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蓝航线大狗:青春是一场永志的劫数(江南自序《此间的少年》十周年纪念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3 10:51:12

十六年前我在北大燕园读书,十年前我写了《此间的少年》。
2011年这本书第五次付梓,以这本“十周年纪念珍藏版”来纪念我那并不出彩的青春。

 

 


作为青春小说作家,我被不知道多少媒体问过“创作灵感的来源”。我开始没弄明白,给出过这样那样的说法;几年之后我想清楚了,我所以写那些青葱年纪的故事,十年来一直有人读,并非我天赋异禀,或者拥有比别人更加璀璨的青春,值得去大书特书。这一切只因为我拥有那种特别普通的青春,和路人甲路人乙路人丙的青春一样,我讲述了这种最简单最大众也最庸俗的青春,给那些和我一样的普通人作为纪念。
一样多的懊恼,一样多的孤独,一样多的骚动,一样多的求之不得,有一样多的理想和狂妄,歌声与醉意,也犯过一样多的错。
我们都睡过四人或者六人一间的宿舍,一同仰慕过那些闻名的校花校草;寂静的夏夜漫步在石榴花树下想给自己的人生找条路;跟兄弟们吹过牛,拍着还没有厚实肥膘的胸脯;阅读经典名著,有些还写过诗,有些还学过吉他,练过跳舞,好吧,这些人中十有八九都是为了追女孩……
这本书是我的第一部出版作品,文字很稚嫩,谈不上文笔和艺术修养,只是把那些曾经过往的片段用文字定格了。读这本书,就像看一本没有修过片的相册。我自己也不时地重翻这本书,因为我怕我忘记了过去的那个自己。
那是我生命最自由最烂漫的时光啊……有时候深夜回忆,没来由地想坐地哇哇大哭一场。
按照我的本意,十年纪念版的序言那么长就够了。大概是走狗屎运,这本书在网上连载后就红了,正版卖到了第五个版本,前后百多万册。因为这本书,我还代表中国新生代作家去埃及参加开罗书展,和阿来、余华老师一起跟埃及读者呱呱呱地讲中国小说。在国内也无数次呱呱呱地讲过创作的心路历程,这么多年叨叨这同一件事,搞得我很词穷。
不过出版社的老师语重心长地跟我说十年纪念的序言还是要有些分量的,断不可糊弄过关,已经预留了几页供我抒发心声。
其实我真的没什么心声好抒发了,我的一切心声都已经在这本书中化作了某个情节、某个道具、某一缕眼神、某一片银杏叶子。这本书和我的青春如同花蔓和树一样纠缠在一起,我已经把我所有的一切都呈于读者,不留下什么了。华策影视的策划问我要不要亲自参与《此间的少年》的影视剧改编项目,我说我愿意接《天龙八部》的策划,但是《此间的少年》不,因为如果我还有哪怕一丝更好的关于青春的想法,我都会塞进小说里,而不是影视中。

 

 


只能聊聊我的同学们了,漫无边际地说点儿往事。
其实就是书中那些郭靖、杨康、令狐冲、段誉、慕容复啦……这些人的原型就是我们身边那些穿着大裤衩和跨栏背心在篮球场上骚包耍帅的兄弟。《此间的少年》就像一场拼凑演员的校园电影,我匆匆地给这些兄弟脸上抹点粉底就把他们撵到聚光灯下拍了这样一部剧,他们上身穿着古装脚下还穿着夹脚趾的凉鞋,一个个带着贱贱的坏笑。
这本书里九成的故事都是真实的,我们扮演的不是那些盖世英雄,其实就是我们自己。
就让一切抹去油彩和粉饰,还原到零点吧。
回到1995年北大老28楼,环境颇不乐观,男生宿舍六人一间,一栋楼里挤着千多青春少男。他们把衣服泡在水房里一周不洗,还有人把驴肉火烧藏在被子里,晚上打家劫舍抢热水泡面,夏天裸体冲凉彼此展示肋骨,冬天裹着棉大衣在走廊的风口里打牌,每层平均有两个宿舍在深夜里卖茶叶蛋(这是一桩很棒的副业,只是你要从水房拉根线给你煮茶叶蛋的电热杯供电,且别被楼长发现),卖方便面的买卖则被名为“北大山鹰社”的超级方便面托拉斯垄断……这家后来闻名中国的社团提供很人性化的服务,他们买来不同口味的方便面之后分散重新装箱,这样你买一箱,四种口味皆可品尝……
我和戬哥、剑哥、震哥,还有阿邹、阿肖相遇,就是在这样一个楼里,它很像一个江湖。

 

 


江湖是这么一个地方,你在这里生,也不介意在这里死去。
宿舍里六个哥们五个参加过化学奥赛,阿邹是全国一等奖,天才少年,来自湖北荆楚之地;震哥和阿肖都是二等奖,震哥是山西人,十几年来一直不老,准确地说他入学时就像三十岁。北大十年校庆彩排的时候我们跟震哥去观礼,震哥被工作人员拦下来了,“老师坐席往那边走”。阿肖白面英俊,有些羞涩,普通话不甚标准。戬哥和剑哥都是北京人,戬哥是个体育健将,老爹是北大教授……我知道有人想到杨康了……剑哥外号其实叫“胸肌”,因为某一年暑假,剑哥连续两个月每天早餐吃两笼包子然后在健身器械上左右开弓,便得了硕大的胸肌两块。他的铺在门边,经常躺着看书,每天出门大家都拍拍剑哥的胸肌,就像打卡似的。剑哥被摸得受不了了,遂经常夹紧胸脯高喊说:“给钱!给钱!”
我那时候是个安徽来的死小孩,挺土,本着徽州伙计出门学徒的精神,勤于观察他们,最后写了《此间的少年》,从医药分析师转职为作家。
经常有读者误以为我在书中自比杨康,其实那是戬哥的活儿,我更似令狐冲。
我是个班委。首任班长波哥是年级主任指定的,波哥拉班子的时候又指定我为学习委员,称赞我长得好似“如歌的行板”,我一度颇为自得,代表班里三次出场年级重大舞会,还被班中小美女邀请过跳华尔兹……很多年后我忽然怀疑波哥是在搞我,长得像行板这种东西能好看得了吗?
宿舍的门牌号是303,开窗对着一片银杏,许多年后我回忆那个宿舍,脑海里总是一幅阳光穿透绿色的银杏树叶的影像,风动叶动,光影斑斓在我身上移动,美得一塌糊涂。
其实北大学生生活的百分之九十都是自习,对于一个化学系的学生来说,出国的压力有万钧之重。每个人都会给自己拟定一个计划表,其中必然包括大三开始去新东方上托福和GRE班,之前就是玩命地攒绩点,每天吃完饭早早地去教室占座。可惜这些都不是适宜入书的情节,你总不能期待每次自习都和穆念慈或者王语嫣坐邻桌,于是自习的分量便被我大大压缩了。多年之后读了这本书以为北大是恋爱天堂而报考的学弟妹跟我喝酒,都表达了同样的愤懑,自命是郭靖的骑着自行车在校园路上转悠总找不到黄蓉可撞,自命是王语嫣的梳着清水流瀑般的长发在银杏树下走过却不见那叫段誉的傻子投来真诚而爱慕的眼神,我很理解他们的不满,好在他们并未因此而后悔上北大。
顺便说,一位知名北大校友是这本书中一个角色的原型,班主任朱聪的形象源自新东方校长俞敏洪师兄。
除了自习,女生是永远的主题,之所以永远是因为兄弟们总是意淫上的高手,行动中的矮子,不敢追,便只能一再地研讨(据说文科那边的兄弟比我们理科的勇敢,遇见女将都是一个照面劈头拿下,不过这也是一桩传说而已)。
每天夜里11点钟熄灯后卧谈会的主题永远是女生,我们班的十个女生大概不会想到她们的一衣一裙一缕卷发都被翻来覆去地研讨过,话里不太认真心里却万马奔腾。阿朱的原型--我们班团支部书记曾经代表女生抱怨我们男生对班里的女孩不够关注,哎哟我的妈,这可真是冤枉我们了……哪能呢?
如此多的绮念便也只有一件开花结果,而且是在毕业后。可我清晰地记得某一夜那个兄弟谈起那个女孩的时候,大大咧咧的语气里忽然带了一些异样的东西,窗户开着我躺在月光之下心中微微一动,觉得我似乎从那话的尾音中听到了些什么……我以为我神经过敏。
后来他们结婚了。
更多的还没有浮出水面便都结束了。青春年少时人有股子别扭劲儿,能把一丝仿佛春蚕吐出的爱情埋葬在心底多年。无论是否开花结果,过程都美得让人多年后回想还要落泪。
如今则是相亲时代,和一个美女相逢,只需从头到脚扫描一遍,便可见得容颜和腰腿;了解鞋包的品牌,几秒钟内判断出是否是自己所好;刚搭完讪,半小时后告别而去,一天内从你的脑海里彻底清空。
什么时候这世界的节奏变得那么快了呢?
很多年后,我在北美遇到了一位交游广泛的师弟,那时我以写书小有名气,师弟则正在追逐着去五大咨询公司“给全世界老板”上课的牛逼职业。师弟的威能广到曾在考完GRE以后找来几个同学把化学专项考试的考题汇编为教材,倒手卖给新东方,狠赚了一笔。师弟后来说起俞敏洪拿着一摞现金出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真是豪气干云。
师弟对我很好奇,说你如此人物,我何以就没有听过你的事迹呢?
我遗憾地说不是你孤陋寡闻,着实是我那时候还不确知自己的命运和人生,只是抱着一点小小的所谓理想的东西在被窝里看金庸小说(租来的),猪一样哼哼着过着混沌的生活。
我曾经以为那种混沌的日子还很长久,但它终究在一个下雨的午后结束了。
我拿到Washington University in St. Louis的博士录取通知书时还欠了42个学分的选修课没上(据此读者们可以想到我的大学生活过得多么懒散),然而只剩下最后一个学期了,教务办公室漂亮的戚老师摇摇头说我怕你是没法毕业了。
我想说什么也要一搏,于是真的注册了42个学分的选修课。那一个学期里我整天骑着自行车如送快递的小弟那样狂奔在各个选修课教室之间,因为太多课了,脑子根本转不过来,通常拿了老师发的提纲就趴在后排睡觉。就这么一睡睡过去大半个学期。

 

 


终于快考试了,怎么也得打起精神来听两节课。
在那门叫《地质环境导论》的课上,于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我睁开矇眬的睡眼,看见一个穿着白裙的女孩坐在前面,娓娓的长发,背影端静。一瞬间仿佛整个世界的光都集中在那个背影上,真真的心跳加快到了每分钟一百二十次,仿佛战场之上的劈面相逢,又如从一场做了二十二年的大梦中醒来。如今我已经记不得那个女孩长什么模样了,只记得那个背影,那些光,那场如利刃破风而来的遭遇。
我拍拍旁边打瞌睡的阿隼说,嗨哥们,看前面那个妞!
阿隼扶了扶高度近视眼镜,这个没有任何恋爱经历的家伙以一个古玩名家赏鉴古董的眼神在女孩的背影盘亘良久,咂吧咂吧嘴说,腿有点粗。
然后他居然就接着睡觉了!我那个郁闷啊!这对我而言便好比《九州志》中武士被远古武魂唤醒的“初召”啊!却被这家伙的一句话整得好似色狼游街。
我感觉自己向着一个巨大的深渊中坠落。
我开始糊弄其他选修课的论文,然而每次都准点坐在那个教室里听着一门我根本不喜欢的选修课。我每次都坐在后排,这样我便可以看那个女孩的背影,我很少见过她的脸,因为她非常认真从不左顾右盼,而我居然缺乏勇气绕到前面去,更别说去搭讪了
她常常穿着那身仿佛蓄满阳光的白色裙子,背挺得笔直,头发如一幕瀑布,在发丝间有小小的装饰。我默默地看着,喜悦而又悲哀,因为我所剩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如果我不废掉那份录取通知书,我只剩几堂课可以继续看见她了,以后我们之间会相隔巨大的太平洋。
可是我能废掉那纸通知书么?我忽然间有种可怕的感觉:那就是我真的要毕业了,我所剩的混沌时光不多了,我的人生中已经出现了一条路,我没有什么选择只能顺着它走下去……从此,对于我而言,再无“自由”二字。
曾经我和那些兄弟一样是自由的公野马跑在草原上,虽然知道总有一天会被戴上笼头勒上缰绳架上马鞍,却没想到这一天来的时候会那么措手不及。
老师说,毕业班的同学们可以不必来考试了,交篇论文就可以拿学分,我举手说我还是想考一下,巩固巩固。这话说得如此傻逼,乃至于班上其他要毕业的兄弟想必都在暗地里猛竖中指。可只有这样,我才能在那个教室里再坐一次,最后一次看那个背影啊……
考试的那天女孩没有来,选修课的考试很简单我只用十五分钟就答完了卷子。
窗外从阳光融融到阴云密布到下雨只用了几分钟的时间,我坐在瞬息变化的光中,仿佛看着自己的人生如一台暴走的胶片放映机那样飞闪,从未有这种感觉,从未有那么悲辛交集,我呆呆地坐着,仿佛听见全世界在我耳边呼喊。
可我真正想听到的那个声音悄无声息。
一瞬间我灵台清明,我无声地笑起来,起身交卷。
在我走出电教大楼的时候,外面已经是大雨绵绵,门口空无一人,雨滴在水泥地砖上破碎。我打开伞,忽然看见那个白色的影子向我跑来。女孩奔跑着,穿了一条红色碎花的裙子去配那套白裙的长衣。
那是我距离她最近的一次,也是我对我的青春告别的一次。我直视她,微笑,努力勇敢,不掩饰我对她稚嫩的无由的仰慕。我期待在那一刻她会觉得这个师兄有点儿奇怪,从而记住这个师兄,于是这场无果的爱便不是镜花水月。
她的红裙在雨中翻动……哈!裙子真短!腿……也许是有点粗吧?
雨声在我的耳中仿佛雷鸣,我们擦肩而过。
我一个人打着伞站在门外,看向光线昏暗的门洞里她消失的地方。我大概站了十五分钟,然后转身离去。我这一生诸多勇敢,也做过很多懦夫的事。
多年之后在美国的一个夜晚我没来由地梦见那个女孩,我推着自行车,她打着伞,在空无一人的北大校园里相遇。我们默默对立,劈面相逢。我的嘴唇蠕动,却发不出一丝声音。
我忽然想起,自己从不知道她的名字。

 

 


醒来的时候我开了一瓶麦芽威士忌,加冰,默默地喝完了,致敬于我那无可言说的青春。
青春便是好多好多的梦想和好多好多的女孩子的侧影一起化为碎光和泡沫的一段时间啊。并不神圣,也绝不永恒,但它对我们每个人都很重要,因为它自由广大,因为它去而不回。
结尾时无缘无故想起济慈的诗来:
别了!别了!你哀伤的圣歌,
退入了后面的草地,流过溪水,
涌上山坡;而此时,它正深深
埋在下一个山谷的阴影中:
是幻觉,还是梦寐?
那歌声去了:我醒了?我睡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