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屁孩和小丫简笔画:“光环”下的罪恶——对黎庆洪及开阳“花梨黑帮案”的探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20:15:01

   2010年3月31日,“花梨帮”头目黎庆洪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赌博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采矿罪,被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30万元;“花梨帮”其他15名成员也分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斗殴罪等罪名被判处3年零6个月以上至16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听到“花梨帮”覆灭消息之后,当地老百姓无不拍手称快。

  顶着“青年企业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国汽车拉力赛车手”等“光环”的黎庆洪是如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又如何沦为阶下囚?记者带着一系列问题,沿着黎庆洪及“花梨帮”的发家史、形成史、壮大史、覆灭史等轨迹进行深入采访,个中疑问不言自明。

  一、发家史——“三步淘金”,罪恶积累

  黑帮的犯罪活动,往往离不开强大的资金支持。而黎庆洪和“花梨帮”的第一桶金,则是来自于其父黎崇刚的“三步淘金”——“先吃饭、后杀猪、再杀牛”的原始积累。

  第一步:“先吃饭(范某)”。1997年,黎崇刚勾结时任开阳县花梨乡党委书记的杨玉伦(在逃)等人,以提高承包费、封堵矿山等手段迫使花梨乡政府马口磷矿1号、4号矿井的承包人范某退出。之后,黎崇刚以每年向花梨乡政府缴纳2万元承包费的方式获取了马口磷矿1号、4号矿井的开采承包权,与其子黎庆洪共同经营。

  第二步:“后杀猪(朱某)”。逼走范某后,黎崇刚又开始“算计”花梨乡马口磷矿2号矿井的承包人朱某。于是,黎崇刚指使其矿上工人采取燃烧废旧轮胎、辣椒面等手段,干扰朱某承包矿点的正常生产,致使双方工人发生斗殴。事后,黎崇刚又指使其采矿点工人将朱某打伤。朱某迫于黎崇刚的势力,于1999年9月放弃了马口磷矿2号矿井的承包开采,黎崇刚父子从而获取该矿井的承包开采权。

  第三步:“再杀牛(刘某)”。紧接着,黎崇刚利用与刘某承包的采矿点相邻的机会,又勾结杨玉伦等人,通过频繁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停电等多种手段对刘某进行刁难,致使刘某无法正常生产。刘某在不能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被迫于2002年4月以68万元的“优惠价格”将其采矿点的承包权转让给黎崇刚。

  2001年至2006年黎庆洪、黎崇刚在经营花梨乡马口磷矿期间,先后发生了5起致人死亡的安全事故,但都利用威胁、恐吓等手段“私下摆平”。2005年8月,黎崇刚经营的马口磷矿因矿洞顶落石,将工人何芝友砸死。事故发生后,黎崇刚与何芝友父亲协商赔偿事宜,表示只愿赔付138000元。何芝友父亲认为赔偿数额太少,但在黎崇刚“如果不答应赔偿的条件是没有办法的,随便告到哪里去也不能把我怎么样,如果不答应我的赔偿条件就找人整死你”的威胁下,被迫接受赔偿条件。

  依托父亲非法手段获得的巨额财富,黎庆洪也开始了他的犯罪人生。

  二、形成史——歃血为盟,巧取豪夺

  朋友间亲密的兄弟关系,原本是一个褒义词。然而,黎庆洪邀约的这帮人员,却是跟着他打打杀杀,掠夺他人财富、为害一方的“烂兄烂弟”。

  滴血结拜成立“同心会”

  1999年,黎庆洪纠集何菊建、蒙祖玖等20余人,在开阳县城关镇金都宾馆成立“同心会”,举行“滴血结拜”仪式。黎庆洪点燃了三炷香,杀了一只活公鸡,将鸡血滴入酒碗中,并带头刺破中指,将血滴进碗中;何菊建等人也随即效仿黎庆洪刺破手指将血滴入碗中;众人共饮血酒,拜黎庆洪为“大哥”,并制定兄弟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缴纳会费、将破坏者踢出“同心会”等“会规”。

  “同心会”发展成“花梨帮”

  黎庆洪父子拥有的磷矿、煤矿等矿业经常因矿产开采、土地赔偿等问题与其他矿点和当地村民发生矛盾纠纷。为了达到“以黑护商”的目的,黎庆洪吸纳越来越多的“烂兄烂弟”加入其组织。为笼络帮会成员,壮大声势,每年春节期间,黎庆洪均组织那些“烂兄烂弟”到其家中聚众赌博,并免费提供食宿。

  从2006年至2007年,逐步加入到黎庆洪手下的成员有黎猛、李相建、李光奇等人。“‘同心会’后面收的小弟常在外面惹事,因为帮会的人大多数是花梨乡人,所以外面的人就叫我们‘花梨帮’。”在一审判决书中,“花梨帮”头目黎庆洪、成员蒙祖玖供述道。

  “黎庆洪在花梨乡能呼风唤雨,什么事情都能做成。”开阳县一位郑姓男子透露,黎庆洪用钱笼络了一些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只要有谁惹到黎庆洪就会被打, 所以当地人都不敢去惹他。

  10年的巧取豪夺,黎庆洪成为了这个罪恶金字塔的塔尖人物。在被告人黎庆洪的组织、领导下,“同心会”从一个较为松散的帮派组织一步一步发展壮大成为一个以黎庆洪为首,以何菊建、李相建、黎猛为骨干,以李光奇、蒙祖玖、龙康等人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

    随着“花梨帮”的坐大成势,黎庆洪及其成员还通过开办公司等方式,为这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披上“合法外衣”。2004年,黎庆洪通过转让花梨乡马口磷矿部分股权获取了巨额资金,注册成立了“贵州腾龙宏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蒙祖玖为该公司副总经理,负责矿山经营;何菊建为该公司总经理助理,负责“社会事务”。

  开设赌场、赌博、放高利贷、收取保护费等不法手段,也是黎庆洪及“花梨帮”成员们“发家致富”的又一渠道。一审判决书上黎庆洪供述:从1997年至今,黎庆洪、何菊建等人经常赌钱,一般输赢在二、三万至十万元左右。2005年5月,“花梨帮”骨干成员何菊建与瓮安县“叶八二帮”黑社会性质组织“合作”在瓮安县茶店村开设赌场,仅一个月就非法获利20余万元;2007年7月,黎庆洪、黎猛兄弟等人投资开设的“涌鑫”电玩城开业,主要靠赌博机谋利;2008年年初,黎猛从“磷都”典当行提取资金,给“花梨帮”成员在各赌场上放高利贷,按一万元钱每天收500元利息、利滚利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同时,“花梨帮”成员李相建、李光奇等人还以看场子、占干股等方式收取休闲会所、地下赌场的保护费。

  三、壮大史——谋求“光环”,为害一方

  除了培植黑帮势力以外,黎庆洪还利用该家族非法攫取的财富,通过“披上”慈善面纱,谋取“光环”。

  2007年,黎庆洪通过共青团贵阳市委向“希望工程”捐款30万元,用于帮助贫困学生;组建了绿色磷都贵州开阳拉力车队,参加全国汽车拉力赛;协助开阳县政府举办全国汽车拉力锦标赛分站赛。

  这些公益性行为也为黎庆洪带来了丰厚的“回报”。从2006年起,黎庆洪分别当选为贵阳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贵阳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政协第十届贵州省委员会委员等身份,并获得了贵阳市创业青年典型、第四届“中国青年创业奖”等荣誉称号。然而,顶着“光环”的黎庆洪却长期非法持有枪支。2007年1月,黎庆洪获得一支制式5.56口径步枪,步枪子弹50余发,并将该枪非法藏匿于其本人所驾驶的车内及其贵州腾龙宏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办公室内,并多次携带该步枪到花梨乡等地。

  褪去“光环”,黎庆洪的真实面目是什么?以下几个案例便能分清黑白:

  “花梨帮”列队入村,伺机报复,扰乱治安,村民躲避深山

  2005年12月,黎庆洪伙同谢应林(“同心会”成员)等人在织金县珠藏镇链子村岩脚大寨开采煤矿期间,因拿劣质煤给当地村民使用而发生纠纷。黎庆洪知情后,立即组织“花梨帮”成员何菊建、蒙祖玖、龙康、李光奇等人,召集简代平、冷光辉两个恶势力犯罪团伙及其他两劳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200余人,分乘了两辆大客车、60余辆轿车赶到织金县珠藏镇链子村岩脚大寨。在黎庆洪的指挥下,统一戴着白手套为标志,统一持发放的刀具、钢管等凶器,五人一排,列成纵队进入村庄,逐户对当地村民搜查,伺机进行报复。害怕的村民逃进深山躲避,直到当地派出所出警后,黎庆洪等人才离去。事后,黎庆洪在织金包下一家餐馆,组织前去的200余名人员统一会餐,并在现场发放了租车费、油费及好处费。迫于“花梨帮”的淫威,当地村民再也不敢向黎庆洪等人过问煤矿造成的污染和生活用煤问题。时隔4年,当地村民在接受贵阳市公安民警调查时,仍然心有余悸!

  堵路4个月,损失500多万元

  2006年8月,黎庆洪、黎崇刚为达到吞并清江磷矿的目的,利用当地村民与清江磷矿因水源问题及雇工问题引发的矛盾,指使当地村民田某等人将清江磷矿运输道路堵断,迫使清江磷矿停产近4个月,造成企业损失、国家税收及规费损失520.16万元。在一审判决书中,田某证实“因清江磷矿将我家种地的水源挖断,我和黄某组织大家于2006年9月堵清江磷矿的路,大概堵了一个多月,后乡政府出面解决赔偿损失就没有堵了。”田某还证实;“黎崇刚也怂恿我们去堵路,以达到他兼并清江磷矿的目的。后来黎崇刚叫我在他矿山当矿长作为对我的回报。”

  案发后,黎崇刚也供述:“我们通过了解一个叫田某的移民代表还是不满意准备继续堵路是当地一霸,经常打架、闹事,我就单独找到他并说等到时候磷矿得到正常经营,他就可以到我们磷矿当矿长,当时田某就同意了。”

  “躲进警车,也难逃一劫”

  2007年3月7日,黎崇刚将车辆停放在花梨乡街道中间,途经此处的袁某、陈某、喻某因无法通行,与黎崇刚发生争执,进而发生打斗。黎庆洪知道后,立即组织何菊建、李相建等“花梨帮”成员赶往现场“帮忙”。袁某见势不对,逃往深山内躲避。数十名不法之徒手持砍刀、钢管、木棒等凶器,仍然穷追不舍,公然在花梨乡各出口强行拦下过往车辆进行搜查。被搜到后,袁某被殴打直至昏迷,造成左手食指骨折,右手手臂、手肘骨折,右大腿骨裂。

  同时,陈某、喻某也被迫躲进花梨乡派出所的警车寻求保护。黎庆洪指使何菊建、罗毅等50余人将警车团团围住,试图冲上警车对这两人进行殴打。在民警堵住车门,黎庆洪一伙人无法将其拉出车外的情况下,黎庆洪一伙用砍刀、钢管等凶器捅进车窗内,将陈某、喻某打伤。

  惊慌之下,喻某、陈某被迫驾驶警车沿瓮安县方向逃离,并主动向瓮安县中坪派出所卡点求救,之后被转移到中坪派出所的警车内。此时,黎庆洪带领数十名不法之徒、分乘四五十辆轿车,手持砍刀、钢管、木棒等凶器尾随而来,又将警车团团围住,并不顾民警制止,强行将喻某、陈某两人拉下警车进行殴打,直至民警鸣枪示警后,黎庆洪等人才停手。

  受害人陈某回忆道:“为了化解矛盾,妥善处理那件事情,事后,我还打电话给黎崇刚。黎崇刚在电话里威胁说,让我赔他97000块钱的损失,还说我已经放过你一马了,我家关系和实力你也了解,我的儿子是黑老大,要搞死你太简单了……由于和黎崇刚没有谈成,我再也不敢去开阳。”

  手下伤人,老大“摆平”

  顶着“光环”,黎庆洪自己为“花梨帮”打起了“保护伞”。2008年3月10日,开阳县一中学生陆某与赵某因琐事发生矛盾。“花梨帮”成员李湘波、梅芸瑜等人应邀于次日晚上持刀在开阳县一中门口守候赵某,将赵某砍伤后逃走。开阳县公安局城关镇派出所证实:3月18日,李湘波、梅芸瑜等“花梨帮”成员因涉嫌故意伤害赵某被传唤。次日,黎庆洪凭借贵州省政协委员、贵阳市人大代表的身份,来到该所询问案情,并主动拿出8000元医疗费给受害人,希望对李湘波、梅芸瑜等人减轻处罚。

  2007年,“花梨帮”成员李光奇因为打架被开阳县公安局抓捕,被告人黎庆洪出资5000元将其保释; 2008年4月,因“涌鑫”电玩城内进行赌博活动,电玩城老板龙康被捕。黎庆洪、黎猛得知此事后立即前往城关镇派出所交涉,向派出所交纳两万元将龙康保释……

  “‘花梨帮’一共有40多人。如果我们帮里的人有谁被抓,如果我们都解决不了,就由黎庆洪出面和政府协调,并作担保人或支付担保金。帮里的兄弟打伤人,也是黎庆洪给对方出医疗费。”在一审判决书中,“花梨帮”骨干成员何菊建供述。

  四、覆灭史——公开一审,17人领刑

  2008年6月10日,开阳县城两个团伙公然在街头持械火并,当场砍死一人,开阳县被列为全省29个重点整治地区之一。贵阳警方顺藤摸瓜,拉开了开阳县“打黑除恶”的序幕,先后摧毁了简代平、冷光辉等4个被全国“打黑办”认定为恶势力的团伙。在审查过程中,4个恶势力团伙均反映,在开阳境内还有一个比他们势力更大、罪行更深的犯罪团伙——“花梨帮”。嫌犯的供述引起贵阳警方的重视,贵阳市政法部门对其进行了长达4个月的侦查。

  2008年10月10日,黎庆洪被贵阳市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其他犯罪人员也相继落马。“花梨帮”头目黎庆洪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赌博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采矿罪,被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30万元;黎崇刚因非法采矿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花梨帮”其他15名成员也分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斗殴罪等罪名被判处3年零6个月以上至16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万元至15万元,赌资及非法获利共计300万余元依法追缴。

  在黎庆洪被起诉期间,一份具有“800村民签名”的“请愿书”被递交到相关司法部门。“请愿书”上列举了黎庆洪在花梨乡的种种善举,并声称黎庆洪不是恶人。贵阳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笔迹检验专家对“请愿书”上的签名笔迹进行鉴定时发现,该“请愿书”上多处签名,系同一笔迹。

  为进一步核查“请愿书”的真伪,花梨乡派出所民警随机抽取10名在“请愿书”上署名的村民,并进行核查。民警发现,其中有7位村民证实签名不是他们本人写的;另外3人表示,有一位叫罗崇富的人喊他们帮忙签名。“当时罗小九(罗崇富)找我签字时,就拿了一张信笺纸,上面签了些名字,什么内容都没有,就叫我在上面签个名字……至于签名前粘贴的‘请愿书’,我从未见过。”花梨乡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村民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