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渡赤水路线图高清:美国退还庚款的相关史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9 07:41:38
美国退还庚款的相关史料



本文史料部分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崔志海的一篇长文,由于原文长达二十九页,杀手对文章进行了一定删节,同时由于篇幅问题文中所引材料的出处不再一一列示。


1909 年美国退还部分庚子赔款,以此作为派遣中国学生赴美留学之用,史称“庚款兴学”。庚款兴学既是近代中美关系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中国近代留学史上一件影响深远的事件,有关论著均有论述。但对于美国为什么要退还部分庚款,它是如何被提出来的,退还的部分庚款又是如何与兴学联系在一起的,以及退还部分庚款的金额是如何确定的,谁在退还部分庚款中起了关键的作用以及如何评价等问题,学术界迄今仍有一些不同看法,甚至似是而非的观点。有鉴于此,笔者根据美方档案资料,同时结合已公布的部分中方档案,就上述问题做一考辨。



            (一)

对于美国政府为什么要退还部分庚款,1907 年6 月15 日美国国务卿罗脱( Elihu Root) 第一次将这一决定正式通知中国驻美公使梁诚时是这样解释的:“从赔款一开始本政府就有此意向,即在适当的时候,当所有的申诉均已提出,所有的开支均尽可能查清之后,原来估计的数字以及赔款支付总数应予修正,并作为与中国真诚友好的一个证明,自愿免除超出中国应向美国国家和公民赔偿之外的那一部分赔款的法律义务。”②由于没有具体细节,大多数学者对罗脱所说美国政府从赔款一开始就有退还部分庚款的意向,不是没有予以注意,便是持怀疑态度,认为美国政府主动退还部分庚子赔款是“不确切的”、“不符合历史事实的”,“美国政府退还部分赔款的设想竟在中国赔款开始之时,真是匪夷所思”。但揆诸事实,罗脱所说,并非虚言。

美国之所以主动退还部分庚款,并从赔款一开始就有此意,这要从1900 —1901 年和约谈判期间美国政府对赔款问题所持的态度说起。当时,美国政府从刚确立的对华门户开放政策出发,认为一个稳定完整的中国是符合美国利益的,因此在赔款问题上不像德、法、日、俄等国那样,希望从清政府那里榨取尽可能多的赔款,相反,主张将赔款额尽量限制在清政府能够承受的范围内,不要给清政府造成过度的财政压力,以致清政府失去生存和改革的能力。本着这一原则,1900 年12 月29 日美国国务卿海约翰(John Hay)即在电报中指示康格( E. H. Conger) ,在和约谈判中,尽可能使赔款保持在一个适当的限度内,以确保中国的偿付能力。1901 年1月29 日,海约翰体指示康格将庚子赔款的总数限制在1. 5 亿美元(约合关平银2. 02 亿两) ,同时提出美国的损失和支出约为2500 万美元。在此需要指出的是,海约翰当时提出美国的损失为2500 万美元,并不是实际要求的赔款额,只是一个虚报的数字,目的是为在谈判中要求其他列强削减赔款数目预设一个筹码。在同5 月7 日,在有关列强提出总数为6750 万镑(约合关平银4. 5亿两) 的赔款要求后,美国始终持反对立场。美国谈判代表柔克义(W. W. Rockhill) 为削减这一赔款数,甚至于7 、9 两日分别通知美国驻南京和汉口领事密告两江总督刘坤一和湖广总督张之洞,希望经由中国全权谈判代表陈述困难,以达到削减赔款的目的。10 日,海约翰在致柔克义的电报中也认为这一总数太高了,他第一次明确提出:为使赔款额降到一个合理的数字内,如果其他各国也同样缩减的话,美国政府愿意将所要求的赔款减少1/ 2 。在清政府答应列强的赔款要求之后,美国谈判代表柔克义仍然呼吁降低赔款,他在5 月22 日的外交团会议上指出:虽然中国政府承认了4. 5 亿两的赔款,但当初我们提出这一要求只是一个假设性的数字,因此我们不能就此把它理解为要求中国偿付这一巨款的一个承诺。28 日,海约翰在电报中也支持柔克义的立场,再次表示“这一数额太大了,恐怕会给中国造成灾难”,指示如有可能,将赔款问题移交海牙国际仲裁法庭裁决。但由于各国的反对,美国的建议始终没有被接受。

在劝说其他列强共同按比例削减庚子赔款的倡议失败之后,作为当事人的海约翰和当时负责远东政策的柔克义为缓解因“磅亏”问题给清政府造成的进一步的财政压力,开始考虑率先由美国单独退还庚款的超额部分,从而促使其他列强一同退还。1904 年12 月6 日,应海约翰的要求,柔克义草拟了一份提交国会的关于退还部分庚子赔款的备忘录。该备忘录指出:经调查,美国公民在义和团运动时期所遭受的损失以及美国军队的开支并非最初估计的那么多,鉴于这一事实,以及中国目前的财政困难和我们以前也有过向中国退还多余部分赔款的政策①,故而向国会提出庚子赔款对中国是否存在不公正问题是我的职责;退还部分庚子赔款对减轻中国沉重的债务来说是十分必要的;如果这一建议获得国会的批准,我建议授权行政部门通知中国政府,此后美国只要求赔款总数的一半。1905 年1 月间,驻美公使梁诚奉命与美国商讨还金还银问题,海约翰一方面表示鉴于清政府已答应其他列强的还金要求,美国也应一视同仁,但同时为缓解因还金给清政府所增加的财政负担,第一次婉转向中方表达了退还多余部分赔款的打算,并叮嘱梁转告清政府,为避免产生阻力,不要泄露这一消息。同年4 月,柔克义为早日促成此事,在来华任公使前夕,就如何归还部分庚款征询梁诚的意见。1905 年7 月12 日,在国务卿海约翰病逝后第5 天,已来华履任的柔克义又立即给美国总统罗斯福( Theodore Roosevelt) 写信,希望早日解决退还庚款超额部分的问题,指出:在过去的几年里,海约翰经常与我说起这件事,每次他都这样表达他的意见:我们必须找到某种方式履行公正。但这件事在国务院中并没有任何文字记录,只是在约翰和我之间一再讨论,因此“, 提请您关心这件事是我的责任,也是对海约翰的纪念,相信以您的智慧,您能够决定以某种方式完成这一愿望”。

然而,当时中美之间所发生的一系列纠纷,如收回粤汉铁路、抵制美货运动及发生在广东的连州教案,影响了美国政府做出退还部分庚款的决定。8 月22 日,美国总统罗斯福在给柔克义的回信中虽然承诺他本人将会解决这个问题,并表示无论是在移民问题还是在赔款问题上,他比任何一个总统更愿意公正地对待中国人,但同时明确表示最近中国政府在粤汉铁路和抵制美货运动中的表现使他对向国会提出这件事犹豫不决,指示柔克义必须对清政府在处理这两件事情上的“错误行为”采取强硬态度,以最强烈的方式让清朝官员明白他们在粤汉铁路和抵制美货运动中没有履行“公正”,极大妨碍了获得国会赞同退还部分庚款的机会

1906 年初,随着中国抵制美货运动的平息,尤其是3 月间清政府应美国政府的要求,公开发布保护外人的上谕,消除了美国国内当时流传的有关中国正在出现第二次义和团运动的疑虑,美国总统罗斯福对退款的态度转向积极。1906 年4 月3 日,他在给美公理会传教士明恩溥(A. H. Smith) 的回信中虽然仍表示“我之所以一直怀疑是否要将赔款用于你所提的建议,这仅仅是因为我对中国人是否会把它看作一个软弱的行动而犹豫不决”,但同时明确赞成将退款用于派遣中国学生留学美国,承诺只要不出现一些重大的相反的理由,他本人将会采取行动,通过行政法案和与诸如哈佛、耶鲁等大学机构的共同努力,争取国会通过退款议案,并指出今后将由国务卿罗脱负责处理这件事



从美国正式公开宣布退还部分庚款的过程来看,笔者认为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退还部分庚款确系美国政府的主动行为,并从一开始就有退还的打算,那种将美国退还部分庚款说成是驻美公使梁诚活动的结果的看法,是言过其实的。很显然,以当时中美两国强弱之悬殊,若不是美国有主动退还的意向,即使梁诚有三寸不烂之舌,也无法说动美国政府做出此举。当然,梁诚作为一名外交家,能够抓住机会,利用他与一些美国政府官员建立的良好关系,多方游说,在他任内促成美国政府做出退还部分庚款的正式决定,确乎做出了他个人的贡献。

第二,那种认为退还庚子赔款是美国政府为了消泯抵制美货运动之后中国人民的反美情绪而采取的一个举动的看法,实际上是一种似是而非的观点。如前所述,有关退还部分庚款的动议早在抵制美货运动之前即在进行之中。虽然一些美国人士当时有此建议,但就美国政府做出退款的决定来说,并非出于此一意图,相反,抵制美货运动一度妨碍了美国政府做出退款的决定,担心退款的决定被视做对抵制美货运动的一个奖励。美国通过退还部分赔款,的确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它在抵制美货运动中的形象,但显然不能倒果为因,将退款视为抵制美货运动的一个结果,历史和逻辑有时是两码事。





                (二)

对于美国第一次退还庚款如何与兴学联系在一起,有些学者根据有关中文资料和档案,认为它主要是驻美公使梁诚的功劳,或说“这是中美两国的共同意愿”。笔者以为,这些说法,揆诸事实,也是不确切的。根据目前所看到的资料,庚款用途问题最早系由美方提出。1905 年初,在国务卿海约翰向梁诚透露美国有退还部分庚款的意图之后,新任驻华公使柔克义在4 月来华前夕,向梁诚探询清政府对美国退还庚款的用途有何打算,以便总统向国会提出议案。会谈后,梁诚立即致函外务部,原文如下:“美国赔款收回各节,经迭次函陈在案⋯⋯连日与柔及署外部等商榷办法。柔言:总统以为,此项赔款摊付之法,中国早经筹定,若果交还,不知是否摊还民间,抑或移作别用。诚答以交还不应得之赔款,贵国义声足孚遐迩,减免之项如何用法,则是我国内政,不能预为宣告。柔谓总统并非有心干预,特欲略知贵国宗旨,以便措词请求议院耳。诚惟今日列强环伺,若不觇我措施,定其应付,不有非常举动,无由戢彼奸谋。今美总统所言,无论是否有心干涉,均应预为之地,庶免为彼所持,尤应明正其词,庶彼为我必折,似宜声告美国政府,请将此项赔款归回,以为广设学堂遣派游学之用,在美廷既喜得归款之义声,又乐观育才之盛举。纵有少数议绅或生异议,而词旨光大,必受全国欢迎,此二千二百万金元断不至竟归他人掌握矣。在我国以已出之资财,造无穷之才俊,利益损益已适相反⋯⋯且按年赔款,各省摊定此二千二百万元者,合则见多,分则见少,即使如数归还民间,未必获益,与其徒资中饱,起交涉之责言,何如移应要需,定树人之至计耶! 诚衡量轻重,若善于此⋯⋯敬请酌裁,迅赐训示,俾得禀承一切,相机照会美外部办理,或于秋间议院开会即行交议,早日告成,于大局不无裨益。柔使抵京谒见,倘蒙标此宗旨明白宣示,俾得接洽,则机轴愈紧,成功愈易。”

对于这段史料,目前学术界存在两种不同解读:第一种由此推定庚款兴学系驻美公使梁诚倡议;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它表明梁诚为了早日实现退还,在庚款用途问题上“按照美国的意图,向清政府提出了退款兴学的建议,却做了种种有利于清政府的解释”。换言之,庚款兴学最初系出于美国之意。笔者以为,第二种解读无疑是正确的。事实上,在收到梁诚的来函之后,清政府就做了正确的解读,注意到庚款兴学“必为美廷所乐从”,而没有把它看做梁诚个人的建议。并且,根据梁诚最后要求,清政府明确向柔克义宣布此意,以及柔克义本人对庚款用途所持的态度来看,庚款兴学的建议很可能就是柔在会谈中向梁诚传达的意思。作为一位学者型的外交家和美国对华门户开放政策的实际制订者,柔克义是当时美国政府中仅有的一位能够阅读中文和藏文的汉学家,热心促进中国的改革,对中国的教育事业尤为重视。在会见梁诚一个多月之前,柔克义就曾以个人身份写信给一位参议员,呼吁允许接收中国学生就读西点军校,指出:“我不能设想还有比向他们提供我们的教育设施所能提供的便利更为有益的事———不仅对他们来说,而且最终对我们来说。从与许多在美国接受教育的中国官员的长期接触中,我完全有信心地说这些人对他们国家和人民所产生的影响绝对是符合我们利益的。已有不少中国的海军军官在美国接受教育,他们中许多人已享有盛名。我相信如果有可能允许中国学生进入西点军校,将会获得同样令人满意的结果。”7 月12 日,在来华后写给罗斯福总统建议尽快落实退还部分庚款的信中,柔克义也力图说服罗斯福支持将退款用于教育,坚决反对康乃尔大学教授精琪(Jeremiah Jenks) 提出的将退款用于清政府货币改革的建议,认为这一方案不切实际,指出清政府已答应保证将退款完全用于教育,并很可能会要求我们参与这一教育基金的管理。后来,在与清政府谈判庚款归还问题时,柔克义多次向中方代表传达过与梁诚信中所言大体相同的信息,即只有中方明确申明将退款用于兴学,才能有助于美国总统早日做出退款的决定。此外,还须指出的是,庚款兴学计划实际上是美国正式宣布退款之前即已基本做出的一个决定,也是当时美国朝野比较一致的意见。1906 年4 月,罗斯福总统就曾对美国传教士明恩溥提出的将退款用于派遣中国学生留学美国的建议明确表示赞同,指出:“如果我们能采取你所建议的政策,我将全力支持。




与此相反,对美国建议将退款直接和完全用于派遣中国学生赴美留学,清政府从一开始就持保留意见。在收到梁诚的信函之后,清政府虽然原则上不反对将退还的庚款用于派遣中国学生留学美国,但鉴于“目前中国待办要政极多,正虑无款可筹”,并不赞成将它全部用于兴学。直隶总督袁世凯建议将退还的庚款先用于兴办路矿,再以其所获之余利用于兴学,认为这样“庶可本末兼权,款归实济”。外务部也认为袁世凯的意见“尤属统筹兼顾、尽美尽善之图”,并指出“办理学务,似无须如此巨款”。但鉴于庚款兴学“为美廷所乐从”,以及当时中美之间正为粤汉路权问题进行交涉,为不影响美国退还部分庚款,驻美公使梁诚和外务部都不敢对庚款兴学提出异议,外务部指示梁诚“揆度情形,必须毫无妨碍,方可示此宗旨,否则但告以办理一切有益之新政,决不妄费”而梁诚也因“时值粤汉铁路正议收回,美总统颇不适意,且恐有所牵掣,未曾再提前议”。但这并不意味着清政府已完全接受美国的方案。

1907 年6 月,美国国务卿罗脱正式通知中方将退还部分庚款之后,用途问题再次成为中美两国争议的焦点。清政府仍然不赞同将退款直接和全部用于兴学,希望将退还的庚款首先用于其他急需兴办的新政上,再以其所获余利用于兴学,所不同的是此时清政府希望将退还的庚款用于东三省的开发,以抵御当时俄、日两国的侵吞。其具体设想是,清政府设立资本金为2000 万美金的东三省银行,在美国发行债券,以东三省的一部分收入和退还的庚款为抵押,然后以东三省银行的盈余用于派遣中国学生留学美国。在清政府看来,这一计划与美国政府的要求并不矛盾。为此,奉天巡抚唐绍仪与当时美国驻奉天领事司戴德(Willard St raight ) 频频接触,商讨具体事宜,并来北京拜见柔克义,希望得到他的支持。尽管这一计划没有得到后者的支持,美国国务院也于1908 年初即指示司戴德不要插手中美庚款用途问题,但直到唐绍仪访美,他与司戴德之间关于用退还的庚款作为一笔满洲开发借款抵押的计划一直未曾停止。

事实上,在7 月14 日照会发布后不久,清政府就宣布任命唐绍仪为赴美特使,前往华盛顿,名义上感谢美国退还部分赔款,实则希望劝说美国政府支持他们提出的东三省借款计划。柔克义得知这一内情之后,立即向美国国务院汇报唐绍仪访美的真实意图,建议美国政府不要接受清政府的方案,指出中国的财源愈来愈拮据,财政改革没有任何前景,如果将退还的庚款用于借款的担保,很有可能过了几年派遣留学即由于缺乏财政支持而被停止。②为使美国政府拒绝唐绍仪的游说,柔克义甚至对唐个人的能力也加以诋毁,他在7 月30 日写给国务卿的信中说,唐与大多数中国人一样,对财政和政治经济问题完全无知;虽然他的英文不错,也了解一些西方知识,但无论是从中国人的标准来看,还是从我们的标准来看,他都不能称为是一个有很好教育的人。③在接到柔克义的通报之后,美国国务院在唐来访之前即采取了相应措施,在全国广泛公开发表7 月14 日清政府的照会,“让世人都知道中国将用退还的庚款派学生来美留学”,以杜绝届时唐绍仪提出将退款用于东三省借款的方案。同时,美国政府当时也无意在东三省问题上与日本发生冲突和对抗,11 月30 日就在唐绍仪抵达华盛顿前夕,美日两国缔结“罗脱—高平协定”,美国以听任日本可在东三省以“和平手段”自由行动换取日本不侵略菲律宾的保证。因此,尽管唐绍仪在访问华盛顿期间一再恳请美国政府同意将退还的庚款先用于东三省实业借款计划,再以借款所得利息用于留学计划,认为美国不应对退款附加条件,但终被美国政府拒绝。在12 月9 日的会谈中,美国国务卿故意对唐的建议保持沉默,不置可否,将话题转向他不会提出反对意见的问题上。在拒绝清政府建议的同时,美国政府还采取具体措施,确保退款完全和直接用于派遣中国学生赴美留学

根据美方计划,1909 年4 月美方进一步将它具体化,规定清政府每月仍须按原数向上海花旗银行缴付赔款,然后由美国驻上海总领事通知银行汇往美国之数,由上海海关道代表中国政府照数购一汇票交银行汇往美国,最后才由美总领事签字核明将剩余之款退还上海海关道转交外务部。美国制定的这一退款办法与唐绍仪提出的将美国所占庚子赔款份额简单地分为偿付美国部分和退还中国部分的建议显然有别。对于美国政府为什么必须采取这套繁琐的“先赔后退”的办法,柔克义当时就明确指出: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中国学生留学美国的基金,避免清政府将退款改做他用

在柔克义和美国政府一再催促之下,1909年7 月10 日清政府颁布《遣派游美学生办法大纲》,正式启动留美计划。






综上所述,庚款兴学主要是出于美国政府的意图,其中驻华公使柔克义起了关键作用,中国驻美公使梁诚在庚款用途问题上除了于1905 年商议退款初期根据美方意图建议清政府同意将退款用于兴学之外,便没有再发挥任何影响和作用;清政府对于庚款兴学原则上虽然表示赞同,但对将退款直接和全部用于派遣中国学生留学美国始终持反对态度,只是在美国政府的一再压力之下才勉强接受。因此,庚款兴学计划不能简单地说是中美两国的共同意愿,更不能说成是清政府自动提议,或梁诚的个人功劳。








                       美国退还庚款的真实目的分析


从国际关系角度来看,迄今为止,国与国的关系都是从本国利益出发的,都是为其外交政策服务的,或受本国价值观念的影响。因此,我们不能因为一国的外交行为为本国利益服务,从本国价值观念出发,便斥为侵略。一国的外交行动是否侵略,应依据它是否损害了另一国的主权和利益。
      庚款兴学正如许多学者指出的那样,是为美国利益服务的,不完全是一次慈善举动,但这本身并不能作为一种道义指责的基础,因为国际交往本来就没有共同道义可言,而且同时退款兴学对中国国家的发展和社会进步确实起到了的相当积极作用。



     第一,庚款美国部分本身的掠夺性和非正义性
     首先,美国以上升国家固有的自负态度及特殊的法律制度,使得美国在核准赔款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索赔的额度上,均带有其固有的掠夺性。它所确定的赔款额并没有像美国政府声称的那样代表了他们在义和团运动中的实际损失,而是依然有很大的水分。
      从官方数字来看,1908 年5 月美国国会授权总统退还1075 万余美元,尚不如海约翰当初提出退还赔款总数一半的建议。就军费的开支来说,经重新校正,美国海陆两军确定陆军部的费用为7186310 美元,海军部的费用为2469182 美元,总计为9655492 美元,这一数字仍然是高估的。由于庚子年间美国派往中国的海陆军大部分系从菲律宾派出,美国的军费开支远远低于此数。根据柔克义的估算,美国的军费开支不会超过500 万美元。
      至于民间赔款部分,在美国提出退还之后,不但没有削减,还有所增加,从宣布退款之前的约200 万美元增至280 多万美元。虽然我们不能对美国的民间赔偿案一一进行核查,但民间部分从1902 年美国两名驻华官员核查的150 多万美元增至280 多万美元,美国政府在审理过程中显然没有严格执行有关民间赔偿的标准和要求,做了偏袒美国公民的裁决。而这部分增加的民间赔款,在退款政策实施之后,仍然照赔不误,这就相当程度上抵消了美国政府的"善意"。
      其次,庚款兴学的协商过程及嗣后的执行过程中,美方确实附加了额外条件。如罗斯福总统将退款与清政府解决粤汉铁路问题和抵制美货运动结合起来,塔夫脱(W. H. Taft) 总统则于1909 年以中断退款逼迫清政府答应美国参与湖广铁路借款。但从外交角度来看,这本身是谈判要价的一种出牌方式,而从美国对此的处理手段来看,显然"庚款兴学"是作为主导和"已出的牌",而既然能用此来胁迫清政府达到其他目的,这从反面说明,庚款兴学并非对中国百无一利。




     第二,就美国退款的动机来说,需要分析几层含义,这里纠缠了美国当时作为一个上升中的大国,其外交领域的实用主义,战略远景和理想主义的不同目的。
     作为当时正处于上升期,急需获取外部势力范围的美国来说,英法等老牌帝国对于中国的予取予求的态度并不符合美国利益,而日俄的近乎杀鸡取卵的劫掠行为更有损于美国正在发展的远东利益。正如美国作为远东地区后进入者所提出的"门户开放"政策导向,美国不希望清政府出现沉重的财务负担,导致国内已经渐趋壮大的激进式革命势力更加膨胀,一个渐进式改革的清政府才最符合美国战略。因此,给清政府留出足够的后路来使美国在辛丑条约协商过程中的基本态度。而当这一态度最终无法影响其他国家的时候,利用退款来减轻清政府的财政负担,支持中国实行改革,则是美国很自然的想法。这是美国当时外交,乃至现在外交政策的实用主义目的体现。
       而将赔款用途限定为"兴学",更是体现出了美国外交特有的远景战略规划特点,1905 年7 月12 日,柔克义在写给总统的信中建议将退款用于兴学时就认为,接受现代教育是中国各项改革事业中所急需的,只有它才能确保中国的生存。当时美国一些主张将退款用于兴学的教育界人士和在华传教士也表达过同样的意思。如美国伊利诺斯大学校长詹姆斯( E. D. J ames) 在呈给罗斯福总统的《关于派遣教育考察团去中国的备忘录》中,一方面为游说美国政府改变排华法令对中国留学生的歧视,强调退款兴学如何符合美国的利益,声称"哪一个国家能够做到教育这一代中国青年,哪一个国家就能由于这方面所付出的努力,而在精神和商业的影响上取回最大的收获",甚至扬言"为了扩展精神上的影响而花些钱,即使从物质意义上说,也能够比用别的方法获得更多。商业追随精神上的支配,比追随军旗更为可靠",他断言指出"中国正临近一次革命。自然,中国的革命将不会像日本那样快速,如果不是其他原因的话,这是因为这个国家人口众多、国土辽阔。然而,不能认为这场已启动的革命会再次遭受长时期的挫折和反动。世界上每一个大国都将或多或少地与这场巨变产生密切的关系。对他们来说,每一个国家都得决定这些关系将是一种怎样的关系---是和睦友善的关系,还是残忍的暴力和武力威胁的关系,美国应当毫不迟疑地做出自己的选择。"显然,美国对中国的战略部署,在当时就已经显露出了五十年甚至更长时间的战略意图。而从这一政策的实施情况来看,不能不说美国基本达到了目的,统观二十世纪前五十年,中国整个上层社会的主导力量确实有了一个相当壮大的亲美势力,这不能完全归功于庚款兴学,但绝对与美国包括庚款兴学在内的全盘部署有直接关系。
但同时,退款还体现出了美国外交乃至美国社会力量中的代表正义的理想主义特点,许多当时的政治人物都将它看做是履行公正和正义。当然这里面与美国逐渐显露的大国自信,以及其对自己的判断和主张的自负心理有关。
       1907 年12 月3 日,罗斯福在争取国会支持退还部分庚款所做的报告中明确表示,兴学将有助于中国向现代国家的转变,指出"我们这个国家应在中国人的教育方面给予十分实际的帮助,以便中国这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帝国逐渐适应现代形势;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之一,就是鼓励中国学生来我们这个国家,吸引他们在我们的大学和高等教育机构里就学。"美国传教士明恩溥在《今日中国与美国》一书中倡议将退款用于教育时,除了指出此举可以扩大美国的影响之外,也强调教育可增进中美两种不同文化的交流和沟通,促进中国社会的变革,呼吁美国以最大的真诚、勇气和希望、以"美国援助东方"为座右铭、毫无偏见地迎接中国行将到来的巨大转变。他指出:与过去相比,中国虽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中国的转型几乎尚未开始,它必将在未来的几年里加速进行。在此过程中,首先提出的是道德因素而不是物质因素。这场非凡的革新对所有西方国家都将是意味深长的,但对美国来说可能是最重要的。事实上,在1900 年义和团运动之后,希望通过教育促进中国的变革和社会文明的进步,这是美国朝野中一部分关心中国事务人士的一个共同信念。

     美国退款的举动在后来的形式发展中还有了相当程度的多米诺骨牌效应。而这一效应的最终结果是各国的民间舆论逐渐意识到了庚款的非理性和反正义性。而这种对《辛丑条约》的自我否定,对各国都产生里一定的正面影响,这也许是美国退款对中国的一些客观益处吧。
     1909 年美国退还部分庚款虽然没有从根本上纠正《辛丑条约》所强加给中国的不公正待遇,但它在某种意义上是对1900 -1901 年列强侵华并勒索高额赔款的一种自我否定。一个反面的例证是,一份日本人办的英文报纸在得知美国有退还部分庚款的动议时就抱怨美国的这一做法背叛了1900 年庚子事件中美国与其他国家的合作,是感情用事,警告说:"在我们看来,美国这种故意脱离他的战友的行为将是灾难性的;不管华盛顿这一行动的真实动机是什么,中国人都会把它理解为美国在1900 年行为失当的一个迟到的招认。这是一种感情用事的政策,除非它纯粹是一个算术问题,否则,感情用事在国际关系中是很难找到其安全位置的。" 正是在美国退还部分庚款之后, 1901 年《辛丑条约》的不公正性才引起各国进步和主持正义人士的关注,重新看待庚子赔款,后来各国进步人士争取各国退还庚款,其中一个重要的理由便是认为1901 年列强强加给中国的赔款是不公正的。就此来说,美国率先退还部分庚款的积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第三,将庚款用途指定为兴学,并不能完全看成是干涉中国内政,因为不管我们心理愿不愿意,庚子赔款系为战争赔款,并为1901 年和约所确定,庚款的实际所有权归美方,美国在退还过程中对退款的用途提出附带条件,指定将退款用于兴学,保证退款不被用于有损美国的事情,这与直接干涉中国主权和内政还是有所不同的。,并且,考虑到当时中国的实际情况,如果不是美国政府对庚款用途加以限制,退款很可能像美国公使柔克义担心的那样或被清政府虚投,或被挪做他用,这样,兴学也就不可能取得那样大的效果,为中国的现代化培养大批人才,今日的清华大学也很可能是另一种命运。另外,还应看到的是,当时美国虽然对退款的用途加以限制,但根据清政府制订的《遣派游美学生办法大纲》和《游美学务处暂行章程》的规定,庚款兴学的管理权主要还是掌握在清政府的手中,这与民国之后庚款兴学的管理权处处受制于退还国也是有所区别的。




      总之,我们固然对《辛丑条约》以及庚子赔款的屈辱性铭刻在心永志不忘,但在具体的历史分析当中,感情用事本身也许并不能真正的发现问题的实质。而在具体的外交行为里,依照感情目的行事也许会事与愿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