久以来的习惯,一系列的思索飞也似地掠过我的脑际,因此在我得出结论时,竟未觉察得出结论所经的步骤。但是,这中间是有着一定的步骤的。在你这件事上,我的推理过程是这样的:'这一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显见他是个军医。他是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从他手腕的皮肤黑白分明看来,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这就清楚地说明他是久病初愈而又历尽了艰苦。他左臂受过伤,现在动作品来还有些僵硬不便。试问,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并且臂部负过伤,这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一连串的思想,历时不到一秒钟,因此我便脱口说出你是从阿富汗来的,你当时还感到惊破哩。" "了解这件事是比较容易的,可是要说明我怎样了解它的,却不是那么简单。如果要你证明二加二等于四,你不免要觉得有些困难了,然而你却知道这是无可怀疑的事实。我隔着一条街就看见这个人手背上刺着一只蓝色大锚,这是海员的特征。况且他的举止又颇有军人品概,留着军人式的络腮胡子;因此,我们就可以说,他是个海军陆战队员。他的态度有些自高自大,而且带有一些发号施令的神气。你一定也看到他那 副昂首挥杖的姿态了吧。从他的外表上看来,他又是一个既稳
健而又庄重的中年人——所以根据这些情况,我就相信他当过军曹。"
虽然说,上面摘自原文几段中的一些分析只能用于那个时候,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通过观察来判断一个人的职业并不是不可能的一件事儿,虽然成功率并不象小说中的福尔摩斯那样百发百中。
在这里,我以为要真的能尽量的做好这一部,需要的是以下二个步骤:
A)日常的观察和认证
要尝试抓住一切机会在日常的生活中去观察,但观察什么呢?
在这里记得有看到过一位朋友写过以下几点需要观察的方向,我私下觉得是可取的。
1)手,这个和许多看相的也要先看手一样,手上的一些细节能表示此人的可能职业和背景。柯南道尔也同样指出过几点:指甲,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指甲的话,通常说就是指甲的长度,指甲缝中的残留物质。比如说在指甲里发现有白色粉末,如果再配合上衣着或者其他特征,就可以大胆的假设此人从事教育工作,白色粉末是残留的粉笔灰,当然一般来说,老式学校的教育工作者在裤角衣袖上也会残留一定的白色粉末。又比如指甲,比如说昨天我去澳大利亚移民局续签,就借机会仔细的观察了那个签证官,我注意到他右手和左手大部分手指都留有指甲,惟独右手中指和左手食指的指甲挺干净的,这个就可以判断说此人有咬指甲的习惯,但在澳大利亚来说,有咬指甲习惯的人通常情况下都是做接待工作的,而且他们的接待工作一般劳动强度很密集。
2)长相,比如说脸,腰,臀,脚。康熙时候的“海霹雳”施琅曾经在训练海军的时候提出过这样的观点“北人擅马,因此屁股大;而我们南人擅水,所以有什么特点呢?脚掌大,脚掌大了在甲板上才站的稳,不会晕。”
3)穿着,比如柯南道尔提过的“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以及衬衣袖口”也就是这个道理。通常可以从这个的干净或者脏的程度、皱褶情况来判断此人可能的职业。在这里,我们可以把柯南道尔说的'靴子’衍生为鞋子。一样道理。
4)言谈举止,也就是有个人的说话方式和气质,这点是内在的,不是说改就能改了的。比如说在〈血色〉中说的具有的军人气质这样的话,但具体什么叫作军人气质,这东西倒真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了。:)
当然,光是观察还是不够的,如果有条件可以用照相机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跟踪记录(不被发现,并有条件的情况下),并最好能加以证实对方的身份。
B)平时的积累。要能做好判断一个人职业的这一工作,最关键的不单是观察,还有记忆和整理。将所看的,所听的,所学的知识整理成一条线索加以记忆,这个是必不可少的。
A和B无所谓前后关系,而是在日常生活中,不断积累,不断前后反复交替的一个过程关系。
希望大家都能够象柯南道尔说的那样,通过对自己敏锐的洞察力,准确的判断力的培养,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大西洋的存在,而从生活中的一个小环节,推出整个生活链条的情况。
以下说的都是一些职业可能带有的特征,主要是包括习惯穿着(也就是专门换了穿着去参加一些特殊活动的除外),习惯动作,身体特征。在这里表情神态什么比较虚幻的,就先基本不考虑了:)另外这里说的都是普遍现象,不排除特殊情况
旧式学校的教师(除体育老师外):指甲缝残留白色粉末,衣袖,裤腿褶皱中也带有白色粉末。很有大的可能人比较罗嗦。
厨师:脸部皮肤差,体型略胖,用力手腕一般比较有力,用力手的手臂手背可能有细小烫痕,头发可能会有油烟味。
接待员(国内的情况不清楚,比较复杂,在国外一些比较繁忙的地段,主要是政府部门又或者旅游行业的对外接待员):有咬指甲的习惯,臀部相对宽大些。
旧式的火车司机:右脚鞋底的磨损会相对比左脚多的多,而且脸部皮肤不佳。
出粗车司机:长年的出租车司机,一般都有不同程度的胃和脊椎方面的病症。
货运车司机:脊椎方面的病症比较突出,臀部相对宽大,体形也根据地方的不同会有不同程度的肥胖,脸部皮肤不好,手上拇指食指内侧有老茧。
外科医生,食指上部内侧有一条斜向印痕,有一说法是经常用外科缝合线的原因。
木匠:吸烟时,有长时间把烟叼在嘴巴上的习惯,因此一般来说,烟蒂残留的很短而且充满唾液。
泥水匠:吸烟时,有长时间把烟叼在嘴巴上的习惯,因此一般来说,烟蒂残留的很短而且充满唾液。
经常用笔的文职:食指和中指关节有突起
军人通常来说吃饭快,走路快,性格内向的多,不善言谈,具有顺从倾向。
握手时,感觉对方手指特别纤长有力,那么说明他可能有相当艺术才能,比如写得一手好字或绘画、弹钢琴等。
游泳运动员,似乎不论男女,肩膀都特别宽,上身基本成倒三角;而同样是运动员,打澳式橄榄球的人肩膀就没有那么宽,身材比较匀称;踢足球的腿部肌肉特别发达;体操运动员基本上个子都不是很高;打乒乓球的运动员有些驼背……
如果是搞乐器的,手指粗些的演奏弹拨类乐器,比如古筝,箜篌,竖琴等,因为有些曲子演奏起来需要一定的力度。手指修长,跨度大(尤其是拇指跟食指)的演奏键盘乐器,有些曲子要同时摁跨八度的键。至于演奏弦乐器的人,比如二胡,大中小提琴,左手食指,中指跟无名指的指腹会有茧,在琴弦上磨出来的;特别说下拉小提琴的,据说拉小提琴的人的职业病是头向左边偏,因为要夹住琴身,不过这点我也不是很确定,道听途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