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电脑破解版无限积分:国家统计局居民收入中位数首次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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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更稳健,几乎不受高低两端收入变化影响 

居民收入中位数首次公布

□ 去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位数为6194元,比人均纯收入低783元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19118元,比人均可支配收入低2692元

2012年01月21日00:0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1月20日电  (记者朱剑红)国家统计局20日首次公布了城乡居民收入中位数。2011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位数为6194元,比上年增加995元,增长19.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19118元,比上年增加2279元,增长13.5%。

  2011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77元,比上年增加1058元,增长17.9%。剔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11.4%,增速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位数比人均纯收入低783元,但增速高1.2个百分点。

  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23979元,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比上年增加2701元,增长14.1%。剔除价格因素影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8.4%,增速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比人均可支配收入低2692元,增速低0.6个百分点。据国家统计局的分析,主要是受最低工资标准、城镇居民基本养老金和离退休金以及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影响,城镇低收入户收入增速较高;同时高收入户也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所以中等收入户增速相对较慢。

  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比为3.13∶1,2010年该收入比为3.23∶1。

  

  【新闻词典】

  人均收入中位数

  人均收入中位数是指将所有被调查户按人均收入水平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处于最中间位置的被调查户的人均收入。收入平均数受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收入变化的影响较大,而收入中位数相对比较稳健,几乎不受高低两端收入变化的影响。由于居民收入通常呈偏态分布,人均收入中位数一般都低于人均收入平均数。


统计局公布:2011年全国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

2012年01月20日 15:00        来源:统计局网站  

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7.4万户农村居民家庭和6.6万户城镇居民家庭的抽样调查,2011年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如下:

一、农村居民收入

(一)人均纯收入

2011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77元,比上年增加1058元,增长17.9%。剔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11.4%,增速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其中:

人均工资性收入2963元,同比增加532元,增长21.9%。工资性收入对全年农村居民增收的贡献率达50.3%。工资性收入占农村居民纯收入的比重达42.5%,同比提高1.4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主要是由于农民工工资水平上涨较多。

人均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纯收入2520元,增加289元,增长12.9%。其中,人均农业纯收入1897元,增加173元,增长10.0%。收成好、价格高是农业收入保持较快增长的主要原因。据测算,2011年农村居民出售农产品增加的收入中,六成来自于价格上涨因素,四成来自于出售数量增加因素。人均牧业纯收入463元,增加107元,牧业收入在2009年和2010年出现连续下降后,增速大幅度回升至 30.1%。这主要是牧业产品价格上涨,尤其是生猪价格大幅上涨所致。

人均家庭经营二三产业纯收入702元,增加101元,增长16.7%。其中,人均第二产业纯收入193元,增加11元,增长5.8%;人均第三产业纯收入509元,增加90元,增长21.4%。

人均财产性收入229元,增加26元,增长13.0%。

人均转移性收入563元,增加110元,增长24.4%。受农村养老保险等政策全面推进的影响,转移性收入快速增长,增速比上年提高10.6个百分点。其中,人均离退休金和养老金收入190元,增加77元,增长68.6%。

(二)人均纯收入中位数

2011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位数为6194元,比上年增加995元,增长19.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位数比人均纯收入低783元,但增速高1.2个百分点。

2011年大多数农村居民收入增速较快,但棉花、土豆等部分农产品价格急跌也造成部分农户减收,甚至亏损,拉低了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速度。

二、城镇居民收入

(一)人均总收入和人均可支配收入

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23979元,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比上年增加2701元,增长14.1%。剔除价格因素影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8.4%,增速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人均总收入各分项增长情况如下:

人均工资性收入15412元,增长12.4%。主要是绝大多数地区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部分地区继续规范落实津补贴制度,部分企业提高了职工工资及奖金。

人均经营净收入2210元,增长29.0%。一是全年经济运行总体良好,个体经营者人数增加;二是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提高,税赋降低。

人均财产性收入649元,增长24.7%。主要是受出租房房租涨幅较大影响,城镇居民人均出租房屋收入增长较快。

人均转移性收入5709元,增长12.1%。主要是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

(二)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

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19118元,比上年增加2279元,增长13.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比人均可支配收入低2692元,增速低0.6个百分点。主要是受最低工资标准、城镇居民基本养老金和离退休金以及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影响,城镇低收入户收入增速较高;同时高收入户也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所以中等收入户增速相对较慢。

三、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比为3.13:1,2010年该收入比为3.23:1。

注:城镇居民使用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使用人均纯收入。以农村人均纯收入为1进行比较。

附注:

1、主要指标解释

农村常住人口:指全年经常在家或在家居住6个月以上,而且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成一体的人口。外出从业人员在外居住时间虽然在6个月以上,但收入主要带回家中,经济与本户连为一体,仍视为家庭常住人口。

农村居民纯收入: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有关费用性支出后的收入总和。等于工资性收入、经营总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之和,再减去生产经营费用和固定资产折旧、税费支出和赠送农村亲友支出。在实际调查过程中,长期外出农民工的工资收入主要是寄回、带回收入。

城镇常住人口:指在城镇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在实际调查过程中,由于流动性大、隐私意识强或工作繁忙,抽中外来人口和高收入户配合程度相对较低。因此,调查样本中外来人口和高收入户的比重存在一定程度的偏低。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指将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和个人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障支出后的收入。等于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之和,再减去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和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目前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中只包括城镇居民以现金形式获得的收入。

人均收入中位数:指将所有调查户按人均收入水平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处于最中间位置的调查户的人均收入。

2、数据来源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组织实施的农村住户收支调查和城镇住户收支调查。农村住户收支调查是在全国31个省(区、市),采用分层多阶段随机抽样方法抽取896个县的7.4万农村住户,通过记账方式,收集家庭现金收支、实物收支及家庭经营情况等资料。城镇住户收支调查是在全国31个省(区、市),采用分层两相随机抽样方法抽取476个市、县的6.6万城镇住户,通过记账方式,收集家庭收入、支出、就业及住房基本情况等资料。调查的原始数据由市、县级调查队编码录入审核后直接上报,由国家统计局直接汇总出全国和分省的收支数据。

统计局:2011年中国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

新华社北京1月17日电(付子英、刘铮)国家统计局17日发布数据,2011年中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上年分别实际增长8.4%和11.4%,保持了2010年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的发展势头。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23979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4.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4%。在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中,工资性收入比上年名义增长12.4%,转移性收入增长12.1%,经营净收入增长29.0%,财产性收入增长24.7%。

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在京成立 聚焦居民收入差距

2011年10月30日19: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10月30日电 (记者马海燕)随着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成为学界和全社会关注的热点。10月30日,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在北京师范大学成立。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盟中央主席蒋树声出席成立大会并为研究院揭牌。

  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北京师范大学李实教授表示,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在过去的十年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已经超过了国际公认的收入差距的警戒线。近几年来的多项调查显示,绝大部分公众都认为收入分配情况是不太公平的或很不公平的。收入差距扩大被认为是当前社会最不和谐的因素之一,其涉及到经济与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从全局出发,制定一套完整、有效的收入分配政策体系加以解决。

  据介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内容包含最低工资政策、工资谈判机制、改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就业结构、提高劳动力市场流动性和资本市场竞争性等初次分配政策,改革税收制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加对落后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等再分配政策,以及收入和税收监管制度、政府权力监督机制、官员收入和财产公示制度、土地制度等深层次改革。

  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的前身是2006年成立的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和贫困研究中心,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宋晓梧担任研究院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收入分配问题资深专家赵人伟担任学术委员会主席。

专家称居民收入没跑赢财政收入 也没跑赢GDP

2011年12月26日10: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于26日举行第三十期经济每月谈,本期主题为“扩大消费与发展方式转变”。国家信息中心首席经济师范剑平指出,前三季度财政收入增长29.5%,经济增长速度为9.4%。而居民收入名义增长13.7%,连财政收入的增幅的一半都没到;扣除家庭支出的居民收入实际增长是7.8%,也没实现和GDP同步增长。对于主要依靠工薪收入的居民来讲,收入既没有跑赢财政收入,也没有跑赢GDP。

  对于如何扩大居民消费,范剑平指出,第一,在当前还是要坚定不移的搞好房地产的调控,促进房价的合理回归。第二,还要更大力度的来进一步完善结构性减税的政策。

  范剑平指出,我国前一段时间的房地产过于火爆,甚至出现大家认为的暴利现象,不仅仅是因为房价过高,房价比不合理引起老百姓的不满,民心所向要求调控。更重要的是我国房地产的一枝独秀,过于火爆,对我国的经济结构的调整应该说非常不利,甚至产生了两个需要调解的影响,一是房产过于火爆带动了相干的高污染、过排放行业过于火爆,使得我国节能减排的任务完成得非常艰苦。更重要是第二个逆调节作用,就是大量的资金都是追逐房地产,实体经济发展吸引不到应有的资金投入,制造业也过早出现产业空心化的现象,甚至我们的科技创新都吸引不到应有的资金。

  范剑平称:“从短期来看,与我们居民消费相关的,我们房价过高使得城市里很多原来自己还觉得自己是中产阶级的人,在高房价面前感觉自己就成了贫下中农,只有让房价合理回归以后,能够在新的均衡水平上稳定下调,我国才有可能真正提高中等收入者的比重。就这一点来讲,我国的房地产问题成为我国收入分配最终效果的很重要的影响因素。尽管房地产调控会给我们带来短期的结构性调整的阵痛,但是必须要忍住,坚定不移的把房地产调控达到一定的目的。”

  关于结构性减税话题,范剑平指出,现在来看,政府适当的让利于民是我们现在这个阶段收入分配改革重要的方向。政府适当让利于民有很重要的,就是我们通过政府的民生投入是一个方面,但是减轻居民税收负担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

  范剑平指出,由于我们的税收结构中是一个以间接税为主的国家,所以我国居民实际上的税收负担并不是在个人所得税这个直接税上,而居民的税负更多是表现在消费过程中所承担的隐形税。下一步在我们国家更大减税的潜力是我们国家间接税方面,同时从长远发展方向来讲,我们国家也应该逐步降低间接税的比重,而增加直接税的比重,今后更多不是在个人所得税这方面去动脑筋,更多的是要想办法减轻居民在商品价内税负,在间接税这方面想办法减轻居民的税收负担。

  范剑平指出,我国的增值税有一个特点,名义税很高,但是给了五花八门的优惠政策。这里有突出的几个问题,我国应该适当降低增值税的名义税,同时应该逐步取消名目繁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降低名义税率会带来哪些好处?对此,范剑平指出,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好处:一是很显然可以降低商品的国内售价,促进居民消费。二是我们通过取消增值税名目繁多的优惠政策,有利于帮助中小企业获得更加好的公平税负环境。三是降低增值税名义税率可以调整内外需关系,使我们国家与别的国家增值税率更趋向于一致,这样在国外买中国货比国内还便宜的怪象就可以消除。 (责任编辑:王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