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c pe401h:少数服从多数”,未必等于民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6 14:02:31

【“少数服从多数”,未必等于民主!】

 

撰文——CR社区风云骑士“大浪淘沙”

 

看到国内某论坛上有网友在拍砖民主:“民主有啥好?10个人,其中8个人好吃懒做,就串通投票让另2个人拼死劳作,养活那8人。所以民主就是暴力!”

 

看了如此言论,我发现这位网友其实误读了民主,认定民主仅仅就是“少数服从多数”。

 

首先,民主有其本质 ,那就是权利竞争。
既然商业社会的进步是基于优胜劣汰,取决于消费者的钞票投向;
那么政治权利的进步也需要优胜劣汰,取决于公民们的选票投向。

 

其次,民主有其形式 ,这个形式不是以前瞎忽悠的所谓“当家做主”,而该是“当家”与“做主”结合。
“当家”是执政权,“做主”是选举权,两者不可混为一谈,更是缺一不可,否则就是伪民主。
然后,民主有其灵魂 ,那就是公平、公正。
如果任由少数人凌驾在多数人之上,或者任由多数人奴役少数人,那就不是民主了。前者是集权政治,后者是爆民政治。
 
从群体上而言,民主貌似“少数服从多数”,但这远远不够。因为砖制者往往假借“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等托词去肆意侵犯个体利益,甚至煽动爆民政治去借刀杀人:
比如:改革时代,随处可见的强迁、强拆、强行征地,就是以“个人服从集体”作为托词;
比如:文革时代,把大比例的简单体力劳动者虚抬成“政治贵族”,再把相对小比例的智力型人群践踏成“政治贱民”,就是以“少数服从多数”作为幌子;
再比如:纳粹时代,希特勒依靠“民选”上台执政,随即煽动大比例的日耳曼民族的人群,对小比例的有色人种和犹太族进行迫害与摧残。也是一种“少数服从多数”。 
 
也就是说,“少数服从多数”这个形式,必须建立在确保每个个体基本利益和基本权利的基础上:
比如:生存权;
比如:尊严权;
比如:自由谋生权;
比如:自由迁徙权;
比如:社会福利保障;等等。
也就是说,如果“多数人”打着“少数服从多数”的旗号去剥夺和践踏了“少数人”的这些基本利益,那么就不是民主了,是爆民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