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饲料在哪里:《荆棘之城》5——《Fingersmith》原著小说中文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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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我前面所说,他上下打量着我。这时,他歪着头,看看我身后,又看看斯皮乐护士身后,仿佛他以为莫德肯定跟在我们后边。然后他又望着我,眼睛瞪圆了。
  正是他的眼神,挽救了我。自从我离开克里姆太太家,过了这么长时间,他是第一个人,两只眼睛望着我,看到的,不是莫德,而是苏。这双眼睛将我带回到我的过去。这双眼睛也将给予我未来——看到他的眼神,看到他的眼睛从我身上溜开,又重新大惑不解,我自己乱糟糟的心虚开始散去,我有了个计策。我有了一个全盘计划,每个环节都想好了。这完全是铤而走险。
  “查尔斯!”我说道。我已经不习惯开口说话了,这句话说出来,好象乌鸦在叫。“查尔斯,你都认不出我了。我想——我想我肯定变化很大。不过,噢,你真好,能来看望你的前女主人!”
  然后,我走到他面前,抓住他的手,一瞬不瞬地盯住他的眼睛,然后一把将他拉到身前,对着他的耳朵低声说道:“快说我是她,不然我就完蛋了!我什么都给你!快说我是她!噢,求你快说我是她!”我一直抓着他的手,又拧又拽。他退后一步。他戴过帽子,帽子在他额头留下一道红色印子。这时他的脸变得通红。他张开嘴巴。他说道,“小姐,我——小姐——”当然了,他在布莱尔就这么称呼我。感谢上帝他叫了!
  斯皮乐护士听他这么说,便带着某种暧昧的自得说道,“好了,一位女士一看见老乡的可爱面孔,头脑就变清楚了,这不是很不可思议吗?克里斯蒂医生还不得乐坏了?”
  我转过身,盯着她的眼睛。她一副酸溜溜的样子。她说道,“你要让你的小伙子一直站着吗?这就对了,你们坐。不过,年轻的先生,如果我是你,就不会靠得太近。我们可说不准他们什么时候会神经病发作,扑过去挠你;就算是那些温顺的病人。这样就好多了。好了,我会在这儿看着,就在门口,如果她开始激动了,你就喊我——好吗?”
我们坐到两把硬邦邦的椅子上,紧靠着窗户。查尔斯还是一脸迷惑;这时,他也开始乱眨眼睛,露出恐惧的神色。
  斯皮乐护士站在门口,门敞开着。这儿有点冷。她双臂交叠,看着我们;不过,她也会时不时地扭过头去,朝大厅那边的护士点点头,小声地说着话。
  我两手还抓着查尔斯的手。我不敢放开他的手。我朝他探过身子,低声说道,“查尔斯,我——查尔斯,我这辈子见谁都没见你这么高兴,你一定要——你一定要救救我。”
  他吞了下口水。他用同样小的声音说道,“你是史密斯小姐?”
  “嘘!嘘!我是。噢,我是的!”我眼里涌出泪水。“但是你在这里绝对不能说。你得说——”我瞄一眼斯皮乐护士,然后更小心地说。“你得说我是李小姐。别问我为什么。”
  我当时在想什么?对了,我心里想到的事是,那个说话像蛇一样的女人,还有那两个死掉的老女人。我想到克里斯蒂医生说过的话,我的病情正处于一个新的阶段,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很快,我就会回复到原来的状态。
  我想到,如果他听查尔斯说我是苏,而不是莫德,他就会想个办法出来,把我关的更严实——说不定把我捆起来,关进包间,给我泡澡,也给查尔斯泡澡。——换句话说,恐惧已经令我思维反常了。不过我也还是想出了那个计划。那个计划在这一刻变得更加清晰了。“别问我为什么,”我又说了一遍。“不过,噢,我中的是个什么样的诡计哟!他们把我搞成一个疯子了,查尔斯。”
  他看看周围。“这个房子是给疯子住的?”他说道。“我以为是个大酒店。我以为我能在这儿找到李小姐。和——和瑞富斯先生。”
  “瑞富斯先生,”我说道。“噢!噢!那个魔鬼!他耍了我,查尔斯,又跑到伦敦,带着原本属于我的钱。他和李莫德!噢!真是一对儿!他们把我丢在这儿,等死——!”
  我的声音提高了,我实在忍不住:还有什么人——某个真的疯了的人——从我嘴里说出来。
  我吮吸着查尔斯的指头,以防说话声音太大。我吮吸着他的手指头,都快吸到手指根儿了。我恐惧地瞄了一眼门边的斯皮乐护士。她头转过去了,背靠着门柱,正跟护士和壮汉们嬉笑呢。我又看看查尔斯,想再说点什么。可他的脸色变了,让我一怔。他的脸从火烧一般的深红色,变成了白色。他低声说道,“瑞富斯先生,去伦敦了?”
  “去伦敦了,”我说道,“还是去了什么别的地方上帝知道。下了地狱,我也不会觉得奇怪!”
  他吞了一口唾沫,人一激灵,然后将手从我手中拽回去,双手捂着脸。“噢!噢!”他声音颤抖着——正如此前的我一般——说道。“噢,那我可全毁了!”我大吃一惊,他开始痛哭。于是,伴着泪珠儿,他的故事一点一点说出来了。
  正如我几个月前猜到的——绅士一走,在布莱尔磨刀的日子似乎就变得不值得过了,查尔斯觉得心情格外沉重,便开始拖地。他拖得时间太长了,管家魏先生就对他抄起了鞭子。“他说他要把我抽得皮开肉绽,”他说道;“他真抽了。主啊,他抽得我鬼哭狼嚎啊!不过挨顿鞭子也没什么——要我说,抽它一百鞭也不算什么事儿!——相比我这颗失望的心,小姐,感受到的疼痛。”
  他说出这番话,说话的方式让我觉得他以前练习过;然后他直板板地挺着,好似在他想象中,我会打他,或者笑话他,而他准备好了遭受任何打击。可我满怀苦涩,说出口的是,“我相信你。瑞富斯先生让大伙的心都痛了。”我想到的是莫德的心。查尔斯好象没注意到。“他是这样的!”他说道。“多么好的绅士!噢,不是吗?”
  他的脸都泛出光来了。他擦擦鼻子,然后又开始痛哭。斯皮乐护士看过来,撇起了嘴巴。不过她也没怎么样。说不定,人们来探望他们给克里斯蒂医生治疗的女亲戚时,都会放声大哭。
  当她又望大厅看去时,我转过来对着查尔斯。见他这么伤心,这倒让我自己的头脑冷静下来了。我任他又打了一会儿摆子,
  趁他哭的时候,我凑近了观察他。我看到,刚开始我没看到的——他脖子里脏兮兮的,头发怪里怪气的——这边一撮颜色稍淡,蓬蓬松松好象鸡毛一样,那边一撮颜色深沉,板直僵硬,那是让他蘸水捋过,想捋顺溜了。他夹克袖子上漏出了一根羊毛线头,长裤上也净是灰印。他擦擦眼睛,见我在看他,脸比先前更红了。我轻轻地说道,“现在做个好孩子,给我讲真话吧。你是逃出来的,不是吗?从布莱尔?”他咬着嘴唇,然后点点头。我说道,“都是为了瑞富斯先生?”他又点点头。
然后,他浑身颤抖地吸了一口气。“瑞富斯先生以前经常跟我说,小姐,”他说道,“要是他有钱,可以付适当的男仆薪水,他就提拔我当他的男仆。我当时想,宁可不拿薪水给他干活,也不要待在布莱尔。可是我怎么才能在伦敦找到他呢?然后,就出了乱子,李小姐跑掉了。从那时起,那宅子就大难临头了。我们都以为她跟他跑了,不过没一个人有把握。他们说那是件丑事。女仆走了一半,凯克布莱德太太走了,她到别人家的厨房间去了!现在是玛格丽特做饭。李先生的脑子不好使了。魏先生必须一勺一勺地喂他吃饭!”
  “凯克布莱德太太,”我皱着眉头说道。“魏先生。”这些名字好象许多道光线一样:每次有一道光打过来,我头脑中的某一部分就清亮起来。“玛格丽特。李先生。”随后:“用勺子喂!这都是——这都是因为莫德跟瑞富斯先生跑了吗?”
  “我也不知道,小姐,”他摇摇头。“他们说,这件事让他费了一周的时间,才回过神来。因为刚开始,他挺冷静;后来他发现他的一些书籍被人损毁了——要么,类似的什么事儿。于是他就发病了,倒在他书房的地板上。现在他拿不了笔,什么都拿不了,也把他的话都忘光了。魏先生叫我推着他,坐着一个大轮椅,到处走;可是,我几乎都推不出十码远——我几乎什么都做不了!——因为我会痛哭!到最后,我被送到婶婶家,去看她家的黑猪。他们都说”——他又擦擦鼻子——“他们都说,多看看猪,能治好忧郁症。话虽这么说,可是看猪就从来没有治好我……”
  我没有再听了。我头脑中出现一丝光亮,比其余的光线都亮。我再次抓住他的手。“黑猪?”我眼珠翻上去说道。他点点头。
  他婶婶是克里姆太太。我觉得在乡下都是这样。以前我都没问过他的姓氏。他跟我一样,睡过同一个的房间,睡在同一个草垫上,草垫里都是虫子。他婶婶说起那对绅士和小姐,来到这儿,秘密地结了婚,他立即就猜到他们是什么人,却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运气,就什么话都没说。他发现他们一起坐马车走了;又从他堂弟处——就是克里姆太太的大儿子,跟马车夫聊过的——搞到了克里斯蒂医生的医院的名称和地址。
  “我以为这是个大酒店,”他又说道——再次恐惧地看着周围,看着灯上的铁丝网罩,光秃秃的墙壁,窗户上的铁条。
  三天前,他从克里姆太太家里跑出来,之后就睡在水沟里,篱笆根上。——“到了这儿,再想回去,”他说道,“也来不及了。我在门口说我找瑞富斯先生。他们在本子里查了查,说我说的肯定是他太太。这时候我记起李小姐一直都是什么样的女士;如果有谁会劝说瑞富斯先生提拔我,那就是她了。而现在——!”
  他嘴唇又开始颤抖。真的,魏先生是对的:他一个男孩子,都这么大了,还这么哭哭啼啼的,实在太不象话了。换了别的时间,别的地点,一般的场合,我会亲手揍他一顿。可是眼前,我看着他泪如雨下,在我青肿绝望的眼里,这些眼泪着实好似许许多多的开锁工具和钥匙。
  “查尔斯,”我探身凑近他,强作镇定,说道,“你不能回布莱尔。”
  “我不能回,小姐,”他说道。“噢,我不能回!魏先生要活剥了我的皮!”
  “我敢说,你婶婶也不想见到你了。”
  他摇摇头。“她会说我是个傻瓜,就这么跑了。”
  “你追随的是瑞富斯先生。”
  他咬着嘴巴,点点头,还是哭个不停。
  “那么听我说,”我说道——现在几乎都不能算是说话了,也几乎不能算是耳语,只能算是随呼吸吹出的词句,因为害怕斯皮乐护士听到这些话。“听我说,我能带你去找他。我知道他在哪儿。我知道那个地方!我能带你去找他。不过,首先,你必须帮我从这里逃出去。”
  如果说,我知道绅士在哪儿的话并不十分确实,那么,这也不能算一句谎话;因为我有十足的把握,我一到伦敦,得到萨克丝贝太太的帮助,我就能找到他。
  不过,之后,我还是撒了个小谎。我敢说你也会这么做的。
  查尔斯瞪着我,用手腕抹抹脸。“帮你逃出去,怎么帮?”他说道。“为什么你不可以走着出去,小姐,为什么你不可以高兴什么时候出去,就什么时候出去?”
  我咽下唾沫。“他们以为我疯了,查尔斯。有人签署了一份文件——得了,别管是谁签的——要把我关在这里。这是法律看到那个护士了吗?看到她的胳膊吗?他们有二十个护士,长着这样的胳膊;这些护士很清楚如何利用他们的胳膊,好了,看着我的脸,我疯了吗?”
他望着我,眨眨眼。“这——”
  “我当然没疯。可是在这儿,有的疯子非常狡猾,他们像健全人一样过日子,医生和护士都看不到我和他们中任何一位的区别。”
  他又看看周围。然后又望着我。正如此前,我望着他那样——仿佛是第一次看到我似的。他看看我的头发,我的衣裳,我的胶鞋。我把脚收到裙子下面。“我——我也拿不准。”他说道。
  “拿不准?拿不准什么?拿不准你是想回到你婶婶家,跟猪一起过,还是想去伦敦找瑞富斯先生并成为他的男仆——伦敦,注意!还记得那些大象吗,一个小孩付一先令就能骑一下?为难的选择,我称之为。” 他垂下目光。我看看斯皮乐护士。她看我们的通道,打着哈欠,还拿出一块表。
  “猪?”我飞快地说道。“还是大象?选哪个?看在上帝的份上,哪一个?”
  他嘴唇动动。一阵恼人的沉默之后,他说道。“大象,”
  “好孩子。好孩子。感谢上帝。好了,听着。你有多少钱?”
  他吞一下口水,说道,“五先令又六便士。”
  “好的。现在说你必须做的事。你必须去找个集市,找一家锁匠铺子;等你找到了,你必须问他们要——”我手按住眼睛。我想我感觉到脑袋里又有水雾腾起,和那个摆动的帘子。恐惧之中,我差点要尖叫了。这时,帘子拉开了——“要个钥匙坯(ward key)来,说是你家主人要的。要是那人不卖给你,你务必偷一个来。好了,不要这个样子!等我们到了伦敦我们会还他一个的。等你拿到钥匙坯,要保管好。下面去找一家铁匠铺子。搞一把锉刀——看到我的手指头吗?——就跟这个一样宽。把这个宽度比给我看看。好孩子,你明白了。锉刀跟钥匙坯一样保管好。把锉刀和钥匙坯带到这儿来,下周——下周三,只有周三才行!你听到没有?悄悄地递给我。明白我说的话吗?查尔斯?”
  他瞪着眼。我又要抓狂了。可是他立刻点了点头。这时,他的目光转向我身后,人一激灵。斯皮乐护士已经不在门口了,她正朝我们这边走过来。
  “时间到了。”她说道。
  我们站起身来。我抓住椅子背,以免跌落到地上。我望着查尔斯,仿佛我的双眼能在他眼中燃烧起来。我本已放开了他的手,此刻却又伸手去抓住他的手。
  “你会牢记,是不是,我说过的话?”
  他颇受惊吓,连连点头。他目光低垂。他要抽走他的手,准备走了。
  这时,发生了一件古怪的事。我感觉到他的手滑过我手掌心,我发觉我无法放开他的手。
  “别丢下我!”我说道。这话也不知从何说起。“别丢下我,求你了!”
  他跳起来了。“那么现在,”斯皮乐护士说道。“我们没时间玩这个了。来吧。”她上来掰我的手。这让她颇费了点工夫。当查尔斯的手被掰出来时,他飞快地将手缩回去,放在嘴边,指节捂着嘴。
  “伤心了,是不是啊?”斯皮乐护士对他说道,她抱住我的双臂。我肩膀一耸一耸的。“伤心归伤心,也别太往心里去了。这事儿总是让他们变成这副样子。我们都说,最好压根儿就别来。最好不要让他们想到家里。把他们都撩起来了。”她抱我更用力了。查尔斯缩回去。“现在你知道了吧,跟你家人说见到她如何伤心的样子时,还要跟你家里人这么说呢——不是吗?”
  他看看她,又看看我,点了点头。我说道,“查尔斯,我很抱歉。”我牙齿打着颤蹦出这些话。“别把这当回事儿,没事儿,什么事儿也没有。”可是我现在能看到,他望着我,心里想着,其实,我肯定是疯了;要是他这么想,那我就真完蛋了;我就得在克里斯蒂医生的医院里一直待着了,我就永远也见不到萨克丝贝太太,也再不能找莫德报仇了。这个想法比我的恐惧来的更加强烈。我强自镇定下来,斯皮乐护士最后放开了我。另一个护士走上前去,去瞧着查尔斯出门:他们让我也看着他离开,噢!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强忍住自己,没有跟着他跑掉。
  他走的时候,还转过身来,绊了一下,正遇到我的目光。这时,他又是一怔。我用力挤出个微笑,自觉这是个凄凉悲苦的笑。“你一定要记住!”我喊到,我的声音高亢,又有些怪异。“你一定要记住那些大象!”
  这时,护士们怪叫着大笑起来。有人推了我一把。我气力尽失,这一推,就把我推倒了。我跌作一团。“大象!”他们说道。他们就站在那儿笑话我,一直笑到眼泪也笑出来了。
那个星期着实让人烦恼不堪。我已恢复了神志,这房子好象比以往更加严酷难耐,我也看到,从前我渐渐习惯这儿,我在其中陷得多么深。要是我在七天之内再次习惯了这里,可如何是好?要是我变得蠢头蠢脑了,可如何是好?要是查尔斯回来找我,而我惊吓过度,以致认不出他了,可如何是好?胡思乱想简直要了我的命。我尽我全力,不让自己再次滑入梦境。我掐自己的胳膊,一直掐到胳膊上满是淤青。我咬自己的舌头。每天早上,我在一阵慌乱的感觉中醒来,为日子一天天溜走,我却并未察觉,而感到心烦意乱。“今天什么日子?”我会问威尔森小姐和皮瑞斯太太。当然了,他们从来都不知道。威尔森小姐心里总是想着,美妙的星期五。于是我便会问培根护士。“今天什么日子?培根护士?”她会揉着双手,面露痛楚,答道,“受难日,”
  然后,最怕的,还是怕查尔斯不来了——我当时太疯狂了——他会迷了心窍,要么就是飞来横祸,让他来不了了。我想到了所有能让他不来找我的事,可能的和不可能的——譬如说,他被吉卜赛人或者盗贼们抓起来了;被牛群撞到了;落到一群诚实的人中间,他们会劝他回家去。有天夜里下雨了,我便想到,他栖身的水沟涨满了水,他就淹死了。
  这时候,外面雷电交加;我就想象着,他在树下避雨,手里拿着把锉刀……
  一整个星期就是这么过来的。然后星期三到了。格里夫斯医生和克里斯蒂医生坐着马车出去了,上午的晚些时候,斯皮乐护士来到我们病房门口,望着我,说道,“好啦,我们怎么这么迷人吗?楼下有某个小奴隶,回来再次探视。照这样下去,我们要贴个结婚公告出来了……” 她带我下了楼。在大厅里,她戳了我一下。“不要瞎折腾,”她说道。这一回,查尔斯看上去比上次恐惧一些。我们坐到跟前次一样的两个座位里,斯皮乐护士又站到门边上,与大厅里的护士们嬉笑。在沉默中,我们呆坐了一分钟。他脸苍白得象石灰。我低声说道,“查尔斯,事儿你办妥了吗?”他点点头。“钥匙坯?”他又点点头。“锉刀?”再点点头。我手捂住双眼。
  “可那个钥匙坯,”他以抱怨的口气说道,“都快把我的钱折腾光了。锁匠说有些钥匙坯比别的更粗坯。这个你都没跟我说过。我把他那儿最粗坯的买来了。”
  我叉开手指头,看着他的眼睛。“你给他多少钱?”我问道。“三先令,小姐。”三先令买了个六便士的钥匙坯!我又捂住了眼睛。然后,“别介意,”我说道,“别介意,好孩子……”
  接着,我告诉他下一步必须做什么。我说他必须等着我,那天夜里,在克里斯蒂医生的花园院墙外面。我说他必须找到那个树长得最高的地方,就在那儿等我。如果必须,他就得整夜守侯——因为我也说不出,很确凿的,我的逃脱计划要花多长时间。他必须且只须守侯着,同时随时准备跑路。如果我压根儿就没来,他必须明白,那是有什么事发生,把我耽搁住了;然后第二天夜里,他必须回来,再次守侯——他必须这么做,连着三个晚上。
  “要是你没来,那么?”他眼睛睁圆了,问道。
  “要是我没来,那么,”我说道,“你这么干:你去伦敦,找到一条蓝特街,和住在那儿的一位女士,叫做萨克丝贝太太;然后你告诉她我在哪儿。——她会喜欢你的,因为是我的朋友。她会知道怎么做的。”
  我转过头去。我的眼里充满了泪水。“你记住了吗?”最后我说道。“你发誓?”他说他记住了。于是我说道,“把你的手给我,”
  当我看到他的手抖得有多厉害时,我又不敢让他把钥匙坯和锉刀偷偷递给我了,因为害怕他会失手把东西弄掉了。他把钥匙坯和锉刀放在口袋里,就在跟他分开的当口儿,我才把这两样东西勾出来——趁斯皮乐护士见到他亲吻我的脸颊,又面红耳赤的样子,斯皮乐护士哈哈大笑的时候。锉刀收到袖子里。钥匙坯就捏在我手里——然后,上楼的时候,我蹲下来,假装提袜子,顺手让钥匙坯落进我鞋子里。
  然后,我躺在床上,我想到了我以前听说过的所有夜贼,和所有夜贼吹过的牛皮。现在,我就跟他们一样。我有锉刀,我有钥匙坯。疯人院高墙外面还有我的同伙。现在我所要做的,就是搞到一把钥匙,保存在手里,时间长到够我做一把新钥匙出来。
  我是这么干的。
  那天晚上,当培根护士坐到她的椅子上,活动手指头时,我说道,“今晚就让我代替贝蒂给你揉手吧。贝蒂不喜欢做这个。她说药膏让她身上有股肉排骨似的味道。”
  贝蒂嘴巴撑圆了,下巴也要掉下来了。“噢!噢!”她叫道。
“上帝救救我们吧,”培根护士说道。“好象这么热还不够似的。安静点,贝蒂!——象肉排骨,你说的吗?还得了我这么多好处?”
  “我没说!”贝蒂说道。“我没说过!”
  “她说过,”我说道。“像肉排骨一样,腌好了要下锅啦。你还是让我代替她来揉吧。看看我的手有多利索、多软和。”
  培根护士看着我,没看我的手,却看着我的脸。然后她眼睛翻上去。“贝蒂,闭嘴!”她说道。“吵死了,我身上都着起来了。我肯定我不在乎谁来给我揉手;不过我更喜欢找个安静的姑娘,而不是个闹喳喳的姑娘。这儿。”她大拇指指尖儿伸进裙子上的口袋,拉开了口袋。“把这个拿出来。”她对我说道。她说的是她的钥匙串儿。我犹豫一下,然后伸手进去,将钥匙串儿提溜出来。
  钥匙上还带着她的体温。她盯着我的一举一动。“那把最小的,”她说道。我挑出那把钥匙,任剩下的钥匙摇荡着,走到橱柜前,取出那罐油膏。贝蒂趴在床上,踢打着脚丫,脸埋在枕头里哭。培根护士坐了回去,拉开了袖套。我坐到她身旁,将油膏抹遍她肿胀的双手,正如我曾见过上百次那样。我揉了半个钟头。她时不时会痛得一颤。然后她眼睛半闭着,从眼皮底下望着我。她用一种温和又若有所思的目光望着我,几乎带着笑意。“还不是太糟糕,是吧?”她喃喃自语道。“哦?”我没回话。我在想心事,不是想她,而是想着夜里,和接下来要干的活儿。要是我脸色变了,她肯定会以为那是羞红的。要是我有些古怪,自己别别扭扭的,那在她眼里又会是什么呢?在那儿,我们都是怪人。
  当她终于打起哈欠,抽回双手,伸了个懒腰的时候,我的心大力地一跳;不过她并没有看到。我从她身边走开,去将油膏放回橱柜里。我的心又大力地一跳。我只有一秒钟的时间来做我必须做的事。
  钥匙环儿挂在锁上,我想搞到手的那把钥匙——能开所有门的钥匙——正是挂得最低的那把。我不打算偷钥匙,要是我偷了,她会注意到的。不过一直以来,来蓝特街的人们都带着一丁点肥皂,油泥,石蜡……我抓起那把钥匙,迅速却又很小心地按进罐子里。油膏上留下了钥匙的齿形,分毫不差。橱柜门我是关上了,但却只是假装着上了锁。那把钥匙我在袖子上擦了擦,又交还给培根护士,她就如先前一般,用大拇指指尖儿拉开了口袋。我不得不将钥匙放归原处时,她说道,“放进去,一路到底。这就对了。”我没看她的眼睛。我回到床上,她打着哈欠,坐在椅子上打瞌睡,正如她平常所为,一直到斯皮乐护士过来给我们发药。我已习惯了喝我那份药,跟别的女士们一起喝,可是今天晚上我把药倒掉了——这次倒在垫子上——再把空碗还给他们。
  接着,我在某种兴奋中,留意瞧着, 要看看培根护士接下来干什么。要是她走到橱柜跟前——万一,去找张纸,或者找块点心,或者拿件毛线活儿,或者找什么小东西;要是她走到橱柜跟前,发现柜门开着,便顺手上了锁,搅乱了我的计划,我可真不知道我会干出些什么事儿来。
  我真的觉得,我会杀了她。不过总算是,她没走过去。她只是坐在椅子上睡着了。她睡了好长时间,长到我开始为她会再次醒来而感到绝望:我咳嗽一声;拎起我的鞋子,再扔到地上;还颠一颠我的床脚——她还睡着。
  这时,有梦惊醒了她。她起身,穿上睡衣。我手捂着脸,从指头缝里看她的举动:我看到她站着,正隔着衣裳揉肚子;我又看到她望着所有人,然后望着我,似乎心里在为某个念头反复斗争……不过随后,她便放弃了那个念头。说不定是个邪念(the heat)。
  她又打哈欠,将钥匙链挂到脖子上,便上了床;很快打起了呼噜。
  我数着她的呼噜。等数到二十下,我就起来了,像个幽灵,蹑手蹑脚地回到橱柜前,拿出那罐油膏。
  然后我就锉钥匙。我也说不出花了多长时间。我只知道,矬了好几个小时——因为,当然了,虽然锉刀是把好锉刀,虽然我用床单和毯子包住了双手,好闷住锉刀的声音,那铁器的摩擦声似乎还是太响,我只敢趁着培根护士打呼噜的时候锉两下。即便如此,我也没办法锉得快一点,因为我总是要拿钥匙坯跟印模比一比,对一对,确保锉刀锉出的齿牙是对的;然后还有,我的手疼坏了,我不得不停下手来,活动活动关节;要么就是手被汗湿了,钥匙坯捏在手里会打滑。
在绝望的心情之下,这是个让人烦乱不堪的活儿。我似乎感觉到夜晚悄悄地溜走了,就好象流沙一般——要么就是,培根护士不扯呼噜了,静下来了,我就停手,看看周围,才想起我自己——想起了床铺,和熟睡的女士们——病房里似乎太静了,我担心是时间停滞住了,而我会被永久地禁闭在这时间里。那天夜里没人叫嚷,没人做噩梦,铃声也没响,每个人都沉沉地躺在床上。我是那座房子里唯一清醒的灵魂——我也可能是全世界,唯一清醒的灵魂;除了,我知道查尔斯也醒着——在克里斯蒂医生的重重高墙之外,等待着我;还有,除他之外,萨克丝贝太太也在等待着——说不定,正在床上唉声叹气呢——要么度着步子,绞着双手,呼喊着我的名字……肯定是这个念头,给了我勇气,也让锉刀锉得准确有力。因为那一刻终于到来了,我把钥匙坯放到罐子里,看到齿牙都全部吻合。
  钥匙做好了。我攥着它,心里一阵恍惚。我手上沾满铁屑,还被锉刀擦破了几处,攥得太过用力,手几乎麻木了。即便如此,我也不敢包扎伤口。非常小心地,我起了床,套上花格呢衣裳,拎起了胶鞋。我还拿了培根护士的梳子。——就这些了,没拿别的。我从她桌上拿起梳子,拿的时候,她脑袋动了动:我屏住呼吸,不过她并没有醒过来。我纹丝不动地站着,盯着她的脸看。忽然间,我心里充满了愧疚。我心想,“她该多失望啊,等她发现我如何戏弄了她。”我想起,当我说愿意帮她揉手的时候,她是多么开心。
  在这种时候,你心里想的,全是些怪里怪气的事儿。
  我又盯了她一分钟,然后就往门口走。慢慢地,慢慢地,我把钥匙插进锁里。慢慢地,慢慢地,我转动着钥匙。钥匙动作时,我低声说道,“求你了,上帝。我余生里一定做个好人,一定做个诚实的人,我发誓——”钥匙卡住,响了一声。“妈的!妈的!”我说道。锁舌(wards)卡住了,我还是没锉好:这时钥匙不动了,不管往前还是往后。“妈的!你他妈的!噢!”我手上更用劲儿了,又试了一回——还是不动——最后我任它去了。我悄无声息地回到床边,拿到培根护士的油膏罐子,偷偷地拿回门口,把油膏涂到锁眼儿上,再吹到锁里。这时候,恐惧得几乎要晕过去了,我又抓住钥匙;而这一回——这一回,它显灵了。这扇门之后,还要经过三道门。
  在这三道门上,钥匙的表现一如既往——卡住,必须得上点油膏——每一回,我听到锁头里金属的摩擦声,都要浑身一震,然后行动得更迅速了。不过没人醒过来。走道里既闷热又安静,楼梯上和大厅里都十分静谧。前门上了门闩,用的是一把撞锁,我不用钥匙也能打开。
  我出去后,就让前门敞着。这就跟那次我和莫德一起逃出布莱尔一样容易:只是走到了屋前,我受了点儿惊吓,因为我不得不经过一小段石子路时,我听到了脚步声,然后是一个声音。这声音轻轻地喊道,“嗨!”——听在耳中,我差点没吓死。我以为那是在喊我。这时,又传来一个女人的笑声,我看到了人影子:两个男的——贝特斯先生,我觉得是,还有另一个人;一个护士——福洛护士,那个眼睛滴溜乱转的。“你会得到你的——”其中一个说道;不过我就听到这些。他们穿过了房子旁边的灌木丛。福洛护士又笑了。然后笑声被捂住了,一阵静默。我也没等在那儿看这静默之后究竟会如何。我跑起来了——刚开始是轻手轻脚地跑,跑过那段石子路——然后快步跑,跑过了草坪。我没回头看那幢房子。我也没去想那些女士们,依旧住在那里边。我本该高兴地说,我跑掉了,还把我的钥匙扔进了那个小花园,就为了他们中的谁能找到它;不过我没有这么做。除了我自己,我谁也没搭救。我太害怕了。
  我找到了那棵最高的树:然后,这又花了我半个钟头,爬到树枝高头——掉下来了,就再试一回——掉下两次,三次,四次——终于爬到最低的一根树枝上,从这根树枝,又攀上高处的树枝——又爬过一根吱呀作响的树干,直到我够着了院墙……上帝知道我是如何做到的。我只能说,我做到了。
  “查尔斯!查尔斯!”我坐在墙头上喊道。无人应答。不过我并没有坐等。我跳下来了,我跳到地上,听到一声惨叫。那正是他。他等得太久,就睡过去了;我差点要揍他了。
  惨叫声把一只狗招得狂吠起来,就在房后边。那只狗又把别的狗发动起来了,查尔斯手捂住了嘴巴。“来吧!”我说道。我抓住他的胳膊。我们转身背朝院墙,没命地跑啊跑。
我们跑过草地和篱笆。夜晚还是一片黑暗,条条小路都躲起来了,刚开始的时候,我异常恐惧,竟没有花费时间看看路。
  查尔斯脚底下会时不时地绊一下,要么他就放慢脚步,手按住身侧,大口大口地喘粗气。这时候我就会侧耳倾听;可是除了鸟儿的声音,风声和田鼠的动静,我什么都没听见。很快,天微微亮起来了,我们也辨出了一条灰白色的路。“哪边走?”查尔斯说道。我也不知道。从我上一回站在路上,不得不选一条路走,至今已经过了好几个月了。我看看四周,大地和渐渐亮起来的天空好象忽然间变得广阔无垠,令人生畏。
  这时,我见查尔斯望着我,等我指示。我想到了伦敦。“这边走。”我一面说,一面开步走;那阵恐惧已经过去了。
  于是,一路上都是这样:每回我们碰到十字路口或者三岔路口,我就会呆立一分钟,苦思冥想伦敦的方位;就好象我是迪克.惠廷顿,自会知道(the idea would come to me)我们应该走哪条路。
  当天空变得更亮更白时,我们开始听到马匹和车轮的声音。
  我们本应该高高兴兴搭个顺风车的,可是,每次我都害怕那马车或货车是从疯人院里开出来追我们的。只有当我们看到一个老农夫,驾着驴车出了大门时,我才觉得,我们可以认定了,他不是克里斯蒂医生的人:我们冲到路当中,他拉住驴,让我们坐在他身边,搭了一个钟头的车。
  我先前已梳开了头发里的发结和发辫,头发就乍着,象棕毛(coir)一样,我又没有帽子,于是便拿查尔斯的手绢包住了头。我说我们是姐弟俩,跟婶婶一起待了一段时间之后,正要回伦敦去。
  “伦敦?哦?”农夫说道。“他们说一个人在那儿住四十年,也碰不见他的邻居。这是真的吗?”
  到了集镇外面,他把我们放在路边,还给我们指了路。我猜我们已经走了九里到十里路,我们还要走四十里。当时还是清晨时分。我们找到一家面包店,买了面包;可店里那个女人望着我的头发和衣裳,还有我的胶鞋,目光怪异,我真想丢下面包,饥肠漉漉地一走了之。
  我们坐在教堂墓地的草坪上,背靠着两块歪斜的墓碑。教堂的钟声响了,我们俩都吓了一跳。“七点了。”我说道。我忽然感到忧心忡忡。 我望着培根护士的梳子。“现在他们肯定都醒了,发现我的床空着;要是他们还没发现”
  “魏先生会擦皮鞋,”查尔斯说道,他嘴唇开始抽搐。
  “想想瑞富斯先生的靴子,”我飞快地说道。“我敢打赌,那双靴子得好好擦擦了。伦敦可从来都不善待绅士们的靴子。”
  “是吗?”
  这令他感觉好多了。我们吃完面包,便站起身来,拍掉身上的杂草。
  有个人扛了把铁锹路过。他望着我们,眼神特象面包店的那个女人。当我们目送他经过时,查尔斯说道,“他们以为我们是补锅匠。”而我却以为这个人是疯人院来的,正四处打听一个身穿花格呢和胶鞋的姑娘。“我们走,”我说道,我们又离开了大路,走上一条横穿田野的安静小路,我们尽量沿着篱笆走,尽管篱笆旁边的杂草长得更高,更不好走,让我们走得更慢。
  日头晒得空气也热烘烘的。有蝴蝶和蜜蜂飞来飞去的。我不时地停下来,解下包头的手绢,擦擦脸。我这辈子,还没走过这么远的路,也没走得这么辛苦过。有三个月的时间,我的活动范围不过是在疯人院围墙围出的那个小花园里一圈又一圈地转圈。我脚跟起了泡,有先令那么大。我心想,“我们永远也到不了伦敦啦!”可是每回我想到这儿,就想起了萨克丝贝太太,我想象着,当我出现在蓝特街门口的时候,她脸上的表情。然而,对于我,她的面孔好象模糊了。这种模糊令我烦恼不已。我说道,“告诉我,查尔斯,李小姐的眼睛是什么颜色的?是褐色的吗?还是蓝色的?”
  他奇怪地望着我。“我觉得是褐色的,小姐。”
  “你肯定?”
  “我觉得是,小姐。”
  “我也觉得。”
  可我拿不准。我加快了脚步,查尔斯在我身边小跑,气喘吁吁的。
  那天快到中午的时候,我们走过一排小农舍,就在通往一个村子的路旁边。我叫查尔斯停住,我们站在一段篱笆后面,我看到了门窗。在一扇窗前,一个姑娘站在那儿抖衣裳——不过,过了一分钟她就进去了,然后窗户关上了。在另一扇窗前,一个女人提着个桶,前前后后地跑,也不朝外边看一眼。
隔壁农舍的窗子都关着,黑洞洞的;不过我猜想,窗子后边肯定有什么东西,值得一偷:我想走到门口,敲敲门,要是没人应门,就探探门闩。可就在我站在那儿,脑筋运转的时候,从最后一幢房子传来一阵声音:我们张望着,那边院子门口有一个女人和两个小孩。那女人正一面戴帽子,一面跟孩子们吻别。
  “好了,珍尼,”她在跟那个大的说话,“仔细留心看着弟弟。我回来会给你的鸡蛋分给你。如果你喜欢,你可以绣绣你的手绢边儿,只要你拿针的时候小心点。”
  “是的,妈妈。”那小姑娘说道。她仰起脸给妈妈亲了一记,然后站在门口,摇晃着门。她妈妈快步离开了农舍——从我和查尔斯跟前走过,虽然她自己并不知道;因为我们还藏在篱笆后头。
  我看着她走远。然后我目光转向那个小姑娘——她现在已经不在院门口,正走在回家的路上,带着她弟弟,朝敞着的农舍大门走。于是我望着查尔斯。我说道,“查尔斯,命运之神终于要改变我们的方向了。给我一个六便士,有吗?”他在口袋里摸了摸。
  “不要那个。你没有新一点儿的吗?”
  我把他手里最崭新的硬币拿过来,又在衣服袖子上再抛抛光,让它格外闪亮。
  “你要干什么?小姐?”他问道。
  “别担心。待在这儿。要是有人过来了,就吹一声口哨。”
  我站起来,抻抻裙子;然后从篱笆后边走出来,身手敏捷地钻进农舍院门,就好象我是一直沿小路走过来似的。那个小姑娘转过头,看到我了。
  “还好吗?”我说道。“你一定是珍妮。我刚才碰到你妈妈。瞧这儿,她给你什么了。一个六便士。这钱怎么这么好看啊?她说,“请把这个六便士交给我的小女儿珍妮,告诉她快点到商店去,买面粉。”她说她忘记了,刚才。知道面粉是什么吧?知道吗?好姑娘。知道你妈妈还说了什么话吗?她说,“我女儿珍妮可是个好姑娘,告诉她,留半便士,买点糖果。”啊。喜欢糖果,喜欢吗?我也喜欢。好吃,不是吗?不过对你的牙齿可不好。不要紧。我敢说你的牙还没出齐呢。噢!瞧瞧这亮晶晶的小白牙!像串在绳上的珍珠一样!买糖果之前呢,最好先跑到商店去。我会待在这儿,看着房子,好吗?这个六便士可再别闪了!这是你的小弟弟,瞧。你难道不想带他一起去吗?好姑娘?” 这是最卑鄙的骗局,我不喜欢干这个;可是我能说什么呢?我曾经让一个卑鄙的骗局降临到我身上。
  我说话的时候,一直飞快地看着四周,看着其他农舍的窗子,还有小路上;不过没人过来。那个小姑娘把钱放进围裙口袋,抱起她的小弟弟,歪歪扭扭地走了;我看她走了,便飞一般地奔进屋子。
  这是个非常穷困的家庭,不过在楼上的一个箱子里,我找到一双黑色的鞋子,差不多合我的尺寸,还有一件印花布衣裳,包在纸里。我觉得这件衣裳是那个女人结婚时穿的一件衣裳,我要跟上帝发誓!我基本上没拿那件衣裳;不过到最后,我还是拿了。我还拿了一顶黑色的草帽,一条披肩,一双羊毛袜子,从碗橱里拿了一块馅饼;和一把刀。然后我跑回篱笆后边,查尔斯藏身的地方。
  换衣裳的时候,我说道,“转过去。转过去!不要一脸惊慌失措的样子,你这个该死的大姑娘(big girl)。”我说的是莫德。我在想那个小姑娘,珍妮,带着面粉和糖果袋,回到农舍。我在想她的母亲,很快就回家了,要喝茶了,发现她结婚的衣裳没了。“她这个该死的!” 我抓着莫德的手套,撕扯着,撕到线头也露出来了。然后我把它扔到地上,跳上去又踩又跺。查尔斯在一旁看着,一脸惊惶。
  “不要看我,你这个傻小子!”我说道。“噢!噢!” 可是随后,我便害怕有人过来。我又捡起手套,将它放回我心口处,再系好帽子上的绳子。我把我疯人院的衣裳和胶鞋都扔到水沟里。我脚上的水泡都破了,象眼睛一样冒着水;可是那双袜子,那是双厚袜子。那双黑鞋已经破了,倒是柔软合脚。那件衣裳上有玫瑰的图样,帽子边儿上缀着雏菊。我想象着我得是个什么样子——像一副画,我觉得,贴在奶牛场墙壁上的,画中是一个挤奶女工。不过那都只是,我觉得,乡下的事。我们离开了田野和幽暗的小路,走回到大路上;过了一阵,又有一位老农经过,他搭我们走了几里路;然后我们又步行。
  我们还是走得很辛苦。查尔斯一路上都默不作声。临了,他冒出一句:“你拿了人家的鞋和衣裳,也不问一声。”
  我还拿了这块馅饼呢。”我说道。“拿了又怎么样,我打赌你要吃这块馅饼。”
  我说我们会把这个女人的衣裳送还给她,还要在伦敦给她买一块新鲜出炉的馅饼。查尔斯有些怀疑地看着我。
 我们在一个敞开的谷仓的干草堆里过夜,他躺着,背对我,肩胛骨颤动着。我想知道,趁我睡着了,他是不是会跑掉,跑回布莱尔;我就等着,一直等到他变安静了,便把他一只靴子的鞋带跟我的一根鞋带系在一起,这样一来,他要是想跑,我就会醒过来了。
  他是个总要让人大发脾气的人;不过我明白,眼下有他总比没他好——因为克里斯蒂医生的人会寻找一个孤身只影的姑娘,而不是一个姑娘和她的兄弟。
  我想,如果我非得这么做,到了伦敦,我就让他溜掉算了。
  可是伦敦依旧遥不可及。空气的味道依旧清凉新鲜。有的时候,我夜里醒来,谷仓里都是奶牛:它们站成一圈儿,打量着我们,其中一奶头牛象人一样咳嗽起来。可别跟我说那是自然现象。我叫醒查尔斯,结果他跟我一样惊恐万分。他站起来想跑路——当然了,他摔倒了,差点把我的脚拽掉了。我解开我们俩的鞋带。我们一步步后退,退出了谷仓,然后撒腿就跑,跑一阵又走。
  我们看到太阳升起来了,升到一座小山包上面了。“这说明那是东边,”查尔斯说道。
  夜里冷得冬天,不过那个小山包挺陡峭,我们爬山,爬着爬着就暖和了。当我们爬到山顶时,太阳高挂在天空中,天已经大亮了。我心想,早晨破壳而出啦。——我想早晨就像个鸡蛋,有一道裂缝,它就会裂开,喷出来。
  在我们眼前,英格兰的绿色大地铺展开来,展示着它的一条条河流,它的一条条道路,它的一排排篱笆,它的一座座教堂,它的一根根烟囱,和它袅袅升起的烟雾。烟囱越来越高,道路和河流越来越宽阔,烟雾越来越浓重,大地向远方延伸过去。一直延伸到最后,延伸到最远的那一点,汇聚成一团浓烟,一块黑斑,一片幽暗——一片幽暗,就好象火中之炭的幽暗——一片幽暗,被星星点点的光刺破了,那是太阳照到窗格玻璃的反光,还有圆屋顶和尖屋顶的金色的尖儿上,那隐约闪烁的光。
  “伦敦,”我说道。“噢!伦敦!” 第十六章
  我们还是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才走到伦敦。本来可以找个火车站,坐火车去:可是我觉得我们应该留住仅剩的一点钱,去买吃的。我们跟着一个小男孩走了一段路,他背上背了个很大的篮筐,筐里装满洋葱:他给我们指了个地方,那儿有货车,专门往伦敦的菜市场运蔬菜。我们错过了最合适的交通车,不过最后,我们还是搭上了车,跟着一个人和一匹慢悠悠的马。拉着红花菜豆去海默史密斯(Hammersmith)。他说查尔斯让他想起他的儿子——查尔斯就长着那么一张小脸——所以我让他们一起坐在前面驾车,我坐在后面车厢里,跟豆子在一起。我脸靠着一个板条箱,眼睛盯着前面的路,那条路会时不时地上个坡,然后再把伦敦送到我们眼前,路变得越来越窄。我本该睡一会儿;可是我无法不保持警醒。
  我盯着路面,道路上越来越繁忙,乡村篱笆开始为栏栅和围墙所取代;我看到树叶变成了砖石,青草变成了炉灰和尘土,水沟变成了路牙石。
  有一回,马车路过一幢房子,房子上贴着一层层的海报,有两寸厚,不停地飘动着,马车靠近房子的时候,我伸出手来,从海报上扯下一条来——抓在手里,停了一秒钟,便撒手放开,任其飞扬。那上面有一副画,画着一只手,手上抓着一把发令枪。那张纸条在我手上留下些煤灰痕迹。于是我便知道,我到家了。
  从海默史密斯开始,我们又步行。伦敦的这些地方于我是陌生的,不过我发现我完全知道该走哪条路——就好象先前在乡下,遇到岔路口,我都知道该走哪条路一样。查尔斯走在我身边,眨巴着眼睛,有时候还抓住我的袖子;最后,我抓住他的手,带他穿过一条街道,他就乖乖地让我抓着手。我在一家大商店的橱窗玻璃反光中看到我们俩——我戴着帽子,他穿着不起眼的粗呢上衣——我们俩活象一对闯进恐怖树林(The Bloody Wood)里的傻宝(Babes)。
  后来我们走到了威斯敏斯特,我们得以第一回正眼看那条河,我不由得停住了脚步。“等等,查尔斯,”我说道,我将手放到心口上,转身跑开。我不想他看到我如此心绪激荡。可是随后,我情绪中最强烈最迅疾的部分就消散了,我开始思考。
  “我们暂时不必过河,”我们一面走,我一面说道。我在想我们会忽然撞见谁。试想一下,要是我们不巧撞见绅士?或者,试想一下,他不巧撞见我们?我不觉得他会亲手碰我一根指头;可一万五千镑钱是一笔巨款,我知道他会雇几个坏蛋帮他干坏事。到这会儿,我才想到这个。先前我只想着赶到伦敦。我开始以一种新的眼光环顾四周。查尔斯见我如此。“怎么了?小姐?”他说道。
  “没事儿,”我答道。“我只是,害怕这儿还是会有,克里斯蒂医生派来的人。我们抄近路过去。”
  我带他走进一条阴暗而狭窄的街道。可随后我想到,要是被逮个正着的话,那么阴暗狭窄的街道就会是最惨的一种。我扭头往回走——我们现在已经在查林十字街附近的地方——没有再往河岸旁走;过了一会儿,我们便走到一条马路的尽头,这里有一两个小摊子,卖二手衣裳的。我走到第一个小摊子跟前,给查尔斯买了一条羊毛围巾。
  给我自己呢,买了个面纱。卖面纱给我的男子揶揄我。“不喜欢帽子,喜欢这个?”他说道,“你小脸儿这么漂亮,还要藏起来?” 我伸出手,抓过半分尼找零。“是呀,”我不耐烦地说道。“跟我的屁股一样。”查尔斯听了,吓了一跳。我可不管。我戴上面纱,感觉好多了。
  面纱衬着我的帽子和灰白衣裳,样子不太好看,不过我觉得,我会被人们当作满脸疤瘌的姑娘,或者脸上有某种疾病。我让查尔斯围上羊毛围巾,遮住嘴巴,再把帽子拉下来。
  他抱怨天热的时候,我说道,“要是带你找到瑞富斯先生之前,我就被克里斯蒂先生的探子抓住了,你想想到那时候你得感觉多么热?”他看着前面,看着拥塞在路得盖特山的马车和马匹。现在六点钟,正是交通最拥堵的时候。
  “那你什么时候带我去找他?”他说道。“他住得有多远?”
  “一点儿也不远。不过,我们一定要小心行事。我得先想好了。让我们先找个安静的地方。”
  我们在圣保罗教堂门口停住,走了进去,我在长凳上坐下,查尔斯则在教堂里走来走去,盯着那些雕像看。我心想,“我一定要去蓝特街,也只能去蓝特街,到时候我就有救了”;可一想到绅士会在镇子上散布什么样儿的谣言,我又担心得要命。
要是艾伯斯先生的外甥们都调转枪头,一起来对付我,那可如何是好?要是在找到萨克丝贝太太之前,我先遇到约翰.瓦儒,那又如何是好?他可不必调转枪头;就算我戴着面纱,他也认出我。我一定要小心行事。我得先观察一下那幢房子——得看清楚了苗头,再动手。
  时时警惕,放慢脚步,可真难捱,不过我想起了我母亲,她就是不够小心。瞧她碰到的都是什么事儿。我打了个寒战。虽说是七月里,圣保罗教堂还是有点冷。下午变成了晚上,窗户上的玻璃也失却了颜色。
  在克里斯蒂医生那边,这会儿,他们正把我们叫起来,带我们下楼吃晚饭呢。我们会有面包黄油,还有一壶茶……查尔斯过来坐在我身边。我听到他的叹息。他把帽子捏在手里,金黄的头发闪着光。他嘴唇红润。三个身穿白袍子的少年拿着铜蜡烛台,跑来跑去的,四处点灯引火。我望着他,心想他穿着白袍子,也混到他们中间,该多合适啊。
  这时,我看到了他的外套。这是一件好衣服,虽然很沾了些尘土。“现在我们还有多少钱?查尔斯?”我说道。我们还有一个半分尼。我带他进了沃特林街的一间当铺,把他的外套当了,当了两先令。他把衣服交给当铺的时候,哭了起来。
  “噢,我,”他说道,“现在怎么才能再见瑞富斯先生一面?他才不想要只穿着衬衣的人呢!”
  我说我们一两天之内就能赎回那件衣裳。我给他买了点虾,一片面包,和一杯茶。“伦敦的虾,”我说道。“好吃,不觉得吗?” 他没回答。我们继续走,他跟在我身后一步之遥,抱着胳膊,眼睛望着地面。他两眼通红——因为流了太多眼泪,也因为揉得太多。
  我们走黑修士桥(Blackfriars)过了河,虽然我已非常谨慎,不过从那儿开始,我一路更加留意了。我们避开小街小巷,一直沿着大路走;黄昏时分——日光微弱,干见不得人的勾当,适得其时,甚至比黑夜(darkness)还合适——正有助于隐藏我们的行踪。然而,我们每跨出一步,都离我家更近一步:我开始看到某些熟悉的事物——甚至于,某些熟悉的人——我头脑和心胸再次激荡一番,我本以为我会无动于衷。
  这时,我们已经走到格里弗街(Gravel Lane)和南沃克桥路(Southwark Bridge Road),到了蓝特街的西头,站在那儿,沿街看过去。我的血液奔腾起来,我的心也提到嗓子眼里儿了。我们背着砖墙休息,我抠着那墙,强自低下头,直到我的热血冷却下来。
  开口说话的时候,我的声音沙哑了。我说道。“看到那个黑的门了吗?查尔斯?上面带个窗户的?那就是我家的门。那位女士就住在那儿,一直待我象我妈妈一样。现在我真想不顾一切跑过去,可是我不能。这不安全。”
  “不安全?”他说道。他恐惧地看看周围。我觉得这些街道——在我眼中如此熟悉如此可爱,我简直要趴下去亲吻它们——可能在他眼里,太过低档了。
  “不安全,”我又说一遍。“现在克里斯蒂医生的人还跟在我们后边。”
  不过我顺着蓝特街望过去,看到艾伯斯先生的门,然后又看到门上的窗户。那是我跟萨克丝贝太太一起住的房间窗户。我抓住查尔斯,把他推到我前面,
  我们走了几步,然后站到一面墙壁边上,那儿有两扇凸出来的窗户,凸窗之间有一点阴影,我们便站在阴影之中。
  几个小孩子走过去,见了我的面纱,都哈哈大笑。我认识他们的妈妈,他们是我们的邻居。我又开始害怕被人看到,再把我认出来。我觉得其实我是个傻瓜,在这条街上走了这么远;随后我又想,“为什么我不跑到那个门口,把萨克丝贝太太喊出来?”也许我真该这么干。我也说不清。因为我转过身去,假装整理帽子;就在我痛下决心的当口儿,查尔斯手捂住自己的嘴,叫出声儿了,“噢!”
  那几个笑话我面纱的小孩沿着蓝特街跑远了,然后一群人分散开,让某人从他们中间走过。
  那人便是绅士。
  他戴着那顶旧的宽边软帽,用一块深红色的布围在喉咙处。头发和胡须都比先前长。我们盯着他悠闲地漫步而来。我想他还吹着口哨呢。这时候,走到艾伯斯先生的店门口,他停住脚步,手伸进外套口袋,拿出一把钥匙。他在台阶上磕了磕脚——先右后左——磕掉脚上的尘土。然后将钥匙插进锁里,随意地看一眼四周,便进了门。他以一种你想象中最轻松最熟悉的方式,开了门进了屋。
见了他,我浑身便不住哆嗦。可是我的感觉很奇妙。“恶魔!”我说道。我本该杀了他,毙了他,跑上去甩他几个大耳光。可是,真看到他了,这又让我恐惧起来——比我预想的更甚——就好象我还在克里斯蒂医生的医院里,随时会被揪住,被摇晃,被捆绑,被泡在水里一样害怕。我的呼吸变得奇怪,有些哽咽了。
  我不觉得查尔斯注意到了。他在想他的衬衣。——“噢!”他还在说。“噢!噢!”他望着自己的指甲缝,和袖口的污迹。
  我抓住他的胳膊。我想跑——跑回去,沿着我们来的路。我一门心思只想跑,其他什么也不想。
  我差点就要拔腿狂奔了。“快走,”我说道。“来吧,快点。”这时,我又望一眼艾伯斯先生的店门——想到萨克丝贝太太就在门里面——想到绅士,冷酷又轻松地站在她身边。该死的,竟让我对自己家也产生了畏惧之心!“我才不会被他吓跑!”我说道。“我们要留下,不过我们要藏起来。来,这边。”我抓着查尔斯,手上更用力了,还开始推他,并不是朝着离开蓝特街的方向,而是朝蓝特街深处走。
  沿着街这边有些公寓。这时我们来到一幢公寓门口。“有床位吗?”我对门口的一个姑娘说道。
  “有半个,”她说道。半个可不够。我们来到隔壁,然后又是隔壁。那两家都客满。最后,我们来到跟艾伯斯先生的店正对门的那户人家。门口台阶上有个女人,手里抱着孩子。我不认识她,倒也正好。
  “有房间吗?”我飞快地说道。
   “可能有吧,”她答道,想看清楚面纱后的我。
  “就前面?”我望过去,抬手一指。“那间?”
  “那间要贵一点儿。”
  “我们要住一个星期。现在我先给你一先令,明天给你剩下的钱。”她撇撇嘴巴;不过我知道,那是她想喝酒了。“好吧,”她说道。她弯下腰,将孩子放在台阶上,领我们上了一段特别容易滑了脚的楼梯。楼梯平台上有个男人,烂醉如泥了。她领我们进了一个房间,房门上没有锁,只有一块石头撑着才好关门。
  房间又小又昏暗,房中有两张矮床和一把椅子。朝街面的窗户都关上了,窗玻璃旁边挂着一根带钩儿的棍子,是用来开窗户的。
  “你这样开窗户,”那女人说道,说着边要教我们。我拦住她。我说我眼睛有点小毛病,不喜欢太阳光。
  因为我已经一目了然地看到,那窗户上有些小孔,基本上正合我心意;等那个女人拿了我们的钱,走了之后,我关上房门,摘下面纱和帽子,再凑到窗玻璃上,望到外面。
  可是,外面没什么可看的。艾伯斯先生的店门还紧紧关闭着,萨克丝贝太太的房间窗户黑洞洞的。我观察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查尔斯在旁边。
  他站在那儿,盯着我,两手捏着帽子。别的房间里有个男人大嚷一声,他吓得跳起来。
  “坐下,”我说道。我又凑到窗户上。
  “我想要我的夹克,”他说道。
  “你拿不到夹克。当铺关门了。我们明天去拿。”
  “我不相信你。你跟那位女士说了个谎,说什么眼睛不好。你拿了那些衣裳、鞋子,还有馅饼。那块馅饼让我恶心。你还带我到了这么可怕的房子里。”
  “我把你带到伦敦来。这不正是你想要的吗?”
  “我以为伦敦会不一样。”
  “你还没看有到最好看的部分呢。去睡一觉。明早我们就把你的夹克拿回来。到时候你就会觉得自己焕然一新了。”
  “我们怎么把夹克拿回来呢?你把我们的钱都给那位女士了。”
  “明天我会再搞到一先令。”
  “怎么搞?”
  “你不必问了。去睡一觉。你不累吗?”
  “这张床上有黑毛儿。”
  “那就睡那张床。”
  “那张床上有红毛儿。”
  “红毛儿又伤不了你。”
  我听到他坐下来,搓着脸。我以为他可能又要哭了。不过后来,停了一分钟,他开口了,声音全变了。
  “不过,瑞富斯先生的胡子不嫌长吗?”
  “怎么不长,”我眼睛还在窗户上。“要我说啊,他需要一个小鬼来帮他修饰胡子。”
  “可不就是!”他于是叹息连连,面朝天躺在床上,帽子盖住眼睛;而我则一直贴在玻璃上观望。
 我一直盯着,就好象猫儿盯着老鼠洞——时间在流逝,也不管不顾,除了我眼里的事物,其他什么都不想。夜深了,街上——夏季里,那条街挺繁忙的——变得既空荡又安静,孩子们都上床了,男男女女从酒馆里出来,各回各家。各家的狗也睡着了。
  这幢房子里的其他房间里,人们走来走去,还拖着椅子走;有个婴儿在哇哇大哭。有个姑娘——她喝醉了,我觉得——笑个不停。我仍在观望。有钟声敲响,报送钟点。
  这会儿听到钟声,我没法儿不心惊肉跳,我清清楚楚地听到每一下钟声:最后到十二点了,接下来是十二点半,
  我就听着外面的动静,听了三刻钟——一直在观望,一直在守侯。
  不过或许,我也开始怀疑,原以为能看到些什么事情,可能看不到了。正在这时候,我看到:萨克丝贝太太的房间里出现了一点灯光和一个影子;然后是一个人影——就是萨克丝贝太太本人!我真是肝肠寸断啊!
  她头发好象都白了,身上穿着那件旧的黑塔夫绸衣裳。她站在那儿,手里提着灯,脸转过去,下巴在动——她在跟房间里的人讲话,有人在她身后,当她朝房中走去时,那人却走上前来。
  一个姑娘。一个姑娘,腰肢非常纤细……我一见她,便开始颤抖。她继续走着,萨克丝贝太太围着她满屋子转,取下她的胸针和指环。她径直走到窗前。
  她抬起胳膊,将胳膊放在窗格的横栏上,然后站在那儿,额头靠着手腕,人不动了。只有手指头还在动,她手指头无目的地戳着窗户上的布条儿。她手上没戴手套,头发也是卷的。我心想,那才不会是她。这时,萨克丝贝太太又在说话,那姑娘抬起脸来,街灯的光照过来,将她的脸照个正着;于是我大叫一声。
  她也许是听到我的叫声——虽然我不认为她听得到——因为她扭过头来,似乎望着我,似乎穿过了肮脏的街道和夜色,看到了我的眼睛,看了足有一分钟。
  这整个过程里,我不觉得自己眨过眼睛。我也不觉得她眨了眼,她的眼睛定定地张着——我见了那双眼睛,便终于想起它的颜色。
  这时,她转过身朝房中走了一步,拿起灯;当她将灯光调暗后,萨克丝贝太太便走到她身边,帮她抬起双手,开始帮她解胸衣背后的挂钩。然后是一片漆黑。
  我从窗前退开去。我苍白的脸印在窗玻璃上,街灯灯光投射其上——正照见眼睛下面的两颊——照出个心形。我转过身,我的哭声将查尔斯惊醒,我觉得我的样子十分古怪。
  “小姐,怎么了?”他低声说道。
  我手捂着嘴巴。“噢,查尔斯!”我说道。我踉跄着朝他走了一两步。“查尔斯,看着我!告诉我我是谁!”
  “谁,小姐?”
  “不是小姐,别叫我小姐,我可从来都不是什么小姐,虽然他们骗我做小姐。——噢!她把我的一切都夺走了,查尔斯。她夺走了一切,又心术不正,把一切都据为己有!她骗取了萨克丝贝太太的爱,因为她骗取了——噢!我要杀了她,就今晚!”
  于某种狂热之中,我跑回窗边,望着那幢房子的正面。我说道,“好,我能跳到那边窗户上吗?我能撬开插销,再爬进去,再趁她躺着睡觉,给她一刀。那把刀呢?”
  我又奔过去,把刀翻出来,摸了摸刀刃。“不够锋利,”我说道。我看看身边,捡起那块挡门的石头,将刀刃放在石头上,拉了一下。
  “象这样?”我对查尔斯说道。“还是象这样?怎么能把刀刃磨利了?来吧,来吧。你是最会磨刀的小伙子了,不是吗?”
  他满脸惊恐地望着我;然后走过来,用颤抖的双手教我如何磨刀。
  我磨着刀。“这样才好,”我说道。“刀尖插进她的胸膛,这样感觉才好嘛。”这时我停住了。“不过,你难道不觉得,其实,给人一刀扎死,死得是不是太快了?我是不是应该想个慢一点的法子?”——我想到闷死,用绳子勒,用棍子打。——“我们有棍子吗?查尔斯?用棍子能把时间拖长一点儿;噢!她死的时候,我应该让她认出我。你得跟我一起去,查尔斯。你得搭把手。——怎么了?”
  他人已经走到墙边,站在那儿,背靠着墙壁,开始打寒战。
  他说道,“你不是——你不是在布莱尔时的那个女士!”
  我说道,“看着我。你也不是那个孩子。那个孩子有血性。”
  “我只想找瑞富斯先生!”
  我哈哈大笑,那是一阵疯狂的笑。“我有个消息要告诉你。瑞富斯先生也的确不是你原先认为的那种绅士。瑞富斯先生是个恶魔,他是个流氓。”
  他上前一步。“他不是!”
  “可他是的。他带着莫德小姐跑了,告诉别人我是莫德小姐,还把我关进了疯人院。你觉得还会有谁,去签署关押我的文件?”
“要真是他签的,那当时肯定也就是那么回事儿!”
  “他是个恶棍。”
  “他是男仆的珍宝(gem)!在布莱尔每个人都这么说。”
  “他们都不象我这么了解他。他是坏人,他坏透了。”
  他两手握成拳头。“我不在乎!”他叫道。
  “你想成为恶魔的男仆?”
  “不止是男仆,不止——噢!”他跌坐在地板上,脸埋起来。“噢!噢!我这辈子,再也不会这么伤心了。我讨厌你!”
  “我也讨厌你。”我说道,“你他妈的娘娘腔。我手里还抓着那块石头,我将石头扔过去。
  石头擦着边儿飞过,没砸中他;不过击中墙壁和地板的声音却十分可怕。现在我也浑身发抖,抖得快跟他一样厉害了。我看看手里的刀,然后将刀放在一旁。我摸摸自己的脸。我的脸颊和额头都大汗淋漓,湿漉漉的。我走过去,跪在他身边。他想把我推开。
  “放开我!”他叫道。“要么现在就杀了我!我不在乎!”
  “查尔斯,听我说。”我用稍平稳些的声音说道。“我并不是真的讨厌你。你也不必讨厌我。我是你的一切了。你在布莱尔的差事已经丢了,你婶婶也不想见你了。现在你没办法再回乡下。另外,没有我帮你,你永远也找不到出南沃克的路。你会流落街头,变得痴痴傻傻的;伦敦城里都处都是那种铁石心肠的残忍的人,他们会金头发的男孩子干一些难以启齿的事。你会被某个船东抓起来,然后死在牙买加。你怎么会喜欢这种事呢?别哭了,看在上帝的份上!”—他开始抽噎。—“你以为我不想哭?我被人骗惨了,骗我骗得最狠的那个人,这会儿正躺在我的床上,我自己的母亲还抱着她。这远不是你能够明白的事情。这事关生死。我就是太蠢了,才会说出今晚要杀了她的话。不过再给我一两天的时间,容我好好想一想。钱就在那边——我发誓钱在那边儿,查尔斯!——我家人也在那边,他们一旦知道我如何叫人陷害了,就会倾其所有,搭救我,让我回到家中……”
  他摇摇头,还是哭;而此时,终于,我也开始哭了。我抱着他,他靠在我肩膀上,我俩抱头痛哭,一直哭到后来,隔壁有人开始邦邦邦地敲墙壁,嚷嚷着叫我们不要哭了。
  “行了,好了,”我擦擦鼻子说道。“现在你不害怕了吧?你会象好孩子一样去睡觉吗?”
  他说他想他会的,只要我一直在他身边;于是我们一起躺在那张有红毛儿的床上,他睡着了,粉嫩的嘴唇张着,呼吸变的均匀平稳。
  可我一直醒着,一整夜都醒着。我想到莫德,就在街那边,躺在萨克丝贝太太怀里,嘴唇也像他这样张着,像朵花儿似的,她的脖颈纤细优雅,光洁无比。
  清晨来临之际,我已经开始行动了。我站在窗边,望着艾伯斯先生的店门,看了一会儿,不过后来看到无人上门,便放弃了。
  现在我需要的是钱。我知道怎么搞到钱。我让查尔斯梳梳头,帮他把头发分好,然后悄悄地把他带出那幢房子,从后门走。
  我带他去白教堂(Whitechapel)——这个地方,我觉得,离镇子可够远的,远到可以让我冒个风险,不戴面纱地跑来跑去。我在高街找了个地方(High Street)。“站在这儿,”我说道。他照办了。
  “好了,还记得你昨晚哭的多伤心吗?再让我们看一看你是怎么哭的。”
  “干什么?”
  我抓住他的胳膊,掐了一把。他尖叫一声,然后开始呜呜地哭。我手放在他肩膀上,东张西望地看着这条街,万分焦急的样子。
  有几个人好奇地望着我们。我把他们都招到跟前来。“求求你,先生,求求你,女士,”我说道。“我刚碰到这个可怜的孩子,他早上从乡下进到城里来,跟主人走散了。你们能不能施舍他一个便士半个便士,打发他上路回家?可以吗?他孤身一个人,谁也不认识,也不知道乌尔韦奇镇(Woolwich)的法院路(Chancery Lane)。外套也落在他主人的马车上了。——上帝保佑你,先生!别哭了!伙计!看吧,这位绅士要给你两便士呢。这边给的更多!他们都说伦敦人心肠硬着呢,在乡下就——不是这么说的吗……?”
  当然了,一个绅士要给他钱的想法,让查尔斯哭的更凶了。他的眼泪好似有某种磁力。我们搞了三个先令,第一天——可以付房钱了;等第二天我们在另一条街道上,如法炮制同一套把戏后,我们要到四个先令。
  这就够我们吃晚饭了。剩下的钱我收着,跟查尔斯衣服的当票收在一道,藏在我的鞋子里。上了床我也还是穿着鞋子。
  “我想要我的夹克,”查尔斯一个钟头里要念叨上百次;每次我都回答他,“明天。我发誓。我保证。就再多等一天……”
 然后,所有的日子里,我都会站在窗前,眼睛贴着心形的孔,我在观察那幢房子,总结其中规律。我像盗贼一样地耐心,注意着它。
  我看到一个个小偷上门,给艾伯斯先生捎来一个个袋子:我看到他锁上门,放下窗帘。
  看到他的双手,看到他诚实的面孔,这着实令我想哭。我心里会想,“为什么我不能过去找他?”然后,再过一会儿,我就看到绅士,便再一次充满恐惧。然后,我就看到莫德。我看到她站在窗前。她喜欢站在那而,脸贴着窗格——她仿佛知道我在观察似的,好象还在嘲笑我!
  每看到一项新事物,我就会站在那儿,用力将脸贴在窗玻璃上,窗框都被我压得咯吱作响。
  到了夜里,当那幢房子漆黑一片时,我会拿着蜡烛,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前前后后,从这面墙壁走到那面墙壁。
  “他们已经把他们都掌握住了,”我会说道。“达蒂,艾伯斯先生,还有萨克丝贝太太,我敢说约翰甚至还有菲尔。就像两只大蜘蛛一样,他们已经织好了网。我们已经防着了,查尔斯。噢,我们没有防着!因为,要是他们已经从克里斯蒂医生那儿知道了,我跑了,那可如何是好?现在他们肯定知道了!他们在等着呢,查尔斯。他们在等我上门。她从不出门——真聪明!——因为,一直待在那儿,她就好一直守着萨克丝贝太太了。可是他却走了。我已经见过他了。我也在等。他们可不知道我在等。他走了。下次他一周,我们就可以行动了,我就是他们想抓住的那只苍蝇。他们休想抓住我。我们要把你派过去。他们才想不到这招!嗨,查尔斯?”
  查尔斯是不会回答的。我让他待在昏暗的屋子里,待得太久了,什么都不干,他的面孔已经变得苍白,双眼也开始变得呆滞无光,像布娃娃的眼睛。
  “我想要我的夹克,” 他时不时地,用一种可怜巴巴的语气,有气无力地冒出这么一句来。可是我觉得,他早已把他想要回夹克的初衷忘得精光了。所以,终于有一次,他又说起这句话,我便答道:“好吧。今天你就能拿到夹克。我们等得时间已经得够长了。今天是我们的日子。”
  他并没有露出开心的样子,相反,他瞪着眼睛,一脸恐惧。也许是他认为他从我眼中看到了某种狂热的东西。我也不知道。
  似乎于我而言,我这辈子头一回,像骗子一样地盘算着心事。我把他带回到沃特林街,从当铺里将他的夹克赎回来。不过一直由我拿着。然后我带他坐上一辆巴士。——“我请客,”我说道。“看看窗户外面,那些店铺。”
  我发现我们旁边有个抱小孩的女人。我将帽子放在腿上。然后望着那个孩子。那女人与我对视一眼,我露出微笑。
  “漂亮孩子,”她说道。“不觉得吗?可就是不听他妈妈的话,不好好睡觉。我抱他坐巴士,车子颠一颠他就睡着了。我们从弗海姆坐到宝坞;现在我们要回去了。”
  “他可真是个小桃子,”我说道。我凑过去拍拍他的脸。“瞧瞧这眼睫毛!将来他会让别人心碎,肯定的。”
  “他才不会!”
  于是我便坐直了身子。到了下一站的时候,我带着查尔斯下车。那女人说了句再见,车子走了,她还在窗户里招手。不过我没招手回应她。因为,在查尔斯外套的包裹之下,我已将她的腰带摸了个遍;还把她的表偷过来了。那是一块小巧的女士表,正是我所需要的。我拿给查尔斯看。他望着表,就好象那是一条蛇,会咬他一口。
  “你从哪儿搞来的?”他说道。
  “有个人给我的。”
  “我不信。我的夹克给我”
  “等一分钟。”
  “我的夹克还给我。”
  我们正走在伦敦桥上。“闭嘴,”我说道,“不然我就把夹克扔到河里。——这还差不多。好了,告诉我:你会写字吗?”
  他不肯回答,直到我走到桥栏边,扬着他的衣服;这时他才哀号一声,说他会写字。“好孩子,”我说道。我带着他又走了一小段路,一直走到我们找到一个叫卖纸笔的人。
  我买了一张白纸,和一支铅笔;我把查尔斯带回住处,叫他坐下来写个字母。我站在一旁看着,手捏着他后脖梗子。“写,萨克丝贝太太,”我说道。
 他说道,“你怎么拼这个名字?”
  “你不知道吗?”
  他皱皱眉头,然后动笔写起来。在我看来一切都好。我说道,“现在你这样写。写:我被那个恶棍你的朋友——曾称之为!——绅士关进了疯人院里——” “你说得太快了,”他边写边说。他歪着脑袋。“被那个恶棍你的朋友——”
  “——曾称之为!——绅士;还有那个婊子李莫德。——你必须把这些名字写得醒目一点。”
  铅笔移动着,这时就停住了。他满脸通红。“我是不会写那个词的,”他说道。
  “哪个词?”
  “那个B字头的词。”
  “什么?”
  “李小姐前面的。”
  我掐了一下他的脖子。“你给我写,”我说道。“你听到没有?然后你写这句,要写得又大又漂亮:狗屁小白鸽!她比他还坏!”
  他犹豫一下;然后咬着嘴唇,继续写。
  “这就好。现在写这句。写:“萨克丝贝太太,我已经逃出来了,让这个小伙儿帮我捎个信儿。他是个朋友,就是他写的字条,他名叫查尔斯。请信任他,也相信我——噢!要是这也不成,那我就死了!——请相信我跟你的亲生女儿一样忠诚一样好——这里你必须空一行。”
  他照办了。我从他手里拿起那张纸,在纸的最下面,写下我的名字。
  “不要看我!”写的时候,我说道;再亲一下我写过的地方,便将纸折好。然后我说道,“接下来你必须要做的事是,今天晚上,等绅士——瑞富斯先生——离开了那幢房子,你就走过去,敲门,找艾伯斯先生。就说你有个东西要卖给他。你一眼就能认出他:他是个高个子,他会问你有没有人跟着;他问了,你就必须很有把握地说甩掉了。然后他会问是谁让你来的。你就说你认识菲尔。要是他问你是怎么认识他的,你就说,“通过一个伙计,叫乔治的。”要是他问哪个乔治,你得说,“乔治.乔斯林,矿工区(Collier's Rents)里边那个。”
  “乔治什么,哪儿里面?”
  “乔治.乔斯林,矿工区——”
  “噢,小姐!我做什么都不能做这个!”
  “难道你更喜欢铁石心肠的残忍的人,还有那些难以启齿的事儿?牙买加?”
  他吞了一下口水。“乔治.乔斯林,矿工区里边那个。”
  “好孩子。接下来你把这块表给他。他会给你说个价钱;不过,无论他给你什么价钱——譬如说,一百镑或是一千镑——你都必须说这个价儿太低了。你说这是块好表,是日内瓦的做工。就说——我也不知道了——就说你老爹是做表的,你了解行情。稍微让他难受一点。再怎么着,他都会卸掉表的后盖——这就能给你观察周围的机会。你要找的是这个人:一位女士,很老了,银白色的头发——她会坐在一把摇椅上,说不定腿上还放着个孩子呢。那就是萨克丝贝太太,就是她把我抚养成人的。为了我,她什么事都肯干。你想办法走到她身边,把这个字条给她。你把字条给她了,查尔斯,我们就得救了。不过你仔细听好了。要是还有个板着面孔,一脸坏主意的男孩子在旁边,千万不要招他,他是跟我们作对的。有个红头发姑娘也一样。还有,要是那个忘恩负义的李莫德小姐也在旁边,你就把脸藏起来,不要给她看到。明白吗?要是给她看到——比那个男孩子还糟——那我们就完蛋了。”
  他又吞了一下口水。他将字条放在床上,坐在那儿,神色恐惧地盯着字条。他在练习他的部分。我站在窗观察,静候时机。黄昏降临,然后是黑夜;在黑夜的掩护下,绅士出现了,他从艾伯斯先生的店门里闪身而出,歪戴着帽子,脖子上围着那块红布。
  我看着他离开;为以防万一,我又等了半个小时;然后我望着查尔斯。“穿上你的外套,”我说道。“到时候了。”他小脸儿变得煞白。我把他的帽子围巾塞给他,还帮他把领子竖起来。
  “那张字条你收好了吗?很好。勇敢点,好了。不能掉以轻心。我会一直盯着的,别忘了。”他没说话。
  他出去了,过了一小会儿,我看到他过马路,站到艾伯斯先生的店门口。他走路的样子,活象一个走向绞索的人。
  他将围巾稍微扯高了一点,包住脸,然后回望一眼,正看到我藏身的那扇窗户。当他回头时,我心想,“不要回头看,你个傻冒!”这时,他又拉拉围巾;然后举手敲门。我正担心着,他是不是要从台阶上跑掉呢。他那副样子看起来似乎会跑掉。可就在他将跑而未跑之时,门开了,是达蒂开的门。
他们说了几句话,她让他等在门口,自己进去找艾伯斯先生;然后她又回到门口,眼睛上上下下扫了一遍街道。他像个傻子一样,也随着她的目光东张西望,好象要看清楚她在找什么。然后她点点头,进屋了。他跟进去,门关上了。我想象着她那白皙洁净的手扭动锁纽。于是我就等着。
  也许过去了五分钟。也许是十分钟。我希望什么事发生呢?也许是,希望那个门开了,萨克丝贝太太从里面飞出来,艾伯斯先生跟在她后面;也许只是希望她进了自己的房间——点一盏灯,发个信号——我也不知道。
  可那幢房子却始终静悄悄的,等那店门终于再次开启时,出来的又只是查尔斯,达蒂还在他身后;然后,门便关上了。查尔斯站在那儿,哆哆嗦嗦的。到这个时候,我才习惯看他哆嗦,心里想,从这他副样子看,我就知道坏事了。我看到他抬头望过来,看着我这扇窗户,想跑过来。——“别跑呀,你个狗娘养的!”我说道,手砸了一下窗玻璃;也许他听到了玻璃的声音,因为他低下头,穿过马路,回到这边来,上了楼。进房间的那一刻,他面色通红,脸上糊着眼泪和鼻涕。
  “上帝救救我吧,我本来不打算干这事的!”他冲进来说道,“上帝救救我,她把我认出来了,还强迫我!”
  “强迫你什么?”我说道。“怎么回事?怎么回事,你这个小把戏?”我一把抓住他,不住地摇晃。他双手挡住脸。“她从我手里把字条拿过去,看了。”他说道。
  “谁看了?”
  “莫德小姐!莫德小姐!”
  我满心恐惧地望着他。“她看到我了,”他说道,“她认得我。我都照你说的办了。我把那块表给他们,那个高个子男人接过去,把后盖打开了。他觉得我戴围巾有点古怪,还问我是不是牙疼。我说我确实牙疼。他给我看了一对圆环,他说那玩意有助拔牙。我觉得他在说笑话。那个板着脸的男孩子在家,在烧纸,他叫我——叫我小白鸽。红头发的姑娘看也没看我一眼。不过那个女士,你妈妈,在睡觉。我想挪到她身边,可是莫德小姐看到我手里的字条了。于是她就看着我,就认出我了。她说,“过来,孩子,你手上弄伤了。”她抢在其他人看到之前,就把我拽过去,她把字条拿到桌子下面看,她扭我的手指头,劲太大了——”
  他的话语开始模糊,消解,就好象他眼泪水中的盐分。“别哭了!”我说道。“你这辈子就少哭一次吧,再哭我就揍你!我发誓!现在告诉我,她做什么了?”他喘了一口气,手伸进口袋里,拿出一样东西。
  “她什么也没做,”他说道。“不过她把这个给了我。她从她身边的桌子上拿的。她把这个塞给我,好象这是个秘密;然后告诉那个高个子把表装好,还把我推到一边。他给了我一镑钱,我收下了,那个红头发姑娘就让我出来了。莫德小姐看着我走,她的眼睛就好象是望着一团火;可是她一句话也没说。她就是把这个给了我,我觉得她给你这个,肯定是有意的,可是,噢,小姐!你可以说我是个傻子,可是上帝救救我,让我知道这是干什么的吧!”
  他把那件东西递给我。她折得很小了,我花了点工夫,打开一看,
  我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然后我站在那儿,傻呆呆地望着那件东西。“就这个?”我说道。查尔斯点点头。
  那是一张扑克牌,是她在布莱尔玩的那副旧纸牌中的一张。那是一张红桃二,已经有些油腻了,布满折痕;可是那道痕迹还在,那是她脚跟的形状,正横在一颗红心上。我拿着纸牌,想起我跟她一道坐在她的客厅里,翻开一张张纸牌,将她的命运告诉她。她穿着那件蓝色衣裳。手掩着嘴。她说,你在吓唬我!后来想到这一幕,她肯定窃笑不已!
  “她在向我挑衅,”我说道,我的声音已经不是很平稳了。“她把这个交给我,你确定她没有什么别的意思,别的记号或者信号?她给我这张牌,是想嘲弄我。还会为了什么呢?”
  “小姐,我也不知道。她从桌面上拿到这张牌。她飞快地拿起来,她眼睛里——有一股狠劲。”
  “什么狠劲?”
  “我也说不清。她看上去,不像她自己了。她没戴手套。头发卷着,有点奇怪。身边还有个玻璃杯——我不该说——我觉得杯子里是酒。”
  “酒?”我俩面面相觑。
“我们该怎么办?”他问我。我也不知道。
  “我得想想,”我说道,我开始到处度步。“我得想想她要干什么。她会告诉绅士——不是吗?——给他看我们的字条。然后他就行动起来了,非常迅速,来找我们。他们没看到你回这边来吧?就算他们没看到,也会有别人看到。我们也拿不准。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是占上风的;现在我们的运道要变了。噢!要是我没拿那个女人的结婚礼服就好了!——我早就知道这件衣裳要让我们倒大霉!运气就跟潮水一样:退潮了,就退得特别快,挡也挡不住。”
  “别再说了!”查尔斯叫道。他两手紧紧绞着。“把那个女人的衣裳送回去,成吗?”
  “你这样可糊弄不了老天爷。你最好这么做:想办法面对它,盯着它。”
  “盯着它?”
  我又走回窗边,凝视着那幢房子。“这会儿萨克丝贝太太在家,”我说道,“我说得话一个字都不起作用吗?我什么时候被约翰瓦儒吓倒过?达蒂我觉得她不会伤害我;艾伯斯先生也不会。莫德听起来,有点喝高了。查尔斯,把刀给我。我们这就过去。”
  他站起身,大张着嘴,一动不动。我自己拿了刀,然后拽住他的手腕,拉着他出了房间,走下那段容易滑脚的楼梯。
  一个男子和一个姑娘站在楼下,正吵得不亦乐乎;不过我们下楼的时候,他们的声音低落下去,齐齐扭过头来望着我们。也许他们看到了我的刀。我找不到地方藏刀。
  街上刮着风,纸片儿和沙土都刮起来了,夜晚依旧炎热。我头就光着。现在任何人看到我,都会认出我就是苏珊.钱德;不过也顾不上了。我带查尔斯跑到艾伯斯先生的店门口,敲敲门,然后让他一个人站在台阶上,我闪到一旁,背贴着墙壁。过了一分钟,门开了,只开了一条缝。
  “你来得太晚了。”是达蒂的声音。“艾伯斯先生说——噢!又是你。怎么回事?改主意了?”门又打开一点。查尔斯站在那儿,舔舔嘴唇,眼睛看着达蒂,然后又看着我;她见他如此,便探出头来也要看。这时她惊叫一声。
  “萨克丝贝太太!”我喊道。我猛地冲到门上,达蒂便飞出去了。我抓住查尔斯的胳膊,拖着他进了店里。“萨克丝贝太太!”我又大喊道。我奔到厚呢隔帘前,一把掀开帘子。后面的通道黑黢黢的,我脚底绊了一下,查尔斯跟着我也绊了一下。这时我手摸到了通道尽头的门,便狠命推开了门。
  扑面而来的热气,烟气,灯光,让我眨巴了几下眼睛。我先看到艾伯斯先生。他听到所有的嘈杂声音,正要过来查看,才走到一半。
  当他看到我时,便停住脚步,双手猛地举起来。他身后是约翰.瓦儒,穿着他那件狗皮外套;约翰.瓦儒身后——我一见她,就会象个傻姑娘一样号啕大哭——是萨克丝贝太太。桌子旁边,萨克丝贝太太的大摇椅上,正是莫德。
  椅子下面是查理魏格。它已经开始为这阵骚动而狂吠不止了。这时,看到我,狗叫得更凶了,甩搭着尾巴,扑上来立在我面前,爪子便要抓过来。那狂吠声非常可怕。
  艾伯斯先生伸出手来,抓住狗脖子上的项圈,猛地把狗拉回去。他拉得太用力,查理险些给他勒死。
  
  我吓得跳到一旁,抬起了胳膊。其他人都望着我。如果他们先前没看到我手里的刀,那现在也看到了。萨克丝贝太太张大了嘴。她说道,“苏,我——苏——” 这时达蒂从艾伯斯先生的店里奔过来,在我身后叫道,“她在哪儿呢?”她两手早握了成拳头。她把查尔斯推开,就看到我了,她跳着脚。“你个厚颜无耻的东西,来呀。回来了。你个婊子!你让萨克丝贝太太伤透了心!”
  “别拦着我,”我挥挥手里的刀子说道。她万分震惊地望着刀,然后退到一旁。我倒希望她没有退缩,因为这里还有更可怕的事。她毕竟只是达蒂。刀也开始抖了。“萨克丝贝太太,”我扭头对着她,说道。“他们跟你说的都是谎言。我从来没有提防过——他们骗我——绅士和她!我费了这么长时间——从五月开始,这么长的时间!——才能回来找你。”
  萨克丝贝太太手捂着心口。她的样子非常惊讶,非常恐惧,可能是因为我拿刀对着她。她看看艾伯斯先生,又看看莫德。然后,她好象回过神来了。她轻巧地三步并做两步,穿过厨房走过来,张开双臂抱住我,紧紧地抱住我。
“好姑娘,”她说道。
  她把我的脸按在她胸前。有个硬东西硌着我的脸了。那是莫德的钻石胸针。
  当我感觉到硌时,我叫道,“噢!”我挣扎着让开。“她从我这里把你抢走了,用珠宝!用珠宝和谎言!”
  “好姑娘,”萨克丝贝太太又说一句。
  可是我却望着莫德。她见了我,并没有像别的人那样,她没有退缩,也没有发作;她只是——只是像萨克丝贝太太那样——抬手捂住心口。她穿得像个镇子上的姑娘。可她的面孔却避开了光线,眼睛藏在阴影里——她看上去既俊俏,又骄傲。尽管如此,她的手却颤抖着。我见她如此,便说道,“这就对了,你发抖了。”
  她咽了一下口水。“你最好没来过这儿,苏,”她说道。“你最好别待在这儿。”
  “你可以这么说!”我叫道。她的声音清晰而甜美。这时,我想起在疯人院的梦境里,听到过这个声音。“你可以这么说,你个骗子,你个毒蛇,你这个毒辣的家伙!”
  “大姑娘打架啦!”约翰拍了下巴掌叫道。
  “嗨!嗨!”艾伯斯先生说道。他掏出了手帕,正在擦拭额头。他望着萨克丝贝太太。她的双臂仍旧抱着我,我看不到她的面孔。不过我能感觉到她伸手去拿我手里的刀时,胳膊松了。
  “干嘛?他是个精明人,不是吗?”她说着,露出一个紧张的笑容。她轻轻地将刀放在桌子上。我侧身又把刀抢到手中。
  “不要把刀,”我说道,“放在她能拿到的地方!噢,萨克丝贝太太,你可不知道她是什么样儿的魔鬼!”
  “苏,听我说。”莫德说道。
  “好姑娘,”萨克丝贝太太抢过她的话头,又说道。“这怪事可太叫人吃惊了。这可太——就看着我!要象个守规矩的——哈,哈!——士兵一样。”她抹抹嘴。“现在你坐下来,好好说,如何?要是看到李小姐让你觉得难受,那就让她上楼去,如何?哦?这儿还有约翰和达蒂:我们让他们,”——她脑袋忽地抬起来——“也到楼上去?”
  达蒂动脚的时候,我叫道,“不要让他们走!她留下,他们都留下!”我舞着刀子。“你,约翰.瓦儒,待着,”我说道。然后又对着萨克丝贝太太和艾伯斯先生:“他们会去找绅士!不要信他们!”
  “她失心疯了,”约翰说着,从椅子上站起来。我作势刮了一下他外套的袖子。“我说了,待着!”他看看萨克丝贝太太,她则望着艾伯斯先生。
  “坐下,孩子。”艾伯斯先生轻轻地说道。约翰坐下了。我冲查尔斯点点头。
  “查尔斯,站到我后面去,站到通道的门旁边。”他早就摘下了帽子,正在咬帽子上的带子。他走到门边儿上,小脸儿煞白,到了暗处,看上去似乎要发出光来了。约翰望着他,笑起来。“你别招他,”我立即说道。“他是我的朋友,可比你强多了。萨克丝贝太太,没有他,我就永远也不能回来见你了。我就永远都不能重获自由,从那个——那个疯人院逃出来了。”
  她手捧着自己的脸。“他帮了你这么大的忙,是吗?”她说着,眼睛盯着查尔斯。她露出微笑。“那他真是个好孩子,我们肯定要好好报答他,对吧?艾伯斯先生?”
  艾伯斯先生什么都没说。莫德从椅子上探过身子。
  “你必须走,查尔斯,”她用她那清晰的声音,低声说道。“你必须离开这里。”她望着我。那神情有些古怪。“绅士回来之前,你们两个都必须走。”
  我对她撇撇嘴。“绅士,”我说道,“绅士。你学镇子的规矩,倒学得挺快嘛。”
  血色涌到她脸上。“我确实有所改变,”她喃喃说道。“我不是原来那个我了。”《荆棘之城》2——《Fingersmith》原著小说中文完整版2 (GL)完结小说网  “你确实不是。”我说道。
  她垂下眼帘,望着自己的双手。然后,仿佛才见到赤条条的手似的——又仿佛这只手能掩护那只手似的——她忽然双手紧握。这时传来金属撞击的叮当声:她的手腕上,戴着三两只银手镯,正是我过去喜欢戴的那种手镯。她按住手镯,让它们安静下来。然后抬起头,盯着我的眼睛。
  我的声音难过而平稳:“你做个千金小姐还不满足,还非要到镇子上来,拿走我们的东西?”她没做声。“嗯?”我说道。她试着想取下镯子。“拿走,”她说道,“我才不想要这些玩意!”
  “你以为我想要这些玩意?”
  萨克丝贝太太快步向前,两只手朝莫德的手飞过去。“留着,别动!”她叫道。她声音嘶哑,她望着我,然后挤出一个尴尬的笑容。“好姑娘,”她退回去说道,“银子算什么?在这个房子里?就说见到你这张小脸儿,我那股高兴劲哟,比起来,银子算什么?”
她一只手按在脖子上,另一只手抓着椅子背,身子弯下去。她人弯得太狠,椅子腿儿撑在地板上,咯吱作响。
  “达蒂,”她说道,“给我拿杯白兰地来,好吗?这一连串的事儿,实在叫我吃不消啦。”
  跟艾伯斯先生一样,她也拿出一块手帕来,抹了抹脸。达蒂把酒递给她,她喝了一小口,然后坐下来。
  “过来,坐到我身边来,”她对我说道。“把那把老刀子放下吧,好不好?”然后,见我犹豫着:“干嘛,怕李小姐?有我和艾伯斯先生——还有你自己的小兄弟查尔斯——关照你,你还怕什么?过来,坐。”
  我又看一眼莫德。我原本以为她是条毒蛇,可是,趁达蒂拿酒倒酒,灯让她提着满屋子转的空当,我借着灯光看清楚了,她是多么瘦弱,多么苍白,多么疲倦。
  被萨克丝贝太太一喊,她便停住不动了;可是她的双手仍旧颤抖不止,她将头靠在高高的椅子背上,仿佛承受不起脑袋的分量。她一脸沮丧。几绺头发粘在脸上。她的双眼比原先更加幽亮阴郁,好像要发射出光线似的。
  我坐下来,把刀摆在面前。萨克丝贝太太抓住我的手。我说道,“我被他们害得太惨了,萨克丝贝太太。”
  萨克丝贝太太缓缓地摇摇头。“我亲爱的,我感觉到了,”她说道。
  “老天知道他们跟你说了些什么鬼话!真相是,从一开始,她就卷进去了,她跟绅士是一伙的。他们把我拉进去,放在他们中间,好取代她;他们把我送进了疯人院,那儿每个人都以为我是她——”
  约翰吹了一声口哨。“被出卖掉,”他说道。“干得漂亮,不过——噢!”他大笑。“你个白痴!”
  我早知道他会说这种话;不过如今,这些话都无关紧要了。萨克丝贝太太怔怔地盯着,没盯着我,而是盯着我俩握在一道的手。她的大拇指轻轻地摩挲着我的手。
  我以为她被这些事吓呆了。
  “真是坏,”她轻轻说道。
  “比那个更坏!”我叫道。“噢,坏多了,坏多了!疯人院,萨克丝贝太太!那里面的护士,打我,还想饿死我!我被他们打过一回,打得好狠——!我被他们扔到——我被他们扔到澡盆子里——!”
  她抽开手,抬手挡在面前。“别再说了,好姑娘!别再说了。我听不得这些事。”
  “他们拷打你了吗?用火钳?”约翰问道。“他们给你穿紧身衣了吗?”
  “他们给我穿花格呢衣裳,穿的鞋是——”
  “铁做的?”
  我犹豫了,然后看一眼查尔斯。“没鞋带的鞋,”我说道。“他们觉得,要是给我鞋带,我就会投缳自尽。还有我的头发——”
  “他们给你剃头了?”达蒂坐在那儿,一只手掩着嘴。她嘴边有块消褪的淤青印子——那是约翰打的,我觉得。“他们把你的头发都剃光了?”
  我又犹豫了一下,然后说道,“他们把我的头发都盘到顶上,扎起来。”
  她双眼满含泪水。“噢,苏!”她说道。“我发誓,刚才我叫你婊子,我真的没有那个意思!”
  “没关系,”我说道。“你也不了解情况。”我又转过去,对着萨克丝贝太太,手摸着我身上穿的裙子。“这件衣裳是我偷的,”我说道。“还有这双鞋。我是走回来的,进伦敦的路我都快走遍了。我唯一的念头就是回到这里,找到你。因为,一想到绅士肯定会跟你鬼话连篇,说我跑到哪里哪里去了,对我来说,这比在疯人院遭受的所有折磨都更令我感到痛苦。刚开始我以为,他会说我已经死了。”
  她又抓住我的手。“他可能,”她说道,“是想这么说来着。”
  “可是我知道你会追问我尸体的下落。”
  “我怎么不会!一杆子追到底!”
  “于是我猜想他会说什么。他会说我把钱卷跑了,把你们大伙儿都耍了。”
  我凝视着萨克丝贝太太的面孔。“可是我知道,你不会相信的,”我说道。“你不会相信你的亲生女儿会这样。”
  “他是这么说的,”约翰说道,他嘬了一下牙。“我就说你没那个胆儿呢。”
她攥着我的手,手上忽然加了力。“我就知道你会找我,不找到我不罢休。”
  “好姑娘,我——噢,再有一个月的工夫,我也能找到你!——只是,你知道,我一直在悄悄地找你,没让约翰和达蒂知道”
  “你找过她,萨克丝贝太太?”达蒂说道。
  “我亲爱的,我找过。我派了个人去找,偷偷地去找。”她抹抹嘴巴,又看一眼莫德。可莫德的眼睛盯着我。我觉得那灯光照亮了她的脸,也照亮了我的脸,因为她忽然柔声说道,“你看上去很憔悴,苏。”
  这是她第三次说出我的名字。我听在耳中——我不禁——想起先前她叫我的名字,也是这么温柔,我觉得自己脸红了。
  “你看上去真的筋疲力尽了,”达蒂说道。“你看上去,好象一个星期都没睡觉。”
  “我是有一个星期没睡了,”我说道。
  “那为什么,”萨克丝贝太太说道,作势欲站起身来,“你现在不上楼去,好好睡一觉?到明天,我和达蒂会上来,帮你收拾一下,就给你穿你以前的衣裳,再帮你梳梳头——”
  “别睡在这儿,苏!”莫德说道,她从椅子上探起身子,手伸向我。“这儿有危险。”
  我又抓起了刀,她便收回了手。我说道,“你因为我不知道危险?你以为,看到你的脸,从你那张脸——虚伪的脸,还有一张戏子的巧嘴巴——脸上还假装着羞红了,和两只狡诈的褐色眼睛,我都看不出危险来?”我说出这番话,好似吐出舌尖上的滚烫煤渣:这些话很不象话,可是我必须痛快地说出来,否则,把这些话吞进肚子,会噎死自个儿的。
  她迎着我的目光,她眼里好似一丁点狡诈也没有。我把玩着手里的刀。刀刃将灯光反射过去,正投射在她脸上。“我来这儿就是要杀了你。”我说道。萨克丝贝太太坐在椅子上,身子动了动。莫德幽亮的眼睛死死盯着我的眼睛。“你来布莱尔,”她说道,“也是要这么干……”
  这时我移开视线,任手中的刀掉落在地。我忽然觉得疲惫不堪,非常难受。
  我觉得我这一路上的辛苦,还有小心翼翼地窥视,如今跟我先前认为的相比,什么都不是了。我转过来对着萨克丝贝太太。“你能坐在这儿,听凭她挑衅我,而无动于衷吗?你知道了她蒙骗我的恶毒把戏之后,还能眼睁睁看着她在这儿,却不掐死她?”我故意说出这些话;可是这话听起来却像是恐吓。我环顾房间。“艾伯斯先生,你能吗?”我说道。“达蒂,你就不想帮我讨回公道,上去把她撕成碎片吗?”
  “我怎么不想!”她挥挥拳头。“骗了我最好的朋友,是你吧?”她对莫德说道。“把她锁到疯人院里,还把她的头发都扎起来?”莫德什么都没说,头却微微地转到一边。达蒂又挥挥拳头,然后放下拳头,望着我的眼睛。“这好象是一桩很丢人的事儿,苏。李小姐搞出这么一个局,和所有的事儿。挺厉害的?上个星期我还帮她穿了耳朵眼儿,她连叫也没叫一声。后来,我又帮她把针抽出来,自然——”
  “好了,达蒂,”萨克丝贝太太飞快地说道。我又望着莫德——望着她小巧的耳朵,这时我才看到,她耳朵上有一副水晶耳坠垂下来,耳坠悬在金线上;我目光又落到她美丽秀发的卷儿上;和她深色的双眉上。
  那眉毛被人修剪成两道优美精致的曲线。她椅子上方——这也是我之前没有看到的,可是这跟她的耳坠儿,发卷儿,眉型,和她手腕上的手镯一样——她椅子上方,有个柳枝编起的笼子,挂在房梁上,笼子里装着一只鸟儿。我觉得泪水涌到了喉咙口。
  “你把原本属于我的一切都夺走了,”我说道。“你夺走了一切,还变本加厉。”
  “我夺走了一切,”她答道,“正因为这些东西原本是属于你的。因为我必须这么做!”
  “为什么你必须这么做?为什么?”
  她张着嘴巴正要说话,这时她看到萨克丝贝太太,然后她的脸色变了。
  “为了做坏事,”她冷冷地说道。“为了做坏事。因为你是对的,刚才你说:我的脸是虚伪的脸,我脸色变红是为了骗人,我的眼睛——我的眼睛——”她目光转向别处。她声音开始提高了。她让自己的声音再次平静下来。“反正,理查德发觉,我们必须等着我们的钱,要等得比我们原先想象的更长。”
她双手捧住玻璃杯,将杯中剩余之物一口吞下。
  “你们还没弄到钱?”
  她将杯子放回原处。“还没有。”
  “那正好,”我说道。“我得分一笔。我要一半。萨克丝贝太太,你听了到吗?他们得把他们一半的钱给我,至少。不是臭烘烘的三千镑,而是一半。想想看吧,有了这笔钱,我们该干点什么!”
  可是我并不想要钱;我说话的时候,我的声音,连我自己听来都觉可憎。
  萨克丝贝太太什么都没说。莫德说道,“你会得到你想要的东西。我会给你一切,一切的一切——如果你肯离开这儿,就现在,在理查德回来之前。”
  “离开这儿?就因为你要我走?这是我的家!萨克丝贝太太——萨克丝贝太太,你不跟她说说吗?”
  萨克丝贝太太又抬手掩住了嘴。“话说回来,苏西,”她慢慢地说道,“没准儿李小姐是对的呢。要是有一笔钱,整天给人惦记着,那眼下你就该合作点儿,避开绅士。先让我跟他说说。不过,我会给他点颜色看看!”
  她以一种古怪的,并不真挚的(half-hearted)腔调说出这番话,还想挤出一个微笑——我觉得,要是她刚发觉绅士玩牌出千,骗了她三两个先令,也会说出这么一番话。
  我猜,她是想到了莫德的钱财,以及这笔钱会如何被人卷走。我别无他法,只有暗地里希望,她能视钱财如粪土。
  我说道,“你会让我走吗?”这句话说出来,像蚊子叫一样(like a whisper)。我目光从她身上移开,扫视一圈厨房——看到搁板上的旧荷兰钟,和墙上的画片儿。通向楼梯的门边地板上,放着那个白瓷夜壶,里面有只黑眼睛,是我房里用的,肯定是拿下来洗,后来又忘了拿上去。我可忘不了它。桌面上,我手盖住的地方有一颗心:那是前一个夏天我刻在桌面上的。那时候我还像个孩子。我像个毛头孩子——我又环顾四周。怎么这儿没小孩子了?厨房里静悄悄的。每个人都默不作声,都望着我。
  “你会让我走,”我又对萨克丝贝太太说道,“让她留下吗?”此时,我声音嘶哑,跟男孩子的声音一样。“你会相信他们,不会带克里斯蒂医生来抓我?你会——你会帮她更衣吗?你要帮她取下发卡?你会亲她吗?你会让她睡在你身边,睡在我以前睡的地方,而我却躺在一张——一张带着红毛儿的床上吗?”
  “睡在我旁边?”萨克丝贝太太飞快地说道。“谁跟你说的?”
  “红毛儿?”约翰说道。
  可莫德却已经扬起了头,她的目光变得凌厉。“你监视我们!”她说道。然后,等她全想通了,又说:“从那个百叶窗里!”
  “我是监视过你们,”我更理直气壮地答道。“我就监视你,你个毒蜘蛛!夺走了我的一切!你就喜欢这样——上帝要惩罚你!——比跟你丈夫一起睡还喜欢!”
  “跟——跟理查德一起睡?”她大吃一惊的样子。“你不会以为——?”
  “苏西,”萨克丝贝太太说道,将她的手放在我身上。
  与此同时,莫德说道,“苏,”她身子探到桌边,又朝我伸出手来。“你不会以为他是我的一切吧?你不会以为,除了名义上之外,他真是我丈夫吧?你不知道我讨厌他吗?你不知道我在布莱尔就讨厌他吗?”
  “你现在是不是又要作戏,装得好象你做那些事,只因为有他逼迫你?”
  “他确实逼迫我!——可是,并不是你想的那样。”
  我说道,“你还要装?装得好象你不是个高明的骗子?”
  她说道,“你要装吗?”她再一次盯着我的眼睛;而我遇到她的目光,几乎羞惭难当,又一次看向别处。
  而后过了片刻,我静静地说道,“我恨哪。你一转过身,我对着他就笑不出了。”
  “你以为我对着他笑得出?”
  “怎么笑不出?你是个女戏子——你现在就在演戏!”
  “我是戏子?”
她嘴里说出这句话,眼睛还盯着我的脸,灯光都照在我们身上,厨房里其他地方几乎漆黑一片。我望着她的双手。那双手上有些污迹,要么是淤痕。我说道,“如果你讨厌他,那为什么你要那么做?”
  “再没有别的法子了,”她说道。“你也看到我过的日子。我需要你,成为我。”
  “于是你就可以来到这儿,再成为我!”她没回答。我说道,“我们本来可以骗过他。只要你跟我说了。我们本来可以——”
  “什么?”
  “什么都可以。有些事。我也不知道是什么……”
  她摇摇头。“你会放弃到,”她轻轻地说道,“什么程度呢?”
  她目光如此阴郁,却又如此沉着,如此真实;而我忽然醒觉,意识到萨克丝贝太太——约翰和达蒂,艾伯斯先生——他们所有人,都看着呢,默不作声,好奇心起,心想,这怎么回事……?
  就在那一刻,我望进我那颗怯懦的心,我明白了,我不会为她放弃任何事,根本什么事都不会;如今我在她面前羞惭难当,而在此之前,我就该死掉的。
  她手又伸过来。她的指头扫过我的手腕。我一把抓起刀,朝她的手戳过去。我边戳边说道,“别碰我!”我霍地站起身来。“你再也不要碰我!”我的声音是疯狂的。“一下也不能碰!你听到没有?我回到这儿,还以为这儿是我的家;现在你又想把我丢出去。我恨你们每个人!我真希望我还待在乡下!”
  我目光从这张脸上,转到那张脸上。达蒂开始哭了。约翰坐在那儿,大张着嘴,惊得呆住了。艾伯斯先生手扶着脸。莫德照管着她淌血的手指头。
  查尔斯哆嗦着。萨克丝贝太太说道,“苏,放下刀。把你扔出去?这点子!我——”
  这时,她顿住了。查理威格抬起了它的狗头。从艾伯斯先生的店里,传来一阵钥匙在锁眼儿里转动的声音。“绅士!”她说道。她看看莫德,又看看艾伯斯先生,再看着我。她说话的声音几乎轻不可闻。“苏西,乖宝,要不你上楼去……?”她站起来,弯腰抓住我的胳膊。“苏,”她抓着我的胳膊说道。
  可我并未答话,只是牢牢地攥着刀。查理威格有气无力地汪了一声,绅士听到了,他也汪了一声,作为回应。然后他又吹口哨,吹的是个懒散的华尔兹调子
  我们听着他磕磕绊绊地走过通道,他推门的时候,我们都警觉着。我想他是喝多了。他的帽子卷着,满脸通红,嘴唇撮成个O型。他站住了,人还有点晃,看了一圈房间,眯缝着眼看看阴暗处。口哨没了。嘴巴又变成一字,然后他舔舔嘴唇。“哈罗,”他说道。“查尔斯来了。”他眨眨眼。这时,他看到了我,和我的刀。
  “哈罗,苏也来了。”他摘下帽子,开始解下颈项上那块深红色丝巾。“我想到你会来的。你要是晚到一天的话,我就都预备妥当了。我刚收到一封信,是那个蠢货克里斯蒂来的信。在告知我你逃跑的这件事上,他显然是故意慢了一拍!我想,他是计划在不得不告知我之前,先把你抓回去。要是谁家的疯小姐跑了,名声就坏了。”
  他将深红色丝巾放到帽子里,然后一松手,任帽子落在地上。他拿出一支烟。“你真他妈的残忍,”我说道。我浑身颤抖着。“这儿有萨克丝贝太太和艾伯斯先生,他们什么都知道了。”
  他大笑起来。“要我说,他们是什么都知道。”
  “绅士,”萨克丝贝太太说道。“听我说。苏跟我们说了一些可怕的事儿。我希望你滚蛋。”
  “别让他走!”我说道。“他会去找克里斯蒂医生!”我挥挥刀子。“查尔斯,拦住他!”
  绅士早点着了烟卷,却拿着烟卷,一动不动。他转身望着查尔斯,后者正脚步迟疑地走上前去。他伸手去摸查尔斯的头发。“那么,查尔斯,”他说道。
  “求你了,先生,”查尔斯说道。
  “你已经看出我是个坏人了。”
  查尔斯的嘴唇开始颤抖。“向老天保证,瑞富斯先生,我决不是有意的!”
  “行了,行了,”绅士说道。他摸摸查尔斯的脸。艾伯斯先生的嘴唇扑哧一声。约翰站起身来,然后看看周围,仿佛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站起来。他脸红了。
  “坐下,约翰,”萨克丝贝太太说道。约翰将胳膊抱在胸前。“我高兴站着,我就站着。”
“坐下,要不然我就揍你。”
  “揍我?”他声音嘶哑。“先揍他们俩!”他指着绅士和查尔斯。萨克丝贝太太快步上前,给了他一记耳光。她出手很重。约翰胳膊抱着头,从两个胳膊肘中间望着她。
  “你个老母牛!”他说道。“从我生出来那一天起,你就瞧不上我。你再动我一下试试,我叫你知道厉害!”说着话,他眼睛里冒着火;可是随后,那双眼睛了就充满了泪水,他开始啜泣。他走到墙边,踢起墙来。查尔斯一怔,倒哭得更凶了。绅士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然后望着莫德,装出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
  “小毛孩子哭哭啼啼,”他说道,“跟我没关系吧?”
  “操你妈,我不是毛孩子!”约翰说道。
  “你能消停点吗?”莫德用她那低沉又清晰的声音说道。“查尔斯,够了。”查尔斯揉揉鼻子。“是,小姐。”
  绅士斜靠在门板上,仍在抽烟。“那么,苏琪,”他说道。“现在你什么都知道了。”
  “我知道你是个下流的骗子。”我说道。“可我半年前才明白这一点。我是个傻瓜,如此而已,竟然信了你的话。”
  萨克丝贝太太眼睛望着绅士的脸,嘴里飞快地说道,“好姑娘,好姑娘,傻瓜是我和艾伯斯先生,竟然由着你去了。”
  绅士从嘴里拿下烟卷,正要吹掉烟灰。这时,听了萨克丝贝太太的话,看到她的眼神,他将烟卷举在嘴边,一动不动地停了一秒。然后他转开目光,哈哈大笑起来——一阵并不信以为真的笑——还摇了摇头。“可爱的基督啊,”他轻轻说道。
  我以为她先前羞辱了他。“好了,”她说道。“好了。”她扬起双手。
  她站在那儿,好似一个站在船头的人——仿佛担心船会沉掉,于是动作不敢太急。“现在,再不要乱了。约翰,别生气了。苏,把刀放下,求你了,我求求你了。没谁会被害着了。艾伯斯先生。李小姐。达蒂。查尔斯——苏的小弟兄,好孩子——都坐下。绅士。绅士。”
  “萨克丝贝太太,”他说道。
  “没谁会被害着了。行了吧?”
  他瞟了我一眼。“这话要跟苏说,”他说道。“她眼露杀机,正瞪着我呢。在这种气氛下,我可没心思坐下来。”
  “气氛?”我说道。“难道你说的,是你把我关进疯人院,任由我等死?我要割掉你的脑袋!”
  他眯起眼睛,做了个鬼脸。“你知不知道,”他说道,“有的时候,你声音里会有一种非常哀怨的腔调?没人跟你说起过吗?”
  我拿着刀,作势刺向他;可是,其实呢,我还是晕头涨脑的,很不舒服,十分疲惫,那一刺也是有气无力的。当我的刀尖在他心口前停住,他见了,也不躲闪。
  这时我又担心刀身会抖起来,又会让他看到。我放下了刀。我将刀放在桌上——放在了桌边上,正好放在灯火投射过来的光圈外面。
  “好了,这不挺好的吗?”萨克丝贝太太说道。约翰的眼泪早干了,不过他一脸阴沉——有半边脸的颜色比另一半更甚,那是萨克丝贝太太打的。他望着绅士,却冲我点点头。“刚才她还奔着李小姐去呢,”他说道。“说她来就是要杀了她。”
  绅士望着莫德,她在用一块手帕包扎她出血的手指头。约翰点点头。“她想要你一半的钱。”
  “是吗?”绅士缓缓说道。
  “约翰,闭嘴,”萨克丝贝太太说道。“绅士,别理他。他只是在瞎挑拨。苏说过一半,不过那是她一时性急,随口说说。她脑筋不太对头。她不是——”
  她手扶住额头,目光有些古怪地看看周围——看看我,又看看莫德。她手按住眼睛。“要是我能有点工夫,再仔细想想就好了!”
  “想开点吧!”绅士轻飘飘,酸溜溜地说道。“我恭候着,就想听听你下面要说些什么。”
  “我也是,”艾伯斯先生说道。他轻轻的说出这句话。绅士与他对视一眼,扬起了一条眉毛。
  “麻烦大了,你不觉得吗?先生?”
  “麻烦太大了,”艾伯斯先生说道。
  “你这么觉得?”
  艾伯斯先生点了一下头。绅士说道,“你觉得,或者我该走,好让事情简单点?”
 “你疯了?”我说道。“你没看到吗,为了他的钱,他还是什么都肯做?不能让他走!他会捎信儿给克里斯蒂医生。”
  “别让他走。”莫德对萨克丝贝太太说道。
  “你哪儿都别想去了,”萨克丝贝太太对绅士说道。他耸耸肩,脸色更红了。“就两分钟之前,你还想叫我走!”
  “我改主意了。”她望着艾伯斯先生;艾伯斯先生的眼睛却望着别处。
  绅士脱下外套。“耍我,”他边脱衣裳边说道;然后他哈哈大笑,却不是愉快的笑。“这天气,干这种活儿,太热了。”
  “操你妈,”我说道。“你个恶棍。你按照萨克丝贝太太的话做,明白吗?”
  “就像你,”他答道,他将外套挂在椅子上。
  “是的。”
  他嗤之以鼻。“你这个可怜的小婊子。”
  “理查德,”莫德说道。她已站起身来,身子从桌子那边探过来。她说道,“听我说。想想你做过的所有的卑鄙下流的事。这一桩肯定是其中最卑鄙的,还会让你一无所获。”
  “会怎么样?”约翰说道。
  可是绅士再次嗤之以鼻。“告诉我,”他对莫德说道。“你最开始学着做一个好人的时候。感觉如何?苏知道些什么?——我亲爱的,你脸怎么红了!还不是为了那件事,竟然?你看到萨克丝贝太太了吗?可别说你在乎她的想法!为什么,你跟苏一样坏。瞧瞧你抖成什么样子了!胆子大一点,莫德。想想你的母亲。”
  她原本手捂着心口。这时,她跳将起来,好象让他掐到了似的。他看在眼中,又笑起来。然后他望着萨克丝贝太太。她也从他的话语中得到了某种启示;她站在那儿,她的手,像莫德一样,也捂着心口,捂着那枚钻石胸针。而后,她感受到了他的注视,飞快地瞟一眼莫德,手落了下来。
  绅士的笑声刹住了。他定定地站着。“这是什么?”
  “怎么了?”他说道。
  “什么怎么了?”约翰说道。
  “那么好了,”萨克丝贝太太说着走动起来。“达蒂——”
  “噢!”绅士说道。“噢!”她绕过桌边时,他一直望着她。然后,他目光在她和莫德二人之间瞄来瞄去,其中透着某种兴奋。他手捋过头发,将额发理到后面。“现在我明白了,”他说道,他大笑;然后笑声戛然而止。“噢,现在我明白了!”
  莫德抢步上前说道,“你什么都不明白,”她眼睛却盯着我。“理查德,你什么都不明白。”
  他冲她摇头晃脑。“我可真是个大傻瓜,竟然没有能早点瞧出来!噢!这可真奇妙!你什么时候知道的?多久了?噢!难怪你又踢又骂!难怪你大发雷霆!难怪她要纵容你!我一直就觉得奇怪呢。可怜的莫德!”
  他又哈哈大笑。“还有,哦,萨克丝贝太太,真有你的!”
  “够了!”萨克丝贝太太说道。“你听到没有?我是不会让别人说出这件事的!” 她朝着他,也上前一步。
  “真有你的,”他又说一句,还笑个不停。然后他喊道:“艾伯斯先生,先生,你也知道这件事吗?”艾伯斯先生没有答话。
  “知道什么?”约翰问道,他眼睛好象两个黑点一样。他望着我。“知道什么?”
  “我也不知道。”我说道。
  “什么都不知道,”莫德说道。“什么都不知道,都不知道!”她还在悄悄地往前挪步子,她的双眼——现在,几乎是纯黑色了,比先前更加幽亮逼人——一直盯着绅士的脸孔。
  我看到她的手趁黑摸到桌边上,仿佛要指引她自己走过去。我觉得,萨克丝贝太太也看到了。或许,她还看到了别的什么事儿。因为她一怔,然后飞快地开口了。“苏西,”她说道,“我希望你走。带着你的小兄弟,赶紧走。”
  “我哪儿也不去。”我说道。
  “不是苏,你留下,”绅士用一种低沉的声音说道,“别管萨克丝贝太太的想法。你一直在乎她的想法,在乎得太久了。其实,她的想法对你来说,又算得什么呢?”《荆棘之城》2——《Fingersmith》原著小说中文完整版2 (GL)完结小说网  “理查德,”莫德说道,几乎是哀求了。
  “绅士,”萨克丝贝太太说道,她眼睛还望着莫德。“好孩子。别说了,好吗?我怕了。”
  “怕了?”他答道。“你?要我说,你这辈子还从不知道什么叫害怕呢。要我说,现在你那颗铁石之心,在你那铁石铸成的胸腔里,跳得无比平静呢。”
  听了他的话,萨克丝贝太太的脸抽搐了一下。她抬手去摸自己身上的胸衣。“来感觉一下!”她手里摸索着说道。“先感觉一下这儿的跳动,再跟我说我不害怕!”
  “感觉一下?”他瞄了一眼她的胸部,说道。“我可不这么想。”然后他笑了。“不过,你可以让你的女儿去感觉一下。她干过的。”
  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事,我也说不清。
我知道的是,听了他的话,我朝他奔了一步,我是想揍他,让他安静点。我知道是,莫德和萨克丝贝太太抢先到了他跟前。
  我也不知道萨克丝贝太太她,她冲上去,是冲向绅士,还是——眼见莫德飞身扑过去——冲向莫德。我记得有什么东西闪了一下,脚步杂乱,塔夫绸和丝绸悉嗦有声,某个人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我想是有把椅子划过地板,椅子腿撞得地板叮叮咚咚。
  我听到艾伯斯先生在嚷嚷。“格蕾丝!格蕾丝!”甚至在大伙儿乱作一团的时候,他也叫喊着,我本以为他嚷嚷的是什么怪事;后来才明白,这是萨克丝贝太太的名字,以前从没听到过的。
  所以,事情发生的时候,我在盯着艾伯斯先生呢。绅士开始踉跄了,我还什么都没看到。不过我听到他呻吟。那是一阵轻微的呻吟。
  “你打我?”他说道。他的声音有些古怪。这时我才看过去。
  他以为他只是被人打了一记。我觉得我也这么想来着。他两手捂着肚子,身子朝前弓着,仿佛在缓释那一击的痛楚。莫德站在他面前,当时并未让到一旁去;当她让到旁边时,我听见有什么东西掉地上了,虽然听见了,那玩意究竟是从她手里掉出来的,还是从绅士手里——还是从萨克丝贝太太手里——我却也说不出。
  萨克丝贝太太离他最近。她当然是看得最清楚的人(the closer)。
  她胳膊扶住他,他人倒下来,她便整个人地迎上去,撑住他,拽住他。“你打我?”他又说一句。
  “我不知道,”她说道。
  我不认为有谁知道。他的衣裳是深色的,萨克丝贝太太的衣裳是黑色的,他们站在阴暗处,很难看得分明。
  不过,最后,他将一只捂在马甲上的手伸到面前;然后,我们便看到他白皙的手掌上沾着血迹。
  “我的上帝啊!”于是他说道。达蒂惊叫起来。“拿灯来!”萨克丝贝太太说道。“拿灯来!”
  约翰提起灯,哆哆嗦嗦地拿在手中。那黑红色的血忽然间变成了深红色。绅士的马甲和裤子上都有血渗出来,萨克丝贝太太扶着他,她塔夫绸衣裳沾到他的地方都染红了,血渍还在扩大。
  我从没见过鲜血这样汩汩地冒出来。就在一个钟头之前,我还扬言要杀了莫德。我磨过那把刀。我把刀放在桌上。现在刀不在桌上了。
  我从没见过鲜血这样汩汩地冒出来。我有些头重脚轻了。“不,”我说道。“不。不!”
  萨克丝贝太太抓着绅士的胳膊。“你把手拿开,”她说道。他仍旧捂着肚子不放手。
  “我不能。”
  “把你的手拿开!”
  她想看看伤口有多深。他苦着脸,放开了手。
  就在他马甲的刀口上,有个气泡——跟肥皂泡一样,却是红色的,叫人头晕目眩的红色——这时又喷出一股血,血落在地上,溅开了——那印子很普通,跟汤汤水水撒在地上留下的印子一样。达蒂又尖叫一声。灯光摇晃起来。“我操!我操!”约翰说道。
  “把他放到椅子上,”萨克丝贝太太说道。“找块布来,堵住伤口。找点什么来止血。找点什么东西来,什么都可以——”
  “救救我,”绅士说道。“救救我。噢!天哪!”
  他们搬动他,手忙脚乱地,嘴里嘀咕着,叹着气。他们把他放进一张硬背椅子里。他们忙活的时候,我就站在一旁看着——一动不动,我觉得,是被吓得;话虽这么说,我现在还是很不好意思,当时没帮上忙。
  艾伯斯先生从墙上的挂钩上拽下一条毛巾,萨克丝贝太太跪在绅士旁边,她抓过毛巾,按在伤口上。每次他动动身子,或将按在肚子上的手拿开,血就会喷出来。
  “找个桶来,要么找个罐儿来,”她又说一遍;最后是达蒂跑到门口,抓起落(been left)在那儿的夜壶,拿过来放在椅子下面。
  那种血滴落在瓷器上的声音——还有那画面,血的红,反衬着瓷器的白,反衬着那只又大又黑的眼睛——真是触目惊心。
  绅士也听到那个声音,他忽然害怕起来。
  “噢,老天!”他又说道。“噢,老天,我要死了!”言语间他还不住呻吟——颤抖的呻吟,他忍不住,要么就是。“噢,老天,救救我!”
  “行了,好了,”萨克丝贝太太抚摸着他的脸说道。“行了,好了。勇敢点。我见过好些女人也这样流血呢,就为了生个孩子;都活得好好的,还聊起这些事儿呢。”
“那跟我可不一样!”他说道。“跟我不一样!我被人捅了。我伤得多重?噢,老天爷啊!我得看医生。不是吗?”
  “给他灌点酒,”萨克丝贝太太对达蒂说道;可他却摇摇头。“不要酒。来支烟。在我口袋里。”他下巴伸着,指示着自己的马甲。
  约翰在衣服里摸索片刻,找出一盒烟,和一盒火柴。有一半的烟泡着血,不过他找到一根干净的,放在自己嘴里点着了,再塞到绅士嘴里。
  “好孩子,”绅士说道,他咳嗽起来,人却一激灵,香烟掉了。约翰颤抖着手,捡了起烟,把烟放回绅士嘴里。绅士又咳。又有好多血,从他两手之间冒出来。萨克丝贝太太拿开毛巾,绞了绞——仿佛那毛巾吸饱了水。绅士开始浑身颤抖。
  “怎么会这样?”他说道。
  我望着莫德。自从她闪开去,他倒下来,莫德就一动不动。她跟我一样,一动不动的,眼睛盯着他的脸。
  “怎么能这样?”他目光狂乱地环顾四周——看看约翰,看看艾伯斯先生,又看看我。“你干吗站在那儿干看着?找医生去。找外科医生来!”
  我觉得达蒂迈了一步出去。艾伯斯先生拽住她的胳膊。
  “这儿没外科医生。”他沉着地说道。“那种人不能来这儿。”
  “那种人不能来?”绅士叫道。香烟又掉下来了。“你在说什么?看看我!天哪!你连个江湖医生都不认得吗?看看我吧!我快死了!萨克丝贝太太,你心疼我。找个人来吧,我求求你了。”
  “好孩子,别动,”她说道,手里还按着伤口上的毛巾。他疼得叫起来,同时惊恐万分。
  “你个该死的!”他说道。“你们这些臭婊子!约翰——”约翰放下灯,抬手遮住眼睛。他哭了,又想掩饰。
  “约翰,去找个外科医生来!小约翰!我会给你钱!我操!”血又喷出来。这时他面色惨白,他的胡须是黑色的,却一撮撮地沾着血,粘在一起,他脸上闪着油光,像猪油一样。
  约翰摇摇头。“我不能去!别找我!”
  绅士转向我。“苏琪!”他说道。“苏琪!他们搞死我了——”
  当我看着艾伯斯先生时,他重复一句,“没外科医生,把那种人找来,我们就都完蛋了。”
  “把他抬到街上去,”我说道。“不行吗?叫医生到街上来。”
  “他伤得太重。看看他。这伤势会把他们引到这儿来。这儿有这么多血。”
  确实如此。瓷罐里的血都快装满了。绅士的呻吟声开始变的微弱。
  “你们这些该死的!”他轻轻地说道。他开始哭泣。“有谁?谁能救我?我有钱,我发誓我有钱。谁来救我?莫德?”
  她的脸几乎跟他一样惨白,她的嘴唇也是苍白的。
  “莫德?莫德?”他说道。
  她摇摇头,随后低声说道,:“我很抱歉。我很抱歉。”
  “你要遭天谴!救救我!噢!”他咳嗽起来。他喷出的口水中,多了一丝深红;随后,只过了片刻,便又喷出一口血来。他手软绵绵地抬起,去抹那股血——却看到指头上的鲜红色——他的神情变得狂乱。他伸出手,伸向灯光外围,还开始挣扎,似乎要自己从椅子上立起来。
  他手伸向查尔斯。“查尔斯?”他说道。说话间,伴着血沫,血又喷出来。他抓住查尔斯的外套,想把他拽近点。可查尔斯不肯去。他一直站在暗处,满脸恐惧,脸上肉都僵住了。这时,他看到绅士唇边和胡须上的血沫,绅士手上一片殷红,黏糊糊的,还死命拽着他夹克的粗布蓝领,查尔斯跳起来又扯又拽,像只野兔一样。他转身撒腿就跑,沿我带他来的路,顺着通道跑进艾伯斯先生的店里。
  我们都还没来得及喝止他,也没来得及上前去拦住他,就听得他一把拉开店门,像个娘们儿一样,冲着蓝特街尖叫起来:“杀人啦!救命啊!救命啊!杀人啦!”
  一听到这话,我们全体,除了萨克丝贝太太和莫德,都跳起来了。
  约翰要奔到店里去。——“来不及了!”艾伯斯先生说道。“来不及了。”他伸手拦下约翰。约翰停脚站住,听候艾伯斯先生的吩咐。
    
  从敞开的店门外吹进来一股热气,裹挟着一阵动静,我起先以为那是查尔斯叫声的回音;后来这动静变得陌生了,我明白了,这是旁人的呼喝,可能就是旁边人家传出来的。不消一秒钟,便有更多呼喊纷纷响起。
  这时又有一个声音出现了——对我们来说,是这其中最麻烦的,一阵喀嚓喀嚓的动静,动静越来越大,盖过了风声;也越来越近。
  “雷子!”约翰说道。他转过身,来到达蒂跟前。“达蒂,快跑!”他说道。她呆了一下,然后拔腿就跑——跑到后门——拉开门把手上的插销。——“快跑呀!”他见她回头张望,便说道。
  而他并未随她一起跑路。相反,他走到绅士身边。“我们可以带他走,”他对萨克丝贝太太说道。他看着我,然后又看看莫德。“只要我们麻利点儿,我们可以架着他走。”
  萨克丝贝太太摇摇头。绅士自个儿的脑袋耷拉在胸前。他嘴里还在冒血沫;喷一口血,便又冒一阵血沫。
  “你自己跑吧,”她对约翰说道。“带上苏。”
  可他却不肯走;而我心里清楚——我心里还是清楚的——要是他跑路,我也不会跟着他。
  我守在那儿,仿佛中了邪一般。我望着艾伯斯先生。他早就跑到火盆边的墙壁跟前了,我张望的时候,他正抽出一块砖来。我马上就看明白了,他的钱藏在那儿呢,藏在一个旧香烟盒里。他将盒子塞到马甲里。然后环顾四周,看看瓷器,刀叉,壁炉架上的摆设:他在寻摸,看有什么玩意可以让他报销一下。至于绅士和萨克丝贝太太,他连看也不看一眼。他也不看我——他走到我跟前,拨开我,伸手越过我去拿一个瓷杯子;拿到手之后,便摔在地板上。
  这时,查理威格立起身子,呜咽着叫了一声,他便给了它一脚。与此同时,叫喊声和喀嚓声都近了。绅士抬起头来。他胡子上有血,脸上有血,眼角上也是血。
  “你听到这动静了吗?”他虚弱地说道。
  “好孩子,我听到了,”萨克丝贝太太说道,她还跪在他身旁。
  “是什么声音?”
  她沾了血迹的双手覆在他手上。“是钱财的声音。”她说道。她看看我,又看看莫德。“你们好跑路了。”
  我一言不发。莫德摇摇头。“我不逃避,”她答道。“现在不逃避了。”
  “你知道接下来会有什么事儿吗?”
  她点点头。萨克丝贝太太又看我一眼,再望着莫德,然后闭起双眼。她叹了一口气,仿佛已经筋疲力尽了。“先前就失去过你一次,好姑娘”她说道。“如今,又要失去你——”
  “你不会失去我!”我哭叫道;她眼睛睁开来,盯着我的眼睛,似乎没有领会。然后她望着约翰。他歪着头。“他们来了!”他说道。
  艾伯斯先生听了他的话,狂奔而去;可是,没等他跑出房后那个阴暗的小院,就被一个警察截住,又给押回来了;这时候,另外两个警察从前面店里过来,进到厨房中。他们看看绅士,又看看那个盛着血的夜壶,还看到——我们都没想到要找出来,或藏起来的——那把刀,不知被谁踢到暗处,上面还有血。
  他们都摇着头。——这正是警察们在镇子上见到类似场面时,都会有的反应。“这是个很严重的案子,不是吗?”他们说道。“这可真糟糕。我们看看有多糟。”
  他们抓着绅士的头发,把他的脑袋提溜起来,又摸摸他脖子上的脉动;然后他们说道,“这是卑鄙的谋杀。好了,谁干的?”
  莫德动了动,也许是走了一小步。可约翰的手脚更麻利。
  “她干的。”他毫不迟疑地说道。他脸上先前被扇过的地方,颜色更加浓重了。他扬起胳膊指过去。“她干的。我看到是她。”他指着萨克丝贝太太。
  我眼见他如此,耳中听得他的言话,却不知该如何行动。我只有说,“什么——?”而莫德,我觉得,她也叫了一声,“什么——?”,要么就是“等等——!”
  可是萨克丝贝太太却从绅士身旁站起身来。她的塔夫绸衣裳上面,沾得到处都是血,胸前的钻石胸针也变成了红宝石胸针。她一手的血,从手指尖儿到手腕。她的样子,看起来像是小报照片上的女杀人犯。
  “我干的,”她说道。“老天知道,现在我后悔了;不过是我干的。这儿的这些姑娘,都是清白的姑娘。这件事儿她们什么都不知道;也不会伤害到别人。”第十七章
  我的名字,在过去那段日子里,叫做苏珊.钱德。如今那些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警察把我们都带走了,无一遗漏,只除了达蒂。他们这边厢把我们抓起来,关进了监狱;那边厢就把蓝特街的厨房抄了个底朝天,寻找线索,寻找藏匿起来的钱财和赃物。他们没有把我们关在一道,而是打散了关在不同的牢房里。他们每天都过来,问一串一模一样的问题。
  “那个被害者,是你什么人?”
  我说他是萨克丝贝太太的朋友。
  “待了多长时间,在蓝特街?”
  我说我就生在那儿。
  “罪案发生当晚,你都看到些什么?”
  然而,我一听这话,总是一震。有时候,我似乎感觉,当时我看到莫德拿起了刀;有时候,我甚至回想起了目睹她举刀的一幕。我知道我当时看到她摸到桌面上,我知道我看到刀刃一闪。我知道绅士开始摇摇欲坠的时候,她闪到了一旁。可是,萨克丝贝太太也在那儿,她的动作快如闪电;有时候,我觉得我记忆中目睹的那只手,一刺,一闪,那正是她的手……最后,我说了简单的大实话:我也不知道我看到了什么。反正这也没什么要紧的。他们有约翰.瓦儒的证言,还有萨克丝贝太太自己的供词。他们不需要我。在抓走我们的第四天上,他们就把我放了。至于别的人,又让他们多关了一段时间。
  艾伯斯先生第一个上法庭见法官。他的审判只花了半个小时。总之,他完蛋了,倒也不是因为那些遍布厨房各个角落的赃物——在弄掉赃物的封印和纹章方面,他可是个老手——而是因为几张藏在他香烟盒里的字条。
  那些字条上都有记号。这说明,警察大人们监视艾伯斯先生店里的生意,已经有一个多月了;最后,他们还抓住了菲尔——就是,你可能还记得,曾经发誓赌咒说不管付出什么代价,他也再不进监狱的那个人——他们便把字条的事都扣到他头上。艾伯斯先生窝藏赃物:他被送进了潘顿维尔(Pentonville)。
  当然了,他认识不少住在那儿的人,人们可能还觉得他置身其中,会度过一段轻松的时光——只除了,这么一件滑稽的事:那些个原来在外面,因为他多给了一个先令而感激不尽的扒手和骗子,如今都背叛了他;我觉得他的日子非常非常难熬。他关进去了一个星期之后,我跑去探望他。他见了我,便两手挡住脸,乍看上去,他变化非常大,人非常落魄,还有他看我的眼神,也怪里怪气的,让我受不了。我就再没去了。
  他姐姐,可怜人,警察在蓝特街抄家时,在她的床上发现了她。我们都把她忘了。她被送到教区医院的病房里。然而,这次搬家,对她打击太大;于是她就死了。
  什么罪名都安不到约翰.瓦儒身上,除了一样——由他的外套引出来的——那桩偷狗的旧案。
  在Tothill Fields待了六个晚上,他就被放出来了,还吃了一顿鞭子。他们说他在牢房里特别不受待见,看守们用猜牌的办法来选定行刑抽他的人;抽完规定的十二下之后,他们又多抽了一两下,就为了找乐子; 鞭子抽完了,他嚎得象个毛孩子。达蒂在监狱门口等他,他给了她一拳,把她的眼睛都打青了。尽管如此,还是多亏了他,她才能从蓝特街脱身。我再没跟他说过话了。
  他在别人家里为他自己和达蒂找了个房间,就没在我面前晃了。我又见到他,也只见了一次;那是在法庭上,开庭审判萨克丝贝太太那次。
  那场审判来的非常快。审判之前的那些夜晚里,我都在蓝特街,躺在我原先睡的那张床上,彻夜难眠;有时候达蒂会回来,睡在我身边,给我做伴。
  她是我旧日伙伴中,唯一一个这么做的人:因为,当然了,每个人都以为——从之前散播出去的风言风语里——我是个骗子。还说我藏在艾伯斯先生家对面房子的房间里;住在那儿,几乎算得上鬼鬼祟祟了,住了差不多一个星期。我为什么要那么做呢?这时就有人说,案发那天夜里,他们看到我一脸疯狂地跑过去。
  他们说起我的母亲,还有流淌在我身体里,我血里的恶根。
  现在他们不说我胆子大。总之,他们说如果是我捅的那一刀,他们也不会觉得惊奇;而萨克丝贝太太——尽管我学坏了,她还是一如既往,把我当女儿一样疼爱——她冲到前面,一力承担了所有责难……我走出门,走到镇子上时,人们都会骂我咒我。还有一回,有个小姑娘朝我扔了块石头。
换了别的时候,这就能让我心碎了。如今,我也不在乎了。我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尽我所能,多去看看萨克丝贝太太。他们把她关在豪斯蒙格街监狱:我白天都守在那儿——如果去得太早,还不得入内,我就坐在门外的台阶上;我跟看守她的人谈话,还跟将要在法庭上为她辩护的人谈话。
  他是艾伯斯先生的某个熟人帮我们找来的;据说,他总是能把那种坏得透顶的恶棍从绞索上救下来。可是,他如实地告诉我,我们的案子是一件棘手的案子。“我们最大的希望,”他说道,“就是法官顾念到她的年纪,能发发慈悲。”
  我说了不止一次,“要是能证明她没干过,又如何呢?”
  他摇摇头。“证据呢?”他说道。“另外,她也认罪了。为什么她会认罪呢?”
  我也不知道,我答不上来。这时,他会把我丢在监狱门口——一阵烟似地跑了,他走到街当中,喊个马车夫来;而我就看着他走,两手抱着头,因为他的喊声,还有马蹄声、车轮声,人流扰攘,似乎都变得刺耳难耐;我脚下的每一块路石,好象也变得粗砺无比。就在那个时候,好象每一件事都令人无法忍受了,嘈杂至极,较其原本应有的形态,更沉重更严酷,更叫人眼花缭乱。
  有好多次,我停住脚步,回想起绅士,抓着他肚子上的伤口,并不信任地打量着我们不可信任的面孔。“怎么会这样?”他当时说。如今,我想对我见到的每一个人说:怎么会这样?怎么能这样?你为什么站在这儿干看着我……?要是我知道怎么写信,知道信该寄给谁的话,那我早就写了好多信了。要是我知道如何才能找到那些面临审判的人的家,那我早就奔到他们家里去了。
  可这样的事儿我一件也没干。我能得到的一丁点儿安慰,就是在萨克丝贝太太身边感觉到的;至于那监狱,尽管它是如此阴森恐怖——如此阴暗,又冰冷无情——最终,也透出些许温情。通过看守们的好心肠,我得以在那儿待得比规定时间更久:我觉得,他们以为我比实际年龄小,也没那么精明。“你女儿来了,”他们会这么说,说着便打开了萨克丝贝太太监房的门锁;而每一次,她都会迅速地抬起头,盯着我的脸,或者瞄一眼我身后,一脸焦躁——就好似,我当时以为,她并不十分确信他们又放我进来了,更打算让我待在监房里。
  然后,她眨眨眼,挤出个微笑。“好姑娘。一个人来的?”
  “一个人,”我会如是答道。
  停一息,她会拉着我的手说道。“也好。不是吗?就你跟我。也好。”
  她喜欢坐在那儿,把我的手握在手中。她不想说话。要是我想哭,或是口吐咒骂,或是乞求她收回她的证言,我的话语会令她异常痛苦,我担心她会病倒了。她面色惨白地开了口,“别再说了,”她会说道。“是我干的,就这样。我再也不想听到这些话了。”于是,这时候我想起她发脾气的样子,便不说话了,只是摩挲着她的手。每回我看到她,都觉得她的手又瘦了。看守说她的饭动也不动,就放在一旁。那双颤抖的大手令我心如刀绞,痛苦难以言表:仿佛于我而言,只要萨克丝贝太太的双手能够重焕容光,所有的事情,那些错得离谱的事儿,就都能拨乱反正了。
  当时,我把蓝特街家中所有的钱都拿来,找了一位律师;而现今,我将我通过借贷和典当所能搞到的一切,都拿来买了小吃,想让她尝尝,让她高兴一点儿——买了虾,买了腊肠,还有牛油布丁。有一回,我给她带了一个糖老鼠,心想说不定她会想起那个时候,她把我抱上床,给我讲《雾都孤儿》里南希的故事。然而,我不觉得她想起了那些事,她只是接过去,心不在焉地放在一旁,说她过一会儿会尝尝的,心思跟对待其他事物一样。到后来,她的看守告诉我,还是省点儿钱吧。她把那些小吃都给他们了。
  有好多次,她双手捧着我的脸。有好多次,她亲吻我。有一两次,她紧紧地抓着我,好象想说点什么要紧的事儿;可总是到了最后关头,她又把话放到一边,按下不提了。
其实我也有事儿想问她——其实我也被一些古怪的念头,和自己的疑心搞得困惑不已的——我像她一样,一直没吱声。那段时间已经够倒霉了;干吗还要把局面搞得更糟呢?我们说话,并没有说我的事——也没有说眼下和将来我该怎么办。
  “你会一直守在老地方,蓝特街?”她会说道。“我怎么不会!”我如是答道。
  “你不会想离开那儿吧?”
  “离开?干吗,我还要把那儿收拾整齐呢,等着他们把你放出来的那一天……”我没有告诉她家里现在变化有多大,她和艾伯斯先生,还有艾伯斯先生的姐姐,都不在了。我也没跟她说那些个破口大骂的邻居;还有一个小姑娘朝我扔石头;人们——都是陌生人——跑过来,站在那儿,一站就是几个小时,扒着门窗,巴望着能看一眼绅士咽气儿的地方。我也没说我跟达蒂为了搞掉把地板上的血污,干得多辛苦;我们是如何洗了又洗;我们倒了多少桶水,深红色的水;到最后,我们不得不放弃,因为一直用力地擦地板,地板上留下了印子,下面的白色木头都变成了可怕的粉色。
  我没有告诉她,我们发现家里到处都是绅士的血——门上,天花板上——所有的家什——墙上的画片儿,壁炉架上的装饰品,餐盘,刀叉上——都有点点道道的血迹。我也没有说,在我清扫擦洗厨房时,不经意地发现了许许多多旧日生活的残余痕迹——狗毛,破杯子的碎片,假便士,纸牌,艾伯斯先生的小刀留在门框上的刻痕,那是随着我一点点长大,为标记我的个子而刻下的;也没说我为了每一个痕迹掩面而泣。
  到夜里,要是我睡着了,我就会梦到杀人。我梦到我杀了个人,于是不得不把他的尸体装进袋子里,在伦敦的街道上走来走去,那袋子太小,都装不下他。我梦见了绅士。我梦见,我在布莱尔那座红色小礼拜堂的墓地中遇到他,他给我看他母亲的坟墓。那坟墓上有把锁,而我有一把钥匙坯,和一把锉刀,我必须挫出一把能开锁的钥匙;每天夜里我都会,心知我必须挫得快一点,再快一点;而每一回,正当大功即将告成之时,某些怪事就发生了——钥匙缩小了,要么就是变大了,锉刀在我手里变软了;钥匙上有个齿,最后一个齿——我挫不出来,没有一次能够按时挫出来……
  来不及了,绅士会这么说。
  有一次,这个声音是莫德的。来不及了。我抬头张望,却看不到她。从绅士死的那天夜里至今,我再没见过她。我不知道她在哪儿。我知道警察关她的时间比关我的长——因为她跟他们说了自己的名字,名字就上了报纸;于是,当然了,就给克里斯蒂医生看到了。
  我听说过这事儿,听监狱里的看守说的。这事儿全传开了,她是绅士的太太,据推测她曾经进过疯人院,又逃出来了;警察不知道拿她怎么办——是放她走,还是把她当疯子锁起来,还是什么别的。克里斯蒂医生说只有他能决定;所以他们把他找来,给她做检查。
  听到这儿,我差点又犯病了。我还是见不得浴盆。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是这样的:他看了她一眼,人家就看到他踉跄一步,面色变得煞白;接着就声明,他只是发现她恢复得这么好,激动地不能自己。他说这说明他的方法是多么地好。
  他让报纸把他的医院详详细细地写了一通。我觉得凭这个,他又多了好多新病人,肯定也让他发了大财。
  于是,莫德自己就重获自由了;这之后,她似乎就消失了。我猜想她已经回到布莱尔,回家了。我知道她再没来过蓝特街。我觉得她是吓破了胆儿!——因为,当然了,她要是敢回来,我就会掐死她。然而,我还是很想知道,她究竟会不会回来。我每天都在想这个问题。“说不定,就今天,”每天清晨我都会这么想,“就是她回来的日子。”然后,每天晚上:“可能是明天……”
  不过,正如我曾说过的,她没回来过。她重返蓝特街的那一天没有来临,宣判的日子倒来了。
  那是八月中旬。那个恼人的夏季,烈日当空,阳光灼热,法庭里——挤满了看客——密不透风:每隔一小时,就有个人被喊过来往地上洒水,设法给地面降温。我跟达蒂坐在一起。我原本盼望着我可以跟萨克丝贝太太一块坐在笼子里,握着她的手;可当我提出请求时,警察当着我的面哈哈大笑。
  他们让她一个人坐在那儿,带她进出法庭时,还给她铐上手铐。她身穿一件灰色号衣,将她的脸衬得焦黄,不过,她那满头银发,倒是被法庭暗色的木墙面衬得光彩动人。
第一次上庭时,看到有那么些陌生面孔前来听审,她面露惊惧,颇为不安。这时,她在人群中发现了我的脸,于是就,我觉得,松了一口气。
  这之后,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她也会回头看我,与我对视一眼——虽然我也看到她四顾张望,好象是在找另一个人。可是,到最后,她的目光总会垂落下来。
  她开口说话的时候,声音有气无力的。她说他们在为绅士欠她房租的事争吵,她一怒之下捅了他一刀。
  她通过收房租挣钱吗?检方律师问。
  “是的。”她说道。
  而不是通过窝赃收赃,或者非法(unlicensed)当保姆——就是俗话说的老妈子——收养无父母的婴儿,挣钱?
  “不是。”
  这时,他们找来了几个人,这几个人说他们见过她,在不同的时间,带着几个不重样儿的钱包;还有——更倒霉的是——找了几个女人来,这几个女人发誓赌咒说她们把孩子给了她,后来孩子很快就死了……
  接着是约翰.瓦儒作证。他们给他套了一件衣裳,像是店员制服,头发也梳得油亮锃亮。他的样子比以前更像个毛孩子。他说那个要命的晚上,他目睹了蓝特街厨房里发生每一件事。他当时看到萨克丝贝太太拿刀捅出去。她叫起来,“你个胡说八道的混蛋,走着瞧!”他还说他看见她动手之前,刀就握在手里了,握了至少有一分钟之久。
  “至少一分钟?”律师说道。“你能肯定?你知道一分钟有多长吗?看着这个钟,那边。看那个指针的转动……”
  我们都看着那钟的指针走字儿。法庭里一片静默,都在看。我还从来都不知道一分钟时间有这么长。律师回头望着约翰。“有这么长时间吗?”他说道。
  约翰开始哭了。虽然满脸涕泪,他仍旧说道,“是的,先生,”
  然后他们拿出了那把刀,让他指认凶器。人们一看到刀,都开始窃窃私语;等约翰抹好眼泪,定睛一看,随即点了点头,有个女人当场晕厥。
  然后,他们把刀拿给陪审团看,让陪审员逐一看过,检方律师说陪审员们必须确确实实地注意到,那刀刃是磨过的,锋利程度比那种刀具平常所应具有的为甚——正因为这刀如此锋利,才把绅士伤得这么重。
  他说,通过出示事先准备好的凶器,让萨克丝贝太太关于吵嘴的证言露了破绽——我一听这话,差点从座位上跳起来,这时我看到萨克丝贝太太的眼睛。她摇摇头望着我,眼中都是哀求,要我保持安静,我又坐回去;后来再没人说刀这么锋利,并不是由她磨的,而是我磨的。
  他们没有叫我上证人席。萨克丝贝太太也不会让他们这么做。他们叫来了查尔斯;可是他哭得太凶了,还哆嗦个不停,法官宣布他不宜做证。他被人送回到他婶婶家了。
  没有人说起我,和莫德。也没有人提到布莱尔或者李老先生。没有人更进一步地说出绅士是个恶棍——他曾经想找女继承人骗婚——他曾经通过出售伪造的股票坑害过别人。他们把他描绘成是一个有着美好前程的正派青年;他们说萨克丝贝太太为一己贪欲,剥夺了他的前程。他们甚至找到了他家里,还把他的父母请到法庭上——你压根儿不会相信,可是这说明,他说他是一位绅士的儿子的话,其实全是吹牛皮。他父亲和母亲经营着一家不大的布料店,就在豪罗威路拐进去的一条街上。他姐姐是教钢琴的。他的真名不是理查德.瑞富斯,甚至也不是理查德.威尔斯;他真名叫弗雷德里克.巴恩特。
  他们把他的照片登在报纸上。人们说全英格兰的姑娘们都把那张照片剪了下来,放在紧贴心口的地方。
  可是,当我看到那张照片——当我听人们说起巴恩特命案,说起各项罪行,说起种种肮脏的交易——似乎于我而言,他们谈论的是别的事,完完全全是别的事,而不是绅士,在我家厨房间里,我家人都在场时,他被失手刺死的事。甚至于,在法官请陪审团退席时,我们等候判决时,看到记者们蓄势待发,只等判决下达时;甚至在过了一个小时之后,陪审团回到法庭上,其中一位站在那儿,只用一个词便给出了回复时;甚至当法官套上他那顶系着根黑色发带的马棕假发,祈愿上帝能够怜悯萨克丝贝太太的灵魂时——甚至之后,我都没有真切地体会到你觉得我应该有的感觉,我不相信,我当时觉得,这么些个面目阴沉又严肃的绅士,说了这么些沉重单调的话,就能够从像我和萨克丝贝太太这种人的生命中,把精气神、欲望和血色剔除掉。这时候,我望着她的脸;看到她脸上的精气神儿(the spirit)、欲望(heat)和血色(colour)已经去了一半。她茫然四顾,望着窃窃私语的人群——是望着我,我觉得,我站起身来,举起了手。
可是她看到我的目光,她的视线,正如此前那般,又游移开去:我看着无目的地扫视整个法庭,仿佛在寻找某人或某个事物——终于,她的目光停顿了,仿佛变得清澈了。我随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在旁听席靠后一排里,有个姑娘,一身玄色,脸上罩着面纱,她正好将面纱放下来——那是莫德。我看到她了,却没料到能看到她:我得跟你说,我的心砰一下打开了;然后我想起了每一件事,于是我的心又砰一下关上了。她看上去颇为悲伤——有点怪,我心想。
  她一个人坐在那儿。她也没表示一下——对我,我是说;也没跟萨克丝贝太太表示一下。这时,我们的律师叫我过去,他跟我握握手,说他很抱歉。达蒂哭起来了,得我扶着才走得动。等我再看萨克丝贝太太时,她的脑袋陷在肩膀中央;等我再找莫德时,她已经走了。
  宣判之后的那个星期,我现在还记得,根本就不象一个星期,却像是一天,漫长,没有尽头的一天。那是无眠的一天——因为,当睡眠有可能抹去对萨克丝贝太太的想念,而她很快就会被处死,我怎么还睡得着呢?那是几乎没有晨昏的一天——因为他们一直点着她监房的灯火,整夜都亮着;我不能陪着她的时候,我就一直点着蓝特街的灯火——我在家中能找出来的,和我能借到的每一盏灯。我独自坐着,两眼通红(with blazing eyes)。
  我坐在那儿呆望着,就仿佛她就在我身边,还生了病。我几乎粒米未进。我几乎没有换过衣裳。我要是行路,那就是飞快地赶到豪斯蒙格街,去陪伴她;要么就是慢吞吞地往回走,把她丢在那儿。他们现在把她关在,当然了,关在死囚牢房里,还有一两对女看守时刻跟着她。他们心肠也够好了,我觉得;可是,他们都是身材高大,粗壮健硕的女人,跟克里斯蒂医生那儿的护士一样,他们穿着类似的帆布围裙,也拿着一串儿钥匙:我会盯着他们的眼睛,退缩起来,我身上所有的旧伤痕,好象又开始疼了。
  于是,我再次认识到,我永远不会因为他们自身的缘故,而发自内心地喜欢他们——因为说真的,他们值得别人真心喜欢吗?他们会打开牢门,放萨克丝贝太太走吗?他们没有这么做,相反,他们把她关在那儿,等着刽子手来绞死她。
  然而,我尽力不去想这个——又或者,像前面一样,我发现我无法思考此事,无法相信此事。萨克丝贝太太究竟如何盘算此事,我也说不出。我知道他们给她派了个监狱牧师,她跟他一起待了几个钟头;可是她没跟我说他跟她讲了些什么,以及这样是否能给她带来些许安慰。
  如今更甚于以往,她好象压根儿就不想说话,只是感受着我的手在她手掌中的温柔触感。虽说今时更甚以往,有时候,她也会望着我,目光中雾气腾起,她会脸红,踌躇着,仿佛为了什么重似千斤,却从未说出口的话,而挣扎不已……可是,她只跟我说了一句话,她希望我一直能记在心上;就在她行刑的前一天——我最后一回见她。
  我去探望她,带着那颗快要碎掉的心,原以为见到她时,她会在牢房中来回度步,或者扒着窗户栏杆,看外面——实际上,她很镇定。倒是我在哭鼻子,而她就坐在囚椅上,让我跪在她脚边,头埋在她腿上,她抚着我的头发——取下发卡,将我的头发放下来,横铺在她膝头。我早已无心理头发。仿佛于我而言,从今往后,我也了无生趣了。
  “萨克丝贝太太,没了你,我可怎么办啊?”我说道。我感觉她浑身一震。然后:“好姑娘,没了我更好啊”她轻声说道。
  “不!”
  她点点头。“会更好的,很显然嘛。”
  “你怎么能这么说?当时,要是我一直待在你身边——要是我没跟绅士去布莱尔,该多么好——噢,我真不该离开你!”
  我将脸埋在她的裙褶中,又开始哭。
  “嘘,好了,”她说道。她拍拍我的头。“嘘,好了……”
她的衣裳磨擦着我的脸颊,囚椅抵着我的身子。不过我,就好象我又是个孩子了;到后来,我们俩都陷入沉默。牢房里有扇小窗户,悬在高墙上,有三两束日光透进来:我们就看着那光线,在地板的一块块石头上缓缓移动。我从来都不知道光线会这样移动。就好象手指头挪动似的。当这光线从这面墙上挪过去,就快挪到那面墙上时,我听到有脚步声,随后感觉到,女看守弯下腰来,将手放到我肩头。——“时间到了,”她低声说道。“现在,说再见吧。好吗?”
  我们站在那儿。我望着萨克丝贝太太。她目光依旧清亮,可就在那一刹那,她脸色大变——变得沮丧,惨白,像黏土一样。她开始哆嗦。
  “亲爱的苏,”她说道,“你对我真好(you have been good to me)——”她把我拽到身前,嘴凑到我耳边。那简直像是僵尸的嘴,已经没有热气了;却还抖动着,好象中了风似的。
  “好姑娘——”她开始,断断续续地小声说道。
  我几乎要挣脱开她。什么都别说!我心想——虽然我也不知道,我是否能说中我不想她说出口的话;我只知道,我忽然间害怕起来。什么都别说!她紧紧地抓着我。“好姑娘——”这时,低语变得残忍了。“明天,要看我。”她说道。“要看我。眼睛别闭起来。然后呢,要是我过身之后,你听到什么不好的事情,就想想以前——”
  “我会的!”我说道。我半是惊心,半是宽慰地说出这句话。“我会的!”——这就是我最后对她说的话。
  这时候,我觉得肯定是那位女看守,又碰了我一下;拉着我,扯扯绊绊地,来到门外的走道里。——我也想不起来了。接下来我还记得的是走过监狱的院子,感觉到阳光扑面而来——我大叫一声,脸别到一旁——心里想,此时,此地,这烈日当空,依旧耀眼无比,这是多么诡异,多么荒谬,多么让人恼恨的事啊……
  这时,传来了一位看守的声音。在我听来,耳中隆隆作响,却连半个字也没听进去。他在问我身边的女看守。她点了点头。
  “其中之一,”她说着瞄了我一眼。“那个是早上来的。”我只是后来才觉得奇怪,她究竟是什么意思。而眼下,我昏昏沉沉的,满怀悲痛,根本无力细想。
  我像个游魂一样走回到蓝特街——一路上只是尽我所能地避开阳光,走在阴影里。在艾伯斯先生的铺子门口,我看到几个小孩,正用粉笔在台阶上画绞索——他们一见我过来,便尖叫着跑开了。
  不过,我已经习惯这些事了,就随他们去了;却用脚把绞索涂掉。进了门,我在店里站了有一分钟,才缓过气来,我看看周围——看看锁匠的柜台,上面都是灰尘;还有工具和钥匙坯,都失却了光彩;挂在铺子里的厚呢帘子,挂环处早就撕开了,帘子就荡在那儿。
  当我径直走进厨房时,我脚底下咯吱有声:因为什么时候——我也说不出是什么时候——火盆被人踢翻了,煤炭和煤灰还散落在地板上。将煤炭煤灰扫起来,将火盆放妥了,这好象是件太过稀松平常的事,倒叫人不想动手;反正,地板已经全毁了——警察撬过的地方,地板都破碎开裂了。地板下漆黑一团,你要是拿盏灯过来:那就能看到地面了,就在地板下二尺处——潮湿的土壤,里面有碎骨头和牡蛎壳,还有甲虫和蠕动的蠕虫。
  桌子叫人推到了墙角里。我走过去,在桌旁坐下来,就坐在萨克丝贝太太的旧椅子上。查理威格爬在这张椅子底下——可怜的查理威格,自从艾伯斯先生使劲扯过它的项圈之后,它就再没汪过一声:现在它看见了我,拍打着尾巴走过来,让我拉了拉它的耳朵;可是随后它却跳开了,躺到一旁,将脑袋搁在爪子上。
  我坐在那儿,像它一样,一动不动,沉默不语,坐了快有一个钟头;后来达蒂来了。她给我们捎来了晚饭。我不想吃,她也不想吃;可是她为了买这顿饭,还特意去偷了个小钱包,于是我拿出了碗筷,我们开始慢慢地吃,默不作声地,一边吃,一边看着钟表——壁炉架上那个古旧的荷兰钟——我们都知道,它会不停滴答,把萨克丝贝太太生命的最后一点儿时光,也滴答掉……
 如果我能够,我真想触摸到这滴答声。我想触摸每一分,每一秒。
  达蒂要走的时候,她说道,“你不要我留下吗?这好象不太好,你自己孤零零地待在这儿。”可我说我就想这样待着;最后她吻过我的脸便离开了;后来又只剩下我和查理威格,这屋子里,也变的越来越暗。我点了好多灯,我想起萨克丝贝太太,此刻正在她的监房里。我想起她,想起我见过的她的种种,也不是在监狱里,而是在这儿,在她自家的厨房里:喂孩子,喝茶,仰起脸来好让我亲到她。我想起她切肉,抹嘴,打哈欠……钟还在滴答——于我而言,似乎比先前滴答得更快,也更响。我脑袋趴在桌上,枕着胳膊。我疲惫极了!我闭上双眼。我实在忍不住。我想保持清醒;可是我闭上了眼睛,睡着了。
  我睡着了,头一回,没做梦;后来我被一阵奇怪的声响惊醒:或沉重或拖拉的脚步声,还有高高低低的言语声,就在外面街上。似醒非醒之际,我心想:“今天肯定是个节日,街上肯定在赶集。今天是什么日子?”——这时我睁开了眼睛。
  先前我点起的蜡烛都烧成了蜡窝窝,蜡烛的火焰就好似栋栋鬼影。不过眼前这番光景,却让我想到了自己身在何处。
  现在是早上七点。萨克丝贝太太会在三个钟头之内被他们绞死。我听到的那些人都在往豪斯蒙格街赶,赶去抢位子看绞刑。他们先跑到蓝特街来,专为看一眼这所房子。
  日头渐高,来的人更多了。“是这儿吗?”我能听到他们说话。然后是:“百分之二百就是这儿。他们说血喷得又急又猛,四面墙壁上都溅上血了。”
  ——“他们说那个家伙对天呼救。”
  ——“他们说那个女人掐死了好几个孩子。”
  ——“他们说他赖了她的房租。”
  ——“让你毛骨悚然了吧?啊?”
  ——“他活该。”
  ——“他们说——”
  他们会过来,站一分钟,然后继续赶路;有的人摸到房子后面,敲打厨房的门,站在窗边,想从百页窗的缝隙里看个究竟;可是我把门窗都拴好了。我也不清楚他们是否知道我在屋里。偶尔会有个少年大叫道:“让我们进去!给你一先令,要是你给我们看那个房间!”还有,“呜!呜!我就是那个家伙的鬼魂,我被捅死了,我要回来缠住你!”——可是我觉得他们这么做,只是要吓唬朋友,而不是吓唬我。尽管如此,我还是不喜欢听他们说话;查理威格,小可怜,紧紧依偎在我身边,哆哆嗦嗦的,每听到一声叫喊和敲打,它就惊得一跳,张嘴欲吠。——最后我带它上了楼,楼上声音轻一些。
  可是后来,过了一小会儿,那些声响变的越发轻了;这倒更糟糕了,因为这表示人们都赶过去了,各就其位,只等看戏,时候也差不多到了。
  这时,我丢下查理,独自走上去三楼的楼梯——慢慢地走,就好似一个四肢由铅做成的姑娘;然后我站在阁楼门口,害怕走进去。阁楼里有我出生时的那张床。阁楼里有洗手台,墙上用图钉钉着一小片油布。我上一回来阁楼,绅士还活着,喝高了,在楼下跟达蒂和约翰跳舞。那时我站在窗边,大拇指按在窗玻璃上,将玻璃上的水汽连成水滴。当时萨克丝贝太太也上来,抚摸着我的头发……这时,我朝窗户走去。我走过去,张望一下,随即险些昏厥,因为镇子上的大街小巷,先前还是昏暗的,空荡荡的,现在亮起来了,挤满了人——这么多人!——人们站在马路上,交通也瘫痪了;在这些人旁边,还有些人扒在墙上,窗台上,跳到邮筒上,树上,烟囱上。有的人把孩子举起来了,有的人伸长了脖子,就为了看得更清楚。
  大部分人两手遮着眼睛,为了挡住阳光。他们的面孔都朝着一个方向。他们都望着监狱大门的顶上。绞架已经立起来了,绞索已经在上面了。有个男人走来走去的,检查机关(the drop)。
  我眼见他如此,感觉说不清是平静还是难过。我想起萨克丝贝太太,在她最后的几句话里曾经要求过我的:我得看着她。我说过我会的。我原本以为我经受得住。相比她必须承受的痛苦,这似乎是一件只需些许忍耐力的芝麻小事……
  这时,那个男人将绳索拿在手中,正检查绳索的长度。人群里人们的脖子伸得更长了,这样他们才看得见。我开始害怕了。但是,我还是觉得,我会看着,一直看到一切结束。我还在对自己说,“我会的。我会的。她这么做,是为了我的亲生母亲;我将来也会为了她这么做。如今除了这个,我还能为她做什么呢?”
可等我说完;随后就传来十点整的钟声,缓慢而平稳。绞架上的那个男人停住手,通往监狱台阶的门被人撞开了,监狱牧师出现在屋顶上,然后紧跟着的是几个看守。——我看不下去了。我转过身去,背对窗户,双手捂住了脸。
  然后,听到街上渐起的声浪,我便知道接下去是什么了。人们听到钟声,看到牧师,忽又安静了;这时候,我听到他们一阵骚动,嘴里唏嘘有声,脚下也移动起来——我知道,是他们看见了刽子手。我听到这声音在人群中迅速散播开来,好象油滴到了水里。
  听到起哄声渐响,我知道是刽子手做了个什么动作,或是鞠了一躬。然后,就一刹那的工夫,声音又变了,传得更快,就好象一个寒战,就好象一激灵,穿过条条街道:一声大喊:“帽子摘了!”,人群里爆发出一阵令人伤心的笑声,叫声跟笑声混在一起。肯定是萨克丝贝太太被带上来了。他们想看看她的样子。我更加难受了,想象着这些陌生人想看清楚她的模样,眼珠都快从眼框里瞪出来了,而我自己却没有勇气看一眼。可是我真的不能,我不能。我无法转过身去,也无法放下捂在脸上的汗津津的双手。我只能听。我听见笑声变成了窃窃私语,和呼吁安静的嘘声:这表明监狱牧师在念祷词,静默在延续,延续。我自己的心跳好象也停滞了。这时候,他们说了阿门;而正当阿门声还在坊间传播时,人群的另一部分——离监狱最近,看得最清楚的那一部分——发出一种令人不快的窃窃议论声。议论的声音变响了,从每个人的喉咙里发出来——然后又变了,变成了某种声音,更象是悲鸣,或者呻吟……我知道,这意味着他们把她带上了绞架;他们捆住她的双手,蒙住她的脸,放下了绞索,套在她脖子上……之后,之后,就有那么一阵儿——就那么一小会儿,时间比说这句话的工夫都短——静默,骇人的静默:孩子们的哭叫陡然停住,人们屏住了呼吸,两手捂住心口,和张大的嘴巴,血流放慢了,心念在退缩:不能够,不会的,他们不会这样的,他们不能这样——接着,迅疾而突然,是坠落的喀嗒声,伴随喀嗒声响起的尖叫——还有嘶哑的喘息声,这时绞索已经拉直,仿佛这群人共有一个肚子,一只巨灵掌重重地击打到肚子上。
  此时此刻,我睁开了眼睛,只睁开了一秒钟。我睁开了双眼,转过身去,便看到——不是萨克丝贝太太,根本不是萨克丝贝太太,倒好似一个吊在半空中的裁缝招牌,招牌做成了个女人的样子,穿着胸衣和长裙,却有着两只无生命的胳膊,和一个垂落下来的脑袋,就好象一个塞满稻草的帆布口袋——我跳到了一旁。
  我没有哭。我走到床边,躺到床上。随着人们恢复了呼吸和言语,外面的动静又变了——嘴里又开始说了,怀里的小孩也放下来,拖着转着,手舞足蹈。外面的叫喊声,呼喝声,令人发指的大笑声,越来越响,越来越吵;到了最后,是欢呼声。我想起从前看别人的绞刑,自己经常欢呼雀跃。我从未想过这欢呼的含义。此刻,当喝彩声响起,我听在耳中,仿佛于我而言,尽管满怀悲痛,我明白了许多。
  她死了,他们或许也曾接受过死神的召唤。这个念头涌上来,比血流还迅疾,涌上每个人的心头。她死了——而我们还活着。
  那天夜里,达蒂又来了,又是给我带晚饭来的。我们俩什么东西都没吃。我们只是抱头痛哭,还说起先前我们看到的事。她跟菲尔和艾伯斯先生另外几个外甥一起看的绞刑,就在靠近监狱的一个地方。约翰说过,只有白痴才会在那儿看绞刑。他说他认识一个人,有一片屋顶;还跑去爬到那片屋顶上。我怀疑他压根就没看行刑过程;不过我也没跟达蒂说这事儿。她亲眼目睹了一切,只除了最后那一下。菲尔,他连最后那一下也看了,他说那一下干净利落。毕竟,他以为那都是真的,就是人们所说的,当绞索拿来绞死女人时,刽子手就在上面打个结。反正,人人都认同的,萨克丝贝太太一直都面无惧色,她死时非常勇敢。
  我记得那个悬在半空的裁缝招牌,被胸衣和长裙紧紧地箍着;我想知道,要是她身体颤动过,或踢踏过,那是如何一番景象。
  不过这件事儿也再没细想下去了。眼下,还有别的事要照管。我再次成为孤儿;像别的孤儿那样,在接下来的两三周里,我开始,环顾身边,心一点一点地沉下去;也明白了世道艰深,世态炎凉,而我孤身只影,必须自寻出路。我没有钱。店铺和家里的房租八月份就到期了:有个男的上门来,把门敲得砰砰响,是达蒂挽起了袖子,说她要揍他了,他才走。从那之后,他就任我们待在这儿了。
我觉得这房子已经被人们当作凶宅了,才没人想要它呢。不过,我知道他们很快就会想要这房子了。我知道那个男的有一天会回来,带着其他人,破门而入。到时候,我该住哪里呢?
  我孤立无援,我该怎么办呢?我可以,我觉得,找个稳定的工作,在牛奶店,染坊,皮货作坊——可是,这个念头让我非常恶心。我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知道,稳定的工作只是被剥削和无聊至死的另一个名字。我宁愿当扒手。达蒂说她认识三个姑娘,结了个团伙,都是跟街的扒手,在乌尔威奇街,想找个四姑娘……可她说这话的时候,并不敢看我的眼睛;因为我们俩都知道,相比我过去做的活儿,跟街的扒手是个非常低贱活儿。
  可这就是我拥有的全部;我觉得这么着也成。我再无心思去寻找更好的活计。我根本就没有心情或者精神做任何事。一点一点地,遗留在蓝特街上的每件东西都没了——被典当了,或者卖掉了。我还穿着从乡下女人那儿偷来的白底印花衣裳!如今这衣裳穿在我身上,更显得难看了,因为先前我在克里斯蒂医生的医院里长瘦了,现在就更瘦了。达蒂说我变得如此消瘦,要是你能想个法子,拿棉线穿过我的身子,那你就能用我缝衣裳啦。于是,当我收拾我想带到乌尔威奇去的家当时,家里基本上已经没什么东西了。当我想到有哪些人我应当上门拜访,向他们告别时,我也想不出有谁要告别。我走之前,只有一件事我知道我必须做的;就是从豪斯蒙格街拣回萨克丝贝太太的遗物。
  我让达蒂跟我一道去。我不觉得我能独力承担这些事。九月里的一天,我们过去了——审判过后一个多月了。从那之后,伦敦变了。时节也变了,天气终于转凉。大街小巷里都是尘土和稻草,还有飞旋的树叶。监狱好象比以往更为阴暗,更为凄凉。
  不过,那儿的门房认得我,便直接让我进去了。他望着我,我觉得,带着些怜悯。那些女看守也一样。他们把萨克丝贝太太的东西都整理好了,包在一个蜡纸包裹里,外面系着绳子。
  “转交,女儿。”他们一边在一个本子上记录,一边说道。
  他们让我把名字写在本子上,就写在下面一行——自从我在克里斯蒂医生那儿待过一段时间之后,至今我还是无法象别人那样流利地书写自己的名字……
  然后他们带我出去,穿过院子,经过监狱那片灰白色的土地,我知道萨克丝贝太太就埋在那儿,她坟上连块石头也没有,这样就没谁能够过来祭奠她;他们让我出了门,我站在低矮平直的门檐下,那正是我前一次看到绞刑架竖起来的地方。在他们的生活中,每天都要从这下面进出,这对他们来说,这实在不算什么。他们过来跟我道别的时候,想握我的手。我却无法伸出手来。
  那包裹分量很轻。然而我将包裹带回家中,心怀悲痛;悲痛似乎令那包裹重逾千斤。
  走到蓝特街的时候,我脚底下也磕磕绊绊的:我快步走进厨房,将包裹放在桌上,屏住呼吸,紧紧抱住胳膊。令我悲痛不已的是,我就要打开包裹,看到她的全部遗物了。我想着这里边得包着什么东西:她的鞋;她的袜子,说不定上面还留着她脚趾和脚跟的形状;她的内衣;她的梳子,梳子上说不定还留着几根头发——不要打开包裹!我心想。就放在一边吧!藏起来算了!换个时候再看吧,今天不要,现在不要——我坐下来,望着达蒂。“达蒂,”我说道。“我觉得我做不到。”
  她将手放在我手上。“我觉得你应该打开看看,”她说道。“因为,我和我的姐妹从敛房拿回我母亲的遗物时,也是同样的心情。我们把那个包裹丢在抽屉里,快一年的时间里,都没多看一眼;后来茱迪打开看的时候,我母亲的衣裳都烂掉了,鞋帽也腐烂得不成形,因为给河水泡了这么长时间。结果,我们手里就没有可以拿来凭吊母亲的东西,一样儿也没有;只除了她经常戴的一条小链子。——也被我爹当了,最后,换了酒钱……”
  我看到她的嘴唇开始颤抖。我无法面对她的眼泪。
  “好吧,”我说道。“好吧,我打开看。” 我的双手还是不住颤抖,当我把包裹拽到跟前,开始解包裹上的绳子时,我发觉女看守们把绳子系得太紧了。于是改由达蒂来解绳子。她也解不开。“我们得找把刀来,”我说道,“要么找把剪刀……”
  不过,在绅士死后的那段时间里,我不能见到任何锋利的东西,见了就畏缩不前;我让达蒂把这些东西都拿得远远的,整个屋子里一件利器也不剩了——除了我。我又拽拽绳结,可是我这会儿比刚才更紧张,我的双手都汗湿了。
 最后,我将包裹拿近嘴边,用牙咬住绳结:后来绳子断了,蜡纸便散开了。我吓得后退一步。萨克丝贝太太的鞋子,她的内衣和梳子都散落在桌面上,那正是先前让我感到恐惧的场面。在这些东西旁边,深色的,展开来的,如柏油一般,是她那件旧的黑塔夫衣裳。我先前没想到这个。我怎么就没想到呢?这是所有遗物中最让人伤心的东西。看上去,就好象是萨克丝贝太太自个儿躺在那儿,昏厥过去了。那衣裳的胸部仍旧别着莫德的胸针。有人把上面的钻石撬走了——我并不关心这个——可是,那银质枝脚间还留着血迹,褐色的血迹,早已干涸,都快成粉末了。塔夫绸本身坚硬挺刮。血令这布料变成了铁锈色。铁锈色的血迹由白色的线条圈着:律师们在法庭上出示过这件衣裳,还用粉笔将每块血迹勾勒出来。
  这些线条在我看来,就好象在萨克丝贝太太身上做的记号。“噢,达蒂,”我说道,“我受不了!给我拿块毛巾来,还有水,好吗?噢!这衣裳,看上去多可怕——!”
  我开始搓那件衣裳。达蒂也搓。就跟先前擦厨房地板一样,我们以一种令人生畏的,战栗着的劲头儿搓着衣裳。衣裳变得一塌糊涂。我们的呼吸也急促起来。然后我又抓起衣领,将衣裳拽到面前,开始搓衣裳上半身。随着我不停地搓,衣裳发出一阵奇怪的声响——是撕裂声,还是沙沙声。
  达蒂放下手里的衣裳。“什么声音?”她说道。我也不知道,我把衣裳拽到眼前,便又听到那种声音。
  “是蛾子吗?”达蒂说道。“是蛾子在扑腾吗?这里边?”
  我摇摇头。“我觉得不是蛾子。听声音像是一张纸。说不定是女看守放的什么东西。”
  可是,当我举起衣裳,抖了两下,再往里面看时,里面什么也没有,空空如也。然而,我一放下衣裳,那种沙沙声又来了。我觉得那声音好象来自衣裳的上半身——来自上半身的正面,就是萨克丝贝太太心口下面的地方。我伸手抓住那片衣裳,在手里捏了捏。那块塔夫绸料子挺硬的——倒不是因为有绅士的血污而坚硬,却是因为别的什么东西,先前给人缝进去,或塞进去的某样东西,在塔夫绸和缎子衬里之间。是什么呢?仅凭感觉,我也说不出。所以我把衣裳内里翻出来,查看布料的接缝处。我看看达蒂;然后将手伸进去。衣裳又沙沙作响,达蒂身子缩了回去。
  “你确定不是不是蛾子?或者蝙蝠?”
  可是,那玩意其实是,是一封信。萨克丝贝太太把它藏在那儿——藏了多久?我也猜不出。刚开始,我以为她是为了我才把信藏在那儿——她先在监狱里写好——那是留给我的信息,在他们吊死她之后好让我找出来。
  这个想法让我紧张起来。可我随后发现,那封信上沾染了绅士的血迹;所以,至少,自他死的那天夜里起,这封信肯定就在里面了。
  随后,我又觉得,似乎这封信藏在那儿的时间,肯定远远不止这么久:因为,更仔细地查看之后,我看清楚了那信有多么旧。折痕都软烂了。墨水颜色也淡了。因为在萨克丝贝太太的塔夫绸衣裳里掖着,紧贴她的胸衣,信纸也卷起来了。
  信上的封印——我看看达蒂。那封印尚未启封。“封好的!”我说道。“怎么会这样?她为什么揣着这封信,揣得这么密实,这么仔细,这么长时间——却不看看这封信?”
  我将信拿在手中翻来覆去地看。我再次盯住信上的封文。“这是谁的名字?”我说道。“你看得出吗?”达蒂看了看,又摇摇头。“你看不出?”她说道。可我看不出。
  在我眼里,手写的字比印刷的更难认;况且那字迹又小又斜,况且——正如我曾说过的——有些地方被血迹玷污了,我走到灯下,将信纸凑到烛光跟前。我又揉揉眼睛。我瞧啊瞧……
  最后,我隐约感觉到,要是那信纸上的封文里写了谁的名字,那准是我的名字。——我确信我辨认出了S,和后边跟着的U;还有,又一个S——我又紧张起来。“这是什么?”达蒂盯着我的脸说道。
“我也不知道。我觉得这封信是写给我的。”
  她手捂住嘴巴。随后:“是你亲生母亲写的!”她说道。
  “我母亲?”
  “还能有谁?噢,苏,你得拆开看看。”
  “我也不知道。”
  “可如果这信里告诉你——如果这封信告诉你财宝在什么地方!如果这是个藏宝图的话!”
  我不觉得这是幅地图。我感觉我的胃里涌上一股酸水,因为恐惧。我又盯着那些字母,S和U——“你来打开,”我说道。达蒂舔舔嘴唇,接了过去,慢慢地翻过来,慢慢地开启封印。屋子里如此安静,我觉得我都听到信纸上剥落的封蜡掉在地上的声音。
  她打开信纸;然后眉头皱起:“都是字儿,”她说道。我走到她身边。我看到一行行的墨水字——紧凑,细小,难懂。我越是费力地看,那些字就变得越难懂。虽然我已如此紧张,如此恐惧——如此确信,这封信是写给我的,然而,手握破解某些惊人秘密的关键,那些我应当熟知,而非一无所知的秘密——虽近在眼前,却无力解读,再没有比这更糟糕的事儿了。
  “快走,”我对达蒂说道。我把她的帽子递给她,又找到我的名字。“快到街上去,咱们得找个人帮咱们读信。”我们从后门出去。我才不会去问我认识的人——骂过我的人,我都不找。我想找个陌生人。所以我们去了北边——走得很快,直奔河边的啤酒作坊去了。
  某个拐角处有个男人。他有个托盘,托盘上拴着绳子,挂在脖子上,上面放满了肉豆蔻研钵和顶针。不过他戴着一付眼镜,长着一副——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一副有文化的模样。
  我说道,“他可以。”
  他见我们过来,便向我们点了一下头。“想买个顶针,姑娘?”
  我摇摇头。“听好,”我说道——或者说,我试图说清楚,因为这一路跑来,加上我自己又惊又惧,我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了。
  我抬手捂住心口。“你识字儿吗?”最后我问他。
  他说道,“识字儿?”
  “字儿,女人写的字儿?不是书上的字儿,我是说。”
  然后他看看我手里的信,将眼镜拉到鼻子上,歪着头。——有人路过
  “十八岁生日,”他念道,“方可启封——” 一听到这儿,我浑身颤抖起来。他没有注意到。相反,他抬起头,嗤之以鼻。“不感兴趣,”他说道。“不值得我浪费时间,站在这里念出来。这一程并不是放飞顶针的助跑,对吧……?”
  有的人吃了你一记耳光,也要跟你收费。我颤抖的手伸进口袋,把口袋里的东西都抓出来。达蒂也一样。
  等我把硬币都凑到一起,我说道,“六便士,”
  他把硬币都翻过来了。“是真钱吗?”
  “真得不能再真了,”我说道。他又嗤之以鼻。“好吧。”他拿了钱,收在身上。然后他从耳上取下眼镜,拿在手里擦了擦镜片。
  “那好,让我看看,”他说道,“不过得你拿着。这样做,看起来合法一点。我以前可被法律害苦了。我可不想到后面法律又跳出来,说我如何违了法……”
  他戴上眼镜,准备念信。他要念的时候,我说道,“这儿所有的话都要念,每个字。听到没有?”他点点头,开始念了。“我女李苏珊十八岁生日方可启封。”
  我放下信纸。“苏珊.钱德,”我说道。“你是说,苏珊.钱德吧。你念错了。”
  “是苏珊.李,这上面说的,”他答道。“拿起来,好,打开。”
  “要是你读到一半不读了……”我说道,“怎么办?”可我的语音变细了。我心里好象爬进了一条蛇:蛇在缠绕,在收紧。
  “来吧,”他说道。他的神色变了。“这挺有意思的,有意思。这是什么?是一份遗嘱,是吗?还是遗言?最后一句话——你看——玛丽安妮.李,于南沃克镇蓝特街,一八四四年九月十八日,由格蕾丝.萨克丝贝太太见证,由——”他停住了。他脸色又变了。“格蕾丝.萨克丝贝?”他说道,声音里有一丝震惊。“什么,那个女杀人犯?这是猛料啊,不是吗?”
  我没回答他。他又看看那张信纸——看看那些血迹。兴许刚才他以为那是墨水印,或是油墨。现在他说道,“我不知道因为我应该……”这时他肯定看到了我的面孔。“好吧,好吧,”他说道。“我看看。这儿是什么?”他把信纸拉到
 “玛丽安妮.李,写得什么?布尔庄园?布莱尔庄园?——白金汉郡,布莱尔庄园 玛丽安妮.李,特此声明将我的亲生女儿苏珊——好了,拿着别抖好吗?好的就这样——特此声明——嗯,嗯——交由格蕾丝.萨克丝贝太太监护;自愿将吾女交由此人抚养,并毫不知晓其真实身世。个中详情应于吾女十八岁生辰当日,即一八六二年八月三日,尽数告之;是日吾亦自愿将吾半数私产交付之。以上事项之抵冲条件为,格蕾丝.萨克丝贝太太将其挚爱之亲生女儿莫德交吾照管——帮帮忙,要是你再抖!拿稳了,不行吗?——萨克丝贝太太亦深切盼望于上述日期前,莫德亦毫不知晓其真实身世及姓名。本文启封之日,吾自愿将吾私产余数交付于莫德。本文本乃吾意愿之真实合法有效表达;乃吾与格蕾丝.萨克丝贝太太订立之协议,与吾父兄皆无关联;自有法律认可。苏珊.李将对其不幸生母一无所知,其母已奋力争取使之免于烦恼。”
  “莫德.萨克丝贝将经人抚育成为淑女;并知晓其母爱之有甚于自家性命。——好了!”他直起上身。“现在还说这个不值六便士。要我说,写着这种东西的纸儿,注意,应该值更多钱。——干吗,瞧你一脸怪相!不是要晕倒吧?啊?”
  我早已摇摇欲坠,我一把抓住了他的托盘。他的研钵都滑动起来。“当心点!”他埋怨道。“我的存货都在这儿了,瞧瞧,掉下去就摔坏了——”
  达蒂上前来扶住我。“对不起,”我说道,“对不起。”
  “还好吗?”他将研钵摆正了,说道。
  “是的。”
  “像飞来横祸一样,对吧?”
  我晃晃脑袋——也许我点了点头,我不记得了——抓着信,从他身前晃晃荡荡地走过。“达蒂,”我说道。“达蒂——”她扶我靠着一堵墙坐下来。“怎么了?”她说道。“噢,苏,这是什么意思?”
  那个男人还在张望。“我该给她一点儿水,”他喊道。
  可是我并不想喝水,我也不会让达蒂走。我把她紧紧拉在身边,将脸埋在她衣袖之中。我开始颤抖。我得得打颤,就好似一把锈蚀的锁,锁芯里的簧片卡住了,锁舌被人用力碰得“得得”响。
  “我的母亲——”我说道。我停不下来。要说的话太多了——甚至,要搞清楚的事也太多了!我的母亲,莫德的母亲!我无法相信。我想起我曾在布莱尔的小盒子里看到的俊俏小姐画像。我想起莫德经常去擦拭整理的墓。我想起莫德,和萨克丝贝太太;随后,又想起绅士。
  噢,我现在明白了!他说过的。现在我也发现了。现在我知道萨克丝贝太太非常想告诉我,却又怕说出口的事了——这个秘密她为什么保守了这么久?我母亲的事她为什么要撒谎?我母亲不是杀人犯,她是个千金小姐。她是个有钱的千金小姐,那些钱她打算一分为二……要是你听说了我的什么坏事,就想想从前——我想了又想;人也开始动弹不得了。我将信纸拿在眼前,不由呻吟起来。顶针男还站在不远处,望着我;很快,别的人也围过来,也站在那儿张望。“她喝醉了,是不是?”我听到某人说道。还有,“碰到可怕的事儿啦?”
  “发病了,对吧?她的小姐妹应该在她嘴里放把勺子,她会咬掉自己舌头的。”
  我无法忍受他们声音的嘈杂,和被他们注视的感觉;她胳膊扶着我,搀着我踉踉跄跄地回了家。
  她让我喝了点白兰地。又扶我坐在桌前。萨克丝贝太太的衣裳还放在桌上:我抓起衣裳,将衣裳攥在拳头里,脸埋进衣裳褶子里。然后,我像野兽似的嚎叫一声,将衣裳扔到地上。我摊开信,又望着那行墨水字。苏珊.李……我又呻吟起来。随后,我霍地站起身来,开始度步。“达蒂,”我喘着粗气说道。“达蒂,她肯定已经知道了。她肯定一直就知道这件事。她肯定是明知道绅士最后要干什么,还把我送到那儿,放在绅士身边——噢!”我的声音变得狂野。“她把我送到那儿,这样绅士就可以把我丢到那种地方去,再把她的莫德捎回来。莫德才是她想要的。她照管着我,又把我扔了,这样莫德,这样莫德就——”
  可是此时,我又一动不动了。我想起了莫德,提刀跳起来。我想起了莫德,专让我恨她。我想起了莫德,故意让我以为是她陷害了我,就为了不让我知道究竟是谁伤我最深……我手捂着嘴,不可抑制地号哭起来。达蒂也哭了。
  “怎么了?”她说道。“噢,苏,你的样子太奇怪了!怎么了?”
“再没比这更惨的事儿了,”我边哭边说,“再没比这更惨的事儿了!”
  我明白了,如同黑色天幕上出现的一线光亮,明显又清晰。莫德想救我,而我当时并不知情。我还想杀了她,一直都想杀了她——“我还把她放走了!”我说着,又动起来,在屋里团团转。
  “她在哪儿,现在?”
  “谁在哪儿?”达蒂说道,她几乎要尖叫了。
  “莫德!”我说道,“噢,莫德!”
  “李小姐?”
  “叫她萨克丝贝小姐!噢!我要发疯了!一想到我以前还以为她是个大蜘蛛,把你所有的一切都抓到她的网里。一想到曾经还有一段时间,我站在那儿帮她盘头发!要是我说了——要是她转过身来——要是我早知道——我会吻她——”
  “吻她?”达蒂说道。
  “吻她!”我说道。“噢,达蒂,你也应该吻她!每个人都应该吻她!她是一颗珍珠,一颗珍珠!——而如今,而如今我已经失去她了,我把她丢开了——!”
  我就这样说个不停。达蒂想让我安静点,也做不到。我只是走来走去,绞着双手,揪着自己的头发;要么就瘫在地板上,躺在地上呻吟不止。最后,我瘫下去就没起来了。达蒂又是哭,又是哀求——她端来了水,撒在我脸上——又跑到街上,找到一户邻居,要了一瓶盐:可我躺在那儿,跟死了一样。我生毛病了。就那么一瞬间的工夫,我生病了。
  她把我架回我原先的房间,将我放到我自己的床上;当我再次睁开眼睛时,她说我望着她,都不认识她了,说她帮我脱衣裳的时候,我还打了她,说我说话像个疯女人,穿着花格呢衣裳,和胶鞋,而且——最特别的是——我口口声声说的某样东西,她用过的,没了我就会死。“哪儿去了?”她说我叫喊着。“哪去了?噢!”——她说我叫得如此频繁,如此可怜巴巴,她把我所有的东西都拿来,一件一件拿到我面前;最后她发现,我衣裳兜儿里有只旧羊皮手套,皱得不成样子,黑乎乎的,还有牙印;当她拿起这只手套,我便一把抢了过去,捧着它哭啊哭,仿佛我的心全碎掉了
  我不记得了。我一直发烧,烧了快有一周,之后,我身体如此虚弱,也还是发热,不得动弹。那段时间里,一直是达蒂在照料我——喂茶,喂汤,喂稀粥,还抱起我,好让我方便,也是她擦掉我脸上的大汗。
  想到萨克丝贝太太,想到她如何作弄我时,我仍旧哭个不停,口吐咒骂,人蜷成一团;可是当我想到莫德,我哭得更凶了。因为一直以来,在我心周围仿佛有一圈堤坝,拦住了我的爱:如今这堤坝土崩瓦解了,我的心也鲜血淋漓,我觉得我不如淹死算了……
  尽管如此,随着我的恢复,我的爱又进了一层。这爱进了一层,也冷静下来了——到最后,仿佛于我而言,这辈子都没这么冷静过。
  “我失去了她,”我会对达蒂如是说;我一遍又一遍地说这句话。不过,我不断地说这句话——初时是喃喃;后来,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我恢复了体力,就变成了嘟囔;最后,就是我自己的声音了。
  “我失去了她,”我说道,“可是我要找到她。花一辈子的时间我也不在乎。我会找到她,把我知道的都告诉她。她可能已经远走他乡了。她可能已经在另一个世界了。她可能结婚了!我不管。我要找到她,告诉她一切……”
  我心里想的净是这些。我只是坐等,等好得差不多了,就开始找。最后,我觉得我也等够了。我起了床,这房间——无论何时,只要我一抬头,这房间似乎就会歪斜翻转——静静地保持原状。我洗漱完毕,穿好衣裳,拿起包,包里装着我原打算带到乌尔威奇去的东西。我拿起那封信,塞进衣裳里。我觉得,达蒂会认为我肯定又发烧了。于是我吻了她的脸,我的脸是凉的。
  “帮我照看查理威格,”我说道。她见我如此严肃认真,便开始哭泣。“你怎么找?”她说道。我说我打算从布莱尔开始找。“可是你怎么去那儿?你拿什么付车钱?”我说道,“我走过去。”她一听这话,便擦干眼泪,咬着嘴唇。“你在这儿等一下,”她说道。她跑了出去。去了有二十分钟。等她回来时,手里攥着一镑钱。就是很久以前,她藏在墙壁里的那镑钱,她说过,等她死了,我们得用这钱埋她。她让我带着钱。我又吻了她。
  “你还会回来吗?”她说道。我说我不知道……
 于是,我第二次离开了镇子,再次启程去布莱尔。这一回没起雾。火车走得很顺利。在马洛村,以前我叫马车时,曾笑话过我的那个警卫,如今跑上前来扶我下车。他不记得我了。要是记得,也不知道我是谁。我太瘦了,我觉得他以为我是个病弱的姑娘。“从伦敦下来,换换空气,对吧?”他和气地说道。他看着我带的小包。“你提得动吗?”随后,跟他上一回一样:“没来人来接你?”
  我说我会走。我走了一两哩路。后来我停下来,在一个梯蹬上休息,一个男的和一个姑娘路过,套着马驾着车,他们看到我,肯定也以为我是个病怏怏的人:因为他们拉住马头,捎了我一程。他们让我坐在座位上。那个男的把他的外套围在我肩头。
  “要走多远?”他说道。
  我说我要去布莱尔,他们可以在靠近布莱尔的任何地方把我放下——他们一听这话,便说道,“去布莱尔!可是,你为什么要去那儿?自从那个老人死了之后,那儿就没人了。你不知道吗?”
  那儿没人了!我摇摇头。我说我知道李先生生病了。他两手,不得不让人用勺子给他喂饭。他们点点头。可怜的绅士!他们说道。他缠绵病榻,景遇非常凄惨,拖了一整个夏天——就在那种恼人的炎热中度过。
  “他们说,到最后,他都发臭了。”他们的声音低落下来。“不过,他的外甥女——那个丑闻姑娘,跟一位绅士私奔的——你知道这事儿吗?”——我没回答——“虽然她回来照顾他,他还是死了,就一个月前;那之后,那宅子就全关闭了。”
  这么说,莫德来过,又走了!要是我早知道……我别过头去。等我开口说话的时候,我的声音里有一丝激动。我希望他们能将其归因于马车的颠簸。我说道,“那个外甥女,是李小姐?她出了——她出了什么事?”
  可他们只是耸耸肩。他们也不知道。有人说她回去找她丈夫了。有人说她去法国了……
  “你这是打算过去拜访哪个仆人吧?”他们望着我的印花衣裳说道。“仆人也都走了。——都走了,只除了一位,他留下来防贼。也不喜欢他的工作。他们说那个地方现在闹鬼。” 这只是个谣言罢了。不过我早料到会谣言纷纷的,也已打定主意要扛过去。当他们问我,是不是再把我捎回马洛村时,我说不必,我要走下去。我觉得那个仆人肯定是魏先生。我心想,“我会找他。他认识我。还有,噢!他见过莫德。他会告诉我她去了哪儿……”
  于是,到了布莱尔花园围墙的地界,他们便把我放下;我从这儿又开始步行。马蹄声渐渐远去。这条路挺偏僻,天色也阴沉沉的。这会儿也就是两三点,可树阴里似乎已有阴霾汇聚,伺机而动。相比从前,我坐威廉.英克尔的马车经过此地时的光景,这围墙似乎变长了:在看到标志着大门的拱顶,和大门里面的门房屋顶之前,我走了感觉有一个钟头。我加快了脚步——可是这时,我的心一沉。门房间门窗紧闭,昏暗凋敝。大门上拴着一根链子,上了锁,门口堆满树叶。
  风扑在铁栏杆上,带起了某种低沉的呜咽声。当我走到门前,推动大门时,大门吱吱嘎嘎地响啊响。
  “魏先生!”我喊道。“魏先生!有人吗!”
  我的声音将草丛中的十几只黑鸟惊起,鸟儿呱呱叫着飞走了。那呱噪声十分吓人。我心想,“这动静肯定能把人招来。”可是这动静没有招来人:这群鸟儿一直呱呱叫着,风穿过门上的栏杆,呜咽声更响了,我又喊了一声;还是没人出来。于是,我看着那条链子和锁头。那条链子挺长,拴在那儿,我觉得,只是为了防止牛和小孩进入。不过,如今我可比小孩还瘦。我心想,“这也没有违法。我以前在这儿做工。我说不定还在这儿做工呢……”我又推推大门,将大门尽量推到底:两扇门之间就有了一道缝,宽度正好够我蹭进去。大门在我身后碰到一处,带出一声巨响。鸟儿又被惊起。尽管如此,还是没人出来。
  我静候了一分钟,然后开步走。围墙里面倒好象比先前在外面时安静些——更安静,也更古怪。我沿着马路走。风过树林,树林仿佛在低语叹息。树枝都光秃秃的。树叶铺在地上,厚厚的一层:叶子是湿的,沾到我裙脚上。到处是一滩滩泥水。到处是杂草,都长疯了。花园里的草也长疯了,早被夏日晒得焦黄,进而又让雨水打蔫了。草叶尖变得粘乎乎的,还有种特别的气味。我觉得草丛里有耗子。说不定还有田鼠。我走过的时候,就听到它们在里面乱窜。我不由加快了脚步。
 道路向前延伸,然后开始上坡。我还记得在黑暗之中,与威廉.英克尔驾车经过这里。我知道接下来的路怎么走:我知道在哪里拐弯,拐了弯之后我又能看到什么……我都知道;可是,这还是让我一阵心悸,忽然间再一次来到这所宅子面前——看到这所宅子森森然矗立在眼前,如此苍白如此阴郁。我停住脚步,站在碎石路边上。我都有点害怕了。这宅子幽暗静谧。窗户都关着。房顶上落了不少乌鸦(black birds)。墙上的爬山虎早就没了依靠,枝藤就飘荡在空中。宅子正门——因为雨水的缘故,总是膨胀变形的——比以前更鼓。门廊里铺满了湿树叶。这房子好似不是给人住的,而是给幽灵住的。突然,我记起那个男人和那个姑娘说过的话,他们说这儿闹鬼……我打了个冷战。我看看周围——看看后面,我来时的路;随后,我横穿过草坪。草坪铺排到阴暗又纷乱的树林中。从前我陪莫德走过的条条小径,如今都失去了踪影。我仰起头来。天空一派阴沉,还有雨点滴落。风儿仍在林中低语叹息。我又打了个冷战。这宅子似乎在注视着我。我心想,“要是我能找到魏先生就好了!他会在什么地方呢?”——我又举步,绕到宅子后面,走到马厩和院子那边。我走得很小心,因为我的脚步声很响。可是那边也跟别的地方一样,安静,空旷。没有狗叫。马厩的门敞着,马儿都不见了。那个白底儿的大钟还在,可是指针——此事给我的震惊,更甚于其他——那几枚指针都停滞不动,时间也是错的。我一路走来,那钟就不曾敲响过:我觉得,正是这个令这种静谧分外古怪。“魏先生!”我喊道——不过这回声音轻了些。在这里高声呼喊,似乎有些不妥。“魏先生!魏先生!” 这时我看到,一缕轻烟从一个烟囱中袅袅升起。这令我精神一振。我跑到厨房门口叩门。无人应答。我转转门把手。门上了锁。于是我跑到花园门——就是那天夜里,我跟莫德一道出逃的门。那扇门也锁着。于是我又绕到了前门。
  我走到一扇窗户跟前,拉开了百叶窗,朝里面张望起来。我什么都看不到。我将双手和面孔凑到窗玻璃上;随着我的挤压,那扇窗好象顶到了插销……我犹豫了差不多一分钟;这时候下起雨了,雨点好象冰雹一样又急又密。我用力推了一下。插销就从插销母上滑开,窗户朝里面打开了。我两手在窗台上一撑,便跳了进去。
  然后我立稳了,一动不动。坏插销的声响肯定十分骇人。要是魏先生听到了,再端把枪过来,以为我是入室盗窃的贼,那可如何是好?现在我感觉就像个入室盗窃的贼。我想起了我母亲——然而,我母亲根本就不是贼。我母亲是一位千金小姐。我母亲是这所豪宅里的千金小姐……我摇摇头。我永远也接受不了这个事实。
  我开始蹑手蹑脚地四处走动。这个房间挺昏暗的——我心想,这是餐厅。以前我没来过这儿。不过以前,莫德与她舅舅共进晚餐时,我经常想像着那番景象。我曾想象她一小口,一小口地嚼着肉……我走到桌旁。桌上仍旧摆放着家什,几个蜡烛台,一副刀叉,一盘苹果;可家什上面都蒙着灰尘和蛛网,苹果也都烂掉了。空气沉滞。地板上有个破碎的杯子——一只水晶杯,杯檐烫着金边。
  餐厅的门关着:我觉得这门有段日子没开启过了。不过,当我转动门把手,推开门的时候,门悄无声息地打开了。这所宅子里所有的门开合时都悄无声息。地板上铺着浸满灰尘的地毯,也让我的脚步悄无声息。所以我一路走过,什么动静都没搞出来,堪称飘行——就好象一个幽灵。这个想法很诡异。我斜对面还一扇门:去客厅的门。我也从没去过那儿;于是,我径直走过去,站在门边朝里张望。那个房间也黑乎乎的,也挂着蜘蛛网。地上有一些从壁炉里散出来的炉灰。房间里有几张椅子,围成个心型,我觉得那正是李先生跟绅士们曾经端坐着聆听莫德诵读书本的地方。房间里还有个硬底小沙发,旁边放着一盏灯,我觉得那就是她坐的位置。我想象着她现在就坐在那儿。我想起她柔美的声音。
  想起这些,我便忘了要找魏先生。也忘了我母亲的事儿。她对我而言,又算得什么呢?我心里想的都是莫德。我原想到下面厨房去。却没有去,而是在大厅里,在那扇膨胀变形的大门前慢慢地走来走去。我上了楼梯。我想去她以前住的房间。我想到她站立过的地方站一站——站在窗前,站在镜子前面。我想躺在她的床上。我想好好回想一下,我当初是如何吻她,又是如何失去了她……我走起来,正如我曾说过的,就好像一个幽灵在走路;当我哭泣的时候,我也像个幽灵似的:无声无息地,任泪珠滑落,全无意识——就好象我早就知道我有足够哭一百年的眼泪,很快就要把这些眼泪都哭完了。
 我来到画廊里。书房的门就在那儿,门虚掩着。门旁边依旧挂着动物脑袋标本,带着一只玻璃眼珠和尖利的牙齿。我想起第一次来接莫德,我是如何将手放在这个标本上。我当时等在门外,我当时听到她在念书。——我再一次地,想起了她的声音。我极度思念她的声音,最后,我仿佛又听她在说话。于静谧之中,我听到她的喃喃低语。我屏住呼吸。这低语停住,随后又响起。这不是我头脑里的声音,我能听出来——这声音是书房里传来的……我开始颤抖。说不定这宅子里真的闹鬼。要么,说不定,说不定——我走到门口,伸出一只颤抖的手,将门推开。然后我站在那儿,眨眨眼睛。这个房间变了个样儿。窗玻璃上的油漆被刮掉了,那黄铜做的手指从地板中翘了起来。书架上几乎没什么书了。壁炉里生着一堆小火。我将门再推开一点。便看到李先生的旧书桌。桌上的灯亮着。灯下坐着的,正是莫德。她在写字,一个胳膊肘支在书桌上,手掌撑着脸,手指弯起,遮住了双眼。借着灯光,我将她看得格外分清。
  她将眉头推起来。她双手没有戴手套,她衣袖挽了上去,手指沾了墨迹。我站在那儿,看着她写完一行。那页纸上已经密密麻麻写满了字。这时她抬起笔,拿在手中转啊转,好象接下来写什么还拿不定主意。呼吸之间,她又在喃喃自语,轻咬着嘴唇。
  这时,她又开始写;然后伸手去蘸墨水。她蘸的时候,遮着眼睛的手放下了,脸抬起来,便看到在一旁痴望的我。她没有跳起来。她一动不动了。她也没有叫喊。开始她什么都没说。她只是坐在那儿,眼睛定定地望着我,一脸震惊。然后我向前走了一步,我抬脚的时候,她也站起身来,手中的笔掉了,在纸张和桌子打了几个滚,落到地板上。
  她两颊变得苍白。她抓住椅子背,好象手拿开了会让她跌倒,或昏厥。等我再上前一步时,她手攥得更紧了。
  “你来了,”她说道,“是来杀我的?”
  她以极低的声音说出这句话;我听在耳中,又见她面孔煞白,不仅有震惊,更有几分恐惧。这个想法太可怕了。我转过身去,双手捂住面孔。我脸上还挂着泪水。这时,新涌出的泪水又混在脸上。“噢,莫德!”我说道——“噢,莫德!”
  我以前从未如此这般地呼唤过她的名字,以前我只是称她小姐;即便此时此地,经过了这许多事之后,我还是感得直呼其名有些怪异。
  我手用力按住双眼。前一刻我还在想,我有多么爱她。我以为她失踪了。我还打算经年累月地寻找她。现在来到了她面前——如此温暖,如此真实——之前我因她而感到阵阵痛楚时——我百感交集。
  “我不是——”我说道,“我不能——”她并没有走过来,她只是站在那儿,依旧面色苍白,依旧抓着椅子靠背。于是我用袖子擦了擦脸,平定心绪,开口说话了。“有个文件,”我说道。“我找到一份文件,藏在萨克丝贝太太的衣裳里……”
  说话的时候,我感觉到了那封信,硬邦邦的,在我自己的衣裳里;可她没有应声,我猜是因为——我看到她脸上的表情——她知道我说的文件是什么,也知道其中内容。
  虽然我情之所至,那一瞬间,我心头还是略过一丝失落——仅仅一瞬间而已;等我心情恢复,这失落感让我疲惫难支。我走到窗边,这样好在窗台上坐下来。
  我说道,“我花钱找人帮我念了这封信。后来,我就病了。”
  “我很抱歉,”她说道。“苏,我很抱歉。”
  话虽如此,她仍旧没有走过来。我又擦擦脸。我说道,“我碰到一男一女,搭了一段车。他们说你舅舅去世了。他们说这儿没人了,只有魏先生在——”“魏先生?”她眉头蹙起。“魏先生早走了——”“留了个仆人,他们说。”“他们说的肯定是威廉.英克尔。他留下陪我。他太太为我煮饭。就是这样。”
  “只有他们,和你吗?在这么大的宅子里……”我环顾四周,不由打了个冷战。“你不害怕吗?”她耸了一下肩膀,目光垂落到自己的双手上。她神色变得黯淡。“现在,”她说道,“我还有什么好怕的?”
  这句话,和她的语气,都意味万千,一开始我没回答她。等我再次开口,我的语气平静了许多。“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我说道。“你什么时候知道这一切的,关于我们俩的事,关于——一开始,你就全知道吗?”
  她摇摇头。她也静静地开口了。“刚开始不知道,”她说道。“理查德带我到了伦敦,我才知道。当时萨——”她脸红了,却又抬起了头。“当时就告诉我了。”
  “之前没说过?”我说道。
  “之前没说过。”
  “那他们也耍了你。”
 曾几何时,我会因此而感到快慰。现如今,这跟过我去九个月以来,亲身遭受的和亲眼所见的种种阴谋诡计并无二致。
  有一分钟的时间,我们都没说话。我任自己无力地靠在窗户上,面孔抵着窗玻璃。玻璃是凉的。雨还是下得很大。雨点砸在宅子前的碎石路上,将碎石砸得纷纷翻动起来。草坪仿佛也受了伤。透过那片光秃秃又湿漉漉的树木枝头,我只能分辨出衫树的形状,和红色的小礼拜堂的尖顶。
  “我母亲就葬在那儿,”我说道。“以前我常常看到她的墓地,心里却什么都没想到。我还以为我母亲是个杀人犯。”
  “我以为我母亲是个疯子,”她说道,“谁知——”她说不下去了。我也说不下去了。我们都还说不出这句话。不过我又转过身来,望着她,咽下唾沫,说道,“你去看她了,在监狱里。”我想起了女看守的话。她点点头。“她说起你,”她说道。
  “说到我?她说我什么?”
  “她说她希望你永远都不知情。她说她希望在你知道一切之前,他们能判她十次绞刑。她说她和你母亲都错了。她说他们本想把你教养成一个平凡的姑娘。她说这就好象是得了件宝贝,把宝贝藏在炉灰里一样。她说你出淤泥而不染”
  我闭上双眼。等我睁眼再看,她总算走近了一点。
  “苏,”她说道。“这座宅子是你的。”
  “我不想要,”我说道。
  “钱也是你的。你母亲的一半财产。要是你想要,就全拿去。我说过一分也不要的。你会很有钱的。”
  “我不想变有钱。我从来就不想变成有钱人。我只想——”可我犹豫一下。我忽然语塞了。
  她的目光近在咫尺,清澈透亮。我想起上一次看到她——不是在法庭上,而是在绅士毙命的那天夜里。当时她的双眼闪闪发光。如今她的双眼失却了光彩。当时她是卷发。如今她是直发,没有盘起来,她将头发收拢在后面,只用一根带子系着。她的双手也没有颤抖。那双手没有戴手套,而且,正如我所说的,手上净是斑斑点点的墨水印。
  她眉头上也有墨水印,就是她手扶过的地方。她的衣裳是暗色的,很长,倒也没有拖到地板上。衣裳是丝质的,却是前开襟的。最上面的钩扣没有系上。我看到钩扣后面她颈项上的搏动。我别开视线。随后我又望着她,直望进她眼睛深处。
  “我只想要你,”我说道。
  她脸上迅速泛起两朵红云。她张开双手,朝我走了几步,眼看就要碰到我了。可她又转过身去,低下头来。她站在书桌旁。手放在纸笔上。
  “你不了解我,”她说道,声音呆板而古怪。
  “你出来就不了解我。有些事——”她深吸一口气,再没说下去。
  “什么事?”我说道。她没有回答。我站起身来,走近她。“是什么事?”
  “我舅舅——”她抬起眼,怯生生地说道。“我舅舅的书——你以为我是好人。不是吗?我从来不是那样的。我其实——”她似乎,有那么一瞬,内心颇有些矛盾挣扎。然后她又动起来,走到书桌后的书架前,抽出一本书。她拿着书,紧紧抱在胸前;然后转过身,将书拿到我身边。她两手翻开书。她的手,我觉得,在颤抖。
  她扫一眼书页,说道,“这儿,要不,这儿。”我见她的目光定住了。然后,她开始用先前那种呆板声音诵读。
  “我将她按倒在沙发上,她那柔美脖颈和象牙般双肩上的光彩,是多么迷人眩目。情急慌乱之下,她雪白酥胸抵在我胸膛上,让我心性大发。”
  “什么呀?”我说道。
  她没有回答,也没有抬眼看我;却翻了一页,开始读下一页。
  “我所欲为何,我亦懵懂不解;当下一切皆不能自持,惟顺性而为——唇舌,四肢,臀部,皆汇入欲望洪流中。”
  这时我自己脸色变了。“什么呀?”我小声说道。她翻过几页,又开始念。“我手已抓到她身上最神秘的宝藏,全然不顾她的低声抗议,我火热的吻将她的抗议变成了呢喃轻语,我手指探入那幽静隐蔽的花径中——”
  她停下了。虽然她令自己的声音平稳无波,可她的心却跳得格外急促。我自己的心也跳得很急。我依旧不明所以,我说道:“你舅舅的书?”她点点头。“全部,都是这样的?”她又点点头。
  “每一本,都是这样的?你肯定?”
  “千真万确。”
  我从她手中接过书,看着书页上的印刷字。在我眼里,这本书跟别的书没什么区别。所以我把这本书放下,自己走到书架前,找了另一本来。那本书看上去跟前面的一样。于是我又挑了一本;这本书里有些画片儿。你可没见过那种画片儿。其中一张画片儿上是两个没穿衣裳的姑娘。我望着莫德,我的心好象猛地一缩。
“你什么都懂,”我说道。这是我想到的第一件事。“你一直说你什么都不懂——”
  “我是什么都不懂,”她说道。
  “你什么都懂!你勾引我,让我吻了你。你一而再地勾引我,让我吻你!那时候,你跑到这儿来就——”我的话音戛然而止。她盯着我的脸。我想起许多次我来到书房门口,听到她那高高低低的读书声,闷声闷气的。我想起她为绅士们诵读——为绅士们——的时候,我却跟斯黛尔太太和魏先生在一起,坐在厨房里,吃着水果馅饼和奶油冰淇淋。我手捂住心口。我的心紧紧缩成一团,令我痛苦难当。
  “噢,莫德,”我说道。“要是我早知道!我一想到,你——”我开始哭喊。“我一想到你舅舅——噢!”我的手飞快地掩住嘴。“是我舅舅!”这个想法比别的事都怪异。“噢!”我手里还捧着书。这时我看到这本书,任其掉落在地,就好象被它烫到了。“噢!”我只会说这个了。莫德一动不动地站着,她手放在书桌上。我擦擦眼睛。然后我又望着她手上的墨水印。
  “你怎么受得了这个?”
  她没有回答。
  “一想到他,”我说道,“那个流氓!噢,臭掉了真是太便宜了他!”我绞着双手。“再看到你,看到你在这儿,还待在这儿,他的书都在你身边——!”
  我环视书架,心里只想把这些书架捣个稀巴烂。我走到她跟前,伸手想拉她。她却甩开我。她仰着头,那副神情,换了别的时候,我会称之为傲然。
  “不要因为他,”她说道。“就怜悯我。他已经死了。而我还是他造就的那个我。我今后也还是那个我。半数的书,不是毁了就是卖了。而我还在这儿。看吧。你必须知道所有事。看看我是如何谋生的。”她从书桌上拣起一张纸——就是先前我看到她书写的那张纸。纸上墨迹未干。“我曾经问过我舅舅的一位朋友,”她说道,“我是否可以帮他写点东西。他把我送到收留落魄良家妇女的地方。”她苦笑。
  “他们说良家妇女不写这种东西。但是,我不是良家妇女。”
  
  我望着她,不甚明了。我看看她手里的纸。然后我的心不会跳了。
  “你在写书,写他收藏的那种书!”我说道。她点点头,没有说话。她神情沮丧。我不知道我是什么表情。我觉得我的脸火辣辣地烧起来了。
  “写这种书!”我说道。“我无法相信。原来我想我要千方百计地寻找你,然后,在这儿找到你了,在这个大宅子里,就你自己。”
  “我不是孤身一人,”她说道。“我跟你说过:我有威廉.英克尔和他太太照顾我。”
  “在这儿找到你,就你自己,还写这种书?”
  再一次地,她的神情近乎傲然。“为什么我不该写?”她说道。
  我也不知道。“就是有点不对劲,”我说道。“一个大姑娘家,像你这样的——”
  “像我这样的?没有谁家的姑娘像我。”
  我没有回答。停了片刻,我又看看她手里的稿子。然后我轻轻说道,“这有利可图吗?”
  她脸红了。“有一点儿。”她说道。“要是我写得快一点,也够用。”
  “那你——你喜欢写吗?”
  她脸更红了。“我发现我擅长写……”她咬着嘴唇。她还盯着我的脸。“你是不是因此而讨厌我?”她说道。
  “讨厌你!”我说道。“我都有五十个名正言顺的理由恨你了;我——”我想说的是,我爱你。可我没说出口。我该怎么跟你说呢?要是她还这么傲气,那么我,那会儿,我能……反正,无须我亲口说出:她能从我脸上读出我的心意。
  她神色变了。她的目光变得更加清亮。她一只手捂住眼睛。她的手在眉眼间留下更多的黑色污迹。我还是看不惯。我迅速抬手拉住她的手腕;然后沾湿大拇指,开始擦她眉头的污迹。我手里擦着,心里只想着墨水,和她雪白的皮肤;而她则一动不动。我手里慢下来。我的手移到她的脸颊上。这时我发觉我已将她的脸捧在手中。她闭起双眼。她的脸颊十分光洁——并不像珍珠,比珍珠更温润。她侧过头,嘴唇贴到我掌心里。她双唇非常柔软。她眉头的污迹还是黑的;我觉得,其实那只是墨水。当我吻到她,她不禁颤抖起来。这时,我记起这种感觉了,吻到她便会令她浑身颤抖;我也开始颤抖了。
  我生过病。我觉得我要昏过去了!我们分开来,她本来还捏着那张纸。这会儿那纸飘到地上了。我弯腰拾起来,将纸上的折印展平。
“这上面都写了什么?”我说道。
  她说道,“这上面的词句都是描述我有多么想念你……瞧。”她提起灯。房里已经有些暗了,雨点仍旧敲打着窗户。而她将我领到壁炉旁,让我坐下,她在我身边落座。她的丝绸裙子浮起来了,随后又落下。她将灯放在地上,将纸张铺开;开始逐一向我展示她写就的字字句句。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