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鑫泉留学官网:安专教材《缉捕术战术例集析》11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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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专教材《缉捕术战术例集析》112007-06-01 14:37

"5.16"黑龙江黑河边境反偷渡战斗一、基本情况   四名偷渡"蛇头"在中俄边境黑河市企图组织九人偷渡。黑河边防检查站得到情报后,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引蛇出洞顺藤摸瓜的手段,耐心等待相机行动,在俄方的配合下一举抓获四名"蛇头"和九名偷渡人员。二、案发过程     1998年5月15日8时许,来自纽约持有关国"绿卡"的林刚乘坐由哈尔滨开往黑河的215 次"黑河号"旅游列车来到了黑河市。林刚一下车,林的亲戚、福建人陈某就迎了上来。两人来到一家咖啡屋开始密谋组织偷渡的计划。陈告诉林,美国的一个老板委托他办理此事,他负责国内,国外的一切由老板安排。林告诉陈,说他有几个朋友也想出去,到时候请陈帮一下。于是两人一拍即合,一个有预谋、有组织的偷渡计划就这样产生了。  林回美国后,陈开始紧锣密鼓地忙活起来,计划进行得很顺利。时间很快就到了今年的3月。那个美国老板分别于3月中旬和4月中旬两次,将5000美元活动经费和带有某国签证的九本中国护照邮寄给陈,由陈负责通知这些人准备出境。偷渡成功之后,每个偷渡者要付给"蛇头"10至15万元人民币。  今年3月,林又从大洋彼岸打来电话, 询问事情的进展情况。陈说:"只要去俄的签证办下来,就可以走了。  陈按照美国老板的旨意,从福建来到北京,住进了饭店,与某国公司驻中国代理的何某接头。两人联系上之后,何某又介绍认识了珠海某餐厅的赵经理。赵经理立刻与广州的朋友王某联系,王回答说,每人交400 美元,就可以办理赴俄罗斯的护照。5月12日, 赵经理将办得的九本赴俄的假户照签证交给了陈。当天,陈和赵护送五男四女九名非法出境人员,从北京乘火车于13日到达哈尔滨,当晚又坐车赶往黑河。  早在5月12日陈刚一拿到护照, 就立刻打电话给纽约的林,林接到电话后,马上飞抵哈尔滨,然后乘火车于15日晨来到黑河。陈在车站接到林之后,两人便坐出租车直奔市区。三、战斗经过      就在这伙不速之客踏上黑河的土地后不久,黑河边防检查站就得到情报:"有一伙人欲从黑河口岸偷渡出境。"由于这伙偷渡者组织严密,具体有多少"蛇头"、多少、偷渡者住在什么地方,都一无所知。  站长田胜利立刻召集站里主要领导开会,制定措施,研究对策,并抽调四位得力干将,分别担任四个行动小组的组长,对可疑人员进行监控。为了保证这次任务的成功,各小组之间互不联系,具体情况直接向站长汇报。一切都是在极秘密的情况下进行。  5月16日,田胜利一早便匆匆赶到站里,上午8时10分,电话铃急促地响起来。田站长迅速拿起电话,话筒里传来了第一行动小组组长的声音:"01,我现在在口岸现场,目标两人,正准备验护照,是扣留还是放行?"
  田站长凭多年的经验,断定这两个出境者是"蛇头"故意放出去的探路人。如果扣留他们,就会打草惊蛇,在幕后指挥的狡猾的"蛇头"就会马上取消整个活动而逃之夭夭,便决定放这两个人出境,引"蛇"出洞,来他个欲擒故纵。只有这样才能顺藤摸瓜,抓住"蛇头",把偷渡分子一网打尽。但这样做需要冒很大的风险,不仅要派人出境跟踪抓捕,更重要的是必须征得俄方边检机关的同意和支持才行。按常规和正常程序,事先必须与俄边检机关举行会晤,通报案情,待俄方同意后方可实旋。这次情况实在特殊,来得太突然了,举行会晤显然已经不可能,只能边实施边会晤了。   于是,一组组长接到命令:放行。  两个"客人"顺利过关上了旅游船,一组组长开始单枪匹马进行跨国跟踪。游船很快来到了俄方的港口码头。一组组长下船后,一边紧盯目标,一边迅速地与俄方边防检查站的值班警官取得了联系。俄方同行非常友好,对此十分重视,立刻向上级报告请示,并派出两名"便衣"配合协助工作。  两位"客人"在入俄境时,由于缺少俄方的邀请函,手续不全,被俄移民局扣留审查了40多分钟。如果时间久了可能会惊动在国内的"蛇头",影响整个行动的顺利实施。一组组长请示两"便衣"把情况向移民局通报一下,请他们帮助。在两个"便衣"努力力下,两位"客人"得以入境。入俄境后,两个人心中暗喜,觉得已大功告成。他俩做梦也没有想到,他们在境外的一举一动,全没有逃过我边检查人员和俄方边检人员的视线。  16日清晨,各小组纷纷行动起来,处于战备状态。二组负责监视某宾馆,三组负责监视商贸大厦,四组机动待命。从宾馆、车站到口岸现场,布设了一张无形的大网,使"蛇头"和偷渡者的行动均在我边检人员的监控之下。  11时20分,二组向田站长报告:"有几个人拿着行李下了楼,看样子要离开,是否采取行动?"
  田站长命令道:"稳住,时机还不成熟。跟着他们,有情况及时报告。"
  这几个人来到宾馆门口,转悠了十多分钟,并没有走,而是去了一楼餐厅。  二组的监视人员坐在宾馆不远处的出租车里,透过大厅的玻璃窗,能清楚地看到目标。只见他们坐在一张餐桌周围,正津津有味地吃着饭。  吃完饭后,这伙人又回到了房间,大约20分钟后,从房间里走出两名男子,在宾馆门口要了辆出租车朝火车站方向开去。二组立刻派人乘车紧紧跟踪。两个男子来到售票大厅东张西望,闲逛一会儿,并没有去买车票,然后又打车返回了宾馆。  此后,三个行动小组所监视的目标,死一样的寂静,没有任何活动迹象。  田站长办公室里整个上午电话声此起彼伏,突然之间静了下来,而且整整两个小时没有任何动静。难道我们的行动被他们发现了?还是偷渡分子又要耍什么花样?田站长与政委张曙光商议决定:整个行动仍按原计划进行。  13时30分,按照田站长的指令,"982 "巡逻艇悄悄驶向口岸外弦水域,隐蔽待命。  14时10分,田站长的手机响了起来。原来,在国外负责监控跟踪任务的一组组长告急:是否采取行动,否则夜晚即将来临,将给监控工作带来很大困难,一旦失控,后果严重。  此时,二组也报告说,有两个目标打车去了车站,请示是否采取行动。得到的回答是:再等等。  14时50分,目标仍未露面!       此时此刻,田站长也有些蹊跷。15时整,我方开往对岸的最后一班游船就要开动,为什么目标还没有出现。这帮狡猾的家伙又在搞什么名堂?  多年边境斗争工作的经验,使田站长这位边防老兵学会了如何与偷渡分子斗智斗勇。他暗暗告诫自己:一定要稳住!  随着一声悠扬的汽笛声,我方游船15时整准时离开了港口。几乎在这同时,七个南方客人(三男四女),不慌不忙地出现在联检大厅的边防检查台前。在现场的科长事先已接到命令,放这伙人出境。七个人一过关后,见我方游船已经开走,便找到边检值班的科长,请求坐俄方游船出境。按规定,中方客人乘坐中方的客船,俄方游客乘俄方客船,不允许中外客人混合乘船。为了稳住这伙特殊客人,值班科长答应可以照顾他们。于是,七人登上了停泊在口岸的俄方客船。他们静静地等待着,只要船离开港口,就可以大功告成了。  俄方的这艘返回船,一般是在15时30分至16时之间开船。狡猾地"蛇头"计划得很周密,何时接受检查,何时上船,上哪趟船,都一一进行了详细的策划,可谓绞尽脑汁。  在远处护送偷渡者的"蛇头",见"货"都已安全顺利地上了船,放出去的两个探路者也平安无事,悬着的一颗心终于放下,心满意足的地返回了各自的宾馆,收拾行装,准备回巢。  15时30分,站长田胜利觉得条件已成熟是收网的时候了,他向四个小组同时下达了行动命令:"立即动手!"
  在境外的一组组长,从手机中得到行动指令后与"便衣"迅速将在大街上闲逛的两个目标擒获。境外首战告捷。  二组两外穿便衣的警官一前一后朝某宾馆门口走去。这时,正巧林、陈两个"蛇头"从宾馆走出来,用地方话说着什么。两个便衣警官见此情景,互相递了个眼色,迅速冲了过去,将他们擒住,带上手铐押回站里。  三组由边检站张政委亲自指挥。行动开始后他一马当先,带领官兵直奔商贸大厦七楼,将赵、王两"蛇头"抓获。  在这同时,隐蔽在艇里的官兵也奉命出击,把已上俄方游船的七名偷渡者一一"请"下了船。至此,这场漂亮的出击战,没费一枪一弹,整个过程仅用了5分 10秒就宣告结束。这次战斗共截获偷渡人员九名,抓捕"蛇头"四名。评析:   (一)判断准确,处置得当      黑河边防检查站接到有人欲从黑河口岸偷渡出境的情报后,站长根据案情迅速研究对策,并制定了措施。将警力编成四个行动小组加强了对可疑人员的监控,并采取了各小组之间互不联系,有情况直接向站长汇报的措施,保证了行动的隐蔽性。当第一行动小组报告发现两个目标正准备出境,并请示是否将其扣留时,站长根据多年的经验,准确地判断出这两个出境者是"蛇头"故意放出来探路的,不能打草惊蛇,遂决定放其出境,采取引蛇出洞,顺藤摸瓜,抓住"蛇头",一网打尽的战术手段。由于指挥员判断情况准确,处置得当,并采取了正确的战术手段,因此最终顺利地将"蛇头"和偷渡者全部抓获。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在行动中,指挥人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万无一失。首先,根据情报和确定的战术手段,制定了行动计划,并对警力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当"蛇头"和偷渡者一来到黑河市,就立即处于我边检人员的监控之下。对先行出境的两个目标,派出专人随行出国实施境外跟踪监控。在江面上,派出巡逻艇驶往口岸外弦水域隐蔽待命。同时,还指定一个小组机动待命,随时准备执行增援任务或应付意外情况。由于组织严密,部署行当,使我方牢牢掌握了主动权,始终将目标处于我方的监控下,为取得反偷渡战斗的胜利打下了基础。  (三)把握时机,果断行动      能否不为假象所迷惑,耐心地等待,准确地把握好出击的时机,是能否取得战斗胜利的关键。出击早了,时机不成熟,过早地暴露了我方的行动,使我难以一网将其打尽,有可能让"蛇头"逃脱;出击晚了,失去了最佳战机,有可能使目标摆脱我方的控制,使战斗失利。这次反偷渡战斗的时机,掌握的恰到好处,不早不迟。特别是当狡猾的"蛇头"一再实施放出诱饵探路、故意拖延上船时间、借故乘坐俄方船只等诡计时,指挥员始终保持着请醒的头脑,不为假象所动,沉着冷静,耐心等待时机。当"蛇头"和偷渡人员全部暴露出来时,指挥员果断决策,参战人员迅速出击,一举将其全部抓获。  (四)争取俄方配合,联合打击偷渡     在这次反偷渡的战斗中,无论在俄方境内还是在边境口岸,我方都得到了俄方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双方密切配合,是取得这次反偷渡战斗胜利的重要保障。在边境地区开展反偷渡斗争,有时往往需要与有关国家密切配合,联合行动,才能有效地打击偷渡活动。黑河边防检查站在这次反偷渡战斗中,就如何取得对方的配合,双方联手打击偷渡活动,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人民公安报 阿毛 评析:王鲁敏)

"6.13" 广东缉捕"东星"轮大劫案匪徒战斗一、基本情况     1995年6月13日13时34分,由澳门开往香港的"东星"号客轮驶离澳门码头, 船上有129名乘客。20分钟后,当这艘高速飞翼船开到珠海市桂山岛附近海面时, 船上3名歹徒突然拔出手枪,声称劫船。他们一边威吓乘客不准乱动, 一边开枪窜入驾驶室,喝令船长将船朝珠海市淇澳岛方向驶去。控制客轮后其中两劫匪径直走到香港一家护卫公司的3名押运员跟前,用枪对着他们, 勒令他们交出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委托该公司押运往香港的1000万港元。3 名押运员被迫带着劫匪去行李柜处取钱箱。与此同时,1艘"中飞"艇迅速靠拢过来,2名戴摩托头盔、身穿绿色外衣的男子与船上的劫匪接上头后,迅速把3个装有1000万港元的铁箱搬上快艇。 并将"东星"号上的通讯器材破坏殆尽,然后一齐驾驶"中飞"艇向东北方向逃逸。     案件的发生震惊海内外,粤、港、澳三地警方迅速行动起来,密切配合,在短短的52小时内即破获此案。抓获劫匪5名,追回赃款794.4万港元。中山市作为破案的主战场,抓获劫匪3名,追回赃款466.4万港元,为侦破此案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此案的快速侦破,是粤港澳三地警方携手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成功案例;是各地区、各警种联合作战的典范;是综合运用侦察谋略对付暴力犯罪的杰作;也是我公安机关在实践中检阅整体战斗力交出的一份合格答卷。总结、回顾这宗案件的侦破,对于我们今后更好地打击犯罪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战斗经过与经验教训     侦破工作的成功之处主要是:一、境内外、大区域整体作战—奥、港、澳的协同作战     此案之所以牵涉粤、港、澳,是因为它策划者在澳门,案发于香港客船,犯罪嫌疑人分属澳门、中山两地,部分犯罪嫌疑人逃窜内地和香港。因此,侦破此案,粤、港、澳警方联手合作极为重要。     从我方角度看,由于法律、社会制度不同,港、澳警方难以主动配合我们,三地警方的密切配合,主要体现在我警方"三赴澳门、一赴香港"。     一赴澳门,发现可疑电话号码。案件发生后,省厅先后接到港、澳警方知会发案的信息,在布置珠江三角地区全面查控的同时,于当日16时派珠海市局刑警支队长吴军前往澳门了解发案情况。吴火速赶到澳门后,详细了解了有关情况,通过查阅劫匪遗留在船上的1部手提电话的储存通电号码, 发现了一个非常可疑的中山区号手提电话号码,我侦察部门迅速对此号码进行侦察,当时便查出机主是中山市横门镇人梁炳照。第一次赴澳门为打开破案之门起到了关键作用。二赴澳门,交涉提审主犯,获取主犯口供。在抓获梁炳照后,梁于6月15 日晚交代此案主谋是澳门警察胡树祥(译音),香港警方亦将梁的交代传真给澳门警方,使澳警方消除了对我方此前传递"胡是犯罪嫌疑人"信息的怀疑态度,于当晚21时扣留胡树祥,搜获了赃款。18日,按省厅指令,中山市局刑警大队长(现任刑警支队长)胡汉潮和吴宫到澳门提审胡。但因当天是星期天,未经法庭同意不能提审,我方便提出请澳门警方提供胡口供笔录的中文翻译件(原件葡文)的要求,达到目的后返回中山。三赴澳门,获取重要线索。通过提审胡树祥,胡交代了澳门2名同犯罪嫌疑人陈桂清、 钟树强及他们在案中的作用,陈负责物色大陆犯罪嫌疑人,购"中飞"快艇、手提电话等作案工具;钟负责接应境内三犯到澳门。同时我方还通过澳门警方找到了陈桂清的妻子,查明了陈的岳母家在中山大涌镇安堂村,其子也寄养在该处,从而为下一步追赃、查找陈的逃匿去向提供了线索。     一赴香港,在香港警方配合下抓获梁炳照;通过有理、有节的交涉,获取重要口供。6月14日我们查出梁于13日下午持旅游护照出境香港拟往泰国。当晚, 省厅即向香港警方通报了情况。15日9时多,省厅刑警总队领导郑少东率吴军、 胡汉潮三人专程飞往香港,和香港警方研究抓梁的行动方案,同时根据案情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查清梁在香港和谁在一起;二是查梁的大姐梁玉玲在香港的住址、电话号码和银行帐号;三是要求在未证实梁是此案主犯前新闻界不能"曝光"。港警方同意,并于15日15时13分赶在班机起飞前两分钟内将梁抓获。经港方审讯,15日19时多梁开始交代罪行,但梁交代同案的中山三犯罪嫌疑人只有姓名或化名,无个人、家庭等具体情况。我方考虑,胡汉潮是犯罪嫌疑人原籍人,人熟地熟,懂当地方言,便提出由我方协助审问。但港警方以他们在按法律规定24小时内录好口供,48小时内要移交法庭为由,不让我方参审。16日我方再次要求安排提审,但等了一整天仍不见回复。晚上,我方从粤港双方配合对香港的重要性出发向港警方进行了有理有节的交涉,香港警方不得不作出让步。遂采取深夜审讯、我方旁听、只做笔记不做笔录的变通方法。16日23时多审讯开始,我方人员在知道港方难以问出实情的情况下,主动出击,对中山三犯罪嫌疑人情况、藏赃地点、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中的地位作用等一一作了审问,审讯到17日凌晨1时多,基本达到目的。     二、境内的整体作战     此案发生后,牵动了整个珠江三角洲地区乃至全省、全国。为打好这场跨地区、多警种的整体战,省厅担负起指挥全盘侦破工作的重任。各公安机关在省厅指挥下,行动迅速,步调一致,瞬间布下天罗地网,真正发挥了全省一盘棋的整体作战能力。当省厅电令珠海、中山、番禺、东莞等地处珠江口的市县公安局,迅速搜查劫匪和接应劫匪的"中飞"艇下落时,15分钟内,各地、各警钟、各基层公安机关的大批警力迅速赶赴各水陆交通要道,清查重点部位。珠江三角洲各进出口水道全部封锁,珠海市公安局出动大批警力严密封锁了淇澳岛一带海域并上岛实行地毡式搜查。中山市也在全市范围内设卡截查,在"中飞"艇逃窜方向的横门水道沿岸实施严密搜索。在侦察此案的关系人和追赃中,珠海、江门市公安机关和中山市密切配合,建立了技侦工作站。珠海市公安局根据特情线索,查获帮胡树祥偷运枪支去澳门的犯罪嫌疑人,找到了协助胡运送400万元赃款的关系人。 其他省的公安机关也闻讯而动,积极协助我们尽早侦破案件,使犯罪分子无处藏身,现出原形。6月20日, 技侦部门发现主犯之一陈文建可能逃到湖北省黄石市,湖北省公安厅和黄石市公安局十分重视,立即调动大批警力开展清查行动,次日在黄石市将陈犯抓获归案。     三、中山市内的整体作战中山作为本案的主战场,也显示了整体作战的能力。案发后,局领导按照省厅紧急部署,向全市公安机关发出全面清查的号令,各警种、各部门及基层单位,全力以赴服务于破案。各参战单位既坚决完成好设卡、清查等任务,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配合查线、侦控、搜查等工作。在案发到破案的52小时中,全市开展了大规模的水陆并进的搜索、堵截、清查行动。陆上有武警、巡警、治安、交警、消防以及各分局、派出所警力;横门水道及水道两岸有所在地派出所警力,边防分局官兵。全市1683平方公里土地上迅速布下了天罗地网。所有的工作情况、信息迅速汇集到市局总值班室这个临时的作战指挥中心,领导的部署、指令也从这里传到各部门、各基层单位。在13、14日的大搜索行动中,全市共出动警力3000多人。14日15时多,在南朗镇泮沙海边一个杂草遮掩的小溪内,搜获了梁炳照的"中飞"艇,为破案提供了重要证据,充分显示了诸警种联合作战的威力。此外在侦察工作中,刑侦、技侦、治安、户籍、出入境等业务部门通力合作,刑侦查主要线索,技侦查可疑联系,治安警访问群众,户籍警查人口信息资料等等,各警种均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有条不紊地推进着破案工作。     二、公安科技手段在侦破该案中立了头功     案发当日下午,澳门传来了发现劫匪遗留一部手提电话机的信息,我方提取该机最后打出的电话号码,发现了后面两个电话是打给中山市的。据此,于当日22时多即查获机主是中山的梁炳照,随即开始了搜捕梁的行动。同时,通过进一步查证,牵出了幕后策划人物胡树祥。尔后,市局户籍部门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迅速查找了劫匪的个人情况资料,据此迅速发出缉捕令。通过对疑犯关系人和落脚点进行侦控,发现了梁炳照和陈桂清藏赃点的重要线索等等。这些均得助于公安科技力量。     三、讲究侦察策略,选准破案突破口     第一个突破口是在抓捕梁炳照的时机选择上。6月14日,查获梁炳照已于13日16时15分持旅游护照经中山港出境去香港,15日去泰国。此时战机紧急,省厅、 中山、珠海刑侦部门的3位负责人速赴香港,和香港警方研究抓捕方案。 为避免打草惊蛇,一举抓获梁炳照,决定选择梁上飞机后,在班机起飞前一两分钟内行动。15日15时10分,登机准备外逃的梁炳照被抓获,打好了关键一仗。在这个时机的选择上,主要考虑:一是在梁即将离港前才动手抓人,可以让其充分暴露出同伙及关系人;二是不会打草惊蛇,让梁的同伙认为梁已安全登机,已没有危险;三是在梁认为已是最安全而实际已成瓮中之鳖时,突然出击,一举成功。     第二个突破口是在抓捕周汉濂、张少棉的行动中,选择了张的大哥张少谦作为突破口。梁、胡二犯被抓获后,交代了周、张、陈文建3名内地同犯罪嫌疑人。 三犯在案发后不明去向。从调查情况分析,周汉濂的社会关系较少,且其平时因和张一起帮人运输货物而关系密切,因此极可能和张外逃。从张少棉家的情况看,张家八兄弟中,大哥张少谦原搞供销,以后"下海",社交面较广,人也明事理,在张家较有威信。而其他兄长如张少光,均持不合作态度,张少光甚至连询问家庭基本情况也不讲,还质问民警为什么检查他家,因此如找其他兄弟只会到起反作用。其次是张少谦曾和张少棉去广西运输水泥,广西的关系是张少谦的,张少棉外逃的主要方向应是广西,因此张少谦极可能是协助外逃者。根据上述情况,我们选择了张少谦为突破口。17日张少谦在我们环环紧扣的政策攻心下,交代出案发后他送张、周到小榄坐车逃往广西,张还留下2袋物品在家。18日13时多, 张少谦带干警在中山南朗镇一间空屋内搜出200万元赃款。我们抓住张协助二犯脱逃和窝脏这两件事实, 陈述利害,连续做了10个钟头的思想工作,促使张晓明大义,跪下恳求给时间让他去找回二犯。能否让张少谦去找人呢? 一种意见担心张会逃走或走露风声让其弟逃得更远;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张本质较好,经过工作后已使他心服口服,且有协助起赃、交代二犯去向及主动要求找回二犯的实际行动,可以大胆让其去找。张回家后立即召开家庭会议,派出两组人去广西,终于在6月20日早上5时多将张、周二犯带到中山市局刑警支队投案。这个突破口选得准确、果敢,以小代价换取了二劫匪投案自首的成果。     第三个突破口是在追缴梁炳照赃款的时候,选准了发现线索的突破口。据梁交代,分得赃款存放其家中。但梁母不但拒不交代,甚至还故意另指它处让干警去搜而白费功夫。15日晚上对梁家搜查也一无所获。如何才能突破梁母这个难点呢? 干警们采取收审梁母,迫使梁的3个姐姐、1个弟弟互通信息,暴露藏赃点线索的做法。终于获取了赃款转移到梁姐姐梁玉燕家的情况。得知线索后行动组立即出击,在梁玉燕家搜获赃款91万港元。

   四、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是侦破此案的重要基础    

 

从案发开始,调查排摸工作就没有停止过,刑侦部门把大部分精力都投放在这里。围绕最先发现的梁炳照,对其关系人随即开展了紧张的侦察工作。横门派出所了解到梁6月12日晚和几个澳门人在横门富城餐厅卡拉OK娱乐, 梁曾和人讲要做"大单";又反映出梁有2个关系人在张家边汽车修配厂做工,分别是澳门、 南朗人。根据这些线索分头开展侦察。到当日深夜2时多, 基本摸清修配厂几个关系人情况并控制了其居住地。当晚还查获了梁另一关系人余志坚,余在横门安得经济信息咨询公司,是专门帮人搞护照的。14日从出入境部门、口岸查悉梁已于13日下午持旅游护照出境往香港,因此初步认定是余帮梁办理出境证件。但为了不打草惊蛇,对余实行监控,直到15日下午在港抓获梁后,才于15日晚将余抓获归案。查上述线索时,走访群众50多人。     6月14日搜索发现梁隐藏在南朗泮沙海边的"中飞"艇后, 为了查清此艇是否是作案工具,派出大批警力走访当地群众。14日在走访中,一位正在割草的中年妇女主动反映,该艇是13日晚开来,14日上午藏在该处的。这些情况使干警增强了破案信心,其后侦察结果证实这些情况是真实的。     6月15日抓获梁炳照后,梁交代了3名同伙,其中陈文建是梁雇请帮忙看鱼塘的。但梁称一犯罪嫌疑人叫"谷围",未提供真实姓名、地址,经查,南朗镇化名叫"谷围"的有3个,谁是犯罪嫌疑人?再经摸查发现,和梁共同做运输生意的是周汉濂和张少棉,周的花名即是"谷围",而且案发后上述三人均不明去向。由此认定了该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在这个摸查过程中也走访、调查了大批群众。     还有各级治保组织、村委和居委会、治安巡逻队等基层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协助侦察工作,使我们很快获取了大量有价值的重要线索。据统计,在侦破此案的三天时间里,我们共走访群众200多人次,收集线索30多条。 大家都体会到公安工作必须扎根群众、依靠群众,有了群众的支持我们才能耳聪目明,工作才有坚实的基础。

 

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东星"轮劫案的发生,是境内外犯罪分子互相勾结犯罪日益严重的一个缩影。它反映出刑事犯罪正在向暴力化、组织化和跳跃作案方向发展,犯罪特点和手段不断更新。然而,我们工作的指导思想尚未适应形势的要求,使我们的工作对策欠佳、措施失误。同时,由于其他一些客观因素等等,出现一些值得我们反思的教训,必须认真总结,以利再战。     一、对跨境犯罪,侦察范围过窄,思路不广   

 

改革开放以后,粤港澳三地交往不断密切,犯罪活动的相互影响、联系十分明显,在深圳、珠海、中山等边沿地区更为突出。珠江三角洲地区毗邻港澳,三地犯罪分子利用人缘、地缘的有利条件合流犯罪日渐增多。但对此我们在工作指导思想上明显滞后。表现在6月13日案发当天,在查控梁炳照下落时, 查了梁在境内落脚点及关系人,也考虑到梁可能会外逃,通知边防全线严密查控。但上述思路均从常规情况出发,认为梁外逃必定走非法渠道,而未考虑到梁竟会用真名实姓在异地办理出境旅游证件,大摇大摆从口岸出境。直到后来,才在边检站查悉梁于案发当天下午从中山港出境的情况。而梁已定好15日飞往泰国的机票,差点贻误了战机。     其次,一些主客观的原因使省厅确定中山主战场的时间迟了一点。案发后据港警方提供情况,我们迅速在珠海淇澳岛开展搜捕。但未想到沿海水路四通八达,淇澳水域和中山水域紧密相连,而访问群众关于"中飞"艇去向的线索也较迟反映出来,到21时多才得知。同时,珠海市局在澳门查"大哥大"获取的情况也未能即时告知,而是从澳门回到珠海才报告省厅,这些因素使省厅以中山为主战场的决策迟缓了一些时间。     二、边防管理工作薄弱,出境旅游证办理工作有漏洞    在查梁炳照"中飞"艇的同时,发现了4条马力均在125匹以上的快艇,经查均无办理任何手续,资料上无法查证,平时工作也未发现。按照省关于边防管理的有关规定,个人作业不能使用40匹马力以上的快艇,此规定主要是防止犯罪分子利用快艇为作案工具进行偷引渡或走私活动。梁炳照的"中飞"为两个机头、500 匹马力,14日下午搜索中发现隐藏在南朗镇泮沙海岸边,已购买数月,也是无任何手续。这些情况反映了边防管理中的漏洞。梁炳照外逃所使用的出境旅游证件,是由其关系人余某利用所在公司( 中山市横门镇安得经济信息咨询公司)与海南某公司合作为人提供办理证件服务的机会, 在我省潮州市帮梁办的。按照出入境管理规定,申请人必须在户口所在地申请出境,而不能异地办理。但余通过非法途径为梁外逃提供证件,使梁作案有恃无恐并得以在作案当天下午出境,这说明了我们在旅游证件办理工作上也存在问题。     三 、缺乏必要的信息综合及协调中枢     侦破这宗案件是一个大的战役行动,涉及部门广、出动人员多,但指挥部门未设立专门的信息资料工作机构,各类侦破信息、线索、工作进度等不能及时汇总、传递和反馈,因而影响了各部门工作的协调和开展。一是出现重复劳动的现象。如刑侦、政侦部门都去查张少棉的情况,虽然各自工作角度不同,但至少互相之间未能先汇集已知情况。二是影响了技侦和刑侦部门的沟通、协调。技侦和刑侦部门的配合是一个重要问题,它要求侦察的各个环节必须互相沟通、交流信息,以根据工作进展调动力量、安排工作,但由于没有信息综合协调中心,出现了"各自为战"的凌乱现象。三是案件进度的汇报及对外宣传工作也受到不良影响。由于没有信息中心,上级领导要了解案情的时候造成业务部门要多头汇报,耗费时间,业务部门无所适从。如在香港抓获梁炳照的情况及审讯情况,在6月17日同一天内, 办案人员就先后向省厅、市局有关领导就同一内容汇报了4次。 在对外宣传方面也没有统一协调起来,对案情报道没有一个统一的口径,来采访的记者各自找业务部门、找关系人采访,经常出现记者追缠有关人员的情况,这样既不利于工作,又可能出现在宣传上泄密、失度的情况。     四、后勤工作欠妥     侦破此案调动了各部门的大批警力参战,特别是6月13、14日两天时间内, 全市到处设卡,重点部位进行地毡式搜索,很多同志连续作战,顶风冒雨工作。特别是刑侦、技侦第一线的同志,有的连续五天五夜未合过眼。干警们忠于职守,为破案付出了艰苦的劳动。很多同志不但没有休息,而且没水喝、吃不上饭,忍饥挨饿坚持工作。这主要是指挥协调时未统筹安排好后勤保障工作,由于我们的干警有艰苦奋斗的精神,未影响工作效果,但在一定程度上仍会削弱队伍战斗力和影响干警工作积极性。 (广东公安厅刑侦局、中山公安局)

"7.11" 山东平阴缉捕抢劫歹徒战斗一、基本情况       1998年5月在山东省平阴、东平、肥城县境内一伙车匪路霸,手持凶器连续袭击过往车辆,抢掠钱财,砍伤多人。警方根据歹徒作案的规律和特点及调查中获得的线索,采取定点守候,穿插巡逻的手段,以动静结合的方式,终于在现场将歹徒抓获。二、案发过程     自1998年5月28日以来,在山东省平阴县及其东平、肥城县境内交通要道上发生一伙车匪路霸手执凶器袭击过往车辆、抢掠钱财的系列抢劫案。至7月7日,已发生抢劫案13起,其中平阴8起,东平、肥城5起,11辆汽车被砸坏,12人受伤,被抢现金及物品折款达2万元。

 

  系列抢劫大案惊动了平阴县、东平县和肥城市。  早在6月8日,平阴警方便同东平县召开联席会,商讨擒敌方案。  7月8日,平阴县公安局局长牛长安、政委刘平、副局长刘宪挺邀请肥城、东平警方召开三地刑侦会议。  综合受害者提供的情况,根据歹徒作案时间、作案凶器及手段、活动范围规律和特点,认为案件性质为系列抢劫案,3-4人组成犯罪团伙,作案范围广、流窜范围大。作案者为同一伙歹徒所为。目的只有一个:抢钱劫财。  三地警方达成共识,决定组织优势警力,采取化装侦察,定点守候和穿插巡逻,动静结合的方式开展侦破工作,并且互通案情,联手作战。  在调查中,受害人提供情况时,多提到一个留长发、尖嘴巴、平阴口音的男青年,便组织受害人对搜集的犯罪资料、录像带、图片进行辨认。其中,平阴镇南门村青年孙孟浩疑点很大,有的受害人指认孙可能是抢劫案犯之一身穿迷彩服的人。  该孙曾因多次拦截敲诈中小学生钱物,被平阴警方刑事拘留,后因年少被教育释放。  次日凌晨,周大队长派员赶赴南门村传唤孙孟浩,其家人说一个多月不见孙的踪影,后经其邻居证实,孙经常穿迷彩服,近期的确不曾回家。周大队长遂安排专门力量秘密守候。三、战斗经过  7月11日凌晨1时许,刑警大队长周长森、教导员魏涛及队领导张学顺、王建国分率刑警化装上路巡逻。  在分水岭守候点以南,周大队长驾车一马当先,三中队民警老谷和战友开一辆外地货车在后。在行驶中,老谷借着后面车辆的灯光,猛然发现有3 人骑两辆摩托车紧随其后,当即用对讲机报告周大队长。  周大队长迅速通知其它守候点的民警向分水岭靠拢。周大队长命令老谷高度警惕,就在老谷开车掉头准备行动时,骑车人已在视野中消失。老谷驱车前行,发现前方几十米处停着一辆货车,一伙人正扭打在一起。  "有情况,上!"老谷握抢在手,大声喝道。众刑警迅速靠近出事地点。  三名歹徒手执匕首、斧头恶狼般嗥叫着扑向对方,司机和同车二人如同羔羊落入狼群中,懦弱而无助的哀求、躲闪着,有的倒在血泊中。  "住手,我们是公安局的!"老谷鸣枪示警,清脆的枪声震慑了歹徒的暴行。三歹徒如惊弓之鸟,拔腿就逃。  老谷见警告无效,果敢地冲上前去。眼见歹徒就要窜进路边玉米地,他举枪对准一个留长发的小子胳膊勾动了板机,枪声过后,这小子"扑嗵"一声倒在地上,另一个留"寸板"头的跑得更快,被老谷击中左脚后跟一瘸一拐逃进玉米地。  此时,其它守候点的20多名刑警赶到,周大队长一边安排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一边突审被抓获的长发歹徒,并派人顺线追缉逃跑的"寸板"嫌疑人。  经突审,长发青年正是孙孟浩,"寸板"名叫王林,系平阴镇东桥口村村民,另一个逃犯名叫张道国。孙供认当晚三人出来就是劫车抢钱,并供出以前发生的劫案都是他们干的,包括平阴镇上盆王村的张亮。  此时,向北追捕的机动中队长陈召林和另外3 名民警在分水岭南侧公路上,发现一男青年行走不便,行迹可疑,在盘查时从其身上搜出一把西瓜刀,并发现其左脚后跟有枪击伤,断定此人就是拒捕的逃犯,当场将其擒获。后证实,男青年正是元凶王林。  二中队候典运队长率刑警神不知鬼不觉地摸进上盆王村,将歹徒张亮堵在被窝里。  刑警徐坤、刘祥国等根据案犯交待的情况,紧急抓捕窝藏销赃嫌疑人尹军。  得知王林等人落网的消息后,尹军自知罪责难逃,正骑自行车带上王林等人作案曾用过的凶器及血衣,准备扔到黄河中,不料被紧追不舍的刑警抓获。  王林等自幼就相识,后臭味相投,多次作奸犯科,均受过公安机关的打击处理。     今年5月初,他们相约劫车抢钱,在外租赁了私房,买来西瓜刀、匕首等凶器,几人胳膊上都刺了龙,结拜兄弟。他们用抢来的摩托车和购来的交通制服、迷彩服当作作案工具和招牌,专门在夜间袭击过往车辆。     评析:      发生系列抢劫案件后,三地警方经协商达成共识,决定组织优势警力,采取化装侦察、定点守候、穿插巡逻的手段,以动静相结合的方式,联手作战。根据歹徒作案的规律和特点,在有关地点部署专门警力进行守候。同时,组织一部分警力化装驾驶外地车辆上路秘密巡逻。当发现可疑分子后,指挥员果断决策,迅速将各处的警力调来,共同围剿车匪路霸。在战斗中,民警迅速出击,果断开枪,击伤并抓获了歹徒。随后,参战人员乘胜追击,扩大战果,终将犯罪团伙一一抓获。      (济南时报 许权强 评析:王鲁敏)

"11.15"北京西城缉捕重大盗窃机动车团伙犯罪嫌疑人战斗

 

一、基本情况     1996年11月,北京市大兴县一女青年因与一男青年搞对象发生矛盾,男青年怕其跑掉,将其锁在西城区白云观对面的一栋简易楼内的一间屋内。该女青年在屋内听到旁边屋内有几个人在聊天,说一些汽车销赃的事。该女青年乘人不备,从窗户逃跑,将此情况向西城分局刑警队反映,西城刑警队对此线索给予了充分重视,当即带女青年到大兴找她的男朋友。经过几个小时调查,在大兴一农民家中将其男友找到。该人名叫梁某某,28岁,东北人。通过审查,了解到一同案犯岳某某(因盗窃被判12年徒刑,从新疆释放回京)现在白云观,随即迅速抵达白云观将岳抓获。审查中梁、岳二人交待:自1994年以来结伙多次在西城、海淀、朝阳等地盗窃以桑塔纳为主的机动车,并交待了主犯名叫郑峰宇,男,25岁,东北人;主犯李立新,男,26岁,北京人。二、战斗经过     通过审讯得知,岳某某、李立新和一个姓牛的朋友关系密切。刑警队员随即找到这个人,向他讲明利害关系,牛某同意积极配合我们工作,既用BP机呼李立新,以吃饭为名,约好当晚5点30分在宣武门十字路口会面。分局刑警队组织20名警力,带8把短枪,分成四个小组在四个路口布控,并约好以牛某脱帽为暗号,哪个小组距离李犯近,就由哪个组实施抓捕。5点30分李立新出现,与牛某接触后,牛某给我们发出此人就是李立新的暗号,北口行动组冲上前将李抓获,其余小组在暗中监视是否有其余同伙。

 

因郑峰宇无固定住所,经工作,西城刑警队让李立新与其联系继续盗窃汽车,见面地点由对方定。11月20日, 郑峰宇传呼李立新,定在官园附近见面,刑警队带迅速前往,在郑峰宇到达之前几分钟布置好警力。安排3名侦察员负责抓捕,其余5名侦察员负责外围,以防另有同伙发生意外。几分钟后,郑峰宇出现发现势头不对,拔腿就跑,但早以落入我们的包围圈,当即被抓获。

 

此案涉及犯罪嫌疑人共9名,一年内盗窃桑塔纳轿车12辆,除一辆由自己留用外,其余均销往外地。

 

经审查,郑峰宇表示愿意配合工作,给其他8名犯罪嫌疑人打传呼,声称自己被打,正在市急救中心抢救,速来送钱看我。当日上午十时,除一名犯罪嫌疑人未到,其余7名犯罪嫌疑人乘坐盗窃得的红色桑塔纳和出租车先后到达,因我侦察员并不认识犯罪嫌疑人,便注意在急救中心中打探郑峰宇消息的人的情况,因在医院内容易影响公共秩序,地方又狭窄,并且又怕误伤他人。根据此时情况,刑警队队长当即决定在大厅外停车场内抓获。随即,派侦察员到急救室内以桑塔纳挡车为名,将犯罪嫌疑人调出医院,当7名犯罪嫌疑人刚行至大厅门口时,我20余名侦察员乘其不备,同时上前将7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抓捕后搜身,从5名犯罪嫌疑人身上搜出匕首,从1名犯罪嫌疑人身上搜出DIY手枪1把、子弹5发。除一名犯罪嫌疑人外逃半年后被抓获,其余全部抓获。至此,"11.15"案件宣告结束,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获。评析:     第一,抓捕战术明确具体

 

此次抓捕战斗中,西城公安分局刑警队连续三次利用引诱抓捕战术,成功地将9名犯罪同伙中的8名抓获。即第一次通过牛某传呼李立新于晚上17点30分到宣武门十字路口见面去吃饭,20名警力分成四个战斗小组,每组配两把短枪,在四个路口控制布防。当李立新出现后,离李立新最近的北边战斗小组迅速上前,突然将其抓获。其余三个小组在四周暗中监视看是否还有同伙或防止李立新逃跑。第二次抓捕郑峰宇也是经过李立新传呼郑峰宇,定好接头地点在官园桥下,8名侦察员提前到达,3名抓捕,5名外围控制包围,显示了较高的战术素养,当郑峰宇感到势头不对拔腿就跑时,被我外围控制的侦察员及时抓获。此次抓捕,如不控制外围,郑峰宇极有可能逃跑。

 

第三次抓捕最为成功。以郑峰宇被打为名, 引诱7名犯罪嫌疑人来急救中心给郑峰宇送钱并看望。充分利用犯罪嫌疑人所谓的江湖义气,将7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事实证明这三次抓捕极为成功,既有外围控制,又有抓捕人员,成功地堵截了犯罪嫌疑人的逃路。

 

第二,战术灵活多变     在第三次抓捕中,原打算在市急救中心内抓捕,但考虑到侦察员对犯罪嫌疑人不认识,急救中心内地方狭窄、群众多,出口多,不便于搏斗和抓捕。因此刑警队长临时决定以犯罪嫌疑人开来的桑塔纳挡车为名,将犯罪嫌疑人诱至急救中心的大门外抓捕,充分体现了刑警队长的智谋及灵活的战术素质。

 

第三,存在的问题     三次抓捕都是在闹市区或繁华场所,特别是第一次抓捕在下午5点30分,地点选定在北京市中心的繁华路段口宣武门十字路口,此时正是下班的高峰期,如发生枪战极易误伤群众,造成交通秩序的严重混乱。在大城市抓捕犯罪嫌疑人,最好不要在闹市区或繁华场所,应将犯罪嫌疑人诱至比较偏僻、我方又好包围控制,或犯罪嫌疑人不容易逃跑的地方,如死胡同、室内等地方,"瓮中捉鳖",效果更好。     (薛宝利)
"12.28"北京侦破铲掉持枪抢劫团伙战斗一、基本情况     在北京市局对"2.8"、"6.3"抢劫银行运钞车进行串并案侦查过程中,发现了一个9人持枪抢劫团伙,经过各方面努力,一举将此团伙全部抓获。二、简要案情:     1995年12月28日晚10时许,犯罪嫌疑人景辛尉(绰号尉哥)伙同"小五子"、"七子"、"大个"、"瘸子"、"崽子"、"糖人"、"酒糟"、"泔水"9驾车行至亚运村一高层居民楼101号房王某处,准备对豫中建筑公司包工头王某,行抢28日取出的工资款100多万元,"瘸子""七子"各持一把左轮手枪,"泔水"持一把五四式军用手枪,"崽子"持一把独撅子手枪, 进屋后将王某捆在凳子上,抢走一密码箱,现金1万多元,一部手机,两个BP机,两只手表,其余工资已被王某发下去了。三、战斗经过     1996年6月10日,犯罪嫌疑人"瘸子"、"崽子"因杀人抢劫被捕获,通过提审在押犯"瘸子"、"崽子"时,二人供称有一伙人手里有军用五四式手枪,领头叫"尉哥",住在海淀,BP机号。。。。。。现与一个女人叫洪某在一起,去年年底我们一起开着军车抢了一个包工头,……。

 

通过查BP机,得知机主叫景辛尉,现在住海淀中关村甲910号楼5门9号。通过管界民警查到洪某在烧酒胡同南王匠营西730号院内。6月25日,侦察员一行6人在此蹲守,至晚8时,仍不见景露面。一名侦察员以 作生意为名进院探听虚实,从洪某的父亲口中得知景这两天晚上12点准时回家。侦察员决定继续蹲守。当晚12点,一年轻女子进入西730号室后,放下坤包,从院中出来,侦察员判断可能是洪某,跟随着她来到南小街台球厅,看见她与一个瘦高个、长着一副地包天嘴唇的男人说了几句话,那男人放下球杆与女人一块出了台球厅往回走。此人光着膀子,只穿一条大裤衩子晃晃悠悠地奔丙730号院走去。侦察员一对照片,说:"就是这个人,上!"侦察员们迅速围上去,将瘦高个子擒住。押回预审处审查。景供认:"大个"叫齐兆国,32岁,住东直门丁240号,"酒糟"叫李功,42岁,住朝内南小街烧酒胡同戊530号。根据口供,6月26日晚19时,分别从齐、李二人家中将齐、李抓获。审查二人后得知"小五子"叫靖章国,34岁,住东城魏学胡同巳810号。侦察员再次出击,当晚12时在其家,将其抓获,并从靖家厨房内缴获双筒汽枪一支。审查靖供认,"七子"叫徐山,33岁,住北河沿大街庚600号,"泔水"叫李文坚,28岁,住炮局胡同辛520号。此时奋战两天两夜的侦察员们,个个双眼红赤,疲惫不堪。但9人才抓获6人,作案枪支仍没有缴获,不继续抓捕,走漏了风声,其余的逃犯将很难抓获。于是,侦察员们振奋精神,于27日晚9时来到徐山家外蹲守。侦察员从徐山母亲处以联系住院的事为名,问"七子"在家吗,站在一旁的"七子"的傻哥哥说:"他还没起呢,在家睡觉呢。"他母亲想拦阻已来不及了,只好说:"那,我给你们叫去吧",侦察员跟在她后面,来到两间西屋处,她说:"在这屋睡呢,你们叫吧,我还得到前边盯着呢。"待她走后,两明侦察员推门进屋,将"七子"推醒,亮明了身份,徐山乖乖地起床,铐上手铐,神不知,鬼不觉地押上警车,送到市局预审处审查。

 

28日凌晨1时,在炮局胡同辛520号将李文坚抓获。对2人突审, 李文坚供认, 作案用五四式手枪是花1000元在河南买的,现藏在六铺炕同学吴某家床下的箱子里。早5时,在吴家起获五四式手枪1支、5发子弹。徐山供认:作案用的左轮手枪及加撅子手枪现藏在怀柔县怀柔镇西庄村郝某家的柜子里。

 

由于还差1名犯罪嫌疑人未到案,队长决定,怀柔起枪工作先不动,把力量用在抓捕犯罪嫌疑人上。徐、李二人供认:开军车的"糖人"叫李忠俭,35岁,在中国华燕有限公司工作,住哪儿不知道。经多方查证,终于查到了华燕有限公司的地址。据公司保卫处的同志介绍,李忠俭每天晚上到华京大厦办事。侦察员们经过蹲守,于7月2日凌晨1时在华京大厦将李忠俭抓获。在怀柔起获独撅子手枪及左轮手枪,五四式手枪子弹4发。评析: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是一个分布很广的团伙,且彼此都不是太清楚对方底细,是通过认识其中一个人而聚集在一起的。作案后分散开来,如果"瘸子"、"堂子"不因犯杀人罪被捕供认线索,很难抓获其余犯罪嫌疑人。在抓获过程中,侦察员大都采取了蹲守住家,在凌晨时分将犯罪嫌疑人从梦乡里拉回现实归案,可谓成功之处。连续作战,不失时机,占据了主动,抓获"尉哥"、"七子"、的机智以及突审,行动迅速,使全部犯罪嫌疑人服刑落网,都体现了设伏抓捕、进屋抓捕的特点来。     (薛宝利)

          公安专教材《缉捕术战术例集析》122007-06-01 14:38

九,缉毒战斗
"3.05"广东中山缉捕制贩"冰毒"特大案件犯罪嫌疑人战斗一、基本情况 1998年6月19日中山市在广东省公安厅的直接指挥下,通过慎密侦查,周密的布置,成功的摧毁了在中山市南郎镇制造冰毒的地下工场。并不费一枪一弹顺利地抓获了该团伙梁国峰、梁德明、梁林楚等10人。当场缴获冰毒成品50公斤,半成品330公斤,毒资100多万元以及制贩冰毒的原材料、设备、交通工具等物品一批。另一主要犯罪嫌疑人梁德超(原籍中山南朗龙穴村人,男47岁,现为香港居民)现负案在逃。战斗经过: 1997年,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通过对一贩毒集团的侦破工作中,发现该集团的头号毒枭梁国峰(花名:英哥、男、45岁,原籍中山市南朗镇龙穴村人,现为香港居民),梁德超与中山市南朗镇龙穴村的梁德明(均是梁国峰的哥哥)、梁林楚有共谋在中山市进行制贩毒品的犯罪情况,并于98年3月5日将信息传给中山公安局,指示要求迅速组织布控侦破工作。中山市公安局当即调集兵将组织成立了专案组开展侦察,并将该案定为"9835"专案。

 

经过四个多月的秘密侦察,初步掌握了该团伙在中山市 制贩冰毒的主要犯罪活动情况,暗中查清了制贩冰毒的确切窝点,并重点对犯罪嫌疑人梁德明,梁德超、梁林楚及其家人进行严密控制。6月12日,通过调查和特情反馈的情报信息,发现该地下工场已制有冰毒成品,为抓住战机,迅速侦破,广东省公安厅有关部门领导、中山市公安局的领导与专案组负责人一起,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制定了"9835"专案T行动要求和方案。行动时间为19日深夜。指挥部设在南朗分局。

 

T行动方案对三个不同地点,分成三个大组同时进行缉捕行动,各组分别由刑警支队和科长以上领导负责。

 

一、制贩冰毒的主要窝点,南朗镇龙穴村农场。 二、梁德明的住宅。 三、梁林楚的住宅。

 

行动主要抓捕人员:1号梁德明、2号梁林楚 审查对象:1、2号的妻子、父母以及家人。

 

要求: 1.各组的工作,组长责任制 2.要求各组要将现场的人控制住,室内有关物品不要破坏或触摸,有利于现场取证工作。 3.各组要对一般人员进行突审,注意发现第二工场和毒品窝点。 4.主攻组特别是主楼组要穿防弹衣,带警棍(主要防狗)。 5.要有破锁入室工具。 6.各组员要做好保密工作,防止泄密,破坏行动计划。如发现追究有关责任(T行动方案对各组员在实施前才布置的)。7.行动期间除指挥员,组员外,其余人员一律关闭手机和传呼机(有新闻工作组参加)。

 

三个缉捕地点的地理位置以及行动组的任务。

 

(一)制贩冰毒的主要窝点南朗龙穴村农场。 地处中山市南朗镇龙穴村,与村的住宅区相隔1公里,辟静、独立。坐南朝北、东南、西面为三面环山,东南、北面筑有3米多高的高墙,墙上有铁丝网,西面是鱼塘,与3米多高的陡峭山壁相连,鱼墉中间筑有一路基使之一分为二,南面是猪舍(主要制毒工场),大门在北面,外面有一简易的路通往村庄。农场内有栋二层半的生活住宿楼,其余为仓库和民工住房,养有七、八只狗,整个占地为60亩。此处为第一行动组(45人),并为分四个小组:为避免打草惊蛇,第一、二、三小组在南朗镇第一工业区徒步翻过山坡进入到农场后面(南西面)直接攻入,控制农场住楼和猪舍及场内所有人员,防止同伙破坏有关的物证。

 

第一小组(20人,其中5人为技术组) 从西面山壁滑下鱼塘路基中攻入控制主楼和门口值班的所有人员。楼下4人为室外观察控制主楼,二楼5人三楼3人,门口控制值班人员和找开铁门3人。技术组5人,负责处理现场。

 

第二小组(8个) 从南面破墙直接攻入,控制猪舍的所有人员,并检查各猪舍情况。

 

第三小组(6人) 对农场后面可出入路口进行控制,只准进不准出。

 

第四小组(11人)

 

三个小组进入时从农场的路口开车直入正门,在农场围墙处两人一组控制围墙防止犯罪嫌疑人爬墙逃跑。

 

(二)梁德明的住宅 第二行动组(13人,其中技术组5人) 梁德明的住宅在村边道路旁的一栋二层楼房,相对独立。 实施全面包围,精干人员破锁入屋,对所有人员控制,技术组进行现场处理。

 

当晚由于破锁时间长又有新闻工作组,疑犯受惊动后将"冰毒"倒进带水的桶中,想进行溶解,毁物证,未得逞。

 

(三)梁林楚的住宅 第三行动组(12人,其中技术组5人)

 

梁林楚的住宅在村庄居民区内,极易惊动。对梁林楚的住宅进行全面包围,破锁进入,技术组负责现场处理。

 

当晚梁林楚夫妻俩未在家吃完饭,到南朗宾馆住,这就更加有利于缉捕工作的进行,在南朗宾馆抓获梁林楚后,迅速对其住宅进行了搜查。 19日深夜零时30分,各行动组按照指挥部的统一布置,指挥,出动干警100多名,并展开地毯式的搜捕工作。 另外,该团伙头号毒枭梁国峰于6月19日下午四点多钟从罗浮入境,即进入我公安机关的视线,并于当晚在广州落网。

 

该村的党支部书记梁文占,因与该团伙来往较多,不排除有参与嫌疑,为做到万无一失,由镇政府传出来谈话,配合行动方案的进行。

 

通过周密布置行动迅速,成功抓获了涉案嫌疑人10人,当场缴获"冰"毒及有关物品。该案成功告破。(钟军飞)评析 (一)掌握该团伙制贩冰毒的主要犯罪活动情况,查清制贩冰毒的确切窝点,并控制重点犯罪嫌疑人,从而进行周密的布置是这场战斗成功的关键。经过四个多月的慎密侦察,并通过特情发现地下工场制有冰毒成品获取罪证,实施破案的时机已成熟,对制贩冰毒窝点的地理环境了如指掌,并控制了重点犯罪嫌疑人。因此,中山市公安局通过全面正确地分析、判断,合理周密的制定方案,对各组,队任务和要求都有了严格布置,警力数量投入充足,并经过严格挑选,警械,武器配备精良,保障有力,甚至破墙,破锁的工具都有严格的要求。对疑犯控制也相当顺利,如:梁林楚虽然没有在家住,但控制了其行踪,使其无法逃脱法网。梁国峰刚入关,就进入了专案组的视线,并予以控制。(二)秘密偷袭,快速反应,出奇制胜。虽然制贩冰毒的窝点地理环境险要,且农场内又养了七、八只狗。稍有动静,就会有所察觉,但中山市公安局则选择从农场南面的山后,徒步翻山至预定地点,充分利用地形隐蔽接近,伺机偷袭。破墙由于有了充分的准备,速度也相当快,西面攻入时,从山壁墙滑向鱼塘窄小的路基,稍有闪失,便掉进鱼塘(水较深、原来是水库)容易贻误战机,又有生命危险。但由于素质过硬,无一人掉队,整个战斗,仅用了3分钟便全面的控制局势。(三)不足之处。在搜捕梁德明的住宅时,破锁破门的时间过长,险被毁灭罪证 (钟军飞)
"3.06"云南景洪诱捕特大武装贩毒犯罪嫌疑人战斗一、基本情况 1996年3月6日,云南省景洪市公安局缉毒队,在该市勐龙镇曼伞村(爱尼山寨,距中缅边境约3公里)处查破了一起特大武装贩毒案。经激战10余分钟,捕获毒贩5名,缴获精制海洛因12120克,"五四"式手枪2支,DIY手枪1支,吉普车一辆,子弹13发,我方无一伤亡。二、战斗经过 1996年2月18日,景洪市公安局缉毒队根据特情的报告,称境外缅甸同盟军(系地方武装)一营长手中有一批毒品急待出手,已几次派人进入我国境内勐龙镇寻找买主。为查明情况,市局缉毒队及时安排境外线人进行核实,很快证明了情报准确。为迅速侦破此案,市局缉毒队立即成立了"2.18"专案组。 在展开工作后,专案组多次奔波于边境线上,与境外毒贩巧妙周旋,取得了毒贩的信任。3月4日,毒贩要求在边境线上看钱亮货。为防备境外毒犯贩抢钱,我方只在现场向毒贩出示了一份大额银行活期存单,毒贩也亮出了一件海洛因,并主动提出在3月6日12时,在靠近国境线缅方一侧现金交易。当时我缉毒人员考虑到出境或离国境线太近都不利于缉捕行动,必须诱敌深入才能成功。随即便以路途远,行动不便,人单力薄,怕上当为由,利用毒贩急于将毒品出手,聚集毒资,再进行更大的交易的心理,逼毒贩将毒品交易点定在我方既设地域,距国境线3公里处的我方曼伞村附近的山道旁交钱验货,毒贩无可奈何地答应了我方的要求。双方谈定按每件海洛因(约400克)3.5万元的价格交易,时间不变。

 

3月6日,我缉毒队按战前制定的方案,投入警力10人,编成两个组。第一组为缉捕组,由7名警员组成,身着迷彩服,全副武装,提前于10时左右进入预定地区设伏。第二组由3名警员组成,分别化装成"老板"和"保镖"跟随"中间人"于11时携带人民币100万元进入现场,等待毒贩上钩。中午12时许,6名毒贩乘一辆旧吉普车如期而来,在距约定地点约50米处停下,两次来人查验现金,确定无疑后,6名毒贩才携带毒品上前交易。"老板"在查验海洛因无疑后,发出了"动手"信号。就在"保镖"接货、交钱的那一刹那,设伏的7名警员鸣枪警告,迅速出击,在"老板"、"保镖"的配合下开始了缉捕行动。毒贩惊慌之际,丢下毒品四处逃窜,但在我方勇猛追捕下,4名毒贩束手就擒,为首的毒贩(缅甸掸邦同盟军营长)在边跑边拔枪向我方射击时,被我追捕警员开枪击中腿部倒地就擒。另一名毒贩携枪逃出我境,至此战斗全部结束。评析 1、情报准确是诱捕成功的前提 云南省景洪市公安局缉毒队培养的"线人"可靠,提供的情况准确,通过特情和境外"朋友"的查证,情报一致,为进行诱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2、利用毒贩的心理,选择地形有利,以快制胜是关键。 此次选择诱捕地点之所以能在我方一侧,距国境线3公里处,完全是充分利用了毒贩急于出手毒品,以便聚集更多的资金,再进行大量毒品交易的心理,经我方讨价还价而成功的。因此,我方占了天时、地利、人和三大要素。加上我方计划周密,而毒贩未看出破绽,防卫心理差,以致我方出其不意,功其不备,把毒贩打了个措手不及。


3、不足 此次诱捕不足方面有两点:一是警力不足。明知对方有6人,而我方在处于主动地位的情况下只派出10人参战,显然按查缉要求2:1的比例都达不到;二是诱捕时未能彻底断其后路,致使毒犯在我境内3公里处,还脱逃了一名。 (潘进明 、 赵世平)

"6.15"乌市缉捕特大贩毒犯罪嫌疑人战斗一、基本情况:    1998年6月5日23时,乌市公安局查获毒品海洛因260克,贩毒嫌疑人马某潜逃。经线报于6月15日20时将贩毒嫌疑人马某在乌市人员密集处,进行毒品交易时当场抓获,缴获刀具一把。二、战斗经过       1998年6月15日,贩毒嫌疑人马某与我特情经几天的传呼联系后,放松了警惕,约定于当日19时在乌市某人员密集处见面交易。我干警接报后,迅速研究制定方案,并预先赶至约定地点,张网以待。同时紧密注视特情,等待信号。19时30分,特情接到马某传呼要求见面。特情对我干警做出跟他来的暗号后,向另外地点走去。我两名干警利用现场密集的人员做掩护紧随其后。另一名干警在跟踪过程中,与特情保持一定的距离,监视全局。突然,发现特情与一人握手,我干警随即加强警觉。这时特情发出确认信号并与来人分手。二人分手之后,目标则向我干警方向迎面而来,我干警沉着冷静不动声色,在与贩毒嫌疑人擦肩而过的瞬间,果断行动,将贩毒嫌疑人马某按翻在地,迅速上铐,随即搜身,搜出三十公分左右刀具一把。至此,"6。5"特大贩毒案告破。我参战人员无一伤亡。评析:   1、整个缉捕过程充分体现了灵活多变,快速反应的战术原则。犯罪嫌人把见面地点确定在某人员密集处,说明其心理早有防范。我干警能够就具体情况,进行合理部署,伪装跟踪,隐蔽接敌,把缉捕现场人员密集的劣势转化为缉捕犯罪嫌疑人的优势,不但确保了群众的安全,而且给犯罪嫌疑人以突然打击。确保缉捕战斗的一举成功。

 

2、警力部署得当,抓捕时机把握准确,配合默契。按排两名干警紧随跟踪,另一名干警则与缉捕对象保持一定距离,监视全局,如有不测或遇犯罪嫌疑人有同伙以便接应。另外,两名干警在与犯罪嫌疑人擦肩而过的瞬间,将马某按翻、上铐、搜身,一气呵成,动作干净利落,未等犯罪嫌疑人明白,已结束战斗,行动突然,配合默契。  此案例较好地把握了战机、警力,地点,战术四个要素,达到出奇制胜的效果。

 

供稿:乌鲁木齐铁路局库尔勒分局公安局刑警队 李继兵     评析整理:王 涛
[1] "6.17" 云南麻栗坡山林设伏捕歼武装贩毒犯罪嫌疑人战斗一、基本情况     1995年6月17日,云南省麻栗坡县公安局缉毒队根据境外特情报告,在中越边境10号界碑我方一侧200米处,设伏捕歼境外武装贩毒分子时,突然发现与友邻失去联系,在兵力对比为1:1的情况下,果断处置,先敌开火, 取得了击毙毒贩3名,缴获苏制冲锋枪3支,子弹90发,手榴弹3枚,精制海洛因1500克,我无一伤亡的战果。二、战斗经过     1995年6月16日中午,麻栗坡县公安局缉毒队,根据境外特情提供的情报获悉,有一个越南武装贩毒集团,明晚将携带毒品从中越边境三段十号界碑处,进入我方一侧进行武装贩毒活动。缉毒队获此情报后,进行了周密的准备。一是与海关调查科取得联系,请海关侦察员介入;二是请求边防武警配合,得到了边防武警一个班的加强;三是选择了一个有利于我设伏捕歼的地形。

 

6月16日晚10时,我方人员乘夜暗进入伏击位置。缉毒队三名警员在设伏区正面,海关侦查员二人,武警一个班分别布置在设伏区两侧,形成一个袋状,张网以待。各组进入设伏位置后,由于山高林密,通信设备失灵,致使缉毒队与左右友邻失去联系。6月17日3时10分,当三名越南武装贩毒分子进入我伏击圈后,我缉毒队副队长大喊一声"不许动,我们是中国警察",三名越南武装贩毒分子自知陷入我伏击圈,正待持枪顽抗时,被我预有准备的缉毒队员先敌开火,一举击毙入境的三名武装毒贩,缴获苏制冲锋枪3支,子弹90发,手榴弹3枚,精制海洛因1500克。我无一死亡。评析     1.战术方法正确,部署周密,措施得当。     该缉毒队自接到情报后,马上进行了伏击准备工作,与友邻协同, 兵力得到加强,加上设伏位置的选择较为有利,采取了三面埋伏,张网以待的围捕战术, 为全部击毙毒贩创造了有利条件。     2.当机立断,果断处置,先敌开火。     该缉毒队三名警员在与友邻失去联系的情况下, 面对进入我伏击圈的三名武装贩毒分子,当机立断,果断处置。一边喊话,一边做好攻击准备,当毒贩欲开枪顽抗时,毫不犹豫,先敌开火,抢占主动,将毒贩击毙,结束了战斗。     3.不足     对设伏地区山高林密,通信困难,事先估计不足,致使进入伏击位置后,相互间失去联系,如果不是灵活机智,果断处置,那后果是难以预料的,应从中吸取教训。     (潘进明、赵世平)

         公安专教材《缉捕术战术例集析》132007-06-01 14:39

"8·15"广东肇庆缉捕制贩冰毒犯罪嫌疑人战斗一、基本情况 1995年10月4日,肇庆市公安局在高要市活道镇成功地摧毁由境外人员入境开办的制造"冰"毒的地下工厂,共抓获涉案人员15名,其中有制贩"冰"毒的主要犯罪嫌疑人5名(香港人3名,澳门人1名,广州人1名),当场缴获"冰"毒成品60.6公斤、半成品220.9公斤,以及制贩毒的原材料、设备、交通通讯工具一批。5名主犯中3名被判处死刑、1名无期徒刑、1名15年有期徒刑。二、战斗经过 1995年8月15日,广东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向肇庆市公安局通报一条线索:有一伙境外不法分子正在高要市活道镇的山区筹办一间化工厂。从这伙人活动的种种迹象分析,很可能是在搞制造"冰"毒的犯罪活动。在这伙人中,有一名叫"阿坚"的经常驾驶一辆车牌为"粤A-68040"的五十铃货车外出活动,使用的通讯工具为移动电话机。指示要求通过这条线索查出制毒犯罪嫌疑人,放长线,钓大鱼,待犯罪嫌疑人制出毒品贩卖时,将制、贩毒犯一网打尽。肇庆市局根据省厅指示,立即召集精干的刑警、技侦人员成立专案组开展侦察,并将该案定名为"8--15"专案。

 

由于省厅的线索只掌握了该厂的大致方位和厂址等简单情况,必须先将"工厂"的具体位置和周围一带的情况摸清楚。乔装打扮的侦察员翻山越岭,经过几天的查找,终于在位于活道镇塘坑村"仙人坑"山坳发现了与通报情况一致的"工厂"厂房,摸清了周围的环境和"工厂"通向外界的交通情况。"工厂"原是活道镇石灰厂的旧址,四面环山,远离村舍,行人稀少,十分隐蔽。厂房由铁丝网围起,内有一座"炮楼"式建筑物,高达三层,每层均有了望孔,非常不利于侦察员靠近监视,无法了解厂内具体情况。为此,我们物建了专案特情特情号,据特情反映,这伙人以商业秘密为由,向全厂规定了不准打听每道工序,每个制作工场情况、不准进入工厂中心区、不准随便进出工厂等纪律。厂内没有有线电话,与外界的通讯联系只有使用手提电话一种方法,但信号很弱,"工厂"附近大都为"盲区",通话时需选择较高的地方进行。与特情的联系只有靠他借外出之机打电话或见面。但特情文化素质较差,稍不注意,便有暴露的危险,专案组一度想插入尖子特情,苦于没有机会,侦察工作唯有审慎地进行。针对特情文化素质低的情况,指挥时我们反复推敲每一个细节,在活动方法、处事原则和接头方式等方面具体予以指导,做到既能了解情况,又符合他的身份,不引起对方怀疑。根据其他地方办理制"冰"案件的经验,在特情无法记住各种原料名称的情况下,我们要他在此阶段,重点注意厂内购进"冰"毒所必需的氢气瓶、电冰箱等关键设备,以弄清他们的建厂投产进度,把握破案时机。

 

然而,经过一段时间的侦察,没有得到"工厂"购进氢气瓶、电冰箱的信息。但9月1日,特情却突然传出"工厂已正式开始生产"的消息。情况出乎意料:没有氢气瓶和电冰箱他们怎么生产?在生产什么?是否原来分析制"冰"的情况不准确?疑云顿起。

 

接到情况变化的消息,9月4日,省厅刑警总队领导带领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赶到肇庆,会同市局领导和专案组对案情作了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认为,一、从线索原反映的情况和这伙人选点隐蔽、行动诡秘,控制严密等情况看,他们所干的一定是见不得人的勾当;二、目前制"冰"的技术是否一定需要氢气瓶和电冰箱不能完全肯定,或许有其他方法;三、特情文化素质低,接触的范围有限,他的判断不一定准确。在目前情况下,不能泄气,不宜操之过急,唯有沉着应战,在做好控制工作的前提下,加强侦察,进一步核实情况,同时,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做好取证工作,以达到人赃并获的目的。

 

下定决心,明确了方向,侦察工作便不断向深层发展。通过对"粤A-68040"货车的监视控制,陆续发现"阿坚"等人在肇庆一些地方活动频繁。种种迹象表明,犯罪分子已经紧锣密鼓,"工厂"的确进入设备安装、调试以及"产品"试制阶段。但没有电冰箱和氢气瓶,他们生产的是什么产品?为准确认定"工厂"的性质,必须迅速获取"产品样品",核实"产品"内容。专案组果断作出秘密提取样品的决定。

 

负责指挥特情的同志,向特情作了密取样品的指示,针对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核心厂区的情况,巧妙地精心设计、面授机宜。9月23日,特情终于在厂内秘密提取了一小瓶紫红色液体,顺利交到侦察员手中。专案组马不停蹄将样品送往省厅化验。果然不出所料,那紫红色液体正是"冰"毒的半成品。

 

疑团解开了,一个多月的艰苦努力终于有了回报!化验结果不仅鼓舞了同志们的斗志,更增强了破案的信心。然而,要全面获取制毒罪证,循线擒获全部制贩毒犯罪嫌疑人,还须等待时机,大量艰辛的工作还在后头。侦察工作进入了紧张时刻。

 

一张大网悄悄撒开,等待鱼儿全部入网。9月28日,工厂正在日夜加班开工,赶制产品,争取早日出货。当晚23时40分,又发现"阿希"到肇庆。经连夜跟踪控制,发现3名从广州来的男子在一餐厅与制毒犯"阿希"接头商谈,直至第二天凌晨3时许才离去。特情传出工厂已制出成品,近日拟派人到广州活动的消息。是否制出"冰"毒?犯罪嫌疑人会否就此逃离?破案的时机是否成熟?专案组进行着认真的分析和紧张的思考:尽管内部的情况不甚明了,但从经验和种种迹象看,"工厂"制出的"冰"不多,目前在"日夜加班开工",还不到大量生产的时候,犯罪嫌疑人不会就此罢手。决定耐心等待,继续将线放长。果然证实犯罪嫌疑人只是到广州商谈价钱和包装问题。

 

10月1日,特情又报出"明天可能会出货广州"的消息。应该到收网的时候了吧?已连续守候、跟踪10多天的同志们个个磨拳擦掌;准备大干一场。而专案组的领导冷静考虑:"工厂"未到大量生产的时候,主要的毒犯可能还没露面,收网为时过早!遂决定此次行动着重获取贩毒罪证,摸清贩毒成员,暂不惊动犯罪嫌疑人。

 

守候、预伏、跟踪是十分辛苦的。由于对送货的时间、人员、交通工具等情况不甚了解,侦察人员从10月2日凌晨4时30分开始监控交通道路,一小时一小时地过去,崎岖的山间小路上除偶尔有几个行人路过外,一片寂静,中午时分,天空下起了小雨,将在荒野中埋伏的侦察员衣衫淋湿。大家忍受着秋雨山风的侵袭,以干粮、泉水充饥解渴,坚守着岗位。21时30分,目标终于出现了。"粤A-68040"货车从崎岖的小路中驶来。已在荒山野岭中顶风冒雨守候了达20小时的侦察员顾不上饥饿和疲劳,立即精神振作行动起来,开始了长途的跟踪控制。货车像只受惊的狐狸,转出公路后马上加速,以每小时百多公里的速度直窜广州。为了咬住犯罪嫌疑人,侦察车辆的时速有时竟达160公里。10时50分,侦察员在南海市的盯梢点与赶来接应的省厅侦察员会合。随后,犯罪嫌疑人在广州中国大酒店对面的停车场与前来接货的人接上头,侦察员摄下了这场肮脏交易的过程,证实了毒枭们的贩毒行为。

 

首次"出货"成功,犯罪分子欣喜若狂,以为天衣无缝,可大捞一把。他们一面在"工厂"内日夜加班,一面加紧联系"出货"。10月3日,特情再次报来消息,犯罪嫌疑人可能在明晚或后天送货到广州。再次送货应该数量较大,是否到了收网时候?专案组作了反复思考:一、特情在掌握情况深度和反馈速度上虽不尽人意,但已尽了最大努力;二、碍于"工厂"环境特殊,无法贴近侦察,掌握不了更具体的情况;三、据特情反映,厂内已制成数百公斤的成品、半成品,并有转移厂址的迹象;四、近日与制毒有关的境内外主要成员均在厂内开工赶制产品,其中一名主要成员将于6日返回香港。这些情况表明,我公安机关侦控犯罪活动已到了最大限度,而犯罪分子似乎地已到了"功成身退"的时候,如果我们稍有疏忽,就可能造成失控,毒品流散,犯罪嫌疑人潜逃,后果不堪设想。应当机立断,坚决采取措施。事不宜迟,专案组立即将情况和设想向各级领导汇报,建议马上研究破案措施,争取主动。

 

案情的急剧变化,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4月19日,一个由省、市公安机关各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紧急会议在市局会议室召开。大家认为,鉴于当前案情发展和几次跟踪均让接货犯罪嫌疑人脱梢逃逸的情况,犯罪嫌疑人已有所觉察,破案迫在眉睫,必须当机立断,收网捕鱼。会议设计了两套具体的破案方案。

 

一、假如犯罪嫌疑人10月4日晚不送货到广州,则于10月5日凌晨4时集合出发,5时突袭地下加工厂。在抓获现场人员、缴获毒品后迅速撤离现场,尽量减少知情面,再利用犯罪嫌疑人引出接货人。

 

二、如果犯罪嫌疑人当晚送货到广州,则在途中设卡将其截获,迅速突审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促其立功赎罪,配合抓获接货人。同时,立即突击捣毁加工厂。

 

就在紧急会议进行期间,传来制毒犯的货车从"工厂"方向驶出的消息。参加会议的领导果断作出决定:按第二套方案立即行动。 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直扑活道镇,在"工厂"外围潜伏待机;一路赶到肇庆至广州必经之路的大冲收费站设卡堵截。21时20分运毒车辆在我监视下,刚驶进大冲收费站购票车道即被我办案人员控制住,当场抓获毒犯梁镇义(香港人)和司机林永坚(广州人),搜出"冰"毒8.8公斤。首战告捷, 专案组又乘胜追击,除留部分人员连夜突审梁、林二犯外,其余人员火速赶到制毒厂,9名涉案人员和2名毒犯曾纪威(澳门人)、曾仲坤(广州人)束手就擒。2名乘我不熟悉厂内地形、在夜幕掩护下逃上山的犯罪嫌疑人梁振辉和杜绍鉴(均香港人)也于第三天被围捕民警抓获。但在突审送货人的工作上,待犯罪嫌疑人梁镇义交代犯罪事实和表示愿意到广州把接货人引出来时,已错过犯罪嫌疑之间约定的每半小时联系一次的联络时间。广州的接货人觉察到事情已败露,终于脱网而去。 (肇庆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评析: (一)专案不专 案件的经营是在十分秘密的情况下进行,只有省厅市局主管领导和专案组等极少数人知道。专案组在侦办过程中较大的动作均要报省厅和市局主管领导决策。由于决策的领导工作繁忙,对具体案情了解不深,没时间对破案的各个环节作细致研究,特别是在破案的关口,因为领导没有时间,使得研究案件一拖再拖。

 

(二)沟通不够 案件涉及两地,且经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彻底摧毁制贩毒的窝点,并力争将内地、境外的接货人一网打尽。但我们得到的信息反馈很少,对接货人几次脱梢逃逸的情况知道不具体,故使专案组具体谋划破案方法的人对接货人的狡诈程度估计不足,决策者在不太了解具体细节的情况下,也匆忙拍板。

 

(三)策划不周 一是在突审送货人的关键环节上方法简单,只认为人赃并获犯罪嫌疑人必定就范,没预见到犯罪嫌疑人拒供的具体心态;二是侦察一个多月,对"厂"区的分布情况仍然不明,造成围捕时有二名犯罪嫌疑人逃走,动用了大批警力才将其抓回。

 

(四)手段不高 整个案件中,接货人出现三次,但均未能很好跟踪控制,暴露了自己并被犯罪嫌疑人甩掉;对"工厂"内部的运作情况,只能靠素质低的特情进行了解,警方无法深入侦控。由于手段不高,掌握的情况不全,导致案情判断失误。制毒者第一次到广州和接货人接触,反馈的信息是商谈毒品的价钱和包装问题,故判断他们第二次到广州是送样品。在犯罪嫌疑人抓获之后,才知他们第二次到广州送的"冰"毒达20公斤,比第三次被抓时所带的8.8公斤多出一倍多。

 

(五)衔接不紧 破案之后没有及时向预审部门介绍有关情况,又错失一次机会。与接毒者的联系,据交代只有梁镇义一人知道,而梁又说是由对方与他联系,他根本不知道对方的电话号码和其他情况。是否如此,本来前期侦察工作掌握的许多资料可以提供用以印证,分析是否如此,但是,工作中没有这样做。此外,侦察阶段已掌握这伙制毒犯罪嫌疑人是在清远制毒后转来肇庆的,但破案后没有将此情况转告预审部门,以追查清远制毒的情况。

(六)知识不丰     由于首次办理此类案件,对犯罪嫌疑人制造"冰"毒的技术了解不多,只根据他地的经验知道制"冰"毒需有电冰箱、氢气瓶等,在未发现犯罪嫌疑人运进冰箱、氢气瓶时,便以为"工厂"未开始制造"冰"毒。破案后才知道犯罪嫌疑人已用新技术制出了"冰"毒,根本无需冰箱和氢气瓶之类设备,而且,对此种新的制"冰"技术在侦察中会反映出什么特点,破案后,作为缉毒的专门机构由于工作忙和人事变动,也没有作进一步的研究。

 

(肇庆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钟军飞
"11.28"昆明机场缉捕贩毒犯罪嫌疑人战斗一、基本情况     1997年11月26日,云南省民航公安局从"特情"处获悉,28日有2名姓马的甘肃人,将携带千余克"海洛因"从昆明机场出境到广州贩卖。接报后,公安局经过精心准备,在机场安全通道内将二马捕获。二、战斗经过     1997年11月26日,云南省民航公安局接到"线报"后,立即展开了线索的调查工作,经过民航电脑查询,二马已购好28日昆明至广州的4341号航班的机票。27日晚,云南民航公安局针对该案及时召开了缉捕的准备会议,分析可能出现的情况及处置办法,明确了民警的缉捕位置和任务。28日13时10分,地张无形的大网在等待着贩毒嫌疑人"二马"出现。13时43分,从值班柜台传来信息,二马中的一人已办理登机手续,但无行李托运。同时,另一名姓马的也进入监控范围。13时55分,从值班柜台再次传来信息,马××已办理登机手续,并托运行李一件。为确认犯罪嫌疑人是否在用托运的行李夹带毒品,装卸处民警立即对其行李进行密检。经检查,发现箱内藏有毒品"海洛因"6块,计重1700克。据此展开了对二马的缉捕行动。为保证缉捕行动万无一失,缉捕行动将按计划在安检结束。14时23分,"二马"进入安检通道,经我安检确认"二马"均未带凶器后,我缉捕民警在安检通道尾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二马"捕获。评析     1.情报准确,方案周密。     民航公安局在接到"线报"后,经电脑查询,证实情况准确,"犯罪嫌疑人已购好了3月28日昆明至广州的4341航班机票"。在此基础上,局领导根据案情特点和机场的特殊情况,在缉捕准备会上分析了可能出现的情况和处置办法,采取严密步控,及时监视毒犯的一举一动的方法,为破获成功奠定了基础,打了一场有把握之仗。

 

2.张网以待,出其制胜     机场情况特殊,人多复杂,缉捕地点选择不当就会给整个缉捕行动带来很大的困难。将缉捕地点选择在安检通道的尾部,无疑是最佳方案。一、可以在通道内形成前后夹击的态势。二、毒贩在顺利通过安检后,会在思想上消除防卫意识和戒备心理,使我缉捕行动达到出其不意、攻其不被的战术效果。

 

(潘进明、赵世平)
"12·09" 长春缉捕特大贩毒犯罪嫌疑人战斗

 

一、基本情况:      犯罪嫌疑人杜树信,男,39岁,绰号"杜老门",曾被司法机关打击处理过,释放后更加疯狂地进行贩毒活动,为长春市大量的吸毒者提供货源,是长春市头号毒枭。缉毒部门多次对其进行缉捕,但杜屡次逃脱。除他频频更换居住场所外,还善于乔装改扮,以不同身份同买毒品的人交易。更增加了缉捕的难度。

 

二、战斗经过      1997年12月9日下午3时许,群众向长春市公安局缉毒大队举报:杜树信和"小鸟"(其真名罗洪淼,从1996年3月开始参与贩毒活动。在贩毒过程中,"小鸟"负责取款、送毒品、放哨,平时当杜树信的保镖和打手,和杜树信形影不离,是杜的"铁杆兄弟"。)出现在长春火车站前一浴池内。缉毒中队副教导员于跃军向队长陈玉泉汇报请示后,立即带领5名侦查员打车赶到浴池附近。  侦查员们首先观察了浴池周围的情况。这个浴池只有一个前门,门前是三岔路口,其中一条路摆满了摊床,人群拥挤,另一条路路面很窄,车辆无法通行,只有剩下的一条路能通行车辆。浴池周围并未停有车辆,这说明杜树信和"小鸟"是打车来的。综合种种情况,侦查员们一致认为,最佳方案就是在二人必经之路设伏,出其不意地将其擒获。两名侦查员小心地向浴池靠近。根据时间推算,杜树信二人不可能洗完澡,但在两名侦查员开门的时候,却同往出走的杜树信和"小鸟"碰个正着。他们发现杜树信并未认出自己,侦查员便一同向伏击圈撤去,同时注意随行而来的杜树信和"小鸟"。杜树信和"小鸟"为什么这么快就出来了呢?因为杜在浴池碰到了一个熟人,为了避免发生不测,两个狡猾的家伙临时改变了主意,没有洗澡,只是在浴池呆了一会就出来了。  侦察员一边撤一边示意车内的侦查员:他们身后的两个就是杜树信和"小鸟"。当杜树信和"小鸟"刚要打车离去时,缉毒人员一拥而上,未及杜树信和"小鸟"反应过来,即被当场擒获。经审讯,杜树信自知罪孽深重,对毒品来源闭口不谈,还将一块藏匿起来的劳力士金表送给一名侦查员,企图贿赂缉毒人员,被这名缉毒人员当场收缴。缉毒人员在杜树信住处搜出海洛因80多克、小口径枪子弹17发、匕首2把、毒资25万元。接着,警方又连续作战,扩大战果,在长春市蝶恋花洗浴中心等处抓获吸毒人员15名。

 

评析:      该查缉战斗组织周密,行动迅速,敌情分析正确全面,措施得力。侦察员坚定沉稳,临场不慌,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随机应变的能力是将特大毒枭当场擒获的关键。

 

(一) 决策果断:缉捕战术运用、方法正确。     侦察员选择犯罪嫌疑人的必经之路处守候待击,接敌自然,出其不意地将其擒获。此战术方法才使这次缉捕战斗得以顺利完成。

 

(二)行动突然,快速简练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任何一个犯罪人,其警觉程度一般都高于正常的人,而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杜树信是长春市头号毒枭,侦察部门已多次对其进行缉捕,均脱逃。多年被追捕和潜逃流窜生涯,使其养成了一套反侦察反缉捕的能力,枪不离身。如果我们的查缉稍有疏忽被其查觉,就可能招至剧烈反抗伤及无辜,造成沉重的代价。该案的成功之处在于随机应变。虽然两犯刚进浴池即出来,并同侦察员碰个正着。但由于侦察员沉着冷静,心理素质发挥正常,才没有惊动两犯罪嫌疑人。并按即定方案示意车内侦察员,罪犯已出现。侦察员抓住犯罪嫌疑人杜树信和"小鸟"打车要走的有利时机。一齐动手,当场将其擒获。     (蔡宏光)

十一,各类失误战斗"1.02"安徽、上海警方缉捕特大持枪杀人犯罪嫌疑人战斗一、基本情况     98年元月2日下午时40分, 安徽省来安县公安局发现巡警大队长李某某被害于自己的卧室内,其随身所带五四式手枪一支及子弹数十发下落不明。根据侦查,确定无业人员王传海具有重大嫌疑。王传海,男,32岁,身高1.72米,家住来安县新安镇,97年曾因销赃和挪用公款,两次被刑拘并转为逮捕,后被合肥市检察机关取保候审。案发后,王传海逃离来安,去向不明。二、战斗经过     案发当晚,来案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兵分六路,循王传海的社会关系查找其踪迹。同时,省厅刑警总队向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发布了98年第一号通缉令,并向兄弟省市公安机关发了协查通报。经过干警艰苦工作和使用一定技术手段,终于在元月6日下午查到了王传海在合肥市的行踪。他此时正由姘妇安排, 租住在合肥市岳西新村6栋604室。

 

当日晚9时,省公安厅紧急调集刑警总队,合肥市局、 滁州市局以及来安县局各路刑警组成围捕组。围捕组很快制定了具体行动方案。深夜11时许,几辆摘去警用标志的警车在突降的风雨中悄悄停在现场附近,围捕的17名干警已各就各位,抓捕战斗即将开始。恰在这节骨眼上,一辆处理现场附近交通事故的122警车, 拉着警报急速驶来。警报引起了王传海的警觉,他很快发现了我干警的意图,并抢先对围捕干警风狂开枪拒捕,当场打伤一名干警。警报声和枪声惊动了周围的居民和附近建筑工地的民工,许多人出来围观。此时夜色很黑,我干警一面疏散群众,一面有节制地射击。混乱中,在另一栋楼下负责守候监控6栋604室的六名干警,其中有2人前往6栋绕至正面支援,另4人为了安全也隐蔽至6栋一楼阳台下守候。因无人对6栋604室监控,当王传海翻越阳台,进入另一单元的邻居家时,我干警没有发现。他从此单元楼梯一直走向一楼出口。当我守楼梯口的干警认为是群众外出观看而劝阻时,王传海连开几枪,有一枪击中了这名干警。此干警在发现王传海时,也曾掏枪准备射击,却连续两次子弹推不上膛。闻声赶来的另一名干警在近距离开枪射击王传海,在被王传海击中倒地时,顽强地开枪打伤了其脚部。随后,王传海在逃跑时又打伤了我一名驾驶员,便乘着夜色带伤仓皇逃窜。

 

王传海再次行凶枪伤我四名干警,拒捕脱逃,此案震惊了省城,引起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先后批示。在省公安厅副厅长的直接指挥下,一场大规模的缉捕战斗再次拉开帷。全省公安机关统一行动,各部门、各警种协调一致,设卡堵截,搜索犯罪嫌疑人可能的藏匿处。省、市新闻单位滚动播放紧急通缉令,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线索。

 

侥幸逃脱的王传海,面对公安机关的紧密搜捕不敢轻举妄动。他仗着在合肥市工作过,对这里十分熟悉,先溜进一家理发店,而后又进破工棚躲藏,等天亮时,混在熙熙攘攘的买菜人流中,然后拦了一辆出租车至老火车站附近,又找了一辆客货两用车,谎称拉货,神情自若地连续骗过了三个堵截卡点,逃离了合肥,于7 日晚11时到达上海,并用身上的皮夹克抵了车资。

 

但狐狸再狡猾也逃不过好猎手。就在王传海到沪的第二天,即元月8日上午时,安徽警方就查出他在上海浦东的下落。又一次的抓捕工作将在上海浦东地区展开。

 

上海警方对此案表现出高度重视,决定全力配合安徽警方的缉捕战斗。抓捕组立刻研究制定出几套缉捕方案。8日下午,据确切情报, 王传海在浦东已筹得数千元钱,准备明天离开上海。形势紧急,不能让犯罪嫌疑人再逃脱。于是,抓捕组就利用特情安排王传海吃饭送行。王传海选择了上海火锅城。这个火锅城位于成山路22号甲,虽非上海繁华地段,但也是人口稠密之处,且门面临街,生意兴隆。店里营业面积80平方米,有两间包厢和一个能摆十几张桌子的大厅。下午7时许, 王传海在包厢里面门而座,而对风吹草动,十分警觉,手始终警觉插在茄克衫的口袋里(手握已上膛的五四式手枪)。为了不伤及无辜群众,抓捕组决定采用伪装智取、等待时机的方法。皖沪干警混合编成两组:一组9人在大厅里要了两张桌子, 点菜上酒,装作顾客;另一组守在外围,堵截其逃路。7时40分, 王传海手按腰际从包厢出来,准备尽快离开火锅城。当他一瘸一拐地经过我干警身旁,向门口走去的时候。我刑警接到暗语指令后,迅速从背后将王传海紧紧抱住,众刑警一拥而上,将其扳倒在地。王传海拚命挣扎,发疯似地扭动着,在腰间扣动了扳机,"砰"的一声,子弹擦着他的大腿飞出,打到了对面的墙跟。一刑警操起啤酒瓶猛砸几下,另一刑警奋力将枪从其手中夺过。我干警就地用电饭锅电源线把王传海紧紧捆住。

 

至此,98年安徽第一大案,在上海警方的大力协助下成功告破。评析:     本战例中,有两次缉捕战斗:第一次在合肥市以失败告终;第二次在上海市获得成功。这里既有成功的经验,更多的是沉痛的教训。

 

(一)主要经验:    1、从犯罪嫌疑人社会关系入手,使用一定技侦手段,这是及时发现犯罪嫌疑人行踪和取得战斗胜利的有效方法。凶案发生后,专案组确定嫌疑人,并迅速摸清其种种社会关系,兵分几路,立即查找,同时采用技术手段控制关系人,从而及时发现犯罪嫌疑人踪迹。特别是在合肥市抓捕失败,犯罪嫌疑人潜逃后,重新使用这种方法,又及时查获了犯罪嫌疑人的行踪。这为缉捕犯罪嫌疑人提供了很好的前提条件。

 

2、灵活运用战术手段,因敌示形,以智取胜,这是缉捕成功的关键。在上海缉捕犯罪嫌疑人时,抓捕组利用特情和巧用"诈",即请客送行,把犯罪嫌疑人由暗处引至明处。其后,在火锅城的战斗中,干警伪装接敌,沉着冷静,捕捉最佳战机。正因战术运用得当,所以,在干警无一人伤亡的情况下,生擒凶恶的持枪杀人犯罪嫌疑人。

 

(二)主要教训:    1、第一次缉捕时组织指挥缺乏统一性,各警种间缺乏必要的信息沟通,在缉捕行动刚刚开始时,惊动了犯罪嫌疑人,丧失了行动的突然性,打乱了行动方案。在合肥市抓捕战斗中,参战干警来自省厅及不同的地市、县,彼此不是完全熟悉。由于没有统一的信号标志,在犯罪嫌疑人击伤我干警逃窜后,现场出现各自为战的混乱局面,救护伤员和追缉堵截工作因缺乏统一指挥延误。此外,这次抓捕失败的直接原因是由交警122处理事故警车冲击抓捕现场造成的。而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与本次行动中各警种之间缺乏信息沟通分不开的。

 

2、少数参战干警对指挥员的意图,领会不深,执行不坚决。合肥之战打响后,指挥员为防止犯罪嫌疑人从居住处阳台跳窗或者翻入左右邻居家,而安排在相邻楼下监控守候的6名干警,擅离了自己的岗位, 当犯罪嫌疑人翻越阳台进入另一单元的邻居家时,我干警没有发现,致使战斗后方变为前方,主动变为被动,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3、部分干警缺乏实战训练,临战意识不强战斗技能不精。合肥之战中,当犯罪嫌疑人从另一单元楼道下到一楼出口时,我守候在此的干警因天黑先认为是围观群众,而后又迅速察觉,拔枪准备上膛射击时,紧张之中连续两次子弹上不了膛,虽贴近犯罪嫌疑人枪却没打响,失去了一次极好的机会反而被犯罪嫌疑人打中一枪,闻声而来的另一名干警,也被犯罪嫌疑人击中,倒地后连开几枪,也只打中了犯罪嫌疑人的脚面,让案犯从眼皮底下逃脱。

 

4、设卡堵截有明无暗,盘查不够细致,对车辆盘查拘于常规,方法不够灵活。合肥抓捕行动失败后,为防止犯罪嫌疑人外逃,全市卡点全部启动,各警种配合,荷枪实弹进行盘查。明卡盘查固然重要,特别是堵截某种特定车辆时效果更佳;但只靠明卡,不设暗卡,在堵截不特定的车辆时,就显得卡点密度稀疏,容易被犯罪嫌疑人钻空子。另外,干警在盘查时,只注重对出租车、长途客车的检查,而未估计到犯罪嫌疑人乘大货车外逃。在对车上人员盘查时,只是常规的看体貌特征神态等,而对稍有可疑的人没有多问多查。    安徽警察学校警体教研室 吴金海
"1.05"新疆缉捕袭警杀人犯罪嫌疑人的战斗

 

一、基本情况       1998年1月5日,下午5时许, 新疆某市公安局某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劳动教养在逃人员杨××,在市毛纺厂坐车朝市区驶来,接报后,所长带领一名干警搭出租车在地区技校门口将杨××截获,并从杨的裤兜里搜出匕首一把。杨××胡搅蛮缠,提出我母亲在技工学校居住,我给母亲打个招呼,要点钱,顺便拿点换洗衣服,所长便满足了他的要求。

 

于是三人到了杨××母亲家里,所长便坐在沙发上用手机给派出所打电话联系车。杨××乘人不备,溜进了厨房,抄起一把菜刀别在腰后,又拿起一把DIY匕首装在裤兜里,杨××回到客厅对所长说:"所长,你就不能放我一马吗?"所长说:"不行,不行",穷凶极恶的杨××从腰后抽出菜刀,朝所长头部猛砍一刀,顿时鲜血飞溅,所长以大无畏的气概,为了保护身边的战友安全,奋力站了起来,朝杨××扑过去,杨××又拿出匕首朝所长心脏部位猛刺一刀,顿时所长倒在了血泊中,所长身边的战友忙着抢救所长,歹徒杨××乘机逃走。

 

二、战斗经过:       接到报案后,某市公安局刑警迅速赶到了现场,所长已经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而牺牲,刑警们便封锁了消息,迅速果断地分为三个组:第一组,勘察现场,第二组,在该市的三个路口设卡堵截,第三组在杨××女友家,杨××的哥哥家守候,防止杨××携款潜逃。当时天气寒冷,在杨××哥家守候的干警,身着警服出出进进,到了夜间十点,杨××潜伏到附近发现了我公安干警,杨××便跳进一平房院内的煤房里躲藏起来,杨的举动被一过路群众发现,便迅速报告给刑警,于是刑警便包围了这户平房,我们三人提枪进了院子,搜查了住房无结果,院内有一座小房,一小煤房,于是刑警便喊话,并将小房踹开也没有发现,煤房的门是开着的,刑警在用手电朝里照时,发现杨××贴在一墙角处躲藏着,刑警便迅速喊话:出来,不然刑警开枪了,这时里面传出声音:我出,我出,杨××朝外面走来,刑警用枪对着他说:把双手背到脑后,等到杨双手背到脑后走到门口时,用枪把朝杨脖根猛击一下,刑警三人迅速扑上去将杨××按到在地,从身上搜出作案用的DIY匕首一把,战斗结束。

 

评析:    成功之处:在缉捕凶犯时,能运用正确的搜捕战术,如喊话,用脚踹开房门,用枪指着犯罪嫌疑人并使其手放于脑后,迅速将杨××按到,上铐搜身等,整个查缉行动均较好的体现了战术要求。另外因为犯罪嫌疑人是二次逃跑,且杀人手段及其残忍,所以为防止发生意外,突然用枪猛击犯罪嫌疑人后脖根后再缉拿是很有必要的。  不足之处: 所长在押解犯罪嫌疑人时,疏忽大意,未实施跟随监控,使犯罪嫌疑人乘机进入厨房取刀,从而献出了自己保贵的生命。所以,警察在面对犯罪嫌疑人时,任何时候都要保持高度的警惕。

 

另外,在杨犯哥哥家中设伏,干警隐蔽不严,着警服出入,被杨犯看见,实属失误,若不是被群众发现及时报告,很有可能使其再次逃窜。     供稿:新疆阿勒泰市公安局     评析整理:王涛

十,缉捕持爆炸物犯罪嫌疑人战斗"3.26"云南宣威政策攻心劝降爆炸杀人犯罪嫌疑人战斗

 

一、基本情况     1995年3月26日5时左右,云南省宣威市板桥镇发生一起爆炸案。孙××一家五口,除一人没在家外,其余4人在爆炸中丧生,两间房屋被炸塌。宣威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后,经周密侦查,确认了犯罪嫌疑人李××。当我警方准备缉捕犯罪嫌疑人时,案情发生变化。市公安局领导根据变化了的情况,改变战术方法,未费一枪一弹,捕获了犯罪嫌疑人。二、战斗经过     1995年3月26日7时许,宣威市公安局刑侦队接到报案后,迅速成立了专案组,并对爆炸现场进行了周密细致的侦查。经查,孙××系村干部,在工作中因方法不当,与村民李××多次发生矛盾。根据此情况,刑侦队将李××作为重点调查对象。调查中,刑侦民警了解到,李××在案发的前几天四处收集过Zha药,案发后还向邻居打听过孙××家的伤亡情况。据此线索,刑侦民警秘密潜伏到李××家,查找证据。根据从李××家找到的一段导火索爆炸现场所查到的导火索的型号、产地是一致的,从而认定爆炸案是李××所为。

 

3月29日11时,正当我5名刑警直扑嫌疑人李××家,准备缉捕时,被早有警觉的李××发现。李××迅速腰捆Zha药站地门口,手持电雷管,扬言要与刑警同归于尽。此时我刑警一边隐蔽向其喊话,一边立即向市局领导报告。根据突然发生的情况,市局重新修改了捕歼方案,并迅速调集20余名防爆警和一辆防爆车赶赴现场,将犯罪嫌疑人家全面包围起来,采取了军事压力与政治攻势相结合的战术方法,迫其投降。但双方对峙了约1小时,未见效果。此时,我刑侦民警从围观的村民中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有一女儿出嫁到邻村,平时犯罪嫌疑人非常痛爱这个女儿,也很听女儿的话。根据这一有利情况,刑警立即将犯罪嫌疑人的女儿请来,其女儿在我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下,表示愿意积极配合警方做其父亲的工作。在犯罪嫌疑人女儿的归劝下,加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教育,犯罪嫌疑人终于失去了对抗的念头,取下身上的Zha药,走上了警车。至此,我方在未费一枪一弹的情况下结束了战斗。评析     1.此案从案发到捕获犯罪嫌疑人,仅用4天时间最主要的是侦查线索的路子正确, 未走弯路。从死者与村民的关系入手,进行细致排查,逐步把范围缩小到犯罪嫌疑人李××身上。在大胆采用"密侦"手段后,找到了与爆炸现场相同的导火索,从而进一步认定犯罪嫌疑人就是李××。2.围捕犯罪嫌疑人时,根据围捕战斗发展的实际需要, 局领导迅速调集20余名防暴警和一辆防爆车赶赴现场,以防不测。在犯罪嫌疑人身捆Zha药,扬言要与警察同归于尽时,适时采取了军事打击与政策攻心相结合的战术方法,利用其女儿配合,展开了强有力的政治攻势,从而瓦解了犯罪嫌疑人的意志,解决了战斗。3.不足之处是,在开始向犯罪嫌疑人家接近时,5名民警对隐蔽接敌不够注意, 使我行动企图被犯罪嫌疑人发现,而不得不再投入更多的警力和时间。     (潘进明、赵世平)
"4·05"西安缉捕爆炸犯罪嫌疑人战斗

 

一、基本情况     1998年4月5日下午3时许, 福建省张平市永福镇农民陈青森(男,45岁)等四人与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县郭杜镇北路19号翠宝度假村因销售兰花发生经济纠纷,陈青森等四人携带40枚雷管(电雷管32枚、火雷管8枚)和白Zha药两包,闯入度假村1号楼4 层401经理办公室,亮出爆炸装置,声称:不给钱, 就同归于尽。度假村总经理即通知保安前来制止,犯罪嫌疑人之一陈建成立即拉响雷管,自己被当场炸死,总经理等六名在场工作人员不同程度被炸伤,犯罪嫌疑人陈青森、吕玉强、吕玉成三人见状欲逃离现场,在前楼大厅,被闻讯赶到的长安县公安局民警包围,经过政策攻心,陈青森三人被迫放下爆炸装置,缴械投降。二、战斗经过     现场围观群众很多,院内还滞留有百余名游客,3名犯罪嫌疑人敞胸露怀,身上绑着Zha药,手拿引爆装置,情绪激动。在事态极为严峻的情况下,如何处置已经发生和有可能进一步酿成更为严重的爆炸后果?率先赶到现场的长安县公安局局长、副局长立即指令几名民警翻墙进入院内,密切注视犯罪嫌疑人动向,并就现场控制和围捕犯罪嫌疑人工作进行部署:第一,犯罪嫌疑人必须就地解决,绝不能让其劫持人质,伤害无辜群众或逃往市区造成更大危害;第二,掌握犯罪嫌疑人心理,开展心理攻势,迫其缴械投降;第三,迅速疏散翠宝公司大门外围观群众及滞留车辆,以免引起不应有的误伤。

 

犯罪嫌疑人此时正处于极易激怒的情绪状态中,倘若警方直接用武力势必出现孤注一掷的疯狂举动,而犯罪嫌疑人之一陈青森年龄较大(45岁),必定上有老人下有妻室儿女,局长决定立即采取攻心战术。副局长上前向犯罪嫌疑人喊话:"我是长安县公安局副局长,放下爆炸装置,从宽处理!"接着又喊:"事情发生,你们要考虑清楚,现在后果还不严重,如果顽固到底,死路一条"。然而一犯罪嫌疑人仍很冲动,向我民警冲来,民警立即对空鸣枪警告:"不许动,再往前就打死你!"这时见年龄大的陈青森拦住了他的同伙,表明政策攻心初见成效。于是副局长继续喊话:"你们是生意人,到这来不是搞爆炸的,经济纠纷当然是有原因的,要相信政府,有啥事可以慢慢说,有啥想法,可以心平气和谈,我们可以帮助你们。你们这样白白送命不值得,你们的家人还等着你们拿到钱回去…"。攻心战术进一步深入,减少了对立,于是他们主动解除了爆炸装置,向警方投降。     陕西西安市长安县公安局评析     查缉协同战术原则之一,是以心理战破坏查缉对象的心理平衡。心理战,是一种针对人的理智和感情的作战,它以特殊信息媒介为武器,依据心理学原理,通过各种手段对缉捕对象的心理实施影响,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

 

心理战的实施模式是:"发送信息,吸引注意,产生影响,改变态度"。此战斗成功缉捕犯罪嫌疑人,是运用心理战的范例。通过喊话,使犯罪嫌疑人认识上感到政府能理解他们,从情感上达到共鸣,浮躁情绪得以缓解,从而影响和改变了犯罪嫌疑人的初衷。给我们的启示是,心理战在查缉、围捕犯罪嫌疑人时是非常重要的,兵法讲:"攻城为下,攻心为上",能避免不应有的伤亡。     林东阳 褚新利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业务教研室
"6.01"云南勐海缉捕爆炸案犯罪嫌疑人战斗

 

一、基本情况    1997年6月1日8时10分,云南勐海县公安局接到下属派出所报告,某金矿发生特大爆炸案,死伤40余人。勐海县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进行侦破,经过5天不懈努力,终于破获此案,罪犯嫌人孙××落入法网。二、战斗经过     1997年6月1日8时20分,勐海县公安局局长接到值班室报告后,迅速命令局治安科4名民警赶赴×金矿事故现场,对现场进行勘查,并对目击者进行调查了解。经了解和勘查认定,事故现场为一工棚,住有民工23人; 爆炸物为民用Zha药,重量为120公斤,爆炸时间是7时40分左右,爆炸地点为工棚中央。爆炸后,地面被炸成一个深2米,宽3.7米的锥形大坑死亡10人, 重伤17人,轻伤13人,距爆炸点30米外的两幢楼房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经走访、调查、了解现场的有关人员,民警得出初步结论,爆炸为人为所至,情况严重,应迅速向州局报告。州局局长接到报告后,迅速带领技侦人员,于当日下午赶到现场,马上听取县局的工作汇报,并及时成立了专案组。专案组在进一步地调查中了解到,被炸死炸伤的民工都是上夜班的工人。外来人员的情况也不复杂,可以认定是内部人干的。从炸点来分析,罪犯嫌疑人就在其中,在排查时发现一名民工孙××行迹很可疑,且住离炸点较远,又未上夜班,有作案的可能。据此,专案组迅速布控,加强了对嫌疑人的调查取证工作。并取得了大量的证据,证实爆炸案系孙××所为。经突审,犯罪嫌疑人孙××交代了犯罪事实。原因是孙××认为工头与会计帐目相差一万多元,而怀疑是工头搞的鬼,因此怀恨在心,想炸死工头,所以引爆了Zha药,造成重大伤亡。"6.1"爆炸案告破, 犯罪嫌疑人孙××被处以极刑。平析:     1、此案的侦破,首先是有一个正确的分析和判断。专案组从爆炸现场分析入手,逐步向周边环境扩展,对单位和外来人员进行排查和布控、取证,从而取得大量物证,明确了缉捕对象是单位内部人所为,为顺利破案找准了突破口。

 

2、此案引出的教训是:当地公安机关对易燃易爆物品控制不严,管理不善。加上使用单位麻疲大意,从而使犯罪嫌疑人轻而易举就能引爆Zha药,这不得不说是件憾事。     (潘进明 赵世平)

                公安专教材《缉捕术战术例集析》142007-06-01 14:40

"1.07"广东陆丰盘查劫车犯罪嫌疑人失误经过  1997年1月7日上午,3 名操北方口音的男性青年从广东省潮阳市峡山镇租乘汕头市一红色桑塔纳出租车,沿广汕路(324 国道)西向行驶。途中约13时许,其中一人称要大便,司机便按要求将车驶进路南侧叉弯内停靠。车刚停定,该3人一前二后, 将司机套勒颈部,意欲杀人劫车。恰于此时,我陆丰市公安局铜锣湖派出所两位民警驾车路过此地,见此车情况有异,便停车上前盘查。一民警下车走近出租车低头向车内查看时,被车内嫌疑人猝然迎头枪击,弹中面部,当即牺牲。紧随其后的另一民警因事起突然,未来得及作出反击,亦被下车追杀的嫌疑人连击数枪,一弹击中胸部而重伤倒地。嫌疑人劫去牺牲民警的"77"手枪一支,驾桑塔纳出租车仓惶逃离现场。  资料来源:熊鹰《"97.1.7"袭警案中的教训与启示》,《中国刑事警察》1997年第四期第58-59页。评析    (一)缺乏现场处置意识      现场处置意识包括警觉意识、警惕意识和现场局面控制意识。从此次袭警案看,两位民警有一定的警觉意识,发现红色桑塔纳有异,但缺乏必要的警惕意识和现场局面控制意识,致使本来对民警有利的盘查变为不利的被动挨打。在盘查战术的运用过程中,许多民警敌情观念差,用治安大清查观念盘查可疑车辆,不考虑隐蔽和局面控制,教训可谓深刻。  查缉战术中的盘查战术原则:"坚持盘查的针对性原则和坚持盘查中保持高度警惕性的原则"就是强调职业警察在盘查中要具备现场处置意识。  (二)盘查战术方法有误     1.盘查的站位有误:      盘查战术方法中,正确的查控车辆的站位是二点站位法,即两名民警分别从被查车辆的后面左右上前,站在被查车辆左面和右面,形成互相支援、互为补充并对被查车辆构成牵制的态势。而本案民警是一前一后接近红色桑塔纳,表现出接近车辆的随意性。正确的查控车辆,要求考虑接近车辆的路线、角度、站位和如何控制。  2.盘查的距离有误:  盘查车辆,警察与被查车辆要有一定的距离,这个距离在嫌疑人反扑打击的范围之外为宜,嫌疑人未受完全控制万不可随意接近。而我民警在这一点上犯了致命的错误,抵近车窗观察,以致受袭击时连基本的反应都来不及作出。

 

3.盘查缺乏临战意识,未能利用配带武器的优势。 民警执行盘查,手中武器应处于随时待发状态。而我前一民警中弹倒地,后一民警的枪尚在腰间未能拨出,根本无法还击,以致现场局势一边倒。        广东省汕尾市公安局       林东阳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业务教研室
"2.01"甘肃盘查缉捕盗窃犯罪嫌疑人战斗战斗经过:   一九九八年二月一日甘肃省某县公安局副局长兼城关派出所所长,在骑自行车陪妻子去同学家的路上,碰见一个相貌行迹可疑的人,笨手笨脚的推着一辆摩托车,窜出了东面巷口,又钻进了西面的小巷,副局长觉得此人可疑,就上前喝问:"我是警察,请出示你的身份证。"此人听到"警察"二字,将摩托车推向副局长,顺手抓起脚下一水泥块,砸向副局长的太阳穴。副局长一把扭住窃贼。早有准备的歹徒又用匕首刺向了副局长的脸,一时间,副局长眼前金星乱舞,鲜血遮住了双目。歹徒夺路而逃!副局长忍着巨痛,踩着自己的鲜血,艰难地追了1200多米。歹徒钻进了居民院子藏在了灯光照不到的门后,紧追其后的副局长担心正在过节的群众受到伤害,毫不犹豫冲进了院子。又一次,歹徒手中的水泥块砸到了他的头部。尽管如此,副局长还是在院里居民的协助下,将歹徒擒获。在县医院简单的包扎后,准备回所里审讯犯罪嫌疑人时,刚一起身,他便昏迷呕吐,经医生抢救无效,献出了年仅35岁的生命。

 

评析:   1、该同志能够时刻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凭敏锐的观察力及时发现盗窃嫌疑人,当场盘查无疑是非常正确地,盘查告明警察身份也已符合法律程序;在身受重伤时能够穷追不舍,最终以惊人的毅力生擒歹徒,其高尚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2、盘查前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并且不能让对方离自己太近,要有一定的"安全区",而副局长同志让嫌疑人轻易地靠近了自己,这是致命的错误。  3、警察的快速出枪和快速射击非常重要,在嫌疑人靠近自己并且弯腰捡水泥块,砸向副局长时,副局长没有快速的反应动作,也没有快出枪,当歹徒逃跑时,也没有射击是一大隐患。  4、没有使用搜查的必要战术手段。当嫌疑人钻进院子时,按照战术要求,进门时用力推门,会将藏于门后的犯罪嫌疑人撞伤并加在墙壁和门板中间,可有效的防止门后犯罪嫌疑人再次袭击。但副局长没有这样做,直冲门内,被藏在门后歹徒二次袭击,身负重伤而牺牲,的确甚为遗憾。  英雄虽然离开了我们,他的英雄事迹我们要宣传,血的教训我们也要千万记取。

 

供稿:甘肃省警校李志贤      评析整理:王涛 王冰
"2·06"广东追捕抢劫犯罪嫌疑人战斗失误经过一、基本情况:      1996年2月6日,某某市警校实习生和治安队员在追捕抢劫犯时,被疑犯开枪打死,犯罪嫌疑人逃窜(此案已破)。二、战斗经过      1996年2月6日22时30分,4名犯罪嫌疑人持枪支、匕首、水果刀闯入天河区牛利岗48号一层的出租屋抢劫,将6名事主捆绑后劫走人民币100元、手表1块、BP机1部。随即逃窜约几分钟后,牛利村治保会接到报案,正在沙河派出所实习的3名某某市警校实习生和10多名治安队员沿犯罪嫌疑人逃跑方向追捕,10多人均赤手空拳。23时25分左右,学生何某某及治安队员曾某某驾摩托车追至沙太路高速公路高架桥旁时,发现两名可疑男子同乘1辆"搭客仔"的摩托车正向东面驶去,何、曾加速追上,并喝令停车接受检查。两名可疑男子下车后,何、曾正要靠前准备盘查时,两名疑犯突然掏抢向何、曾连开4枪,何头部中弹,当场光荣牺牲。曾被击中颈部,经抢救无效光荣牺牲。)评析: (一)出击迅速追捕路线准确,为追捕赢得了时间。但赤手空拳缉捕带有武器的犯罪嫌疑人难以控制对方。      (二)轻敌和麻痹思想,对持枪犯罪的凶残性缺乏认识,防卫意识淡薄,给持枪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三)盘查不符合规范,盘查只能在疑犯相对得到控制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明明知道疑犯有枪、有刀,而自己却赤手空拳,敌强我弱,盘查无法实施。      (四)应变能力不强,甚至采用了错误的对策,缺乏实战经验。      (钟军飞)

"3.10"北京勇擒持枪杀人狂战斗一、基本情况      持枪杀人犯于根柱背负四条人命案潜逃后,北京市公安机关曾多次组织抓捕,均未能将其抓获。1995年3月10日,于犯窜至北京市丰台镇西仓库某部队大院赵某某家,北京市公安干警,及时赶到,面对于犯枪口,英勇顽强,临危不惧,用鲜血和气势震摄了于犯,最终将这个杀人魔王抓获归案。二、简要案情:     犯罪分子于根柱,北京市人,34岁,1980年因偷窃被教养2年,次年保外就医期间,因抢劫罪被判刑9年,注销户口,送青海唐格木劳改支队执行改造。1992年7月31日晚11时,于犯伙同张宝琪(与于在同一劳改场结识的劳改人员)以租车为名,将北京北新出租汽车公司王某某出租车骗至崇文区河泊厂南巷南口行抢,遭到司机的反抗,于犯持刀凶残将王扎死,仓惶逃跑。案发后,崇文刑警队侦察后认定为于根柱所为,随后向全市发出通报缉拿。1992年12月10日,于犯又伙同持枪杀人犯王铁民在朝阳区大屯乡进行入室抢劫,将居民李某、梁某某夫妇用铁锤打死、割断食管,剁下手指,割掉脸上肉。案发后,王铁民被捕获,判死刑处决,于犯在逃。同年12月31日晚6时,于犯又将崇文区打磨厂胡同居民周某某枪杀,打开保险柜,抢走现金万余元,及金银首饰等饰品。同年11月17日,于犯又和张宝琪一起将居民蒋某某、孙某某两人分别勒死在马甸北土城后小树林里和朝阳六里屯石佛堂路西侧草坡上。北京市公安局从92年起将于根柱列为重点追捕在逃人员,加紧了对于犯追踪调查。1994年5月通过电话查询及对于犯姘妇王某某行踪调查,发现了于犯窝点。正当进行蹲守时,于根柱同七子(张宝琪)、家宗3人在西城橇盗面包车,被车主发现,家宗被抓获。根据家宗口供,西城分局刑警大队将白塔寺的窝点端掉,缴获一支建卫24小口径步枪。同时于根柱再一次失去的踪迹。此后,在秦皇岛发现于犯电话信号,又因秦皇岛电话局电脑出问题没能及时获得信息,再一次失去了抓捕于犯的机会。但是毒蛇总会出洞的,1994年10月14日于犯又同张宝琪、七民3人对房山区某加油站进行抢劫,打死一人,打伤一人后逃走。次日在河北涿州某饭馆因嫖娼交假美元被围,于根柱掏枪打伤一人后逃走,另外两人被抓获。随即涿州公安机关与北京市公安局取得联系,派人到现场认定了为于犯所为,对其在房山窝点进行蹲守,终没有见到于犯踪影。又一次失去了于根柱的踪迹。三、战斗经过      1995年3月10日晚6时许,丰台区大弯火锅城歌厅有6男2女与歌厅服务员发生口角,被扎伤一人送到丰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送伤员的4人随机溜走,医院通知丰台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后,刑警大队政委电话通知丰台镇派出所副所长立即带民警去医院访问。随后副所长又到大弯火锅城调查。在凌晨2时,接到丰台刑警大队政委电话指示,协查丰台镇一个叫"大利子"的人。随后,刑警大队的一民警、六里桥派出所一民警及分局防暴队的3名同志赶到。刑警介绍"大利子"叫赵某某, 住丰台镇西仓库大院。副所长爽快地说:"那个院的情况我熟,不用叫管界民警了。我带你们去"。说完带领本所民警二人人一同去了西仓库。

 

赵某某住在五层,这里离"两会"京丰宾馆仅一墙之隔。因为是传唤证人,副所长考虑带枪去军队宿舍不合适,就让带着微冲和手枪的3名防暴队员守在楼门口,与本所三名民警上楼,敲开门后,正是赵春利开的门。他说:"我知道为什么找我,是不是歌厅打架的事?",副所长推门进去说:"你穿好衣服跟我们去派出所。"这时副所长见北面小屋的单人床上睡着一男一女,于是问道"他们是谁?"。赵春利回答:"不认识,是朋友介绍来的。"这时那一对男女也醒了,副所长过去盘问。二人称:"是城里的,晚上跟朋友喝点酒,听会儿歌,晚了回不去了,就睡在这儿了"。副所长见那个男人的胸上、胳膊上都刺满了青龙,觉得这个人很可疑,于是说:"都起来,穿上衣服",然后对赵军和苏成才低声说:"他俩与案子可能有关,起床后一起带回去审查",说完与六里桥派出所的民警押着赵先下楼去了。房中的一对男女穿衣服时,看押那一对男女的民警的BP机突然蜂鸣起来,民警低头看BP机时,情况发生了突变。床上的男人从褥子底下抽出一支手枪,将女的狠命推向民警,然后冲出门去。民警一把抓住这个女人,同时高喊:"抓住他,他有枪!"同时追出门去。副所长及另一民警听到喊声把赵交给门口的防暴队员,然后返回接应,往上冲。在二楼将持枪的歹徒堵住。歹徒抬手就是一枪,二人迎着枪口扑了上去,分别扭住歹徒的左、右臂,在夺枪时,歹徒又连开两枪,先打中了民警的左肩,又向副所长的头部打了一枪。副所长中弹后仍死死地抓住歹徒的右肩不放。搏斗中民警用那只未负伤的右臂抱住歹徒滚下楼梯。在楼梯拐弯处将歹徒压在身下。楼下的防暴队员冲上来了,另二位民警从楼上冲下来了,缴了歹徒的枪,里边还有3发子弹。将歹徒擒获后,经检验,此枪就是"10.14 "案件作案用的那支枪。经证实,该持枪案犯为杀人狂于根柱。评析:      公安干警在此案例中表现出坚韧不拔的毅力和英勇献身的精神是可歌可泣,令人钦佩。在一次次追捕过程中,侦察员判断准确,做出了及时的反应,并注意对各种信息的收集分析,为最终抓获罪犯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本战例也是很值得我们认真总结的。

 

第一,统一指挥,协调作战不足;在每次人命案发生后,都是因为基层分局与市局缉捕队没能很好地联系起来、互通情况、统一思想和行动,分局刑警队的行动破坏了缉捕队的计划,打草惊蛇,一次次失去了抓获于根柱的机会。

 

第二,警体性不高,心理准备不足;此战例可谓是突发性情况的敌我遭遇战,干警在准备上不足,因照顾军警关系而违反了缉捕盘查装备需要,没有携带枪支进入盘查场所,是一大失误。发现可疑人员而没有引起足够的警惕性,没有及时控制可疑人员的衣物床褥,使歹徒得以从容穿衣,趁我干警低头看寻呼机的时候,突然从褥下抽枪,并将女人使劲推向我干警,干扰我干警行动,夺门而逃。这是我干警的又一大失误,在非常时候麻痹大意,给歹徒提供了逃走的机会。当歹徒从五楼冲下来,副所长和民警听到上面战友的喊声,已经来到一楼门口持枪防暴队员处,他们第一反应是接应战友,没有想到去拿枪上去接应,持枪防暴队员也没有冲上去,只是看押赵某某。这又是一个失误。副所长、民警两人冲上去抓歹徒左右臂,而没有直接去抓夺对方的手枪,控制其枪口的指向,使歹徒手腕很活,得以调转枪口,造成我干警的流血牺牲的严重后果。      (薛宝利)
"4.07"兰州暴徒袭警反击战斗一、基本情况:      一九九四年四月七日晚七时许,在兰州市和政路和铁路文化宫附近,一伙手持尖刀铁管的歹徒在马路上行凶闹事。有位七旬老人上前劝阻,头部被打的血流如柱,栽到在地,不省人事;一位推自行车的妇女只看了一眼,就被歹徒打倒,小孩吓得嚎啕大哭;一位小车司机欲下车问个原由,被歹徒轮起铁管朝车上乱砸的暴行而吓住。一时间和政路上哭声、骂声、救命声和歹徒的狼叫声连成一片。二、战斗经过      在这紧急关头,兰州市公安局干警李某某路过这里,见此情况后,他扔下手中的自行车,冲上前对一名正在殴打无辜群众的歹徒命令道"我是公安局的,你们立即放下凶器"。歹徒不但没有放下凶器,反而朝李围来,狂叫着喊"老子管你是什么局的,打的就是公安局的!"边喊边挥舞着尖刀,铁管向李追来,李被迫后退,边退边命令道:"请你们放下凶器",没等他喊完,一名歹徒已冲上来,抡起铁管朝李头上劈来,李用左臂一挡,铁管被打弯,李左臂被打断,另一名歹徒趁势挥刀朝李头部左侧连砍3刀,李当即血流满面,他忍着巨大的疼痛掏出手枪,朝天连鸣三枪,警告歹徒立即放下凶器停止作恶。可丧心病狂的歹徒不听警告,仍然朝他乱砍乱打,为了不误伤群众,李边退边躲,同时贴着地面朝歹徒的脚下开枪,可歹徒们都狂喊着:"他不敢打我们,他的枪声音这么小,是假枪!"边喊边挥舞着凶器冲了上来。李忍无可忍,先对准冲到最前面挥舞铁管朝他劈来的歹徒左腿一枪后,又躲过一名歹徒的刀锋,将其右腿击伤。持刀歹徒见势不好一瘸一拐地抓住一位骑自行车的妇女,用刀威逼这位妇女用自行车带他企图逃离现场,李见歹徒要逃走,便不顾自己满身鲜血,冲了上去,他把枪口对准了歹徒,此时战友们赶来了,歹徒被一个个捕获。

 

评析:   这是一起警察路遇歹徒行凶而制止现行犯罪并有效抓获犯罪分子的成功案例,其特点是:  一、路遇歹徒行凶,警察挺身而出,犯罪分子在光天化日之下,大庭广众之中行凶作恶,在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危害的情况下,做为人民警察能够挺身而出,制服犯罪行为,抓获犯罪分子,并有效地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弘扬了正气,树立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高大形象,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二、警察依法施策,确保了人民群众安全;李某某在制止歹徒行凶时,能因地制宜,依法施策,兰州市和政路是较大的自由市场,平时人员较多,当歹徒行凶时,前来观望的群众更多,面对这种情况,李首先告明了警察身份,并命令歹徒放下凶器,但丧心病狂的歹徒变本加厉,矛头指向李,在必须使用武器的条件下,李先鸣枪警告,后贴着地面射击,以免误伤群众,这就说明既符合武器使用条件,又注意了先警告,后使用的问题,充分体现了《查缉战术教程》中"依法施策,确保群众安全"这一首要原则。

 

三、忍辱负重,合理使用战术手段。在李身受重伤,歹徒气焰十分嚣张的危险时刻,李还是沉着冷静,想方设法使用战术手段,比如他边躲边退是想将犯罪分子引到避静且人员较少的地方,在面对数名犯罪分子行凶时,首先击中最前面手执凶器的歹徒,在歹徒见势不妙想劫持人质逃跑时,及时赶上给予控制,无疑是非常正确的。  

 

四、从战术角度分析,李在处理该案件时出枪过晚,在对方向我袭来,我生命已受威胁的情况下,可不加警告直接射击歹徒,为避免周围人员受伤可大喊"群众散开",自己可持枪与歹徒拉开距离,不至身受打击。该案中警察开枪时机也明显较晚,自身已负重伤,仍鸣枪警告,已无必要,此种情况警察应果断射击,击伤击毙犯罪嫌疑人。      供稿:甘肃省警校李志贤评析评析      评析整理:王涛 王冰
"4.10" 贵州缉捕在逃犯罪分子战斗失利经过一、基本情况:      1997年4月10日,贵州省安顺市公安局巡警大队按市局"春季严打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巡警王某等三名干警在中队长李×的带领下在繁华的南华路巡逻。      中午12时许,当几名巡警从新大十字往火车站方向巡逻时,发现两名年轻人正在用"丢药瓶"的方式敲诈一过路青年,其中一名的体貌特征立即引起他们的警觉,经仔细辩认,发现该青年系1994年5月流窜到浙江省诸暨市抢劫杀人、批捕在逃的重大逃犯张敏。二、战斗经过      "决不能让重大逃犯从我们的手下逃掉。"没等车停稳,王某就与巡警刘×、黄×冲出车门,向犯罪嫌疑人扑去。张敏见势不妙转身即逃。刘×抢先抓住参与敲诈的陈奇,黄×则询问受害者,中队长李×将车靠边停住。见张犯逃跑,机警的王某飞身追赶,追出不远,在路边的一条小巷,王某追上张犯并拦腰将张敏抱住。张犯凶相毕露,迅速拔出匕首,向王某胸腹部连刺三刀,王某当场牺牲,张犯脱逃。评析:     ㈠单警技战术水平较差,是造成抓捕失利的直接原因;该案中,值得肯定的是巡警王某表现很勇敢,责任心强,当犯罪分子发现警察而脱逃时,果断追去勇猛擒敌,充分显示了王某同志英勇无畏的献身精神。      但该案中,干警王某在接近逃犯时,没有用有效的擒拿方法或武器控制罪犯,(张敏是抢劫杀人在逃犯,其拒捕时,警察可使用枪支射击),使罪犯仍有反抗的能力和条件,致抓捕失利,反映出我干警的单兵技战术能力还有待提高。      ㈡指挥是战斗力之剑柄,指挥员应牢牢把握;缉捕行动成败与否,主要取决于指挥员水平的高低。此次行动前没有明确任务行动中也没有组织协同和进行指挥。抓捕行动开始后现场缺少指挥,是这次缉捕行动失利的主要原因。      ㈢整体战术意识还有待提高;在已确认重大抢劫杀人案犯张敏的情况下,重点缉捕对象应是张敏,    

 

"凡兵散则势弱,聚则势强,兵家之常性也。"(《百战奇法.合战》)。本案例中,我警力本是二对一的优势,但由于缉捕重点不明确,无人指挥,各行其事,结果变成了一对一的劣势或均势。整体战术意识差,违背了缉捕行动应集中优势警力,发挥整体优势齐勇制胜的原则,是这次缉捕失利的重要原因。      (安顺市公安局文,贵州省公安干部学院查缉教研室主任樊清文、重庆市公安局正处级侦察员刘开吉评析)

"7.29"首都巡警被袭案战斗经过一、基本情况      1998年7月29日凌晨1时许。北京市公安局巡察执法总队直属防暴支队806巡逻车组民警徐某某及另三位民警巡逻至朝阳区三元桥附近时,遇两位女青年报警,称:一分钟前被四名歹徒抢走两部手机及坤包,歹徒向南逃跑。二、战斗经过      民警接到报案后,意识到犯罪嫌疑人尚未逃远,身手敏捷的徐某某迅速跳下车,跃过路中的铁栅栏和松墙,民警刘跨上过街天桥,两人迅速向歹徒逃跑的方向追去。另两位民警则驾车带事主绕过立交桥迂回堵截。

 

数分钟后,冲在前边的徐某某已将一名歹徒逼进了静安里一条小巷内。此处光线黑暗,且停放着两辆面包车。歹徒先是躲在车后,妄图逃避追捕,但早已被徐牢牢盯住。歹徒见徐过山猛虎一样扑来,便狗急跳墙,穷凶极恶地抽出随身携带的尖刀,狂挥乱舞,行凶拒捕。徐面对生死考验,临危不惧,赤手与歹徒展开殊死搏斗。在左前胸被歹徒刺中一刀的情况下,徐使出浑身力气,将歹徒压倒在地,不幸左腋、右上臂、右后背、右腋等部位又被歹徒连刺数刀。此时的徐已浑身是血,但他仍死死揪住歹徒的上衣襟。此时,民警刘某某也循迹追到。为了避免战友受伤,已被歹徒刺伤多处的徐全力高喊:"小心,他有刀!"刘为抓捕歹徒,保护战友,也毫不畏惧地猛扑上去,空手夺刀。歹徒两次将利刃从刘双手虎口中拔出,在第二次拔出利刃时,又顺势将刘后腰部刺伤。刘奋不顾身地再次紧紧擒住了歹徒持刀的左手,并施展一记漂亮的反肘压腕,将歹徒的尖刀夺下。此时歹徒已是心惊胆战,拼命夺路逃窜,没跑出几步,便栽了一个大跟头,生命垂危的徐与身负重伤的刘某挺身向歹徒扑了过去。一步、两步、三步……。徐拼尽了全身力气,倒了下去。这时,迂回堵截的两位民警在抓获了另一名歹徒后驾车及时赶来,迅速冲上前去将歹徒扑倒并牢牢捆住。

 

凌晨1时30分许,民警背着浑身浸透鲜血的徐赶到了煤炭总医院,医护人员迅速果断地实施抢救措施。徐终因伤势太重,失血过多,而光荣牺牲。这位年仅19岁、从警校毕业刚满11天的青年民警,为了保护人民的利益,拼尽了最后一滴血,与战友一起将湖北流窜来京,连续持刀抢劫的歹徒张云贵擒获。三、经验教训      徐、刘以及巡逻车组的每一位民警的这种大无畏的英雄气概都应值得我们学习。在学习英雄奋不顾身、勇往直前的同时,暴露出我们在抓捕过程中,特别是在与犯罪分子突然遭遇时,我们战斗显得不得其法。

 

1、徐、刘等民警都是刚从北京人民警察学校毕业11天的年轻警察,巡逻车组只配备了电警棍、手铐,未配备枪支。按照有关规定,公安民警在执行任务时,必须按规定着装,袖口、裤腿应扎紧,按规定携带手枪、防弹衣、电警棍、头盔、手铐、警笛、警绳、通信工具,而此次巡逻车组并未配备枪支,防弹衣、警棍、头盔、手铐等也没有随身携带,以至于接到报案后,徐、刘跳下车追击犯罪分子,忘记了携带警车上的警棍、手铐。如果带上警棍、手铐,后果就不会这样惨重。如果配备枪支,徐更不会献出自己年轻的生命。

 

2、当徐将歹徒张云贵逼进静安里一条小巷时,此时光线黑暗,而且歹徒躲在面包车后,这时徐在情况不明的情况下,不应直接冲上去猛扑犯罪嫌疑人。而是应首先采取政策攻心战如果政策攻心无效,也应尽量拖延时间,等待战友和群众的增援。因为与持械的歹徒搏斗时,首先是拉开距离,伺机反击。只要和犯罪嫌疑人拉开距离,我们肯定有反击的机会。      (薛宝利)
"10·13"广东追捕战斗失误教训一、基本情况      1995年10月13日凌晨,广东某某市刑警支队几名干警队在设卡执勤中,发现可疑车辆,在进行追击中,一干警被犯罪嫌疑人开枪击中,光荣牺牲。二、战斗经过      根据上级指示,几名干警,1995年10月13日凌晨,广东某某市刑警支队几名干警在市区大学路"市公路局西港车辆收费站"附近设卡执勤,检查过往可疑车辆,约凌晨2时30分,从市区电视塔方向驶来一辆红色出租车,在距收费站约100米处突然停车,然后调转车头快速回驶。这一可疑情况首先被负责"警戒"工作的青年干警小陈发觉,他大喊一声后手持微型冲锋枪迅速坐上两轮辆摩托车直追,负责"拦车"工作的青年干警"小山"马上启动执勤小车,载上青年干警林某随后猛追,并迅速超越了两轮摩托车,与可疑出租车展开了激烈的追逐。当追至电视塔附近环岛时,可疑车被我执勤小汽车当头拦住,但可疑车辆突然调头从公路左侧逆道拐向潮汕路逃窜。我执勤小汽车再次尾随追击,干警多次鸣枪示警,可疑车不但不停车,反而左右弯曲行驶,故意阻我追击车辆超越。当追至潮汕路"香江家私城"附近路段时,干警林某见突然停车,我执勤小汽车迅速超越并横拦该可疑车的前面,干警林某不等车停稳便迅速打开车门冲上前准备检查。这时,可疑车上的歹徒突然开枪击中林某胸部(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光荣牺牲);刑警"小山"停车后发现战友倒地,迅速冲上去抢救,随后赶到的刑警小陈,则持微型冲锋枪直奔该可疑车辆。车上歹徒见逃生无路,畏罪自杀。评析     (一)装备配带不齐。如干警林某身穿防弹衣,就不至于有那样惨重的伤亡。

 

(二)缺乏战术意识。在可疑车辆被击破轮胎迫停时,我执勤车可超越可疑车辆的前面,干警立即利用地形地物作遮体,最直接的可利用自身的汽车作掩体,后援摩托车的干警赶到,前后成围剿之势。

 

(三)缺乏同持枪犯罪嫌疑人斗争的经验,急于求成。干警林某在车尚未停稳时,就急于开车门往犯罪嫌疑人方向冲,身体充分暴露在犯罪嫌疑人的枪口之下。      (钟军飞)
"10·21"缉捕特大持枪杀人团伙案战斗失误经过

 

 一、基本情况:   1996年10月21日,长春发生一场惊心动魄的缉捕特大持枪杀人团伙主要成员的战斗。南关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侦察员臧某某同志在战斗中英勇牺牲,犯罪团伙主要成员李忠辉被迫自毙。其余被捉拿归案。  21日上午10时15分,南关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接到报告,在北国之春证券交易所有一男青年以港币、美元兑换人民币,情况可疑。刑警大队立即派干警将犯罪嫌疑人徐大力带回分局进行审查。审查中,侦察员从犯罪嫌疑人携带巨额港币、美元这一情况,联系到9月27日在出租车上被人枪杀的张洪良随身携带的6000美元、1万元港币、4万元人民币被洗劫一空的情况,同时发现该犯罪嫌疑人所携带的港币面值与"9·27"案件中被抢走的港币相同。经进一步审查后,确认该嫌疑人正是特大持枪杀人抢劫系列案件团伙主要成员徐大力。通过政策攻心,徐交待该团伙有5人、3支枪,藏身地—地质调查所宿舍。

 

二、战斗经过:   南关公安分局立即做出决定,迅速调集警力以闪电般的速度于11时50分赶到地质调查所宿舍,22名干警对整幢楼实行监控。这时从室内突然窜出一个人,干警立即将其擒住。情况突变干警们决定冲进室内。入室发现室内只剩2名女人,分别是犯罪嫌疑人李忠辉、徐大力的姘妇。她们供认,李忠辉及另两名犯罪嫌疑人刚刚离开现场。公安干警一面采取必要的措施,一面疏散围观群众,以防万一犯罪分子返回发生不侧。侦察员臧某某正在疏散群众时,发现一辆红色"夏利"出租车驶入院内并突然调头,感到十分可疑,喝令车停下,一面冲向"夏利"车,就在臧某某从司机一侧左手开门,右手拔枪准备扑进车内时,一颗罪恶的子弹击中了他的头部,当场牺牲。手枪已拨出枪套,听到枪声赶来的侦察员驾车奋力追赶逃跑的"夏利"车,并向继续射击的"夏利"车内犯罪嫌疑人开枪还击。警方打伤车内犯罪嫌疑人姚立军、马业文的胳膊,"夏利"车轮胎被击穿。这伙歹徒开车闯进开运市场。此时,正值中午,购物人多。"夏利"车无法开动,被迫停车,姚、马下车逃窜。姚被擒获,李忠辉自毙。   胳膊中弹的马业文侥幸逃脱后,扒火车逃到牡丹江市,22日被牡丹江铁路公安处抓获。       (徐卫东、陈珍)长春公安报评析:   在对犯罪嫌疑人落脚处实行围控后,首先想到的是疏散群众,体现了公安干警对人民群众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特别是臧某某同志面对持枪歹徒,临危不惧,冲锋在前。不幸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在缅怀英雄事迹的时候,我们静下心来总结分析战斗过程甚感临场处置的方法和技巧还有些欠妥。  一是查缉行动必须讲究战术,精心组织。在闹市区或街道正面拦车,要采用正确的站位法。即三人为一组,相距之间3--5米左右,一人拦车,二人警械。面对持枪乘车运动状态下的歹徒,在闹市区切不可以武装形式公然拦车检查,如以警察身份强行拦车,刺激犯罪嫌疑人,易引起暴力行为。  二是监控力量相距太远,以至发生枪战时候孤身一人,接应力量不能及时赶到,不能用火力压住犯罪嫌疑人。使之在我眼皮底下用枪逼住司机逃脱出去,冲进市场。在闹市如果出租车司机不停车,开足马力高速行驶,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三是思想麻痹,缺乏使用枪支意识。在查缉活动中,警察精力应高度集中,始终处于战斗状态。对偶然出现的人员,车辆都应假想为犯罪嫌疑人,实施控制。否则,来人、来车若实为犯罪嫌疑人,就可能先我下手,使我方遭受伤亡。该战例警察出枪动作按战术要求,明显晚了一步使犯罪嫌疑人先于我方用枪。所以,临战时枪要始终处于待击发状态。出枪、射击动作应是非常连贯的,不能有犹豫的停顿的现象。警察在使用手枪进行射击时应遵循:"两快一中",即出枪快,射击快,首发命中的原则和方法。以达到消灭敌人、保存自己的最佳效果。      (蔡宏光)
"10.27" 山东押送抢劫犯罪嫌疑人失误经过一、基本情况:      1996年10月27日凌晨,山东省某县干警在夜巡中缉捕一抢劫案犯,但在押送途中因防意识淡漠,战术失误,造成我一名干警受伤及犯罪嫌疑人逃窜的结果。二、战斗经过:      1996年10月27日凌晨,一名犯罪嫌疑抢包一个,刺伤受害者。在逃窜过程中我两名夜巡人员捉获。一名干警送受害者去医院,一名干警将犯罪嫌疑人戴上手铐往回押送。当押送至一个僻静小巷中,犯罪嫌疑人猛然抽出匕首,刺伤警察逃脱。三、评析:    (一)搜身动作不规范,不彻底,不仔细;只搜嫌疑人上身,没有发现插在腿部的匕首。

 

(二)自我保护意识差;     首先我干警在押解过程中毫无戒备,离犯罪嫌疑人太近,在其蹲下提鞋时毫无戒备。使犯罪嫌疑人从容抽刀。其次,给罪犯嫌疑人上铐不得当。因为上前铐,犯罪嫌疑人双手仍留有一定的活动余地,应该上背铐并且要对其大臂用绳子"8 "字缚绕。

 

(三)没有选择有利的行进路线;应尽量避开偏僻黑暗处,繁华街道,复杂地形等。      评析整理:齐 涛

"6·04"广东缉捕杀人、抢劫犯罪嫌疑人战斗一、基本情况      1990年6月4日,一犯罪嫌疑人在广州从化县,持枪抢劫摩托车并开枪射击我追捕的民警后潜逃,经查,该犯罪嫌疑人名叫赵汝桂,并于6月7日晚11时许潜回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广州铁路配件厂宿舍住处。二、战斗经过      广州市公安局刑侦处一大队接报后,即派出7 名刑警会同当地派出所民警到赵犯家中缉捕。在缉捕中,厂保卫干部证实当时其在家赤膊看电视,后发现其家已熄灯关门。因此以查户口为名,深夜敲门。惊动赵犯使其有所准备,赵犯躲藏在暗处,由其妻子开门,诈称赵上户外的公厕了,负责搜捕的刑警分头行动,到户外不远处的公厕搜捕,部份入屋搜捕,可赵犯早有戒备,持已上膛的54式手枪躲在卧室的门后,当刑警谢某开门准备进入时,赵某首先向谢某开枪,谢扑向犯罪嫌疑人,力图将赵犯压住,但被身材高大且当时未穿衣服,全身光滑的赵犯挣脱,赵犯疯狂地向刑警开枪,致刑警谢某光荣牺牲,另两名刑警身负重伤。几名在户外搜索的刑警闻声赶来,近距离向赵犯开枪还击,双方发生枪战,但终被赵犯在我眼皮底下越墙逃脱。事发后,省市公安机关连夜组织追捕,终于次日晚上在广铁配件厂范围内,将赵擒获归案,缴回54式手枪1支。    (广州市公安局)
评析      该案在缉捕过程中形成了警力对比优势,但由于战术方法不当导致我干警一死两伤,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情况明确,应严密监控,择机捕歼,该案中2 犯罪嫌疑人回家中的情况准确,我方不应急于求成,应谨慎行事,研究对策,同时应考虑犯罪嫌疑人住处的周围环境以及各个可能的出口,严密监控,且在这种情况下不一定选择在半夜敲门,应待犯罪嫌疑人外出时进行突袭,效果更好。

 

二、入室缉捕应尽可能采用骗入的方法叫其开门,不应以查户口为名,这样明显暴露身份,使犯罪嫌疑人有所准备,不能达到智取的目的。

 

三、入室搜索应采用快速窥视法或潜望法,进行观察后再视情进入,不能蛮干,要有技巧,进入房间时应根据具体的环境运用交叉法或背绕法,或交叉背绕法,同时干警之间应注意配合。

 

四、应运用有效的战术动作,在被动的情况下,即使自己在瞬间来不及移动,也应该采取迅速蹲下或卧倒的方式,在保护自己安全的同时还击,而不应扑向犯罪嫌疑人。

 

五、对此类犯罪嫌疑人的缉捕,领导应予高度重视,亲临现场指挥,事前应制定多套缉捕战术方案,根据具体的现场情况予以实施。      (夏林、陈秀云)
"6·30"广东围捕杀人犯罪嫌疑人的战斗一、基本情况      1990年6月30日8时许,××区分局获悉因涉嫌一宗伤害致死案被通缉在逃犯杨润华住在广州中山七路隆庆北街十四号的消息,派出5 名刑警到该住地进行侦控、缉捕,通过侦察发现室内有一对可疑男女,还在附近发现杨犯驾驶的摩托车,5名刑警便分头工作,3人到派出所联系,两人在摩托车停放点附近守候。不久,一男一女从住处出来取摩托车,其中男的体貌特征与杨犯相似,刑警肖×和叶×两人即上前盘问,肖×表明身份,还拿出上了膛的手枪向杨犯示意,并双手拦腰抱住杨犯,力图将其擒获,杨犯见势不妙,极力反抗并抢了肖的枪,把叶打伤倒地后,又向肖×连开两枪击中其胸部和腹部,肖×当场光荣牺牲,杨犯行凶后持枪潜逃。

 

案发后,全局紧急部署全面开展侦控缉捕工作。当年7月3日黄埔区分局1名特情发现杨犯匿藏在白云区的余庆里14号出租屋内,经诱捕未果。为及早把持枪杀人犯缉捕归案,免除后患市局决定进行围捕,7月4日凌晨5时,市局组织刑侦处,武警支队和各有关分局,出动一批刑警和武警,把杨犯的住处包围起来,然后武警向屋内发射催泪弹,并用手提话筒呼喊杨犯投降,杨犯心知罪孽深重,负隅顽抗,乘屋里同犯罪嫌疑人发出愿投降之声的机会,借助夜幕掩护,悄悄从4楼阳台跑到一座平房的楼顶逃跑,民警发现后立即追赶射击未中,被杨犯逃离。杨犯逃出包围圈约一公里后,走到增槎公路附近,见到我们停放在路边待命的一辆面包车,(有6名刑警和一名特情)杨犯以为是一辆普通民用车,企图抢车逃跑,当杨犯打开车门时,发现车上的人有手枪,此时刑警常×等被惊醒,奋不顾身扑出来与其搏斗,杨犯疯狂地向车上刑警开枪射击,常×被击中头部,光荣牺牲,另一刑警徐×被打伤,杨犯也被击中头部倒地就擒,缴回手枪一支,杨犯经医治无效死亡。评析      从本案例上看,我们与犯罪嫌疑人相比,无论在力量或者武器装备,均不逊于犯罪嫌疑人,处于优胜位置,但在与犯罪嫌疑人交锋时却频频失手,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一、多重领导,决策不果断;上级领导到现场了解情况和布署战斗,体现了领导的负责精神,但由于领导层次职务不同,到达现场的时间有先有后,光汇报案情就花了不少时间,导致围攻方案迟迟未决,后来,杨犯觉得躲在出租屋不安全,要转移地方并频频使用BP机,由于反复汇报、研究,拖延了时间,当我们授意复机呼叫杨犯时,因已深夜杨没有复机,错过了诱捕的战机。

 

二、组织协调不力,参战人员职责不清,思想麻痹,在追捕杨犯的过程中,通过秘密工作获知杨犯藏匿地点并已入睡,为了尽快将犯罪嫌疑人一网打尽,现场决定用强攻方法选用催泪弹射击,用广播器呼喊犯罪嫌疑人投降,当晚先后到达现场的有市区的多位领导,参战的有市局、分局刑警,武警以及其他参战人员近百人,但由于缺乏指挥协调,造成整个围捕行动严重不协调,有的参战干警职责不清,在外围不知主战场的情况,当睡梦中的犯罪嫌疑人被突如其来的强攻惊醒并进行顽抗时缉捕场面变得十分混乱,尽管有足够的警力,但仍被杨犯借助夜幕的掩护逃出包围圈,而在外围的待命的民警不知主战场内发生的情况,加之思想麻痹,(在车上闭眼养神)导致被杨犯打死打伤各一人的重大损失。

 

三、缉捕战术使用不当;在抓捕持枪犯罪嫌疑人前要精心策划,设计出多个缉捕方案,做到情况不明不轻举妄动,方案不周不仓促上阵,在犯罪分子匿藏窝点被我秘密包围的情况下,设法诱其外出或待其外出时采取突然袭击的方法加以制服,尽量遵循"智取"的作战原则,当杨犯的可疑行踪未明确时,采用监视守候的方法是适当的,但当嫌疑人出现,取车时,我干警采用上前表明身份并掏出上了膛的手枪示意是不妥当的,一是将敌我双方由对我的有利局面变成敌暗我明的不利局面,二是从心理上导致了犯罪嫌疑人的反抗。

 

四、干警的缉捕技能有待提高;在犯罪嫌疑人意图反抗时,我干警迅速上前拦腰抱住犯罪嫌疑人,由于擒拿功夫不够过硬,其他干警也不能形成有效的配合,导致不能一举成功,不仅让犯罪嫌疑人逃脱,反而被犯罪嫌疑人抢夺枪支,造成我干警一死一伤的重大伤亡。      (彭燕权、夏林)
"7·15" 吉林查缉犯罪嫌疑人失误经过基本情况  1995年7月15日,吉林××市公安局民警王××接到蒋国义、安国清电话传呼,谎称有重要案件线索和嫌疑人向民警提供。民警以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使命感的促使下,来不及和值班的同志打声招呼。遂同蒋、安二人见面(犯罪嫌疑人蒋国义、安国清多次予谋抢枪)并一同前往察看情况。蒋国义在前,安国清在后,民警王××在中间。当行至玉米地里时,蒋看前后无人,便向后边的安国清使了个眼色。安心领神会,突然袭击,从后边用胳膊肘扼住民警的脖子,蒋则从正面猛踢民警的下身,并伸手抢枪。民警反应十分敏捷,在前后夹击的情况下,飞快地掏出手枪,子弹上膛,连开数枪,将歹徒蒋击倒在地,随后他被安犯扼得昏死过去,这时安犯看远处有人走来,便倒退着将民警拖进玉米地,安刚喘口气,民警又奇迹般苏醒过来,以惊人的毅力支撑起来,与罪恶的歹徒展开激烈搏斗,但终因气力不支,又被安按倒,再次被掐昏。安犯随后从蒋犯的死尸旁拿回"五四"手枪,朝民警的太阳穴勾动了罪恶的扳机。这位年仅24岁的青年民警便这样壮烈牺牲了。        案发后,公安机关立那侦破,于7月16日凌晨3时40分将持枪杀害民警畏罪潜逃案犯安国清在一处地下室出口处抓获。

 

评析:      行走站位不当,查缉方法欠妥,考虑问题单纯。在闹市区、楼道内、车内,特别是在野外青纱帐带武器执行查缉任务与警方以外的人行进时,切不可夹在两个外人的中间。一旦情况有变,极易形成两面夹击腹背受敌之势,对我反击极为不利。而正确的位置是站在其他人的后方,本案民警执行任务走进青纱帐时,其眼前是蒋国义后面是安国清,两犯罪嫌疑人曾在河北省倒卖枪支被当地处理过,有犯罪前科。在认识但不十了解的情况下,不能孤身一人跟随前去察看情况,接到假情报后,没有及时给其他同志打招呼,考虑欠妥,一开始就处于被动地位。  当蒋看前后无其他人时,便向安某暗示下手。安某用胳膊肘扼住民警的脖子时,使民警难以挣脱,蒋从正面袭击成腹背夹击之势,民警虽奋力搏斗,拨出手枪击毙蒋某,但对其身后的安某却无力反击,而壮烈牺牲。  可见,查缉行动,特别面对持枪歹徒必须要有充分的准备,精心组织。若麻痹大意,草率轻敌,鲁莽行事,必付出沉重的代价。这一点必须引起我们在今后的查缉活动中的高度重视,也是应吸取的血的教训。      (蔡宏光)
"7.20"西安阎良缉捕盗枪犯罪嫌疑人战斗一、基本情况   1998年7月15日,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交警大队后院,2号楼中单元二层东户,犯罪嫌疑人攀上后墙,乘家中无人之机,划破纱窗钻窗入室,在盗窃财物过程中发现席梦思床垫下的手枪,遂携枪顺原路潜逃。经核实被盗"七、七"式手枪一支,子弹6发。案发后,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分局立即进行调查和设卡堵截。1998年7月19日发现一无业人员刘虎(男,24岁)有重大作案嫌疑,7月20日清晨,六名刑警和一名派出所管片民警在阎良区麻张村大良组71号院将犯罪嫌疑人刘虎生擒,刑警李朝勋中弹受伤。当场缴获被盗"七、七"式手枪一支,子弹五发。

 

二、战斗经过      案发后,阎良公安分局立即成立指挥部,由分局局长吴喜乐总负责,江振民、田鸿礼副局长任副总指挥,组织开展工作,一方面向西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报告案情,另一方面积极组织现场走访和设卡堵截。城区三个派出所的30名民警在接到命令后,5分钟内全部到达现场,展开外围调查,分局治安科,交警大队和六个农村派出所共40名民警,10分钟内奉命在城区出入口设卡八处,盘查往来车辆和行人。  16日凌晨1时30分,西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带领刑侦、刑技人员赶到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凌晨4时,市局警犬大队也赶到现场,进行嗅源追踪。  7月19日,线索从不同渠道向专案指挥部汇集-无业人员刘虎(男,24岁)有重大作案嫌疑,指挥部决定抓捕。分局刑警大队指导员带领刑警二人及市局刑警支队刑警三人和凌云路派出所片警一人奉命执行抓捕任务。  7月19日下午,抓捕小组察看了刘虎藏匿地--阎良区麻张村大良组71号院的地形,决定20日凌晨,趁刘虎熟睡之机实施抓捕。  凌晨5时40分,抓捕组按照原定计划,对71号院实施包围。刑警四人进行外围警戒。、刑警三人翻墙进入院内,踹开刘虎藏匿的2楼房门,将睡在床上的刘虎压住,光着身子的刘虎从床头柜上的衣服下抓过盗窃的"七、七"式手枪向刑警开枪,我一名刑警不幸被子弹射中腹部,但仍强忍剧痛,双手紧压刘虎的双臂,另一名刑警立即夺下手枪,用枪柄猛击刘虎头部,挥拳猛击刘犯。这时,听到枪声的外围民警冲进房内全力将其制服。当场缴获被盗"七、七"式手枪一支和五发子弹。经鉴定,"七、七"式手枪枪膛内一发子弹卡壳,未能发射,弹匣尚有4发子弹。刑警一人英勇负伤,子弹从其右腹部射入,在腹部贯穿32cm后遗留腹肌。    资料来源: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分局评析        此战斗成功生擒盗枪犯罪嫌疑人刘虎,但致使一人刑警负伤,有得有失。

 

成功的一面是,战术运用正确,在房间内的缉捕,分进入抓捕和设伏抓捕,乘夜深刘虎熟睡之际可以采用进入抓捕战术,进入抓捕又分骗入和强入两种。根据案件条件,无刘虎可信赖人诱捕,夜深采用强入是可行的,抓捕组三名刑警负责强入,三名刑警和一名派出所管片民警外围警戒均符合强入抓捕的战术要求。问题在于如何强入抓捕,从本战斗另一面看,缺乏强入抓捕的行动保障。行动保障是组织查缉行动八个内容和程序之一,即要求抓捕行动的实施,必须有相应的装备和器材,如武器弹药,防护器材,特种武器等。事实上,7月20日凌晨,抓捕小组明知犯罪嫌疑人刘虎手中有枪有弹,但遗憾的是七名成员均未携带枪支,也未着防弹衣,若"七、七"式手枪子弹不卡壳,后果不堪设想,由此可见,抓捕刑警犯了常识性错误。另外,抓捕犯罪嫌疑人在室内,也未考虑使用催泪弹等非杀伤性武器控制刘犯,致使突入房内抓捕对警方极为不利,教训可谓深刻。

 

夜间入室强攻,室内黑暗,对犯罪嫌疑人位置判断难以搞得准确。特别是行动时,对其双手动作难以看清,没有十分把握,不易冒然强攻。入室强攻在条件不完全具备,又未惊动犯罪嫌疑人情况下,可改变战术方法,由强入抓捕改为门前伪装守候抓捕,可能效果更好。      林东阳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警察学校     公安业务教研室讲师

            公安专教材《缉捕术战术例集析》152007-06-01 14:45

"11·10"哈尔滨酒店包房抓捕持枪犯罪嫌疑人战斗失误经过一、基本情况:       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刑警在接到群众报案后,迅速赶赴现场,在包房内盘查犯罪嫌疑人时,突然遭到枪击。我刑警当即还击,打死一名歹徒。缴获手枪一支,一名刑警光荣牺牲,两名光荣负伤。

 

二、战斗经过:      1996年11月10日晚22时左右,刑警宋兆东、郝新滨等接待报案人徐×,称:"前天打伤我的那伙人在‘紫玫瑰‘夜总会……"。  刑警是这样布置的,先让报案人找一下打他的人。让另一刑警宋晓春守住夜总会的大门。报案人说:"他们在二楼1号包房。"刑警郝新滨疾步上前,推开包房门,十几平方米的房间里,一圈沙发上坐着十几个男男女女,地桌上酒瓶子东倒西歪。  "就是他!"报案人徐×挤到老郝的左侧,指着坐在沙发上的一个男青年。忽地,被指认的人和身旁的人都站了起来。"你们是哪儿的,怎么回事?"男青年发问。"我们是道外刑警队的,找你了解点情况。"
  歹徒举枪射击,郝新滨右臂中弹,他立即用左臂将平行站在他左侧的徐×扯到身后,用自己的身体护住群众和战友,就在伸手掏枪之际,又一颗子弹从他左胸侧面穿过。贯力使他身体失去平衡向左侧倾斜,背部又连中两枪,强大的冲击将他撞出门外。  曹凤祥见战友中弹,歹徒近在咫尺,千钧一发之际,掏枪还击已来不及,便奋不顾身,猛地从郝新滨右侧扑向了歹徒。"砰!"又是枪声,曹凤祥头部中弹,子弹穿透右下颚,从右面颊钻出。他只觉得眼前一片红光,便重重地摔在地上,昏了过去。  就在这时宋兆东利用这宝贵的瞬间,一把将徐×拽出门外,冲入屋内,举枪向犯罪分子射击。就在这时,犯罪分子的枪也同时响了,子弹打进了他的胸部。倒在沙发上的宋兆东用最后一点力气,强忍剧痛,连续射击,终将夺路欲逃的犯罪分子击毙。   因伤势过重,宋兆东当场壮烈牺牲。  包房里的十几个人撞出房门,在楼梯上滚爬着欲逃离现场。"砰!""砰!"又是枪声,"都别动!"刑警宋晓春举枪堵住大门。身中4弹、穿了5个眼儿的郝新滨也追了上来,包房中的14人除1死、1逃外全部押回分局。    (郭毅)评析:   (一)让辩认人参与抓捕行动应注意方法  在对酒店、饭店包房等公共场所盘查、缉捕犯罪嫌疑人时,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因为稍一疏忽就可能伤及他人,造成严重的后果。对进入房间的路线和警察的站位以及采用何种手段缉捕,都要进行认真的策划,精心布暑,切不可草率轻敌,鲁莽行事。一般不要让辩认人公开指认犯罪嫌疑人,而应让辩认人暗中观察指认,因为辩认人的暴露易立刻激怒犯罪嫌疑人,辨认人暴露所招致的后果与刑警暴露所招致的后果同样危险。案犯看到刑警,有时不一定马上下手,因为他存在着我认识警察,但警察不一定认识我的侥幸心理,查缉实践已证明,犯罪嫌疑人一旦发现"辩认人",并认定其来意,就可能狗急跳墙,马上下手。这是造成我查缉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进入室内抓捕应注意站位和相互掩护。进入房门内抓捕,缉捕人员紧靠在一起,这是缉捕战术要求所不允许的。清查包房警察应呈三点站位法,根据室内布局和面积大小来决定自己的站位。一般情况下,警察之间距离应在3~5米左右。一字排开,形成合围的态势;枪口要始终对准目标、眼睛注意歹徒的上肢活动情况。发现可疑举动,可先敌下手,先行开枪、先行制服。

 

(三)灵活先择入室方法;进入包房缉捕一般采用骗入和强攻两种战术。骗入是利用伪装的身份,化装接敌,认准目标后,贴敌突袭。如果强行进入房间,抓捕组一般不应少于三人,事先要分工明确,周密设计,在表明身份的同时,应毫不停顿地扑向缉捕对象,将其制服并擒获。     (蔡宏光)
"11.19"海南查缉劫车犯罪嫌疑人战斗一、基本情况       1994年11月19日凌晨,犯罪嫌疑人符龙英等六人在海南省澄迈县海榆西线43公里处,手持藏刀、短枪连续抢劫六辆过往车辆的司乘人员,澄迈县公安局立即组织搜捕工作,8时许,在大拉路口擒获犯罪嫌疑人王世庄、符气聪和王书维,并缴获短Huo药枪1支,匕首3把、手表5块,BP机1个,现金2000多元,其余三名犯罪嫌疑人不知下落。14时30分,澄迈县老城分局副教导员带领9名联防队员前往海榆西线69公里处设卡盘查,在一辆大客车内发现犯罪嫌疑人符龙英,符开枪射击,联防队员卢某某、司机梁某某、梁某某之妻李某某中弹牺牲,副教导员和另两名旅客被击伤,符犯乘乱逃入胶林。澄迈县公安局民警、武警立即将胶林包围,16时许,在胶林搜索中民警卢开东中弹牺牲,边防战士汪某某身负重伤,符犯被我军警击毙,在现场搜到符犯使用的军用"五四"手枪一支。

 

二、战斗经过     1994年11月19日9时许,一客运面包车司机向澄迈县公安局报告在黄竹地段发现一可疑人员,操海南省临高县口音,20多岁,面部人中处有一黑疤,穿牛仔裤、白球鞋。经突审已被抓获的王世庄等三名犯罪嫌疑人,确认该可疑人就是劫车同案犯符龙英。  10时30分,澄迈县老城公安分局副教导员带领9名联防队员到海榆西线69公里澄迈县和临高县交界处设卡,对开往西线的车辆逐辆进行检查,并分两组轮流守候。14时30分,州市第二运输公司梁某某驾驶的大客车从海口开至设卡路段,副教导员挥手示意,梁某某即刻将车停稳,售票员李某某(梁某某之妻)将车门打开让卢某某等三名联防队员上车检查,卢某某走到车厢后排,猛然发现犯罪嫌疑人符龙英,某某欲转身通知其他队员,不料被符犯拨枪射中。顿时,车厢内旅客大乱,夺路下车,慌乱中有两名旅客不幸被符犯打伤。联防队员保护旅客撤离,符犯冲到驾驶室,用枪顶着梁某某头部令其开车,梁某某不从,符犯扣动扳机,梁某某中弹牺牲。见丈夫倒在血泊中,李某某欲扑上去,符犯向她开枪不幸中弹牺牲。  为了不误伤旅客,副教导员喊:"快打轮胎!"汽车轮胎打爆后,符犯在车上利用座椅为掩护向窗外射击,副教导员右小腿中弹,符犯将一纸箱从车厢上扔下,然后从另一侧车窗跳出,逃进茫茫的胶林。  县公安局立即组织百余名民警、武警,对现场密不透风的胶林实行全方位包围,县公安局政委带领部分民警、武警进入胶林进行搜索,高没人头的灌木,荆棘丛生,通视率差,民警、武警一边拨开荆棘一边观察前进。16时许,一民警发现有个身影一闪而过,"有情况!"话音未落,一声枪响,农垦分局治安股股长卢开东胸部中弹倒了下去,接着县公安边防战士汪某某两条大腿被符犯子弹击中。这时,县巡逻队队长举枪射击,将企图冲破包围的符犯堵回灌木丛中。  为了减少伤亡,政委将警力重新调整后,要求大家加某某防守搞好警戒,暂停搜索。  17时许,回县取防弹背心、钢盔的副局长和赶来增援的县中队5名武警战士赶到大拉,决定由他带领战士先去现场,副教导员留在大拉等候省武警总队教导队队员。17时20分,根据武警中队长提议,由8至10人分两组由南向北朝灌木林带再次进攻,并由武警队长和县巡逻队队长带队,轮番扫射,相互掩护,一步步将符犯压至灌木丛中的一个洞穴里。此刻,副教导员带领省武警总队教导队的战士也已赶到。17时50人,发现洞穴里有一件灰色衬衣,前来增援的省武警教导队两名军犬向洞穴奔去,经军犬证实,符犯已击毙。战士们拨开荆棘,终于看到被击毙的符犯,在现场,搜到一支符犯使用的"五四"军用手枪。     资料来源: 肖丹玲 宋雷《一片赤诚保安宁--澄迈县"11.19"大围捕》、 《中国刑事警察》案例专辑、《刑事案例年鉴》(1994年卷第二分册),p130-135页评析    此战斗经过两个阶段    (一)清查客车阶段战术不当;   1、缺乏对被查大客车有效控制。卢某某等联防队员上车检查,车的左右缺乏火力控制。致使符犯乘乱逃入胶林, 使缉捕增加了难度。  2、对可能在大客车上的持枪案犯,上车检查大客车,不宜公开进行,符犯隐藏在旅客中,难以控制符犯,群众安全得不到保障。应找一定理由化装上车,发现符犯,实施有效控制,再采取行动。此次上车检查,敌暗我明,主动权掌握在符犯手中,对我极为不利。  (二)搜索胶林阶段战术欠妥    胶林面积大,通视率差,冒然进入密林搜索,敌暗我明,极有可能引起伤亡,应对密林实施有效的包围,各包围小分队划段负责,通讯联络畅通,待进林搜索条件具备(着防弹衣,戴钢盔,携警犬)然后进行有目的、隐蔽搜索,并时刻准备反击。此战斗,为搜捕一名犯罪嫌疑人牺牲四人伤四人,代价过大。

 

(三)对隐藏于密林灌木丛中的持枪犯罪嫌疑人,在包围的前提下,将搜索警力排成梯队,拉开一定距离(如3-5米)以火力扫射方式,交替拥护前进,确是一种好方法,能有警犬辅助掌握犯罪嫌疑人运动位置则更能发挥集火射击的战术作用。     林东阳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业务教研室

"11.27"四川荣县白岩沟围剿持枪杀人犯罪嫌疑人战斗

 

一、基本情况      1988年11月8日零时许,湖北省襄樊市某部战士邵江彬、耿学杰用脚踹开排长房门,用牛耳尖刀将排长刺死,抢走排长身上带的部队兵器室钥匙,盗走两支折叠式冲锋枪和1100余发子弹,向外逃窜。11月27日,在四川省荣县来牟乡皂角村被发现,两犯罪嫌疑人拦车潜逃至高风乡白岩沟,1516名各类参战人员将两犯包围,敌暗我明,久歼未果,于11月29日,利用油泵通过输油管道向两犯藏匿的石洞灌入气油2000公斤,柴油525公斤,将两犯烧死。

 

二、战斗经过     1988年11月27日早7时许,四川省荣县来牟乡皂角村村民,发现村头麦草堆里睡两个人,便将这两个人带至乡治安办,住乡民警两人对两嫌疑人审查时,高个子(邵江彬)突然用匕首乱刺,矮个子(耿学杰)从随身带的包里拉出一支冲锋枪,一民警夺过冲锋枪出门用枪封锁门口,嫌疑人用另一支冲锋枪借火力掩护跑了出来,夺了一辆"北泉"牌货车向竹园镇方向逃跑,经四川省井研县、乐山市和自贡市公安局民警和武警追缉堵截,两犯经石牛乡、门槛乡、高凤乡逃至乱石林立的白岩沟某石洞内。  白岩沟,约两公里长,怪石散落沟里,一道山涧小河淙淙流淌,易守难攻,敌暗我明,乐山市政法领导小组组长担任总指挥,决定搜索前进,就地击毙。先是武警战士在搜索中牺牲,后乐山市公安局民警符某某、罗某某牺牲,此时白岩沟聚集几百名民警,数千名当地群众闻讯前来看热闹,当地报社、电视台和广播电台记者前来摄象、摄影、记录。因伤亡大,指挥部决定用手榴弹轰炸,硝烟散尽,武警、民警继续搜索,又伤亡数人,但确定了两犯的准确位置。指挥部又决定调解放军某师侦察连,经侦察连绘地形图,用四零火箭弹轰击。大地震动,巨石摇晃,两犯藏匿的石洞洞口的杂草全被烧焦。于是战士手拿手电筒进洞搜索,被洞内射出的子弹打中手电筒。石洞久攻不下,两犯仍活着。指挥部提出四种方案:第一,水淹,筑坝使洞内进水淹死两犯;第二,烟熏,经走访当地群众,两犯藏匿的洞四通八达,烟熏不起作用;第三,爆破,石洞底部无法安Zha药;第四,火攻,用油泵通过输油管道将汽油、柴油灌入洞内,放火烧死。经研究决定采用火攻。于是调油罐车将气油2000公斤、柴油525公斤灌入洞内,用火焰喷射器点燃汽、柴油将两犯烧死,这时,已是11月29日了。  白岩沟围剿战斗纵跨三天两夜,长达60个小时,参战公安民警、武警600余人,解放军官兵129人,动用了曾参加越战的解放军某师的侦察连、防化连、喷火连,各类参战人员(包括当地民兵)总计1516人。战斗中出动大小车辆120台,使用子弹17000发,手榴弹334枚,四零火箭弹20枚,火焰喷射器3具,催泪弹13枚,毒气弹9枚,我方付出了牺牲8人(含1名围观群众)、伤9人(含3名围观群众)的惨重代价。  资料来源:郝宏奎《反暴临战学基础》   警官教育出版社 1993年4月第1版  第14页评析   (一)处置指导思想有误  我国刑事侦查工作的方针是"依靠群众,抓住战机,积极侦查,及时破案"。这是我国刑事侦查工作不断取得胜利的根本保障。1984年召开的全国侦查工作会议,提出在继续贯彻这一方针的同时,还必须十分强调"先发制敌,速战速决",这是针对当时刑事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对刑事侦查工作方针的补充和发展。但是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尤其是持枪犯罪案件要因案而定,此战斗,片面受"速战速决"的思想影响,急于求成,只考虑尽快击毙两犯,未考虑因此带来的伤亡代价,所以,针对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指导方针之一应考虑相机制敌。

 

  (二)战术应用有误   ;对峙情况下的缉捕战术应用主要包括三种:攻心战术,欲擒故纵战术和强攻战术。邵、耿两犯是亡命之徒,负隅顽抗,地形对我不利,采用强攻战术显然不可取,应考虑攻心战术或欲擒故纵战术。两犯已被我围困在白岩沟的石洞内,可以说成为翁中之鳖的情况下,或者通过攻心战术施加心理影响,或者网开一面, 让两犯在逃窜时伏击,或者围困致死(因两犯在洞内无食品可吃),这些战术均可选择采用。
  (三)运用战术的一般原则有误;查缉行动战术的一般原则之一是确保群众安全。这是警察执法的根本任务,也是查缉战术设计与实施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它要求我们在采取任何查缉行动时,都应首先考虑到群众的利益和安全。绝不能为抓捕某个缉捕对象而弃群众生命财产于不顾,蛮干硬干,使战斗伤及无辜。和平年代,枪战有可能误伤对当地群众来讲认识不足,爱看热闹我们可以理解,但作为战地指挥员应该考虑到冲锋枪的有效射程2000m,围观的群众应当组织迅速疏散撤离,划出警戒线。这方面的失误导致死一名、伤三名围观群众,教训可谓深刻。  (四)指挥有误       查缉行动的指挥特点之一是施计用谋,夺得主动是指挥的关键,即以最小代价获得最大胜利。此战斗从局部看我方缺乏主动权,易守难攻,困兽犹斗;从全局看我方有充分的主动权,两犯已被我围困。战术的运用,是变被动为主动,而此战斗恰在此处理不当,找不到有效歼灭二犯的办法,而用被动的强攻战术,引起惨重的代价令人反思。       林东阳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业务教研室讲师

 

 

"11·29"广州缉捕持枪抢劫犯罪嫌疑人的战斗一、基本情况     1996年11月29日晚8时55分,住越秀区濠畔街康里11号的夏某家被4 名持刀、持枪犯罪嫌疑人入屋抢劫,犯罪嫌疑人用铁链将其3名亲人捆绑后搜劫财物而逃。二、战斗经过     越秀区公安分局大新街派出所接报后,由一值班副所长带领李某等3 名民警和1名保安员,穿制服佩带手枪4支,赶往现场。途中在阜里巷口与劫犯特征相似的4 名青年相遇,民警严某示警并抓住其中1名嫌疑人,另两名歹徒发现不妙, 即拔出两支枪向我方射击,双方各开了几枪,民警李某拔枪上膛时,子弹卡壳,李在没有找到地方掩护的情况下,即在原地退弹夹,结果被凶残的歹徒开枪击中,经抢救无效,光荣牺牲。其余犯罪嫌疑人事后被一一抓获。评析     在缉捕持枪犯罪嫌疑人过程中,首先应充分诂敌,严密组织,统一指挥,该案在接报后,没有事前制定战术方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没有统一的指挥;其次,在枪战过程中应具备高度的隐蔽意识,在接近敌方时应注意每一个路段上可能利用的隐蔽物,若有情况应立即隐蔽,民警李某在枪卡壳的情况下,没有立即隐蔽起来排除故障,而是原地处理,导致牺牲;再次,平时我们应熟练地使用枪支,对枪支常出现的故障应能立即排除。最后应注意,在与刑事犯罪斗争中不能有轻敌麻痹的思想,不少干警对目前犯罪,特别是对持枪犯罪的凶残性缺乏认识,过高估计自己,认为只要表明身份,掏出枪支、警械,犯罪分子就会服服贴贴,腑首就擒,事实并非如此。该案教训不可谓不深。     (夏林、陈天云)
"12.13"山西夏县公安局内警察被袭失误教训     1996年底,山西省夏县、平陆县两名犯罪嫌疑人公然在夏县公安局机关大楼内开枪袭警,打死4名民警,逃窜中又打伤民警多人。 该案暴露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中很多严重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值得认真总结。一、案件基本情况     1996年12月13日凌晨2时许, 夏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四中队巡警马某某下岗回家途中,发现2名男青年行迹可疑,遂将2人带到县公安局机关大楼二层巡警队办公室,与正在值班的巡警大队副大队长段某某及其他7名队员对2人进行审查。通过讯问和查看身份证得知2人分别叫李杰、许志顺。在进一步审查中,李、许2人突然逃跑,同时拔出手枪向段、马等人射击。马被击中头部当场牺牲。段与3 名队员跃过楼梯扶栏跳到一层,一边关闭机关大门,一边向刑警队值班人员和住在二层的值班局长赵呼救。此时,李、许2人又转身冲向巡警队办公室, 并开枪打死听到呼救声赶来救援的巡警队员贾;随后闯入巡警队办公室,开枪打死正在打电话报警的马,抢回桌上自己的身份证后,开枪打死了赶来追捕的巡警队员樊某某。在逃窜过程中,李、许2人从县公安局机关大楼二层跑到一层,穿过前院, 又从用铁链锁着的铁栅栏大门缝隙中挤出逃跑,其间未受到有力拦阻。

 

夏县县委、县政府,运城地委、行署和夏到公安局、地区公安处接到报警,立即部署了追捕工作和伤亡民警的抢救工作,2月13日凌晨5时30分左右,在平陆县黄河大桥设卡堵截的大桥派出所民警李某某、毛某某等3人堵住了李、许2人。在搜身检查中,犯罪人突然开枪。对射中民警2人受伤;许志顺受伤后跳入黄河自毙; 李杰翻越桥栏逃匿后,于1997年2月14日被太原市西山矿务局公安处捕获归案。"12.13"案件暴露出的主要问题和教训:     (一)民警缺乏战胜罪犯的胆略和本领,政治业务素质与所肩负的任务不相适应。"12.13"案件发生时,夏县公安局机关共有值班和住宿人员34人,警力不少;在和犯罪分子搏斗中,一些民警缺乏应有的专业素质和为人民献身的大无畏精神。处在第一线的巡警大队负责人在审查嫌疑人时,不采取防范措施;在马某某牺牲后,始终不能有效地组织在场的巡警队员与犯罪人作斗争,而是离开第一线跑到后院报警。住在二楼的值班局领导,在清晰地听到了楼道内的枪声后迟迟没有走出房门,而马某某就牺牲在离他房门仅5米的地方。在巡警队办公室对面宿舍住宿的7名巡警中有,只有2人先后冲出为捉拿犯罪人牺牲,其他5人在犯罪人逃走后才走出房间抢救伤员。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只有全面提高民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公安队伍才能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单纯强调警力不足等客观原因是片面的,也是不负责任的。

 

(二)民警手中缺乏必要的武器和装备。"12.13"案件发生时, 现场的民警手中没有一支枪,没有一件警用械具,没有一件防弹背心,没有一顶头盔,甚至连一木棒或一块石头也没有。出现这种状况,一是没有正确处理好枪支管理和使用的关系。11月23日局决定对枪支进行安全检查,将民警手中的44支枪全部收回。之后,虽决定民警办案时可以配枪,但由于没有抓紧落实,枪一直没有发下去。二是民警缺少敌情观念和自我防卫意识,警惕性不高。巡警队虽然配发了电警棍等械具,但他们没有按要求佩带使用。此外,夏县公安局有内外线电话共26部、汽车17辆。但在"12.13"战斗中,该局现有的通讯设施和交通工具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电话线被跳楼的巡警队员挂断,拖延了报警时间;停放在局院里的12辆汽车,或缺水缺油或有其他故障发动不起来,司机又居住分散一时难以集中,只能徒步追捕逃犯,贻误了战机。

 

(三)对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严峻性认识不足,缺乏预防和处置突发性暴力犯罪的准备。"12.13"案件发生时,在犯罪嫌疑人被带进公安局到连杀4人后又逃出的15分钟内。整个夏县公安局处于不设防状态。近年来夏县治安形势比较平稳,爆炸、杀人等暴力案件发案少并呈逐步下降趋势。一些领导和民警因此盲目乐观放松警惕,淡漠了敌情观念和忧患意识,对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估计不足。此外,夏县公安局没有把预防和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摆在应有位置,不重视对民警进行这方面的教育和训练,直至案发时也没有下出预防处置突发性暴力犯罪的预案,自然也就无法组织起必要的防暴力量。

 

(四)公安局内部机构设置和值班制度不适应当前治安形势的需要。夏县公安局的机构设置和山西省其他县市一样,仍然沿用建国初期公安机关内部机构设置模式,与当前公安工作动态管理和实战很不适应。公安局没有专门的防暴队伍;局办公室仍然沿用过去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的职能;局里的110 报警台被安置在巡警队办公室,且只有一名巡警队员负责接处警;公安局内部也没有作战指挥机构,局长1人全盘负责组织、调度、指挥;"12.13"案件发生时,局里除刑警队空岗外,基他6个部门都有值班人员、值班局长也在,但各自为政,缺少统一组织、 调度和指挥,信息不畅,力量分散,步调不一致,不能及时形成集中统一而有效的战斗力量;队伍管理涣散,民警值班时脱衣睡觉,发生突发性案件时不能及时出动;局领导和多数民警居住分散且缺乏应有的交通工具和通讯设施,遇到紧急情况,很难快速集中。     (山西省公安厅)

"12.18"甘肃追击驾车持枪抢劫犯罪嫌疑人战斗一、基本情况     1995年12月18日晚9时许,甘肃某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刘某某,小派出所教导员陈某某、某某派出所所长杨顺心及其儿子(小杨)四人驾车由东向西奔驰在北滨河路上,在黄河大桥西侧约100米处发现对面驰来的出租车上,从驾驶室推出一人后急驶而去。二、战斗经过     几位干警赁多年的公安经验感到可能发生了抢劫案件,他们调转车头留下杨所长,陈教导员二人抢救伤者,刘某某驾车追缉犯罪嫌疑车辆,警车上坐着所长的儿子(小杨),车辆穿过黄河大桥,沿滨河路由东向西急驰,追至滨河路与箭道巷口时,两车平行此时嫌疑人开枪,子弹横擦警车挡风玻璃而过,刘用警车将嫌疑车辆追迫停在了马路中央,他将警车停在嫌疑车辆右前方,拔枪下车,冲向嫌疑车辆,此时嫌疑车辆上两名犯罪嫌疑人同时向刘射击,刘身中数弹,英勇牺牲。坐在警车上的小杨下车观看也被犯罪嫌疑人打死,然后抢车夺路而逃。后在分安机关和人民群众合力追击下,犯罪分子落网,但刘某某烈士却永远离开了我们。  评析: 1、刘某某烈士能及时发现并立即追缉犯罪嫌疑人无疑是正确的,特别是他勇于牺牲的精神振撼着我们每位公安干警的心灵。  2、从战术角度讲,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①战术原则要求我们要把确保安全放在首位,群众安全我认为包括无辜的安全及公安干警自身安全。那么在追缉嫌疑车辆时,就要有自我防卫意识,特别是不应把杨所长的儿子留在车上,这是最大的失误之处。  ②战术原则还告诉我们灵活多变,快速反应,但要注意快速反应与盲目追击的关系,在发现有重大犯罪嫌疑对象时,一方面要主动追缉,同时要立即向组织报告情况请求增援,切忌单枪匹马,盲目冒险。     ③在发现犯罪嫌疑人开枪时,应要有高度的警惕性,并运用战术动作,卧倒、隐蔽、观察等有效手段,而不能盲目冲上去       ④在追缉嫌疑车辆时,更要注意车辆的停放位置,也就是警车停放在嫌疑车辆左后方或左前方,并将车头打横,目的是用警车来做掩蔽物。     ⑤对方首先开枪,就意味着枪战开始,这时警察的枪决不能闲置,要知道有效的进攻是最好的防卫。     供稿:甘肃省警校李志贤     评析整理: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