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斯兰狮子的天敌:“抽个美女回家过年”违法吗? [图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23:20:00

“抽个美女回家过年”
有违法律规定

年关将至,人人都愁。
有人愁的是没有回家的钱财,有人愁的是没有返乡的车票,还有年青人愁的是没有另一半没法向父母双亲交待。
有人愁苦就有人帮助。
“假戏成真:抽个对象回家过年!”这不,美团网的一则消息引发10万人竞相参与:只要登记资料,1月20日,网站将进行抽奖,中奖者就能将网站提供的一名帅哥或美女带回家过年,两人结伴回家的交通、食宿费用全包,不过最多报销5000元。
网站提供的一男一女都属龙,24岁。按照规则,若男网友中奖,可以将美女带回家;若女网友中奖,可以将帅哥带回家。据介绍,美女身高168厘米,体重48公斤;帅哥身高183厘米,体重72公斤。网页上所附的6张两人的照片显示:女的漂亮、男的帅气。(2012年1月16日《羊城晚报》)
我们知道,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超过五千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看来,美团网的这种广告宣传还是有法律人指点的,因为总体费用不超过5000,如果美女帅哥不算的话,但美团网以美女帅哥为奖品仍然有违法之处。
有人认为这是网站的一种广告宣传,当不得真的。那就涉嫌虚假宣传,自然是违法的。

如果说是真的,有人会中奖,从法理上讲自然有美女帅哥陪伴回家。
我国《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违法之处京在这里。
一方面人的身体不能成为合同的标的。
现年23岁的女子贝兹内克自称去年两次遭解雇,需要用钱,在拍卖网站上以“我的臀部供你文身”为商品叫卖。按照拍卖说明,买家可以在她臀部任意一侧文身,限于一块边长9厘米的正方形内,文身内容可以包括商业广告。这一特殊“拍品”登出24小时内,竞拍价格已经升至10250新西兰元(约合8125美元)。贝兹内克说,最终拍卖所得钱款的20%将捐给慈善机构。“我看待这件事的态度是……臀部的文身可以让我今后回顾,记住我人生这一节点。”她说。据悉,贝兹内克的做法已引来他人效仿。(2012年1月16日《长江日报》)
很大程度上,臀部广告的新闻效应就在于其出售身体的不合规性。
按美团网的说法,这两人都是单身,美女还亲自参加了该项活动文案的撰写,“两人都想通过这次活动,增加一次选择的机会”。
其意在说二人同意,以当事人的自愿免除这种行为的非法性。
我们知道,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者提供劳动力,用人单位按协议提供劳动报酬。
必须明确,劳动合同的客体是劳动者的技能,而绝非身体。尽管对模特服务、演出服务等合同来说,身体条件(如长得美丽、像特型人物等)确实影响合同的成立,但这种协议本身排斥身体的惟一性。
2004年在昆明出现了一种叫做“美女盛”的新的用餐方式,就是在美女的身体上摆放各种食物供食客食用,这种不符合中华民族传统道德观念和审美观念的用餐方式一经推出就立刻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的批评。这种女体盛后来因为侮辱妇女人格尊严而为妇联等团体反对最终被取缔。
另外,合同的双方意愿并不排除其非法性。
合同一般不包括违法事项,如雇凶杀人、组织卖淫、代孕服务、出售器官等,即使是当事人自愿,法律也是强行禁止的,这一点上,劳动合同尤其为甚。
因为劳动合同法虽然有合同二字,但不属于合同法的范畴,反而更多是行政强制性规定,如加班,即使是劳动者自愿,职工每天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否则就视为加班,企业应该支付加班工资。职工加班一般每天不能超过一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超过这一规定,即使以加班费的形式给予补偿也是不合理的。
再一方面,带美女回家的人身合同不能强制执行。
这就像演员违反演出合同取消原有的演唱会,法院只能判令演员(演出举办方)对消费者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要求实际履行。
综上,带美女回家很大程度上不是违反道德,而是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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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9雨霖转载/编辑/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