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电磁脉冲:宿松地税关于进行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0:09:03

宿松县地方税务局文件

 

松地税〔2011〕31号

 


关于进行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分局,局属各单位:

为提高税收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信息管税为依托,分行业、分规模、分事项管理”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格局,根据安庆市地税局《关于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实施意见》(宜地税〔2011〕88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局决定年内在征管分局进行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分行业专业化管理。按照纳税人行业特点,实施专业化管理。按照地税征管的重点行业,分为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类;工业、商贸流通和交通运输类;金融保险、邮政电信类;餐饮服务类。

二、分规模专业化管理。按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实施专业化管理。将年纳税额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下同)的纳税人(不含房地产、建安、交通运输、金融保险、邮政电信行业)划归相应税源管理组管理;将房地产、建安、交通运输、金融保险、邮政电信行业纳税人及年纳税额5万元以上的其他纳税人分别划归相应的税源管理股组管理。

三、分事项专业化管理。根据涉税事项管理的难易程度和不同涉税事项的管理特点,实施专业化管理。改变目前税收管理员“分户到人,各事统管”的管理方式,将工作事项分成基础管理事项、专业评估事项。基础管理事项包括户籍管理、信息采集、认定、鉴定管理、发票管理、欠税管理、漏征漏管户的清理、催报催缴、涉税文书的送达等基础性工作;专业评估事项包括资格认定、税收优惠后续管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注销检查、日常检查、纳税评估等专业性工作。在税源管理事项分类的基础上,按照“依事项设流程、依流程设岗位、依岗位定职责”的思路,实行“管评分离”按照流程节点设置专业岗位,不同的税收管理员负责不同的流程节点,实现税收管理员从负责某户的所有事项向负责某类具体事项的转变

四、实行按事分岗管理。分局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和工作人员数量,灵活设置岗位、配备人员,采取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的方式。也可分别确定各类业务的主要责任人,有下户任务时相互配合。

五、建立立体化税源管理体系。按照“信息管税”的要求,根据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需要,建立纵横结合、内外协作的税源专业化管理运行机制。

1、建立纵向联动机制。以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为重点,以对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应用为主线,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充分利用现渠道、积极拓展新渠道,及时、完整、准确地采集纳税人申报信息和第三方信息。严格数据录入审核,加强数据整理、存储、交换、校验等方面管理,提高数据管理质量和利用效率。深入开展经济税源分析、政策效应分析、管理风险分析和预测预警分析。

2、建立县局和分局的联动机制。县局要抓好税源管理规划、风险分析,组织发起纳税评估工作,开展重点税源纳税评估,分局要认真实施专业化管理,落实税源管理责任。

3、建立横向互动机制。机关各相关业务部门,要按照业务关联、职责明晰、衔接紧密的原则,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合理界定各业务部门的税源管理职能,建立工作程序和协作制度,发挥各部门的专业优势,实现各部门间有效的信息传导、业务衔接,整合集成各项税源管理措施,促进税源管理、税收分析、税收管理、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纳税服务、政策法规等业务间的良性互动,形成各部门税源管理工作的一体化协作。

4、完善外部协作机制。县局将积极敦促县政府出台《地方税收保障办法》,制定贯彻落实方案,深化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进一步争取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社会机构对地税工作的支持,增进工作沟通,密切协作配合;有效实行零散税收社会化管理。有效形成立体化、全方位的税源管理体系。

  六、扎实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按照管评分离模式,立足现有条件,积极推进纳税评估。合理设定各层级的纳税评估工作职能。对于综合评估类业务,县局负责评估疑点筛选、评估对象确定和评估任务的监控考核;分局负责案头分析、疑点甄别、任务派发和评定处理;税收管理员负责疑点的约谈举证和调查核实。对重点税源企业、跨区域总分机构和关联性企业,县局可直接实施评估分析、任务派发和评定处理,必要时直接进行约谈核实;对中、小企业的纳税评估,由分局负责,具体范围根据其人员状况和评估能力确定。对日常评估类中的税收预警、比对业务,除征管软件系统自动生成发送的核实任务外,分局也可根据日常掌握的疑点,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评估分析和核实处理。

为促进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县局决定成立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领导任正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征管股,各股室派员参加,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查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

 

 

 

 

 

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抄送:安庆市地方税务局

 

宿松县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11年8月2日封发

 

校对:征管股 陈耀华        电子发文联系电话:0556-7823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