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eppelin wireless设置:一品高官:企业养老金40%替代率正在发出五大警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23:04:44

养老金替代率,是指劳动者退休时的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它是衡量劳动者退休前后生活保障水平差异的基本指标之一。养老金替代率的基本含义可界定为,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与在职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的比率。根据该比率 可以计算出个人养老金替代率,地区养老金替代率,全国养老金替代率等。为了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不致有大的下降,让退休职工得以分享社会发展成果,实现尊严养老,养老金替代率必须保持在合理的水平上。根据世界银行组织建议,要基本维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不下降,养老金替代率须不低于70%。从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养老替代率的历史情况,职工和企业的缴费水平,以及国家对公民应承担的养老责任出发,养老金替代率理应保持在80%以上。低于这个水平就意味着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比在职时有了较大幅度降低,生活保障水平较差,难以分享发展成果实现体面养老。目前,机关人员的退休收入替代率,已经远远超过80%,据网上披露的资料,竟高达92%-107%。与此相反,企业养老改革伊始,就根据所谓“只保基本生活”的原则,设计了60%的过低替代率。改革以来,“替代率逐年下降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郑秉文)从改革初期的60%多降低至40%左右的低水平,不及机关替代率的一半。如据官方统计,2007年的养老金替代率为42%。

养老金替代率是衡量劳动者退休前后生活保障水平差异的基本指标。社科专家郑秉文提醒:“替代率下降说明老年贫困发生率的潜在危险正在增加,我们应该未雨绸缪。”显然,替代率降至40%左右,已经大幅低于正常水平,显示企业的养老保险改革出现了严重问题。多年来,这种替代率超低的现象一再向我们发出种种警示。

首先,40%左右替代率警示我们,职工退休后养老金收入不到在职时工资额的一半,生活水平出现大幅下降。从全国范围看,它意味着退休人员收入水平大幅低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收入水平。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7147元,月均3096元。而2010年全国企业养老金月平均水平仅为1300元。据此计算出的2010年全国企业养老金平均替代率仅为42%。本来我国劳动报酬占比就出现了连续22年下降,在职职工的工资水平就相当低,退休后收入水平又降低了一半,可以想见他们的生活保障水平实在太低了。与公务员的高薪高替代率(92%-107%)相比,差别就更加悬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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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养老金40%替代率警示我们,企退职工的人均总收入已经远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已经成为城镇中的低收入群体。据新人社函(2011)204号文件公布,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为19109元。而据人社部宣布,2010年经过六次连调,企业养老金月人均1300元,年人均15600元。二者相比较,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19109元,比企退职工年人均总收入15600元高出3509元,超出22.5%。这就是说,企退人员平均年收入已经远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仅相当于后者的81.6%。表明企退职工已成为城镇中的低收入群体,沦为贫困一族。

第三,40%养老金替代率警示我们,我国的养老保障水平已经远低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有关资料显示,国际劳工组织《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目前规定,养老金的最低替代率为55%。78%的国家已超过60%,低于40%的只有海地(33%)一个国家,替代率在40%的也仅有6个国家。这说明我国养老金替代率已经远低于《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规定的55%的最低替代率,如对照我国人均高达28%的世界最高缴费率,可以发现实际替代率水平已居于世界160多个国家排名的末位。这对于以实现共同富裕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为目标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说,太不相称了。

第四,与我国的高缴费率对照,40%替代率警示我们,养老金水平竟然只达到按缴费水平应达到的合理水平的一半。我国的缴费率畸高,位列世界180多个国家前列。按规定职工个人缴费为工资的8%单位缴费20%,合计缴费率达28%。按照目前企业养老三比一的供养比(三人缴费供一人退休费用),每人缴费28%,三人合计缴费率达到84%。依据缴费率和供养比,合理的养老金替代率应该达到84%,而实际上只有40%左右,仅达到合理的替代率的一半。这说明由于政府没有归还社保欠账,老职工28%的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长期空账,养老基金严重缩水,养老金水平被迫压低。这种高缴费低收入的状况,是一种极不公平极为反常的现象。

第五,对照改革前企业退休费替代率的水平,40%的替代率警示我们,养老保险改革以来,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障水平出现了明显下降。改革前企业实行现收现付的制度,职工不缴费,工作满三十年退休时可以拿到退休前工资的90%,使他们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得到了较好的保障。然而养老改革后,缴费负担加重,替代率反而由改革前的90%大幅下滑至40%左右,降低了一半,致使退休后的生活保障水平出现大幅下降。很明显,这是有违养老制度改革的初衷的。

畸低的40%养老金替代率持续发出种种警示,企退职工多年来也一直不停地呼吁。企退职工的贫困化状况绝对不能再视而不见了,退休双轨制这个歧视企退职工的歪政也再不能持续下去了。已经退休的五千多万企业职工,伴随共和国走过了60多年的风雨历程。他们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开拓者,是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建设的奠基人,是改革开放事业的主力军,是共和国的有功之臣,也是建国后的第一批产业工人阶级。巨额的国有资产是他们几十年间全部剩余劳动的结晶,丰硕的改革发展成果渗透着他们的无数心血和汗水!在社会主义经济全面建设时期,由于实行低工资高积累的分配政策,要将他们的全部剩余劳动甚至部分必要劳动所提供的资金全部集中到国家,为此他们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在企业改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又首当其冲,承受了重大利益损失!他们辛劳一生,年老退休了,理应分享他们亲手创造的发展成果,过上体面的退休生活,安度晚年!但目前他们每月的基本养老金仅有微薄的1500元,平均年收入竟然远远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而且这些养老金收入还都是他们自己和所供职企业上缴的钱。面对不断攀升的高物价,企业老人每月千多元的养老金收入,连维持温饱都勉为其难。他们看不起病,住不起院,旅不起游,只能购买低价物品,维持低质量生活。难以想象,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作为工人阶级主体的退休工人的生活状况竟跌落到如此地步,用“忧民哥”的话说,真不知道,月入一千多元的企退老人们是怎么熬过来的!

亏待老一代建设者天理不容!企业退休职工的贫困化不容忽视!希望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密切关注企退老人的晚年生活。不能让他们长期处于贫困状态,生存在温饱线上。建议政府采取积极措施,果断归还社保历史欠账,废除不公平的退休双轨制,抓紧落实对老人实行老办法的养老政策,立即大幅度提高他们的退休待遇,缩小同机关事业的悬殊差距,尽快改变企业退休职工的生活状况,使他们在人生的最后阶段,能够分享到他们亲手创造的物质文明和发展成果,沐浴到党和政府的阳光,过上体面的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