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异端驾驶员:专业术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2 04:25:50

1.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得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原位癌一般指粘膜上皮层内或皮肤表皮内的非典型增生(重度)累及上皮的全层,但尚未侵破基底膜而向下浸润生长者。例如子宫颈、食管及皮肤的原位癌。常见的原位癌有皮肤原位癌、子宫颈原位癌、胃原位癌、直肠原位癌、乳腺管内癌和乳房小叶间原位癌。 )

  (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指的是一种影响淋巴细胞系的恶性肿瘤,它的特点是产生大量不成熟的淋巴细胞,这些细胞在骨髓内聚集,抑制骨髓的正常造血;并且能够通过血液在全身扩散,导致病人出现贫血、容易出血、感染及器官浸润等。慢性淋巴白血病是一种进展缓慢、惰性的肿瘤,患者通常保持无症状达数月至数年。)

  (3)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1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何杰金病(Hodgkins disease)又名淋巴网状细胞肉瘤,是种慢性进行性无痛的淋巴组织肿瘤。其原发瘤多呈离心性分布,起源于个或组淋巴结,以原发于颈淋巴结者较多见,逐渐蔓延至邻近的淋巴结然后侵犯脾肝骨髓和肺等组织。)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2.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

  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造血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手术。

  3.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90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

  4.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脏组织弥漫性坏死,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经血清学或病毒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重度黄疸或黄疸迅速加重;

  (2)肝性脑病;

  (3)B超或其它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

  (4)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 

  5.良性脑肿瘤

  指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

  (2)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6.双耳失聪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耳听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在500赫兹、1000赫兹和2000赫兹语音频率下,平均听力大于90分贝,且经纯音听力测试、声导抗检测或听觉诱发电位检测等证实。

   7.双目失明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双眼中较好眼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眼球缺失或摘除;

  (2)矫正视力低于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它视力表应进行换算);

  (3)视野半径小于5度。

  8.瘫痪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肢或两肢以上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疾病确诊180天后或意外伤害发生180天后,每肢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  

  9.严重脑损伤

  指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脑损伤180 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10.严重Ⅲ度烧伤

  指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到全身体表面积的20%或20%以上。体表面积根据《中国新九分法》计算。

  11.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指因骨髓造血功能慢性持续性衰竭导致的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骨髓穿刺检查或骨髓活检结果支持诊断;

  (2)外周血象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①中性粒细胞绝对值≤0.5×109/L ;

  ②网织红细胞<1%;

  ③血小板绝对值≤20×109/L。

  12.主动脉手术

  指为治疗主动脉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或开腹进行的切除、置换、修补病损主动脉血管的手术。主动脉指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不包括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的分支血管。

  动脉内血管成形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13.细菌性脑脊髓膜炎

  指因脑膜炎双球菌感染引起脑脊髓膜化脓性病变,且导致永久性神经损害,持续三个月以上,并且脑脊液检查显示脑膜炎双球菌阳性。

  永久性神经损害是指由细菌性脑脊髓膜炎引起的耳聋、失明、眼神经麻痹、瘫痪、脑积水、智力或性情中度以上的损害,且上述症状持续三个月以上仍无改善迹象。

  14.植物人

  指大脑皮质全面坏死,意识完全丧失,但脑干仍保持完好,且此情况持续一个月或一个月以上。

  15.I型糖尿病

  I型糖尿病为由于胰岛素分泌不足或胰岛素抵抗引起的慢性血糖升高,并需持续性地依赖外源性胰岛素输入以维持生命6个月以上。

  16.严重胃肠炎

  以严重的腹泻、便血和肠段坏死为特征的胃肠道严重感染。大肠或小肠的一处或多处需手术切除,且经病理检查证实存在严重感染和坏死。  

  17.严重心肌炎

  心肌的严重感染而导致至少持续6个月的心功能损害。严重的心功能损害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左室腔扩大至少达到正常值上限的120%,且左室射血分数持续性低于40%。  

  18.艾滋病

  被保险人因输血而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必须满足以下的条件:

  (1)在保障起始日或复效日之后,被保险人因输血而感染HIV;

  (2)提供输血前一个月内HIV检查阴性的报告以及输血后HIV检查阳性的报告。

  任何因其他传播方式(包括:性传播或静脉注射毒品)导致的HIV感染不在保单保障范围内。保险公司必须拥有获得使用被保险人的所有血液样本的权利和能够对这些样本进行独立检验的权利。

  19.周岁

  指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每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的不计。例如,出生日期为2000年9月1日,2000年9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期间为0周岁,2001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为1周岁,依此类推。

  20.医院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合格或二级合格以上的医院,但不包括主要作为康复、护理、疗养、戒酒、戒毒或相类似的医疗机构。  

  21.初次确诊

  指自被保险人出生之日起第一次经医院确诊患有某种疾病,而不是指自保险合同生效、复效或等待期之后第一次经医院确诊患有某种疾病。例如,2010年1月1日保险合同生效,若:

  (1)2009年1月1日被保险人自出生后第一次经医院确诊罹患“恶性肿瘤”,由于“初次确诊”发生在保险合同生效之前,因此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2)2010年2月2日被保险人自出生后第一次经医院确诊罹患“恶性肿瘤”,由于“初次确诊”发生在等待期(90日)内,我们按投保人已交的本合同的保险费数额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3)2010年5月2日被保险人自出生后第一次经医院确诊罹患“恶性肿瘤”,由于“初次确诊”发生在等待期后,我们按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向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22.意外伤害

  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并以此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体蒙受伤害或身故,猝死不属于意外伤害。 

  23.毒品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   

  24.酒后驾驶

  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 2004)中规定,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25.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指下列情形之一:

  (1)没有驾驶证驾驶;

  (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持未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

  (4) 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26.无有效行驶证

  指下列情形之一:

  (1)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2)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27.机动车

  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28.遗传性疾病

  指生殖细胞或受精卵的遗传物质(染色体和基因)发生突变或畸变所引起的疾病,通常具有由亲代传至后代的垂直传递的特征。如先天愚型、多指(趾)、先天性聋哑、血友病等。

  29.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指被保险人出生时就具有的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  

  30.专科医生

  专科医生应当同时满足以下四项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并按期到相关部门登记注册;

  (3)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职称证书》;

  (4)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相应科室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

  31.永久不可逆

  指自疾病确诊或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经过积极治疗180天后,仍无法通过现有医疗手段恢复。  

  32.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指肢体的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肢体是指包括肩关节的整个上肢或包括髋关节的整个下肢。

  33.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语言能力完全丧失,指无法发出四种语音(包括口唇音、齿舌音、口盖音和喉头音)中的任何三种、或声带全部切除,或因大脑语言中枢受伤害而患失语症。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指因牙齿以外的原因导致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34.电话保险

  保监会2007年颁发并执行的《关于规范财产险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专用产品开发和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7) 32号)中指出,电话业务是在传统电话服务基础上发展出现的新型业务营销模式,并且把电话营销业务定义为:以电话为主要沟通手段,借助网络、传真、短信、邮寄递送等辅助方式,通过保险公司专用电话营销号码,以保险公司的名义与客户直接联系,并运用公司自动化信息管理技术和专业化运行平台,完成保险产品的推介、咨询、报价以及保单条件确认等主要营销过程的业务。

  在国外,电话营销最早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兴起,现已成为不少国际知名保险公司的主要销售渠道之一。在财产险方面,2006年就有24%的美国车主通过电话投保车险。在寿险方面,美国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电话营销。

  在国内,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超过十家保险公司开展电话保险营销业务,而且部分公司的电话营销业务已初具规模。

  电话销售的内在优势主要表现在:

  (一)价格便宜。一般而言,电话销售与其他销售渠道相比,至少便宜15%。这主要得益于运用电话销售大幅降低了经营成本;

  (二)快捷方便。通过电话销售缩短和简化了投保、承保、交费等环节;

  (三)有利于建立标准化、集中化的营运模式,提高经营效率。

  但目前我国电话销售占业务的比重与国外成熟市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从实践来看,还有几个比较大的障碍:

  (一)消费者对电话销售的认知度不是很高,由于市场诚信建设等原因,很多客户还心存疑虑;

  (二)客户资料来源的准确性不高,另外,由于涉及隐私问题,还面临一定的政策风险,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也正在酝酿之中;

  (三)保险公司明确说明义务履行不到位,可能会导致合同部分无效。

  总之,保险电话营销作为一种新型的业务营销模式,其发展前景非常广阔,通过不断地改进和完善,必定会推动保险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