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进黑洞的叫什么电影:南投那塊A4農地的笑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9:53:55

前言

從「耕者有其田」、「三七五減租」實施之後,台灣的土地政策四十多年來,沒有重大變革,時至今日,農業占有絕大多數土地資源,台灣可利用的土地,農業約占去八成。

另一方面,隨著台灣經濟發展,發生兩個現象,第一、農業的產值越來越低,現在僅占國民生產毛額的百分之三左右,如果我國加入貿易組織,受進口農產品的衝擊,估計農業產值還會再降低。第二、其他部門快速發展,建築與工商業用地的需求越來越多。

台灣的「農地」,在這個情況下,面臨了強大的「釋出」壓力。

工商業者和一些要求「離農」的農民,疾呼「農地解嚴」,要求「農地鬆綁」。並說,這是「土地二次革命」。

反對者,則憂慮政府過去執法的效率太差,投機者及財團過去炒作農地的血跡斑斑,加上政府現在並沒有做好釋出農地的相關調查及規畫,如驟而大規模釋出農地,將陷台灣於萬劫不復,社會更不公平,環境破壞更厲害,農民生活更困苦。 正反陣營的激烈論戰,尚無結論。但是,在贊成農地大幅並快速的部分民代壓力之下,這個月(民國八十七年二月)二十日,農地自由買賣的配套法案即要送進立法院,正反陣營將展開另一波鬥爭。由於事關重大,本報今天起特別推出「台灣二次土改──農地農用、不用、誤用,還是濫用?」系列報導,供關心台灣永續發展的廣大民眾參考。

南投那塊A4農地的笑話(1)

記者陳承中/調查採訪

他,有一塊地,
地,20公分乘20公分,
不到一張A4影印紙大,
他,申請自耕能力證明......

南投中寮,曾發生一個關於農地的天大笑話。

有人用一塊「二十公分乘二十公分」,「小到極點」的這麼一塊農地,申請自耕能力證明。但是,「二十公分乘二十公分」有多大?

比一比,發現竟還不到一張A4影印紙那麼「大」!大概放一雙大人的鞋子,就超過,踩到了旁邊別人的土地上!居然,有人用它,用「A4農地」,向南投縣政府申請自耕能力證明。

滿懷好奇心,上月中,跑到「A4農地」現場去查一查,真難找,但還是找到了,地,在中寮鄉雙龍隧道附近一條橋下的檳榔園裡,而且,情形是這樣子:有人在這個檳榔園裡,「擠」出一小塊地,把它分成好幾個「小」單位,小到每個單位只有一平方公尺,而後,這幾個一平方公尺的小單位,又再細分,分割為更小的單位,再出售給好幾個「地主」,大家共同持分這平方公尺「農地」,其中,有一個小單位的「地主們」,其中兩人,一個持有的農地,是一平方公尺的三分之一,另一個持有的農地,是一平方公尺的二十五分之一,他們兩人便持這兩塊可以登上金氏紀錄的超級迷你小農地,向南投縣政府申請自耕能力證明。一平方公尺的二十五分之一,就是「二十公分乘二十公分」。

這個南投中寮一條橋下檳榔園裡的一塊幾平方公尺「小」的草地上,現在,「硬」擠進去了十多名「地主」,因為太有趣,帶路去現場的南投人,那天,笑得臉龐都發紅了,他指著從南投縣政府取來的地籍圖和公文,笑著說:「小小幾平方公尺土地,分割成十多筆地,多擠進十多個地主,承辦人畫這張地籍圖,必須在一點點空間裡,一筆一筆填上地號,好像藝術家做髮雕,承辦人要在很小的紙上寫很多很多字,差點兒瘋掉了。」

離譜的事,怎麼核准?
南投縣府請示省府,
省府向上請示中央,
「依權責認定」球踢回來......

這件事太離譜,所以南投縣政府地政課收到當事人的自耕能力證明申請後,不敢同意,便向台灣省地政處請示。地政處判斷,這是財團要製造人頭炒農地,所以,趕緊再向上,向內政部請示。不料,內政部指示南投縣政府說:因為農地沒有最小面積限制,所以不可駁回當事人申請,這件事,應由承辦單位「依權責認定」。

內政部踢皮球,這怎麼辦?

南投縣政府承辦人前思後想,最後決定,先去現場看看:因為,申請人說,「二十公分乘二十公分」的這塊農地上,種的作物是番薯。那麼,就去看看這些番薯是怎麼種的,南投的番薯究竟有多大,才能生長在只有一張影印紙那麼小的地上?

那天,申請人帶路,到了現場,承辦人叫申請人指出他「一平方公尺的二十五分之一」的農地在那裡?申請人指出後,承辦人心念一轉,要做個「測謊」的小測驗,故意帶申請人又到其他地方走走,過一下,再回到原地,要申請人再把他的地,指出一遍,結果,申請人竟指錯了!前後兩次,指的地點竟不一樣。

申請人辯稱,他不必弄清楚自己「二十公分乘二十公分」的地究竟是那一塊,因為,他是和別人「共同經營」這一平方公尺農地!所以,他的番薯種在這一平方公尺的任何二十五分之一處,都可以!

申請人到了現場,
找不到那塊A4農地,
番薯,也沒有種,
案子,也就懸著......

這個案子,承辦人最後的處理是,皮球踢到儲蓄室去!不處理。內政部不准駁回當事人申請,要承辦人「依權責認定」。承辦人的裁決是:農地雖沒有最小面積限制,但該案申請人申請自耕能力證明的土地,面積實在太小,小到,到了現場申請人竟搞不定是那一塊,所以南投縣政府「依權責」,「不認定」。 這個案子如今便懸在南投。「不認定」,沒下文。不過,教人驚愕的是,此前,南投另有一個相似的案子,卻已准了!

南投那塊A4農地的笑話(2)

另一個他,民意代表,
50坪的地割成50塊,
一人一坪申請自耕農,
承辦人「依權責」准了......

這個案子,地,在埔里榮民總醫院後方,地主是位民意代表,他把一百七十平方公尺,約五十坪的農地,申請分割,割成三平方公尺一塊,即一坪地一塊,分成五十塊,爾後一塊一塊出售給他人,讓這批人用來申請自耕能力證明。

南投縣政府承辦人當時也向上級請示。上級,也是要承辦人「依權責認定」!但這個案子,承辦人後來准了。「因為,一坪大小的地,面積夠大,仍可種菜。」承辦人認為。

憲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對於土地之分配與整理,應以扶植自耕農為原則。」土地法第三十條規定:「私有農地所有權之移轉,其承受人以能自耕者為限。」

這是現在農地承受資格,以能自耕者為限的法源;是南投縣一連發生兩個關於農地的天大笑話的時代背景。

也說明了:「徒法不足以自行。」

因為,到今天為止,形式上,農地移轉,政府管制非常嚴格。憲法及土地法規定,只有「有自耕能力者」可以買農地,就是說只有農民能買農地。這個政策,叫「農地農有」。

但是,為了要買農地,有人千方百計做「假農民」,奇招百出,於是,竟發生了南投中寮「A4農地」這樣的笑話。

本月20日法案送立法,
不是自耕農也能買農地,
「農地農有」將成絕響,
「農地農用」有誰在用?

雖然,現在農業發展條例即將修正,本月二十日,配套的修正法案也要送進立法院,政府即將解除「農地農有」的限制,日後,國人不是自耕農,也能買農地了,所以,南投中寮「A4農地」,和埔里「一坪農地」的笑話,或將成為絕響。但是,一些農業官員及學者專家還是很擔心:農地承受資格一旦全面放寬,可能更方便財團及投機者購買農地,等著日後轉用圖利,而不會好好利用。

因為,大家根本就不想「農地農用」。

「A4農地」的例子顯示,今天的法令,「農地農有」,限制這麼嚴苛,但是,卻因執法困難,大家鑽漏洞,有法形同無法,「農地農有」,根本沒做好。同時,同樣因為執法困難,農地政策的「另一半」,「農地農用」,也沒做好。

尤其,「徒法不足以自行」之外,又因為政治介入,黑道介入,使當前台灣各地,農地違規使用普遍,農地破壞的惡況驚人,恍如無政府。

俯視中壢環中東路,
農地,彷彿在告狀:
不用懷疑,證據在此,
他們違規使用農地……

以下是最近探訪台灣各縣市,發現的亂象。

中壢市環中東路,上月有一天下午三點多,時有時無的冬天陽光,時有時無的灑在路邊一家又一家KTV上,把一棟又一棟附屬於KTV的小木屋,間歇地抹得忽明忽暗,像是入夜後,環中東路上閃熾的霓虹燈提早熱鬧了起來。

可是這個帶狀鬧區夜夜的繁華,是「農地違規使用」,才帶動的,也是地方政治勢力及特殊力量介入,法律及公權力竟不能阻止農地違規使用,非常明顯的一個例子。

中壢環中東路這裡一路的KTV和各色「特種營業」場所,配套的店家商號,幾乎全建在農地上,所以,找一棟附近的大廈,登上頂樓往下看,向遠瞧,見到的景觀很「爽快」,只見「涇渭分明」,沿大路邊的農地,老長老遠,靠近大馬路者,全已排排站,蓋滿娛樂場所,違規建物羅列。但緊貼這些建物之後,則是好大一片綠地、竹林,多數是荒廢中的農地。

這個「涇渭分明」的景觀,彷彿是農地會說話,正在向目擊者告狀:你看,台灣農地大量違規使用,不用懷疑!這裡就是證據。

中壢環中東路農地違規使用,歷史有五年多了,有關單位不敢查報,這裡便越來發展得越繁華,成了燈紅酒綠車水馬龍的不夜城,前桃園縣長劉邦友,曾下手整治這裡,把一些場所,斷水斷電,後來雖又放手了,卻已得罪一些人,後來劉邦友被槍殺,環中東路的恩怨,即曾列為檢警偵查的重點。也由此可見,農地違規使用即使這麼明顯,規模這麼大,歷史這麼久,政府也不能用公權力遏止,所以,台灣各地農地違規使用,才越來越普遍,越來越惡化。

上月走到中壢環中東路,聽到人說,「這塊農地,是某某民意代表的,所以蓋了KTV」,「那塊農地,背後是某某民意代表,所以給人堆廢土,全沒人敢管」。 再到中壢以南的其他縣市,看到聽到的,也是相似的事情,相似的說法。

南投那塊A4農地的笑話(3)

站在大里大峰橋頭,
四周農地處處違建,
看著汽車旅館,
誰敢提「違規」這檔事?

在台中縣大里市:過了大峰橋,路邊好大一家汽車旅館,正是違規建在農地上的「大怪物」。

而且,站在大峰橋上,環視一周,觸目所及,處處是違規站在農地上的建物,有的建物,目前是合法了,但是,帶路的人說:「當初,也是財團先用自耕農身分,或找人頭,買下農地,再伺機變更農地為其他用途,如今,變更已完成,這些建物已由非法變合法了!但是,無論當初或現在,明知農地上蓋的是違建,除非議員在議會抨擊到這批人,或抨擊到一個特定的農地違建,否則平常根本沒人敢提農地違規使用這些事。」

例如,台中大里市和霧峰鄉境,農地違規使用嚴重,違建林立,兩年前曾在縣議會引起熱烈討論。有的縣議員在議會中說,「農地違規使用」有查報不公,圖利他人之嫌。雖然,業者在農地建廠,一定有買不起工業用地等不得已的苦衷,但同樣是違規使用農地,「來頭大」者,就能平安無事!

「地方政府無力處理農地違規使用」,是不少地方不少人的相同感受。

到彰化,也一樣,
到台南到屏東,沒兩樣,
農地不農用,肆無忌憚,
官員學者憂心忡忡......

到彰化縣,情形一樣。

從彰化再南下,跑到台南、高雄、屏東,農地違規使用,情形還是相同。

好比去年,南部有所學院傳出要升格為大學,學院附近全是農地,但學院升格消息一出,不少農民即在農地上興建農舍,驗收後,再擴大改建房舍,準備做商店或學生宿舍。按規定,農地興建農舍,所占面積不能超過百分之十,土地再大也不能超過一百五十坪,可是南部這所學院附近的農民擴建時,肆無忌憚。就是因為風氣如此,人家都做,為何我不能做?

「你看,那些平頂的、鐵皮房子、建在大路邊的,不論是工廠、KTV,或什麼場所,多數就是違規建在農地上!業主預防萬一政府會來取締,所以不蓋高,可是,政府根本就不敢來抓,原因是大家都要在地方上混,有人怕得罪人,有人怕影響選票,或者,有人怕引來人身危險,被人揍!」在南部的公路上,一位當地的居民說。

台灣各地,農地違規使用卻「無政府」到這樣的現況,有的官員和學者憂心忡忡。

農委會官員說,行政院長蕭萬長也很擔心「立法完備,執行不力」,即使法令再完善,到了地方,執行時,卻有很大落差。如今「管人又管地」,農地違規使用已這麼嚴重,將來「不管人只管地」,不會更糟嗎?

有的學者認為,甚至連農業發展條例修正案中既定的「農地承受資格全面放寬」,也應再思考,宜逐步分段實施,備妥配合措施,不可急功近利一下子全面開放,否則將造成負面的社會影響。

經建會官員說,以前對「農地農有」管得那麼嚴,有辦法的企業集團一樣透過人頭、假農民來買地。

農委會官員說,取消「農地農有」之後,如果「農地農用」的前提能確保,開放農地自由買賣,應該不成問題,但農委會很擔心,取消「農地農有」,一般民眾買了農地後,違規做其他用途,鄉鎮公所和現在一樣,礙於情面及民代壓力,並不查報,將使「農地農用」的原則不能落實。

上月,農委會提出的最新案子,是修法後,要大幅提高農地違規使用的罰則。但,這有用嗎?

台大農經系教授陳希煌指出,理論上,只要維持「農地農用」,農業生產就可得到維護,不一定要堅持「農地農有」。思考重點是,在目前農業經營相對不利的情況下,非農民購買農地的目的何在?經驗顯示,非農民取得農地後,有興趣從農者不多,待價而沽者占多數,且設法大量變更農地為非農地,藉此牟利。目前全台灣農地約有九十七萬公頃,去年底立法院聯席會議通過先行開放自由買賣的範圍,高達六十四萬三千公頃,約占全部農地三分之二。如果這一部分農地被非農民取得後,在利益集團與政治力量干擾,以及政府功能失靈的情況下,如何落實農地的有效管理?

堅持「農地農有」的時代
難以「農地農用」,
放棄「農地農有」的未來,
做得到「農地農用」嗎......

陳希煌說,若農地無法落實有效管理,勢必導致農地大量流失,這時可能發生兩種現象:第一、由於農地流失,農業大幅萎縮,糧食安全與農村生態景觀的維護,遭到破壞;第二、農地變更他用所帶來的龐大利益,導致土地炒作,形成泡沫經濟,因而加深社會的不公平。

我們現在的農地政策是:「農地農有農用」,但是沒做到「農地農有」,也沒做做到「農地農用」。

我們將來的農地政策是:放棄「農地農有」,維持「農地農用」。

但是,「農地農用」,我們過去沒做到,現在做不到,將來,就能做到嗎?

想想埔里榮民總醫院後面,用「一坪農地」申請自耕能力證明竟然成功的笑話吧。

我們執法的能力,夠不夠用? (記者陳承中、黃宏璣、紀文禮、葉英豪、吳佩玲、羅緗綸、林錫霞、張三雄、簡惠珍、苗君平、郭先盛聯合採訪,陳承中執筆)【1998/2/2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