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 t cry乐评:杨明奇:保障性住房如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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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明奇:保障性住房如何保障?  http://www.gmw.cn 2011-12-26 13:04:16 来源:光明网  [字号:大 中 小]

保障性住房如何保障?

——对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管理监督机制的思考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这曾是唐代大诗人杜甫倾心向往的盛世美景,但在那时却是世外桃源里才能圆的梦。今天,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大规模实施保障房建设的战略决策,正在使这一梦想真正变为现实。如何把这件得民心、顺民意的事办好、办实,确保圆满完成规模庞大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极为复杂难解的新型民生课题。破解这一难题,可谓千头万绪,但建立健全管理监督机制、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顺利推进无疑是关键一环。根据调研掌握的情况,笔者认为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监督机制建设主要应做到以下方面:

一是思想观念更新要确保到位。保障性住房建设是新生事物,涉及保障公民生存公平和生存权利,需要突破许多传统的的思想认识和政策禁区,完成住房政策和发展观念的转型。然而,一些地方的领导思想却不能及时扭转,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心存疑虑:有的担心保障房建设会造成住房市场活力的下降;有的认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只是权宜之计,不会坚持多长时间;有的觉得把有限的政府财政投资保障性住房会影响经济的发展;有的坚持保障性住房只应保障贫困家庭有房住,不应保障贫困家庭有住房,更不能保证好地段、好环境;还有的考虑现在是市场经济社会,保障性住房主要由政府投资,会造成新的社会不公平,等等。这些认识误区,禁锢着一些领导干部的头脑,导致有的地方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表面服从、口头拥护、行动滞后,过多强调本地情况特殊、财政困难,没有把住房保障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保障性住房建设步子缓慢;有的地方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定位不正确,发展保障性住房成为一种临时性帮困性福利措施,在追求人均安置面积的指标下,大量保障性住房选址偏远、缺少公共配套设施,居民生活缺乏便利度,尚未在长远战略上规划如何使保障性住房发展与城市发展、商品房市场发展节奏相协调;有的地方管理监督不力,存在“重工程建设、轻制度完善”、 “重施工进度、轻质量监督”、“重完成任务、轻社会效果”、“重实物分配、轻环境建设”、“重进入机制建设、轻退出机制完善”、“重政府主导、轻公众参与”等倾向,出现了保障性住房质量不合格、分配不公开公平等一系列问题,引起社会非议。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必须走出这些认识误区,正确理解保障性住房建设与住房市场、与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与民生福祉之间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克服为保障而保障的敷衍思想,及片面追求政绩的投机行为,以强烈的责任感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使保障性住房成为一种符合城市可持续发展趋势,达到住房区位选择、发展时序、居住质量和谐统一的保障。

二是管理监督机制建设要确保到位。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的协调推进机制,规范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住房保障决策咨询委员会,广泛吸收社会各方参与住房保障的规划计划、政策规则的制定,形成市、县(区)、(镇)社区、街道点线面相结合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网络,定期检查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土地供应、资金落实、建设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跟踪督察落实,加大考核问责力度,确保实现住房保障责任目标。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督导检查,建立常规性和突击性、抽样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制度,按时间节点检查、按质量标准审核,严把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工程质量、配套建设、小区绿化和工程验收关,确保建设进度和工程建设质量。高度重视资金监管,完善、落实资金管理制度,定期公布检查结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专项检查,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内部监督,形成严密无缝的质量监控网络,让建筑施工单位不敢偷工减料,让职能监管部门不敢敷衍塞责,使保障性住房成为安全工程、优质工程。加强对保障性住房享受对象的监管,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基层社区进行调研分析,摸清保障性住房的阶段性需求状况,严把资格认定关口,强化跟踪调查核实,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加快建立保障性住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和个人信用系统,完善保障对象收入、财产和住房情况跟踪监测制度,构建市、县(区)、镇(街)三级联动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逐步形成保障对象家庭收入和住房现状监控体系,提高资格条件核定工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严防不符合条件者通过各种关系和途径取得不当利益。

三是政策法规体系建设要确保到位。配套完善的政策制度体系、规范高效的依法行政机制,是住房保障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的基础。当前我国正处于保障房大规模建设启动的初期阶段,需要预警性地参照国际经验来进行保障房制度体系的建立、纠错与改进,做到以机制规范行为,以制度堵塞漏洞,适应新时期、新阶段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需要。随着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持续推进,保障性住房的存量会越来越大,面临的后续管理问题越来越多,如何管理好、分配好、运营好这些住房,是一个值得高度重视和必须解决的复杂问题。在这方面,不能再走过去公房管理的老路。要事前做好顶层设计,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着眼于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从准入标准、审核程序、动态管理、退出执行等方面不断更新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地方政策法规体系,把保障性住房这一公共资源分配好管理好。

四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确保到位。学习国际国内保障性住房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经验,建立特色鲜明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成立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机构,逐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围绕岗位职责、管理制度、运转程序和外部环境四个方面,查找出项目建设、资格审核、房源分配、资金管理过程中的廉政风险点作为监察点,在每个监察点上设立预警机制和反馈机制,建立健全防控措施,形成廉政风险防范的网络防控体系,融入住房保障建设管理全过程。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严把招标投标管理、建材采购、工程质量“三道关”。在房源分配环节,规范保障对象的甄别、登记、轮候、退出程序,进一步更新完善“四级审核,三榜公示”制度,做好人口、住户、房屋、收入、就业等方面情况核实基础工作,在街(镇)初审阶段,实行双人入户调查和单位回访制度,保证审核工作的准确性;坚持实行社区听证评议制度,组织居民代表、物业管理人员、管片民警等组成评议小组公开听证评议;建立部门联审复核机制,通过与公安、社保、地税等部门联审,对提供虚假材料骗租骗购申请家庭坚决取消资格,严格防范和打击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行为。分级制定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百分制考核标准,进行百分制综合测评。

五是宣传引导机制建设要确保到位。保障性安居工程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为社会各界所关注,必须加以正确的舆论引导。要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主导作用,组织开展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市民理解与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以更大的热情鼓励和支持此项工作。同时要注意大力宣传各地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创先争优的舆论氛围,推动改革创新住房保障工作,使保障性住房建设数量、质量、水平、效果不断实现新的突破,群众满意率不断提升。(杨明奇)

[责任编辑: 窦宝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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