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ny担任cl个人化妆师:南斯拉夫解体的原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0:02:05
南斯拉夫解体的原因  

南斯拉夫解体首先由经济危机引起的。20世纪80年代,南斯拉夫的人均住房面积已达18平米,平均每8人就有一辆轿车,市场看上去很繁荣,但繁荣背后隐藏着危机,如通货膨胀,最高时曾达2400%,各种罢工事件不断。政治权力过分下放,中央政府几乎只剩下外交和国防的权力。1980年铁托逝世后,南斯拉夫联邦政府实行了国家元首集体轮流的做法,无法形成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铁托经济政策的失误在于没有按照经济规律办事,没有建立国内的统一市场,而是各个共和国均衡发展。工人与管理层之间、各共和国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企业之间都是以各种协议形成“自治”。这种关系不是市场的、有机的,而是人为的、行政的,因此,离心力大于向心力。在民主化的浪潮中,知识界以为只要采取西方的政治制度,南斯拉夫的一切问题就会迎刃而解。1990年,南斯拉夫通过《政治结社法》实行多党制,南斯拉夫的人口只比上海多一些,但一下子出现了200多个政党,那些赢得选票的政党都是高举民粹主义大旗,1991年,从斯洛文尼亚开始,一个接一个的共和国宣布独立。内战随即全面爆发。

 

第一个承认斯洛文尼亚和克罗地亚独立的是德国。德国又游说欧共体成员国承认这两个国家独立。而这两个独立国家是德国的近邻,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牺牲别国的利益,正是西方外交的惯例。随后,南斯拉夫境内的战争就像多米诺骨牌,一场接一场发生,最终导致了20万人丧生,无数残疾,数百万人流离失所。

 

南斯拉夫的解体表面上看是实行多党制的结果.而实质是在南斯拉夫特定的国情下,推行西方政治变革导致了国家的解体和战争。南斯拉夫共产党长期的政治教育敌不过民粹主义者煽动的民族主义情绪。

 

2009-07-28  原载:《历史教学》2009年第7期

 

 

 

南斯拉夫自取灭亡的“所有制”改革 时间:2006/04/11 出处:旗帜网击水中流

有人说南斯拉夫的社会所有制不就是公有制吗?这是一个误区。南斯拉夫在1945年
解放,基本生产资料普遍实行国有化,针对国有化后出现的国家集权主义倾向,
1950年通过了把工厂交给工人管理的法令,实行工人自治和社会自治的社会所有
制改革。南共联盟提出始终不渝地“实行生产资料国有化和建立社会所有制的方
针。”(《铁托选集》1961~1973第147页)

南斯拉夫既实行生产资料国有制又建立社会所有制,他们要建立的社会所有制不
是已经实行的国有制,是公有制吗?1973年4月在修改宪法时,“明确的阐明了社
会所有制的概念,即它是属于整个社会的。也就是说,在支配社会财产和收入时
,每个人都必须尊重社会的整体利益,并按已签定的社会协议和契约办事。”(
《铁托选集1961~1973》第376页)劳动集体和直接生产者按契约履行了对社会的
义务之后,可以自行决定生产和分配留下的一部分收入,自行规定一些计酬标准
,并把一部分收入用于集体的共同需要和经济组织今后发展的需要方面。仅仅在
经营方面,劳动创造的社会财产和收入属于整个社会,企业完成与社会的契约义
务后,可自行进行再分配,“使经济摆脱国家机关的具体的和直接的干预。”(
《铁托选集》1961~1973第125页)南斯拉夫的社会所有制就是在生产资料国有制
条件下,把经营权下放给企业经营者,而企业的经营者仍然由地方政府任免、“
调动”、“撤换”。这种所谓的社会所有制,既没有劳动者协作占有生产资料的
公有制的内容,更没有协作的劳动者推选撤换经营者的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不是
公有制,是国有制条件下的经营者私营——国有私营。

由于国有私营经济制度的专制腐朽性,国有私营的实施,使有的工厂领导人和地
方政权的领导人一个鼻孔出气,在自己拥有的企业中决定一切,工人如果对企业
领导的问题进行批评,就被撵出企业而被解雇。这种南辕北辙的所谓改革,使国
家集权主义、官僚主义和专家治国论、经理独断的倾向,不但没有解决,反而就
业率下降,工人成为随时被解雇的雇佣奴隶,就是退役军官在国内得到劳动岗位
都困难,不得不到国外就业。南共联盟自1969年起又实行所谓合理化现代化的集
约经营,尽早消灭国家资本,导致一些企业关闭,一些工人离厂,由国有私营退
到了私有私营。私有制的实行,削弱了工人阶级的地位及其在社会上的作用,不
合理的社会差别、发财致富、化公为私和各种滥用权力的情况严重,犯罪活动猖
獗。经济不稳定不仅在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上,而且在国内的政治情绪上都开始
有所反映。一些有丰富的革命经历和吃过不少苦的老工人,受到那些官僚的欺压
,交出了党证而退党,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对决议宣言以及光说不做感到厌烦。
问题越积越多,弄得混乱不堪,酿成1971年萨格勒布大学生罢课,有发展成一场
工人阶级大罢工的趋向,1971年铁托承认“我们曾经对工人阶级许过许多愿,但
兑现少。”(《铁托选集1961~1973》第296页)

南共联盟在社会所有制的幌子下,背离社会主义公有制,走上了国有私营直至私
有私营的资本主义道路,根本背叛了1950年通过的把企业交给工人管理的法令,
成为马克思主义的叛徒,共产党的叛徒。以至铁托死后,南共下台,国家分裂,
外敌入侵,内忧外患,工农大众怎么可能去保护那些实行国有私营私有私营解雇
欺压自己的叛徒们呢?南共联盟下台,国家解体,是铁托叛徒集团在共产主义运
动的基本问题所有制上,用社会所有制改革做幌子,走国有私营,私有私营的资
本主义道路的必然结果。

南共联盟的“社会所有制”改革,是自取灭亡的死亡之路,南共改革血的教训对
中共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以上内容按顺序参见(《铁托选集1961~1973》第14、151、147、376、18、125、
74、61、67、62、275、359、168、165、368、310、344、317、288、296、274页
)}

马儿

★★★

南共盟(原南斯拉夫共产党)的惨痛教训全人类都应汲取,从理论上的左右逢源,到
国体上的幼稚措施,最终国家瓦解,民族分裂,民族矛盾加剧,引发全面内战,外部干
涉.南共盟先是在理论上匆忙创新一个貌似合理的,从马克思的个别关于未来社会
管理模式引出的,而忘掉马列主义的社会发展阶段性的自治理论,忘掉或有意抹杀
现今时代仍然是分阶级的这一马列主义精髓,五十年代就大搞自治,工厂自治,村社
自治,社区自治,直到全民自治,美其名曰充分发挥了人的自由本性,不教育群众,任
其按自由化发展.获得了一时的繁荣,最终丧失了一切,沦落任人刀俎的下酒菜.研
究南共盟的历史教训,是一切愿意继续革命人们的义无傍代的事. 

                          

 

 

                               南斯拉夫改革给我们什么启示

1945年11月29日,南斯拉夫共产党(1952年改名为“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领导的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1963年宪法改名为“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成立,1946年1月31日,制宪会议通过了仿效苏联1936年宪法制定的南斯拉夫联邦宪法,建立了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其后南斯拉夫按照苏联模式进行工业国有化、国家工业化,并且继续在土地改革的基础上按照苏联集体农庄的模式建立农民劳动合作社。   在随后的几年中,过度集中的体制逐渐暴露出一些弊端,同时,1948年至1949年的情报局事件使得苏南矛盾激化,南斯拉夫党及其领导人铁托受到苏联和其他东欧国家的指责、批判,最终演变为对南斯拉夫的封锁、制裁甚至军事威胁。作为东欧人民民主国家中最早按照苏联模式建立高度集权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国家,经过几年的建设以及身处困难的国际环境之中,南斯拉夫看到以苏联模式建设社会主义的弊端,从而决定进行改革,探索建设自治社会主义的道路。   以1950年工人自治组织——工人委员会在各地国有经济企业中建立为标志,其后南斯拉夫对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进行了重大的改革,逐步走向经济上和政治上的权力下放、民主化和非集中化,向地方自治和社会自治方向发展,将联邦权力逐步分散到各共和国(自治省和自治地区)和企业中去。   建设自治社会主义的探索在八十年代以前为南斯拉夫带来了生产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在民主制度建设上,南斯拉夫也实行了党政分开、限制兼职、领导干部任期制等进步措施,但是由于其改革指导思想教条地应用了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超越了南斯拉夫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没有根据本国国情适当运用,改革中逐步建立起来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先天具有缺陷性和不科学性,导致党和联邦国家逐渐失去了对全局的控制职能和能力,加之南斯拉夫多民族、多宗教的问题没有得到妥善处理以及西方国家的和平演变等外因,最终,自治社会主义改革失败,南斯拉夫联邦也遭受了亡党亡国的命运。   南斯拉夫的自治社会主义改革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提供了以下启示:   一、 必须根据国情探索和选择具有本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南斯拉夫选择的自治社会主义道路是建立在其本国多民族、多宗教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情况之上的,也曾经给南斯拉夫带来了生产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但是由于南共盟领导人的超越历史阶段建设社会主义的教条主义思想和国家政治、经济制度设计不合理,改革走向了高度集权苏联模式的另一个极端——国家职能的过早削弱和过度的非集中化和民主化,最终造成的南斯拉夫的彻底解体。但是,南斯拉夫最早根据本国现实情况探索自己的发展道路的精神是值得肯定和学习的,改革中的一些加强民主、法制和对苏联模式干部制度的改革也具有借鉴意义。我国从1978年年底开始进行的改革开放事业,以及后来确定我国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际上也都是摒弃原来僵化、教条的社会主义建设模式而开始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   二、 建设社会主义,应该以科学的态度结合本国现实运用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而不能超越历史发展阶段地来盲目照搬教条和套用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理论来源于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中关于工人阶级解放、国家消亡、自由生产者联合体的思想,在改革过程中先后建立了超越了南斯拉夫所处的生产力水平和劳动人民的觉悟水平的制度设计,比如引起本位主义、福利主义和无政府主义思想的“社会所有制”,造成了生产资料产权虚置,成了“没有所有者的所有制”,职工对企业分配只关注消费,不重视积累,使得企业缺乏发展后劲;“国家消亡论”的贯彻使得国家把权力下方到各共和国、自治区、企业,联邦国家和联邦共盟逐步失去了对全剧的控制;片面强调民主和民族平等、为日后南斯拉夫联邦的解体埋下伏笔的国家议会“一票否决制”,没有考虑到民族和地区发展的不平衡,用形式上的平等造成实际上的不平等,最终造成很多关系到联邦利益的重大问题难以适时做出决策,国家建设失去合力。上述把社会主义高级阶段的理论应用到初级阶段的一系列做法,是左倾教条主义的一种体现,最终难以在现实中取得成功。所以,在我国进行改革之初,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英名地指出“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强调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尚需理论和实践上的探索,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教条来照搬和套用。   三、 在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南斯拉夫在建设自治社会主义的探索过程中,尽管在分权、地方自治和民族平等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但是过早地强调国家职能的消亡,取消联邦的宏观调控权力,必然引起分散主义、地方主义和民族主义。在政治上,国家职能消亡理论又体现在党的“联邦化”上,1969年南“共盟”九大后,各共和国和自治省共盟的作用得到了加强,联邦共盟的领导作用大大削弱。在国家职能消亡的高级社会主义阶段形成条件尚不成熟的现实条件下,在不成熟的工人阶级没有摆脱狭隘的前提下,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共产党必须发挥坚定的领导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敢于领导,善于领导,领导国家走上正确的发展道路。具体到中国的情况,对于中国这样的人口众多、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总体不高和极不平衡的多民族发展中国家,在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无疑需要共产党作为坚强的领导核心和全局把握者来保证社会主义发展的正确方向,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时,也要结合我国社会主义目前的发展阶段,结合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水平,不能超越历史发展阶段,实行适合更高级社会的更高级的民主。所以,党中央自从改革开放以来一直毫不动摇地坚持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基本路线的核心内容。   四、 着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相互尊重的同时,大力宣传统一多民族国家和统一的中华民族概念,促进民族之间、民族自治地区与其他地区之间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平衡发展,妥善处理民族事件,避免激化民族矛盾。南斯拉夫解体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历史积累的民族矛盾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妥善解决,而这些日益激化的民族矛盾与各民族之间发展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