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便拉出一点暗红色血:吴起与商殃变法的历史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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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起与商殃变法的历史启示
chu.yangtzeu.edu.cn  2002-8-6  荆楚文化网



  楚国吴起与秦国商殃都是卫国人,他们在青年时代分别从事兵学,“刑名之学”[1]的研究与实践,都是战国时期法家学派重要代表人物。当时周王室进一步衰微,随着诸侯王争霸的历史潮流,吴起服务于楚,官至令尹;商殃出力于秦,升为大良造。虽然吴起在楚推行变法在先,商殃在秦主持变法在后,但都是处在战国封建制代替奴隶制的大变革时期,他们所采取的变革措施和政策是符合历史发展要求的,达到了富国强兵的目的。当他们的革新支持者楚悼王、秦孝公薨后,旧贵族势力反扑,吴起被旧贵族乱箭射死,商殃车裂身亡。他们的遭遇看来是相同的,但他们所从事的变法事业并不完全一样,楚国的变革随吴起之死而夭折,人亡政废,从此衰败下去,直至被秦灭亡。泰国的变法,商殃被杀,但他个人的悲剧并未带来历史的悲剧,秦仍借商殃的变法“成帝王之业”。[2]商殃实质上是变法的胜利者。这一废一兴,集中反映了楚国奴隶主贵族走向衰亡,泰国新兴封建地主阶级趋于强盛,并历史地由它结束诸侯争霸的局面,完成统一的大业,本文试比较研究两人变法结局不同历史原因。

  一、没有政治与经济配套变革,不可能巩固与发展变革成果

前384年(楚悼王十九年),吴起由于受魏相公叔和贵族王错的陷害排挤,被迫弃魏奔楚。因为楚悼王“素闻起贤”,[3]他一到楚,立即任为宛(今河南南阳市)守,一年之后,提升为令尹,主持变法。变法的重点打击旧贵族,扶植新兴地主阶级势力。他认为楚国“大臣太重,封君太众,若此上逼主而下虐民,此贫国弱兵之道也”,[4]这一分析是完全正确的,找到了楚国贫弱的根本原因,在楚悼王的支持下,他针对旧贵族的特权,采取了一些革新措施,“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禄秩”[5]即封君凡传到第三代就收回爵禄;“绝灭百吏之禄爵,损不急之枝官,以奉选练之士”。[6]精减机构,裁减冗官冗员,节省这些开支以供养和训练士兵;“令贵人往实广益之地”,[7]把旧贵族迁徙到人少地多的地方去,从事农业劳动。这样做的结果,废除了旧贵族势力特权,充实了国库,加强了封建地主阶级政权的军事实力。同时,在整顿吏治以及法制建设方面也采取了一些革新措施。但吴起对与政治体制变革相配套的经济体制变革触及不深,他虽然看到“荆所有余者地也,所不足者民也”,[8]并把旧贵族和民众集中到地多人少的边远地区去开垦荒地,从事农业生产,但没从根本上革除旧贵族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即《井田》制,因而没有削弱旧贵族的经济实力。另外,他没有把奴隶制变为封建制,新兴地主阶级看不到可得利益,对变革持消极态度;他没有把集体奴隶变为个体农民,奴隶对他的政治变革也冷淡。由于吴起没有从经济基础上削弱以至革除旧贵族势力,就失去了主张变革的封建地主阶级与民众的支持,严重地潜伏着变革失败的危机。
  相反,商殃变法,不象吴起从上至下,而是由下至上;不是把旧贵族扫地出门,而是从立法开始,立法尽管最终是为了削弱以至取消旧贵族特权,但守法者并不属于打击之列,比较吴起变革来要灵活得多。更为重要的,他不仅完成了立法和政治体制改革方面的变革,而且完成了经济体制方面的变革,这是楚国吴起变革所无法比拟的。前361年(秦孝公元年),商殃入秦,通过宠臣景监见到秦孝公,经多次求见,逐渐使秦孝公相信他的才识。到前359年(秦孝公二年),秦孝公任命他为左庶长,第一次实行三条新法。他变法的中心思想是“重刑厚赏”,[9]在秦献公“为户籍相伍”[10]的基础上,制定了“连坐法”;同时又颁布了奖励军功、奖励发展生产的法令。前350年(秦孝公九年),商殃由左庶长提升为大良造,在秦孝公的支持下,第二次颁布了废井田,奖励垦荒的法令;废井田,即开裂“井田”的封疆阡陌。[11]原“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生产关系的基础,而“封疆阡陌”又是“井田”制的主要结构。商殃下令废除(封疆阡陌),打破了旧贵族圈占田地的特权,荒地可以任意开垦,归为私有,任意买卖。国家提出破除“井田”的疆界,从法律上允许土地买卖,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的经济发展。允许开垦荒地,扩大耕地面积,也符合新的生产力的要求。通过先后两次推行新法,商殃为秦从政治、经济体制方面的变革开了先河。
吴起和商殃变法,都重视立法和政治体制方面的变革,各自追求的政治目标基本上达到了。不过商殃开裂“井田”的“封疆阡陌”,由奴隶制变为封建制,这是商殃变法之所以能够延续下去的重要原因之一。而吴起对经济领域里的变革很薄弱,没有扩大新兴地主阶级的经济实力,一旦变革者楚悼王死去,变革即告失败。商殃虽然也免不了车裂之害,只是说明新兴地主阶级与旧贵族势力之间斗争的残酷性,但旧贵族却再也不能恢复旧有的“井田”制,不可在经济上扼制新兴地主阶级的发展, 也即是无力阻止由商殃开始的政治、经济的变革。所以以经济改革为基础的商殃变法并不因商殃的遇难而终止。

  二、没有理论指导,也谈不上变革的延续性

从吴起在魏、楚二国的变革实践看,看不到他有一整套理论指导改革,他的法家身份是靠推行法治而得名,却未闻有法家之类的著述,只是在“内修文德,外治武备”[12]的军事思想指导下,在魏、楚二国的上层建筑里进行了一些政治变革。变革的目的是为了“强兵”,以图霸业。他作为兵家,传世的兵书有《吴子》(有人认为是伪书,此不从。)后世有“孙吴兵法”之称。不过吴起明确地把“内修文德,外治武备”联系起来,即把政治和军事相统一进行论述,这在当时是一大创举。吴起讲“内修文德”的“德”,是指加强和巩固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他与魏武侯游西河时一段对话就证实了这一点。魏武侯高兴地对吴起说:“美哉,乎山河之固,此魏国之宝也!”[13]这时吴起列举三苗氏、彭蠡、夏桀、殷纣据险而不修德,被禹、汤、武王所灭的事实就说明:“在德不在险。”无疑他讲的“德”是指巩固封建地主阶级政权的极端重要性。如何巩固封建地主阶级政权?《吴子》也从两个方面进行了论述,其中讲道、义、礼、仁。这就是吴起的德治思想。但诸侯争霸,仅仅讲德,不讲经济实力是不行的。而商殃的思想,师古引刘向《别录》说:“疑李悝及商君所托”,说明李悝、商殃皆主张以重农开发全国经济的策略。商殃不但是法家,而且是兵家,《汉书》兵家类著录有《公孙殃七十二篇》。因此,商殃与其说是法家人物,莫如说兼有法家、兵家、农家三重性的特色人物。商殃在秦国的变法,实是“法、兵、农”作为变法的理论基础和政治纲领。这一纲领阐明:以农养兵,以兵保法(包括兵战),以法治国三位一体的路线。商殃提出并建立较为系统的理论,往后又形成商殃学派,著有《商君书》,指导秦国变法,直到 李斯相始皇兼并六国,一统天下。由此观之,没有变革理论,是关系到“国富兵强”的的实现,以及变革能否延续下去的极为重要的问题。
  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理论与实践是相统一的,它来于实践,又指导实践,早在战国时期的吴起、商殃的所从事的变革理论与实践也不例外。吴起在楚变革是从“强兵”、图霸业出发的,先后取得了南平北越,北吞陈蔡、打败三晋(韩、赵、魏),西攻强秦的胜利。商殃在秦变法,“兵革大强,诸侯畏惧”,[14]汉代著名法家桑弘羊指出秦国由于商殃变法,国家富强,成为兼并六国的基础。汉代唯物主义思想家王充也说:“商殃相孝公,为秦开帝业”[15]。商殃在秦的巨大功绩,在于他归纳总结变法的理论传于后世,这是商殃人亡法兴的又一重要原因之一。相比之下,吴起在楚变革,人亡政废,其原因也源如此。

  三、变革必须取得新兴阶级的支持

吴起和商殃虽身居要职,但他们推行变法和所从事的变法事业,没有最高统治者的支持,他们是寸步难行的。因为最高统治者是诸侯国的象征,更何况处在封建制代替奴隶制的变革时代,若没有诸侯王的支持,他们变法的政治主张是难以实现的。吴起和商殃的变革实践,从正反面说明了这一点。楚悼王即位前后,面临着内忧外患,国力非常贫弱,楚悼王任用吴起的变革并不是历史的巧合,而是历史的必然,充分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的愿望。前402年(楚声王六年)楚国发生了“盗杀声王”[16]事件,新兴地主阶级拥立楚悼王。楚悼王总结其父被杀的教训,综观当时社会发展的潮流,在政权性质上起了变化,任用吴起变法,足以证明楚悼王建立起来的政权是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在任用吴起之前,诸侯王争霸,接连遭到中原各统治者的进攻,楚无力抵抗外来侵袭。前400年(楚悼王二年),魏、赵、韩举兵攻楚,攻至乘丘(今山东巨野西南)而还。前391年(楚悼王十一年),魏、赵、韩又攻楚,再败楚军大梁、榆关,楚丧失大片土地。这时,楚悼王的统治岌岌可危,面临着时代的抉择。他清楚地知道,要摆脱楚国贫弱的困难局面,唯一的办法是变革。楚悼王早知吴起在魏创立的变革政绩,吴起一到楚,就受到楚悼王的重用,推行变法。不难看出,吴起到楚何以得到楚悼王的重用与支持,其原因莫不如此。前381年楚悼王病逝,旧贵族射杀吴起,可见肃王废止变革,改变其父的意愿,站到奴隶主贵族一边去了,往后八代诸王,因是代表奴隶主贵族利益的,使国家一直衰败下去,直到被秦灭亡了事。
  秦国诸王对变革所持的态度,与楚悼王之后的诸王态度完全不同。前384年,秦献公即位以后,针对秦国的政治弊端,连续进行了废止杀人殉葬制度,制定户籍制度、推广县制等三方面的变革。由此秦转弱为强,封建地主阶级开始在秦登上了政治舞台。其子秦孝公“继先君之业”,“变法以治”,[17]于前361年即位很快发布了招贤令,起用代表新兴地主阶级的人才。招贤令一下,商殃带着李悝写的《法经》到了秦国,得到秦孝公的重用。商殃变法,实质上是地主阶级的政治革命,从根本上瓦解了奴隶制,沉重地打击了奴隶主贵族。这场斗争是非常激烈的,必然遭到旧贵族势力的反抗。以太子傅公孙虔、公孙贾为首的旧贵族势力,唆使年幼的太子驷故意犯法。商殃说:“法之不行,自上犯之”[18]。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刑其傅公孙虔、黥(面刺文)其师公孙贾。后公孙虔犯法,处以“劓刑”(割鼻),[19]商殃变法,“积怨”很深,旧贵族势力寻机杀害他。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太子驷即位,即秦惠王,旧贵族诬告商殃图谋造反,要逮捕商殃。商起兵反抗,兵败被俘,“车裂”处死。商殃虽然被杀了,但是他所代表的新兴地主阶级势力已是不可战胜的,所以他推行的法制长时间被秦国所奉行,包括秦惠王。从秦孝公至秦始皇共经历六代,没有一个诸王不坚持法制的,这是商殃虽死,“秦法未败”[20]的极其重要的原因。所以,郭沫若同志在评价商殃时说:“他的身世虽然是个悲剧的结局,但他的事业是成功了。”[21]而吴起由于他所代表的新兴地主阶级在楚国还不足以战胜旧贵族势力,所以他的悲剧也就是楚国变法失败的历史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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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18][19]《史记·商君列传》
 [2][17][20]《史记·秦本纪》
 [3][13][14]《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4][5][6]《韩非子·和氏》
 [7][8]《吕氏春秋·贵卒》
 [9]《韩非子·奸劫弑臣篇》
 [10]《韩非子·定法篇》
 [12]《吴子·图国篇》
 [15]《论衡·书解篇》
 [16]《资治通鉴》
 [21]郭沫若《前期法家的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