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歌曲最火的歌曲:演出经纪公司盈利模式探讨-文化发展论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6 09:24:33

演出经纪公司盈利模式探讨

作为一个传统的文化市场门类,演出业在我国发展历史极为久远。从古代的勾栏瓦肆,到现代的高雅艺术,演出从业人员从下九流的低贱之辈变成了社会主义文艺工作者、艺术家,社会地位大为提高。改革开放以来,演出市场从无到有,演出业务经营单位不断涌现,算来已经有30年了。可是,从市场的角度看,从经济的角度分析,演出业至今还没有形成一个比较成熟稳定的盈利模式。众多演出商热衷于项目制运营,哪里有钱赚就去哪里,哪个项目好就做哪个项目,今天能赚钱今天就开工,明天不能赚钱明天就休息,可预期有计划的运营模式远未形成。由此可见,长期来演出业尚处于低水平的发展阶段,不能形成能做行业龙头的领军企业,不能形成能集创意、生产、制作、运营、销售于一身的知名品牌企业。

当前,演出业的经营主体主要有三大类,一是演出经营场所,二是演出团体或个人,三是演出经纪机构。就演出场所而言,我国目前的演出场所主要是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的下属产业,政府提供一定的财政支持维持其基本的运转,并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就演出团体而言,国有院团和民营院团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否能够得到政府的资金支持,除了农村地区时聚时散的小型民营院团在国有院团难以涵盖的市场夹缝中能够生存以外,在城市中能够生根立足的稳定发展的民营院团非常稀缺。当然,作为个案而言,不排除少数民营院团在城市中发展的例证,但作为一种普遍现象至少目前还不存在。在这里只说一点,在国有院团来说根本不是问题的演出排练场地,如果要求城市中民营院团从市场角度解决,将会大大增加他们的经营成本。背负巨额成本的民营院团与定期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国有院团在城市中竞争,将注定是一场力量对比极度悬殊的对决。

本文讨论的主要是演出经纪机构的盈利模式问题。在演出业三类经营主体中,演出场所和演出院团的政府色彩极浓,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市场主体。比较而言,自2005年《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取消涉外审批门槛以来,演出经纪机构的市场化程度已经达到了很高的程度,以往在演出经营业务范围、地域范围上的限制条款已经全部取消,演出经纪机构的民营化程度也非常高,国有的演出经纪机构在市场优胜劣汰中大大减少,占比例也越来越降低。据2009年统计的数字,各地民营演出经纪公司普遍占当地经纪机构总数的80%以上,但民营演出经纪公司规模普遍较小,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下的占68%,同时有49%的民营演出经纪公司员工人数不到10人。

目前演出经纪公司中有90%左右的是项目型演出经纪公司,以操作具体演出项目为主要运营模式和盈利模式。一个项目做好了能大赚一笔,做得不好就亏一笔,不好不坏的话,勉强维持公司运转。项目来了,公司上下大忙一阵,没有项目时,可以放假休息一阵。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周而复始地进行,公司发展与公司主要负责人的眼光、能力、人脉关系很大,可以说,一个人才可以支撑一个公司,一个人才流失也能搞垮一个公司。作为一个单体企业来说,这种粗放式的经营方式无可厚非,但作为一个行业来说,这将导致整个行业长期停留在低层次的经营方式上,难以逐步做强做大,难以形成稳定的盈利模式,长此以往就不可能有可预期的盈利目标,不可能有中长期的发展规划。

项目型公司的发展方向应该是品牌型公司。在一个行业做了一段时间,大概掌握了这个行业发展的规律,就应该逐步摆脱低水平的经营模式,逐步探索更为先进更符合市场发展方向的经营模式。品牌型公司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形成自己的品牌产品,创作推销自己的品牌产品和品牌艺人,在源头上控制整个产业链。如美国百老汇,长期授权经营自己的品牌剧目,年复一年地收获品牌产品的收益,无愧于百年老店的美誉。如港台艺人经纪公司,韩国艺人经纪公司,韩国近几年来大举进军艺人培养业,在韩国本土培养艺人取得巨大成功的基础上,开始进军我国内地选拔培养艺人新秀,抢占品牌艺人生产的制高点。二是形成自己的品牌营销模式,创作标准化的演出项目,实行规模化营销。如杭州金海岸公司,刘老根大舞台,在多家剧院不断复制销售自己的演出节目,实现利润的最大化。三是将自己做成品牌企业,在行业中独树一帜。凡业内的超大型项目,重大事件,品牌企业不参与其中则难以完成,或难以达到人们预期。如张艺谋,只要是国内的重大展演项目,非他领衔不行。目前在演出界,类似的品牌企业和领军人物还没有形成。

品牌型公司应该有比较成熟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成熟的商业模式有三个特点,一是可复制,二是成规模,三是可预期。一个模式不可复制就难以做大,不能做大企业发展就受局限;成规模是一个产业或一个企业做强做大的根本条件,是其实现质的飞跃的关键因素;可预期则能够制定长期战略规划,在行业内逐步壮大,也才能吸引外来投资者的青睐。从目前演出业来看,刘老根大舞台、杭州金海岸公司实现了盈利模式的复制,也实现了盈利状况的可预期,也达到了一定的商业规模,是基本成熟的商业模式。另外,就是美国“百老汇”品牌授权模式,“百老汇”做出品牌项目,然后通过品牌授权,或巡回演出模式不断复制,形成长期稳定的收益,这是更高层次的商业模式。

2009年颁布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将从事演出艺人签约、代理、推广的经纪公司纳入文化行政部门的管理范畴。在不远的将来,一大批演出艺人经纪公司将取得营业性演出经营资质,加入到演出经纪机构的行列中来。演出艺人举办演出活动将不再需要委托传统的演出经纪机构承办,由自身的签约公司直接举办即可。演出艺人经纪公司将控制除演出场所以外的整个演出产业链,对单纯从事中介业务的经纪公司形成冲击。可以预见,未来演出经纪机构将面临一次巨大的重新整合和调整,固守项目型经营的传统经纪公司将逐步退出市场。未来演出经纪的路怎么走,是值得传统演出经纪公司认真思考的重大课题。

稳定成熟的商业模式是行业走向成熟的标志,也是这个行业能够吸引外来资金注入的动力源泉。无论是风险投资还是长期投资,投资人首先要看的都是这个行业的长期发展,看的是这个行业是否能够形成稳定的盈利模式,是否能够为投资人带来稳定的投资收益。一个不能吸引外来资金进入的行业是没有发展前途的行业,也是很难发展壮大的行业。近来,已经有一些风险投资资金逐步将目光转向文化产业,转向演出业。另一方面,一些文化产业公司也开始主动走出去,加快上市引资的步伐,从传统的生产营销领域进入资本领域,一些演出业公司也将上市融资确定为近期发展目标。如杭州金海岸公司已进入上市辅导期,计划在2-3年内实现上市计划,筹集更多资金实现更快的发展。

演出业归根到底是文化行业,内容永远是第一位的,必须始终坚持内容为王的原则。现在国外引进项目占我国演出市场的很大一部分市场份额,这与我国拿不出好质量的、内容呱呱叫的演出产品有直接关系。有了内容丰富优秀的演出产品,再辅之以便捷的营销手段和营销渠道,我国演出业的春天一定会到来。

 2010-02-23  来源: 文化产业网  作者:李晓勇/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演出处副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