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往旺角的红van小说:深圳龙岗区副区长受贿细节:狱中望回家种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5:46:49
2012.01.07

钟新明(资料图片)

  本报深圳讯(记者王纳通讯员孟广军)2011年,深圳市19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为以权谋私落马。这其中就有原深圳市龙岗区常委、常务副区长钟新明。钟新明究竟是怎样落马的?昨日,深圳市检察院有关办案部门向媒体解密了钟新明的落马过程。

  据办案部门透露,钟新明在狱中希望有一天能回乡下种地。

  狱中希望能回家种地

  2011年12月1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对被告人钟新明、钟伟明作出判决。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钟新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钟伟明有期徒刑十二年。聆听判决时,被告席上的钟新明极力控制着情绪,但紧紧交叉的双手却在不停地发抖。

  这个当年风光无限的官员,心里怎么想呢?据深圳市检察院办案人员透露,钟新明在狱中忏悔道:“我内心的感受,只能用一个‘痛’字来概括,自己痛苦不堪,家人痛心不已,同事痛惜不解。我如今只有两个奢望:一是求得自由之身,只要能看到蓝天绿地,回乡下种地都幸福。二是求得后悔之药,补救过去的罪过。那些非法所得就像一颗炸弹,把自己炸毁了,也把已经得到的、应当拥有的,全都炸没了。”

  染指土地置换收受3300万港币

  据记者了解,钟新明最主要的犯罪事实,是在龙岗区黄阁坑村一块土地的开发中,涉嫌收受吴伟光3300万元港币。

  2007年,深圳市对龙岗区体育新城范围内的16.82平方公里的土地进行重新规划。黄阁坑村地处体育新城范围内,多处土地和建筑物面临征收、补偿、安置、开发等问题。深圳市检察院反贪部门办案组查明,钟新明利用常务副区长和体育新城土地整备安置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的职权,给予黄阁坑村诸多帮忙和关照:黄阁坑村两块工业用地,被违反规定等面积置换为商住用地,并被安排进入体育新城;一块商住用地被调换到更好的位置。

  涉案的这块面积约9000平方米的土地,钟新明原本打算交给自己弟弟钟伟明开发,并以“领导的朋友”想开发这块地作为幌子。后来开发商吴伟光找到钟新明,要求开发这块地,经过讨价还价,确定了3300万港币的好处费。钟新明告知黄阁坑村委会,该地块确定由吴伟光来开发。

  为收好处费到香港开公司

  怎样收取这3300万港币的好处费?钟新明授意其弟弟钟伟明,到香港注册一家“宝诚公司”,再以宝诚公司名义和吴伟光所控制的蓝湾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合同,由吴伟光将3300万港币转给宝诚公司。钟氏兄弟用这笔巨款在香港炒股和放贷,并以钟伟明、钟新明的儿子的名义在香港购买了两套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