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电费缴费查询: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1 19:36:45

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

2011-11-18 13:21中国文化传媒网

 

《批评官员的尺度———《纽约时报》诉警察局长沙利文案》 作者:(美)安东尼·刘易斯 译者:何帆译 版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7月版

1948年,美国著名的言论自由理论家亚历山大·米克尔约翰出版了一本名叫《表达自由的法律限制》的小册子,不久之后西方学界就将这本书与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和洛克的《论宗教宽容》相提并论,一举奠定在言论自由思想史上的地位。米克尔约翰将言论区分为“公言论”和“私言论”,并严厉批评了霍姆斯大法官提出的“明显且即刻的危险”原则,主张赋予所有政治性言论的绝对自由和保护,这一理论成为现代言论自由史的里程碑。

10多年后,该理论通过最高法院大法官布伦南之手,在美国乃至世界司法史上树立起了另一块丰碑,这就是1964年的《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

值得当街起舞的时刻

1960年,马丁·路德·金所倡导的黑人民权运动在美国南方开展得如火如荼,“声援马丁·路德·金和南方争自由委员会”在《纽约时报》出资刊登了一则声援金博士的“社论式广告”,广告指责南方执政当局者使用暴力破坏民权运动,多次非法逮捕金博士,对黑人学生和其他示威群众大打出手,点名批评蒙哥马利市警局滥用职权的行为。当时蒙哥马利市警局负责人沙利文认为尽管广告没有点他的名,但民众很容易联想到他,而且所述内容与事实有一定出入。南部联邦的忠实拥护者琼斯作为初审的主审法官,很快裁定《纽约时报》败诉,因为出版商必须承担所述属实的举证责任,而这几乎是不可能的,更何况它已承认广告内容和事实有细微出入。想借此打压民权运动的亚拉巴马州州长和一些市政官员也以此为由提起诉讼,巨额赔偿金几乎要让《纽约时报》破产。

官司一直打到了美国最高法院,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没有人认为诽谤判决是对言论和出版自由的一种干涉,在霍姆斯大法官提出的“明显且即刻的危险”原则下,大家普遍接受了一个理论,即宪法第一修正案对言论自由的保护不仅仅局限于事先审查,对于一些危急情况下的不当言论,应该受到惩罚,“不当”的标准就是它是否能够产生明显且即刻的危险。但是在1964年的判决中,布伦南大法官从麦迪逊、汉德、布兰代斯和米克尔约翰的思想出发,推翻了原判决,在司法实践中为政治言论的绝对保护树立了标杆。他将诽谤不实的举证责任转移到了沙利文一方,并认定还必须证明“不实”是作者和出版商的过错而不是失误引起的,这一判决基本上否定了“明显且即刻的危险”原则在政治言论上的适用。在随后的案件审理中,最高法院进一步扩展了布伦南法官的判决,规定无论是官员还是“公众人物”,要想赢得诽谤侵权诉讼,必须证明言论是出于故意或完全放任的虚假陈述。

该判决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挽救了黑人民权运动,而且实现了美国反诽谤法的革命性变革,影响至今。该案审结时,媒体采访了92岁高龄的米克尔约翰,他兴奋地说道“这是一个值得当街起舞的时刻”。

不得立法侵犯

其实本书英文标题直译应该是《不得立法侵犯:沙利文案与第一修正案》,安东尼·刘易斯的本意是想通过这个革命性的案例向世人介绍美国人争取言论自由那艰辛而漫长的历史。

刘易斯一直致力于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历史研究,该书之后他还出版过《言论的边界———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简史》。不过《批评官员的尺度》在视野上更为宽泛,内容上也更为细致,它让我们看到,为了获得今天自由的思想、自由的言论、自由的行为,美国社会围绕第一修正案展开了一系列可谓残酷的争斗,有人坐牢、有人牺牲,不亚于一部战争史。

1791年,以“国会不得立法……侵犯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为内容的宪法第一修正案获得参众两院通过,斗争由此开始。从先贤杰斐逊及其追随者反对《反煽动叛乱法案》,到第一修正案由只是联邦法律最后适用于各州;从只用来反抗出版自由的事前限制,不禁止对违反公共福祉的出版物进行事后惩罚,到霍姆斯提出的惩罚必须遵循“明显且即刻的危险”原则;从无法排除对诽谤言论的惩罚,到对政治性言论的绝对保护,最后将这种保护延伸到对所有官员和“公众人物”的言论,甚至是公众所痛恨的言论,这个过程中出现了很多像《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这样的经典案例。《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只不过恰好站在了这一过程的转折点上。尽管有各种各样的阻碍,但是大法官和学者的智慧,以及人民对自由的渴望,使得第一修正案作为言论和出版自由的标尺无可阻挡地不断扩展,造就今天美国人享有充分的言论、出版和行为自由的局面。

美国的今天不是靠一个案例、一个大法官所偶然取得的。当下中国读者可能更关注该案树立的对政府和官员批评的标准,但从长远来看,刘易斯所展示的美国言论及出版自由的历史对我们从文化及制度上做出变革更有借鉴价值。

自由的界限

值得注意的是,自由是一把双刃剑,言论自由亦是如此,当它的张力突破一定的界限,它就会展示出恐怖的一面。刘易斯没有一味地为第一修正案的胜利唱颂歌,他通过很多案例向我们揭露《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所确立原则带来的负面影响。沙利文案的判决本来是被严格限制在对官员的政治性言论,但是很快就被扩大化了。首先是“公众人物”的隐私遭到了过度的曝光,而“公众人物”的概念也被随意扩张着,只要是大众感兴趣的,就可能被冠以“公众人物”而被无情地揭露其私生活;其次是媒体对案件审理的事前报道和对陪审团成员的采访也获得保护,这会对陪审团产生很大的舆论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以后的庭审;还有对一些极端言论的保护,刘易斯对这些做法都提出了异议。

可以看出,第一修正案作为言论和出版自由的标尺,仍然处于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中,随着时代的前进而前进,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它都将考验着人们的智慧、良知和能力,正如刘易斯指出的那样,对于自由的威胁不会因为一个判决而终结,只要我们抱着开放的态度,先贤们所确立的自由梦就会依然鲜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