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智能钥匙图片:“亿万富姐”一夜暴富的神话破灭,隐藏了多少秘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19:22:36

  “亿万富姐”一夜暴富的神话破灭,隐藏了多少秘密

 

    要过年了,因催收债务引发的违法犯罪案件也多了起来,或许为了警示那些欠债不还的人,各地法院集中宣判了一批“非法集资”案件,在宣判的案件中不乏被判极性的犯罪分子,其中,以“吴英非法集资案”尤其引人关注。

 

    吴英,女,1982年出生,中专文化,因在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等手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人民币7.7亿元。案发时尚有3.8亿元无法归还,还有大量的欠债。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吴英不服一审上诉,2012年1月18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被告人吴英的上诉,维持对被告人吴英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公众关注吴英的原因,或相信先前报道说的吴英检举了官员,是真实的,担心官员为了自保,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杀人灭口;或认为她在罪大恶极,她的社会危害性都不如贪官大,更何况贪官被判死刑的金额不断提高,现在鲜有贪官被判死刑的;或认为法院在没有充足证据的情况下,就认定她犯集资诈骗罪,有违“公正”。他们的理由不与点评,但希望有关方面予以澄清事实。

 

    当然,也有人认为,她犯集资诈骗罪的主要原因在与体制出了问题,他们认为一些地方民间资本富裕,但是,银行利息比cpi低,存钱就等于亏本,而股市又让人捉摸不定,还有房屋有价无市,又在限购,等等因素对民间富裕资金流向的制约,民间富裕资金在“只要投入少量的资金,“钱生钱、利滚利”,就能获“高额回报””的诱惑下,人们受利益趋动,头脑发热,自然会降低防范意识,热情参与到非法集资活动中。因此,他们认为吴英等人再为体制买单,判处吴英等人死刑是没有道理的。

 

    但是,持上述观点的人把责任推给体制是毫无道理的,试想,如果参与非法集资的人在面对利益的诱惑时,有一颗平常心,少一些的浮躁的贪利和暴富心理,要知道“天上没有掉下来掉馅饼”这是永恒不变的真理。“苍蝇不盯无缝的蛋”,因此,归根到底是投资者的贪心被吴英等骗子利用了。

 

    持上述观点的人,或许忘记了集资诈骗犯罪对社会秩序的破坏和“民愤”特征。一是从集资诈骗罪的案发地域范围来看,一般都以犯罪地域广为特征,有的甚至涉及全国。由于集资诈骗犯罪涉及的地域广,受害群范围大、影响大,较之犯罪涉及范围小的其他诈骗案,更容易引起普遍地域上的“民愤”;第二是从被骗者的对象和数量上看,被骗对象众多是又一特征。众多被害人经济损失严重,反应强烈,又由于众人的相惜性,趋众性,往往会聚众集合,表达其不满。他们冲击国家机关、聚众闹事、游行,更有甚者发生严重的暴力冲突,严重冲击国家金融管理秩序,而且给人民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如发生在浙江乐清的陈家清“抬会”案件,有20多万人参加集资,在“ 抬会”被取缔后, 由于集资者拿不回集资款,发生了多起绑架、非法拘禁等暴力事件,致使二十余人丧生,伤者无数,社会秩序几乎完全失控。

 

    还有,因为钱来的容易,更是助长了非法集资者交涉淫靡。就拿吴英案来说,有媒体报道:吴英个人挥霍了不少钱财,她花2300多万元购买珠宝送人或用于抵押,随意就捐赠了230万元,光是买车,她就花了近2000万元,她本人名下的一辆法拉利高达375万 元,买名衣、名表花去400万,而高档场所的消费,短短半年的时间竟然高达600万; 15分钟谈判敲定数千万的房产购置,等等。换句话说,他们先期高额回报兑付只是“诱饵”,目的是让更多人出钱支撑和满足他们纸醉金迷的生活罢了。

 

    世上没有一夜暴富的神话,吴英等人的一夜暴富神话破灭了,能否警醒更多的追逐神话的人?!但愿,吴英被判死刑,能够震慑社会上潜在的集资诈骗犯罪人和意图实施集资诈骗行为的不安定分子,促使他们权衡犯罪成本,即犯罪所得的利益与遭受刑事处罚的损失,从而抑制其犯罪动机,迫使他们放弃犯罪,或不敢以身试法。同时,希望对集资诈骗犯罪人适用死刑,可以影响、作用于其他的金融市场主体,这也是一个法制教育过程。另外,也希望通过死刑的保留和运用,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抵抗集资诈骗犯罪的传染力。当然,更希望最高法通过死刑复核,回答人们的质疑!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切莫谈到“非法集资”就色变,因为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是不同,民间借贷古已有之,向亲戚、朋友借款再多,也只是民间借贷,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金融活动,不需要央行的批准,也就没“非法集资”一说。但是,一旦通过现代媒体广而告之,个人吸收存款的对象超过30人以上,就可视为非法吸收存款。我国刑法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罪名,前者的最高刑为10年,后者的最高刑是死刑。二者区别在于,后者不仅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而且是以非法占有(包括卷款潜逃、个人挥霍)集资款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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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bianshitou 2012-01-22 18:19:35.0 有媒体报道:吴英个人挥霍了不少钱财,她花2300多万元购买珠宝送人或用于抵押,随意就捐赠了230万元,光是买车,她就花了近2000万元,她本人名下的一辆法拉利高达375万 元,买名衣、名表花去400万,而高档场所的消费,短短半年的时间竟然高达600万; 15分钟谈判敲定数千万的房产购置,等等。----媒体的宣传能相信吗?牵连到法律的事情还是负责任些,不要传来传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