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首府别墅:不良改造风气的主要表现、原因分析及对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23:40:05

诸多监狱工作实践表明:改造风气对监管安全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良好的改造风气能激发罪犯改造热情,促进罪犯改造,而不良的改造风气,容易造成罪犯服刑环境恶化,导致改造积极性降低,影响监管安全稳定局面。因此,研究不良改造风气对监管安全影响乃至形成原因及相应对策有重要意义。

一、不良改造风气的概念、表现形式及影响

(一)不良改造风气的概念及表现形式

所谓不良改造风气是指在监狱特定环境下,罪犯之间基于相同目的和利益而形成的与监狱弘扬的改造正气相对抗、影响监管改造秩序的一种不良的改造习惯与爱好。也可以简单理解为存在于监区及罪犯之间消极的改造形式与现象,通常包括:1、价值观念失衡:表现为罪犯拜金主义思想泛滥,贪图享乐、悔罪意识淡漠、功利思想突出等;2、行为习惯偏离:表现为狱内拉帮结伙、牢头狱霸;罪犯之间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对抗管教等; 3、改造动机弱化:表现为改造态度不端正,以自杀自残为手段逃避改造,企图达到个人目的;不求上进,混刑度日,消极怠工等。

(二)不良改造风气造成的影响

1、对监管秩序的影响。良好和谐的改造风气,是维护正常监管改造秩序,营造良好监管改造环境的有效保证,对罪犯服刑改造具有引导作用和激励作用,可以增强罪犯对改造前途的预见性。若监区改造风气不好,犯群的一些消极思想、违规言行得不到有效遏制,会直接破坏监区的改造环境,影响监管安全秩序的稳定。

2、对罪犯的影响。良好的改造风气能形成一种氛围,一种向上的核心竞争力,能激发罪犯的改造热情,促使罪犯积极改造。然而不良改造风气对罪犯心理、行为的渗透影响也是非常显著的,在不良改造风气的作用下,罪犯容易感染不良习惯,构建所谓的“囚犯道德”,比如崇尚暴力、江湖义气等,导致认知偏差,情绪不稳定,行为盲动。同时不良改造风气还能降低罪犯间的相互监督意识,助长罪犯的反改造情绪,拉帮结伙、对抗管教等不良改造现象由此而生。

3、对教育改造质量的影响。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不仅是监狱工作科学化、法制化的要求,也是监狱最终的行刑目标,同时更是监狱工作不断进步的体现。如果监区改造风气不正,改造秩序混乱,罪犯无法安心服刑,就不能从根本上转变思想,纠正恶习,改造成守法新人成为空谈,这种情形下,有可能导致重新犯罪,从而降低罪犯教育改造质量。

二、不良改造风气产生的原因

(一)监区改造环境。监区教育改造环境和文化环境建设薄弱,诸多教改活动流于形式,教育功能被淡化,加之监区主流文化的倡导作用发挥不力,亚文化通过隐秘渠道渗透,其负面的破坏性影响使得监区歪风邪气滋长。同时监区的法制环境建设不完善,对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弹性大或有妥协现象,致使罪犯在某种程度上有机可乘,导致监区改造风气不正。

(二)管理者素质。监狱管理主体的价值取向、思维观念、评判标准对监区改造秩序有很大影响。少数民警素质不高,人格魅力未凸显,凝聚着自身知识水平和个性心理的教育影响缺乏感染性,不能从思想、心理结构上影响感化罪犯,加之履职意识不强,管理手段缺失,容易造成监区改造秩序混乱。另个别管理者执法随意性强,有失偏颇,或是把直接管理罪犯的权利下放,致使有的事务犯利用民警的信任恃权凌人、为非作歹,导致监区的改造风气不正。

(三)罪犯的原因。1、个性。罪犯个体差异千差万别,由于有的罪犯意志薄弱,缺乏主见,容易受他犯影响。通常屈从于犯群中“别人混我也混”等群体舆论,放松自己的改造要求,盲目跟随,致使监区不良改造风气占上风。2、动机。心理学理论认为:人都具有通过观察而模仿他人习得某种行为的能力。由于一小部分罪犯有相对一致的目的,如逃避劳动、攫取需要、满足个人利益等,为了寻求行动效果和影响的最大化,往往通过对比尝试去实施吞食异物和打架斗殴等违规违纪事件,若监区针对此类事件仅是一般处理而未严厉打击,起不到惩戒的作用,其他罪犯就可能从这类事件中习得这种行为,即模仿和传染,导致违规违纪手法的趋同性。通常放任这类行为发展,必将使得罪犯对所在监区的信任度降低,久而久之,监狱的监管权力受挫,改造正气一蹶不振。3、定势。罪犯本身固有的恶习,如错误认知、颓废意志、不良行为会在罪犯与罪犯的长期共处之中耳濡目染、互动产生“共鸣强化”,发生“深度感染”或“交叉感染”,形成定势,有些特定情形下会自发产生。个别恶习深的罪犯由于不良定势支配,甚至主动寻找机会,挑起事端,引发打架斗殴等违规违纪事件,影响监区改造风气。4、非正式群体。罪犯在服刑过程中,由于某些亚文化观念的影响和相互需要,自发结成非正式群体,它能通过污染改造环境对罪犯的不良思想和行为起到强化作用,一旦监区控制不严,容易诱发各种违规活动,恶化改造风气。

三、控制不良改造风气的对策及措施

(一)强化教育改造工作。良好的改造风气依赖于管理者的营造,依赖于罪犯个体素质及道德修养的提高。因此应加强教育改造工作,以各项教育活动为抓手,着力营造良好氛围,激发罪犯道德修养意识和较高层次的需要,切实改变罪犯消极的情感、情绪反应,增强改造动机。同时充分发挥监区文化的导向功能、重塑功能,建好图书室、阅览室,办好广播站、报刊,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使罪犯在正确教育下改恶向善,在潜移默化中提高修养、陶冶情操,重塑灵魂。

(二)净化罪犯服刑环境。监区应以加强监规纪律整顿、强化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为突破口,针对犯群中出现的改造的投机性,行为的恶劣性,维权的过敏性,思想的难改性,树立和明确“严打”势态,伸张正义,对屡教不改、严重违规、甚至欺压他犯、充当牢头狱霸的罪犯必须旗帜鲜明地依法严厉打击,惩一儆百;对一些有违规违纪倾向的罪犯要加以教育和引导,对以混刑度日、对抗改造为目的的非正式群体要打击分化,遏制不良苗头,净化罪犯服刑环境。同时监区还应注重建立民警行刑规范的管教风尚,注重罪犯积极改造风气的建设,引导罪犯踏实改造。

(三)落实管理措施。要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民警的直接管理意识和监管安全首位意识,做到科学、文明管理,同时加大民警执法工作督查力度,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要不断培养民警的现代法律价值观念和法律至上思想,自觉将自己的执法工作纳入法律规范之中,以法为要,惟法是举。通过这一系列举措为罪犯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改造环境,促使罪犯端正改造态度,增强自我改造意识和相互监督意识,树立改造新风。

(四)强化心理矫治。针对不同类型罪犯做好心理矫治工作,对恶习深、屡教不改的罪犯强化行为训练养成教育,矫正人格缺陷,对罪犯中的弱势群体加强心理辅导,重视满足罪犯的合理要求。重点要加强对事务犯的心理矫治工作。监区民警因事务犯身份的特殊性,通常不会等同一般罪犯对待,这些负面效应可能导致事务犯处理日常事务时会采取多种应对方式,或欺上瞒下,或两面三刀。因此对事务犯要加强教育,并适当提供心理支持,增强事务犯自身的心理调适能力,释放不良情绪,缓解矛盾。

另外规范奖惩程序,完善考核机制等也是惩治监内不良改造风气的有效措施。

课题组组长:王洪生

课题组成员:       课题组:周丽君 李英杰 杨晓兰 苏  波 吴文燕 王海英

执      笔:杨晓兰

时间:2005-04-29 14:12:30

作者:常州监狱心理矫治课题组