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大蜗牛怎么消灭:江苏省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9 14:33:56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 规范性文件 >> 卫生应急
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规划(2008~2010年)》的通知 (苏卫应急〔2008〕19号)
发布时间:2008-7-9
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规划(2008~2010年)》的通知
苏卫应急〔2008〕19号
各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我厅商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和省财政厅编制了《江苏省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规划(2008~2010年)》,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七月九日
抄送:卫生部,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各市卫生局,厅直属各有关单位。
江苏省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2008~2010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苏政办发〔2006〕92号)、《“十一五”期间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苏政办发〔2007〕64号)、《“十一五”期间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主要目标和建设任务分解落实方案》(苏政办发〔2007〕113号)、《江苏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苏政办发〔2007〕30号)等法律法规,在我省“十五”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治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积累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江苏省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规划(2008~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
一、现状和面临形势
(一)现状
“十五”期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按照卫生部、省政府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治体系建设为龙头,积极推进卫生应急体制和机制建设,全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明显增强。
1.应急预案体系逐步完善
截至2007年12月31日,省卫生厅组织制订了27个应急预案和23个专项技术方案。《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预案》等已颁布实施。各市、县(市、区)卫生应急预案也逐步健全完善。随着预案体系的逐步建立健全,以预案为核心的卫生应急制度建设不断得到规范和加强。围绕预案进行了较广泛的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普及了卫生防病和急救医疗知识,并结合预案进行了一系列实战演练,锻炼了应急队伍,完善了应急预案,为提高卫生应急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2.卫生应急管理体制逐步形成
“十五”期间,我省卫生应急组织指挥体系进一步加强,初步形成了“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省卫生厅组建了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在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运转枢纽作用。为整合院前、院内急救医疗资源,提高我省医疗救治水平,正依托省人民医院规划建设“江苏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负责指挥调度全省急救医疗资源,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和急救医疗指导工作。为整合公共卫生资源,形成统一指挥和管理的应急机制,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统一调度、协调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工作。
3.卫生应急工作机制逐步理顺
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正逐步形成,信息报告制度进一步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基本能按照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省卫生厅与省有关部门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沟通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多部门配合、协调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别建立了卫生应急工作机制,卫生监督机构分别建立了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和核事故应急监督处置机制。我省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卫生系统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4.监测预警体系逐步健全
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网络日趋完善。建立了传染病报告系统(包括重点传染病网络专报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系统、医院信息管理系统、重点传染病专项监测系统和公共卫生监督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等系统,实现报告的动态性、实时性和网络化管理。从2004年开始实现全省传染病网络直报,全省县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以上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网络直报率分别达到了100%、98%和88%。全省设立80个传染病监测点、60个症状监测点、30个食品污染监测点、30个饮用水质监测点,常年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和公共卫生检测。逐步完善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提高了监测预警信息的综合分析和预测预警水平。我省在卫生部支持下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综合监测预警试点项目。
5.各级卫生应急队伍基本建成
省卫生厅成立了由70名卫生行政和专业技术人员组建的“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了340名省内知名专家组成的省级卫生应急专家库系统,组建了187人的省级医疗卫生应急专业队伍,专业涵盖传染病防控、中毒、核辐射防护和医疗救治等领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03年组建了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省卫生监督所设立了10个不同专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小组。目前,由医疗、疾控和卫生监督专业人员组成的市、县级卫生应急队伍基本建成。
6.卫生应急物资装备初具规模
2003年以来,省财政加大对医疗救治和疾控体系建设的财政支付,先后投入1355万元购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检测设备1285件(台),投入400多万元购买急救医疗设备和防护装备94件(台),投入370多万元购置应急监测车和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包括放射卫生)现场检测等仪器设备。我省在全国率先制定了省、市、县三级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目录。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有省级疾病预防物资储备库,省人民医院设有急救医疗物资储备库,目前投入约320万元储备各类消杀药品、器械、抗菌药物和应急疫苗。各市、县(市、区)正按省卫生厅制定的储备目录开展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总体上看,我省卫生应急管理仍处于起步阶段,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预案体系尚不完善,可操作性有待提高。省、市、县三级预案体系没有很好衔接,横向不能到边,纵向不能到底;个别市、县预案编制工作甚至才刚刚启动;预案的可操作性还需进一步增强;预案演练缺乏统一规划、指导、监督和评估机制。二是卫生应急管理体制有待完善,卫生应急管理能力有待加强。部分市、县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尚未建立,亟待建立规范、协调、有序的长效管理机制。三是信息指挥系统建设滞后,预测预警能力不强。至今尚未建立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及可利用信息资料的数据库;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通报制度不严格,监测预警的敏感性、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还不高;监测手段相对落后,综合监测预警能力不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监测、报告体系有待完善,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传输基础设施、设备陈旧,应急检测支撑体系不完善。四是应急专业队伍力量薄弱,与实战需求存在差距。卫生管理专业人才和技术专家等特殊人才相对缺乏,尤其缺乏跨学科、多部门工作背景的应急管理人才;应急专业队伍能力建设不足;各类卫生应急队伍的培训演练机制不健全,专业培训演练基础条件欠缺,培训演练的数量和质量与实战要求还有距离,多局限在小范围低层次演练,功能性演练与综合演练较少;远程快速联动和不同专业应急队伍间的协同能力不强。五是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和技术水平亟待提高。卫生应急专业队伍采取平战结合管理模式,但装备严重不足,野外通讯、生存、快速检测、救治装备十分落后,缺乏系统的训练手段和条件,难以适应特大灾难灾害时的应急需要。六是应急物资缺乏统筹管理,紧急调拨和配送机制不完善。现有应急物资储备方式单一,物资数量偏少,更新、轮换、补偿政策不健全,品种难以动态调整,没有形成应急物资的集约化、数字化管理。在应急物资储备建设上缺乏地域和物资品种的统筹设计,没能做到物资调拨和配送的区域性优化;缺乏对各类应急物资的生产和市场信息的掌控,没有建立相关的商业目录。七是科技支撑薄弱、社会参与不够。公共卫生安全科技基础薄弱,科技支撑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学科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应急平台、信息管理、资源管理、装备配置、能力评估等缺乏标准规范。社会公众危机意识不强,普遍缺乏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常识,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不高。宣传教育不到位,面向社区、家庭、个人、非政府组织、中小学生的卫生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有待加强。社会动员机制有待完善,企业和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机制尚不健全。
(二)面临形势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导致传染病、职业中毒、食物中毒、核和辐射等事件发生的危险因素将长期存在,甚至许多危险因素呈增长态势。不明原因的传染性疾病和群体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威胁日益突出,公共卫生安全形势面临严峻挑战。
1.传染病类事件。传染病类事件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占较大比重。2003~2005年共报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00起,其中传染病暴发疫情占80%。传染病事件以呼吸道传染病为主,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等丙类传染病占传染病事件总数的48.75%,且以中小学校传染病事件占主体。流动人口传染病问题日趋突出,区域性流行或跨区域传播风险并存。霍乱等重点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控制难度加大,霍乱多菌型并存,导致菌株抗原变异的因素将长期存在;新发传染病尚未建立有效的监测技术方法,缺乏流行病学和病原学资料,随着人口流动和交流的增加,传入的风险增大。已控制的传染病由于菌(毒)株抗原变异因素,致病力增加,引起公共卫生事件的可能性增大。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等新发现的人畜共患病危险增加。农村地区卫生基础工作薄弱,仍是传染病防控的薄弱环节。鼠疫等烈性传染病的传入威胁持续存在,炭疽等生物恐怖的现实威胁不容忽视。
2.中毒类事件。“十五”期间,全省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数百起,直接经济损失1328万元。动物食品造成的中毒起数和中毒人数最多,致病因素以微生物、农药及化学物为主。引起食物中毒的人群特征、地域特征、经济发展状况、食品卫生安全意识等因素短期内难以改变,仍有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职业中毒和化学中毒报告事件数、病例数及死亡人数呈上升趋势。“十五”期间共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件71起,死亡11人。职业中毒谱发生变化,传统职业中毒未得到有效控制,新的职业中毒频发。由于各种新化学物的不断研制和大量生产,作业工人的频繁轮转,部分企业无视劳动者健康权益,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再加上职业卫生监管不到位,职业中毒可能会增加,表现形式将更加复杂。
3.核和辐射事件。我省辐射源应用单位约4000余家,各类辐射设备8000余台,主要辐射设备以平均每年7%的速度增长。随着核与辐射应用技术及其规模的不断扩大,辐射的潜在危险同步增加。大量闲置、遗弃、丢失、被盗的放射源构成巨大的事故隐患。连云港核电站已建成运营,存在核恐怖和核泄漏的威胁。
4.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由于病因和感染途径不明,缺乏有效的诊疗、控制手段,难于迅速进行有效的防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衍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及时有效应对面临巨大挑战。
二、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全局,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按照突出重点、着眼长远、注重实效、服务社会的总体要求,立足省情,实事求是,理顺体制,完善机制,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全面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我省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建设。
(二)建设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坚持预防和应急相结合,常态和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2.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省卫生厅制定全省规划,对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作出部署,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根据现实需要和实际能力确定建设项目,坚持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相结合,分级分步组织实施。
3.整合资源、合理布局。充分利用现有卫生应急资源,挖掘潜力,提高效率,实现队伍、信息、装备、物资等方面的有机整合,提高整体卫生应急反应能力。重点加强卫生应急体系薄弱环节建设,优先解决制约卫生应急响应时效的突出问题,提高第一时间快速响应的能力。
4.先进适用、标准规范。采用国内外成熟的监测、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兼顾先进性和适用性,确保卫生应急体系的高效、可靠运行。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标准化体系,实现应急体系建设与运行的规范化。
5.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入市场机制,调动各方面参与应急体系建设的积极性。把政府管理与社会参与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社会化程度。
(三)建设目标
到2010年,初步形成统一指挥、布局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等能力明显增强,卫生应急综合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具体目标有: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全面建成卫生应急办事机构,职责明确,运转高效。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明确卫生应急工作机构和人员。二级以上医院、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全部成立专门的卫生应急工作管理科室。
——县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达100%,乡镇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网络直报率达100%,报告的完整率和及时率达95%以上。
——省、市、县三级卫生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体系基本健全,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省、市、县三级卫生应急队伍齐备,装备达标,完善专家库管理系统,实现卫生应急队伍及专家库的自动化管理。
——省、市、县三级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基本建成,并实现互联互通。省卫生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决策指挥中心和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全面建成,投入运行。
——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等卫生应急培训覆盖率,二级以上医院医务人员达100%,乡镇、村卫生机构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达85%。市、县两级卫生应急综合演练每年至少开展1次。
——高邮湖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综合监测预警试点项目全面建成。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再启动建设2~3个省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重要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试点项目。各市、县都能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开展相关监测预警工作。
——完成全省毒源分布地图的编制工作。
——省、市、县三级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完成率达80%。
——全省2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卫生应急示范区建设标准。
——公众常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我防范知识知晓率,城市居民达50%,农村居民达30%。
——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及时、有效、规范处置率达100%。
三、主要建设任务
“十一五”期间,在整合现有卫生应急资源的基础上,重点规划八个方面的建设任务。
(一)组织体系建设
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卫生应急管理体制,大力推进全省各级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建设,逐步建立完整的卫生应急体系,设立专门机构,建立专门队伍,建立并强化卫生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制。
1.卫生应急指挥机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健全卫生应急指挥机构,承担属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指挥、协调任务。
2.卫生应急管理办事机构
省卫生厅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统一组织协调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平台建设,承担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审核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参与指挥和协调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大力推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办事机构建设。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全部设立有独立编制的卫生应急办公室。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明确专门科室具体负责卫生应急日常管理工作,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独立的办事机构或明确专职人员。二级以上医院、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控的专业技术机构,必须成立专门的卫生应急工作管理科室。
明确和强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应急办公室的职能,充分发挥应急办公室在应急工作中的枢纽和协调作用。要从“平时”和“战时”两个层面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等职责。应急办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对各部门和各地区报送的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公共安全形势;负责卫生应急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的部署,督促落实上级卫生应急工作任务。
(二)预案体系建设
1.健全和完善预案体系
做好各级各类相关预案的衔接工作和动态管理,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重点加强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建设,注重向基层单位和重点部位延伸,通过预案编制促进应急管理工作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确保应急有预案、救援有队伍、联动有机制、处置有措施。各级各类卫生应急预案要详细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等各环节的工作运行机制和责任,特别是基层单位制定应急预案要明确做什么、怎么做、谁负责等问题。
2.推进预案数字化建设
重视规范化、电子化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逐步解决现有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差、更新难度大、不宜转换为电子化预案的问题。加强规范化、电子化应急预案的相关基础研究工作。2008年在省卫生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和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开展卫生应急预案数字化试点工作,到2010年省、市、县三级基本完成预案数字化建设任务。
3.完善各类卫生应急技术方案
按照已颁布的应急预案,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已有的卫生应急技术标准和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根据拾遗补缺、不断完善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各类卫生应急技术标准和技术方案。
(三)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1.完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网络系统
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监测系统,逐步建立覆盖全省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网络,建立公共卫生风险隐患信息的收集体系,完成重大传染病、职业中毒、食物中毒、核与辐射事件等公共卫生风险隐患调查,建立公共卫生风险隐患数据库,编制我省主要传染病疫情和毒源风险分布图。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地区间、医疗卫生机构间卫生监测预警体系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作联动,建立并完善健康相关(症候群)监测系统、虫媒生物监测系统、学生因病缺课监测系统、医院感染监测系统、室内空气质量卫生监测系统、公共场所空调卫生监测系统、食源性疾病监测系统等。加强实验室建设,切实增强病因快速调查诊断能力和有毒物质的检测能力。
建立流动人口及暂住人口卫生应急风险隐患监测机制,开展流动人口中公共卫生应急风险隐患调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加强对外来人口集居地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2.加强预警系统建设
加快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预警体系建设,提高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和综合分析能力,实现预警信息汇总、分析、研判和发布功能。建立完善与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间的信息通道,建立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建立公共卫生危险因素和事件信息的流行病学风险评估体系,制定客观、科学、规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评估方案。完善省、市、县、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网络,重点建设县、乡信息报告网络。
(四)卫生应急决策指挥信息系统建设
1.推进各级卫生应急决策指挥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业务资源和专业信息管理系统资源,构建省、市、县三级卫生应急平台体系,满足应急值守、信息汇总、指挥协调、专家研判和视频会商等基本功能。统筹规划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信息枢纽和沟通协调地位,实现与卫生部应急指挥中心、省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各市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和省有关部门间的互联互通。继续加大对“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心”和“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的软、硬件投入。
2.加大信息资源共享和整合力度
依托省综合应急平台和卫生系统专业信息系统,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实现卫生应急信息资源整合、传输与共享,为卫生应急指挥决策提供信息支撑。加快应急信息数据库建设,以应急预案为主线,以各类应急资源数据库为基础,建立并健全应急预案、应急政策法规、卫生监督、传染源、疫源地、诊疗方法、检验检测、解毒药物、中毒症状、中毒事件等公共卫生信息数据库。
(五)应急队伍建设与培训演练
根据应急队伍体系已基本形成,但力量较薄弱的现状,“十一五”期间,重点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和急救医疗队伍建设,发展专家队伍和志愿者队伍,补充更新专业队伍技术装备,加强应急队伍的培训与演练,完善联动协调机制,形成共同参与、功能齐全,反应迅速的应急队伍体系。
1.专家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各级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应急专家库信息系统,逐步完善专家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分级管理、分类设置、覆盖全面的应急专家资源信息网络。完善专家参与应急工作的机制,开展专家会商、研判、培训和演练等活动。
2.卫生应急处置队伍建设
完善和扩充现有的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加强省、市、县三级卫生应急处置和急救医疗队伍建设,完善各级卫生应急专家库,提高应急专业队伍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大力改善和提升应急装备水平,为应急队伍配置技术先进、性能优良的应急处置专业器械设施和安全防护装备,实现配置现代化和配备合理化。加强装备管理,对应急装备在用状态进行检查、核对,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装备必须处于完好状态。配备疫情调查和处置所需的交通、通讯和监测防护等设备,建立和完善 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中毒等现场卫生应急专用通讯系统,各级卫生应急处置机构和队伍按标准配备适用的卫星通讯、集群通讯等无线通讯设备,实现信息无障碍传输。
3.应急队伍培训
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完善培训网络。依托现有资源,加强专业培训与演练基地建设,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整合系统资源,形成覆盖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培训体系。“十一五”期间建成一个省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演练基地。加快制订各级各类应急管理的培训规划和培训大纲,明确培训内容、标准和方式,编制规范适用的教材,运用多种方法和手段,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加强培训基地授课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培训教学水平。
加强应急队伍培训。2008年前对全省所有卫生应急管理人员轮训一遍,重点提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的应急决策指挥能力。应急专业队伍人员每年至少集中轮训一周,应由弥补性培训为主向弥补性与提高性培训并行的目标转变,专业人员培训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为重点。高级专家的培训以培养应急管理急需的复合型专家为突破口。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全员应急培训。做好应急培训效果评估,分析新的培训需求。
4.开展应急演练
制定计划,周密安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工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演练,省属各专业机构根据专业特点,每年组织一次相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按专业分类编制应急演练指南,制订演练管理办法。创新应急演练方式,开展多场景、多措施、低成本的演练。建立演练评估机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订预案。组织公众积极参与各级各类演练,积极推动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的卫生应急演练工作。继续推行专项演练评价工作,提升实战效果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类卫生专业机构的统筹协调、配合能力。
(六)应急物资储备及调用体系建设
认真落实省卫生厅制定的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制度,健全省、市、县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各地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储备的原则,制定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和标准,合理确定物资储备种类、方式和数量。统筹建设公共卫生专业物资储备库,形成覆盖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物资保障和储备体系。加强抗洪救灾、重大传染病、职业中毒救治、群体性伤亡灾害事故等所需药品、器械的储备,储备一批经常性的疫苗、药物,实时跟踪国际和国内公共卫生安全的形势,增加应对新型公共卫生事件的药物储备。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生产、调拨、配送和监督的信息化管理制度,实现各类应急物资综合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综合管理调度系统,提高应急物资的紧急调度能力。健全应急物资储备更新、轮换及损耗的财政补偿政策,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和商业储备,建立区域间应急物资余缺调剂和联运工作机制。健全救灾物资社会捐赠机制,提高社会应急救灾物资紧急动员的能力。
(七)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加强公共卫生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科学的监测、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
依托现有实验室,适当加强设施和技术装备建设,提高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中毒等监测、检测、检验等方面的科研能力。2010年底建成省、市、县三级应急实验室网络。
建立多部门、多学科的科研合作机制,利用省疾控中心、三级医院、科研院所、军队、检验检疫等部门实验室网络,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方法、应急管理、病因检测等技术研究。组织联合攻关,开展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预防、控制等技术研究。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装备与方法,提高早期发现、防范和处置能力。
(八)卫生应急宣传
加大卫生应急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开展卫生应急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加强宣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规范化、经常化宣传教育。编辑以大、中、小学生为不同阅读对象的《公共卫生安全教育读本》,在学校教学中增加公共卫生知识教育内容。依托现有的教育培训机构,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对外来民工、暂住流动人口和外籍在华人员,采用集中宣讲卫生应急知识的方法进行宣教。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与媒体的联系机制,加强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类媒体对各类卫生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在有关媒体栏目、节目中刊播卫生应急知识,到2010年公众卫生应急知识宣传覆盖率社区达到80%,农村乡镇达到60%。动员社会力量建设公共卫生安全文化,举办多形式的讲座、科普展览、知识竞赛,从不同层面加大公共卫生应急工作的研讨、交流和宣传力度。
由省相关部门牵头,卫生部门积极配合,建立出境人员卫生应急知识培训制度, 2008年起所有出境旅游人员接受卫生应急知识培训。
四、重点工程
(一)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心
根据“统一指挥、资源共享,安全可靠、风险分解”的原则,结合“十五”期间的建设成就,以“一个中心、两个分中心”的架构模式,全面完成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决策指挥中心建设任务;加快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省人民医院)建设步伐,实现院前、院内急救医疗资源网络化管理,统筹协调调度管理急救医疗资源,全面完成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建设任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十一五”期间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十一五”期间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主要目标和建设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要求,在省相关部门支持下,依托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成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心,承担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管理、监测预警、检测检验、疫苗试剂消杀物资储备、应急处置队伍技术培训演练、疾控应急资源库管理、应急处置技术支持、卫生应急宣教等任务。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验室检测网络工程
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检测能力建设,以省疾控中心实验室为龙头,市级疾控中心实验室为骨干,县级疾控中心实验室为基础,医院和社会相关机构实验室为补充,建立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验室网络。要重点装备重大传染病实验室检测和中毒检测设施,提高病因检测能力。各级各类实验室要明确建设标准和职能,完善检验项目,提高检验效率,确保检验质量。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培训基地
省级以省人民医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医院协会为依托,建立卫生应急培训基地。各市、县建立相应卫生应急培训基地。要明确各级卫生应急培训基地的建设标准和条件,组建高素质的师资队伍,组织编写高质量的培训教材,定期分层次组织开展卫生应急专题培训。要把专题培训与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进修结合起来,与卫生应急演练结合起来。培训内容要切合卫生应急工作实际,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战性。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继续深化高邮湖区人感染高致病禽流感综合监测预警项目建设,完善监测项目,提高监测水平,确保监测质量,加强部门协作,动员公众参与,使之成为全国和全省的示范项目。在适当时机,省级再发展2~3个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试点项目。各市、县(市、区)都要结合当地主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开展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继续深化全省毒源普查工作,在完成普查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全省毒源数据库和地理分布图。要把毒源数据与应急医疗救治和防控结合起来,有的放矢地建设全省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救援体系,使之成为卫生应急体系的核心构成之一。
继续完善和开展流行性感冒、学校因病缺课、食源性疾病、鼠疫疫情等专项监测预警项目。各级医疗机构按规定完善感染性疾病门诊(发热门诊、肠道门诊),严格依法规范疫情报告制度。
(五)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按照统一规划、分类编配,分级储备、品量适当,功能实用、现场易带的储备原则,根据省卫生厅等三部门下发的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目录,在省、市、县三级建立规范的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库(点),储备适量的医疗急救包、便携式紧急抢救设施设备、急救和消杀药品器械、移动卫星音视频通讯设备、后勤保障车辆与设备等,作为应急状态下可立即随救援队出发的物资储备。依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平台,探索建立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和监管的信息化联网管理。建立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运行机制,明确各级职责权限,规范卫生部门应急基本物资储备管理调用制度。
五、相关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并强化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强各级卫生应急机构建设,强化其职能。明确实施本规划相关建设任务的责任主体,保证应急体系建设有计划、分层次、有步骤实施,保障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加大行政监督力度,促进应急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着眼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要求,组织力量制定相关政策规定和应急技术标准,逐步建立完善各项应急工作制度,营造有利于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落实的政策制度环境。
(二)建立应急管理投入机制
遵循公共财政服从于公共政策的原则,“十一五”期间,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要成为各级财政资源配置的重要取向,给予优先安排和保障。各级卫生应急体系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按原有渠道申请报批。本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按建设程序报批,按照事权划分原则,由省、市、县级政府和社会有关方面共同承担。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多方力量投入。
(三)拓宽应急保障渠道
建立应急管理公益性基金,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开展捐赠和援助活动。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使其进一步介入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处置和恢复重建等,鼓励保险公司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提供保险服务。
(四)加强科研和人才培养
加强公共卫生安全与应急管理学科、专业建设,鼓励跨学科、专业的合作与交流,大力培养既懂专业又懂管理的复合性人才。通过科技计划,对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给予支持。加快公共卫生专业应急管理人员的资质认定与培训工作,建立应急专业人才的评价激励机制。
(五)加强规划间的配合与衔接
树立规划统揽全局的意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的要求编制本级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尽快建立覆盖全省的完备的规划体系。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配合与管理协调机制,做好各级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之间、以及与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充分用好存量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建立健全激励和惩戒机制,明确各方职责,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保障规划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
(六)建立健全规划监督评估机制
建立各级应急体系规划制定、实施的监督评估机制,及时跟踪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对规划的进展和落实进行评估。健全规划实施报告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要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的进展情况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建立规划实施评估制度,检查规划落实情况,分析规划实施效果,找出规划实施中的问题,根据需要对规划进行修订。在规划实施期间,如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规划目标不能实现,将适时对规划进行调整。
(七)加强合作与交流
在国际国内积极开展卫生应急管理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密切跟踪国内外卫生应急管理发展的动态和趋势,学习借鉴卫生应急的有益经验,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理论、技术、设施与管理模式,促进我省卫生应急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监督所、省和市属三级甲等医院等医疗卫生骨干机构要发挥合作与交流的龙头作用,做出示范,作出表率。
附件下载:





江苏省卫生厅主办 | 备案号:苏ICP备05071004号 |联系我们
地址:南京市中央路42号  邮编:210008  网站编辑联系电话:025-8362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