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姐姐手机在线看:2012.1福建省政府推广和谐征迁工作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16:57:15
省政府推广和谐征迁工作法 浏览次数:326   为贯彻落实孙春兰书记、苏树林省长的批示要求,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推广和谐征迁工作方法。和谐征迁工作法包括五个方面的基本做法和工作要点:一是主要领导“五亲自”。市、县(区)人民政府切实发挥好在征迁工作中的主体作用,主要领导带头抓,把征迁工作摆在主要位置。要亲自调研征迁现场、亲自研究征迁方案、亲自协调重大问题、亲自督促征迁进度、亲自关怀工作人员。二是工作班子工作班子“五尽心”。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选调熟悉政策、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群众信得过的干部以及法律、财务等各类专业人才,注重工作方法,以人为本,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接待群众要热心、调查情况要细心、思想工作要耐心、沟通交流要真心、核实标准要公心。严格执行征迁补偿政策,实施补偿要统一公正,依法准确,杜绝征迁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损害群众、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三是组织实施“五到位”。征迁工作的安排部署要周密细致,依法依规,有序运作,使征迁顺利进行、圆满完成。宣传发动要到位,要把规划用途、征迁意义、补偿安置办法讲清楚;征求意见要到位,充分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规定程序要到位,保证征迁法定程序不折不扣执行;公开透明要到位,确保征迁各环节都在群众监督下、阳光下进行;维护稳定要到位,要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妥善预防和处置容易引发不稳定风险的环节和因素。四是安置补偿“五严格”。要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征迁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到被征地群众手中。要严格征迁标准,坚持统一的尺度,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一碗水端平”,避免引起群众反弹,政府失信;严格预存制度、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限;严格资金监管,认真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民主理财、村务公开和农村审计等各项制度,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费用分配和使用的监督,规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行为。加强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贪污、挪用、私分、截流、拖欠征迁补偿费用行为。五是征迁安置“五满意”。通过统筹解决群众的安置问题、出路问题和发展问题,让被征迁群众满意。实施征迁前、征迁过程中和安置过渡期间,要及时主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让群众满意工作方法;除了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外,因地制宜采取农业安置、就业安置、征地款入股等多种安置方式,让群众满意安置方式;在规划安置房时,尽量满足群众就地或就近安置的愿望。安置房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条件和质量,变安置为安居,让群众满意居住环境;从群众的长远生计考虑,为群众提供长期可靠的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障,提供受教育和就业培训的机会,提高群众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让群众满意生活保障;对安置落户后的群众,要关心其在社区生活、田间地头、就业就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让群众享受到公共服务,满意后续管理,感受到政府的温暖,从而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引导更多的群众支持征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