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巨天蝎蝰蛇驱动:文化区域的空间性与时间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6:46:28
文化区域的空间性与时间性 

  在讨论文化区域的时空关系之前,我们首先要弄清文化区域的时空特点。“文化”是一个生生不息的动态性时空概念。文化区域既是一个表达文化空间的概念,它代表着空间关系的文化分类;又应该包括某个领域内多种历史文化的积累,体现着时间延续的文化历程。一种文化区域一定是一种时空统一的实体。故而,表达时空分类的文化区域概念,必须充分考虑某个特定空间范围之内的文化演变、发展的过程,因为在不同的时间段上,这个文化空间具有不同分文化特质,又可能分属于不同的文化类型。

  正是从上述意义上,我们再来进一步讨论文化区域的空间性与时间性。首先,文化区域是一个空间上的文化类型概念。当我们讨论某个或某些文化区域时,一定是指那个特定区域空间范围内具有某些文化特质的类型文化。譬如,今人经常讲到的齐鲁文化、燕赵文化、巴蜀文化、荆楚文化、吴越文化等等,它们均是指春秋战国时期那些封国范围内的文化类型,这些不同类型的文化因具有不同的文化特质,故而学者们以不同的封国之名命名这些文化区。另外,人们也常常将各省的行政区域来命名文化区,譬如山东文化、山西文化、陕西文化、福建文化、浙江文化等等。为什么人们习惯于以封国、行政省区的空间范围、名称来指称这些文化区呢?这就涉及地域文化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即政治或行政区域与文化区的关系问题。本来,政治或行政区的划分与确定取决于某个朝代的政治统治的需要,而文化区的形成则是由历史传统、自然环境、社会条件三者综合作用而形成,那么,文化区形成的原因要复杂得多,时间要久远得多。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历代统治者在划分行政区域的空间范围时,总是要综合考虑自然的、人文的因素,只有这样才有利于政治上的统治和管理的需要。如果我们对历史上行政区域作一些考察,就可以发现这种现象的普遍存在。十分明显,行政区的划分,总是充分考虑了文化区的因素在内。另一方面,在行政权力充分支配社会生活的古代中国,行政区域的建置对文化区的形成或强化又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各个不同的封国、郡省的行政力量总是在制约、影响着文化区的形成。而且,尽管有时由于行政区的变化,可能将历史上行政区划不同、文化差异显著的地域划归到一个行政区内,但是,由于行政权力对社会生活的全面干预和影响,故而也会对行政区内文化现象产生整合作用,导致新的文化区的形成。如元代建立的陕西行省,首次将原本分属不同行政区、文化区的陕北、关中、陕南三大区域同置于陕西行省的行政区内,经过一段时期的行政整合作用,正如研究者所指出的那样,“其内部文化现象在政区的整合下,从歧异极大发展到清代以后开始形成了相似程度日益增强的文化区。”[1]这明显体现出行政权力对文化区形成的重要作用。

  其次,文化区域也应该从时间的维度加以考察和分割。文化区是指一种文化类型的概念,但文化类型总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而不断的解构与建构,不存在一种永远凝固不变的文化形态。特别是在中国这样一个对外相对封闭、而对内迴旋余地很大,内部因战争、移民、行政区划、城市发展等多种原因而使得文化变迁,从而导致文化区的改变和形成。所以,一种文化区应该只是某一时期内所具有的历史条件而逐渐形成的文化区域,该文化环境的思想观念、风俗习惯、方言口语、行为仪态、心理性格等具有同质化的倾向和特征。但是,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地域文化中的某些要素会逐渐发生改变,各种文化要素在不断变化中重新组合建构,从而形成新的文化特质,导致新的文化区形成。那么,在同一个行政区范围内,可能曾经是几个不同特质的区域文化所在地。由于文化区的不断演变、积淀,从而构成了某一地域年轮式的“文化层”。如果从大的时间段分层,每个地域的文化层都可能由原始氏族社会的“部族文化”、早期文明社会的“方国文化”、统一帝国下的“郡省文化”所构成。而且,在每一个大的分层中,又可能分成更细的文化层。现在一讲到文化区域或区域文化,总是要讲齐鲁文化、巴蜀文化、燕赵文化、荆楚文化、吴越文化,并将它们作为现代区域文化的空间分类。当然,由于这种方国文化区产生于中华文明的形成期,加之它们延续的时间长,对中国古代地域文化格局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故而以先秦方国来命名地域文化有其历史合理性。但是,秦汉以后中国的地域文化发生一系列重大变化,统一中央帝国的建立并导致行政区划的不断变化,大规模移民引起各地居民成份的改变和经济、政治、文化重心的转移,加之中国古代文化内涵与特质本身也在不断的演变发展,再以先秦的方国文化来表述以后两千年中国地域文化,确实又有其很大局限。应该说,中国近古时期的行政区划对地域文化格局的形成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当代以行省命名的文化区大多是沿袭宋元明清及民国以来的行政区划,在经过相当长的文化变迁与文化整合以后,已经形成了各自地方特质的文化区域。  

  所以,我们认为,文化区域的研究与考察,包括文化区的命名与定位,必须充分考虑空间性与时间性双重因素。每一种空间均是相对于某种时间段的。如考古学上地域分布的有:中原地区的仰韶文化、龙山文化,东北地区的红山文化,江浙地区的良渚文化等等,这种种不同的地域文化是原始部族文化的产物,是对应于公元前4000年至公元前2000年那段时间的空间布局。同样,以方国辖区命名的齐鲁文化、燕赵文化、荆楚文化、吴越文化、巴蜀文化等,是相对于从夏商周至秦汉这一历史时期的方国文化的空间分布。同样,以行省辖区命名的地域文化,如陕西文化、山东文化、福建文化、江西文化、湖湘文化等等,则主要是从汉唐到明清两千年中逐渐形成的地域文化的空间布局。由于文化的连续性、传承性,各个行省文化均会受到各地域历史文化的影响,故而部族文化会影响到方国文化,而方国文化亦会影响行省文化,但它们毕竟是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化区,不能够也不应该将它们等同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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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晓虹:《文化区域的分异与整合》第367页,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4年1月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