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立号舰长:杜子:中央"空降"之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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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空降"之失

作者:杜子 2010-2-2 10:50:00 发表于:博客中国

 

近闻,中央"空降"王建明任山西省检察长,不由令人思绪万千。

一、"空降"的原因

中央既定政策制度对地方的制约日渐乏力,换句话说,就是中央权威屡屡遭到来自地方(官吏)的挑战。

二、"空降"之失

1.由中央政府"空降"地方官员,缺乏法律和制度上的依据。依照现有组织原则,省部级领导以外,地方官吏当由地方选拔任命。"空降"实质成了"以无序治无序"或说是"以乱治乱",此为下下之策。

2. "空降"官员如同手握尚方宝剑的钦差大臣,是对地方官吏的不任信不放心。这便犯了"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官场用人大忌。

3.现代法治,要求以制度管人管事,而"空降"的做法,是典型的由指定的人来管人管事。这便是倒退到了人治的老路上去了。

4. "空降"官员(通常只有一个人,孤家寡人"光杆司令"),面对的是地方官场的关系网和利益链条。而这 些网也好,条也好,盘根错节密不透风,上可通天,下可入地。

毕竟"天高皇帝远",如果没有中央持续不断的后援,"空降"官员处理棘手的地方事务,只能是捉襟见肘,孤掌难鸣,独木难支。况且,中央的精力也是有限的。

"空降"成效会有多大,至今尚无定论。

作为一个旁证,中央各部委首长和中央直属企业高管,无一不是由中央"直降"的,效果如何呢?

每年国家审计署对各部委的 "辉煌"的审计成果,中央直属企业高管纷纷落马,足以说明了,在"全国江山一片红"的大好形势下,没有人能够坐怀不乱守身如玉两袖清风一尘不染的。

5. "空降"官员势必要求对中央负责,而现代政治学理论是,官员的使命是为公众和法律负责,而中央意志和民众利益和法律制度相统一,这始终就是一个老大难的难题。

三、治标治本之策

无疑,当前中国的人事制度是存在问题的,权力的来源问题,是所有社会问题的总根源,变革更新当前的人事制度,才是解决问题的治标治本之策。各级官吏由真实公正的选举产生,这是现代政治文明科学发展之要义,也是构建和谐社会之基石。

"治大国如烹小鲜",在公平合理的制度之下,人人各守其位,且忌私欲膨胀,手伸得太长,甚至越俎代庖。如果下边混乱,上边作乱(乱了章法,乱了阵脚),离天下大乱也就为时不远了。

结语

中央"空降",作为不是好办法的办法(不客气地说这是一个"没办法的办法"),只能作为权宜之计,短时期内具体个案会有些成效,如果形成惯例,很难会很灵光的。

老药方不灵光之时,有人会想到要研制一付新药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