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背叛我的人:营业线施工安全卡死制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5:30:20

营业线施工安全卡死制度

1、营业线施工前期手续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营业线施工必须事前制定施工方案及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完成报批手续。

(2)营业线施工前必须按规定办理施工安全协议、施工安全审批和施工许可。

(3)营业线路道岔的拆铺、临时道岔的铺设及临时道口的设置,必须事前与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2、土方施工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营业线上或近旁土方施工,必须严格执行“两图一标”制度,同时做到施工前与设备管理单位联系、勘查,确认地下管线、电缆的位置和走向;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动用机械前人工挖探;施工中双方派人旁站监护,站场内土方施工禁止动用机械挖掘。

(2)营业线施工时,外雇机械必须做到状态良好,司机持有效操作证上岗。书面安全交底内容必须包括:土方施工的范围、深度。施工中划出施工界限、做好防护、设专人旁站监控。

(3)沟、槽、坑、井施工,根据土质和技术要求设安全边坡。土质松软,有坍塌危险,危及营业线路基、既有建筑物和人身安全的深沟、深坑、深井施工,必须采取桩、板支顶、拉结加固,草袋装土码砌等防护措施。

(4)土方挖掘必须由上及下逐层进行,严禁在坑底掏洞挖掘。

(5)土方爆破必须办理审批手续,按规定设置与撤除防护。

3、电化区段施工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电化区段作业时,职工本人和所携带物件与接触网设备的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m以上的安全距离,小于此距离时必须办理停电施工。

(2)电化区段拆换钢轨或鱼尾板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设置纵横连接线,保证电气回路畅通。

(3)因施工需要拆开接地线时,必须按规定的导线截面装设临时接地线。

4营业线施工爆破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必须按规定制定、报批施工方案(计划)。

(2)必须与行车组织部门联系、封锁线路进行爆破,按规定办理要消点手续。

(3)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爆破工从事爆破作业,并按规定设置与撤除施工防护。

5、防止车辆撞轧事故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按局“液压捣固机防护办法”规定,设置驻站联络员和拦停列车防护员。拦停列车时,防护的距离不应小于列车制动距离,改变防护办法应经分局批准,报路局备案后方可实施。采取任何变通防护办法,均应执行“三、二、一”下道制度:“三”即列车在三公里以远应通报来车,组织作业人员和机具下道;“二”即列车在二公里以远时,作业人员和机具应下道完毕;“一”即遇有特殊情况,列车在一公里以远。作业人员和机具尚未下道时,应立即拦停列车。

(2)线路养护维修作业,应使用液压起道机,禁止使用齿条式起道机。

(3)轨缝调整器应加装“安全锁”,否则停止使用。

(4)人员及车辆横越既有线路或道口时,应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制度。

(5)横过停留车辆时,不允许钻车,应在车前后各5m以远的地方绕行。

(6)各种机动车辆横过站内道口时,应设有专职防护员引导通过。

(7)在铁路线路旁的作业人员,禁止在钢轨上、车底下、枕木头、道心等地方行走、坐卧、站立、乘凉、避雨。禁止在机车、车辆走行中搭乘或捎脚。

(8)驼峰上解体溜放作业时,驼峰下的线路禁止作业。

(9)营业线作业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

(10)巡道员等线路独立作业人员,应认真执行30m回头“了望和听音下道”制度。

6、防止胀轨跑道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无缝线路地段作业应执行“两清”、“三测”、“四不超”制度,

“两清”即:维修作业半日一清;紧急补修作业一撬一清。“三测”即: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测量轨温。“四不超”即:作业不超温、扒碴不超长、起道不超高、拨道不超量。

(2)在高温时,严禁高抬道、大拨道.抽换道口轨枕等破坏线路稳定性工作,只有在不得已时,事先安排好,按规定办理封锁或慢行,制定防胀措施并经公司经理批准。

(3)在高温时,无缝线路地段破底清筛要一放散、二施工,不放散、不施工。

(4)气温超过31℃时,停止做综合维修。

7、营业线养护维修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执行线路巡检制度,正线及道岔要求工长每三天、领工员每七天、队长每半月检查一次。新开通的运营线路要指派专人每天检查一次,线路状态不良的重点处所要经常检查,正确填记检查手册,发现问题及时整治、消除超限处所。

(2)防护员当班时间内要坚守岗位、认真了望、防护来车,及时组织机具人员撤至限界外。因事离开时应有人替换。

(3)巡道、巡桥、巡山人员要按规定认真巡检,来车时迎送列车,观查车辆状态。发现危及行车紧急情况时果断拦车。

(4)轨道电路地段作业使用的道尺、撬棍、压把等工具必须设绝缘装置,否则禁止使用。

8、线路封锁作业施工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做好封锁准备,确保机具材料、通讯及防护备品、劳力组织齐备完好,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完整,签字手续完备并经施工负责人确认无误后方准施工。

(2)线路封锁作业领导人不低于副经理级。

(3)封锁前慢行时间内不得扩大准备工作范围。

(4)有关轨道电路的连、断必须在电务人员指导下进行,重要信号设施派人看守。

(5)驻站联络员、防护员、慢行看守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6)开通线路前设专人和设备管理单位安全员共同检查记录线路状态,由施工负责人确认无侵限物,线路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后,方可放行列车。

(7)开通后必须有足够人员巡检养护线路,必须设专人昼夜值班,随时消除突发故障。

9、途卸路料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卸车负责人不得低于领工员级,领车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

(2)每节车必须有一名正式职工负责。

(3)片石车严禁边走边卸。

(4)严禁偏载动车。

(5)严禁在道岔、道口、桥梁和超过100m的隧道内卸车。

(6)砂石料未清好道眼,限界小于规定,堆放不稳固、车门未关好、人员未撤出时严禁动车。

10、防止洪水灾害事故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施工单位必须坚持雨季值班值宿制度。

(2)认真执行冒雨检查制度和灾害地段分段负责制。对确定的危险处所必须派人看守。

(3)准确掌握雨情水情,遇大暴雨情况不明时,不允许冒险放行列车,发现危及行车安全时必须果断拦停列车。

11、防止轨道车事故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

(2)坚持出车前、运行中、入库后检查车辆状态,严禁带病运行。

(3)乘务过程中严格执行呼唤应答制度,严禁超速运行,停止运行时必须采取风闸、手闸、铁鞋制动,长期停留时设关闭枕木和移动停车信号。严格执行“十不开”制度:

①车站值班员未签认不开;

②随车人员不足不开;

③料具备品不全不开;

④人员未坐稳不开;

⑤制动联接不良不开;

⑥货物偏载、超载、超限、加固不牢不开;

⑦运行时间不足不开;

⑧对线路信号设备不熟,无人带道不开;

⑨夜间气候恶劣,不易了望不开;

⑩两车联挂不符合规定不开。

12、防止机动翻斗车事故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公路行驶时,司机必须持有交通管理部门签发的机动车驾驶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通过道口时,坚决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制度。通过站内道口必须有防护员引导通过。

(3)严格执行“七不准”:

①不准无证驾驶;

②不准开带病车;

③不准超载、超长、超宽、超高运行;

④不准超速运行;

⑤不准酒后驾驶;

⑥不准载人行驶;

⑦不准争道抢行。

13、防止汽车事故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通过公路、铁路交叉道口时,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制度。

(2)驾驶员必须做到起步、出入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鸣号、减速、靠右行,交会车时要礼让三先,即先让、先慢、先停;出车前、收车后要搞好检查保养;冬季放净水,置放于安全地点。

(3)驾驶员严格做到“十不准”:

①不准开带病车;

②不准超载、超长、超宽、超高;

③不准超速行驶;

④不准酒后驾车;

⑤不准开斗气车;

⑥不准强行超车;

⑦不准将车辆交无证人员驾驶;

⑧不准客货混载;

⑨不准驾车时吸烟、饮食、闲谈、超劳;

⑩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

14、防止轻型车辆及小车事故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运营线上使用轻型车辆及小车时必须有制动装置,有足够的人力能随时将轻型车辆及小车撤至限界外。

(2)运营线上使用轻型车辆及小车,必须事先与车站办理承任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撤出线路时,按故障防护办法防护。

(3)在运营线上人力推运各种轻型车辆(包括养路机械)必须派防护员在车辆前后各800m处显示停车信号,并随车移动防护。

(4)在站内使用装载较重的单轨车及人力推运轻型车辆时,必须派防护员在车辆前后各50m处显示停车信号,随车移动防护;

(5)在有轨道电路的线路上、道岔上使用轻型车辆或小车时,必须设置车轴绝缘。

(6)轻型车辆及小车停用后,必须入库或放置于安全地点并加锁。

15、架体及起重吊装施工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脚手架、钢筋网架、垂直升降架基础必须做到平整稳固,承载力符合规定要求。架体搭设必须做到按规定设置抛撑、剪刀撑、斜撑、连墙杆、地锚、缆风绳。基坑内架体与墙间支顶、与地锚间拉结稳固。

(2)轨道吊的走行轨道按规定设置电器接地、车挡及走行限位装置,吊车四限位齐全有效,停用时上紧夹轨钳,固定吊的主臂杆按规定高度设置连墙杆,同一轨道多台吊车作业有可靠的防刮防碰措施。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3)六级及以上大风时扒杆、停止起吊作业。

(4)吊车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 :

①未试吊不吊;

②重量不明、超重、超跨、超幅不吊;

③信号不明不吊;

④非指挥人员指挥不吊;

⑤吊钩不对重心不吊;

⑥长6m以上和阔大物体无牵引绳不吊;

⑦重物捆绑不牢不稳不吊;

⑧重物相压、相钩、相夹不吊;

⑨吊钩直接挂在物件上不吊;

⑩钢丝绳严重磨损或断股不吊。

16、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进入建筑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坑井内作业、高空作业、双层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临边作业人员、悬崖、陡坡上作业人员必须扎安全带。

(2)为防止高空作业时人员、物体坠落,必须按有关规范、标准规定搭设脚手架、支挂安全网防护。高空作业防护设施的设置必须连续交圈、标准、严密,材质符合安全规定。

(3)吊篮脚手架必须按规定使用型钢制作成工具式,编制施工方案,提出计算根据,按方案规定制作组装,木脚手吊栏等其它简易性临时吊栏脚手架禁止使用。

17、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的安全阀、压力表、止逆阀和防爆片使用状态必须安全可靠,安全阀、压力表的使用压力、开启压力必须定位在额定压力以下,水位表必须清晰准确,运行状态不允许满水或严重缺水。

(2)易燃、易爆液体的贮罐必须按规定设置可靠接地线,阻火器、呼吸阀。

(3)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必须保证防火距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未取得动火证的严禁动火,动火时明火与易燃、易爆物品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

(4)严格按规定配置防火水源,灭火器材,保证使用状态安全可靠。

18、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卡死制度

(1)平刨、园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潜水泵等机具,使用前必须安装保护零线和漏电保护器,使用完毕或检修前必须断电停机。

(2)平刨、园锯防护装置,各类机械传动部位的防护罩必须齐全、完好。

(3)打桩机必须制定作业方案,超高限位齐全有效,地基承载力符合说明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