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diohead翻译:我国行政审批改革步入“快车道” 十年取消调整六成审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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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审批改革步入“快车道”

十年取消调整六成审批项目

本报记者 姜 洁

《 人民日报 》( 2012年01月07日   07 版)

  ○国务院部门审批项目进行五轮全面清理

  ○全国已建立行政审批配套制度8000余项

  ○省市县乡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31个省区市不同程度开展了电子监察工作

  

  隆冬的山西大同,滴水成冰。御东新区一座现代化的六层办公楼前却是人来车往,繁忙异常。这就是投资7000多万元建设、总面积达16500平方米的大同市政务大厅。在这里,原来市级实施的411项审批项目,经清理仅保留169项,办理的平均承诺时限从9.66天降为5.18天。这是2001年以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巨幅“瘦身”、取得显著成效的一个缩影。

  国务院部门和各省份共取消调整审批项目3万余项

  2001年9月,国务院成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将办公室设在监察部,国务院领导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党的十六大以后,国务院进一步充实和加强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党的十七大以来,为适应国务院机构改革的需要,取消了原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监察部牵头、中央编办和发展改革委等12个部门组成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负责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此同时,各地区和国务院各部门都建立了改革工作领导机构,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办事机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集中各方面智慧和力量推进改革的工作格局。

  十年来,国务院部门的审批项目先后进行了五轮全面清理。据统计,国务院部门共取消调整审批项目2183项,占原有审批项目总数的60.6%;各省(区、市)本级共取消调整审批项目3.6万余项,占原有审批项目总数的68.2%。在工作中,坚持把取消调整审批项目同促进政府部门有效履行职能结合起来,坚持与投资体制、财税体制、金融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事业体制等方面改革有机结合,坚持完善审核论证程序,广泛听取意见。

  在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同时,对国务院部门拟新设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严格把关。十七大以来,联席会议办公室先后对40多部法律、行政法规起草修订过程中涉及的60多项拟新设或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提出了明确的审核意见。一些地方也加强了对拟新设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核把关,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于法有据。目前已初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新设行政审批项目审查论证机制。

  全国已建立行政审批配套制度8000余项

  为指导和规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央先后制定了《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五项原则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等40多个政策规定和相关文件,明确了改革的指导原则、基本思路、工作目标和方法步骤,使改革工作有章可循。据统计,全国已建立行政审批配套制度8000余项。目前,以行政许可法为核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配套的行政审批法规制度体系已基本建立。

  一些地方引入现代企业优化业务流程理念和方法,对政府部门原有的审批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实现了审批层次、环节的大幅精简,提高了审批效能。积极推广网上审批,解决传统审批模式信息不透明、流程繁琐、时间过长等问题。天津、河北、湖北、重庆等地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编制了目录,推动行政审批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北京、江苏、浙江、安徽等地积极推进“两集中、两到位”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目前各地已建立政务服务中心2800多个,省、市、县、乡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此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派驻机构还加强了对审批权力的监督,对违法设立审批等违纪违法行为,坚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电子监察工作,浙江、湖南、江西、广东、广西、贵州等地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网监察。水利部、农业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部门也相继开展了电子监察工作。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基本实现了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信息服务和投诉处理等功能。

  行政审批制度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通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都产生了广泛的积极影响。

  ——加快了政府职能转变。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政府不该管的交给企业、社会和市场,逐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有所改变。各级政府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强化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推进了依法行政。2004年7月,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批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各地各部门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全面清理、废止和修订与法律相违背和不一致的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新制定了一系列有关行政审批的法规、规章和制度,依法规范政府的权限和履行职能的程序。

  ——加强了政府管理创新。坚持把推进政府管理创新作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行政审批的所有环节,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一律向社会公开,实行“阳光审批”。各地在改革中还积极探索,建立了政务中心或政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发展电子政务,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等。这些做法对于减少政府工作流程、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提高行政效能,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促进了廉政建设。行政审批是行政权力最为集中的领域。建立健全有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了行政职责体系和问责制度,遏制了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和腐败现象蔓延,推动了政府反腐倡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