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装刹车盘: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要准确把握几个辩证关系--中国共产党新闻-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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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要准确把握几个辩证关系

张天上 2010年03月11日09:38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要准确把握几个辩证关系--中国共产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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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政准则》的正式颁布,是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标志,是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大举措。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是当前和今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上,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为契机,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告诉我们,事物的发展都是辩证统一的。只有准确把握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才能更有力更有效地推动事物进一步向前发展。在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中,也要注意准确把握几个辩证关系,才能把《廉政准则》真真正正落到实处、带出实效。

  一是要准确把握廉政建设与服务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发展为第一要务,廉政建设必须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廉政准则》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的廉政制度中的基础性法规。中央颁布实施《廉政准则》的根本目的,就是要通过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手中权力的运行,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而形成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因此,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必须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个全党重大政治任务来进行,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实实在在的成果来检验《廉政准则》的落实成果。

  二是要准确把握监督干部与保护干部的辩证统一关系。权力是把“双刃剑”,既可以用来为民谋利,彰显高风亮节,也可以用来为己牟利,成为人民罪人。《廉政准则》从八个方面、五十二种行为表现上对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运行设立了禁止性规定,这些禁止性规定设定了防止党员领导干部滥用权力的“高压线”,同时也标示了保护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领导干部自我保护的“安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只要在“高压线”外行使权力,不具私心,不谋私利,为了科学发展,哪怕是工作失误,也是处在“安全区”内,不会出现大的错误和问题。因此,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认真地、全面地、有力地贯彻《廉政准则》,不是要打压干部,而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真正的关心和保护。

  三是要准确把握廉洁自律与干事创业的辩证统一关系。“不廉无以立身,不勤无以成事”。我们能不能在国际金融危机带来严重冲击的形势下,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能不能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过程中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成功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关键。只有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既廉政又勤政,想干事、能干事又能干成事,既遵纪守法又解放思想,才能带领全国人民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不仅要让党员领导干部干干净净做人,还要让党员领导干部勤勤恳恳做事。因此,我们要把滥用职权、失职渎职与工作偶有失误区别开来,把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与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区别开来,把拉投资促发展与傍大款谋私利区别开来,把公款游乐与学习考察区别开来,充分激发党员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四是要准确把握《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的辩证统一关系。《廉政准则》是反腐倡廉制度中的基础性法规,许多要求和规定还是总体性、原则性的,它的功能,是从正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廉洁从政方面的禁止性要求;而《党纪处分条例》的规定,则提供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的党纪处理依据和定性量纪标准。就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而言,《廉政准则》提出的廉洁自律要求,显然比《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的违反党纪的行为更严格、更全面,同时《廉政准则》总则中的“五个必须”也着重强调了对党员领导干部从政道德的要求,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从严治党、注重预防和关口前移的精神。两者虽然分工不同,但却具有内在的逻辑联系,不能割裂开来。《廉政准则》的实施细则,必须结合《党纪处分条例》来加以制定;违反廉洁从政要求的行为,也必须结合《党纪处分条例》来加以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