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days:存贷款利息利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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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贷款利息利率计算

http://www.southmoney.com/touzilicai/yinhang/114137.html

1、利息(又称子金)

利息是货币资金的使用者为在一定时期内使用货币资金(又称本金)所支付给货币资金所有者的报酬。

利息按照支付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存款利息和贷款利息。存款利息是各单位和个人将款项存入银行,银行按规定支付给存款单位和个人的利息。贷款利息是银行将款项借给企业,按规定向企业收取的利息。

决定利息额大小的因素主要有三个,即本金的大小、存贷款时间的长短和利息率。

本金是指银行发放贷款的金额(贷款本金)或存款单位存入银行款项的金额(存款本金)。在存贷款时间和利息率既定的条件下,本金越大,利息额自然越多;反之,则利息额减少。

存贷款时间是指存款存入到取出的间隔时间或者贷款由发放到收回的间隔时间。在本金和利率既定的条件下,存贷款时间越长,利息越多;反之则利息越少。

利率是一定时期内利息额与存、贷款金额之间的比例。在本金和存贷款时间不变的条件下,利率越高,利息越多;反之,则利息越少。

(1)利率

利率是一定时期内银行存、贷款利息额与存、贷款金额之间的比例,它一般分为年利率、月利率和日利率。

年利率一般按本金的百分之几表示,例如,年利率9%,又称年息九厘,表示本金1OO元,年利息额为9元。

月利率一般按本金的千分之几表示,例如,月利率7.5‰,又称月息七厘五毫,表示本金100元,月利息额为7角5分。

日利率一般按本金的万分之几表示,例如,日利率0.25?,又称日息二厘五毫,表示本金1OOO元,日利息额2.5分。

(利率根据计算利息时间单位的不同分为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种。年利率用百分之几表示,写成“%”,月利率用千分之几表示,写成“‰”;日利率用万分之几表示,写成“?”。)

利息率的表达(利率中厘的含义)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c5b380100086z.html

(利息率多少分多少厘是我国民间借贷对利率的习惯用法,解放初期银行有沿用,但现在银行是以年利率、月利率和日利率表示利率。

根据利率种类不同,厘的含义也不同。详见下:储蓄存款利率由国家统一规定,人民银行挂牌公告。利率也称为利息率,是在一定时期内利息与本金的比率,一般分为年利率、月利率和日利率三种。年利率以百分比表示,月利率以千分比表示,日利率以万分比表示。如年息九厘写为 9%,即每百元存款定期一年利息9元,月息六厘写为6‰,即每千元存款一月利息6元,日息一厘五毫写为 1.5 ?,即每万元存款每日利息l元5角,目前我国储蓄存款用年利率挂牌。)

利息几分几厘是什么意思?

(需要注意的是,民间借贷的关于利率的惯例是约定俗成的,民间借贷利率又习惯称几分、几厘等。月利率最多见的是按本金的百分之几表示﹐百分之几,为几分,通称月利几分。如当事人约定月利二分,即月利率百分之二,本金一千元,每月利息二十元。此外,月利几厘按千分之几计算,年利几分按十分之几计算。如当事人约定月利五厘,即月利率千分之五,本金一千元﹐每月利息五元。如果当地民间惯例有其他标准,则应该参照当地惯例来对具体案件的利率问题进行分析。——对民间借贷利息争议问题的探讨http://nanjing.51zjxm.com/ 时间:2010-9-8 10:18:22 来源:南京51资金项目网)

(由存贷款所取得的报酬就叫做利息,存贷款的金额叫做本金,每期取得的利息对本金的百分率叫做利率,在百姓中利息的说法是几分几厘,几分就是利率是百分之几,几厘就是利率是百分之零点几,几分即是一元钱本金到标准储蓄期终了得利息几分钱,几厘即一元钱本金到标准储蓄期终了得到利息零点几分钱。——www.meblog.cn/user1/129/ ... /9046.shtml 2011-4-15 Post  by  建邺王晶发表于 2006-3-5 21:02:00)

(一般的民间借贷1分息是指每1元1个月1分钱,即月利率1%,1万元就是:10000元×1%×12月=1200元。)

(在你要向朋友借钱的时候,一定要说明白是年息还是月息,不要不好意思,一旦发生分歧就说不明白了,所谓的“亲兄弟明算帐”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的换算公式为:

年息=月息×12=日息×360

月息=年息÷12=日息×30

日息=年息÷360=月息÷30

[银行一般用的都是年利率(用百分号%表示),月利率(用千分号‰表示),日利率(用万分号?表示)。

时间可有整年,整月,不足一个月,为了计算方便,才有三种利率表示方法。]

 (2)本金

据以计算银行存、贷款利息的本金,是各种存、贷款账户上的实际存、贷款余额。比如,企业1995年4月1日向银行借款50000元,5月1日归还30000元,那么计算5月份的贷款利息时,其本金为20000元(50000—30000),而非50000元。

(3)计息日和计息时期

按照规定,企业的存款账户、短期借款一般都是按季计算利息,计息为每季度末月的20日,如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短期借款也有按月计算的。计息日为每月20日。长期借款通常也是按季计算利息,计息日为每季度末月20日。

单位撤销或转移存款账户,还清借款时,于结清账户时随时结算利息,计息时期实行“算头不算尾”,也就是说从有存、贷款业务发生的当日起(存款从存入之日起,贷款从借入之日起)计息,即所谓“算头”;到业务终止前一日(存款支取的前一日或贷款归还的前一日)止,即所谓“不算尾”,按照实际存、贷款天数计算利息。比如,某单位于1994年3月1日向银行借入资金40000元,到3月26日还清,那么计算利息时应从3月1日算起(即算头),到3月25日而不是3月26日为止(不算尾),共计25天的利息。

对于逐笔计算的存、贷款,其计息时期,满月的按月计算,有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可全部化成天数按天数计算;满月的不论月大月小均按30天计算,零头天数则按实际天数计算。例如某单位于1994年3月1日向银行借入款项,到8月13日一次还清。那么其计息时期应从3月1日算起,到8月12日止,共162天(30×5个月+12)。

(4)利率调整

按照国家规定,单位定期存款在存款期内按存款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单位活期存款在存款期内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目前活期存款利息以支取当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而不管存款时的利率和存款期间利率的变动情况。)国务院颁布的《储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单位】国务院【颁布日期】 19921211 【实施日期】 19930301 【内容分类】金融。本条例自一九九三年三月一日起施行。一九八〇年五月二十八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储蓄存款章程》同时废止。《条例》实施前存入的活期储蓄存款,如遇利率调整,实行分段计息的办法,即:调整日前按原利率计息,从调整日起按调整后利率计息。《条例》实施后,不论何时存入的活期储蓄存款,如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算,均以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付利息。未到结息日清户者,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算至清户前一天为止。每年六月三十日为活期结息日,为客户结算利息一次,并入本金起息。(从2005年9月21日起,对个人活期存款实施按季结息规则,每季末月20日为结息日。)

2、计算利息的基本方法

(1)单利的计算方法

所谓单利就是由计算本金生息而得到的利息,而利息不再计息,也就是说单利是在一定时间内对本金所支付的报酬。

单利的计算公式为:

利息额=本金×计息时期×利率

单利的具体计算方法主要有三种,即起讫期计息法、累计积数计息法和余额表计息法。

①起讫期计息法

这种方法适用定期的逐笔计算利息的存贷款。这种计息方法的具体做法是:从存款存入或贷款发放起到存款取出或贷款还清日止,按照“对年”、“对月”加零头天数的办法,来确定计息的时期,然后来计算存、贷款利息。所谓“对年”,就是如果计息时期为整年的,按年利率计算利息;所谓“对月”就是计息时期为一个月或几个月的,则需将年利率折算成月利率计算其利息。在许多情况下,存贷款不可能恰好“对年”或“对月”,而是往往带有零头天数,则需把利率进一步折算成日利率,计算零头天数的利息。折算时不论月大月小一律按30天计算。

比如,某单位1994年3月1日向银行借款100000元,假定该借款1995年3月1日还清,年利率为10.98%,则刚好“对年”,按年利率计息,则利息额为:

利息=100000×10.98%=10980元

假定该借款1995年6月1日归还结清,则既“对年”又“对月”,则应将年利率折算成月利率,其利息计算如下。

月利率=年利率÷12=10.98%÷12=0.915%=9.15‰

利息=100000×10.98%+100000×9.15‰×3(3月1日~5月31日)=10980+2745=13725元

假定该笔借款1995年6月16日归还结清,则除了“对年”、“对月”外,还有15天的零头天数(1日-15日),则应把利率进一步折算成日利率,其利息计算如下。

日利率=月利率÷30=0.915%÷30=0.0305%=0.305‰

利息=13725+100000×0.305‰×15=13625+457.5=14182.5元

②累计积数计息法

所谓累计积数计息法,是一种以积数加总作计息本金来计算利息的方法,其中所称的积数是指存、贷款账户某日余额与该余额保持不变的天数的积数。各单位的活期存、贷款,特别是活期存款,其余额是经常在发生变化的,今天为10000,明天可能是30000,后天可能为5000。累计积数法的实质是把动态的计息本金折算成静态的日计息本金,然后按照日利率计算利息。这种方法适合于按季结息的各种活期存、贷款。

累计积数法的计算公式为:

某计息期间的利息=该期间的累计积数×日利率

其具体的计算步骤为:

计算天数。银行每天结算出各存、贷款账户的余额后,暂时不计算日数,因为这一余额能保持多少天尚无法确定,也许几天,也许就只有一天,必须等该账户余额发生变化时,才按照“算头不算尾”原则,计算出该余额保持不变的天数,即为该存、贷款余额实存、实贷的天数,然后填于分户账上这一余额的日数栏。

计算积数。银行根据“积数=本金×时间”的计算公式,用存、贷款余额乘以该存、贷余额的实存、实贷天数,即可计算出积数,然后填于该余额的积数栏。

结息日计算利息。到结息日,银行将积数栏相加结出总积数,即累计积数,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即为应计利息。

[活期储蓄存款的利息计算还可归纳为如下公式:每个计算年度(或清户前计息段)的活期储蓄存款利息=本计息年度(或计算段)累计日积数×结算日(或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日利率)

累计日积数=日积数之和

日积数=每笔存款余额×该笔余额实存天数。

如果在1993年6月30日以前,活期储蓄存款的利率没有变动,可继续使用利息查算表,日积数法可从1993年7月1日开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