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梦见别人吃活蛇:《生如夏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5:41:32
第一部分:童瑶使之生如夏花之绚烂,死若秋叶之静美。

  ——泰戈尔

  童瑶:

  1

  我爱上胡杨的秋天咖啡吧时, 也爱上了一个叫夏天的男人。我26岁,是一个不尴不尬的年龄。我的影子总是在大街和小巷游走,像一条找不到家的鱼。有一天在这座城市临江的街边,我看到了“胡杨的秋天”五个字。这五个字让我停下了脚步,我知道我身后是一条不宽不窄穿城而过的江,江面上还泛着白色的光。我的手里拎着“江南布衣”的衣袋,那里面放着我刚刚淘来的棉布裙子。而“胡杨的秋天”像突然伸过来的温暖的手,它牵住了我的目光和脚步,让我一步一步走向了这家咖啡吧的玻璃门。干净而瘦长的门僮,挂着职业的微笑,为我轻轻打开了门。我闻到了意大利咖啡的浓香,咖啡香像一群小小的精灵,从四面包抄着将我团团围住。吧台服务生正在研磨咖啡豆,我听到了机器略略有些刺耳的声音。咖啡豆在瞬间完成了粉身碎骨化为粉尘的过程。店堂里的墙面上盛开着的风干的芦花,我看到了铁皮油灯,以及一些精致的饰品。我愣愣地站在客人并不显多的店堂里,我想,我一定是爱上了胡杨的秋天。

  洪四一直都很忙,洪四不太可能陪着我东游西荡。一个人的空闲让人心慌,有一种不知所措的味道。我在胡杨的秋天打磨时光,喝咖啡或吃冰淇淋,听音箱里传出的很轻的西洋音乐,隔着厚重的破璃窗看不远处波光粼粼的江面。很多时候我都在想,我会不会在瞬间老去,在音乐声中老去。进来时黑发如瀑,出去时白发苍苍,很潦草地完成一生。我相信爱情一直在我左右,在我没有见到夏天之前,洪四是我的全部。但是见到夏天后,一切都改变了。只是夏天还没有出场,夏天的出场是在晚上。每天晚上八点到十点,他都会出现在胡杨的秋天。

  寂寞的日子里,我把时光都给了大大小小的成衣店和饰品店,给了咖啡吧。也有很多时候我在家里泡在浴缸里,我在浴缸里抽烟,并且想要睡着。一套白色的干净的浴缸,装着小音响系统,还能冲浪。洪四说浴缸里的女人,是真正性感的女人。我披着浴巾在偌大的房子里走来走去,吃水果,或是在厨房里找东西吃,打开电视看肥皂剧,在互联网上聊天。我的身子里面,像是长满了慵懒的绿苔,像是要在阴雨天气里发芽。这个时候,夏天出现了,夏天出现在胡杨的秋天的每一个夜晚。我的身子还散发着沐浴液的清香,我每天晚上都要从他身边经过,是因为他一直站在这家咖啡吧宽大木楼梯的转角处,而我是蹬蹬蹬上楼的一个女人。

  2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他叫夏天,我只知道他是一个拉小提琴的男人。我没听到过他说话,他是一个沉默的男人。他制造出来许多的音乐,那些流畅的,温暖而动人的音乐,从楼梯里一点一点弥漫开来。许多人都会从他身边经过,特别是那些女孩子,会多看他起眼。但是他从未抬过头,他只是专注地拉着琴。有一次我在他身边站定,我说你叫什么名字?他没有说话,也没有看我一眼,好象是没有听到我的话。我站了很久,最后我经过他的身边上楼了。我在靠窗的位置上坐下喝咖啡,翻看一些流行的时尚杂志。在胡杨的秋天咖啡吧里,我仍然是寂寞的,和在浴缸里将自己浸泡一样寂寞。寂寞令女人美丽,我相信自己是美丽的女人,洪四也说,童瑶,你是天下最美的女人。洪四不是一个会拍马的人,他说话的时候,脸上的那道疤也会闪着红光,那是一种兴奋的神色。看着那条疤,我的身体也会涌起一种痛感。那是一条七八公分长的疤,像一只蜈蚣一样盘踞在他脸上。

  我是在连续七个晚上经过夏天的身边,连续七个晚上坐在二楼临窗的位置边,连续七天听了夏天拉的小提琴后,认识夏天的。第七天晚上我走到楼梯口时,抬眼就看到了楼梯转角处的夏天。他穿着厚棉布衬衣,和细灯芯绒的休闲裤,一双咖啡色的休闲皮鞋,很随意的人制造出很随意的音乐。一个醉汉跌跌撞撞向我走来,酒的难闻的气味比醉汉先一步到达我的身边,这令我皱起了眉头。醉汉迈着夸张的步子,那种螃蟹才会有的步子一步步走来。我想,好象会发生一些什么了,一定会发生一些什么了。果然醉汉在看了我一眼后,向我伸出了手。他的手抓住了我的手腕,拼命拉扯着,想要把我往门外拉。他的嘴里嘟哝着,他说你跟我走,美人,我是英雄,今天晚上你要跟英雄走。我的另一只手紧紧抓住了楼梯的扶手,我说我给你三秒钟时间松开我的手。

  夏天没有看我一眼,他高高地站在楼梯转角处,一副居上临下的样子。夏天的音乐顺着楼梯缓缓流了下来,是克莱斯勒的《爱的忧伤》。他一直都喜欢拉这只曲子,他的音乐让我感到他一定是在怀念什么。咖啡吧里有许多人都在朝着这边张望,有服务生跑过来劝醉汉松开手。醉汉没有松开手,我却用高跟鞋狠狠地踩在他的脚背上。高跟鞋像尖刀一样的后跟扎在了醉汉的脚背上,醉汉发出了巨大的惊叫,像杀猪似的嚎叫。许多人都围了过来,都以为发生了什么事。醉汉的酒好象一下子醒了过来,他凄惨地笑了一下说,美女,你今天完了,你今天这一脚踩下去,一辈子都会后悔的。你千万记住今天是几号,因为今天是令你后悔一生的日子。你知道我是谁吗?

  我拍了拍手掌,像是和人经过一场生死搏斗似的。我说那你知道我是谁吗?醉汉说不知道。我说我是童瑶。醉汉说童瑶是谁?我说童瑶是洪四的女人,你知道洪四吗,我可以让洪四在十分钟内赶到。醉汉的脸一下子白了,他盯着我看了很久,然后他忿忿地转身离去。这时候我的目光越过了人们的头顶,我看到了楼梯转角处那个拉琴的男人。他仍然专注地拉着琴,他对眼皮底下发生的一切都是漠不并心的,他沉迷的表情令我心动,让我想起了一部叫做《铁达尼号》的电影。

  电影里一条大船就要沉没,而几个乐师开始在纷乱的甲板上奏乐,在生命的最后如此注地沉醉在音乐之中。音乐像啤酒,像牛奶,像一切可以营养人体的东西一样。它浸入到人的骨头和灵魂,它像酒一样进入你的身体的深处,让你醉去。

  3

  醉汉终于离去了,他离去得有些无声无息。人群也开始散开去,人群其实不太喜欢在干净而优雅的咖啡吧里看到有人吵架的,特别是其中的一位还是有着尖细嗓门的女人。女人穿着一套棉布的裙装,淡而温暖的色泽,能让人想到一个四季以外的季节的颜色。女人开始抬步向楼梯走去,她的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容。在上楼之前,她又看了看昏暗的灯光,红与黄相间的灯光,给人安静,像一个游子经过风尘以后回到家时看到的那种灯光一样。女人一手扶着楼梯,她慢慢地上来,她踩着《爱的忧伤》的音符上楼。女人就是我,一个无所事事的26岁女人。

  我在夏天的面前站定了。我站了很久,等他把一曲拉完了。他的身边,一个高及膝盖的白色陶瓷花瓶里,插着一小束百合。百合将开未开,像安静的女子一样,浸在水中。他的一只手垂了下来,终于看了我一眼。我想他一定不会和我说话的,但是他却说话了,他说,你已经连续来了七天了,你喜欢胡杨的秋天。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是因为我不知道他会突然开口。他的脸上浮起了笑容,不是阳光般的,而是充满淡淡忧伤的。他的眸子的最深处,就藏着深井一样的忧伤。我说是的,我喜欢这儿的气息,喜欢这儿的音乐与墙上的芦苇,风干的芦苇多么像风干的记忧。

  夏天没有再说话,而是再一次把手抬了起来。他开始拉一曲《阿尔布拉宫的回忆》。我也看到了回忆,看到了一座旧宫殿的回忆。旧宫殿是一个很好的词,旧宫殿的颜色一定是青白相间的,那才是最好的陈旧的颜色。暗淡的灯光下,我那么近地看着一个男人。这个男人并不年轻,也不显老,三十多岁的年纪。他下巴的胡子刮得光光的,泛着青色的光。我没有再离开他,我轻声说,我想请你喝茶,或是咖啡。他没有说话,只是专注地拉着琴,琴声就是他最好的话语。我站在他的面前,用两只手抱着被棉布裹着的身子,轻轻摇摆着,侧着头看着这个男人。我想我的目光一定是潮湿而暧昧的,因为我想我可能是爱上了这个男人,爱得有些一塌糊涂,爱得有些没有理由。  一个六七岁的女孩子,梳着冲天的辫子,穿着格子短裙,和白色的薄毛衣,很可爱的样子。她的格子裙,有苏格兰的味道。她走过来,先是看了我一眼,我看到了她的眸子清可见底,大而有神。小女孩伸出了手,轻轻拉了拉夏天衣服的下摆,轻轻说,爸爸,我想吃哈根达斯。我笑了,他是有孩子的,有孩子就等于有家,有老婆,有温热的炕头,有一个在家里守着电视机的女人,那是一种令人暖和的想象。我俯下了身,我说,阿姨请你吃哈根达斯好不好,你要什么味的。小女孩看了看夏天,像在征询着爸爸的意见。但是夏天没有看她一眼,仍然在旧宫殿里神游着。我拉起了小女孩的手,向楼下的吧台走去。我看到一张钞票递过去,一盒子哈根达斯到了我的手中,然后又传递到小女孩手中。在她打开盒子以前,我问,你叫什么名字。小女孩头也没抬地回答,我以前叫花小青,现在叫夏花。

  4

  夏天终于坐在了我的面前。我点了一杯卡布其诺, 我问你要什么?夏天说,我也卡布其诺吧,你是不是喜欢喝卡布其诺?我说是的,我喜欢那甜中略苦,又带着奶味的感觉。夏天说,有一类女人,叫做卡布其诺女人,我的初恋女友,也喜欢喝卡布其诺。夏花的妈妈也喜欢卡布其诺。这样的女人,应该是一定喜欢温和生活,喜欢甜中有些涩,喜欢被奶味包围,喜欢哗众取宠,喜欢追寻个性生活的女人。

  夏天把一小包沙糖撕开一只小口,到入我的杯中。这个安静的男人,像极了风月场上的高手。夏天又撕开一小包沙糖,倒入了自己的杯中,并用小勺轻轻调和着。高高的奶泡,像棉花一样堆在杯面上,它们漫出了杯面,虚张声势地东张西望。夏天俯下身,喝了一口,就有奶沫沾在了他的唇边。他顺手取过了一张纸巾,轻轻擦了擦嘴角。我望着他,我目不转睛地望着他。他低着头又轻轻喝了一口咖啡,头也不抬地说,看什么?我说,你是一个不简单的男人,是谁教会你拉琴。他说一个光棍,是一位终生没有娶的男人,他四十多岁的时候就死了。在我小时候生活的弄堂里,住着这位姓田的男人。男人没有女人,没有很多钱,所以家里摆设简陋,但却干净。他常站在小方桌边拉琴,小方桌上放着一盆蟹爪兰,开着细小的软弱无力的腥红小花。

  我停止了喝咖啡,用手托着腮帮听他讲小提琴的故事。他抓过身边的小提琴,那是一把陈旧的提琴,一把叫做suzuki的日本琴。夏天说,这是一把好琴,面板和琴角木、衬条用的都是鱼鳞云杉,背板用的是枫木,我已经用了它十多年,它的音色是那么圆润、含蓄、丰厚和纯净,它是那个光棍男人留给我的。我跟他学琴时,只是一个少年。那个男人不太说话,有一天我站在他开着的门前看他拉琴,我一连好几天都去看他拉琴。他拉完琴,总是垂下手来,默默站立,像是要和又一段往事告别的样子。后来他把我叫进了屋子里,他在方桌边坐下来,仔细地看了我很久,轻声说,你是不是想学琴?我摇了摇头,我说不想学,只是想听琴。他说,你跟着我学琴好不好,我把这琴送给你,这把琴很值钱的。我把目光投在琴身上,琴身有着柔和的线条,有着阵旧的亮泽,它会制造温和的声音。最后我点了点头。

  我跟着男人学琴。我学琴的时候,他总是在屋子里来回踱步,像一个不安份的影子。我从来不去正眼看他,我会进入音乐的深处,我会在音乐深处里畅游。男人后来死了,死的时候来了许多远房的亲戚,死之前他就把琴送给了我。他说他的日子不多了,他让我别再去他那儿。他死的时候,我还是去了,我看到有两个长得都很漂亮的女人,伏在他的身上哭泣。这两个女人,都曾与他有过一段情。我默默地看着她们,设想之前她们可能会互相争斗,然后男人选择了独自生活。在生命消失的时候,背弃,离别,伤心,都不再重要了,有什么东西能高过生命?后来我来到他的墓地,拉了整整一个下午的琴,一直到日暮低垂。我想,命中注定我与提琴有缘,我不太可能是一个好的小提琴手,但是我的小提琴已经拉得很不错了。

  5

  夏天脸上的棱角,在暗暗的光线里显出一大块阴影,那是一种有力量的立体感,我一直都在看着他的脸。夏天是一个单眼皮男人,像极了一个现在正在迅速走红,并且与一位当红女星闹出绯闻的名星。夏天身边的夏花,静静地坐着,不时用小手捧起一杯芒果星冰乐,用吸管吸着。夏天讲的故事,与她是无关的。我看到夏天的大手慢慢伸过去,落在夏花的额头上,温柔地替她理了理额前的头发。这个细微的动作,令我想起了我的父亲。我的父亲是个不苟言笑的男人,他从来都没有温柔地给过我一个微笑,一句话,或是一次亲情的抚摸。我想夏花是幸福的,幸福得我都有了叫一声夏天爸爸的欲望。

  胡杨的秋天咖啡吧,安静的咖啡吧,每个人走路的脚步声几乎等于零分贝,反正是我听不到的。这样的夜,容易让我入睡。我就想睡觉了,听着夏天低沉的男音入睡。夏天的声音像是在春天一条清澈的河沟里,招摇着的水草。你知道吗,夏花不是我的亲生女儿,夏花的妈妈已经不在了。夏天说。他说这话的时候,搂过了喝着星冰乐的夏花的小身子。我半睁着眼睛,听着夏天说他的故事,说夏花怎么样成了他的孩子。其实,在成为夏天的孩子以前,夏花已经是一个孤儿,而夏天还没有结婚。他是一个未婚爸爸。我听见了雨声,向着窗外张望时,我看到了玻璃窗外的一场雨。雨水斜斜地落在玻璃上,我就透过沾满水珠的玻璃看一个夏天的故事。我终于走近了这个看上去异常孤独的男人,也许还没有女人走近他的心。他的语音低缓,讲了许多的话。现在轮到我说了,我说夏天,你想不想知道我叫什么名字,我叫童瑶。你想不想知道我以前的一些事,我以前……夏天微笑起来,他的眼睛眯了一眯,我才发现,单眼皮男人眯眼的时候,那么性感。夏天说你不用告诉我的,我说了那么多话,像是一部电影里的一个叫周慕云的人,对着吴哥窟的小小石洞说了那么多话一样,是一种倾诉。你知道的,这个雨天让我想到了山石上的青苔,我的心情已经长满青苔了。

  夏天的话让我想起一部叫《花样年华》的电影,一个叫周慕云的白衬衣男人,和一个叫苏丽珍的旗袍女人。电影里倒处都流淌着雨水,电影让观众的心情也潮湿。胡杨的秋天咖啡吧也经常放这部电影里的音乐,一种很容易令人怀旧的音乐。我说我也要说的,你知道一个叫洪四的人吗,我是洪四的女人。我点了一支烟,看着烟灰变白,然后折断,掉落在烟灰缸里,像是一断生命的老去一样。我在烟雾里看夏天,这时候的夏天像一个孩子,他的表情充满童真,让我喜欢。我说洪四是一个很厉害的人,尽管他长得很瘦。这时候一辆黑色的车子缓缓地驶进我的视野,那是一辆奔驰600,是洪四的坐骑。洪四开着车的样子,像电影里的慢镜头,车头灯雪亮地照着雨水,然后车门打开了,出现一双皮鞋,皮鞋落入了水洼中。一把黑色的伞打开,一个人从车里钻了出来,那就是看上去瘦弱得弱不禁风的洪四。洪四是来接我的。

  我站起身来,给了夏天一个暧昧的微笑,我相信我的目光中有着勾引的成份,我对自己喜欢的人、事、物,都喜欢用这样的眼光。我提起了包,在烟灰缸里揿灭烟头,然后我俯下身来。我俯身的样子一定是很性感的,乳沟隐现,这没有色情的味道,一点都没有。我俯身在夏天的耳边轻声说,谢谢你陪我说话。夏花手捧星冰乐愣愣地看着我,她一定奇怪我的嘴巴会离她爸爸的耳朵那么近。然后我一晃一晃地离开窗前的座位,一晃一晃地下楼。走到楼梯口边的时候,背后传来夏天的声音。夏天说,谢谢你的卡布其诺。

  瘦高而干净的门僮为我拉开了胡杨的秋天的玻璃门。被隔在门外的雨一下子变得更加真实,而且雨声也大了不少。我看到洪四仍然直直地站在车门边,他的皮鞋的鞋帮和鞋面已经湿了。我看到他脸上的那条疤,在五彩参杂的霓虹灯光下,显得有些可怕。他笑了一下,也是一个瘦弱而无力的笑容。但是他伸出的手却是有力的,把我拉进了车子里。拉进车子,等于拉进另一个世界。拉进车子,等于告诉我,我是车主人的女人。

  6

  我是洪四的女人。洪四一直都在忙着,他开着一家调查公司,他和他的下属们都喜欢呆在暗暗的办公室里抽烟,烟雾把屋子填满,我怀疑这样的屋子里永远也不可能出现蚊子,没有哪只蚊子愿意忍受这样的烟雾。洪四和他的下属总是行色匆匆,衣领竖着,有一张阴冷的脸,像电影镜头里的侦探一样。他们的样子令我发笑,好象在观看一场摹仿秀一样。洪四不喜欢说话,大多数时候都是我在说,他在听。比如说,我看中了一件名贵的时装,我说想买过来,他会点一下头露出微笑, 说,去吧。他是一个没有一句废话的男人。

  洪四的下属帮人调查一些事情,比如经济往来上的纠纷,比如一个女人想知道男人是对她如何不忠的,而洪四对这些事情总是不太感兴趣。我知道他的小公司不可能给他赚取高额利润,让他用得起奔驰车。他做着非法的买卖,风里来雨里去,而他的表情一直在这样的风雨里,显得异常的从容。有一天我站在窗边对他说,你在干什么,你一定在干一件日后会后悔的事。他的目光望着窗外,窗外是一座不大也不小的城市。他说不会后悔的,我没有退路,我的生命本来就不值钱,本来就是多余的。所以,我干什么都不会后悔。他一直没有看我,像是对着窗外的某一个人低语。我想,洪四心里一定藏着许多东西,那是属于男人的私密。洪四如果不愿意把心上那把锁打开,那么除了他的长相和性格以外,我不可能再知道其他的一些什么。

  我想起属于我的青春,是那种洇着水的青春。高中毕业我没考上大学,那个夏天我没有学会穿丝袜,没有学会涂口红,没有学会用化妆品,因为我的年龄是最好的资本。我在太阳底下走来走去,像一只快乐的兔子。我喜欢往肯德基跑,我在那儿吃东西,让男朋友把口袋里的钱淘光。男朋友是班上长得最帅的一个小子,他有一双长腿,迈得很坚实,给人一种踏实感。他的父母亲都是知识分子,所以他的身上荡漾着一种温文的味道,这种味道从头发里,从衣服上,从眼神里溢出来。那时候我居然幻想着将来和他一起生活的情景,和他生一个小孩子,过平常人家的那种生活。正是好笑。

  我看到了一张招工通知,那是一张红色的纸,上面用卡通字写了招工内容,意思是肯德基需要高中学历以上的年轻人加盟,报酬按小时计。我手里捏着一个冰淇淋,吮着奶油的味道。太阳有着一股糊糊的味道,男朋友就在这股味道里,站在我的身边。我把冰淇淋吃完了,然后对他说,我想在肯德基里上班。他问为什么?我说没有为什么,因为想在这儿上班,所以就想在这儿上班。他想了好一会儿说,很累的。我说我想累。

  我在肯德基上班了,而男朋友去了上海的一所大学里念书。我去火车站为他送行,把眼睛哭肿,然后蜷缩在他的怀里,让他用唇将我的眼泪吻干。我总是想那时候多么像是一场爱情片里的镜头,不是生离也不是死别,却做出了肝肠寸断的样子。他上了车,在车窗里频频向我挥手,我跟着车子奔跑,多么类同的画面,多么类同的幼稚的情节。然后,我的生活一下子变得安静,在这样的安静里,一个叫洪四的男人出现了。

  洪四是穿着黑色的衣服出现的。我不知道洪四怎么会来肯德基,反正那个秋天洪四晃荡着进了肯德基,他的手里捏着一份报纸。他低着头在窗边吃鸡腿和鸡翅,头发有些凌乱,好象刚睡醒不久的样子,而且给人一种肚子极饿的感觉。我走过去收拾临桌的东西时,不小心碰翻了他杯里的可乐。可乐全部倒在了他的裤腿上,他的裤子一下子湿了。我手里还拿着抹布,我看着突然跳起来躲避可乐袭击的他,他一下子愣住了。我们面对面地站着,大概有两三分钟,我们都没有说话。后来我微笑了一下,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他也微笑了一下,什么也没有说,而是丢下那张报纸,一拉门走了出去。他的背影很瘦弱,我发现他的皮带在他那么细小的腰上缠了一圈,像是为看上去会突然折断的腰加固了一道防线似的。

  注定会在那个秋天认识洪四,并且和洪四有那么一种关联。有时候常想,是不是人生走到哪一个站台,都会有一些变化在等着你,而且是一开始就注定的。很快我就忘了洪四,他只是一个普通的隐进人群就不见的男人而已。但是一场秋雨正在向我走来,一场秋雨把洪四和我拉近。我骑着自行车在街边和一个男人的破摩托车有了小小的碰撞。我想我的膝盖上的皮肉一定破了,我身上的衣衫也在污水中变得污浊不堪。我说你干什么骑那么快,我说你是不是想去找死了,我说你的破摩托有什么可威风的,我说你快送我去医院啊。男人在雨中愣了很久,他一定不会想到我会骂他。他从车上下来了,扶起我,然后说,回家吧你回家吧,我才没有心思送你去医院呢。他骑上摩托车就要离去的时候,一辆黑色的车子停了下来,一个穿黑衣服的男人从车上下来。他就站在雨中,他瘦弱的身子挡住了那个男人的破摩托车,他低沉的声音在雨中穿行着。他说,你是不是想走。

  男人有些心虚的样子,但是很快他就变得理直气壮起来,他说跟你无关的事情你最好少管。黑衣男人笑了一下,他看了我一眼,他一定看到了我膝盖上起了一块皮。我走到黑衣男人的身边,他伸出了手,他的手落在了我的肩头上,很轻的,像是一只小鸟落在肩头一样。突然之间有一股力量从他的手中传过来,我把腰挺了挺对着那个男人说,你想走吗,你想走你试一试。黑衣男人笑了,他又看了我一眼,我看到了他脸上那一道醒目的疤。黑衣男人的声音再次响起来,他对男人说,你拿五百块钱出来,你不拿钱的话,把摩托车钥匙留下来。男人有了一丝怯意,但他的嘴仍是硬的,他说你凭什么,你凭什么来管这事,你是警察吗?黑衣男人说,我不是警察,我是洪四。那个男人的脸色一下子变了,他开始慌乱地掏钱,他把钱交到了我的手中,然后他骑上摩托车一言不发地走了。走没多远,他的摩托车就倒在了地上,因为慌乱他撞倒了一个水果摊。

  这时候,我才知道了这个瘦弱男人的名字,我把那个名字从雨水中捡拾起来。我才知道,原来洪四在这座不大不小的城市里,是一块招牌,代表着一定程度的势力。洪四把我扶上车,把我的自行车放到后备箱里,自行车前轮就那么裸露在外。洪四送我去了中医院,也就是对并不很深的伤口消了消毒而已。一场雨是一场故事的开端,我没法阻止一场雨的降临,我那么年轻的岁月,被这场雨淋湿了。然后,一个故事开始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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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四会把车停在肯德基不远的地方, 等着我下班。我不愿意上他的车时,他会打开车窗,然后在车里放着音乐,一路慢行地跟在我的身边。他不说话,只是微笑着不时地看我。我的步幅有些快,我肩上的辫子在跳跃,我会把许多男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因为我只有十九岁,因为我长得漂亮,我已经习惯了那样的目光。

  我终于钻进了洪四的车子。他笑了起来,他说我很忙的,我从来没有花心思去接一个女人。你肯定会坐上我的车的,就像我肯定会追上你一样。我问,你多大。洪四说,我比你大很多,我比你大八岁。我说你怎么知道比我大八岁,他说我早打听过了,如果你喜欢上一个人,那就一定会知道他的年龄。那天晚上他请我吃饭,是两个人的西餐。他举起刀和叉的那一刻突然问我,你有男朋友了吗?我也举起了刀和叉,刀叉瞄准了牛排。他的问话让我想起了那个在上海念大学的男朋友。我开始计算我和男朋友之间的距离,偶尔的电话联系以外,就什么也没有了。如果没有人提起,我不会去想起他,更不用说想念。但是我还是说,有的,他在上海念大学。

  洪四说,离开他好吗。

  我说,为什么要离开,是另一场开始的前奏?

  洪四说,是的,人生总是要经历许多次开始和结束。

  我说,如果我不想离开呢。

  洪四说,那他一定会离开你,我会让他做到,因为我叫洪四。

  我说,你这是赖皮。

  洪四说,爱情与赖不赖皮是无关的。

  我说,你爱上我?这也叫爱情?

  洪四说,是的,如果为另一个人日思夜想,那么至少已经有了一半的爱情。另一半是否也有爱情,取决于另一个人。

  我说,你说话怎么像个文人了,你不是叫洪四吗。

  洪四说,洪四也是人。

  一场恋爱在吃完牛排以后开始。此后,我经常出现在他的车里,那是一匹性能良好的坐骑。我说你哪来那么多钱。洪四说,我也不知道钱是从哪儿来的。洪四每个月给我的零花钱,是我在肯德基上班所得报酬的好几倍,但是他从来都没说过让我离开肯德基。终于有一天,在和经理吵了一架以后,我再也没去肯德基上班。洪四知道后说,你知不知道,你不上班不是一件好的事情。我说不想上班了,我厌倦。从此我的生活与互联网有关,与时装店有关,与迪厅有关。我那么一大把的青春,该怎么样才能把它虚度完毕。

  我想起了以前的男朋友,他一定在大学院校里开始了另一场恋爱,这就是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心照不宣。我学会抽烟和喝酒,但是我相信我不是沉醉于酒精中的女人,我喜欢那种微醉的感觉。洪四一直都在忙碌,洪四那么年轻居然成为这座城市的一个人物,他是一个危险的人物,我相信他的结果会不太妙。但是,在结果来临之前,我不想离开他。我开始想象一个高大帅气的男孩子的面容,那是我的初恋,是我的前任男友。但是我只想起一双牛仔裤包裹着的长腿,迈着青春的步子。我已经记不起他的长相,这真是一种莫大的讽刺,因为我清楚地记得我在火车站送他的时候,眼泪一刻也不停地流着,而他吻干了我的泪水。这让我更加认同了洪四的观点,再刻骨铭心也会淡去,爱情只不过是一场游戏一场梦。等到你成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时,只会坐在阳光底下扳着指头计算这一生经历的数次爱情。

  在夏天没有出现之前,我的生活过得有些乱七八糟,过得有些苍白和无味。这样的生活一过就是七年,据说七年是个危险的数字。我说洪四,你想不想结婚,你已经三十四岁。如果你想结婚,我为你生一个孩子。洪四脸上的那道疤闪过一丝兴奋的红色,他似乎沉醉于对未来孩子的想象中,但是最后他总是会摇摇头说,等等,再等等吧童瑶。我知道他的心里有着巨大的阴影,这种阴影想要化开很难。我的日子像开水一样乏味,我想我每年都像一块印板一样,在重复着前一年的生活。一个拉小提琴的男人突然出现了,我不知道他的从前,不知道他的底细,只知道他会用干净的手,和一双忧郁的眼睛,在一家咖啡吧里制造音乐。我却爱上了他。也许不是爱,只是喜欢。

  8

  坐在胡杨的秋天咖啡吧,坐在夏天的对面。他一言不发,我喜欢看他的下巴,他的下巴有些尖,胡子刮得青青的。在不拉琴的时候,他会坐在我对面和我聊天,聊一些关于小提琴的话题。我奇怪那样一个木头做的东西,会发出如此美妙的声音。夏天说那不是小提琴发出的声音。我说那是什么发出的声音?夏天说,是心。

  我每天晚上都出现在胡杨的秋天。很安静的时候,我会听到时光奔走时的声音,那是一种不急不缓的脚步声,像是流水的声音,才明白岁月似流水,那么逼真的一个形容。一转眼,寒意笼罩城市,也浸入了我们的身体。洪四只知道我喜欢上了那儿的氛围,喜欢上了风干的芦花和铁皮油灯,喜欢上了卡布其诺的味道,而不知道我喜欢上了一个男人。喜欢得那么固执,就像一枝搭在了弓上的羽箭,它不可能也不想选择回头。我给夏天发短信,手指头快速地在一只并不时尚略显老旧的爱立信手机上移动,每按一下都会漾起柔情。等他拉完一曲时,会发现手机上已经留了很多条短信。他就对会着手机屏发笑,对我说,你真傻。他的牙齿洁白,他的话也透着洁净的味道。他是一个干净的男人。

  我偷偷为他织围巾。我为他织一条暗灰色的围巾,这是我第一次为一个男人织围巾。织着围巾的时候,我的心里流动着温暖。圣诞那天,我把围巾围在了他的脖子上。他没有推辞,只是说谢谢你。那天胡杨的秋天咖啡吧来了许多的客人,他们一起装模作样地庆祝一个外国人的节日。烛光点了起来,是那种飘忽不定的亮光。圣诞老人拿着一个红布袋向客人们分发礼品,有人喝酒,喝咖啡,这样的场面令咖啡吧的老板很开心。我坐在二楼靠窗的位置,听一个男人为那么多客人拉琴。而我把那琴声想象成是我的,是他专门送给我的。夏天拉那首《爱的喜悦》,同样是克莱斯勒的作品。但是这是大家都喜欢的曲子,是送给爱着的人的。

  那么夏天是不是爱着我?他爱着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儿夏花,除了夏花这个小可爱以外,他还爱另一个女人吗?

  那天晚上洪四和他的朋友喝醉了酒。是潘安给我打的电话,潘安尖细的声音令我反感。潘安说,洪四喝醉了,要不我帮他来接你。我说不用了,我自己回家,你照看好洪四就行。电话挂了,我的眼前浮起一个脸色白净的男人,他叫潘安。潘安一直跟着洪四,他差不多就是洪四的得力助手。那天晚上,夏天送我回家,我们离开胡杨的秋天时,已经过了午夜。门僮为我们打开门时,抽着雪茄烟的咖啡吧老板看着我们笑了一下。这是一个和蔼的中年男人,身材挺拔,有那种富贵的气息。他的笑容里有一些内容,是温和,是慈爱,是善解人意。我相信这是一个好男人,是一个容易令女人心动的中年人。而我喜欢的是夏天,他的眸子让我看到了梁朝伟的影子。夏天把手插在裤袋里,一言不发。我也一言不发,所以我们能听到的,只是皮鞋落在水泥地面上的声音,在暗夜里传得那么远。有一种寂寂的氛围,一直在两个人之间弥漫。

  我们都没有说话,因为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路灯把人的影子拉得很长,这个外国人的节日,竟让中国人如此狂欢,好象是出了国一样。我们分别的时候,我用手轻轻拉住他围在脖子上的围巾,一下一下地撕扯了好久。我亲手织成的围巾,应该算是另一个我。它就环在夏天的脖子上,我想要是夏天能把围巾保存到白发苍苍,和他一起烧成灰,化成烟,对于我来说那该是一种幸福。风一阵一阵地吹着,我感到了寒冷,我想我织的围巾上已经附上了我的灵魂,代替我缠着一个男人的脖子,缠着一个男人的生命。我轻轻扑进夏天的怀里,我说我有些冷,你抱抱我。夏天抱抱我,是很轻的那种抱,然后他低头吻了一下我的额头说,傻妹妹,以后你别胡思乱想了。我现在只爱着夏花。

  我抬起了头,我相信我的眼睛是迷离的,我轻声说我知道你爱夏花,那是你的女儿,那是一种不一样的情感。你爱夏花,有理由吗?

  夏天想了想说,没有理由。我爱她的妈妈,我把她当成了她的妈妈,所以这一生我都会宠着她爱着她,给她尽可能的温暖。我说那么我爱着你,你知道是为什么吗?夏天说,我不知道,其实我不是一个值得女人爱的男人,我的爱都已经成往事了。我说,我爱你也没有理由的,像一句歌词,因为爱所以爱。我不知道我能爱你多久,也许明天我就厌倦了,但是我相信在明天之前,我一定爱着你。

  风仍然一阵一阵吹着。夏天轻轻推天我说,上楼吧别着凉,以后,我是你的大哥,我只能是你的大哥。夏天转过身去,他的背影一寸一寸离我远去。我笑了一下,想,原来所谓的爱,那么傻。圣诞的夜风紧了起来,有了风的声音,像是岁月的声音。那么风声过后,我的眨眼之间,会不会有皱纹和白发爬上眼角和头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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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我和夏天渐渐熟了起来, 只是这个熟的过程太过缓慢。我喜欢这样的缓慢,让我一直沉浸在一种过程中。就像洗一个温泉澡一样,看温泉在一个口子里汩汩地流着,看软软的热气逼入自己的身体,进入骨头和心脏。我相信自己的容光焕发,我的皮肤很好,气色很好,身材很好,我想一定是因为我是一个恋爱中的女人。夏天不承认这样的爱,他说这叫什么呀,一场游戏。我说恋爱本来就像是一场游戏。夏天只承认他是一个会拉小提琴的大哥而已。

  我会缠着夏天,让他陪我去商场,去电影院。我们一起去电影院看《周渔的火车》,我一直在往嘴里送着爆米花,左眼看电影,右眼看夏天。夏天很专注地看着电影,后来他轻声问我,还有像周渔这样的女人吗,为着寻找心中的爱而马不停蹄地寻找。我说我就是,我一定是的。这时候电影里墨绿色的火车在前行,周渔孤单的影子就在车厢里行走。整场电影,我们都听到了隆隆的车声,以及里面的一个穷酸诗人,用香港口音的普通话朗诵诗歌。我相信这不是一部成功的电影,和《开往春天的地铁》一样,给了人一种假象的爱情。导演大概想要寻找一把手术刀,解剖爱情。但是他只打开了爱情的外表,粗粗地看了一下就合拢了。他没有触到爱情的核心。

  夏天说,你知道吗,小说里的周渔,是一个男的。

  我说,我知道,其实男女在电影里的表现,并不重要,是一样的。

  夏天说,但是,有一种爱叫做轻佻而热烈,有一种爱叫做深沉而持久。

  我说,那么你有过的爱意,又是怎么样的。

  夏天说,我经历了轻佻和热烈,我进入了深沉的一种爱。即便是我在顷刻间死去,我也会脸含笑容。

  我不太愿意和他说这样的话题,这样的话题令人感到沉重。我们不是情人,也不是朋友,我们走得近近又远远,让我自己都不明白我们是什么。而夏天总是一次次清楚地告诉我,他是我的大哥哥。在三拉四请以后,他会陪我一起买衣服,为我拎包。我一次次地进入试衣间,一次次从里面出来,像一只轻佻的花枝招展的蝴蝶。我说好看吗,有时候他会点头,有时候会摇头,有时候会皱眉。他并不喜欢陪着我这样子,他说这样子会让人有想法,会让洪四有想法。他知道这座城市里有一个洪四,知道洪四很瘦弱但其实是一个很厉害的人,他更知道每天晚上我回去的地方,我睡觉上网来回走动喝水吃东西洗澡的地方,也是洪四的地方。但是我的心里爬着一粒危险的虫子,它披着黑黑的盔甲,手里举着一把锹,像是要在通往夏天的心路上,挖出一条地道来,可以神秘而便捷地进入。

  我在枫丹白露看着一朵朵鲜艳的花。我并不十分喜欢花,但是却希望能拥有玫瑰。我拿着玫瑰花给夏天看,我说这朵好?还是另一朵好?夏天笑了,露出洁白的牙。他说都不好。我磨蹭了半天,只是希望夏天能把花买下来送给我。但是夏天无动于衷,他把身子靠在花店的门上,目光散乱地落在店里,又落在店外,显得有些心不在焉的样子。我离开了花店,抛下夏天和那束鲜艳的玫瑰。我在大街上快速行走,走得有些夸张。夏天跟了出来,不急不慢地跟着,却始终可以看到我影子。终于在一座桥上,他跟上了我。

  桥上流淌着风,桥下流淌着水。这是一条流了两千多年的江,两千多年是个什么概念,如果我们都能活到一百岁,如果我们的一生都只爱一次,那么这条江也已经爱了两百多次。前世今生,爱得苦涩而艰难,让我想起一个叫西施的浣纱女人,她在江边浣纱的时候,被一个叫范蠡的越国大夫发现了。她爱上了范蠡,范蠡动员她为了复国大业,嫁给了吴王。十年后越王伐吴,吴王兵败自杀了,西施因为美丽而被越后沉入了江中,化成一尾美丽的鱼。那么看来,美丽也是有罪的,美丽会让一个女人的命比纸还要薄。还有爱情,爱情对于西施来讲总是介于触手可及和遥不可及之间,为什么她只是一个国家的牺牲品,为什么范蠡没有实现自己复国后迎娶她的诺言。我把身子靠在桥栏上,这座桥叫做浣纱桥,大概是为了纪念这座城市里,一个浣过纱的女人吧。

  夏天站到了我的面前,他微笑说,傻,你真傻,你傻得像个孩子。我说我是很傻,但是有一天如果我不傻了,我不会再日日夜夜牵挂着你。你知道吗,我曾经设想如果在你遇不测的时候,我的生命可以换你的生命的话,我会毫不犹豫,这样的感情叫做爱,还是叫做喜欢?夏天一下子愣住了,他的脸色发白,手扶着栏杆。他的嘴唇抖动了几下。我说你怎么啦?夏天说,谢谢你童瑶,你让我想起了自己对夏花妈妈的爱意,对一个叫花无衣的女人的爱意。爱总是这样的,但是我们无法强求知道吗,就像我们无法改变风的方向。

  风一阵一阵地吹着,时间分分秒秒地过去了,我把夏天的身子挤到了桥栏上。

  风一阵一阵地吹着,一辆车子悄无声息地从桥上开过。我对夏天说,抱着我,吻我。

  风一阵一阵吹着,夏天只是轻轻抱了抱我,然后说,童瑶,我不能违背自己的意愿。

  风一阵一阵吹着,我说你喜欢我吗?夏天说有一点。我说为什么是有一点?夏天说因为你像一个孩子,因为我把你当成一个任性的小妹。我说任性也是错吗?夏天说任性不是错,但却是不妥。童瑶,你的感情有不妥的地方。

  夏天推开我走了,我愣愣地靠在桥栏上。我想如果我是一只鸟,我会纵身一跃,在江面上飞翔。如果我是一尾鱼,我也会纵身一跃,在江水里以鱼的姿势飞翔。而我只是无助的一个女人而已。一辆黑色的汽车,已经开过去的汽车,又退了回来。电动车窗缓缓地摇下了,露出一张冷峻的脸。他的目光是木然的,他不说话,只是望着前方。我在桥栏上又靠了一会儿,擦了擦眼角的泪。然后我走向了洪四的车子,拉开车门坐了进去。我知道这是我的来路,而我一直都在顺着来时的路向前走着。那么我的归路又是那一条,我为什么要寻找归路?

  10

  我发现洪四的眼睛是红的,那是一双兔子才会有的眼睛。洪四握着方向盘的手颤抖起来,他一把揪住我的头发向车窗上撞去。我没有感到疼痛,是因为我预感到了疼痛将临,反而让我不再有那么强烈的痛感了。洪四又甩手给了我一个巴掌,我感到了嘴巴里从胸腔涌上来的甜。我咽了一下唾沫,用一张纸巾轻轻擦了擦嘴角的一缕血。脸上火辣辣的,是那种灼人的痛。我慢慢打开车门,慢慢走下了车。我下车的时候,轻蔑地看了他一眼。我没有哭,对于肉体上的伤痛我相信我能忍受。我只会在夏天离开桥栏时流下眼泪。

  我再一次站在了桥栏边上,只是想要吹一吹风。风会让我的脑子和身体都感到清冷。洪四也从车里出来了,他站到我的身边,掏出烟和打火机。那是一只ZIPPO打火机,某一年的情人节,我送给他的礼物。看着这只打火机我就想笑,感情会在转瞬间淡若流水,而送他打火机的那一刻,我那么满含着一腔的柔情。我记得那天清晨我们在晨光微露里作爱,洪四将头埋在我的胸前低低呜咽。他把爱作得那么疯狂,想要把我撕碎的样子,是不是因为想要抓住太多的爱。洪四递给我一支烟,用打火机为我点上了烟,我们在桥上抽烟,像是多年不见的老友在叙旧的样子。洪四说,对不起。我吐出了一口烟,桥上的风那么大,烟在转瞬之间被吹得无影无踪。

  洪四又说,对不起。

  洪四再说,对不起。

  洪四一直在说着对不起。我只是冷冷地笑,吸烟,吐烟,看桥上走过的行人。洪四有些恼怒了,他想要我说话的,他的拳头打在了一堆棉花上,让他感到很没劲。他终于伸出了手,抓住我的两个肩膀摇晃起来。洪四说,你为什么不说话,你说话好不好。他的声音那么响亮,掺杂着一种愤怒,像是在吼叫一样。我把烟喷到了他的脸上,我说松开手。洪四愣了一下,果然把手松开了。我说你放过我好不好。

  我说洪四你放过我,你知道你打过我几次吗,你不顺心的时候会把我打得伤痕累累。你每一次打我的时候,我痛得要死,是因为心里痛,是因为一个爱着的男人突然对一个无力的女人动了手。每次打我以后你都会道歉,你甚至下跪了,让我不要离开你。我都原谅了你。但是你知不知道,你现在再打我,我已经不会流泪了。如果我不会流泪,说明我对你的爱,是那么浅那么浅。我对你已经没有感觉,已经无所谓了,也没有感到你给过我多少的幸福。你和我的初恋男友一样,一定会是我眼前的云烟,会随着风飘走。

  洪四在我面前站了很久。他抽完一支烟,把烟蒂弹向了桥下的水中。烟蒂划了一个漂亮的弧度,一瞬间就不见了,就像瞬间凋零的玫瑰,就像瞬间不见的爱情。洪四说,你不爱我了,是因为出现了那个男人,我认识那个男人,是一个会拉小提琴的男人。拉小提琴有什么用,我可以雇十个小提琴手给你拉琴。我笑了,笑得有些肆无忌惮。我说你以为你的钱就有用了,你守着钱干什么?你拿钱去买爱情吧。洪四说,童瑶,你跟了我几年,一路走了下来。我谢谢你陪着我,但是你今天的事会令你后悔一生。你等着,我洪四从小受了那么多苦的时候,我就对自己说,我不可以输给谁。现在我输给这个男人了,我要让这个男人付出代价,我一定要打断他的腿。

  洪四的声音大了起来,是因为洪四开始激动起来。我突然想到了一群人围住夏天时的情景。如果夏天有什么不测,那么我这一生都将会是不安的一生。我对着洪四吼,我说你是个畜生,你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畜生。许多行人停下了脚步,他们看着一男一女的争吵。洪四很没有面子,他转过身子对着人群咆哮,他说看什么看,你们再不离开,我把你们丢到江里去。人群笑了起来,都没有离开的念头。洪四突然又吼了四个字:我是洪四。人群终于散了开去,像一声枪响吓跑了一树的鸟。

  洪四转过头,把声音放低了,轻声说童瑶,你跟我回去好吗,我求你,你向你道歉。我把脸扭向了一边。洪四抓住了我的手腕,把我往车里拉。我挣脱了,洪四手上的力量让我感到疼痛。我望着从远处滚滚而来的江水,突然想要爬上栏杆往下跳。我甚至想象着流水漫过我身体时,会是什么样的一种感受。洪四一把抱住了我,他变得语无伦次,他说宝贝你别这样,你这样是在杀我,你是不是想要杀死我。我说,不是的,我没有力量杀死任何人,现在,我只是想为自己活一次而已。

  洪四把我拉进了车里。车子发动了,我们都不再说话。车子里放着《加州旅馆》的音乐,一个沙哑的男歌手在抒情。我在下车的时候,只说了一句话。那句话是,洪四,如果你一定要跟夏天过不去的话,那你就真的变成一个无可救药的不折不扣的没有人性的畜生了。这句话让洪四的脸色一下子变得绝望,他大约是不能容忍自己的女人一门心思扑在另一个男人的身上。对于从来都不想面对失败的洪四来说,我的话是一把刀,一下子刺中了他的心脏。

  洪四没说话,把头靠在了方向盘上。那么我的方向又是什么,在一个十字路口,我怎么样去选择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我突然想,生命里是不是一定要经历那么多的感情纠葛,才会慢慢老去,像一根老去的挂在墙上的藤一样,在日暮与黄昏里回忆年轻时候曾经被一双纤纤玉手的深情抚摸。手机响了,一个短信,却是我思念着的夏天发来的,只有四个字:爱又如何?

  是的,我们都在寻找着爱,但是爱又如何?我没有给他回复,只是把这条消息给删去了,像是要删掉一段明明不可能删掉的往事。

  


 


 第二部分:夏天
 

  1

  我以前曾经抽烟, 抽一种叫做“骆驼”的香烟。那是美国的大兵烟,它可以让男人多多少少增加一些雄性的味道。我不想让这种香烟来增强所谓的味道,我只是觉得我喜欢“骆驼”这两个字。金黄色的烟壳,精美而大方的设计,以及好闻的烟的味道,让我迷恋,就像迷恋我喜欢的一个又一个女人。我的工作量不轻也不重,我的收入不高也不低。在这座城市里,我不算一个太穷的人。

  我常常把自己泡在舞厅里,抽烟,跳舞,大声说笑,纠缠漂亮的女人。你知道对着女人吹口哨后,会有几种情况吗。一种是她会含羞低头,一种是她会脸露微笑,并拿眼角余光看你一眼,万种风情的味道,证明她是一个能够令你吹起口哨的胜利者。还有一种会冷冷你看你一眼,不屑一顾地昂着头走开。我喜欢第二种女人,那是率真的女人。

  从衣服到皮带到鞋子,从打火机到手机到皮包,我用的都是名牌。我不是一个富有者,但是我崇尚名牌,始终认为名牌不会突然变成名牌,而一定有着它的可取之处,在经过一个漫长的过程后,才会成为一个响亮的品牌。我的衣服领子和袖口都很干净,我的头发不很长,而且没有头屑,那都是我花心思打理自己的缘故。我认同这样一种说法,一个懒得花时间对自己稍作整理的人,怎么可能做出像样的事情来。我留恋着酒吧,那时候胡杨的秋天还没有开张,我常泡到一家叫做“夜未央”的酒吧里,我认识那儿的一个年轻小老板。我喝杰克·丹尼,想象着老品牌的威士忌给自己带来的一种情调。我的日子过得矫情而波澜不惊,时不时发生的艳遇,让我觉得人生就应该浸泡在酒吧和舞池里的。

  喜欢阳光。那种不温不火的阳光,别像夏天的焦糊状,要像秋天那清爽的阳光味道,干净而利落地洒下来,打在我的身上。我在这座城市里行走,生活和工作,和不同的女人恋爱,也许上床。榛子说,我是一个找不到爱的方向的人,永远没头没脑地前行。我是一个不适合婚姻的人。我纠正她说,是婚姻不适合我。

  提起榛子就等于提起我的初恋。每个人都有初恋的,我像一个纯情小子那样,也把初恋进步得青青涩涩,然后如火如荼。那时候还在念高中,榛子是一个长得很清纯的女孩子,在高三(四)班的教室里,她的背影令我着迷。她梳着两个辫子,一双清澈的眼睛。我约她看电影,她说不去。我再约她看电影,她仍然说不去。我第三次约电影,她想了想,嘴角好看地抿了一下说,你就会看电影吗?我愣了一下,突然欢呼起来。我说,那么我们去爬山。

  我和榛子一起爬山。爬山真的是一个很好的恋爱方法,因为你可以没有理由地牵着她的手,说是山高路滑我保护你。我带着她往树叶森森处钻,往人迹稀至的地方钻。榛子知道我的心思,她只是笑笑而已,从不点破。在一棵香樟树下,我吻了她。我吻得很认真,我的双手揽着她的腰,我的唇轻轻启开她的唇,我能听到她的心跳。这是一个甜蜜的初吻,我能记得具体的细节,还能记得她轻轻推开我,然后把身子靠在我身上时的一句话,她说,你会娶我吗?

  这是一个很傻的但却明知傻还是喜欢问的问题。我郑重地点了一下头,像是一定会完成一件任务一样。我想我要像模像样地恋爱了,我牵着她的手去江边,静静地坐着,一句话也不说地看着水流到身边,又向前流去。我牵着她的手去吃那种便宜的金华粉丝煲,我没有太多的钱,所以我请她吃金华煲。有时候我们也看电影,一边看电影,一边用手指头在对方的手心里写字。我还带她去了一个叫桃花岭的地方,这是城西的一片风景,以前有许多桃树,所以叫桃花岭。现在桃树被砍掉了,仍然叫桃花岭。在桃花岭我吻着榛子的同时,用手掀起了她的裙子。

  那是我第一次接触女人的身体。榛子是潮湿而绵软的,是颤栗而幸福的,是一种在矛盾的心情中从少女过渡为女人的。榛子后来仰躺在草地上一言不发地看着蓝天,她很久都不愿说一句话。后来她搂住了我,说了一句曾经说过的话。她说,你会娶我吗?我再一次郑重在点了点头,点头的时候我感到了迷惘。我会娶她吗?是不是和她结婚,生孩子,然后变老,然后死去一个,另一个在边上痛哭。然后再死去一个,这个世界上,就有一对人没有了。

  我突然感到了乏味。身体的激情已经过去,小吵小闹开始频频光顾我和榛子。班里的女生们像花蝴蝶一样,她们已经长大成人,并且开始扮成蝴蝶状翩翩飞舞。她们的青春气息,让我感到愉悦。我的初恋女友榛子是这些蝴蝶中的一只,她的舞姿也是翩跹的,突然降临的爱情,让她容光焕发。那时候她特别喜欢唱歌。她是一个幸福的小女人。

  2

  小雅是该出现的时候出现的。小雅喜欢吃馄饨,喜欢无声地笑,喜欢把腰杆挺得笔直地走路。小雅不说普通话,说我们都听得懂的软软的杭州话,她是从杭州转学过来的。小雅的个子高挑,她像一面旗帜一样,吸引着班里班外的男同学,勇敢地把目光抛向她,把条子递给她。

  那天我牵着榛子的手。是一个白天,太阳不大也不小,我们一起走在去电影院的路上,电影院会放一场老电影,叫做《鸳梦重温》。我看到1928年的梅尔桥小镇,查尔斯再一次沿着小径走来,远远望着那座白色的小屋。他推开木栅门,吱吱呀呀的声音就响起来。桃树的树梢擦过他的头发,娇艳的花瓣零落成泥。查尔斯说,这树枝该修了。波拉说,不,这很美。这很美吗?我一直盯着银幕,看到了一种萧萧条条的美丽。这很美吗?我想一定是美的。查尔斯掏出那把钥匙,门轻轻地开了。他见到了含着热泪站在木栅门边的波拉。十年的镜头潮水般涌来,波拉……

  榛子在不停地吃东西,她看了我一眼说你怎么不说话。我说看电影的时候别说话,但是我的手却一直抓着她的手。电影院里没有多少人,我喜欢观众很少的电影院,最好只有我一个人。走出影院的时候,我一直都没有说话。榛子说你好象不太开心。我笑了一下,是那种苍白的笑。我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电影里的爱情那么虚幻,爱情让我捉摸不透。话音刚落的时候,我看到了迎面走来的小雅。小雅也是无意之间撞上我们的,她去看下一场的电影。她看到我和榛子来不及松开的手时,愣了一下,随即笑了,打了声异常匆忙而短促的招呼,走进了电影院。我回头望了一下她的背影,我想她一定会回过头来的。我数,一,二,三。数到三的时候,小雅回过了头。我们都微微地笑了一下,在这个潮湿的青春的午后。

  我开始偷偷约会小雅,我喜欢听她杭州口音的方言,喜欢她那条长而光滑的脖颈,喜欢她那双长而有型的腿。小雅不理会我,只是微笑,微笑的时候才会露出很浅的酒窝。小雅说,你别跟着我,我不想有谁跟着我。但是我仍然跟着她,我知道有许多男生都跟着她缠着她。有一天我跟着她翻过了一条路基高高的铁路,这条铁路就通往杭州。铁路上的风很大,火车响着金属的声音,一种有硬度的声音,轰隆隆地奔来。风掀起了小雅的头发,小雅用手拢了拢乱发。我看到乱舞的头发在瞬间盖住了她的脸,这个镜头让我无比迷恋。火车过去了,小雅翻过铁路向对面不远的龙山走去。她回头看了我一眼,笑了。我也向龙山走去,我陪着她爬上山顶,我们坐在山顶的一块大石头上,看着一辆又一辆桔黄色的火车开过,那里面坐着一个个的人和故事,以及在旅途中发生的即兴爱情。

  下山的时候,我牵了她的手,我牵着她的手时,才发现她的手像一尾剔去了骨头的鱼一样,软软地垂着。这让我的心里一下子涌上了柔情,这是一个令人怜爱的女人。黄昏,是一个容易发生爱情的时间,我不知道这个黄昏我们之间发生的是不是爱情。我只知道,在一条小而狭长的弄堂里,一条没有人走来走去,没有嘈杂声音的弄堂里,我轻轻地吻住了她,也吻住了在弄堂里流淌着的金黄的夕阳。小雅挣扎了一下,后来终于也抱住了我,我的嘴里流来流去都是新鲜草霉干净的芳香。吻真是一件奇怪的事,当吻过小雅以后,我们手牵手走出弄堂的时候,她已经把头靠在了我的肩上,而我们的手也牵得紧紧的。

  我清楚地记得,那天她穿的是白色的T恤和蓝色的牛仔裤,一双运动鞋,白色的棉袜。弄堂口上,有几个烤羊肉摊,散发着羊肉糊糊的味道。这是一种令人反胃的味道。我和小雅站到弄堂口的时候,一下子僵在了那儿,大约是三分钟以后,小雅才松开了我的手。我也僵在了那儿,我看到小雅离开我远去,先是一步一步走的,后来她奔跑起来,像一匹小鹿。还有一个僵着的就是榛子,她的手里刚举着一支羊肉串,她很喜欢吃烤羊肉串。羊肉串上显然已经涂上了调料,一种很难看的颜色。榛子也愣了三分钟,三分钟以后她开始吃羊肉串,吃完羊肉串以后她走到我的身边。我听见我的脸上清脆地响了一下,然后又听到了榛子发出的喊叫,她说你混蛋,你骗子,你不得好死。我的脸火辣辣地痛着,但是我还是笑了一下,我说看到也好,省得我费尽心思地想怎么样跟你说。

  榛子一步一步向后退去,用一种陌生的眼光看着我。我看到一辆汽车从她身边驶过,司机探出头来大声地骂了她一句。榛子继续向后退着,痛苦地含着泪水摇着头,很像是电影里的镜头。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看到她的身影渐渐小了下去,最后不见了。而我却傻傻地站着,脑子里一片空白。稍顷,夕阳淡去,黑暗将我的整个身子罩住。罩住的时候,我听到了自己在这个黑夜刚刚来临时,发出的一声叹息。

  
3

         榛子开始抽烟, 开始打扮成一只蝴蝶的样子,开始把自己喝得醉醺醺的,开始频繁地换男朋友。小雅不想见我,小雅说不想被榛子骂,不想让榛子以为是她伤害了榛子。我变得孤独,我看着两个都离开我的女人,突然觉得我其实是很失败的。

  榛子有一天在大街上拦住了我。她看着我笑了很久,笑的时候手里还夹着一支燃烧着的烟,烟灰在她颤抖着笑的时候,掉下了长长的一截。她又抽了一口烟,把烟喷到了我的脸上。我说你满意了吗?榛子摇了摇头说不满意,小雅没有和你在一起,是你罪有应得。我苦笑了一下,我认为她用词不当,我相信我是无罪的。榛子又说,你知不知道,伤害一条生命可以判处死刑,伤害一颗心,需要怎么样的处罚吗。我们的心那么脆弱,我们捧着心寻找爱,找到了却才发现爱是那么的虚幻。女人是一朵花,女人的心容易痛,你赔得起吗?

  我想我赔不起的,我想现在两个女人都离开了我,我已得到惩罚。我离开了榛子,向前走去。榛子却一直站在原地抽烟。我走出很远的时候回头看,看到榛子刚刚抽完一枝烟,她把手里的烟蒂狠狠地摔在了地上,再用脚碾了一下,像是要碾碎一场即兴的爱情。我远远地望着她,她的背影那么孤独和令人伤感,她用最青春的,像水一样的年华陪了我一段时光。而我是那么自私,那么的在恩怨中随意而决绝地抽身而退。接下来的日子,榛子和一个又一个的男朋友们逛公园,上山,看电影,接吻和作爱,还有抽烟喝酒。她一定是想把自己麻醉了,她一定不知道疼痛了,在心被痛得那么深以后。

  小雅有一天还是走进了我的生活。我坐在课桌旁边一言不发,她走了过来,低着头看了我很久。她的身子不停地晃荡着,她的一只脚也晃荡起来,像一个玩世不恭的少年。后来她说,夏天,我是爱着你的,让我们继续吧。我的笑容一下子隐去了,我回味着她的那句话时,眼眶忽然酸了起来。

  我和小雅开始恋爱,约会。小雅寄居在亲戚家,但是她有了几次不回家的经历。小雅说,夏天,我一定不会是你的妻子的,我只是你人生某一段的一个爱人而已,你也同样。这句话令我伤感,但是我找不到合适的话来反驳,我也懒得去寻找那样一句话。我只是想,在我洇得出水的青春年岁里爱着,就认真地爱,不要再去想结局了。未来,多么惘茫的两个字。

  夏天真正来临的时候,榛子突然消失了,她的那些男朋友们也在四处寻找着她,但是她却消失了。而小雅也回了杭州。我和小雅站在铁路的路基边,等待着一辆辆呼啸的火车开过。十二辆车开过去了,小雅回过头来,对着我笑了一下说,我们的爱情到此为止,我要乘火车回杭州。小雅说完,就开始在风中哭了起来。我没有哭是因为我早就预知了小雅会离开我。小雅把自己哭得泪花飞扬,她的心在顷刻间一定碎成了无数瓣。这个时候我已经明白,一生之中的爱一定会是一段一段的,像一辆火车在爱情路上的停停与靠靠一样。

  榛子消失了,小雅离开了。我背着小提琴,在这条穿城而过的江边拉了一个下午的提琴。提琴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送给我的,他已经故去,化成一缕轻烟,在轻烟中结束了他与两个漂亮女人的情爱与恩怨。我在琴声中,与榛子以及小雅告别,我只是想,不管你们在哪一个角落里,都希望你们会把每一个日子都过得温暖而熨贴,那一定会是一个令我心安的理由。而我不知道自己的方向,我大约会放纵,再放纵,然后在放纵里变成一具皮囊,离开这个世界。

  我没有考上大学,一年以后我进了一家银行做实习生。我开始频繁地换女朋友,频繁地泡酒吧,频繁地和一些漂亮的女人上床。我相信我已经麻木了,我没有和那些女人轻言过一个“爱”字。但是夜深人静,但是夜深人静,但是夜深人静,但是夜深人静我会热泪盈眶啊。许多叫做伤感的小虫子爬出来咬我,让我遍体鳞伤。睡不着的夜里,我对着窗口拉琴,拉耶佩斯的《爱的浪漫史》,拉巴哈的《爱的协奏曲》,拉李斯特的《爱恋的梦》,也拉克莱斯勒的《爱的忧伤》和《爱的喜悦》。我不是一个优秀的提琴手,但是我在孤独的时候,一下子沉入了自己幻想的“爱”之中。

  好几年过去了,看上去我容颜无改,但是我的心开始一点点老去。好几年过去了,新女朋友变成旧女朋友离开我,再又有了新新女朋友。好几年过去了,我突然感到了爱情游戏的乏味。有一天在酒吧里,我无缘无故地把一杯酒泼在了那个垫过鼻子的女朋友胸前,胸前在瞬间就湿了一大块。女朋友愣了好久,看着一言不发的我,突然甩过来一个巴掌。耳光响亮,我笑了一下,所有的人都在朝着我看。他们看到一个女人匆匆离去,看到一个男人在笑了好久以后,又一下子变得沉默。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在心理上出了问题,我喜欢一个人独居了。我把家里的女人用具,零乱的发夹,散发着各种气味的化妆品,以及大小不一的内衣,统统装在一只大塑料袋里,丢到了楼下的垃圾桶。我把所谓的爱情也丢进垃圾桶了,我想,我会单身过一段日子,试试无性的生活是怎么样的。

  在花无衣没有出现之前,我没有理想,没有激情,没有再和一个女人交往。但是我知道花无衣终究会出现的,果然有一天,一个叫花无衣的女人走进了我的视线,我看着她一步步向我走来,我听到她说,你好,我是花无依。我笑了一下,轻声对着手中的空酒瓶说,夏天,你的又一场变故,或者爱情,就要开始。这个时候,我已经知道我的初恋女友榛子,一直生活在慕尼黑。

  4

  我是在胡杨的秋天咖啡吧的一次聚会上认识花无依的。我闭着眼睛,喝着我喜欢喝的杰克?丹尼。看着这种暗黄色的液体时,眼前会突然出现美国那块盛产上好米、黑麦以及大麦芽的田纳西山谷。我看到了把威士忌酒在10英尺厚的用糖枫树烧成的炭上面过滤的情景。什么叫情有独钟,也许这就是情有独钟,就像爱一个女人一样爱着杰克·丹尼。有时候喝这种酒的时候,我都希望着自己永远未婚,永远生活在那个山谷里做酿酒师,生活在一百三十年前这种酒刚刚开始酿制成功的年代里。我抿了口下酒,酒属于烈酒,但是怎么可以和中国的白酒相比。如果二锅头是个猛张飞的话,那么杰克·丹尼无疑就纤弱得像一个捧心的西施。花无依在这时候出现了,她手里捧着的只是半杯王朝干红而已,杯中浸着一片若隐若现的柠檬。我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我想,漂亮的女人会像灯光一样,是可以发出一种光线的。

  花无依在推销着一种叫做“美林凯”的化妆品,并以此为生。她和她的同事们经常会在这儿聚会,聚会的时候约定必须穿上旗袍。她们在咖啡吧里拥抱,发疯,喝酒。她们穿着形态各一的旗袍,像一个服装展示会的样子。我把她们叫做旗袍美人,旗袍美人们的身材都相对高挑,眼儿媚,有着风情万种的味道。而花无依无疑是她们之中的佼佼者,我看着她的白而长的脖子,看着她高高的充满性感的胸,看着她窄窄的像一个花瓶颈部的腰,看着她圆润的屁股,以及走路时那种杨柳一样的身姿,就想,这个女人会让男人消失斗志,也会让男人一往无前。她眼睛里斜斜的眼光,像一把剑一样,让你的灵魂在顷刻间臣服。

  花无依开的是宝马车,用的是一种叫做鸦片的香水。本身,花无依就是一个像鸦片一样的女人。她坐在窗边的一张沙发上,频频举杯,向远远近近的客人们致礼。我想我的目光无比恶毒,我在盯了她很久以后站起了身,坐在了她对面的沙发上。我没有征询她的同意,就坐了下来。我闻到了鸦片香水的气味,那是一种令人迷乱的气味,我在这种气味里一下子失去了方向。我想起了一幅鸦片香水的宣传画,画面上是一个全裸的模特,她佩着金色项链、钻饰手链,穿着一双黑色的高跟鞋,身子向后仰躺着,这是一种撩人的姿势。在黑色的毛皮上,雪白的裸体呈现出一种醒目的美丽,半睡半醒的朦胧神情,半开半合的双唇,演绎着一朵女人花。

  我一直都在寻找着话题。后来我说,你用的是鸦片香水吧。花无依点了一下头,但是她什么也没有说,这令我感到无比扫兴。接着我说鸦片是法国圣罗兰的第一瓶世界级香水,诞生于一九七七年,七七年你多大?我只是想知道花无依的年龄而已,花无依仍然笑了一笑,什么话也没有说,又举起杯向着远处的客人致意。鸦片香水的造型参考了中国鼻烟壶的造型,是暗红色的,你说暗红色是不是充满了危险与神秘的诱惑力,我就喜欢暗红色。它的香氛是东方琥珀调的,前段是柑橘的果香调,中段以芍药和茉莉为主调,最后则以香草为基调。外盒包装上的色彩和流苏,以及精致的瓶身,像一件精巧的工艺品。

  我想我一定是说了许多废话,花无依却一概不理。花无依离开酒吧的时候,突然对我说,你不用打我的主意,那会花去你很多精力,但是最后一定是一场空。花无依说完,丢下愣在沙发上的我,向门外走去。透过玻璃我看到她和旗袍美人们告别,看到她坐上了自己的白色宝马。我突然想,难道一个推销化妆品的女人,可以挣到一辆宝马?

  我仍然频频地出没在胡杨的秋天,只是为了能够碰上一个叫花无依的女人。咖啡吧的老板是我的一个不怎么熟的朋友,他喜欢抽雪茄,脸上永远露出温和的笑容。他说你是不是看上了她?我说是的。他说你别看上她。我说为什么?他说没有为什么,因为别看上她,所以别看上他。我说你真逗。他说不是逗,是真的,我只是提醒你一声你别做梦了。

  我却想继续做梦,我相信有梦可以做的人才是幸福的人。只要花无依来参加聚会,我一定会坐到她对面的沙发上去,对着她笑一下说,我仍然想打你的主意。很多次以后,她终于和我谈起了话,她的声音并不怎么好听,相反有一些些的沙哑,却是那种会满含柔情的那种。她显然已经不年轻了,只是因为保养得好的缘故,才会让她那样的光彩照人。我很明白,这样的光彩是不长久的,女人始终会害怕和年龄决斗。

  花无依问你知道我多大了吗?

  我说我不想知道。

  花无依问你知道我叫什么名字吗?

  我说我不想知道。

  花无依问,那么,你知道我女儿有多大了吗?

  我仍然摇摇头说,我不想知道。

  花无依说,那你想知道什么?

  我说,我想知道有一天海会不会枯,石会不会烂,如果海枯了石烂了,而我还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话,我一定仍然是那个守在海边礁石上等着你的人。

  花无依久久无语。后来她终于叹了一口气说,你的话像涂了蜜一样,你是一个可以轻易将女人打动的人。

  我说你错了,我不想轻易将女人打动,我会用一生,会用生命去爱你,而不仅仅是打动。

  花无依说,那么你给我一个合适的理由,说说你为什么就要爱我?

  我说,因为爱,所以爱,没有一丁点儿的理由。如果一定要一个理由的话,那么就是,我喜欢像鸦片一样的女人。

  花无依说,做我的弟弟吧,我会对弟弟好,我的女儿也想要一个舅舅。

  我笑了,坚决地摇了摇头说,不做,我只做爱你的人。

  那天花无依走的时候,给我留下了手机号码。她说你把手伸过来。我一边伸手一边说干吗?她说你不是说要爱我吗,我给你留个手机号。我兴奋地把手伸了过去,伸到她的面前。她用一支宝珠笔在我的手掌里留下了一串数字,那是一串流畅的容易记住的数字。花无依站起身来,款款地向玻璃门外走去,我望着她的背影,把手握成了拳头状。我知道我手心里藏着一个女人的手机号,那是一条看不到的线,一头连着我,一头连着她, 中间是一眼望不到边的,我想要的爱情。


5

         花无依喜欢卡布其诺的味道。纯正的意大利咖啡令她着迷,而她独独爱着的是胡杨的秋天煮的咖啡,她说只有这儿的咖啡才有意大利的味道。我见她的时候,总是在胡杨的秋天。我会静静地听她说话,听她说起一个叫夏小青的女孩子,那是她可爱的女儿。听她说生意场上的争斗,听她说不幸的婚姻,她说你是我弟弟,我可以说给你这些听。她的声音仿佛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然后在这儿落了下来,显得不太真实。我的双手合拢,看着她,说,我不要做你的弟弟。

  花无依是一个周旋于众多男人之间的女人。我奇怪她怎么会那么游刃有余地对付那些男人,让男人们总是和她有一种若即若离的距离。她会在电话里和一些男人们发嗲,她会在电话里周哥王哥的乱叫,她会在电话里迅速地排定和谁吃饭,和谁跳舞,和谁打牌,和谁约会的时间,而且不太可能撞车。她打电话的时候,从来都没有避开过我,好象忘记了我的存在。我心里冒着一阵又一阵的酸水,但是我脸上挂着若无其事的微笑。如果我的心里也装着一只嗓子,它一定会哭出了响亮的声音。如果我的心里有一个泪腺,那么一定是早就泪流成河。是不是爱情故事都是这样的一成不变,爱你的人为你苦苦守候,而你从来就不会为谁而感动,只是顺着自己的方向前行。我也喝卡布其诺,精巧的调匙撞开高高堆着的奶泡, 一下子触到了那种甜甜的奶油味道,和咖啡特有的纯香。我把头低埋着,我的爱意也低埋着,我多么像一个爱情路上流浪和乞讨着的人。我甚至想,如果花无依生命垂危,有一万个人争着为她献血,我一定会把九千九百九十九个人先干掉,然后拖着疲惫和伤痕累累的身子,坐在医生的面前对他说,抽我的。

  花无依说,你那么在乎我吗?你听到我跟那么多男人在打情骂俏你也在乎我吗?

  我看到了她淡的眉,明亮的眼睛,白的透着血管的皮肤,和洁白的牙,健康而红润的嘴唇,透着一种适当的湿度。我不清楚我为什么会在瞬间爱上了她,不清楚爱情怎么可以突然降临,像是从天上掉下了一块砖头。我说我在乎你,一直到我离开这个世界我都会在乎你。

  花无依说,我不想你爱上我,你如果爱上我了,会有人杀了你。

  我说,我不怕人杀我,再说,谁又有理由可以随便地杀我?

  花无依不再说话了。花无依很久以后才对我说了一句话,花无依说,看来你真的还很小。我说你大我两岁,但是大两岁又怎么啦。一个叫杜拉斯的女人,老是和比她小得多的男人在一起。花无依说,杜拉斯是谁?我本来想说一个小提琴手的,最后没有说,也没有告诉她是一个作家,我只是说,杜拉斯和你一样,也是搞营销的。

  我们不再说话。我们喝酒,一杯一杯地喝酒。我相信花无依是醉了,她不停地说她的过去,说那些陈年烂事,说她的女儿夏小青。我把花无依送回了家,从车上把她拖下来,然后背着她上楼的时候,她居然还能指引着我一步步向前,她居然还能手里晃荡着一串钥匙,清楚地告诉我哪一个是开门的。花无依的身子很沉,她嘴里吐出的东西,有一部分落在了我的身上,让我的身子也有了那么一种酸臭。我一步一步地登楼梯,一步一步地向上走着的时候,我在想是不是我也在一步一步地走向我并不敢奢望的爱情。楼梯里是装着电灯的,但是我无法触摸到开关,就像无法触摸到爱情之门一样。我在黑暗里摸索了很久,花无依的手就那么在我的面前垂着,像一个已经失去知觉的人一样。

  终于开了门,走进去,是一个装潢得很考究的家。我把花无依放到在床上,剥去了她的衣服和裤子,用热毛巾替她擦了脸和身子。奇怪的是我居然毫无欲念,我只是轻轻地抚摸了一下花无依的身子,那是一种绸缎一样的身子。我把这光滑的绸缎用一床薄被盖了起来。然后我走出她充满迷幻香味的房间。我的身上是花无依吐出的酒和食物的味道,我在卫生间里洗了一个热水澡,然后我就坐在了沙发上,仔细地看着这个家。这是一个有着巨大落地玻璃窗的家,像一个大富人家。我的睡意像一只被我赶走的猫一样,在一个清晨出走,在顷刻之间放开四蹄跑得无影无踪。我开始泡方便面,看碟片,看那些放在电视柜旁边的盗版碟。我看的是一部沉闷的但却精彩的碟片,叫做《与狼共舞》。我的话说得有些前后矛盾,但我相信我的表达应该是对的。睡意一直没有到来,直到看完长长三个小时的片子,脑子里仍然异常清晰。我不知道怎么样才会使自己睡着。后来我蹑手蹑脚地走进了花无依的房间,她的手和一条光腿裸露在外,那是因为她已经翻了一次身的缘故。我握着她的手,她好象有了知觉似的,也握住了我的手。我就那么蹲跪在床边,那是一张大大的圆床,可以令人想入非非。花无依喷出均匀的鼻息,她睡得很香。

  很久以后我才回到客厅,我坐在沙发上,用一床毯子盖住自己的身子。在黎明来临以前,我终于睡了过去。但是我分明看到了鱼肚白,鱼肚白告诉我,你的睡眠不能算从夜晚开始,因为已经是一个清晨悄悄来临。上午十点钟的时候, 我醒了过来,我看到了两个美丽的女人,一个是花小青,我看到小家伙穿漂亮的衣裳站在我的面前,用一双好奇但却友好的大眼睛看着我。一个是花无依,她已经从一场梦和一场醉里醒来,她显然还没有洗漱,但是却倚在了房门边,拿一床毛毯围住自己曾经裸露的身体。

  是你帮我脱的吗?她的声音跌落在一个清晨的木地板上,或者说跌落在木地板的清晨。我点了一下头。

  你有没有做过什么?她的声音再次跌落,像是要求证一段她失缺的记忆。

  我说我从不乘人之危的,我什么也没有做过。如果你不愿意,那么这一生我都不可能做什么的。

  我的话令花无依把悬着的心放下了。她眯着眼睛看了我好久,突然说了这样一句话:其实也没有什么。

  说完这句话她就转过了身子,她走向了自己房间里的卫生间洗漱。我看到了她的后背,有一小片惊人的白。我还发现,她的后背有一道红色的手印,我对着那个手印发了一会儿呆。我想,那一定是另一个男人在一场激情来临的时候留下的。站在我身边的花小青说,叔叔你叫什么名字。我说我叫夏天,夏天的夏,夏天的天。花小青笑了起来,说叔叔,你怎么取这么奇怪的名字。我说叔叔也回答不出来。花小青走向了妈妈的房间,走到房门口的时候,突然转过头来说,你是不是喜欢我的妈妈?

  我点了点头说是的,花小青我喜欢你妈妈。花小青说,有许多叔叔都喜欢妈妈。我想了想说,那你是不是所有叔叔都喜欢。花小青说,不,我只喜欢你。我说,为什么。花小青想了想说,我也不知道。这时候花无依站到了门边,她穿着厚睡衣,很干净的样子。她走到了我的身边,在沙发上坐下来,用一只手按住了我的手。然后她把脖子拉得很长,把脖子拉长是因为她要把头凑过来,在我的脸上亲了一下。轻声说,夏天,其实我也喜欢你的。只是,我们没有结果。

  6

  结果?我不知道我们会有什么样的结果,我只知道我渴望着一场恋爱的降临,渴望着心中那个大我两岁的女人,突然有天会对着我变得妩媚而温柔,像一把阳光做成的软刀一样,把我一刀刀割得支离破碎。

  花无依带我去一家叫做“蓝白”的粥吧喝皮蛋瘦肉粥。粥吧里弥漫着轻柔的音乐,很细的像一条线一样的音乐。皮蛋粥有淡淡的咸味,每一粒粥花都柔软成绵若无骨的半糊状。花无依张开嘴,小心地喝粥,像是要和粥决一雌雄的样子。外面的日光暗淡,我说花无依,一起喝粥,对我来说也算是幸福。花无依听完,就叹了一口气,说为什么一定要生出那么多的恩怨来,我害怕认识你,不如不认识你。

  我说可惜你已经认识我了。

  “蓝白”是我们常去的地方,因为花无依对粥无比热爱,她说粥是养胃和养颜的。另外,花无依喜欢这家粥吧的名字,她说蓝与白,都是干净的颜色,她喜欢干净。她还喜欢这儿的服务员,穿着蓝印花布做成的衣裳,围着蓝印花布的头巾,像一个村姑。那么这粥也就是村姑做出来的,村姑的形象可以让一种粥变得更加香甜。我们若即若离,我们一起喝喝咖啡或者粥,我有时候会去她的家里,和花小青一起玩。而花无依无疑是忙碌的,她在外面喝酒,和男人们谈笑风生,去伙伴量贩唱歌,她的生活丰富多彩。

  我知道我必须要守着我的寂寞。我会在自己的小房间里拉小提琴,或者站在窗边一言不发地看着窗外。其实我的目光游离,找不到目标,只是无意识地望着窗外而已,也许看到的是一片落叶,也许是一个人,也许什么也不是。有时候我会想起初恋的女朋友榛子,在胡杨的秋天,花无依也问起了榛子,她问起榛子时,手里正举着一小杯的百利甜酒。那是一种适合女人喝的甜酒,几乎没有酒精的气息。她说你有过女朋友吗?我说有过很多,都散开去了,像一场又一场的烟花,热烈燃放以后归于平静。她说那么你固执地爱上我,会不会只是一场烟花的前奏。我说不会的,烟花已经过去了,没有过去的是沉甸甸的爱。她说那么你的初恋女友呢,你还记得她吗。

  我说,她叫榛子,和你一样,她也喜欢喝百利甜酒还有卡布其诺。我已经记不起她离开我几年了,六年?还是八年?我已经无法想象她现在是什么样子,她曾经那么迷乱,昂着头装出不羁的样子。她一定是受伤了,一定是一匹受伤的小鹿,而伤害她的那个人一定是我。我和小雅一起出现在她的面前,让她转身伤心地离去了。小雅也离我而去,现在在杭州一定嫁到了一个好的老公,开始平静的生活。而只有我是不平静的,陪着我的是一把做工精良的日本产Suzuki小提琴。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过甜蜜的初恋,相信许多人在最后都没有和初恋的人生活在一起,相信许多人都不会忘却初恋。但是我却不仅仅是忘却,我让一个女孩子伤心和迷乱,甚至堕落。她那么消沉地和很多男人周旋,一定是因为心痛了,才变得那样的无所谓。其实那是最大的有所谓,因为爱得深,所以恨得深。

  花无依望着我,她侧着头,好象听得很认真的样子。我笑了,我说你是不是不太听得懂我杂乱无章没有头绪的话。花无依说听得懂的,即便听不懂我也能悟到其中的一些章节。那么榛子,她现在的情况又怎么样呢?

  我说榛子在慕尼黑,她和一个早两年去那儿的武汉人生活在一起。她刚去的时候生活很艰难,是武汉人一直在帮着她,后来武汉人就成了她的男朋友。男朋友在锯木场工作,每天可以从他身上闻到木头的气味。男朋友长得人高马大,很有力气,他凭着自己的力气来赚钱,每天都工作得很辛苦。榛子离不开他,但却不爱他,只会在某些时候,比如生病和寒冬来临时,关心他。他们有一间租来的不大的屋子,有一辆人家丢弃的汽车,还有人家丢弃的电视机、微波炉以及电冰箱和洗衣机。在异乡的日子,他们的生活波澜不惊。他们是一对寂寞的人,在寂寞里他们会听见锯木机的声音,或者,在百无聊赖的时候疯狂做爱。

  花无依说,你怎么知道这些的,你们是不是还有联系。我说是的,她会不定期地打越洋电话过来,有时候是半年一次,有时候一个月会打两次,她说她想我,但是她已经不怪我了,因为她觉得我和别人在一起手牵着手,其实是一件太正常的事情,就像她现在也会和男朋友把爱作得酣畅淋漓一样。这个世界上,谁离开谁都一样的活。只是,她心底里爱着的一直是我。

  有一天我在电话里对榛子说,榛子,我爱你。

  榛子的语气突然变了,变得有些咆哮,她说你对多少人说过这样廉价的话了,我不要听。

  我再一次在电话里说,榛子,我爱你。

  榛子不再说话了,一分钟后她在电话那头哭了起来。她后来告诉我,男朋友就在她的身边安慰着她,男朋友知道她一直在给初恋男友打电话,但是从不阻止。因为男朋友曾经说,爱总是有些苦的。我说榛子你知道吗,我现在的爱你,和以前是不同的,我把你当成我的妹妹,我爱着你就像爱一个亲妹妹一样。你知不知道,你如果遇到不幸,或者生病,我也会痛,会痛得难过。

  榛子的哭声在电话里更响亮了,在挂断电话以前,她说夏天,谢谢你的爱。榛子说完就挂断了电话。我告诉花无依,这是最近一次和我榛子的通话内容。花无依看了我很久,她有些呆了,她手里的杯子,还漾着百利甜酒。很久以后,她的目光开始变得柔和,她的手伸过来,那么白的一双手,有着长长的手指,和软软的皮肉,轻轻地罩在我的手背上,轻轻地握住,轻轻地说,夏天,你是一个善良的孩子。你知不知道,善良是一个人最重要的品性。我轻笑了起来,说你可以说我善良,但是你不可以说我是孩子,我只比你小两岁。

  花无依不和我争,她把手收了回去,望着胡杨的秋天的窗外。窗外是一条江,很安静的样子,很安静地流了两千多年。我也不说话,咖啡吧里的音乐响起来,沙哑的一个外国男人,给我们唱着外国的一段爱情。我在想,范蠡与西施,算不算爱情?胡三桂和陈圆圆算不算爱情? 那么董卓、吕布和貂蝉之间,又是一种什么样的爱情?谁能说得清楚,地底下埋藏了数千年的,是什么样的爱情?


7
 
       我仍然和花无依若即若离,有时候走得很近,拉她的手,吻她的脸颊,轻轻抱着她,她会把头靠在我的胸前。有时候走得很远,好些时候不见。有时候她会打来一个电话,让我帮她接一下幼儿园里的孩子。我带着花小青去肯德基,她在肯德基的塑料滑梯上爬上又滑下。她喜欢吃新奥尔良鸡翅,她啃着鸡翅的时候问我,夏叔叔,妈妈好象不太喜欢和你在一起。我说,那你喜欢和我在一起吗?花小青说,我喜欢和你在一起,不喜欢和妈妈的那些男朋友在一起。我说,妈妈不喜欢和夏叔叔在一起没关系,只要花小青和夏叔叔在一起就行了。

  然后我就看到了我和花无依之间的结果。从这座城市的肯德基二楼餐厅的窗户望出去,是一家大型商场门口的一大堆人群。有的人出来了,有的人正在进去,我突然对这些人群产生了厌烦,我不知道大街上挤来挤去的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我望着窗外的时候,还没有看到结果,但是,我和花无依之间的结果,终于走到了我的眼前。我的眼泪,在这个季节里一下子流干,让我深信,我一定是一个不够坚强的男人,是一个矫情的男人,是一个像女人一样会有大把眼泪的男人。

  我带着花小青坐在医院急救室外走廊上的长凳上。花小青一定知道了妈妈不太妙的事情,所以她变得一言不发,手中还抓着我给她买的一只毛绒绒的长臂猴。急救室外聚拢了不少人,有许多是和花无依一起常参加旗袍美人聚会的女人们。以前她们在胡杨的秋天咖啡吧里,端着酒杯风情万种地走来走去,现在她们个个眉头紧皱。还有一些男人女人,他们什么话都没有说。有个女的过来抱花小青,女的说小青阿姨抱抱你,妈妈出事了,你别急,让阿姨抱抱你。花小青推开了女人的手,花小青把头轻轻地靠在了我的身上。我的心里突然涌起了一种从未有过的父爱,我想我是个喜欢孩子的人,我还没有结婚,却突然间想要一个孩子了。我伸出手,轻柔地抚摸了一下花小青的头。

  花无依喝醉了酒,在公路上把她的宝马开出了一百七十码的惊人速度。就是在高速公路上,这样的速度也够快的了。花无依的白色宝马钻进了路边一辆大卡车的底下,花无依和宝马一样,被挤得扁扁的。接到报警后,警方用了气割才把花无依从报废的车子里拖了出来。她的身上看不出血迹,身体内部却已经支离破碎。就像是感情上的伤痛一样,外表完美无缺,内心支离破碎,脸上洋溢笑容,心里血流成河。从中午到黄昏,花无依一直在抢救中。而我和花小青,也一直傻愣愣地坐在长凳上,像一大一小两尊雕塑。

  三天以后,花无依死了。花无依在离开这个世界以前,拿一双曾经美丽现在却已经失去光泽的眼睛,看了送别她的人群一眼。她的父母,从一座叫厦门的城市赶来,老两口的头发已成半灰半白,他们的眼泪一刻不停地流淌着。花无依的目光一直落在花小青的脸上,花小青没有哭,只是愣愣地望着花无依。花无依的脸上看不出伤口,看不出血痕,只可以看到腊黄的脸上一脸疲惫的样子。在这个精彩的世界里,这个漂亮女人很匆忙地走了一遭。花无依最后把目光抬了起来,很深地看了我一眼。她一直盯着我看,像是要用目光穿透我的衣服和皮肤,看到我的骨头和血液里去。我知道花无依想要和我说什么,我相信那一记得我的心和她的心之间,搭起了一座桥。我点了点头,花无依的眼帘就垂了下来,随即,花无依老父母的哭声就响了起来

  我抱起花小青,轻声说,小青,你不要哭。妈妈已经不在了,但还有叔叔。花小青点了一下头说,好的叔叔,小青很乖,小青不哭。但是花小青的眼泪一下子流了下来,后来她还是哭出了声音,她说妈妈不在了,妈妈已经不在了。那天花无依的父母带走了花小青,而我离开医院就去了胡杨的秋天。这时候是下午三点,胡杨的秋天生意有些清淡。我坐下来喝酒,我要了一瓶杰克?凡尼,我想把自己灌醉。我要试一试,如果我的身体麻木了,大脑麻木了,心还会不会痛?我一杯一杯地喝酒,咖啡吧老板坐到了我的对面,他仍然微笑着,抽着雪茄。他说,你怎么了?我问他,你说离开这个世界的最好时间是那一个时段?老板摇了摇头说,我没有想要离开这个世界,所以不去想这样一个问题。我告诉他,我说老板,最好的时间是下午三点,那么安静的一个时间,黑夜还未到来,白天还没有远去,许多人从午睡中醒来,这时离开,是多么好的一种选择。老板说,那么谁又选择了这个时间离开了呢?我说花无依,你应该知道花无依的,她是你的常客,她是那个旗袍美人。老板一下子愣住了,他不再说话,他吧嗒吧嗒地抽着雪茄,他的眉头皱了起来,久久没有舒展。

  过了一会儿,老板离开了,离开之前他从我身边经过。他偶出手轻轻在我肩膀上拍了几下,然后,他像影子一样飘出去,不见了。从下午到黄昏,我把自己喝醉,我是听着音乐喝醉的。因为不久,店堂里就响起了《爱的忧伤》,那一定是老板让人播的,算是为一个美丽的来尘世短短走了一遭的女人送行。我摇摇晃晃地离开,离开的时候,我发现我的眼睛几乎睁不开来。几个小时以内,我的眼睛一直被眼泪浸泡着。

  门僮为我推开胡杨的秋天的门,我回过头的时候,看到老板站在店堂里,神情忧伤地向我挥了挥手。

  8

  花无依的葬礼在三天后举行。那是一个落雨的清晨,我跟着她家属的车来到城东的那片公墓。花小青的头发中,别着一朵小小的白花。她向我走来,无声地偎在我的怀里。有人在车厢里窃窃私语,他们在讨论着一个和花无依的女儿亲密无间的男人,会是谁?各种内容的目光,落在我和花小青的身上。我不去看他们,我只看着车窗以外。乡村公路旁边那大片的野花,都被雨水罩入其中,有着一种干净的美丽。

  在殡仪馆的一片小树林里,我和花无依的父母有了一段对话。确切地说,是我牵着花小青的小手,在树林里走来走去的时候,花无依的父母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他们过度的悲伤已经过去,只在脸上留下了难过与伤心的印记。他们想要说的话只是,你是谁?你是不是花无依的男朋友?花小青看了我一眼,说,他是夏叔叔。花小青紧紧拉着我的手,她的身体里,流着外公与外婆的血脉,但是她与外公外婆是不亲热的。我望着一棵在雨中显得有些葱郁的树,我好象是对着那棵树上的绿叶说话,我说我想成为她的男朋友的,但是她一直不承认我是她男朋友,她应该有着自己亲密的爱人。

  花无依的父亲说,我想你一定对她很好,不然小青不可能老是在你不在的三天里念叨着你。我们明天就要回厦门了,我们想把小青带走。无依那么可怜,三年前死了丈夫,现在她自己也去了。我们不想让小青受苦,我们会好好对小青。我说不要带走小青,花无依已经把孩子托付给我了,我会把小青带大,让她受良好的教育,直到她长大成人。花无依的父亲说,无依什么时候说了?无依一直昏迷着,你让她怎么说。我说她用眼睛说了,她临死以前的目光告诉我,希望我能帮她的忙,把孩子带大。

  我俯下身去,对着花小青说,小青,你愿意跟夏叔叔生活在一起吗,让夏叔叔做你的爸爸好不好。花小青看了看外公外婆,对着我点了点头。我一把抱起了她,向小树林的外边走去。我的一只手还撑着伞,伞撞落了许多树叶上的雨水,许多雨水奔向我和花小青的衣服。花无依的父母也跟了出来,他们一言不发。

  我没有参加追悼会,没有去站在花无依的那些亲朋之间,没有去听他们发出的哭声。我躲了起来,躲在一棵大樟树的下面。我甚至不敢抬头,一抬头我会看到一支高高的烟囱。而花无依的灵魂会化为一缕青烟,从那个生命的出口处飘然而出。我不忍看着她的离去,不忍看着一个刚刚还穿着旗袍风情万种的女人,刚刚还举着红酒款款行走在咖啡吧里的女人,突然之间在这个世界上消失,像水蒸气一样突然的消失。雨一直在下,落在大樟树上,落在我的雨伞上。花小青脱开外公外婆的手,向我走来,她的小手躺进了我的大手中。她仰起已经被雨水打湿的脸,说,妈妈没有了。

  我说,小青,别怕,妈妈没有了,叔叔还在,叔叔会做你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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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洪四

  1

  我是洪四。

  “我是洪四”四个字已经成了我的口头禅, 因为我每次走到一个人的面前,首先会拿着眼睛盯着他看,然后微笑着说,我是洪四。

  那个人必定会感到害怕。一百个人有一百种表情,但是一百种表情里面,都有着害怕的成份。从来没有人没有缘由地害怕我,那么现在,让我来讲讲我的从前。

  十六岁的时候我念初中三年级,我是一个不太喜欢念书的人。我喜欢上了班中一个叫吴月的女孩子,她会画画,会弹琴,披着一肩的长发,脸色有些苍白,很纤细的一个人。她不太和别人说话,上学放学都是形单影只的。我喜欢看她望着教室外的一棵树发呆的样子。她为什么要对着一棵树发呆,是不是像我喜欢她一样,她喜欢上了一棵树。她的衣服不新也不旧,但穿在她的身上,都很好看。她很干净,从思想到灵魂到身体到衣衫,就像一阵清明的风一样。我的目光时常被她牵引着,甚至在晚上梦见她,在白天有意无意地骑着自行车经过她的面前。我希望我能用自行车带着她送她回家,但是我从来没有敢对她这样说。有一次我骑车赶到她的面前,那时候她就走在一条街上,一条很长的街。 我抬头的时候,已经能看到街的前方,就是夕阳了。我鼓起勇气停下了自行车,在她面前大概五十米的地方。我想我应该对她说,吴月,我刚好顺路经过,让我用自行车带着你回家。吴月一步步向我走来,她的眼神清澈而忧伤,她也在抬眼望着远处的夕阳,夕阳就挂在一些商店的遮阳棚上。吴月越来越近,我就要开口对她说话了。但是这个时候,我的勇气全失,我蹲下了身子,假装自行车的链子坏了,我装模作样地鼓捣起自行车来。吴月从我身边经过了,带着一股淡淡的清香。她没有招呼我,她穿着小碎花的淡蓝色的棉布连衣衫,把身子挺得笔直,走出了一种小家碧玉的味道。我失望地用手在头上狠狠敲了一记,我想,这个世界上最没有用的人一定是我。

  这算初恋吗?这应该算是初恋的。有时候我会提前赶到学校,走进空无一人的教室时,把目光久久地盯着吴月的座位看。有时候我坐在她的座位上,翻看着抽屉里的东西。她的抽屉很干净的,从来没有东西,但是有一天我找到了一根断了的牛皮筋,那是她扎头发用过的,不小心弄断了。我把牛皮筋拿到鼻下闻了闻,我闻到了头发的清香。后来我把牛皮筋一直握在手中,放在书包里,拿在身边。我一直想找机会和她说话,但是我又害怕和她说话。我家里穷,父母离异,我跟着每天都会把自己灌醉的父亲生活。他在火车站帮人背包,每天有苦力换来的钱,不是换了酒,就是去找某个暗娼,把辛苦钱很辛苦地花出去。在我的眼里,父亲就像一堆垃圾一样,我们之间不说话。但是他有时候会把我按住一顿狠揍。我去找我的母亲,她嫁给了一个死了老婆的干部,是一个人武部长。她总是害怕那个胖乎乎的部长看到她和我在一起。她会给我五块钱,有时候是十块,然后又催促我离开她家。她在部长家里干家务,帮部长和部长的女儿洗衣服被头,炒菜做饭,还要免费陪睡,比保姆更保姆,却不会拿到一分工钱。我说你这是干什么,你不如不要嫁给他,直接给他家保姆,那你一年下来会有很多钱的。她会把手不停地在围裙上擦着,不知所措的样子。她说没办法的,她又说,你还是快离开吧,他马上会回来的。

  我没有钱,所以我吃烂菜叶子,我去菜场捡来菜叶,把能吃的洗干净炒了,算是我的菜。那么穷的我,喜欢上了那么高贵又美丽的吴月,真是令人不可思议。在她的面前,我变得爱表现,我会和人大声争论一个问题,把自己搞得学富五车的样子。我还和班里一个大个子同学打了一架。那只是一件小事引发的争端而已,我却为此凶猛地扑了上去,把他压倒在地上,而且最后我打赢了他。我把他压在身下左右开弓打得他鼻青脸肿。吴月后来冲我轻轻笑了一下,她说你这个人真有意思。

  很快我们就毕业了。在那个夏天,我对自己的毕业感到无比忧伤和迷惘。我的成绩那么差,当然不可能去上高中。而吴月的成绩一向很好的,她应该会上市一中。在毕业晚会上,吴月为大家拉了一曲小提琴,我记不住那是一只什么曲子,只知道她站在大家的中间,很专注地拉了一曲,然后很淡地笑笑,以致谢意。我已经被她深深吸引,我想,为什么吴月会是那么一个优秀的女孩子?几年后,谁会娶上那样一个女孩子?那时候我的手里捏着那根断了的牛皮筋,把它捏得汗津津的。

  然后毕业。

  然后大家各奔东西。

  然后在酒鬼父亲又要打我的时候,我第一次奋起还击,最后我把他打伤了,让他在床上躺了几天。从此他即便是再次醉酒,也不敢再打我。我不再叫他爸爸,我离开了家里,开始在外面游荡。我的声音变得那么粗,身子在拼命往上拔节,但是我的人却永远很瘦。我摇晃着身子骑自行车唱歌,我感到身体里的血已经太多,它们想要冒出来,像一瓶汽水被打开那样从身体里面冒出来。

  关于我纯洁的而又无人知晓的一场初恋,或者叫暗恋,从初中三年级开始,到毕业的时候结束。我以为是结束了,不会再有关葛。接着,我认识了马三,大家都叫他马三哥。

  2

  马三哥是和我的同学大个子一起来的,大个子也是一个不要好的货色。他们晃悠着身子走路,晃悠着身子站在了我的面前,手里各拿着一片插着一根竹签的菠萝。菠萝的气味甜腻腻地钻进我的鼻子,让我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大个子大笑起来,对马三哥说,就是这个家伙看上了吴月,你看吴月会喜欢上这个家伙吗。我想我的脸一定是先红了一下,因为我以为那是我埋在心里的秘密,但是没想到别人早就看破了。然后我的脸一定青了,因为我缓缓地从我家那张破旧的凳子上站了起来,我的脸和大个子的脸应该相差只有一公分吧,说确切一点,我的眼睛部位只能够得到他的下巴的部位。我喷出的鼻息落在他的脖子上。我说,你再说一遍,你再说一遍。大个子像是没有听清一样。我大吼了一声,我说大个子你有种你再说一遍。大个子吓了一跳,他跳了起来,迅速地向旁边跳开,他以为我又会猛扑上去。马三哥笑了,他一定看到我的脑门上暴绽的青筋。马三哥拍了拍我的肩说,有话好好说。

  从此我常跟在马三哥的身后,他发给我一把马刀。他变戏法似的从身上找到了一把马刀,把马刀“当”地扔在了我家的青砖地上。马三哥和大个子离开了我家,他们没有把门合上,然而我仍然能看到从门口涌进来的一小块光线。光线落在了那把马刀上,闪着寒冷的光。我捡起刀来,我抚摸了马刀很久,我想我像一个战士一样,已经和马刀合二为一长成一体了。这个时候,吴月生病的消息还没有传来。等吴月生病的消息传来时,我正和马三哥他们在民生饭店里喝酒,我们把脸喝得面红耳赤的样子,我们还大声吆喝着划拳。这时候大个子把头附到我的身边,大个子说,你知不知道,吴月生病了,得了很重的病,肌肉都萎缩了,不知道能不能治好。家里钱全用完了,学校正在为她捐款呢。我听了以后一下子愣住了,我突然觉得胃里所有的酒都开始翻腾,我向外跑去,在一条臭水沟里猛吐起来。

  这天晚上我手持马刀英勇无比,在马三哥一声令下的时候,横冲直撞地闯进了一个小院子。那个院子里有一群手捏小斧头的人,我只听到金属碰在一起时候的声音,听到血从身体里向往流的身影。我的牙齿紧咬着嘴唇,直到这场刀光中的争斗结束,我才发现我的嘴唇被咬破了,穿了一个小洞,脸上有很长的一段被小斧头划伤的伤口,热辣辣的。我敞着怀,手握马刀,在院子里站成一个孤独的影子。马三哥看着发疯似的我,他后来说了一句话,他说你这个人杀心太重,你太可怕,以后你不会是我马三哥下面的人。

  那天我从马三哥手里接过了五百块钱,那是我用性命去换来的。我知道从此我将开始尖刀上的营生,是一个随时都可能遇到不测的工作。我们的工作有一个很堂皇的名字,叫做讨债,我们都是讨债公司的员工。而我们的惟一手段是先软的后硬的,总之必须把钱还给客户,我们再拿到客户付给的高额分成。第二天我就骑着自行车在大街上奔跑了,我把自行车的速度骑得像汽车一样,不扣扣子的衣衫在风中向后飘荡着。我赶到了医院,没有想要去见那个心中的吴月,而是把钱交给了她的妈妈,一个眼泡已经哭得很肿的女人。我说是吴月的同学,我没有说其他的,就转身走了。那时候吴月妈站在医院走廊上发呆,她一定不会想到我会把钱交到她的手上。那时候我的脸上还在火辣辣的痛着,斧头划伤的创口,成为我被人叫做“疤子”的来源。

  我有钱了,钱不多,但是我至少不用吃烂菜叶子了。大个子在一次械斗中丧生,那是曾经被我压在身上,被我疯狂抽打过的一个同学。他被砍得不省人事的时候,叫着我名字说,我先走一步了洪四。如果有来生的话,我们都别做这行了。那个时候我哭了起来,我是一个不太会哭的人,但是那天我哭了。我抱着他慢慢变冷与变硬的身体,哭了好久。然后一咬牙又提起了马刀。每次讨债以前,我会对那边的人说,我是洪四。那个人如果给钱了,我们就马上离开。如果不给钱,我们会抽出马刀,刀光剑影随即开始上演。

  我是洪四。

  我是洪四!我是洪四……

  洪四的名气越来越响亮了。但是我们也会遭遇追杀,我们心惊胆战地过着日子。终于有一天,我离开了他们,自己叫了几个人开了一家讨债公司。再后来,我不讨债了,讨债很累人的,也许会把命都搭进去。我曾经被抓进公安局,后来又出来了,被人保出来。我只是打群架了,没有捅死过谁。我只是名气有些大了。后来我把自己的讨债公司改成了调查公司,这时候我发现有一种生意,其实是很来钱的,用不着每时都提防着刀光剑影的随时发生。但是这种生意如果做不好,也会掉脑袋。

  潘安一直跟着我,一个长得白白净净的男人。他叫我四哥,他像一个影子一样跟在我的身后,是我的贴心跟随。我说起他,是因为他与我的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血雨腥风的时候,我忘掉了吴月,我不知道她的病最后怎么样了,是不幸离世,还是考上大学,在大城市工作,或者回到了这座城市。如果她仍然生活在这座城市,如果我一定想要找,我一定会找得到。但关健是,我不想找。如果她考上大学了,那么一定是考的艺术院校,可能已经成长为艺术家了。如果他知道有个洪四,那么她一定会想起在她初中的时候,一个叫洪四的小男人,把一个大个子压在了身下并拼命抽打。  没有那么多如果了,初恋藏在心底,我要开始自己的恋爱了。我找过小姐,因为我有钱。我曾经糜烂地生活,曾经在酒里寻欢,但是有一天我酒醒后,望着天花板想了好久,感到了从未有过的乏味和空虚。我想要好好恋爱一场了,那个夏天,我穿着短袖T恤,出现在肯德基里。我看到了一个叫童瑶的女孩子,那么清纯与健康,身材姣好。走出肯德基的时候,我对自己说,洪四,你大概要开始一场恋爱了。

3

  我和童瑶正式开始恋爱。

  我很忙, 下面养着那么多人,我得给他们吃饭的机会。童瑶辞了工作,她当然不会再在乎肯德基的那一点工资了。她和我住在一起,住在偌大的房子里。她喜欢上了一家叫做胡杨的秋天的咖啡吧,有一段时间,她几乎天天泡在那儿。我会去接她,不管多晚我都会开着车去接她。我想起了离异的父母,我就想我得对她好一些。如果我们有孩子,我更要对孩子好一些。那是因为,我自己受了很多的苦。

  说说父亲。我不能不提父亲,他死了。他其实已经可能不再工作了,因为我完全有能力给他支付酒钱,让他每天都烂醉如泥,让他每天都去浦阳江边找那些暗娼。但是他却突然死了,被火车撞死的。警察在他的口袋里发现了一些零钞和一张身份证,还发现一瓶尚未开封的同山烧。那天下着雨,我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电话首先告诉我说,他是警察。然后告诉我说,你是洪三炮的儿子吗,洪三炮被火车撞死了,你来一下。然后电话挂了,我只听到办公室外的雨声。我手持电话愣了很久,我耳朵里什么也听不到了,只听得到雨声。眼前却浮起一个醉鬼在铁道上摇晃着走路的情景。他好好的不在家里喝酒干什么?为什么要跑到铁路上去。我没有哭。潘安问四哥你怎么了?我淡淡地凄然地笑了笑说,没什么,一个醉鬼,他离开了人世。

  我也得说说母亲。她后来嫁的那个人武部长已经退休,人仍然很胖,仍然需要我像佣人一样的妈服侍着他。他经常去公园里看人家下棋,看着看着就打盹睡着了。有时候他还会训斥,甚至打骂我妈。有一回我去看妈的时候,妈抹起了眼泪。在我的再三追问下,才知道妈这么多年来,一直在受醉鬼和部长的欺凌。那天部长唱着戏文回来了。我说部长我有话跟你说,我们去楼下说好不好。部长想了想,跟我下楼了。在楼梯拐角处,我说部长你知道我是洪四吗?你知道你的老婆是洪四的妈吗?部长觉得有些莫名其妙,他说知道啊,怎么会不知道。我说那你以后别再惹我妈不高兴,要是她不高兴的话,我杀了你。部长哈哈大笑起来说洪四你真会开玩笑。我也笑了,我说那我再开一个更大的玩笑。部长的脸一下子白了,因为他的脖子上突然被架上了一把马刀。部长像一只皮袋一样,我推了他一把,他就软软地倒了下去。然后,我慢慢地一步步地下楼。

  关于父亲母亲,我不太想多说。我惟一要感谢他们的,是他们在某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的激情,让我有了生命。我想要说的是童瑶,我把她当成了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人,甚至愿意为她作最大的付出。许多个晚上,我拥着童瑶,亲着她的脸,想着这就是我洪四的女人,这就是我洪四的女人。但是有一天,我发现了童瑶小小的异常,潘安也告诉我,童瑶有些不太对劲了,让我注意一点。终于在一座叫浣纱的桥上,我刚好开着我的车经过,我看到了童瑶把一个男人堵在桥栏边。男人是一个清秀的人,我在胡杨的秋天见过他,是一个会拉小提琴的男人。童瑶缠了那个男人很久,后来男人走开了。这个时候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在男人离开以后,我从车上下来。我和童瑶发生了争执,我打了她一个耳光。这令童瑶很气愤,她想要跳入江中,被我一把拉住了。我知道,我们之间的裂缝将越来越深,但是我爱得她那么深,她又为什么要移情别恋?

  爱情是说不清楚的一件事。我一直以为我自小至今,长得像路边的一棵野草。但是野草也奢望着爱情。如果野草也有爱情,那么野草也愿意付出,愿意在秋天的时候,被一场野火烧成灰烬,愿意在来年化为新泥,让心爱的嫩绿的草,发芽与成长。我把自己灌醉,灌醉的时候想起了吴月。那是我的初恋,我告诉我身边的潘安,我说帮我查一下一个叫吴月的女人。这座城市一定有一百个吴月,你要帮我找的,是一个漂亮的,和我同年出生的,毕业于一中的吴月。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寻找心中的初恋,也许这是每一个男人和女人心中的一个结,在十年或几十年后,他会去寻找。这样的寻找不是寻找爱情,而是寻找逝去的美好回忆。

  童瑶疯了。我问她为什么要爱上那个小提琴手,我说他能给你什么,他那么穷。童瑶说,你以为你自己很富吗,你不也是吃烂菜叶子长大的吗。我的心灵堤防一下子跨了,童瑶的话伤害到我的自尊,但我没有发作,而是沉默不语。童瑶的爱他,没有理由。也许那些爱得异常深的,都是没有理由的。我对潘安说,去查一查,那个男人是干什么的。很快潘安就有了回音,说,他以前在一家银行工作,爱上了一个叫花无依的女人。花无依撞车死了,他就带着花无依的女儿花小青生活,并把花小青的名字改为夏花。花无依是大名鼎鼎的谢董的女人。现在他已经辞去工作了,在胡杨的秋天拉小提琴为生。据说,小提琴拉得不错。

  对了,他的名字叫夏天,夏天的夏,夏天的天。

  我记住了,夺爱的男人,叫做夏天。

  4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会翻看父亲和母亲的照片。我手头只有一张他们的照片,是他们傻呵呵地站在一起时拍的黑白两寸照片。我把他们的照片放在台灯下,那样可以异常清晰地看到他们的表情。我想,拍照片的时候,他们一定沉浸在年轻时代的爱情中。那个时候,男人还没有成为酒鬼,女的也没打算要离开男人,他们会对自己的男人和女人好,对孩子好,对生活好。

  我把这张照片一直珍藏着。现在酒鬼已经死了,铁路上赔了一千多块钱,那是用来火化和料理后事的钱。我没有去领这笔钱,这笔钱对于我来说,还可以派什么用场?母亲知道酒鬼死去的消息后,还是落了眼泪。自从原人武部长的脖子上突然多了一把马刀以后,母亲的日子好过了不少,部长对母亲和颜悦色了。这是一个胆小的男人,是一个我看不起的男人,而据说他年轻的时候是握过枪的。我觉得可笑。现在我只能来回忆这两个人的年轻时光了,他们给了我生命,但却好象与我不太有一丝丝的关联。

  我喜欢孩子。看到大街上走过的孩子,学校门口放学时涌出来的孩子,年轻的父亲手中抱着的孩子,我都会傻傻地看着。我想我也会有孩子的,童瑶可以给我生一个孩子。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我一定要让他上最好的学校,吃得好穿得好用得好,让他把我年少时的不幸给补过来。童瑶说,早着呢,我们连登记都还没有登记,这么急干什么要孩子。那时候童瑶还会对着我撒娇,她说过两年,过两年好不好。我只能说好。潘安知道我喜欢孩子,他老是给我买洋娃娃,我车里有洋娃娃,办公室里有洋娃娃,房间里有洋娃娃,都是胖胖的屁股,大大的眼睛的男孩,或是织着金黄的辫子,有长长的睫毛,穿着漂亮的裙子的女孩。这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一个老是说“我是洪四”的人,一个站在桥头跺一下脚会引起轻度地震的人,一个冷血的人,怎么会那么喜欢洋娃娃?

  我喜欢黑夜。我是一只老鼠投胎的吧,我总是觉得黑夜是个神奇的时间段。我喜欢凌晨两点钟以后的黑夜,那是安静的黑夜,我会傻傻地在台灯下看报纸,喝茶。有时候睡下了,也会偷偷起来,坐在沙发上发呆。我知道这个时候一定会发生许多事,比如一对醒来的情人,会再做一次爱。比如有一个小偷溜进了某户人家,开始提心吊胆的偷窃。比如一辆夜行货车的前行,比如一个人醉了倒在路边吐出污物。这些都是小事情,也许会有大事发生,比如一个国家的军用飞机正在起飞,向一个奔袭目标进发。凌晨两点以后的黑夜,我的思维活跃思路清晰。我是属于黑夜的。  但是这段时间的黑夜,我却开始不安。我可以让一个男人在一分钟之内跪到在我的脚下,却无法做到让我心爱的女人心软。她已经睡着了,打着轻微的呼噜。我喜欢女人会打轻微的呼噜,轻轻翻动身体,发出梦的呓语,因为我感到那样的女人,才是充满女人香的,才是真实的。我喜欢真实。但是真实的童瑶真实地喜欢上了一个小提琴手,这件事令我头痛。我的夜,开始变得不安,变得焦躁。潘安也变得忧心忡忡,一直以来我的情绪能直接影响到他的情绪。有一天他终于对我说了一句话,我没有答应他,但是我默许了他。5

  潘安说, 四哥,让我帮你去把那个小子办了吧,我让人敲断他的腿。潘安站在我的身后,站在一堆阴影里。我只看着一盏台灯,灯光把办公桌前的一小块地方照亮。潘安的声音从黑暗里发出来,潘安说完话的时候,我沉默了好一会,然后,我走到了黑夜中的窗前。窗外,一场雨由远而近,沙沙的声音盖住了黑夜。潘安又说,四哥,让我敲断他的腿,给他一点颜色瞧瞧。我笑了一下,颜色?颜色的名词解释应该是什么?我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回味着从黑暗里传出来的那个声音的意思。潘安终于无声地绕过我的身边走了出去,我知道,他一定带着人开车向胡杨的秋天进发了,这个时候,那个叫夏天的人一定正在拉着小提琴。而潘安,他要为夏天制造一种颜色。

  屋子里只剩下我。我开始变得不安起来,我为自己泡了一碗方便面,方便面的碗上印着佐料很多的面条,看上去颜色真的不错。我知道这是一种骗人的广告,为什么广告法不去查一查,广告法管什么用的?我吃完了一碗面条,然后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有时候我还看看父母亲的那张合影,他们三十年前的笑容,在台灯的灯光下显得那么遥远。雨声一直没有停,这烦人的雨声,在这座江南城市里,是经常会响在人们的耳畔的。我想,我一定得做一件什么事情了。但是我不知道该做什么,我想不起来了。我走到窗前吹风,吹那种带着几粒雨珠的风。风和雨滴一起落在了我的脸上和脖子上,让我感到了凉意。这时候我终于想到,我其实是想要给潘安打电话。

  我拨了潘安的电话,电话关机了。我拼命地拨,电话里的那个女人就拼命地告诉我,你拨打的用户已关机。雨声越来越密集,像爆豆的声音。电话最后终于打通了,长音过后,气喘吁吁的声音响起来。我的第一句话就是,潘安,你停手,你不要对夏天怎么样。潘安不说话。我的心一下子凉了,我知道潘安一定已经完成了制造颜色的过程。我说,潘安,你听到了吗,让你停手。潘安电话里,灌满了雨的声音。潘安说,他已经趴下了。

  我颓丧地坐在了椅子上,把手机丢到办公桌上。我就那样长时间地坐着,想象一个从胡杨的秋天走出来的人,他刚刚还在为别人拉着小提琴。他拉完小提琴,撑着伞走到了大街上,在十字路口不远的地方,他看到了雨中亮着的黄灯,然后一辆车在他身边停下。然后一个人把他推到在地,另一个人对着他的腿举起了铁棍。车子在他的惨叫声还没有结束的时候,就已经开走了。男人躺在雨水中,他开始呻吟,并且作艰难的爬行。他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从口袋里摸出了手机。

  在120闪着蓝色的灯赶来之前,我想他一定在雨中垂下了头颅。他的身子被雨水浸湿,一把伞已经被抛到很远的地方,被好几辆车子辗过了。120终于赶到,几个穿白衣服的人七手八脚地把他抬到担架上,然后大街上又很安静了,只留下一把孤独的伞。我想象着小提琴手倒地的情景,被救走后一条寂寞大街的情景。我想我一定是做错了什么,因为我曾对童瑶说过,你信不信我会打断他一条腿。那么我该保护他的一条腿才对,如果是别人打断了他的腿,童瑶也一定会把这账记到我的头上。我并不是怕童瑶会把我怎么样,我只是想,女人,一定不欣赏一个男人用武力去解决另一个男人。那样只会说明,你是一个没有自信的男人。

  雨一直一直在下,我一直一直坐在椅子上,风一直一直从窗口灌进来。

  6

  我知道童瑶一定会来找我的。她果然来了,很平静地走到我面前。她甚至还让我为她泡了一杯茶,坐在我的对面,心情很好的样子。然后她喝了一口茶,说你的茶叶真好,那么细嫩碧绿的茶叶。如果茶叶也有年龄和性别的话,这些茶叶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子。童瑶还说,今天的阳光真好啊,你看看,那么细碎而温暖的阳光,像不像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一团团棉花。童瑶把自己搞得像一个诗人似的。我想童瑶一定是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所以我也笑了,我说童瑶,你真像一个女诗人。

  童瑶也笑起来,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我的身边。童瑶轻声说,洪四,你是个畜生,你真的不是一个人。我盯着她的眼睛看,她的眼睛里居然还含着笑意。童瑶又说,我以为你至少还算是一个男子汉,尽管干了那么多坏事,但是你还是男子汉。没想到你会干一些背后的勾当,你以为这样你就了不起吗。童瑶的声音仍然很轻,但是我却感到了她话里面夹着一把锋利的刀。那把刀开始割我的心脏,把我的身体也一点点地肢解开来。童瑶说,你凭什么,可以让人打断夏天的一条腿,你是上帝吗?人家有没有得罪过你?人家会在背后笑你,一个堂堂男子,用了这样下三滥的勾当。

  我一句话也没有说,我知道没有阻止潘安,一定会是我做错的一件事情。现在,已经没有后悔药可以吃了。

  童瑶又说,洪四,你真是一个畜生。然后她突然吐了一口唾沫在我的脸上。也许是五分钟,也许是十分钟,屋子里很安静。童瑶也愣住了,她一定不知道为什么会吐出一口唾沫的,为什么会让唾沫落在我的脸上的。我的眼泪开始在那一刻流了下来,一个我心爱的女人,她为另一个男人骂我是畜生,为另一个男人朝我的脸上吐了唾沫。如果我和夏天之间是一场无声的战斗,那么童瑶已经用行动无声地宣判夏天打赢了我。我举起手来,用袖子仔细地擦着唾沫,我的眼泪在流着,但是脸上却挂着微笑。然后,我把手高高举起,有力地落了下去,落在童瑶的脸上。我们都听到了清脆的声音,我还看到童瑶一下子呆了,她的脸上有五个手指头的印痕,异常的清晰。后来她用手捂住了脸,眼眶里蓄满泪水,显然她在强忍着不让泪珠掉下来。但是我从他的目光里看到了愤怒和憎恨。我的心一下子凉了,我不能接受这样的目光,这样的目光,等于是她将离我越来越远的一种宣判。

  童瑶一步一步退到门边,然后她快速地打开门。她的身影一下子不见了,她跑上了大街。我把手指头插进蓬乱的头发里,我的脑子里像是塞进了一个蚂蚁窝。我想我得去追她回来,我不能让她那样离开我。于是,下楼,打开车门,开车,在大街上搜寻。在一家新开张的百货商店门口,我看到了一个涂口红的女人的巨幅广告。广告下面匆匆行走着一个身体前倾的女人,她就是童瑶。她的手仍然捂着她的脸。我把车开到她的身边,车窗缓缓降下来,我说,童瑶,你上车,你上车好不好,你上车再说。我的声音低沉,相信里面一定夹杂着哀求的味道。童瑶没有理我,还是向前快速行走着。地上还有一点点的潮湿,升腾着一种地气,那是昨晚落了一夜的雨的缘故。我从车上下来,挡在了童瑶的面前。我说童瑶,你听我说好不好,我不想打你的。

  童瑶看了我一眼,说,你打得还不够吗,你打我一次一次,你到底算是我什么人?

  我说,我是爱你的人,我这样做,是因为太在乎你。

  童瑶冷笑了一声说,我不要你那样的爱,你的这种爱会令我窒息的。

  我说,那童瑶你先上车,上车再好好说,我先带你到乡村公路上兜兜风。

  童瑶说你走开,我不要你管,我与你是无关的。这时候一个警察走了过来,这是一个矮胖的警察,他的上身还穿着一件桔黄与白相间的背心。他用手指头敲了敲我的车身,对着我喊,这车是你的吗,你不开车,我要拖走它了。这里是停车的地方吗。

  我心里正窝着火,我走到他身边说,我是洪四。警察愣了一下,随即笑了,算你是洪四吧,但是我们局长都在按规定开车,我想你洪四总大不过局长吧,希望你能配合。马上开车,要不第一扣分,第二拖走你的车。你有本事,有人,你去警队找人去。童瑶这时候也说,警察先生,我不认识这个自称洪四的人,我与他是无关的,他在骚扰我,我向你求援。警察又笑了,他当然看得出我和童瑶是熟识的,一定为着小事而争吵。但是我还是乖乖地上了车,呆呆地看着童瑶的身影越来越小。

  童瑶只留给我一个背影。我知道童瑶正在一步步离我远去,离我的生活远去,离我的心远去。如果爱情也分段落,那么,童瑶大概想要画一个句号了,童瑶大约想要和我告一段落了。我的直觉。

  我的心里很酸,我开始怀念吴月。我并不想再次认识吴月,再次发生一段什么恋情。潘安已经打听到,吴月在公安局上班,这是令我吃惊的一件事情,她居然上的是警校。潘安给我的一张偷拍的照片里,吴月比当年胖了一些,但不肥,长得很精神,眉眼里仍有着当年的影子。潘安说,她结婚了,有个两岁小孩,现在她已经是公安局年轻的刑侦队副队长。我把她的照片翻转过来,塞进抽屉的缝隙里了。她的初恋不是我,而我把初恋献给了她。

  分段落的爱情,那么遥不可及。那么古人吟唱千年的不死的爱情,究竟是在哪儿可以找到的?

第四部分:童瑶

 1

  夏天的小腿骨断了, 是被洪四的人打断的。洪四让人打断他的腿骨,当然是因为我喜欢上了夏天。但是夏天是无辜的,夏天根本就没有想要和我怎么样。如果夏天也真的喜欢我了,我想洪四会不会让人把夏天给干掉?我不知道我该做些什么,我打算不再见洪四了,他不是我想要的男人。我很仓促地租了一间一居室的房子,匆匆搬了过去。我去医院找夏天,但是护士说,夏先生已经说了,他不想见你。那时候我愣在走廊上,我知道夏天可能已经在恨我了,因为我让他本来已经平静的生活,变得不平静。

  我默默地离开了医院。我去了菜场,买了一条黑鱼。在菜场里,我就让鱼贩子把黑鱼给杀了。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我炖了一个黑鱼汤煲。我在煤气炉边呆坐了整整一个下午,看鱼汤渐渐变成白色,渐渐变得浓酽。但是我一直对着鱼煲发着傻,我想不通我为什么那么固执地喜欢上了夏天,是不是他看上去的那种儒雅,还是因为得不到的总是好的。黄昏,我先从幼儿园把夏花接了出来,也许在三个月之内,接送夏花的任务将由我完成。然后我牵着夏花的手,拎着黑鱼煲来到了夏天的病房。我直接进入了病房,他住的是特护,我让医院给的特护。医院说,那这账谁来结,我说我会来结的。我在心里说,他是我心爱的男人,我得让他住好一点。

  夏天的腿上绑着石膏,他很冷地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我举了举手中的鱼煲说,夏天,我给你炖了鱼煲,希望你能吃一点,对伤口有好处的。夏天向夏花招了招手,并且剥开了一只香蕉。夏花走到夏天的身边,轻声叫,爸,然后接过了香蕉吃起来。我看着这对没有一丝血缘的父女,为地下的花无依感到庆幸。花无依最大的幸福,不是曾经嫁过一个志同道合的丈夫,也不是曾经投进一个大富人的怀抱,而是认识了一个那么深爱着她,而她始终没有接纳的男人。夏天伸出了手,他的手搂住了夏花的背。然后夏天把目光投在了我的脸上。夏天的脸上漾起了微笑,他说童小姐,请你离开我的病房,因为我不欢迎你,我不喜欢你,我甚至讨厌你。

  我的眼泪刹那间就挂了下来,爱是容易让人痛的,痛是容易让人哭的,特别是并不坚强的女人的心,受到心中爱着的人一点点的伤害时,会痛得心悸。夏天仍然微笑着,他的微笑,是一枚会扎得人生痛的银针。夏天说,我曾经游戏风尘,曾经像一个油子一样周旋于女人中间。有一天我发现我得结束这样的生活,我要守住一个我喜欢着的女人。如果我喜欢她了,不会去考虑她有多大,她是富人还是穷人,她是不是生了大病,她有多少种陋习。我会爱她的全部,因为爱里面,有一种伟大的包容。我会微笑着和他一起看阳光来临,看风雨来临。但是,那个女人离去了,她的离去令我伤心。我一直都相信,女人离去以前,一定很后悔没有好好爱我一次,那怕是一分钟。这是一件奇怪的事情,就像我对你一样,我不喜欢你,所以请你走开。我到死也不会喜欢你,因为我还没来得及喜欢上你,就断了一条腿,如果我已经喜欢上你了,我怕是已经丢了一条命。我已经报案了,但是除了那天晚上的一场雨外,警察们抓不到一点证据。不过童小姐,你一定得相信,洪四的下场,一定会不太妙的。

  我相信夏天说的这些话,我知道他说的话都是对的。我打开了黑鱼煲的盖子,但是夏天的话让我的手停在了半空中,那只盖子放下也不行,拿起也不行。夏天说,请你把黑鱼煲带走,我不想喝你做的鱼煲,我怕你在汤里下毒。我终于哭了起来,眼泪滴进了鱼汤里。夏花走了过来,她拉了拉我的衣襟说,阿姨,你不要哭好吗。爸爸腿上痛,所以他才会让你不开心的。我抱着夏花,哽咽着说阿姨知道,但是你的夏天爸爸简直不是人。我把头抬了起来,哭着对夏天说,夏天你不要以为你有什么稀罕的,你这样的人在大街上一抓就是一大把。你刚才说的那句话,还像是一句人话吗。夏天不说话了,我知道他已经意识到刚才的言重,我知道他刚才那句话也一定是无心的。

  夏天安静下来,他打开了CD,用耳塞听起了音乐。那是一张小提琴曲,全部是世界名曲。我看到过那张封面,封面告诉我,这张碟里面有巴哈的《G弦上的咏叹调》,有比才的《阿莱城的姑娘》,还有格里格的《晨曲》以及门德尔松的《乘着歌声的翅膀》等等,蓝色的液晶小屏,闪着安静的蓝光。病房里也安静下来,一切都安静下来,我擦干了眼泪,还是往小瓷碗里舀了一碗汤。夏天微闭着眼睛,他的手在轻轻舞动,好象是陶醉其中的样子。

  我把碗放在他的床头柜边,拉着夏花的手轻轻退出了病房。我说夏花,爸累了需要休息,我们让爸安静些好吗。夏花点了点头,她听话地拉着我的手走出了病房。走不多远时,我轻手轻脚地走了回来。我踮着脚透过气窗看到夏天喝掉了一碗汤,又倒上了一碗汤,装作没有动过汤的样子。我笑了。

  2

  夏花问,阿姨,你是不是也喜欢喝百利甜酒和卡布其诺咖啡?

  夏花问,阿姨,你多大了?你为什么要对爸爸那么好?

  夏花问,阿姨,妈妈已经没有了,她是不是过一段时间还会回来?

  夏花问,阿姨,夏天爸爸比谢伯伯好多了,我不喜欢谢伯伯,他从来不和我说话。

  这是夏花的一些问题,这样的问题还有很多,这些问题,都是她在西山公园里的秋千架上问我的。我推着她,她的身子就像一只燕子一样飞起来,白色的裙子,舞着。一些颤动的音节,也落进了我的耳朵。我没有回答她,只是微微地笑笑。夏花还不能知道什么,就算知道了,她又能懂多少大人的情感?只是夏花一定会比别人早熟,是因为,她其实已经是一个孤儿。

  夏花上幼儿园中班,上午我把她送去,傍晚接回来,一起到医院去看夏天。老师说,你是谁?你有接送卡吗。我把从夏天哪儿取来的接送卡给了她,我说我是她的阿姨,她爸病了,一段时间里会是我来接送夏花。

  一天,我带着夏花来到了江边。我们坐在江堤上,听水从遥远的地方赶来,然后拍岸,然后把声音传入我们的耳朵。我们都晃荡着脚,像姐妹的样子。夏花说,阿姨,你是不是喜欢我的夏天爸爸?我笑了,我拢了拢被风吹得飞舞起来的头发说,你说呢,你觉得阿姨喜欢上了你爸?夏花若有所思地想了想说,我想是的?我说那是为什么呢?夏花说,因为夏天爸爸喜欢我妈妈时,是一个什么都愿意做的人。现在你也一样,爱是不是就是为了那个人做任何事情?我没有说话,我想这不是一个小孩子应该说得出口的,但是夏花却说出来了,并且说得准备无误。

  我感到害怕。我害怕身边坐着的一个小孩,有着阴郁的眼神,和先知先觉的敏锐神经,像一种妖。我甚至老是有一种幻觉,好象花无依常常在天空的云朵里睁着一双美丽的眼睛,看着我们的人生,看着夏天看着夏花也看着我,看着一座城市,一条江,一座叫做胡杨的秋天的咖啡吧,看着咖啡吧里进进出出的那些她熟悉与不熟悉的人。

  我相信我已经陷入爱情的泥沼,我相信有一双手把我紧紧抓住了,我相信我会爱得遍体鳞伤,我也相信,这是上帝的安排,上帝安排我说,去吧,去爱一个会拉小提琴的男人,让他的琴音将你淹没……

 3

  夏花是一个干净而听话的孩子, 她和我住在一起。我们睡一个床上,她会自己刷牙和洗脸,起床后把有着卡通图案的小薄被迭起,然后坐在小桌子前,喝牛奶,吃早餐。早晨,阳光从窗外漏进来,她不说话,只是专注地吃早餐,吃完的时候,给我一个微笑。微笑的意思是,阿姨,我们一起走吧。然后我就牵着她的手走出门去,锁上门,下楼。我住六楼,每天都要跑好几趟,是一种免费的健身活动。

  每天放学后我带她去见夏天。夏天的腿伤在一天天好起来,但是伤筋动骨,起码一百二十天才能恢复正常。当然他不用在医院住那么久,在医院住一个月就足够了。夏花会说,我想夏天爸爸了。我说那么让我来做你的童瑶妈妈好不好?夏花想了想,说,好的。然后夏花讲起她的妈妈,她说妈妈是顶顶漂亮的女人。我说阿姨漂亮吗?她说阿姨也漂亮,但是没有妈妈漂亮。我笑了。

  如果花无依活着,如果花无依能听到夏花说的话,她一定会很满足。关键是,有许多时候,你一不小心就不能享受到这种天伦带给你的欢乐了。尽管这只是不经意的一句话,是你平常不太会留意的一句话。

  那天傍晚我看到了一个高大的男人,他突然出现在幼儿园门口,他是从一辆奔驰车里走出来的,戴着一副墨镜。我拉着夏花的手从幼儿园里出来,夏花突然停住了脚步,她看着那个男人。

  男人笑了一下,男人说,小青,你认识我吗。

  夏花说,我现在不叫花小青了,我现在叫夏花。我认识你,你是谢伯。

  男人又笑了一下,看看我,然后转过身去了他的车边。他打开手门,从里面拿出一只黑色塑料袋,然后关上车门,把塑料袋提到了我的面前。男人说,这里面是五万块钱,你拿着。

  我盯着他的眼睛看,我隐约能看到他藏在镜片后面的眼睛。我说,为什么要拿着,你没有欠我什么,所以我不想拿着。

  男人说,我姓谢,我不是花小青的亲人,但是她的妈妈花无依跟过我一段时间。我想我有义务照料一下她的孩子,这五万块钱,是给花小青上学用的。用完的时候告诉我一声,我再拿钱过来。男人说完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张名片,我接过名片,看到了一个频频出现在本市报端的名字,他是企业界精英人物,是可以呼风唤雨,但有着不便明说的过去的人。

  我没有接过塑料袋,我说,我不是孩子的监护人。监护人是夏天。

  男人说,那请你把钱转交给他,我知道他,是那个在胡杨的秋天拉小提琴的男人。

  男人又说,你就说我姓谢就行了,他一定会知道。

  我说,好吧,我转交给他。

  我收下了钱,说了声谢谢。男人说,我送你们一程,你们去哪?我说医院。他愣了下,说,病了?说是的,他的骨头生病了。

  车在医院门口停了下来。我和夏花一起走向骨科的病区。我们忘了和那个姓谢的男人告别,也许我们该称他为谢董。我们走到了夏天的床边,夏天在听音乐,听CD里播放出来的小提琴曲。那是别人的音乐,不是夏天的。夏天的音乐,只适合在胡杨的秋天,那儿是夏天的一亩可以播种的田。我没有把塑料袋里的五万块钱交给他,他一定不会要。夏花也一句不曾提起,她看上去已经很懂事了。

  4

  医生站在了我的面前,他戴着眼镜,很清秀的一个中年男子。他把手插在白大褂的兜里,像影视作品里的医生一个模样。他和我说话的时候,我拿眼睛盯着他看。他白净的脸微微有些红了。我喜欢看男人脸红,会红脸的男人,总是有一种腼腆的味道。

  医生说,你跟我来一下。我跟着他走到了办公室。医生说,你坐下。我就坐下了。医生为我倒了一杯开水,很干净的开水,散发着漂白粉气味的开水,但是看上去很干净,漾在一次性杯子里。医生说,夏天的骨头已经长好了。我说我知道。医生笑了一下,又是腼腆的样子。医生说,但是有一点你不知道的,希望你有心理准备。我说好的。但是我的脑子里突然像被抽空一样,变得一下子轻飘飘的。我变得不安起来,我想一定是夏天的身体出了什么问题了。医生扬了扬手中的一些资料,把它们抛到我的面前说,他得了淋巴细胞型白血病。

  我不再说话了,目光呆呆地落在那些病理报告上。时间一下子停住了,不再前行,是因为我的心里一下子被什么东西塞住了,缓不过气来。我怀疑自己会突然之间死去,像一只鸟遭遇一粒从汽枪嘴里吐出的铅弹。医生说白血病是人体血液中白细胞的恶性病变,得了这种病的病人,他们的血液里骨髓里以及各组织器官里都存在着大量形态异常的白血病细胞,这种细胞不断增生,病人就可出现一系列症状。医生已经坐了起来,反背着双手,像是在给我上课一样喋喋不休地介绍着这种病症。我讨厌这样的喋喋不休。我只是记起起了夏天刷牙时吐出血水的情节,那时候夏天对着那细小的血水看了很久。他发现我在注意他时,笑了一下说,我的口腔感染了,皮肤好象也有了炎症。我没有在意,我怎么可能知道有一种叫做白血的病,会悄悄侵入夏天的生命。看上去,他那么健壮与挺拔。

  我一直看着窗外的一棵樟树,那是一棵老年的樟树,我相信它已经有一百岁了。它的生命却还是那么的翠绿,有时候,人不如做一棵树,可以无忧地看着风景度过一生,可以听鸟鸣,看风走过时的颜色。我看到一只鸟落到了树叶丛中,不见了,像隐入了时间的深处,像一个人隐入大街的人流。医生仍然在喋喋不休地说着,我站起了身子,说,医生请你停止好吗,我不想把白血病弄得太懂。医生停止了说话,看了我足有一分钟。说,对不起,但是希望你能配合我们,让他有治好病的信心。因为,信心比什么都重要。

  这是我最爱听的一句话,是的,信心比什么都重要,信心可以使一个男人成功,也可以使一个女人变得美丽。我点了点头说,会的,我会配合。只是请先瞒着他好吗,先别让他知道,我会找一个合适的机会告诉他。

  我走出了医生的办公室。我来到夏天的病床前。夏天正和夏花在玩一个拍手的游戏,好象有“你拍一我拍一”的句式。他们在不厌其烦地制造拍手声音的时候,我的腿却一下子软了下来。行走和站立,是一个健康人最基本需要具备的东西。我一下子坐倒在床沿上。夏天和夏花停止了拍手,他们望着我。我努力地挤出一个灿烂的笑容给夏天看,我说,夏天我有些累,站也站不稳了。夏天没有说话,只是笑了一下,露出一口白牙。

  这个晚上,我失眠。在我从医生口中得知这个消息时我就知道,今晚我将失眠。许多时候我们其实都能淡然地笑谈各种各样的不幸,但是这样的不幸最好不要落在自己或者亲人的头上,那样的话你会受到打击,你会疼痛和难过。现在我能准确地体会对别人受到打击时的心情了,我已把夏天当作亲人。所以,我会难过和疼痛。

  我给夏天削一只苹果,削得无比温柔。苹果的皮被切开时,弥漫出水果的清香。一只苹果花了我半个小时,因为我无力把苹果削得那么的干净和利落。夏天接过了苹果,放在嘴里咬了一口。如果苹果是一种幸福的话,那么夏天一口咬住了幸福。但是,夏天的幸福,已经不多了。

 5

  一个清晨, 我送夏花上幼儿园,在回去的路上,突然想到应该要去医院了。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去医院,我觉得医院里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我赶到夏天的病房时,看到了满地的狼籍。那是夏天的杰作,夏天把杯子、水果、热水瓶什么的都打破了。因为一路小跑,我气喘吁吁的,我把自己靠在了门上。我看到夏天闭着眼睛,他的身后靠着一个枕头,他的目光散乱无神地望着窗外。

  夏天一定是知道了他的病情。他没有理我,像一团没有力量的棉花一样,软软地堆在床上。他说,请你离开好吗?他的声音是很轻的,像一只蚊子经过我耳边时的鸣叫。我没有动,我不知所措地站着,不知道该离开还是留下。一个枕头向我飞来,跟着枕头一起飞来的是一句吼叫,你滚回去好吗。你不要再假惺惺地来看我。我的日子,已经不多了,我不要你们看我的笑话。他的脸因为激动的缘故,一下子涨红了。医生护士冲了进来,我看到了一个长得很像花无依的护士,她身材很高挑。她说夏天你静一下,你静一下,你现在最需要的是安静。夏天的脖子还梗在那儿,像一头愤怒的公羊。我一步步向后退去,退到门外的时候,我终于开始了一场掩面的奔跑。一个声音从天上掉下来,那一定是我的灵魂在说话,我的内心深处在说话。内心说,童瑶,你没有欠过他什么,你为什么要受这样的欺负。童瑶,你回去吧,不要再来医院了,让一个叫夏天的人,在冬天里生,在夏天里灭。自生与自灭,那是自然法则。

  整整一天零一个晚上,除了把夏花从幼儿园领回来,我没有去过医院。夏花坐在我的床边,说阿姨你是不是病了。我说阿姨没病,只是心里难过。夏花说,那我们为什么不去看夏天爸爸,以前我们每天都去看夏天爸爸的。我说不用去看了,你的夏天爸爸不是人,他没有良心。夏花的声调一下子变得凄惨,夏花说阿姨你不要这样说,我知道你们都是好人,都对我好,而我没有爹妈了。夏花的眼圈一下子红了,在她没有哭出声音以前,我的哭声比她先响了起来。我搂着她哭,把她的衣襟打湿。我说,夏花,明天傍晚,我们一起去看夏天爸爸吧。夏天爸爸心里也不好过。夏花的手伸了过来,落在我的眼睑上,她用一双小手为我擦干泪水。

  第二天傍晚我接了夏花后,带着夏花去了夏天的病房。夏天的样子很憔悴,胡子拉碴的样子。一个潇洒的年轻人,一下子变得如此光景。

  我说,夏天,我想听你拉小提琴,我想听《爱的忧伤》。

  我说,夏天,因为想听你拉琴,所以你得振作点,你不振作起来,你对不起花无依,你对不起夏花。

  我说,夏天,让我们一起来努力,好不好。

  夏天的眼睑一直都被泪水浸泡着。他重重地点了一下头,点头的同时,蓄在眼眶里的泪水就再一次滚滚落下。夏天的声音有些哽咽,他一把搂住了刚走到他身边的夏花。夏天说,我会努力活下去的,童瑶,我要看着夏花上高中,上大学,结婚,生孩子,我要看着夏花像她妈妈那样漂亮。

  我的心里很酸,因为夏天一句也没有提到我。爱是那么自私,我的付出不能换来一半的回报,而他对花无依的付出,是更没有一分一厘的回报。夏天说,童瑶,我想剪头发,我想刮胡子,我想穿得干干净净的,我想要好好活下去。这时候一个护士走了进来,就是那个长得很像花无依的护士。她看了看我,又看看夏天,对我说,他夫人?我摇了摇头。她又说,他妹妹?我又摇了摇头,摇头的同时对护士说,我是他的什么并不重要。

  护士说,白血病的一般治疗的疗程需要五年,五年后再给治疗或不给治疗已没有多大差别,病人就基本痊愈了。夏天,你得化疗,你要知道你的这种病,乐观者比悲观者生存率要高得多。护士说完,看了我一眼走出病房。夏天说,五年?童瑶,我不想只活五年,我想再活五十年。我点了点头,打来了一盆温水。我对夏天说,那么,夏天同志,你的五十年从剪头发和刮胡子开始,由我来操作,由夏花同志监督。现在开始。

  现在开始的,是夏天的另一种人生和生活。

  6

  夏天手头的积蓄无多,我的积蓄也全部用了下去,我甚至把那个姓谢的男人给的五万块钱也用了下去。我是憔悴的,家里,幼儿园,医院。我好象是夏天惟一的亲人一样。夏天说,用了多少钱了?还剩多少钱?

  我告诉他,还有很多,你放心吧还有很多。

  终于没有钱了。每天需要化疗,定期血透,请人服侍他,第天都需要一大笔钱。现在我的口袋里,只有叮叮作响的几个硬币了,这样的现状让我必须静下心来想一想该怎么办。夏花总是忧心忡忡地看着我,她好象知道了我和夏天藏着的许多秘密。晚上我坐在台灯下梳理心情,我在台灯下的样子很落寞也很疲惫。夏花走到我的身边,夏花说,阿姨,我有钱。她的手里捧着一只储钱罐,里面装满了硬币。我笑了,抚摸着夏花的头说,阿姨有钱的,阿姨会挣到很多钱。

  听说过爱琴海吗。也许在这个国度里,有许多的爱琴海。但是在这座城市里,爱琴海娱乐城是娱乐业的航空母舰。现在我就想当一名水手,到这只母舰上去挣银子。我相信我的长相对得起观众,一定会有许多人捧我的场的。为了一个叫夏天的人,为了那所谓的“爱”,我走向了爱琴海,并且站在了老板的面前。老板很年轻,理着一个平头,秘书把我带进去时,他正在打电话。他连正眼也没有看我一眼,打完电话后,他又看了我足足一分钟。一分钟是很久的时间,一个人可以把身子转过去,再转回来。一分钟后他就说,你留下来吧,你一定会唱歌是不是?我点了一下头。他笑了,他说你会在爱琴海赚很多钱的。

  我在KTV包厢里陪人唱歌,一长溜的小姐排队站着,让客人们像挑选牲口一样挑选。每次我都会被点走,然后几分钟以后我就坐在了某位大腹便便的商人或官员的大腿上。我陪唱,我左右拍打着他们从各个不同的方向伸向我的身体的手,做得游刃有余。但是仍然有那么几只手,会在突然袭击的时候,落在我的胸前。我在心里骂,畜生,猪,你简直是猪。但是我的脸上仍然笑容像春风一样温暖。

  我穿着吊带裙,爱琴海里的小姐都穿着吊带裙。我相信我的身材是高挑的,特别是穿上了细后跟细皮带的高跟凉鞋以后,特别是穿上了那紫色的真丝吊带裙以后,我相信我已经成为一只寻找着猎物的狐狸。而一个个男人就是狼,他们是我的猎物,我也是他们的猎物。我穿着紫色的吊带裙,那两根落在肩膀上的细小的带,充满着性感与诱惑。每一个男人的目光在游离,离开老婆的视线后,他们总是拍着胸膛挥舞起一面彩色的大旗。我格格的笑声响起来,男人的目光就循着我的笑声落在了我的身上。他们的目光里夹杂着一只手,这只手试图剥去我的衣衫。我和他们游戏风尘,一起喝酒,一起划拳,一起唱一首叫做《任逍遥》的歌。我记得这首歌还出现在贾樟柯的一部电影里,两个十八九岁的少年,骑着摩托车,唱着任逍遥,感受着青春期的疼痛。现在我也感受着疼痛,客人把钱塞在我的胸前,我从乳沟里取出钱,这些钱就沾上了女人香。我拿出这些纸币,在灯下仔细地观望着。一个公鸭嗓子的男人吼起来,都是真钱,你看什么看。我笑了一下,意乱情迷的抛给他一个媚眼。他立即颤抖起来,立即吱吱唔唔口齿不清。

  我在灯下观望着纸币,是因为我指望着用这些纸币来救夏天的性命。我浓妆艳抹地在爱琴海里买笑,我大杯地喝着啤酒,大声地喊着五魁手,八匹马,喝喝喝喝喝……喝醉的时候,我会跌跌撞撞地走在回家的路上,有时候会腿一软跪到在路边哭。这个时候我想起了洪四,本来我和洪四生活在一起衣食无忧,但是我爱上了夏天,洪四又让人打断了夏天的腿,接下去,就是我跪到在大街上了。我想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都是有罪的,我的跪到大街,也许是一种赎罪吧。我在大街上呜呜地哭,哭一场不像是爱情的爱情,哭一场不是付出的付出。有时候我会边哭边吐,实足的一个女酒鬼。我的身上也散发着酒精的气味,我的身体大概被酒精给灌满了。如果一不小心划破血管,大概会有一种酒喷薄而出。

  我对着一个黑沉沉的夜说,我要救活一个人,我一定要救活一个人。

  7

  记得洪四吗, 初恋男友以后走进我生活的男人,那个反背着双手一言九鼎的男人。他给我来电话,沉默了半分钟后,他说,你真贱。

  我听出了他口气中的鄙夷,他一定在想,现在你总算受苦了。

  我说,是的我很贱,但是你怎么到现在才发觉?

  我接电话的时候,已经是午夜以后,我正走在回家的路上。这个时候,夏花已经睡着了,她很懂事,已能自己洗漱。她能闻到我身上的香水味和烟的味道,酒的味道。她变得不太爱说话,因为我的生活起了一些变化,我变得很少带着她去见她的夏天爸爸,很少和她说话,或者一起玩。她也敏感到我在从事着的一种职业,是与男人,是与夜有关的。所以,她不喜欢。我在回家路上接到洪四的电话,环首四顾,我看到了不远处的一辆奔驰,车窗已经摇下了,里面一个瘦弱的男人正举着一只爱立信手机给我打着电话。

  他说你真贱你真贱你真贱。

  我说是的我贱是的我贱。

  我走到了他的身边,我们的距离已经很近了,但是却都没有拿下话筒,好象是仍然在打电话的样子。但是分明我们说话的声音,不用话筒都能很清楚地听到了。

  洪四说,你为什么要去爱琴海?

  我说,因为我缺钱了。

  洪四说,你为什么缺钱了,你不应该缺钱的。

  我说,没有应该与不应该。缺了就是缺了。

  洪四说,要从我这儿拿走一些吗?

  我说,不要。

  洪四“嗤”地笑了一下,说,真贱,你真贱。

  我没说话。

  洪四又说,那个小提琴男人怎么样了,是不是还躺在病床上装病,以赢得你的同情?

  我说,你别说这样的话,畜生才会说那样的话。

  洪四说,你骂我畜生,我是你曾经的一个男人,你和我这个畜生睡过觉,那么你也一定是个母畜生。

  我说,夏天得了白血病。

  洪四突然不说话了,他本来很得意地油滑着,现在一下子失去了声音,好象喉咙突然发炎的样子。

  我继续向前走,洪四开着车子跟着。但是话筒都没有放下来,都对着手机说着话。洪四说,你还爱着他吗?他得了那么重的病。

  我说是的,我爱着他。爱是没有理由的。我可以告诉你,夏天并不爱我,但是我相信有一天他会爱上我的。我现在正爱得撕心裂肺,享受着爱的疼痛。如果不是胡杨的秋天,如果不是他会拉小提琴,如果不是他突然之间吸引了我,我和他只会是擦肩而过,我和你可能会白头倒老。但是没有如果,上帝安排好的,我们就不必去违背了。如果我和他只是擦肩而过,那么哪儿来的爱,你知道吗洪四,爱着的时候,你会自己都觉得自己有些不可思议。但是有一天当不爱的时候,发现对方会那么的陌生,曾经的爱,那么的幼稚和滑稽。

  洪四把电话给挂了。送我到门口时,他鸣了一下喇叭掉转车头。雪亮的车灯,照着前方。他的头从窗口伸出来,轻声说,童瑶,你真幸福,你幸福地爱着。我也幸福地爱着你,但是我痛了,你用一把刀正在割着我的身体。我没有爱意,我孤独,我恨你。我恨你为什么一定要出现在我的生活中。

  洪四说完就把车开走了。我没有上楼,而是把身子疲惫地靠在墙上。我不知道,是谁把爱制造得那么沉重和错综复杂,让人理不出头绪。我也不知道,爱为什么是一种折磨人的累人活。

  8

  我的口袋里已经有好几张催款单,那个长得和花无依像极的护士说,这是缴款窗口的催款单,我替你拿来了。她用两个细长的手指头夹着三四张催款单,看到我表情有些木然,她就笑了。她轻声说,傻瓜,爱那么容易吗,爱会让你很累的。我拿过了催款单,放到口袋里,一句话也不说地向夏天的病房走去。

  我坐在病床的旁边,看着夏天。夏天穿着干净的病号服,他的眼睛里布满血丝,眼圈黑了,有些疲惫的样子。夏天微微地笑了一下,他说你老实告诉我好吗,请你老实告诉我,到底欠了多少医药费。我没有说话。他又说,你不用骗我,我知道这是一种很烧钱的病,再多的钱也能烧下去。你知道一个叫《血疑》的日本电视剧吗,那里面有一个叫幸子的人,和我患的是一模一样的病。

  我说你别管好不好,我有的是钱,我的身份证这些天找不到了,取不出钱来。我有一大笔钱存着呢。夏天的眼睛定定地望着我,风吹进来,吹着他苍白的脸。我把窗玻璃给关上了,我说夏天,不管为你做什么,我都是愿意的。特别是现在,我不可以离开你。夏天摇了摇头苦笑了一声,他说童瑶,你的爱让我觉得沉重,你何苦呢,你何苦搭上自己的青春,何苦与一个患重病的人恩恩与怨怨。我说,夏天你错了,就像你无怨无悔地爱着花无依一样,我也是无怨的,没有人能解释得清。

  后来我离开了夏天。我走出病房时,夏天随即把病房里的灯给灭了。他是想体验死亡的滋味,还是想在黑暗之中寻找片刻的安静?而我的生活不再安静,那么动荡那么辛苦那么强颜欢笑。在爱琴海,许多男人可以凭着手中的钱,把手伸进我的怀里,揉搓着我。可以对着我大声呵斥,可以把手放到我身体的任何部位。我一下子麻木了,只知道我可以从他们的手里,挣一些为夏天治病的钱。也许洪四正等着我向他开口,那时候他一定会给我钱,但也一定会奚落我几句。我不想向他借钱。我开始抽烟了,坐着等待客人挑选的时候,我抽烟,抽一个韩国牌子的烟,是韩国烟草人参公司出品的,叫爱喜(ESSE),白色的,细细长长,有着薄荷的味道。

  午夜的爱琴海里,流淌着情欲与暧昧的味道。我喜欢韩烟,韩烟已经有了一百多年的历史。我还爱看韩国的古装剧,韩国的东西里,你可以隐约地看到旧日中国的味道。"爱喜"牌卷烟的名称源于意大利语"女性",它的焦油和尼古丁含量都很低,它天生就是属于女人的。我嘴里衔着爱喜,目光落在一个又一个男人的脸上。一个男人为我点上了烟,高大而挺拔的男人,手里拿着古银色的ZIPPO打火机。他举着火苗,火苗明灭那一刻我一直看着他棱角分明的脸。男人说,一起喝酒?我说好,一起喝。男人说,一起唱歌?我说好,一起唱。我们去了一个叫“雾伦敦”的包厢,这是一个让人有美好感觉的名字,一座古老而伟大的城市,披着雾的纱,多么美丽。

  那天晚上我跟着男人走了。那天晚上我在包厢里喝了数不清的爵士伯啤酒,我把自己灌成软绵绵的一团泥。男人把嘴巴俯在我的耳边问跟不跟他走的时候,我点了点头,那时候一阵一阵的酒味一定四散开来。我跟着男人去了酒店开房,男人把我放倒在床上,整个晚上,他都没有好好睡觉。我含着泪水说,你干吧,你干死我算了!我想我一定是瘫软了,我一定是不想活了。

  清晨。清晨的风吹起了窗纱,一座城市的晨光洒进了房间。男人有着健康的体魄,他穿着牛仔裤,但是上身却赤着膊。柔和的光线衬出他性感而光滑的皮肤,他没有肚腩,这实在有些难得。他走的时候,笑了一下,其实他还有些孩子气。他把一沓钱扔在了床上说,我是第一次。我笑了。他很认真地说,真的,请你相信我,我是第一次叫小姐。我说你知道吗,我也是第一次做小姐,你信不信。他愣了片刻,好象在想着我倒底是不是第一次做的小姐。我大笑起来,掏出了“爱喜”香烟,用火机点燃了那几张催款单。我说你信吗,我做小姐只是为了用卖身的钱去救一个并不爱我的男人。他看清了那是医院的催款单,他看到了蓝色的火苗,像一只小巧的手,把那几张单子卷了起来。他说我相信你,你一定要苦衷。他又从袋里掏出了一沓钱,扔在床上。他说我今天就回纽约了,我一直生活在纽约的。我回去是去结婚的,我妻子是新西兰人。

  我无意去知道他的妻子是哪儿人,这与我是无关的。这个清晨,腰酸背痛的我和这个男人在走出酒店时,突然一把抱住了他,在他脸上吻了一下,轻声说,相遇是缘,从今天后,我是堕落的天使。他显然没有防备我突然之间降临的一个吻,傻傻地站在酒店门口。我拢了一下被风吹散的头发,走进了街上的人流中。我像一条小小的鱼,混在人流中显得那么孤独与无助。

  半小时后我站在了夏天的病床前。他还在酣睡着,闭着眼睛,长长的睫毛轻轻闪动了一下,落在那上面的阳光就破碎了。他没有醒来以前,我又离开。我只是看了看他而已,我只是在某个清晨,在心里对着这个男人说,以后,你千万别突然变得爱我。你把我一步步推向爱的边缘,今生,我们无缘。

 9

  洪四带着潘安一起出现在爱琴海, 他们一共来了六个人。我站在走廊上,把自己的身子斜斜地靠在墙壁上。我在抽烟,我在抽“爱喜”香烟。我看到迷离的灯光下,那么多的小姐窈窕的身材。她们的腰裸露在外,她们的腰那么细小,皮肤呈现出一种青春的光泽。我吐出一口烟的时候,看到了白白净净的潘安。他笑了一下,露出洁白的牙齿。他走过来轻声说,四哥今天晚上点你,你跟我走好不好。这时候洪四出现了,洪四身后还跟着一言不发的四个人。洪四也没说话,他只是用一双阴沉沉的眼睛看着我。

  我一口接着一口地抽烟。把烟都抽完了,我丢掉了烟蒂,跟着洪四去了他们那个叫“拉斯维加斯”的包厢。这是一座有名的赌城的名字,洪四是不是想在这个赌城里赌一把?许多人都在赌着命运,但是有多少人能够赌赢了。我想到了拉斯维加斯的夜晚,那是一个多么美丽的夜晚,有那么多人在赌,在跳舞和唱歌,吃东西,狂欢,作爱。洪四坐了下来,说,陪我唱歌。我说,好的洪老板,我会让你尽兴。

  那天晚上我唱了许多,从《至少还有你》到《你看你看月亮的脸》,《从冬季到台北来看雨》到《我想有个家》。我也喝了不少啤酒,啤酒让我的肚皮发胀,让我的身体里像长满了豆芽一样发胀。洪四一直看着我,看着我一个人在包厢里疯疯癫癫的样子。我看到服务员送进来十二小扎鲜啤,洪四站了起来,说,童小姐,今天我们六个人每人敬你一杯酒。我冷笑了一声,我说你不会是想害我吧,害我也用不着用酒来害。洪四从口袋里掏出了六沓钱,洪四说,我们有酬劳的,你喝不喝由你。

  我说当然喝,为什么不喝,大不了把肚子给撑破。喝完第一扎,我的肚子就胀了。我把一沓钱移到自己的面前。喝完第二扎,我吐了,我是吐在包厢里的,酒的酸臭气味在包厢里弥漫。我又把第二沓钱移到了自己的面前。当我把钱全部装进自己的口袋里的时候,我已疯得不成样子了。洪四没有想到我会有那样的酒量,我的肚子喝得滚圆,一次次地往卫生间里跑。

  洪四说,你不怕把自己给喝死吗。我说不怕死,我觉得自己的生与死,好象并不是很重要的。洪四说,你真贱。我说是的我贱,这话我早已说过了。洪四有些愤怒起来,他的嗓门变粗了,他说你为什么要贱?我也站了起来,大着嗓门说,我贱不贱与你是无关的,我们都是国家的公民,我和你是平等的。你不要对着我吼。洪四稍稍安静了一下,他说你再来一大扎啤酒好不好?我说给多少?他说五千。我拍了一下胸膊,垂着头说,拿酒来。

  这一扎酒把我给喝晕乎过去,像云里雾里飘着似的。五千块钱并不厚,很薄的一小沓。洪四一扬手,把五千块钱撒向了空中,像飘飞的五十只蝴蝶。五千块钱落在了地毯上,我俯下身去捡的时候一不小心跌到在地。这时候我知道,我一定不可能爬起来了,我已经烂醉如泥。洪四的一只脚踩在了钱上,我一点点地用手小心地抠着他脚底下的钱。我醉到了,我醉到的时候知道自己能俯卧着,把所有的钱都压在肚皮底下。我对洪四露出了笑脸,我说洪四,你知道吗,我今天挣的那么多钱,可以给夏天换几次血。

  洪四绝望地嚎叫了一下,他用手扯着自己的头发。潘安和其余四人看看洪四,又看看我,匆匆避开了。我趴在地上不能动弹,能听到脑筋在跳的声音,很像是从遥远之地走来一个巨人,发出很响的脚步声似的。洪四哭了,洪四说童瑶,是不是我又输了一次。我没有回答他,因为我一点力气也没有了。而我的心里在想着一定已经自己上床睡觉了的夏花,想着现在大概在听CD的夏天,想着“输”与“赢”两个字。什么才是输,什么才是赢,爱怎么可以是输输与赢赢,得失与错落。爱是一瞬间像浪一样的美妙感觉,那么一生之中有几次会是惊浪卷着风雨拍向岸的风光。

  洪四垂着头离开了“加斯维拉斯”,他对潘安耳语了一句,潘安就把我送到了家里。我想一路上我都无知无觉,潘安用我的钥匙打开门的时候,大概是午夜一至两点。而夏花竟然没有睡,站在门边。我没有说话的力气,但是我听到了夏花的话。夏花说,隔姨,我在等你,你不回来我睡不着。许多钱在她话音刚落的时候滚落在地上,是从我的怀里跌落下来的。夏花的脸上浮起了笑意,夏花说,爸正等着钱用呢。

  夏花你知不知道,你爸等的钱,是阿姨卖身与卖笑的辛酸钱。

  10

  如果爱琴海真的是一座爱情的海,被海浪白色的泡沫包围着的爱情,被阳光蓝天与海水包围着的爱情,该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那样的幸福,会让人昏昏睡去。无数个五彩的夜晚,被音乐和啤酒包围的夜晚,被小姐妹们白晃晃的身体晃动得躁动不安的夜晚,我冷眼望着来来往往大腹便便的男人们。肉欲才是爱琴海里涌动的惟一爱浪。我抽着“爱喜”牌韩烟,那种清凉的味道,让我的脑子在午夜时分越来越清醒。我告诉自己,“活着”两个字,多么难写。从古至今,都不曾改变。

  一个四十多岁头发微秃的男人走进了我的视线,他是一个朋友带他来的。他的名字叫陈志安,当然他走进我的视线的时候,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只知道他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陈志安看了我一眼,走过去好多步了,又回头看了我一眼。我微眯着眼,将一口烟喷出来。我的身子骨像是锈住了,浑身有些难受,好象要把骨头拆一拆才会变得舒服似的。我扭了一下身子,陈志安又回了一下头,他笑了。他走了过来,他说你叫什么名字。我说我叫喜宝,在爱琴海,我的名字不叫童瑶,叫喜宝。是我给自己取的名字,我喜欢这两个字,有些喜气福气大气和孩子气。他说你跟我走好不好?我说好。

  陈志安他们的包厢叫做铜锣湾,他挑了这样的一个包厢是因为他是香港人。陈志安不是一个大老板,他只是一个小业主而已。相反他在内地的朋友,却比他有钱得多。陈志安长得不像南方人,他的个子高挑,小眼睛,理着平头,穿着棉布衬衣和牛仔裤,一双休闲鞋。他是一个儒雅的男人,他说平时在研究佛学,家里还供了菩萨。我说你信佛?他说是的。他坐在沙发上两腿张开,两只手放在两腿的前方,相互交叉着。这可能是一个男人的经典动作吧。那天我和他唱了很多首歌,他的吐字不太准,但是唱得很认真。而且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看上去居然有些腼腆。

  那天晚上我的心情稍稍有些好转,突然觉得长自己十多岁的男人,该懂得女人。我给陈志安留了电话号码,我把电话号留在了他的手心里。然后他给了我五百块钱的小费,他和朋友们一起离去了。我是步行回家的,回家的时候已经十二点了。我不知道夏花在这个时候有没有睡着,我不知道夏天在这个时候,是否受着病痛的折磨,我知道他有一种坦然的心态来看待自己的病。我沿着这座城市的江边行走,电话响了,是陈志安打来的。他说我是陈志安。我说陈志安是谁?他说就是刚才在歌厅里一起唱歌的。我说噢。我说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吗?他吞吐了好一会儿才说,我睡不着,你可不可以来我的房间。我住在香江大酒店505。我笑了,我说我得想一想。一阵风吹来,身体里苏醒了一粒芽。最后我说,好吧我过来。这时候我真正地记住了,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名叫陈志安,是个小业主。

  陈志安给我开门,他显然有些激动。我把身子靠在门边,看着他相互合着手掌不知所措的样子,觉得有些傻。我说,你想要我?他愣了一下,后来点了点头,他一定没有想到我居然如此直白地说他想要我。我把身子靠在了他的身上,我的脸就贴在他有些温软又有些糙的棉布衬衣上。他的心跳声,像遥远的脚步,像一个古人踏歌的声音,传入我的耳膜。我觉得真是莫名其妙,我说你喜欢我?他点了点头。我说那么来吧,让我们做爱。我把手伸到了下面,他好象很痛苦似地闭上了眼睛。我一定疯了,一定是疯了,我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如此放浪,我已经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妓女。

  我们一起洗澡,相互揉搓身子,相互唤醒了身体里沉睡的种子。一个念头,像邪恶的花朵,在暗夜里开放,有罂粟的味道。身子还没有擦干,他就把我抱出了浴缸,两条赤裸的鱼跌到在床上,先是跳跃,然后缠在一起。两个人的天空,像是下了一场又一场的雨。有时候是和风细雨,有时候是倾盆大雨。我把自己的身体打开了,迎接着发自身体本身的畅快。天亮时分,我离开了酒店,走在清晨的风中。我清楚地记得离开酒店的时候,陈志安掏出了钱包。他慌乱地掏着钱,说谢谢你让我快乐。他掏出了一沓钱塞到我的手里。我接过了,仔细地点了点。一共是六千四百多元。我把这些钱举起来,手一松,这些钱就像一枚枚秋叶一样飘落到我们的脚边。那个时候我们都还没穿鞋子,钱落在脚背上的时候,有种麻酥酥的感觉。我说我需要钱,但是今天我不卖,今天我只是一个女人而已,你要知道不只有男人需要,女人也需要的。女人如果得不到需要,也会疯掉。我也谢谢你,令我快乐。

  陈志安张大了嘴巴,他觉得不可思议。我说,你不要那么傻愣愣地看我,我只是也刚好需要男人的身体而已, 就像你刚好需要我的身体一样。你是不是觉得我像一个荡妇?陈志安摇了摇头,他的头还没有摇完,我就把门给合上了。我没从电梯走,我光着脚丫拎着一双鞋从安全出口下了楼。经过大厅时,门僮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一个拎着凉皮鞋的女人走出了感应门。早晨的风那么清凉,让我落在大地上的脚底板,涌上了一股凉凉的地气。

  我直接去了医院,站到夏天的病床前时,他还没有醒过来。这个看似坚强的男人,眼角居然挂着一滴泪。是思念花无依?还是为自己的病而伤心?我伸出的中指,把他的那滴泪给擦去了。我没有想到自己会为一个男人擦泪,更没有想到自己擦去的是一个根本不爱我的男人的泪。我对自己的付出没有丝毫怀疑,只有一个信念,就是等他病好了,回到胡杨的秋天拉琴。让他专门为我拉一曲琴,算是感谢我。得不到爱,那么,我是一个需要感激的女人。

  我去了缴款的窗口,交了一笔费用。我难以想象如果不是我的苦苦支撑,夏天,他会不会还在人世。然后我回到家里,夏花已经起床了,她刚喝过牛奶。她说阿姨,你昨天晚上没有回来,我睡不着。我搂着她。我说阿姨真想做你的妈妈,但是阿姨做不成你的妈妈。夏花用嘴在我的面颊上亲了一口,夏花说好阿姨,夏花也希望你能做妈妈。

  送夏花到幼儿园回来,沉沉地睡了一觉,睡得像死去一般。我才知道,昨晚和陈志安的缠绵,让我的身体很累。我想到了洪四,他是我第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正在我的生命和记忆里淡去。但我深知,也许这个世界上,爱我最深的又恰恰是洪四。因为我深信,如果为了救我需要献出生命,那么洪四是那个愿意去死的人。而我却又愿意为夏天做任何事,对于洪四来说,这是多么的不公平。

  晚上陈志安又来了,是一个人来的。我仍然把身子靠在走廊的墙上,陈志走过来说,我又来了。我没有说话,只是笑了笑,晃荡着身子边吐烟圈边跟他到那个叫铜锣湾的包厢。我们没有唱歌,只是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他说他的太太早亡,有过几任女朋友,但都没有结果,现在孤身一人。他问我可愿跟他去香港,并嫁给他。我笑了起来,我说我是一个小姐,你不要开这样的玩笑。陈志安一脸诚恳,说你是不一样的,你知道吗,你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女人,你是一个好女人。我笑了,我说你知不知道我深爱着一个男人,他对我自私,只知索取不知回报,但是我仍深爱着。如果你知道我深爱着一个男人,你还会愿意要我?陈志产安的脸上涌起了失望,但是嘴上却说,在你还没有嫁人以前,不管你爱谁,都无关紧要。我等着你的消息。陈志安站起身走了,留下我一个人在沙发上呆坐。电视屏幕上穿比基尼的女人做作地走来走去,画面上还配上了歌词。我不知道碟片里放那么多比基尼是给谁看的,如果是给男人看的,那么,难道女人就不唱歌了?女人看什么?

  一个晚上,陈志安来了,和我聊天,聊他的童年和少年。

  又一个晚上,陈志安来了,和我聊天,聊他的婚姻,和曾经相爱但却不幸去世的太太。

  再一个晚上,陈志安来了,和我聊天,聊他以后会怎么样地生活,会守住我,要一个孩子,做一份小生意,享受天伦。如果我不愿意去香港,他可以来内地。如果我不愿意工作,他可以养我。如果我不开心,他可以哄我。如果我肚子饿了,他可以做饭,或是叫来外卖。最后陈志安说,我希望年纪大了的时候,陪着一起晒太阳的人,会是你。那个时候,我们牵着手,什么话也不说,心也会是相通的。陈志安的最后一句话令我感动。我是女人,总是希望有个归宿。我说你是不是疯了,想要一个小姐做太太。陈志安说我没疯,你不是一般的小姐,或者你根本不是小姐,你只是因为艰难的原因而出来陪唱而已。谁都有艰难的,在艰难的时候,谁都会想尽办法。我说,那么陈志安,你让我想一想。也许是一天,也许是一个月,也许是一年。陈志安咬了一下他的厚嘴唇,说,好,我一定等你的回音。

  洪四爱着我,我爱着夏天,夏天爱着花无依,这些算不算爱情?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爱上一个近三十岁的女人,算不算爱情?如果算,那么爱情为何让人如此为难和如此费解如此不可思议。如果不算,那么,爱情又到底是怎么样的?没有人能告诉我,亲爱的行走着的风,你能告诉我吗?

  11

  夏天给我来了一个电话, 他的声音低沉中含着谦卑。那时候我刚从午睡中醒来,手机就放在枕头边。我打开手机,夏天的声音传了过来。夏天说,童瑶,我明天出院了。我的态度有些冷淡,只是说,那好呀,出来后好好养病。夏天说,你什么也没有说,但是我什么都知道,你付出了那么多,这一生我不能回报。如果有来生的话,让我做你家佣人,服侍你。我笑了,我说你这么一个大男人说这样的话,你这么一个从不肯低头的人说这样的话,不觉得可笑吗。生活不是电影,背背台词就可以了。生活多么艰难你知道吗?

  夏天没再说什么,他关掉了电话。我抓着话筒傻了好久,最后把话筒扔在了床上。我在床上生了一个下午的闷气,我没有欠他什么,但是他却可以这样的对我。像是报复似的,我给陈志安打了电话,我说,陈志安你过来,我想和你作爱。

  第二天,我还是叫了一辆车去接夏天。我是带着夏花一起去的,夏花一定要穿新衣服,并向老师请了假没去上学。夏花说阿姨你化一下妆好吗。我说好的。我涂了口红,画了眉。画眉的时候我的心一下子酸了,我想起了张敞画眉的典故,每一个女人,其实都要得不多,只要一生之中能守着像张敞那样的一个男人,就已经足够了。问题是,哪儿去找那么多的张敞,张敞只能活在女人的梦想里。夏花又说,阿姨,你能帮我也打扮一下吗,在我额头上点一粒红痣。我说好的,我在筷子的一端涂上口红,然后用筷子在她额头上点了一粒红点。这个时候我想,夏花那么深地看着她的夏天爸爸,就像夏天那么深地爱着她的妈妈花无依一样。我的鼻子一下子酸了,他们都活在深爱里,他们被深爱浸泡。而没有那一个男人,让我被深爱击到,让我在深爱里昏睡一百年。

  我带着一些钱到缴费窗口结账的时候,里面一个脸上长着一粒大黑痣的女人说,有人交了十万块钱进来,说有一个女人会来结账的,扣除应缴部分外,多余的全部退还给那个女人。我想你一定是他说的那个女人。我说,那人是什么时候交钱的?她说,刚才,十分钟以前。我说那人是不是长得有些瘦。我以为是洪四,我想一定是洪四,所以我才问她那人是不是很瘦。她说不瘦,也不胖,脸色白净,是个小白脸。戴着墨镜。我说他有没有说什么?她说,只说了一句话,他说嫂子真是不开窍,她会后悔一辈子。我说他为什么要说这样一句话。她显然有些不耐烦了,说我怎么知道,他是在自言自语,结账吧结账。

  我知道那个人一定是潘安,一定是洪四让他来的。我把八万多块钱装在了一只黑色塑料袋里,我知道夏天还得定期做化疗,这些钱可以解燃眉之急。我拉着夏花的手推开夏天的病床时,看到夏天已经换下了病号服,穿着自己的一件蓝色衬衣。看上去他精神了不少,胡子也刮了。他送给我一个笑容,笑容里弥漫着阳光的气息。他抱了我一下,又抱了抱夏花。我笑了,我说你算是施舍吗。他摇了摇头说,不是,你像我的亲人一样。

  这个下午我帮夏天打扫家里的卫生,家里已经积满了尘土。我用抹布擦洗家具,用扫把和拖把打扫卫生。夏花也忙得屁颠颠的,其实她还什么也做不了,但是她却做得异常的开心。也许一个失去了父母的人,对给予自己第二次生命的人,一定是爱到极致的。我看到了屋子里的许多尘土飞扬起来,尘土下面藏着夏天的许多从前,或许是拉小提琴时的一个跌落在地的音符,也或许是某个女人来他房间时的一场缠绵。这样的想象,让我对这些尘土倍感亲切。这些尘土让人喉咙发痒,它们钻进了我的鼻腔。夏天一直定定地看着我,我卷着袖子,戴着一顶报纸织起来的尖角帽。我的脸上淌着汗,身上粘乎乎的汗水贴着衣裳。一直到黄昏,总算大功告成。

  我把夏花抱进了浴缸里,我和夏花一起洗澡。在浴缸里,夏花一直盯着我的身体好奇地看着。我笑了,为她的可爱。我说夏花,你妈妈是不是这样子的。夏花点了点头说,妈妈和你是这个样子的,为什么我不是这个样子的。我抱起了她小而瘦弱的身体,她是那么白净,让人感到了一种无瑕。我在她的皮肉上涂着沐浴露,我为她洗去身上的尘埃。她的手举起来又落下去,落在我的乳房上,轻轻抚摸着。我说,夏花你长大以后也会像阿姨一样的。女人的身体,是美丽而圣洁的,只是你还小,你还不懂。再过一年,你就上一年级了。再过十年,你就上中学了。那个时候,你会懂的。我放下她,看着水花在她的身上飞溅 。我把自己的身休靠在了墙上,我开始抚摸自己。身体的神秘之花,在发出来自天籁的音乐,正在一个盛开的过程中。女人的青春那么短那么短,而我的青春正像一束光线一样,快速地远去。我想要抓也抓不牢的。除了青春以外,还有爱情。

  夏天一直坐在客厅里等我们出去。我和夏花两个潮湿的女人出现在她的面前。夏天搂过了夏花,然后对我说,童瑶,我以为对夏花好,就是对花无依的一种爱。现在我才想到,我是多么浅薄,多么的娇揉与造作。其实你更适合作夏花的妈妈,如果我活得不长,如果化疗没有效果,那么我现在请求你,帮我带大夏花。这时候夏花忽然流下了泪,她一句也没有说。这个六岁的孩子,一定已经别的孩子早十年开始承载许多的东西。我说不许你以后再说这样的话,你怎么可以对自己那么没有信心。我还要看着你活下去,听你用小提琴拉《爱的喜悦》与《爱的忧伤》。

  夏天把头抬了起来,他的目光落在一把小提琴上。那把小提琴,已经暗哑,已经很久没有发出声音。它那么寂寞,像一个暗夜里的女人,像一朵神秘而孤独的花朵。

  12

  我去找洪四。我想我一定有必要找一找洪四,我想要弄清楚的是,谁在医院的缴费窗口为夏天交了十万块钱。第二天的上午,我来到洪四与我曾经的住处。我看到楼下停着许多辆警车,我就知道,洪四现在不太妙了。我站在不远的地方,心吊在了喉咙口。警灯闪烁着,许多穿迷彩服和黑色警服的警察站在楼下。一会儿,四个警察扭着一个人出现在楼下,这个人当然是洪四。警方居然出动了那么多人那么多台车,看来洪四也真是一个不简单的人了。洪四的脖子,向一边扭着,可以见到他脖子上暴绽的青筋。一个警察在他腿上踢了一脚,洪四扭过头,用愤怒的目光盯着警察。那警察向后退了一步,又踢了洪四一脚,吼道,瞪什么眼,你有得苦头吃了。我想那警察的话是对的,等待着洪四的,一定是一种苦。

  洪四的脸色有些苍白,他的胡子好象很久都没刮了,看上去苍老了不少。我离开的那么多日子,他一定孤零零地生活着,一定对我心生怨恨。我相信他对我是全心全意地爱着的,我轻轻叫了一声,洪四。洪四没有听到。我又叫了一声洪四,再叫了一声洪四,我叫了许多声的洪四。在洪四刚要跨上车门的时候,他听到了我的喊叫,他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喜悦。我突然觉得心酸,一个一直以来都要强的男人,现在就要被关进铁窗。他笑了笑,笑中有些凄苦。那个踢了洪四两脚的警察,一把按住了洪四的脖子,把洪四推进了车里。警车响起了警笛,开走了。洪四和警车一起消失,也许,洪四在我的生命里也消失了。

  我呆呆地在洪四的楼下站了好久。许多人都在围观,一个脸上擦着白粉的老女人在兴奋地介绍着洪四是如何的作恶多端。我有些反胃,我看到她的身上穿着运动服,腰上还系着一只腰鼓,看样子是刚和一群大娘敲腰鼓回来的。我说请你闭嘴。她愣了一下,停止了说话。过了一会儿,她说你是在和我说话吗。我说是的,我请你闭嘴。她说,为什么要闭嘴,你是什么东西,你是王母娘娘吗。

  我走过去,一脚踢在她腰间的腰鼓上,发出了“咚”的一声响。我说你再说一句,我一定会撕烂你的嘴。我的头发散乱着,脸红红的,像是要和她决斗一样。她一下子傻了,没有开口,也没有还手。人群里哄笑起来,我在哄笑声中拍了拍手掌,像是一场战争胜利以后班师回朝的样子。我向楼上走去,走到了六楼。六楼上有一间大大的四居室房子,有一个屋顶花园,是我曾经住过的地方,是我喝水,睡觉,方便,看电视,打电话,和洪四做爱的地方。现在这个地方的铁门上,贴上了公安局的封条,封条说,童瑶,你现在不可以进去了。

  我就坐在楼梯上发呆。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让我一点也不能把握自己。我爱的人,我仍然那么深地看着。爱我的人,让我感到无比的歉疚。我一直坐到中午,是咕咕叫的肚子让我下了楼。在楼下,那群看热热闹的人已经不见了,我看到了另一个熟悉的人。他的名字,叫潘安。潘安坐在一辆吉普车的发动机盖上,盘着腿,像一尊菩萨一样。他也看到了我,他冷笑一声说,现在你满意了吧,现在四哥被抓进去了,你满意了吧。你这个没情没义的婆娘。我说你别和我说话,你如果想要和我说话,请你先去刷牙。潘安从车上跳了下来,他挡住了我的去路。我说你想干什么?你最好马上走开。潘安没有走开。他的两只手插在牛仔裤袋里。他说你有没有良心,四哥一直惦念着你。你知不知道,你离开以后洪四从来都没有去找过一个女人。有一次我们的兄弟六指为他叫了一个小姐,被他骂了一顿。昨天他拿出了十万块钱,让我到医院里去帮你那个小提琴手交医药费。你想一想,他居然出钱去救他的情敌。这个世界上,有谁能做得到。

  我不再说话了。潘安的话已经证实了我的猜想,果然是洪四让潘安去交钱的。我无话可说,因为我不知道对潘安说些什么。也许爱一个人,就是心甘情愿地无休止付出。我说潘安,我离开洪四,不能说是谁对谁错,是因为我爱上了别人。你也会的,有一天你也会爱上别人,那个时候,你才会知道一切都是那么无奈,难道和自己已经不再爱了的人在一起,就是有情有义吗?

  潘安的身子侧了过来,他让我走过。我走出去很远了,还看到潘安站在原地。也许对于洪四而言,潘安已经是最好的兄弟。一个曾经爱过的人,被警察抓走了。一个我爱着的人,现在仍然不温不火地守着女儿夏花,守着一把小提琴,守着自己的病体。那么,如果两个男人都与自己是无关的,我的前方又会是哪儿呢?女人,最大的弱点是每一次爱来临的时候,总是不能把握住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