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dcuffing:反常识经济学(13)网络赌博的风险与代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6 16:20:51

网络赌博的风险与代价

通过买彩票、买股票、去赌场和其他方式参与赌博,这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十分普遍的。经济学家们从过程和结果两个角度来解释这种现象。对于过程,我的意思是许多人很享受赌博带来的刺激感——有时被称为“赌博产生的效用”。许多人参与玩扑克、打牌、老虎机、21点、掷骰子等其他小型赌博活动最主要的动因就是这种赌博会产生快感。当可能赢许多钱时,赌博就显得非常有诱惑力,它极大地改善了一个人的经济状况,同时会认为输钱的可能性也许会很小。经济学家通过分析某些收入区间里收入增加所带来的边际效益来解释这个问题。

如果在上述背景下考虑这个问题,那么网上赌博如此盛行就不足为奇了。网络为人们参与赌博提供了非常便捷的渠道,无论在家里还是办公室都可以进行,还具有灵活性,不同收入水平的人均可参加,并且有各式各样的赌博游戏。然而,美国政府和其他国家的政府并不愿意公民从事网上赌博,都试图阻止或征收博彩税,这一点都不奇怪。

美国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对待赌博的方式相当具有代表性。长久以来,除了内华达,其他地区都明令禁止赌博,但是这种行为仍然继续以抽奖、赌博、纸牌和其他方式非法存在。几十年前,由达蒙·鲁尼恩根据一个故事改编的电影《红男绿女》(Gugs and Dolls),就描述了在纽约不同的街道上都进行着聚赌行为,而且都试图躲避警方的注意。最终,随着一系列有关禁止私营彩票的条文的出台,州政府看到了国营彩票能够带来税收的潜力。于是,彩票这种形式在州与州之间逐渐蔓延开来。很多地区也给赌场颁发营业执照,同时征收高额的税费,美国政府通过授予印第安人经营赌场的特权这一奇怪的方式也参与到博彩业中。

我相信,美国政府把注意力主要集中到网上赌博,因为这威胁到财政收入以及从征税、密切监督各种赌博形式中所获得的政治利益。政府很难对网上赌博进行调控和征税,因为网络公司的定点都很遥远和偏僻,任何能够进入网络的人都可以进行赌博。事实上,许多网络公司的地点要么在海边船上,要么在一些小国家,这些国家允许其经济运作,但要以部分赢利作为回报。比如在美国法院接受控诉的大型网络赌博公司BetOnSports公司,其总部设在哥斯达黎加,在安提瓜岛还有其他办事处。

7月,众议院过半数通过了一项法案,目的在于制止网上扑克游戏、体育彩票,以及其他基于互联网的赌博形式。这项法案还禁止以电子支付的方式进行赌博, 比如用信用卡、工资卡进行。这项法案是在一项类似措施失败6年后出台的。许多人将这一变动归因于“杰克·阿布拉莫夫丑闻事件”。也许这是其中一个原因,但最主要的是因为在过去的6年里,网上赌博迅速发展,每年世界范围内的收入达120亿美元,这相当于美国政府一半的收入。网络赌博迅速成为政府监管赌博所获取收入的主要威胁,同时如何控制赌博也变得十分棘手。

法案的支持者强调,进入网络赌博的渠道很便捷,这是很危险的,因为它会鼓励并强化人们对于网络赌博的痴迷度。但事实上,赌博并不像喝酒、吸烟那样容易上瘾。再者,赌徒已经找到多种方式进行赌博。大多数在网上进行赌博的人都是为了娱乐,以适度的金额作为赌注,对2300万个在网上玩扑克游戏的美国人的统计结果就说明了这一点。(网络扑克联盟指出,有25000名以上的会员都反对这项法案。)

其他支持禁止网上赌博的人指出,通过赌博可以洗钱,这些钱都是不义之财。其实,这种观点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因为洗钱的方式有很多种。

我同意网上赌博,这里一种普通的人类欲望,而且沉迷于其中的程度并非人们所想象的那么严重。实际上,我觉得不应该征税。网络赌博免税会给政府造成极大的压力,迫使其减少在抽奖和其他赌博形式上的税收和各种限制。更低的税收和更少的监管会给那些为了钱去玩游戏、买体育彩票和包括抽奖在内的其他赌博行为的人提供更为便捷的渠道,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自己内心的欲望,不会对他人和社会造成危害。

正如其他法律所规定的,有关赌博的限制条例主要会影响中低收入阶层,因为更富裕的人可以通过购买股票、金融衍生品、房屋和其他多种方式赚钱,而中等收入水平的人是不可能实现这些的。花钱有多种方式,或许其他人对此并不认同。为什么要针对那些有赌博爱好的中低收入的家庭,去打破他们通过赌博发财的梦想呢?

贝克尔

评论

7月25日《纽约时报》上有一篇文章描述了美国政府为阻止美国公民进行网上赌博所作出的努力,这些网络公司都设在美国领土以外。

在一些特定的授权场地和领域[比如内华达(这个地区关于赌博的限制是最少的)、印第安赌场、河船赌场、赛马场、国营彩票等]之外从事赌博是非法的。非法赌博是无害犯罪的一个标准例子(这里,无害是说赌博是一种自愿交易,区别于被胁迫的交易,诸如盗窃)。有关赌博的法律在很大程度上都没有得到贯彻执行,因为赌博是一种自愿交易,这就使得监控十分困难,也降低了公民阻止自己这种行为的意愿。在定罪方面,有观点认为,赌博是一种非生产性、容易上瘾的活动,正是由于这种容易上瘾的特性,使得许多赌徒倾家荡产。

事实上,从经济意义上来讲,赌博是一种生产性活动,因为它能够增加赌博者的预期收益,否则,他们也不会赌博。赌博和其他活动一样具有生产性,这些活动不包括获取知识或技能。当然,从理性选择的角度考虑,赌博的魅力有一点神秘。由于赌场和其他赌博机构需要收回成本,所以从本质上来说,它们所提供的赌博活动是不好的,因为参与赌博的人往往会亏损。美国的国营彩票机构(平均40个地区,有2.3%的地区都有国营彩票机构)通过出售彩票赢利很多,而他们出售的彩票获奖率又极低:一般来讲,从出售彩票获取的收入中,每1美元对应的获奖回报只有50美分。

所以只有风险偏好者才能从赌博中获得净收益,而大多数人都愿意购买人身保险、房屋保险和其他的保险,这就证明了他们都是风险厌恶者。只有风险偏好者才能够接受惨败的结局,而那些风险厌恶者会去购买各种保险。

有一些人很不合理地认为他们天生就很幸运,没有认识到所谓的幸运是在事后才发现的,没有人拥有帮助其抵抗厄运的幸运这种资产。其他人或许太悲观或者太悲惨了,所以他们的钱的边际收益非常低。这里我们假定一个极端的例子,假如在这个世界上你只剩下1美元。用这1美元你干不了什么事情,即使你是一个风险厌恶者,你也会基于无成本的理由去购买一张彩票。这个例子所暗示的一个原则就是如果收入的边际收益是增加的,那么相比于输掉赌局,赌局获胜进而增加收入所获得的收益更多。

最后我想说一点,人类天生就对不确定的事物感兴趣,在赌博的过程中,我们能清楚地发现和体会到周围的环境和自身所经历过的事情。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赌博是一种消费而非投资。

一些人沉迷于赌博,最后破产了,这是事实。由经济学家约翰·巴伦、迈克尔·斯塔滕和斯特凡妮·威尔希森2000年所作的研究报告指出,在全美范围内禁止赌场赌博可以使个人破产率下降1.4%,而在那些离赌场很近或国内就有赌场的国家,下降率为8%。但是,很多人都在赌博,由于赌博而真正破产的肯定是少数。这样就产生了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即是否应该减少那些很多人都在从事的无害活动,以保护那些沉迷于其中最终破产的少部分人呢?

如果说赌博成瘾是一种心理障碍而不是个人喜好,那也许可以通过“适用性规则”进行控制,即限制一个人花在赌博上的钱占收入的比例。与适用性原则相对应的就是要限制证券经纪人为某些人购买高风险证券,因为对于这些人来说,他们自身的资金状况不适合进行这样的投资。

赌博成瘾所付出的代价越大,申请破产并进行抵债就越困难。2005年美国《防止滥用破产与消费者保护法》就明确规定:申请非商业破产越来越难。那么看看这项法规能否减少赌博人数以及与之相关的破产数量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一些赌场和合法经营的赌博机构从立法角度对赌博成瘾的问题发表了言论,表示支持限制其他形式的赌博。这些机构指出,它们都在防止消费者走向破产的边缘。但据我所知,这种支持只有在这些机构确定消费者能够偿付所遭受的损失时才成立。

网络赌博给传统的合法的赌博机构包括国营彩票机构,造成了很大的威胁。传统的合法的赌博机构的管理与运营成本非常高,其员工人数多,设备昂贵(有赌场大厦,赌场专用船只),而网络赌博机构没有这些设备,但是正如我之前所提到的,国营彩票机构将赌博作为一种重要的收入来源。(购买彩票实际上是一种自愿纳税的行为,其额度为票价的一半。)此外,除了彩票,合法的赌博形式也将大量的时间成本强加在了赌徒身上,他们需要花费时间去赌场或跑马场。由于过高的运营成本和匮乏的资金,合法的赌博途径提供给赌徒的获奖率非常低(如果考虑到时间成本,那获奖的运气更差)。也许是因为垄断租金的存在,使得获奖率更低,因为在很多地区,博彩业的发展都会受到很多限制。

网上赌博场所的运营费用很低,这样他们就能够给赌徒提供较为公平的机会,而且也不需要赌徒们长途跋涉。有人会认为,网上赌博能够提供公平的机会,这是其非常吸引赌徒的地方。在网上赌博输赢概率比较公平,那么就不会再有其他的资金损失,赌博所带来的净效益就会上升。

所以那些合法的赌场采取措施限制过度赌博是正确的:提供一些获奖率极低的机会,这样就减少了有效需求。(这就好比是对一种垄断产品的规定,通过减少需求,就相应地降低了这种产品的制造商所造成的污染程度。)然而,这种影响是否能客观地解释在博彩业的一些限制性法规,还是值得怀疑的。

波斯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