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nning man gray:盐城纪委---常怀敬畏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常行惠民之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2 00:07:52
常怀敬畏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常行惠民之实
建湖县教育局   朱卫星

    2月23日,中央召开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全国上下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热潮。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如何贯彻《廉政准则》,保持勤政廉政,笔者以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常怀敬畏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常行惠民之实,方能使头脑清醒,言行一致,使《准则》成为自己的人生指南。
    一要常怀敬畏之心,坚持“两个带头”,增强“三个意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古往今来,“官有所畏,敬畏法纪”是官场中的一种共识。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更应有敬畏之心,惟如此,才能有一身正气,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拥护。《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其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行使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可以说,《准则》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如果党员领导干部财迷心窍、官迷心窍、色迷心窍,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重则身败名裂、断送前程、祸及家人。因此,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对《准则》心存敬畏,抓好《准则》的宣传学习,把《准则》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此外,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
    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过程中,要坚持“两个带头”,增强“三个意识”。“两个带头”,即机关全体同志带头、教育干事和校长带头,要起好表率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机关的全体同志,无论职务高低、年龄大小、资历深浅,都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能有任何特殊感、优越感,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自觉接受基层同志和全社会的监督。如果出现违反规定、有令不行的现象,对有关责任人将从严处理;广大教育干事、校长也要起好带头作用,要为学校其他干部、广大教师树立良好的榜样。干事、校长与教师的接触最多,接受的民主监督也最广泛,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会直接影响到自身的形象,影响到教师的情绪,影响到学校工作的开展。“三个意识”,即: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每一位党员、干部的重要职责,应该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是党员、是干部就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和民族的兴衰,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这就是大局,维护大局的思想要牢牢地确立在每一位党员、干部的头脑中。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到尊师重教良好社会氛围的巩固,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稳步发展,从若干正反事例中,我们能够更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我们相信,只要机关全体同志和教育干事、校长带好了头,只要我们将党风廉政建设与自己的责任、社会的大局、事业的发展紧密联系起来,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一定能取得更大的成绩。
    温家宝总理曾坦言:“天下之事,成于惧而败于忽”。但敬畏之心,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尤其是党员干部职位越高、权力越大时,“胆子”便会越来越大,容易变得“天不怕、地不怕”,其实这最可怕。当然,心存敬畏,不是叫人在工作上缩手缩脚、瞻前顾后,而是要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时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头脑清醒,严格自律,成就事业,同时也成就自我。
    二要常修为政之德,加强廉政教育,突出重点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常修为政之德,对权力要怀平常之心。《廉政准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的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领导干部要规范、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就必须用一颗“平常心”看待自己手中的权力。要清醒认识到“做官一张纸,做人一辈子”,权力来自人民,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这些基本道理。清人申居郧说得好:“做官时,要往前日想一想:我原不是官;又要往后想一想:我不能常有此官。寻取真我,方有着落。”我们机关全体同志带头、教育干事和校长既是教育教学管理者,更是服务者,为学生的发展服务,为教师的发展服务,已成为我们的行动指南。为学生的发展服务,凡是有利于学生发展的事情,我们都千方百计办好;为教师的发展服务,就要关心教师的生活状况,使教师安心工作;更要搭建舞台,创造条件,完善舆论导向机制、保障实施机制、激励制约机制,激励教师岗位成才。
    常修为政之德,不为物欲所惑。江泽民同志也曾用古训告诫领导干部:“大厦千间,夜眠七尺;珍馐百味,无非三餐”。我们机关全体同志带头、教育干事和校长要经常用《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要像古人那样“一日三省吾身”,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
    在当前,我们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要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树立良好形象。在一些教育收费热点问题如学生保险、教辅用书、统一着装、报刊征订等方面,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严格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另一方面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征求意见,教育局定期对学校收费工作进行审计督察,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有效防止教育乱收费行为的发生。二是严肃招生纪律,很刹职中、中专学校贿招风,“如果说乱收费使我们学校不光彩,那么贿招卖学生就更使我们无脸见人”。因此,任何学校绝对不允许以给回扣的方式贿招学生,同时被招学校的任何人也不得向招生学校索取钱物。还有高中招生宣传,实行教育局扎口管理的办法,规范招生秩序。三是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我们确立了党风、政风、行风一起抓的工作思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职能工作、分管工作一起部署,一同检查,一并考核。继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严格按章办事,做到公开透明。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推行“阳光政务”、“阳光校务”,自觉接受监督。阳光操作干部晋升、教师招录、选调工作,干部晋升、新教师招录、农进城教师选调的整个过程做到公开选聘方案,公开选聘程序,公开选聘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要常行惠民之实,狠抓教育质量,提高社会信誉,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为政之要,以民为本。只有常行惠民之举,常思安民之道,人民群众才会信任我们、亲近我们、支持我们,执政基础才会牢固。我们要以真挚的感情对待群众,以真诚的态度倾听民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让百姓生活得更好。我们要常行惠民之举,把保障、改善民生作为我们工作中的头等大事、首要任务来抓,将更多的精力、时间和财力用在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上,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成果。
    纵观建湖教育的发展,当前各级各类学校已经从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阶段过渡到提升办学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新阶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升学校内涵、全力提高教育质量正成为建湖教育的中心任务。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为中心,坚持“高位均衡、加强管理、内涵发展、提高质量”的方针,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加强管理为抓手,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全面普及学前教育,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高中办学质量,不断提升建湖教育的整体办学水平,全面加快教育强县建设进程。
说一千句漂亮话不如干成一件实事,这要求我们平时对待工作时要端正态度,要认真去做、用心去做。牢记“金碑银碑不如老百姓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夸奖”,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常行惠民之实,才能得到群众赞誉而最终不负组织重托。当前,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务实效,少干那些缺德的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把工作的着力点真正放到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上,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推进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