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丽娜.朱莉的父亲:省文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霞在省直管县文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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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霞在省直管县文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1-07-01 15:51:25】

同志们:

按照省委、省政府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自6月1日起,今天参会的10个试点县,实行新的管理体制。今天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对接、协调,解决一些具体的衔接问题。下面,我就省文化厅基本情况和省直管县试点工作情况给大家做一通报。

一、省文化厅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文〔2009〕18号)规定,省文化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党和国家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省文化艺术发展战略及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制定全省文化艺术事业、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文化系统的体制机制改革。

2、指导、管理全省文学艺术事业,指导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文学艺术的发展,组织全省性重大文化活动。

3、推进全省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全省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指导全省文化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艺术产业交流合作。

4、指导、管理全省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全省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中心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5、拟订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6、拟订全省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7、负责全省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核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核)。

8、拟订全省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省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9、制定全省文化艺术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省社会艺术教育和文化艺术行业艺术职业教育。拟订全省文化艺术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

10、负责全省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宣传工作,拟订对外文化交流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工作,组织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11、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2、根据省政府的规定,管理河南省文物局。

省文化厅机关人员编制78名,其中行政编制69名。内部设置11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计划财务处、艺术处、文化市场处(综合执法处)、文化产业处、社会文化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文化交流联络处、人事科技教育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省文物局机关人员编制45名,其中行政编制38名。内设6个处室:办公室(南水北调文物保护办公室)、计划财务处、文物保护与考古处(重点项目建设文物保护办公室)、博物馆与科技处(文物对外合作交流处)、文物安全处(执法督察处)、文物资源管理与开发利用处。

厅直属单位23个,其中事业单位17个,企业单位6个,共有在职干部职工2048人。厅直属单位主要包括河南博物院、图书馆、美术馆、群众艺术馆、文物考古研究所、古代建筑保护研究所、国家文物鉴定河南站、文物交流中心、河南艺术中心、省文化厅艺术幼儿园、艺术研究院、河南歌舞演艺集团、豫剧一团、豫剧二团、豫剧三团、曲剧团、话剧院、京剧院、越调剧团、传奇故事杂志社和文化艺术音像出版社。

省文化厅每年在年初和年中召开两次全省文化工作会,分别对上年工作进行总结、对当年工作进行部署和对上半年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半年重点工作进行安排。各个业务处室每年通过比赛、评比、集中活动(行动)等开展相关工作,如艺术处每两年一届的戏剧大赛、青年戏曲演员大赛,社会文化处每年的群星奖节目评比、“春满中原”系列文化活动,文化市场处每年对针对网吧、演出市场等开展的专项整治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处每两年一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命名、“文化遗产日”活动,文化交流联络处的专项对外文化交流,文化产业处的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基地评比命名,计划财务处对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的补助和督促检查,人事处的全省文化系统人才培训教育和中高级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等。

二、关于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主要目的是通过扩大县级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层级,激发发展活力,将现行的省辖市管理县体制逐步调整为省直接管理县体制,由省政府直接领导试点县政府工作,试点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接由省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或者领导。对此项工作,我厅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杨丽萍厅长任组长、4位厅领导任副组长的文化厅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厅机关、省文物局机关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人事科技教育处,负责日常工作。按照总体安排,我厅将加快推进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对试点县的业务指导

在安排部署各项业务工作时,将把试点县与省辖市一同安排、一同部署。每年年初、年中召开的两次会议,临时性召开的召开涉及下一级工作的会议和举行的重要活动,均会通知试点县参加。有关文件和信息直接发至省直管县。各项工作部署直接安排到省直管县。省管县的文化、文物、文化市场统计数据、基层报表和综合报表等要直接报送省文化厅。

省文化厅、文物局直接对试点县文化、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直接受理需报请上级审批、核准的相关事项。主要包括:

1、省文化厅直接对省管县的文化市场监管、前置审批、审核工作进行统一部署;

2、省文化厅编制省管县文化事业发展规划;直接管理省管县文化行政事业经费,规划、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3、省管县直接向省文化厅提交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材料。

4、省文化厅直接管理省管县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工作,负责省管县对外文化交流的联络和有关项目的审核工作。

5、省文化厅直接受理省管县社会艺术考级机构的审批和社会艺术考级承办单位备案和艺术、群文、文博、图书系列和民间艺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6、省管县直接向省文化厅报送各类文化工作信息。

(二)加快研究制定支持试点县文化发展的政策措施

我厅正在研究制定一些支持试点县文化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

1、对省级以上非遗名录项目加大保护力度,为省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提供学习、参加省内外交流展示机会,提高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水平。

2、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以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研究制定对试点县的倾斜政策;省文物局在制定规划、安排项目、分配指标和配套资金时,将省直管县与省辖市统筹考虑,优先安排。

3、鼓励和支持省直管县文物部门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完善运行体制,提高人员素质和工作效率,方便服务群众。

4、在计算全省“舞台艺术送农民”活动演出资金配套比例时,按省、县6︰4比例对10个省直管试点县进行资金配套。

(三)加大试点县文化系统干部培训力度

1、积极协调、优先组织省直管县干部参加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组织的文化、文物部门负责人培训班。

2、全省文化、文物干部人才培训优先考虑对省直管县队伍的培训。有计划地开展试点县文化干部行政管理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和对口业务培训,提高试点县文化干部人才队伍素质。

3、加强省管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和代表性传承人培训,培养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专职或兼职人才。

在此,也希望各试点县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完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运行机制,主动进行衔接,给我们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