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无月泪脖子上的图片:古代官吏的灰色收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5 08:22:34

 
 
     2010年底,网帖曝深圳1家事业单位工资单人均年薪近30万。近期,国家审计署披露的审计报告显示,媒体曝光的“天价工资”数额属实,该中心2009年和2010年分别发放税前薪酬总额1965.57万元和1834.33万元,人均32.76万元和30.57万元。当今所谓超年薪超30万的天价工资,2009年深圳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万元.,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该单位每年人平多收入近30万,按我国现行工资制度衡量,这多余工资10倍的收入,就是灰色收入。深圳是全国人平工资最高的,如果与中西部地区相比,更是天价的天价。
 

      纵观我国历史,除西汉、宋代和清雍正年间等少数几个朝代或时期官员的俸禄是相对偏高以外,大部分王朝官员薪俸偏低,众多的吏(衙役、书吏等)甚至还没有工资。低级官员和吏单靠工资很难养家糊口,而高级官员则根本不可能靠官俸维持其豪华生活。所以地方官的实际收入大多来自地方税收的截流(俗称“火耗”),而京官的很多收入来自地方官馈赠。

 

明朝一个县官,正七品,年俸90石米,也就是6372公斤米,每人1年就算吃掉180公斤米(在这个时候不可能那么少),这些米也只够35个人吃一年。可问题是,县官本身恐怕就有一大家子,手底下还有许多办事人员,这些人不能白干活啊?也就都要靠他的工资来撑着。低级别官员要养活家人,即手下的办事人员,只人靠庞大的灰色收入来支撑;高级别官员,大宴月月皆有,应酬日日不断,除了巨额的灰色收入是无法维持的。

清朝《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的爷爷曹寅,年薪105两银子,工作津贴108两银子,就算他不发扬风格,一年不过200多两银子而已,连养家糊口都难,更莫说过上锦衣玉食醉生梦死的奢侈生活。曹雪芹幼年时期,曹家豪宅田产无数。一次,曹寅送240两银子给他人作祭礼,按每两400元算,则相当于现在人民币10万元之巨。太子胤礽先后两次向曹寅借银2万两,加起来是1600万元。从康熙四十四年到康熙四十七年(4年时间),曹家光养戏子,就花了将近3000两银子(120万元人民币)。

曹寅每年灰色收入超过4000万。曹寅当巡盐御史之前,江南盐政衙门每年收的羡余(或者叫统筹款、提留款)是30万两,这些钱都被巡盐御史及其下属装进了自己的腰包。等曹寅做了巡盐御史,羡余照收不误,而且还加码了,一年能收到55万两到56万两!依照官场常例,50多万两银子不可能让曹寅独吞,他得分给盐政衙门里有品级的满洲笔帖式一部分,分给两江总督一部分,分给漕运总督一部分,分给扬州知府、江宁知府各一部分。七分八分,最后剩给曹寅的蛋糕就只有一小块了。虽说只有一小块,那数目也很惊人:每年整整10万两,换成人民币是4000万。

清代各部书吏都有不匪的灰色收入,甚至吏比官富。据《李鸿章全集》载:曾国藩、李鸿章委托关系跟户部书吏勾通,书吏的胃口很大,要求给一厘三毫的回扣(就是报销一百两给一两三钱)。当时湘军、淮军要报销的军费是3000多万两银子,按一厘三毫算“部费”需要40万两,相当于现下人民币8000万元。当然,曾、李二人也并非等闲之辈,皇帝和慈禧太后都要对他们二位理让三分,书吏自然也给面子,最后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以回扣8万银子(人民币1600万元)了事。清人陈恒庆的《谏书稀庵笔记》所记载的一个工部官员和工部书吏争妓女的故事很能说明这个问题。故事梗概:北京有个叫红玉的歌妓,不仅长得漂亮,而且歌也唱得好,说话还挺幽默,所以名噪一时,工部的官员常常到这个歌妓家里聚会。后来,这个歌妓却被工部书吏王维寅花二千两银子(80万元)买去作妾,这让工部的一班官员大失所望。

古代官员喝花酒、搞“三陪”也好,书吏包二奶也罢,其经济来源几乎都是灰色收入。有人估计,清代全国书吏的灰色收入总量只有2000万两银子,它使老百姓的实际负担要在法定负担的基础上增加三分之一。官员,为数更多的衙役阶层的好处还不在内。还有人推断出,晚清光绪年间官员的灰色收入是其正式收入的20倍。数字的精确程度姑且不论,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官员的灰色收入要远远大于其正式收入(工资)。清代文官集团的正式收入在650万两银子上下,但灰色收入却达到了3000万两(这里也仅仅是放在明处的“节礼”一项)。两下对比,差距惊人。既然吏比官富,这些书吏、衙役甚至门丁的灰色收入远远超过文官集团。

当今公职人员与古代官吏的灰色收入谁高谁低无法判断,深圳1家事业单位人均年薪超30万已被媒体曝光,自然可以认为与古代官吏的灰色收入有异曲同工之妙。可还有多少天价工资(灰色收入)单位没有被曝光?我想决非深圳一例,甚至还有更牛的也未可知。不过,现今公务员,特别是掌握实权的公务员,拿着并不丰厚的工资单在哭穷的时候,千万不要忘他们正式收入背后巨大的灰色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