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亚朋友圈:北鸣燕蓟:驳逆向民族主义的“文化决定论”、“国民劣根论”:观念市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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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鸣燕蓟:驳逆向民族主义的“文化决定论”、“国民劣根论”:观念市场视角

发布时间:2011-12-31 16:52 作者:北鸣燕蓟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251次

  按语:十多年前,学者秦晖曾著专业厚重之长文《文化决定论的贫困——超越文化形态史观》(载于《学问中国》,江西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来驳斥流行经年的“文化决定论”(包括“文化基因论”)。但近来在围绕中国转型的议论中,又屡屡出现用新的话语形式的“文化决定论”或“国民劣根论”(实属另一种意义上的“逆向民族主义”)来解释和预测中国建立不了现代民主制,需要继续予以剖析,以厘清思维。笔者不揣冒昧,尝试以较为通俗简短的方式探讨这一问题。


  “文化决定论”、“文化基因论”中的“文化”,在定义上飘忽不定,内涵深不可测、外延大而无边,用其来解释制度,在方法论上就存在问题——就像用水来说明氢原子和氧原子的构成一样,逻辑颠倒错乱。因此,秦晖才在文章中以排除法来定义“文化”——“不可比优劣的是文化”。这一定义将“文化”限定在与人们日常生活相关的具体习俗之中(比如,“中餐”和“西餐”、“饮茶”与“喝咖啡”、“唐装”与“西装”等),从而对“文化决定论”釜底抽薪。其实,能够和“制度”相对应的,如果从精神性角度理解,与其谈“文化”,不如谈“观念”。讨论“观念”和“制度”的关系,比讨论“文化”和“制度”的关系,更有科学性、更有意义。


  “国民劣根性”的说法更经不起推敲,一个刚出生的国民,其观念世界除了动物性本能外,可称空白,需要后天吸收学习而填充,且可以变化,何谈“劣根性”?当然,在封闭时代,他/她周围的环境中存在着较为单一的观念和行为模式,他/她又被灌输,一般会被同化而呈现出与周围人相同的观念和行为模式——忽视了封闭时代背景的“文化决定论”也会以此为论据。而从“观念市场”(人类的各种观念并存组成的市场)的角度,则会有更宽广的解释。


  在受到地理环境阻隔的封闭时代,本来观念市场就有限,在专制之下,又处于管制和垄断状态,供个人选择的观念“商品”少之又少,加之既有的经济社会结构基本不变,观念市场难以推陈出新(纵有新品,也难逃“被扼杀于萌芽状态”),人们世代接受了大致相同的观念,而呈现出看似“一脉相承”的较单一的观念和行为模式(有的学者就将其命名为“文化”)。但这只是一定时期的状况,并不意味着持久。当地理阻隔被打破,观念传播的管理模式或主动或被动地放松后,观念市场多元化局面形成。这时,由于可选择的观念增多,群体中的一些成员会选择不同于旧观念的新观念,因为群体成员观念的演变而使该群体的观念形态(有的学者所称的“文化”)也在变化。


  早期的人类,由于地理阻隔,在不同区域发展,语言也千差万别,而且不同语言所包含的具体事物基于所依存的环境不同而不同。但由于人类在生物上的同种性(属于灵长目人科人属智人种),在思维能力上并无大的差异,对外界环境的适应和理解能力都较强。由人脑的智慧能力而产生出的语言都包含具象语言和超越具象的抽象概念。并且,更为关键的是,不同语言之间可以沟通转化(“翻译”),这就为人类观念市场的开放和自由竞争提供了条件。当某一区域的技术进步使得地理阻隔日益被打破后,与技术同步扩散的还包括观念(例如,直接的对科学的观念,较为间接的对人、人与人关系的观念等)。但是,某一人群中的人能否接受各种新的观念,首先要看他们能否接触到那些观念及其系统化知识,这就取决于观念传播所凭借的技术手段水平和人群的制度环境对观念传播采取的措施。大航海时代以来的人类历史,在技术手段上呈现出加速度之势,但在对观念传播采取的措施上却较为复杂。前者对后者形成冲击


  那么,为什么会有“普世价值”现象?从观念市场的角度,可能和“普世价值”中所包含的观念与不分族群的人类共同性(即“人性”——人之所以为人、之所以不同于动物之所在,俗语有“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之说,其生物基础可能就是不同于动物大脑的人脑;遗传学和基因图谱分析证明了人类是起源于共同祖先、基因相同度极高的生物;而更为有趣的是,从长时段来看,“人性”可能是处于日趋远离“动物性”的演化中)相通有关。可以这样说,在全人类观念市场开放的情况下,观念市场中的诸多商品与同时代的“人性”接近的程度可能决定着其被接受的程度。比如,一般而言,人对于“自由”和“安全”均有需求,但二者孰轻孰重则会变化。当科技进步给人类整体上提供越来越多的安全(即一种对未来的可预期性;科技进步的累积效应和加速度发展,对人类和人类所处的环境给出了越来越多的可预期的解释和更为关键的物质设施保障)时,人类对“自由”的需求也日益增多。这也就能够解释,曾大量贩卖奴隶的欧美国家后来又为什么废除了奴隶制(有研究证明,奴隶制下的劳动生产率是相当高的)——当反对奴隶制、主张劳动者人身自由的观念传播开来后,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而形成“主流力量”,从而超过了坚持奴隶制的原有观念。这更能解释,本来是强弱之争、丛林法则的国际政治,越来越多地加入了维护人的权利(权利是自由的体现)的因素,这一点自二战结束以来,特别是“冷战”结束以来愈加突出。


  但是,从观念的传播到制度的传播,还需要一个过程,中国学者唐世平在其著作《一个关于制度变迁的总体理论》中提出从观念到制度变迁的五个阶段:(1)关于具体制度安排的(新)观念的产生;(2)政治动员;(3)为争取到能够设计和主导具体制度安排(即确立具体规则)的权力而斗争;(4)规则的确立;(5)合法化、稳定化和复制。(A General Theory of Institutional Change, Routledge/Taylor & Francis, 2011, pp. 34~38)在这样的过程中,偶然性又发挥着关键作用。也就是说,具体某一人群的演变,存在相当大的偶然性。包括内部外部,具体时期、具体人物的具体决定直接影响着历史的进程(毕竟,在历史舞台上直接起舞的角色只占整个人群的一部分)。特别是当这一人群的不同部分在不同地理区位的演变出现明显差别时,背后的偶然性因素更加可见(例如,华人社会在大陆、台湾、香港、新加坡、东马来西亚、其他国家的不同走向;即使同处伊比利亚半岛、同为天主教国家、同有君主制历史的西班牙和葡萄牙,一个现行君主立宪,另一个却行议会共和制)。但随着技术进步和观念传播管理措施的放宽,这些人群中会出现相当多的人接受同一类观念的现象(“普世价值”的扩散现象)。


  如果说前述分析不太简明通俗,在方法论上,“文化决定论”、“民族劣根论”还存在的一个明显硬伤,则是一目了然的:当一些专家学者、媒体红人在以“文化基因”、“中国人国民性”说明中国人建立不了现代民主制时,他们除忽略了国人观念和行为在不同制度下的可改变性之外,甚至忽视了在台湾地区、香港、东马来西亚(沙巴和沙捞越)等全球多地华人聚居区的华人在民主法治上的不同于大陆中国人的践行,从而犯了“只顾一点,不及其余”的错误。此外,“文化决定论”、“民族劣根论”实际上是将某一时期出现的某一人群的形态长期化,属于静态僵化史观。


  如果要给“文化决定论”、“国民劣根论”贴上标签的话,那么,他们也属于“逆向民族主义”(笔者此处使用的“逆向民族主义”不同于国家主义者对反思本族历史和过往做法的同族人贴的标签),因为他们是要证明本族群的人建立不出或者运行不好基于公民权利平等原则的现代民主制。


  当然,“文化决定论”、“民族劣根论”这些言论本身也构成了观念市场中并不新鲜的商品,在信息多元化的时代,仍可供大家挑选。只不过观念市场中还存在他们的竞争者,本文就是其中之一。


来源: 共识网 | 来源日期:2011-12-31 | 责任编辑:鲁南珞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