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国十大青年:党史资料:我国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情况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3:52:25
 标签:

历史

党史

史料

文献

分类: 史料荟萃

党史资料:

 

我国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情况

 

    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同农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一样,是必要的一课。

  1949年3月5日,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指出:“占国民经济总产值90%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是可能和必须谨慎地、逐步地而又积极地引导它们向着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的,任其自流的观点是错误的。必须组织生产的、消费的和信用的合作社和中央、省、市、县、区的合作社领导机关。这种合作社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在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政权管理之下的劳动人民群众的集体经济组织。”又说:“单有国营经济而没有合作社经济,我们就不能领导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逐步地走向集体化,就不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到将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就不可能巩固无产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权。”(《毛泽东选集》1964年版第4卷第1433、1434页)

  刘少奇在同年5月《谈几种合作社的分工》中,对手工业主张从供销入手,先办“手工业供销合作社。为手工业者收购原料,推销出口产品。”还谈到合作工厂,说“合作工厂……是高级的合作组织,目前条件还不成熟,不好组织。”“要办广大群众需要的、容易办的合作社。”同年6月,他在《关于新中国的经济建设方针》中,把“合作社经济列为国民经济成份之一。”它是在各种不同程度上带有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1950年7月他在《合作社的目的和性质》中说:组织“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目的,是独立生产的小手工业者和家庭手工业者自愿地将自己当作生产者联合起来,凑合股金,建立自己商业的和生产的组织,去推销自己的手工业产品,并购买原料及其他生产资料,同时在可能的条件下组织生产的合理化与提高生产技术,以便扩大产品的市场,比较高价地出卖产品和比较廉价地买到原料及其他生产资料,避免商人的中间剥削,提高产品的数量和质量。”

  同年9月,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中规定:“合作社经济……为整个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府应扶助其发展,并给以优待、鼓励,扶助广大劳动人民根据自愿原则,发展合作事业。”

  我国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是通过合作化道路进行的。它的指导思想是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改造小生产的原理,结合我国国情,在建国初期,及时制定了恢复和发展手工业生产和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政策,采取从供销入手等积极措施,充分发挥手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它的方针是:“积极领导,稳步前进”,做法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由上而下地发动,采用说服、示范、国家援助的方法,启发和帮助手工业劳动者按照自愿互利原则逐步组织起来;目的是帮助他们发展生产,解放生产力,发挥他们固有的生产经营灵活、产品多种多样、能够适应人民不同需要和市场千变万化的需要的优点,帮助他们克服规模细小、资金短缺、设备简陋、技术落后及封建保守、行会观念、生产盲目、自发倾向等弱点,改变旧中国小生产被压迫、受剥削和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矛盾。这是由个体私有制变为集体公有制、由小生产变为大生产的主要途径。

  我国手工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提出后逐步加快的。1955年上半年以前的几年里,总的来说,发展是快的,也是稳步前进的。1955年下半年开始,进入合作化高潮,由于对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估计偏高,头脑发热,急于求成,合作化运动的发展显得过快、过急,给以后的工作留下了一些后遗症。党中央察觉后,做了一些实事求是的纠正。手工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大致可分为3个阶段。

  一 着手典型试办,逐步摸索前进

  1949年到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国家一方面根据需要和可能,帮助恢复和发展了手工业生产;另一方面又积极引导个体手工业向集体化和现代化方向发展,有重点、有步骤地对手工业合作社进行了典型试办,摸索前进。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手工业,是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长期掠夺压榨,加上长期的战争破坏,致使本来就很不发达的中国经济(包括手工业)濒临崩溃的情况下,进行恢复生产的。当时手工业者的迫切愿望和社会对他们的要求,都是迅速恢复和发展生产。因此,党和国家的政策,主要是帮助手工业劳动者克服困难,恢复生产。一方面充分发挥个体经营的积极性,对那些资金不足和采购原料有困难的个体户,组织加工订货,给予银行贷款,支持他们搞好生产;对那些失业、生活无着的手工业工人,组织他们建立生产互助组织,进行生产自救,积极为他们的生产和经营提供方便。另一方面,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发展前途教育,选择了一些觉悟较高又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手工业劳动者,重点试办合作社,以便从中摸索经验,树立旗帜,逐步引导手工业劳动者组织起来,为广泛开展手工业合作化运动准备条件。这些积极措施,加上全国解放以后,社会政治经济条件的变化,使解放前濒临绝境的手工业生产得到了较快的恢复和发展。

  典型试办。当时首先组织起来的,是以革命积极性最高的手工业失业工人和贫苦的独立手工业劳动者为主体,选择同国计民生关系最密切的棉织、针织、服装鞋帽、铁木农具、建筑材料、木材加工、食品加工、造纸等行业为重点,组织了第一批手工业合作社。其中最著名的有从“三把鎯头”起家的上海市铁床合作社、从“破铜脸盆”熬糖起家的北京市第一食品合作社、由24名木杆秤工人组织起来的武汉市度量衡生产合作社,和由217户红炉手工业炉主组织起来的山东省潍坊市新胜红炉合作社等,后来都成为我国手工业合作社的旗帜和骨干。同时,对于一般的个体手工业户,还从供销入手,通过发原料、收成品,组织了大量的加工订货小组。国家商业部门对这些小组,不是单纯的买卖关系,而是通过供销业务,组织生产。这样做,不仅有利于个体手工业者逐步克服供销困难,摆脱商业资本、高利贷资本的控制和剥削,而且有利于国家掌握货源,稳定市场,扶助和发展手工业生产,并为进一步实行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打下基础。

  但是,也应当看到,不少已经组织起来的合作社,由于经验不足,缺乏明确的方针和必要的制度、办法,带有很大程度的自发性。有人就认为:“国家工业化,手工业可有可无,”“手工业落后,应当逐步淘汰。”搞手工业工作前途不大。针对当时存在的主要问题,1950年7月,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召开的中华全国合作社工作者第一届代表会议,总结了解放区和建国初期合作社运动的经验,为引导合作社走上正轨提出了明确的方针。刘少奇、朱德到会讲了话。刘少奇说:“过去的合作社工作是有成绩的,但一般还没有走上正轨。”“主观原因是办合作社的方针不明确,办法不完全。”“客观原因是中国过去没有办合作社的经验,没有办合作社的传统,合作社对我们是一个新问题。”会议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草案)》呈请中央人民政府审查通过并公布施行的决议,关于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章程、关于基层合作社和各级联合社章程准则草案的决议,并选出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理事和监事。

  会后,各地在狠抓手工工业生产恢复和发展的同时,加强了对已有手工业合作社的整顿工作和新社的典型试办。但存在的问题还不少。1951年6月,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总结了总社成立一年来的手工业工作,明确了手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发展手工业合作社的方针,任务,有计划、有领导地对原有合作社进行整理,先整顿、后发展,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而不是资本主义方向,发展的道路是由个体到集体,由手工到半机械化进而机械化,由小生产过渡到大生产。会议认为,当前的工作重点,是面向农村,为农业生产服务,同时为城乡人民生活需要服务,为工业、基建和交通运输服务、为出口需要服务。会议制定了我国第一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章程准则(草案)》,初步明确了手工业合作社的性质、目的和任务,并规定了组织合作社的六条基本原则,即:(1)入社自愿;(2)每个社员必须参加社内劳动,并按照工资比例缴纳股金;(3)主要生产资料,如进行集体生产所必需的工具、机器、设备、厂房等应当公有;(4)实行按劳分配的工资制和劳动分红制;(5)合作社雇工不得超过社员人数的15%,资本家不得入社;(6)合作社必须实行民主集中制,由社员参与生产和业务的管理。

  1952年8月,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召开了第二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研究了建立生产合作社联合社问题,修定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章程准则(草案)》。会议着重总结这一时期组织和管理合作社的经验。强调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就地加工、就地销售为主,有调查、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发展,组织一个,巩固一个。9月30日,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颁发《市(县)工业生产合作社章程准则(草案)》。明确手工业合作社是手工业劳动群众的集体经济组织,它的发展意味着资本主义经济活动场所的缩小,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动摇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

  三年恢复时期,手工业生产迅速得到恢复和发展。全国手工业从业人员由1949年的585.5万人增加到736.4万人(如果包括广大农村集镇的1200多万农民兼营性手工业生产人员在内,合计约2000万人),产值由1949年的32.3亿元上升到73.2亿元,达到解放前最高年产值——1936年产值的96.6%。全国手工业合作社由1949年的300多个发展到2700多个,社员由1949年的8.8万多人发展到25万人,产值增加到2.5亿元。这个时期的手工业生产合作工作是稳步前进的。

 

  二 手工业合作社的普遍发展

  1953年,我国进入国民经济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党中央正式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以后,各方面对手工业产品的需要大量增加。这时,分散、落后的个体手工业生产同国民经济不断发展的需要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同时由于前一时期手工业合作社的典型示范作用,广大手工业劳动者和手工业工人纷纷要求组织起来,参加各种类型的合作组织。从此,手工业合作化运动进入了普遍发展的新阶段。

  1953年9月8日,周恩来详尽地作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报告。11月20日至12月17日,全国合作总社联合总社召开了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第三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会议过程中,刘少奇听取了总社代主任程子华关于会议情况的汇报,并作了《关于手工业生产合作社问题》的指示,首先着重讲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任务,同时讲了为什么要对手工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和手工业合作化的目的、组织对象和生产关系的改变,强调集体经济要保持稳定。朱德在会上作了《把手工业者组织起来,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报告,强调手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改造的必要性。他主张把个体手工业者组织起来,应该是从实际出发,采取灵活多样的不同形式,循序渐进,由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绝对不要规定一个死格式到处硬套。会议根据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的精神,总结了几年来党对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三种组织形式和初步经验,明确了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要采取“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党中央批转了这次会议的报告,并发布了指示,要求“各地切实办好现有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取得经验,树立榜样,作为广泛开展手工业合作化运动的必要准备。……并成立各级手工业管理机构和各级手工业联社。”这次会议为手工业合作化的全面发展铺平了道路。

  各地在贯彻执行第三次全国手工业合作会议精神时,一般都很注意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和手工业劳动者的要求,采用多种多样的灵活组织形式,引导手工业劳动者根据自愿互利原则组织起来。既反对要求过高过急,贪多贪大,盲目发展,也反对放任自流,听其自然,停步不前的倾向,并继续注意整顿和发展相结合,注意培养典型,树立榜样,因而手工业合作化工作进展得比较顺利,比较健康。

  在注意发展手工业合作社的同时,各地人民政府的手工业管理部门,还注意加强了对个体手工业的领导和管理。目的是了解手工业情况,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指导其发展方向和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平衡价格,稳定市场,逐步减少和克服其盲目性,有步骤地引导他们走合作化道路。

  1954年11月,国务院决定成立中央手工业管理局。12月召开第四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会议总结了1954年的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工作,确定了1955年的任务,讨论了基层社的社章草案,并成立了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筹备委员会,朱德代表党中央到会作了“要把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办好”的重要讲话。陈云作了《解决私营工业生产中的困难》的讲话。他在分析当时工业生产中的矛盾和解决办法时,指出:“对手工业合作社生产的发展,要加以管理和控制”,“手工业合作社宁可慢一点,使天下不乱。如果搞太快了,就会出毛病。”(《陈云文选》1949年——1956年第269、270页)这次会议是我国建立手工业专管机构后的第一次重要会议,它继续总结了3种组织形式的发展经验,着重研究了当时供产销不平衡的复杂情况和一系列政策问题,确定了1955年我国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中心任务是:继续摸清主要行业的基本情况,进行统筹兼顾,全面安排;整顿、巩固、提高现有合作组织;适当发展新社。到1954年底,全国手工业合作社(组)发展到4.1万多个,拥有社(组)员113万多人,(另有自发组织的社、组员113万人,相当于合作社、组员的总数)全年产值11.6亿元。应当说,1953年、1954年两年的发展已经是够快的了。

  1955年5月,中共中央在批转会议报告的指示中再次指出:手工业“是地方工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强调“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地方工业部门应在对各种经济类型工业进行统筹安排时,必须对手工业的安排与改造同时予以考虑,将手工业部门的各种计划,首先是供产销计划逐步纳入地方工业的计划之内”。

  在1953年到1955年上半年手工业合作社的普遍发展中,大家都很重视新中国建立以来各地群众创造的3种主要组织形式。即经过手工业生产小组、手工业供销生产社或经过这两者中间的一种,过渡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是由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的一种发展过程。但并不是都经过这个过程,而是因地制宜,因社制宜。

  关于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组织对象,在第三次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前后,一直是各级手工业合作社的领导机关摸索研究的一个重要的政策问题。进一步明确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主要组织对象为手工业独立劳动者(小手工业者)、家庭手工业者和手工业工人;而手工业资本家不应吸收入社,对他们要通过加工订货、统购包销、公私合营等国家资本主义形式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各地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建立,从1951年开始到1953年先后成立的有省、市级14个,县、市级19个。手工业合作社的全国性的领导机关,1954年以前是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1954年12月后是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各级手工业联社,是各种形式的手工业合作组织自愿组成的联合经济组织,是手工业合作社的直接的组织领导和业务领导机构。同时,为了加强手工业工人和手工业劳动者的团结,加强手工业集体劳动者和个体劳动者的团结,并发挥他们的生产积极性,不少地区除采取召开手工业劳动者代表会议以外,还组织了手工业劳动者协会。

 

  三 手工业合作化高潮

  1955年7月31日,毛泽东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报告,10月4日在党的七届六中全会(扩大)上的讲话,促使手工业改造也逐步掀起了高潮。

  农业合作化运动步伐加快,对手工业产生了强烈影响。手工业者要求组织起来的情绪也十分高涨,建社速度也明显加快了。据统计,1955年6月到12月半年内,全国手工业合作组织从4.98万多个发展到6.46万多个。社(组)员从143.9万多人发展到220.6万多人,增加了53.5%。特别是1955年12月,毛泽东在《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序言中批判了所谓“右倾保守思想”,并说:“中国的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应当争取提早一些时候去完成,才能适应农业发展的需要”,“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速度问题,在1956年上半年应当谈一谈,……”(《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223页)以后,既形成对手工业合作化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也形成对手工业战线干部的巨大压力。

  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筹委会于12月9日召开了全国重点地区手工业组织检查工作座谈会,检查了所谓“与总路线要求不相适应的保守思想”,提出“加快发展,迎接高潮,全面规划,计划平衡”的新的组织任务。接着于12月21日至28日,召开了第五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会议研究提出了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要基本完成对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全面规划。1956年1月7日党中央批转了这个全面规划。规划的总要求是:1956年组织起来的社(组)员达到全国手工业人员总数的70%,1957年达到90%,1959年至1960年全部组织起来。按照当时的实际情况,这个速度已经过于快了,但实际的发展速度又大大超过规划的要求,这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一系列问题。历史已无可辩驳地证明:所谓“与总路线不相适应的保守思想”是不存在的。1955年12月底,刘少奇听取了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筹委会主任白如冰关于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情况的汇报,做了重要指示。指出:要保持手工业特点,注意发展速度,集中生产与分散生产要适度,花色品种不能减少,质量要提高,要加强领导等等。所有这些,为1956年的合作化高潮做了一定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使手工业合作社的领导工作没有出现太大的混乱。

  第五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刚刚结束,正当历史翻开1956年第一页的时候,中国的农业、资本主义工商业和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就象大海的层层波涛一样,汹涌澎湃,掀起了一个又一个高潮。首都北京涌起了第一个巨浪。在郊区县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带动下,城市工商业者1月1日上街游行,首先提出了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的申请。从1日到10日,全市各区的个体手工业者,有的挂起“迎接合作化”的大标语,要求入社;有的自动串联,酝酿建社;有的成群结队,申请报名入社。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势不可挡,掩盖了领导和群众各种各样的实际问题和思想问题。1月10日,全市10个城区和近郊区29个行业的手工业者,分别集会,庆祝了全行业实现合作化。有5.38万个个体手工业者入了社。至此,北京的社(组)员人数就达到全市手工业从业人数的95.6%,基本上完成了合作化。1月15日,在天安门全市庆祝社会主义改造胜利大会上,北京市手工业合作社社员代表徐淑芹,代表全市手工业者登上天安门城楼,向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呈交了北京市实现全行业合作化的报喜信。1月30日,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筹委会在政协二届二次会议开幕式上,代表全国手工业合作社(组)员向中共中央呈交了报喜信。

  1955年上半年以前的手工业改造工作,步子本来比较稳,具体政策也比较明确,民主办社和自愿互利原则执行得也比较好。下半年实际情况是:控制不住了。热火朝天、轰轰烈烈、势不可挡,反映了当时群众社会主义积极性一面,不能泼冷水。当时批农业合作化中的“小脚女人”,提出手工业改造“也应当争取提早一些时候去完成”,造成急躁冒进。1956年3月4日,毛泽东以及邓小平、陈云、彭真等听取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筹备会汇报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情况时,毛泽东还是说,“个体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速度,我觉得慢了一点。今年1月省委书记会议的时候,我就说过有点慢。”但他也察觉到一些问题,指出:“你们说,在手工业改造高潮中,修理和服务行业集中生产、撤点过多,群众不满意。这就糟糕!”这篇讲话的主题是强调:“加快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264-265页)

  1956年底,全国组织起来的手工业合作社(组),经过调整为9.91万个,社(组)员达到509.1万人,占全部手工业从业人员的92%。1956年产值比1955年增长15.61%,其中集体手工业产值比1955年增长2.68倍。至此,中国手工业基本上实现了从个体经济到集体经济的伟大变革,初步建立起了新型的社会主义集体工业经济。从总体来看,发展方向是对的,成就是主要的。但是全国手工业合作化高潮,是在当时对整个社会主义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单一”的影响下发生的,用一轰而起的群众运动方法,去实现个体劳动者所有制改造的复杂任务,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偏差和失误。同时对保留一部分手工业个体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经济补充的积极作用也认识不足,把一些本来可以不组织的个体户,也组织起来了,给后来遗留下大量的调整、整顿工作和不利影响。

  由于党中央、国务院及时察觉到高潮中出现的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中心是解决过多地集中生产和统一经营等问题。经过调整、整顿,继承和发扬了手工业的优良传统,促进了合作经济组织的巩固和发展,使工作未受重大损失,并初步显示出合作化后集体经济的优越性。

  我国手工业改造既有成功的经验,又有失误的教训。这些经验教训,对促进新时期集体工业的发展,具有现实意义。表现在经济工作中,要坚持尊重实践,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坚持集体经济长期存在,稳定发展;坚持按集体经济性质和特点办企业;坚持按劳分配原则,正确处理集体工业企业的分配关系;坚持技术进步,加快人才培训等。发扬这些经验,将促进集体工业企业顺利地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