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ep 或:观赏石是艺术品求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1 16:17:23
观赏石是艺术品求证 发布时间:2011-5-2 20:59:51     发布者:宁海奇石)       

在观赏石的文化归属上,即观赏石是不是艺术品,一直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虽国标已确认为艺术品,但在理论上存在着较大的空缺,依据不足。相反以美学泰斗王朝闻为代表的反对方却有着充足的理论依据。与此密切关联的“质为上”还是“形为主”之辩,也是极为重要的问题,对此,笔者完全同意丰廷华老师“形赏是赏石艺术的精髓和灵魂”的观点。本文拟在丰廷华等石界同仁踏出的路上,提出对这一问题的认识。由于涉及近半年才接触的几门学科,学研不深,疏漏差错之处难免,还望专家指正。
        需先说明的是:1、本文在刘水老师提出的人为艺术品和天为艺术品的语境中进行阐述。2、形和形状的涵义为:物体或图形由外部的面或线条组合而呈现的外表(现代汉语词典)这也是本文中形象的内涵,即广义的形象概念。
        一、什么是艺术品及观赏石是艺术品的论证
        (一)艺术品的概念
        要证明观赏石是艺术品,当然首先要明确地知道什么是艺术品,令人始料不及的是翻开书本才发现这个问题并没有一个能够确定的答案,存在着多种看法,但没有一个是揭示内涵的表述。现代汉语的解释是:艺术品,一般是指造型艺术的作品。但这在分类上存在着分歧,有些艺术书集把建筑归入造型艺术,而另一些学者则把建筑划分到与造型艺术并列的实用艺术中,也许因这个原因加上现代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艺术品,有不确定因素,具权威性的《辞海》空缺了艺术品一词,当然这也是本着严谨科学的态度。尽管如此,但大家都确认的是艺术品一般是指:雕塑、绘画、书法、摄影,这虽只是部分外延,但概念也可由部分推出整体的方法得到,况且还有一些艺术理论书和赏石文章中提到的:可移动、可收藏、静态的、物质实体、甚至说到了物品、艺术性、艺术审美功能等等,这些实际上就是艺术品的属性和内涵,凭这些材料,再结合艺术活动,我们就可以推出艺术品的狭义定义了。
        首先我们凭日常生活经验和常识,可以确定上述四种艺术品,属于人们应用的物品一类,那么物品又是什么?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多指日常生活中应用的东西。这个释义虽然划出了日常生活这个范围,但东西仍是个很泛义的概念,蒜、醋、自来水,用来观赏的花、抓老鼠的猫,都可以说成日常生活中应用的东西,但称其为物品,就牵强了,和人们的通常认定不符了。我们可列出:首饰、字画、桌子、鱼缸、花盆、锅、榨汁机、毛笔等等,进行抽象概括可得出:物品是因具有某种特性和功能而被人们应用的实物,也可表述为:物品是有着某种特性和使用功能的实物。
        据此我们就可得出艺术品的定义了:艺术品是具有艺术性和审美功能的物品;置换掉中介概念物品,我们可得出条两种定义:艺术品是因具有艺术性和审美功能而被人们应用的实物。这是个狭义的定义,但正是我们所需要的,因为狭义概念是最严谨、最切合事物本质。如果观赏石符合这个定义,那无疑就是艺术品了。
         艺术品本身包含的内容:1)由形状、线条、色彩等构成的可视形象是艺术品的内部形式,即本质形式。2)艺术性是艺术品的本质属性,本体的实物性,是艺术品不同于其它艺术作品的特殊属性,收藏是派生的重要属性。3)艺术品可介入:鉴赏、陈列、收藏、拍卖、展览等特殊的艺术活动(分析过程从略)。这里需说明的是艺术性的内涵(见现代汉语词典)反映了艺术品内在构成因素之间的关系及变化趋势,即本质内容,所以艺术性是艺术品的本质属性。可见艺术品是由多个属性构成内涵的复合性概念,既有本身特性,又有和人之间的关系,是个复杂的概念。
        根据上述狭义的艺术品概念的内涵,我们就可以有效地甄别了:美丽的鲜花、蝴蝶,观赏鱼不是艺术品,因为她们本体是生物而不是实物;黄山上的“猴子观海”巫山的“神女峰”,虽具有艺术性,但没有被人应用的关系或说特性,所以也不是艺术品;建筑虽被人应用,但是因居住功能,而不是因审美功能所以也不是艺术品。艺术家身上涂上油彩站在展厅不能算是艺术品,因为本体是生物,即活物,这种在展厅的陈列是假陈列。同时以几种均不能全程介入艺术品的艺术活动。法国的杜尚不把小便壶起名“喷泉”后称之为艺术品。也不成立,小便壶是有小解功能的现实物品,其形象即自身,是现实中第一性的物象,不具有形象性和再现关系。观之,只能让人产生小解和尿不爽气味的第一性现实联想,所以无法在人的头脑中使小便壶和形象与喷泉产生自然、有机、有效的结合,更不能由此而生出美感,既艺术性内在冈素之间关系不成立,不具有艺术性,也无美感可言,所以不是艺术品。这和后现代主义的各流派用易拉罐等现成物品组合成新的形象是不同的,也和用现成的自然石为观赏石为艺术品是不同的(见后面的阐述)。
        (二)论证及相关问题   
        首先让我们先看一下人为艺术品和观赏石有哪些相同与不同之处:
        1、相同之处
        1)本体都是单独的实物,而非生物体。
        2)都是由多种物质在外力作用下经过一系
列物理变化形成的。
        3)都具有由线条、色彩、形状等构成的可视形象。
        4)都有二维和三维的形式结构,具象、抽象、意象的类型,再现或表现的特征。
        5)都具有艺术审美和文化载体的功能。
        6)都可全程介入艺术品的艺术活动,而赏石活动同人为艺术品的欣赏活动一样,是也只可能是艺术活动,而不是人类其它范畴的活动。
        2、不同之处
        1)来源不同:人为艺术品是在人的意识控制下有目的地制作而成,观赏石是在自然力的作用下随机形成。
        2)人为艺术品经过艺术家的艺术创作,人类介入在前,观赏石经过藏石家的发现和筛选,人类介入在后。
        3)人为艺术品的从构思到制作是人的物化过程;而奇石被发现,解读,产生艺术意象到命题,则是物的人化过程。是人化自然和自然化人的特殊形式,是人的对象化的不同呈现,而前者也是后者的预在条件。
        4)人为艺术品依照艺术规则创作而成,都是结构完整的,也要求完美。而观赏石是天然形成,有形象已属难得,所以标准宽松些,但各类观赏石都应有底线标准,对精品则应参照艺术规则的标准要求。
        5)人为艺术品,有时代的限制,时序性、想象力、技能等多种局限,而产自于自然界的观赏石,则没有这些情况,具有形成的无限可能性,无论在形式、内容、题材、结构、风格等方面,都是全天候呈现,用钱学森的科学术语说,是全息的。
        6)观赏石不仅有天然形派生的艺术美,还有自身形、质、色方面呈现的自然美。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相同点在本质方面,而不同点则在非本质方面。
        进一步看观赏石具有艺术品的本质形式:由形状线条、色彩构成的可视形象;本质属性:艺术性;特殊属性:实物体;可介入:鉴赏、收藏、陈列、拍卖、展览等艺术活动。即与艺术品的内涵全同,符合定义:艺术品是因具有艺术性和审美功能而被人应用的实物。同时这些也和赏石实践的实际情况相符合,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观赏石就是艺术品。
        在这里艺术品是属概念,观赏石是种概念,属差是天然石质,所以观赏石定义为:观赏石是天然石质艺术品,这也正是国标中的定义。
        现在可以这样总结:人为艺术品之所以有观赏石即天然石质艺术品这个孪生姐妹,是因为她们有可视形象的共同特征,并具有同构性。
        以上推断是充分的,就像在是动物的前提条件下,只要具有“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这个人的本质属性,就可以断定是人一样。但下面我们还是要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以佐正这个结论。
        我们首先引用美学泰斗王朝闻提出的两个标准进行验证。这两个标准一个是美学结合哲学,一个是美学结合心理学。标准本身是科学的,也反应了王老在美学方面极深的造诣。分别是:
        (1)“现实美是艺术美的唯一源泉,属于社会存在范畴,即第一性美。艺术美却是属于社会意识范畴,即第二性的美,是意识形态的”。
        (2)现实美是一种感官享受,给人一种快感,艺术美是一种心灵享受,给人一种美感。
        这两个标准也是王老和与王老持相同观点的赏石理论家用来否定观赏石是艺术品的理论依据之一。笔者认为,标准没任何问题,但缺少了一个对观赏石具体、实际也是常识性的认定,所以得出了相反的结论。实际上这两标准恰恰能证明观赏石就是艺术品。现结合实例分析说明一下:比如有两方精品石(象形,画面石均可),一方名为“贵妃出浴”,另一方为“龙马精神”。依第一条标准看,很明确,石上杨贵妃的形象,决非现实中的杨贵妃,不具现实美,“贵妃出浴”是由石上形象引起联想而产生的审美意象,已是移情升华为对美的象征的女人体的赞美,是意识形态的,第二性的艺术美。同样,那个石上奔马的形象,决非现实中一匹奔跑着的马,不具现实美,而是化入了人的精神的意象与石上马的形象的融合,艺术化的,属审美意识形态,具有第二性的艺术美。依第二条标准:看到“贵妃出浴”奇石时的感受和李隆基看着杨玉环出浴完全是两回事,只是种心灵感受,感受到的是石上呈现的意境美,即给人的是美感;而看到后一块奇石,决不会像在现实中看到的奔跑的马那样,有种想骑着奔跑的冲动和快感,只是心灵感受,即有一种心灵上感触到奋发向上的龙马精神的美感,具有的美属第二性的艺术美。其实和雕塑、绘画完全一样,观赏石呈现的人物、动物、山水风景的形象,不是第一性的、现实中的事物,不具有现实性,只有艺术性和艺术美。这本是个常识性的认定,却搞得如坠五里云雾,当然,许多杰出甚至伟大的人物往往会因固有观念的牵制,脱离实际,出些低级差错。
        否认观赏石是艺术品,有这样一个主要观点:认为观赏石是大自然的产物,是自然物,所以只有自然美,用“天然石美”进行论述,这实际上是混淆了概念。诚然自然物有自然美属性,但这只是其中一点,自然物和天然石都是集合概念,都是由许多不同个体组成,整体的本质属性不为其中个体具有,每个个体都有自己的特性,不能等同地看,否则就混淆了概念,也不会得出正确判断。
        另外一个观点是艺术品是人类社会的产物,艺术品只能是人制作的,并认为这是永恒不变的。
        首先我们分析一下制作过程:人的艺术品制作的付出可分为体力和脑力两部分,体力和技巧部分,完全可由自然力的无限的形成能力抵消,体力付出在此无意义,就像摄影只需轻轻按一下快门一样。而最能反应人制作的意义的,最核心的阶段,就是艺术家头脑中的艺术意象物化为艺术形象的过程。那么在这个过程,艺术意象和艺术形象之间,存在着有此必有彼,像照镜子那样一一对应的必然联系吗?答案是否定的,这已是艺术界的共识,在艺术家的意象和艺术形象的结合点上有一种虚焊接现象。一方面,艺术家在创作过程,往往甚至会在最后关头产生始料不及的变脸,创作出的艺术形象和头脑中的意象不一样:另一方面,艺术形象往往隐藏着许多意象,欣赏者和艺术家有相同艺术感受只不过是不期而遇。所以两者是可脱离的,艺术形象有独立性,由此我们可推出:艺术家的创作意象,只是艺术形象产生的充分条件,但不是必要条件,即艺术家的创作意象,不是艺术形象的唯一产生因素。这说明艺术品只能是由人制作的观点的科学依据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