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见受伤的大蛇:金融办秘史:朱镕基初衷是不让地方政府干预金融(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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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办秘史:朱镕基初衷是不让地方政府干预金融(4)

2012年01月10日 00:46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作者:刘永刚 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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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级金融办的行政级别及隶属

省份级别主管方

辽宁正厅省政府

黑龙江副厅省政府办公厅

贵州正厅省政府办公厅

浙江正厅省政府

甘肃正厅省政府办公厅

内蒙古正厅省政府

江苏正厅省政府办公厅

河北正厅省政府

安徽正厅省政府

河南正厅省政府

广东正厅省政府

重庆正厅市政府办公厅

陕西正厅省政府办公厅

北京正厅市政府

上海正厅市政府

天津副厅市政府

江西副厅省政府办公厅

四川副厅省政府办公厅

据公开资料整理

难遏的地方扩权冲动

权责之争

“没有在法律地位上明确赋予地方金融办监管职责,权责并不对等,出了事让地方政府冲在前面,而地方往往由金融办牵头收拾残局,这并不利于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然而,有人在给地方金融办“打抱不平”的同时,随着地方金融办管理权限的不断增加,也有人提出了担忧。

有评论认为,对于目前金融办的各项职能,各地虽然仍在探索,但势必会触及与中央监管部门各地派驻机构之间的关系。

一位熟悉金融改革历史的业内人士坦言,朱镕基任总理时期,金融改革主要目标是不让地方政府干预金融。比如1998年底央行打破行政区划设立九家大区行,实行垂直管理,初衷就在此。

浙江省金融办主任丁敏哲认为,“现有的监管体系和监管模式没有考虑到地方差异化发展的金融需求,容易导致一刀切。”而且,目前的分业管理体制难以做到全覆盖,存在着重复监管和监管盲区并存的现象。从责权对等来看,中央只承担监管职责,没有承担维稳和组织的责任,出了事地方政府冲在前面,而且信息不对称。

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的一位金融办官员表示,现在他们的主要任务除了协调,还要积极参与地方的金融管理。

这种管理上的冲动增添了金融机构的疑惑。“这和长期以来不让政府干预金融的目标是否有分歧?如果金融办的权力太大,是否会出现地方政府干预地方金融发展的倾向?”上述商业银行人士坦言。

“如果以金融服务为名义进行地方金融管理,虽然说法没有问题,但这个度很难把握。”上述证监局人士称,温州发生的高利贷事件就很典型,老板“跑路”之后,温州市政府派了多个工作组进驻当地银行,并要求银行不抽资,要帮助企业。

“这样类似的做法如果发生在多地,岂不是又回到计划经济时期的政府指挥了吗?”上述监管人士坦言。

世界银行东亚太平洋[7.18 1.84% 股吧 研报]金融发展局首席金融专家王君指出,地方政府直接或间接地掌控大量的金融机构和金融资产,以及非正规金融活动的蓬勃发展,客观上需要有地方的金融监管框架。

他认为,虽然各地都成立了金融办,但由于没有在法律上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定位和职能不清。现在,全国的地方政府都面临着理顺两个职能的问题:一是所有者职能;二是监管职能。

有媒体称,此前,在湖北宜昌举行的一次关于金融的工作会议上,有高层表示,对于地方发生的各种金融风险的处置,要坚持“谁的孩子谁抱”的原则,明确责任。

有专家认为,中央政府强调“谁的孩子谁抱”,就相当于赋予地方政府维护地方金融稳定、促进金融供给的职责,却没有在法律上赋予其相应的权力,

“没有在法律地位上明确赋予地方金融办监管职责,权责并不对等,出了事让地方政府冲在前面,而地方往往由金融办牵头收拾残局,这并不利于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一位地方金融办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