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2月旅游攻略:新价值观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2:41:27

新价值观论

  新价值观论
在我们即将开始分析人和社会之前,我们还要讲一个至关重要的内容那就是“价值观”。新价值观论,是前面物的原理的推演的副产品,也是我后面对“人”和“社会”的认识之所以不同以前任何相关理论的关键。新价值观论就像一把标尺他把新旧价值观明显的区分开来。
新价值观的观点
这个观点来自,物的基本原理。其关键的是,认为,社会意识就是各个社会性物质的思辨的认识。社会价值就是建立在这些意识上的为了更进一步的实践而进行的判断。这里的社会意识,指的是具体的社会性物质的意识。这里要说明的是,任何社会意识都必然具是社会性物质作为主体的。换一句话说,一个社会性物质必然是发展的,它和任用样靠思辨不断应对现实。这时就有了认识的不断的发展,也必然就有了判断的不断变更,一个社会性物质认识和判断就是他的意识和价值取向。
这里有一个认识上的误区,我们认为一个社会意识往往牵扯许许多多社会性物质和人。其实从理论上看,一个具体的社会意识,都必然只能有一个社会性的物质是他的主体。
这是新价值观的核心原理。当然其中牵扯到其他原理。我会在后面更细致的说明,并对牵扯到的问题也做一些阐述。
上面的阐述大家肯定还有疑惑疑惑,下面我们做具体讲解。
价值的概念
最让我头痛的莫过于,价值的概念了?价值概念有几十种之多,可以说派别林立。
价值概念,有的从人的人脑的生理特征角度入手,把价值看作是一种感受,有的从实用的角度入手,认为有用的就是有价值的如此等等,花样百出。
本文不是为否认价值的认识必须受到人的生理特制的影响,也不为了否认价值和使用的关系。我不想陷入价值观的争论,因为这种争论,既有概念的争论,例如“价值”一词所指代的具体内容。也有意义的方法的争论,例如有人从感受的角度去探究价值。这些太繁琐而累赘。毕竟本文的的核心不是对“价值”进行详细的论述。
首先理清概念,什么是价值?价值有一个绝对的客观性吗?如果简单的把价值理解为具体的能量,这种能量应该是具有客观性的。但是问题没有那么简单。价值一词不是为了表达一升汽油可以产生多大热量,价值一词的用处是要解决问题的,所谓解决问题,就是要我们用来在普遍联系的世界里追问他的作用。也就是说这一升汽油能起多大作用。问题又回到了判断上。(这里要注意一个现象,许多语言里的“价值”,只是数量,数目或程度的代用,应严格区分他们的不同。)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又回到了,认识上。价值包含实质上的内容的,但是价值意义本其实是一种判断。所谓价值说的直白一点,就是“好坏”“作用”。
我们从新回到理论,分析一下这种好坏这种判断到底是什么?对于物理世界来说是没有好坏之分。也不存在判断和价值。之所以存在价值,是因为人类意识的存在,之所以人们要区分好坏是因为人的特征性。这个特征性就是用思辨去应对困难抗争自然。对于物来说,物是被动的,物的现实就是,客观下的具体情况。如果非要找一个类比,我认为可以这样理解物的“价值观”,就是物的不同时期下的特性特点。上一章我们讲到“物的模式性”。这种模式性就是内外客观因素改变而在物上的外显。这种内外因所应该包含两部分,一是,物内部更小的物生灭变化对这个物的影响,另一个是外力的改变。
我把模式性和价值判断看作是同一回事。模式性的存在,反映了某物发展到了某种程度。同时,这个状态的物,的状态又是一种客观性,这种客观性又成为了发展的前提。我把这个道理推广到人类层面,可以这样叙述。人对事物的判断是一个人认识高度的体现,同时这种判断所代表的认识高度,又时继续进步的基础。
说了这么多,到底价值是什么呢?价值就是,人和物质的社会形态作为实践的主体,在实践中体现为其认识并以新实践为目的对相关事物的判断。(仓促定义,多有遗漏,但意思是这样。)
二,价值观
什么是价值观?关键就在于一个“观”字。所谓“观”就是观点。观点是被用来说的。所有说的东西,都是具有意识取向的。意识取向,又由于意识是人的主要特征,通常反映了表达者所受到的社会意识的作用。所以价值观就是标志着社会意识立场的,个体的观点表达。这也是物和物的组成物的关系的体现。
物事层叠的,根据物的原理,各种社会组织,甚至整个人类都是物。这些物的社会形态,有一个和人一样的特征,那就是思辨。当然物的思辨,是由个体的思辨而实现的。那么这就能证明物的社会形态就能思辨吗?物是具有发展过程的,他的对外关系,同样是以思辨的形式存在,并能不断的总结应变实践。之所以我们很难接受这种观点,是因为物质的社会形态近乎飘渺虚幻。让我们说不清那些是他的组成部分,怎么组成的。(具体怎么组成不是我们现在要讨论的)但是,物质的社会形态,虽然很特别,但是他是完全符合物质原理的,从本质上讲,社会物质和自然物质没有差别。
什么是个人认识,我想我已经讲的比较清楚了,那么什么是社会认识呢?首先要理清一个问题,社会意识,是那个的社会性物质的意识?不论那些社会物质如何嵌套,意识必须具有一个主体。在社会中有无数的社会性物质。小到家庭,单位,大到民族,国家。可能一个社会意识涉及到许多大大小小的社会性物质。但是这个社会意识必定只是一个具体的社会物质是他的主体。(这一点绝对不能含糊,这是物的原理最基本的观点)
要详细将价值观,就必须讲社会意识和社会物质以及个体的关系。那么怎么阐述它呢?首先我们要明白两个问题,意识社会性物质对个体的影响,这种影响既有强制性暴力的也有影响作用的。常见的感受,蒙蔽,和迎合整体以获得大家的协助等都是社会性物质发挥作用的表现。第二个问题,这里的“作用”既有可能是源自核心趋势力,也有可能是作为物的一个下级的下级而被左右。通常社会很复杂不易分辨他们的区别。任何个人的价值观,都是对社会性物质自身的显现。同样任何有计划的暴力也都是社会性物质自身的体现。社会关系说白了就是这种关系。这个关系不是什么“纲目”。而根本就是整个社会,包括它的任何最细微的末节。
这种关系,说白了只不过就是这种基本的物的原理上的关系而已。当然其中因为客观因素的不同会表现出许多独特的形式和结构(例如,最独特的就是,一个人在不同时段具有不同的运行核心,并不断变换。),但是这独特的东西不会超出物的基本原理。正因为如此,搞清社会中的这些基本的社会意识和个体之间的基本关系是真正逻辑的分析社会的基础。
真理与“普世价值”
什么是真理呢?辩证法说,真理是切实但不断变化的。说白了真理就是价值判断。
在客观的世界里,没有任何价值称之为,“对错”“普世价值”的东西是客观自然的终极的。一切的价值都是社会性物质和个人的判断。这种判断是其认识的阶段性表现,也是其继续进步的基础。正如物有一个唯一的未来一样,真理作为实践的总结和基础,在客观上必然可以具有正确性。所以真理是切实存在的。
那么,普世价值存在吗?普世价值暗含着“永恒不变”的意思。所以不存在普世价值。
顺便说一个有趣的话题“道理是说不清楚的”。这个道理从何说起呢?问题就出在这儿,社会性物质有无数种,在同一个问题上出现几个价值判断是常有的事。这就造成了一个有趣的问题“道理是说不清的”。那么真的没有对错了吗?不是的,对错是价值判断。在大点的社会问题上也称为“真理”。真理是存在的,这毫无疑问。问题在于,讲道理是辩论,辩论就是要用语言的方式去推逻辑。你讲的清楚吗?认识相对的,如果非要打破沙锅问到底。最终你肯定会说不清楚。所以道理是说不清楚的。
那么就不能让对方认识到你说的道理了吗?不是的,让清楚道理的方法不是雄辩,而是让对方参与进来,切实的去认识它。
小结
前面已经说了。社会上的万事,其实是遵循物的基本原理的。这种遵循不是纲领性的而是完全的彻底的。
本文的意义叫在于把纯自然世界的原理拉向社会和人。正如我在本篇开头所说的那样,价值观是连接前文的物的原理和后面要写的社会和人的论述是链条。我们将可以清晰的逻辑的认识整个社会和人这也是我们本书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